Dich 发表于 2008-12-26 22:31

蛇妖MM 发表于 2008-12-26 22:32

原帖由 Aquaspirit 于 26/12/2008 22:2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道理. 夫妻间还是不要有欺骗的好. 楼主的准老公提出条件不合理, 就干脆明确反对吧.
夫妻本来就是一辈子的事情,有些小聪明能增加一份情意的那就做做无妨。
如果涉及到敏感的话题,还是互相尽量采取多种渠道多沟通。在自己的想法和对方的想法智中尽量找到一个合适的中立的对双方合适的途径是增加感情,解除危机,双方互相坦诚地一个方式。
暂时违心的答应,虽然说避免了暂时的危机,但是却埋下今后苦果的种子。

蛇妖MM 发表于 2008-12-26 22:35

原帖由 Dich 于 26/12/2008 22:2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他老公提出不公平条款在先,而且法律对任何人都是公开的,他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那是他自己活该。

斗智就是这么斗的,这个条件不是楼主骗他老公提出来的,是他自己太贪婪。

君子寡欲,不受制于人,小人 ...
如果遇到对对方刻薄的,自私的无法忍受的男性或者女性,任何时候都有选择重新开始的机会。作为女人,对自己好一点没有错。

如果遇到这么贪婪的人,那么现在就应该采取保护自己的方式。
远离,重新来过。长痛不如短痛。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08-12-26 22:35

原帖由 月球人 于 2008-12-26 21:4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在这里潜水好些天了。
心里有些问题还是很想拿这里和大家探讨一下。
本人与一位老外结婚了,注册前一周,他提出,以后如果离婚,不能诉诸法律:具体如下--
他说如果离婚,会给我一些钱让我回中国,但是我不能诉诸 ...
不是你们结婚的时候是否签署了什么协议
即使你们什么协议也没有签,离婚的时候你也不可能得到他财产的一半的,因为只有婚后增值的部分才能分的。

Dich 发表于 2008-12-26 22:35

Kosmonaut 发表于 2008-12-26 22:36

原帖由 Dich 于 2008-12-26 22:2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他老公提出不公平条款在先,而且法律对任何人都是公开的,他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那是他自己活该。

斗智就是这么斗的,这个条件不是楼主骗他老公提出来的,是他自己太贪婪。

君子寡欲,不受制于人,小人 ...

你说的不错但凭楼主的法律知识程度怕是掌握不好。
比如,他要在合同上这么写:离婚时应尽量不求诸法律;如求诸法律则夫妻所有共同财产归被告方所有。
这就又合法了。楼主她应变得了么?

蛇妖MM 发表于 2008-12-26 22:36

原帖由 shyshy 于 26/12/2008 22:3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最近这是怎么啦
怎么这么多这样的帖子阿
法律版也是,天天有离婚的
这年,大概比较难过。汗

上官燕 发表于 2008-12-26 22:37

原帖由 Aquaspirit 于 2008-12-26 22:1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个老公不代表"他们", OK?

最爱自己的自私人中外都有, 好不好?
有时候人说话就有这种惯性,就像和老公吵架,会说,你们男人如何如何。每次都要咬文嚼字累死了。

你是不是有时候对这种事情太敏感。

Dich 发表于 2008-12-26 22:38

heavenwy 发表于 2008-12-26 22:38

原帖由 shyshy 于 2008-12-26 22:3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最近这是怎么啦
怎么这么多这样的帖子阿
法律版也是,天天有离婚的

结婚的也天天有吧?

也许一开始就功利了。

Dich 发表于 2008-12-26 22:39

Kosmonaut 发表于 2008-12-26 22:42

原帖由 Dich 于 2008-12-26 22:3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么简单的事情,拿写好的草稿,找个律师prüfen一下,又花不了几个钱。一般Erstberatung也就控制在50欧以内了,大概可以谈上半小时到1小时吧。

从楼主的叙述看来我怀疑她有这方面的生活能力……

迎浪鱼 发表于 2008-12-26 22:42

原帖由 Kosmonaut 于 2008-12-26 22:3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的不错但凭楼主的法律知识程度怕是掌握不好。
比如,他要在合同上这么写:离婚时应尽量不求诸法律;如求诸法律则夫妻所有共同财产归被告方所有。
这就又合法了。楼主她应变得了么?
所以我就建议
LZMM什么都不要签
因为签这种东西必须要有律师
才不会吃亏
而且还要是'好'律师
碰上业务水平不高的
可能还是吃亏

