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岑远目 发表于 2009-1-18 21:38

告air berlin,以为稳赢的官司却输了

生平第一次打官司,还是在德国。原来以为稳赢的官司却莫名其妙地输了。不仅觉得沮丧还很委屈。哎,谁叫自己是法盲呢!:mad:
偶想想还是不甘心,到这里来诉诉 冤情,顺便问问各路大侠,偶这案子还要不要接着打。

说起这事,已经折腾了快一年了。08年2月,偶和lg 订了air berlin到机票去希腊。回程那天希腊降雪。其实雪并不是太大,但是希腊人没见过,机场人员全都傻了眼,就看着雪下下来,但是没有除雪的设备。偶们是下午四点的飞机,两点到机场。只见所有的航班都取消了,除了偶们的air berlin。lg比较天真,说偶们运气怎么这么好,单单就这飞机能飞。偶白了他一眼,向他指出作为一个廉价航空公司是最不愿意取消航班的。现在不取消明显是死撑着。事实证明偶预言正确地没法再正确了。当别的航班的旅客都滞留机场,等待自己的航空公司安排的时候,我们航班的人是唯一进入安检的旅客,然后就是候机室里等啊等啊等啊等,等air berlin取消航班的消息。$郁闷$ 其中细节就不多说了,反正从头到尾只有一个女工作人员,用她少数的几个英语单词翻来覆去和所有的乘客说等着,会有消息的。所有人没吃没喝,就这样从下午等到晚上九点,才得到了air berlin正式取消航班的消息。紧接下来的消息是机场附近的旅馆已经都住满了,所有人自行解决。各位能想像当时听到air berlin这么说乘客们 的群情有多激愤吗!可怜的女工作人员差不多就受到了围攻。之后她再三向大家保证从现在开始所有的住宿吃喝开销全部由air berlin来报销,人群才渐渐散去。偶和lg是最晚的一批走的,因为一直希望那个女工作人员能够帮偶们打电话预定一个旅馆房间,可是她打了无数电话都说到处定满了。其实这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别的航班下午就取消了,人家早住好了。等偶们晚上十点再去找,谈何容易!

这里还要插一句,偶们为什么最希望由air berlin来帮偶们来订旅馆,因为偶当时怀孕四个月,天寒地冻,人行道上都结了冰,偶实在不想和lg拖着行李箱冒着摔跤的危险半夜三更找旅馆。但是到十一点的时候最后的希望也破灭了,偶们要再不走的话,连从机场去雅典市区的地铁也要没有了,这样就要在机场过夜了。于是偶们和一些别的旅客一起离开。其中有一个旅客是加拿大女孩。她用手机打国际长途向她老公救助,她老公也是上网找了半天,才说在hilton有空房,一间200多欧元,偶们想也没有贵得很离谱,和同机的其他几个乘客下了地铁就直接去饭店了。那天住进房间已经半夜十二点了。第二天去机场的时候,那里工作人员再三保证一定会全部报销。偶们其实根本没有敲air berlin的竹杠。同机的很多人都顿顿下馆子,偶一点胃口也没有,基本都是买的面包随便咬了两口。

回来以后偶们就开始漫长的索钱过程。信来信去,复印了无数东西,把所有的发票原件也给了air berlin,就花了快半年时间。等偶女儿都出生了,突然一天来了封信,说经过考虑,他们同意给偶们报销一半,连一个理由也没有,为什么是一半。偶自然气坏了,回想当时怀着孕担惊受怕从地铁站出来一步一滑在黑咕隆冬的地方走了二十多分钟,还在机场里没吃没喝等了这么长时间就觉得对不起已经出生的女儿。翻了bgb若干法律后,偶决定打官司,讨回这个公道。

没想到法盲打官司也是一波三折。各位不要笑话,偶大概花了两个星期才把正确格式的控告表格弄到手。然后就到偶居住所在的海德堡amtsgericht去正式控告。法院也和偶有好几个书信来回正式接受了偶的控告。然后air berlin先后来过两封信,是法院转的,一封内容是要求把官司转到柏林去打,另一封更是胡说八道说当时为偶们全机的人准备了大巴。看了这两份信后,偶和老公作为正宗的法盲义愤填膺,不敢相信对方居然会这样瞪眼说瞎话,当时不要说大巴根本没有,连高速公路都因为大雪封了,这所谓的大巴是哪里开来的。当时只有地铁是通的。偶俩说完气话后就把信扔了,以十足的信心静等着开庭。12月30日,偶在家照顾宝宝,lg去法庭,没想到官司输了,理由令人吃惊。下面是偶全文照抄的结果。


Mit der Klage werden Schadenersatzansprüche wegen Ausfalle eines Fluges am 17.02.2008 von Athen nach München geltend gemacht.

Die Klage ist unzulässig.

Eine örtliche Zuständigkeit des Amtsgerichts Heidelberg ist nicht gegeben, worauf die klagende Partei im Beschluss des Amtsgerichts Heidelberg von 30.10.2008 hingewiesen worden war. Die klagende Partei hat nicht ergänzend vorgetragen. Die beklagte Partei hat durch Schriftsatz von 21.11.2008, der klagenden Partei zugestellt am 02.12,2008, die örtliche Zuständigkeit gerügt. Die klagende Partei hat zur Rüge der beklagten Partei eine Stellungnahme nicht abgegeben und hat Verweisung nicht beantragt.
Die Klage war daher als unzulässig abzuweisen.
Die Kostenentscheidung beruht auf §91 ZPO, die Entscheidung über die vorläufige Vollstreckbarkeit auf §§ 708, 711, 713 ZPO.
Die Berufung gegen das Urteil war nicht zugelassen, denn die Rechtssache hat keine grundsätzliche Bedeutung und eine Entscheidung des Berufungsgerichts zur Fortbildung des Rechts oder zur Sicherung eine einheitliche Rechtsprechung ist nicht erforderlich.

偶实在想不明白,如果不能在海德堡打这个官司,当时海德堡法院为什么同意接受偶的控告。就算之后它觉得这个官司不适合在海德堡打,为什么不告诉偶们。法院为什么不能把这个案件转到柏林去? 难道对方提出要换地方,偶们一定要同意吗???

其实原来打这个官司钱是其次 (100多欧)就是为了一口气。现在更是气上加气,海德堡这个法院收了80多欧的诉讼费,居然再告诉偶不该在他