Dich 发表于 2008-12-26 22:43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08-12-26 22:43

你一直用老外这个词,你老公是哪国人呀。

Dich 发表于 2008-12-26 22:44

Dich 发表于 2008-12-26 22:45

上官燕 发表于 2008-12-26 22:45

唉,功利婚姻大家也别这么心里不屑,这个世界上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幸运的,一个阶层有一个阶层的苦楚。有容乃大,不要太把自己当回事,也不要轻易去批判别人的生活。

蛇妖MM 发表于 2008-12-26 22:45

原帖由 shyshy 于 26/12/2008 22:3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基本都是涉外婚姻
这里还好,
法律版是每天好几个
我也去看了一下。
有时候,有些人结婚离婚太草率。
无语~

Dich 发表于 2008-12-26 22:46

巧克力兔 发表于 2008-12-26 22:48

原帖由 月球人 于 2008-12-26 22:1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发现老外的“INDIVIDUAL”最重要,他们最爱的只是他们自己罢了。我这位老外说他非常非常爱我,可是结果呢?做法还是一样的。。。。

你怎么能光听他说呢?
爱情这东西即使是一见钟情也要加以时日从交往中体会,
我老公很少很少说好听得,但是他做的体现出并让我懂,他很爱很爱我,我才敢嫁给他。

hw406 发表于 2008-12-26 22:50

迎浪鱼 发表于 2008-12-26 22:51

原帖由 上官燕 于 2008-12-26 22:4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唉,功利婚姻大家也别这么心里不屑,这个世界上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幸运的,一个阶层有一个阶层的苦楚。有容乃大,不要太把自己当回事,也不要轻易去批判别人的生活。
赞成
如果仅仅为爱结婚
而委屈自己的人
我还觉得其实有点傻

巧克力兔 发表于 2008-12-26 22:51

原帖由 月球人 于 2008-12-26 22:1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他说是零花钱,其它费用都是他出。他还说的冠冕堂皇,说我不需要付房租,水电费,还有其它各种费用。。。。怎么还能要求更多。。。

到动真格儿的时候就开始计较起来了,就是我说的,爱情没有根基,纯粹条件婚姻。

巧克力兔 发表于 2008-12-26 22:54

原帖由 Dich 于 2008-12-26 22:2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用谢,以后碰到这种事情不要一下就被蒙住,因为算计别人的人不一定都很聪明。如果你老公是律师,肯定不会提出这么无知的条件,简直就是傻瓜一个。

你要学会利用他的算计,变不利形势为有利形势。

那这样你说还在一起过得什么劲啊

迎浪鱼 发表于 2008-12-26 22:54

原帖由 hw406 于 2008-12-26 22:5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中德婚姻的离婚率高达2/3,德国人自己都怕了,怕你跟他分财产,婚期有个协议,他们睡的着觉。
要真怕
就不找中国人了
德德更怕
一不小心
LG/LP又跟人劈腿了

七月初七 发表于 2008-12-26 22:54

原帖由 月球人 于 2008-12-26 22:1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发现老外的“INDIVIDUAL”最重要,他们最爱的只是他们自己罢了。我这位老外说他非常非常爱我,可是结果呢?做法还是一样的。。。。
看LZ的描述也没看出你有多爱你准LG啊,倒像找长期饭票的.
所以你也不能怪他们对你不无私吧!

[ 本帖最后由 七月初七 于 2008-12-26 23:09 编辑 ]

迎浪鱼 发表于 2008-12-26 22:57

原帖由 七月初七 于 2008-12-26 22: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LZ的描述也没看出你有多爱你准LG啊,倒像找长期饭票的.
所以你也不能怪他们对你无私吧!
何必批评别人的生活呢
愿意出主意

不愿意
绕道走
中国人能不能不窝里斗

巧克力兔 发表于 2008-12-26 22:58

原帖由 Dich 于 2008-12-26 22:2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他老公提出不公平条款在先,而且法律对任何人都是公开的,他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那是他自己活该。

斗智就是这么斗的,这个条件不是楼主骗他老公提出来的,是他自己太贪婪。

君子寡欲,不受制于人,小人 ... [/quote]

lz你可以体会一下这一句。没有恶意,真的。
就是说,你为什么要在一种被动地位上生活?

Kosmonaut 发表于 2008-12-26 22:59

中德婚姻的离婚率高达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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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胜于雄辩。没数据光凭身边见到的情况说话,某些人就会跟你百般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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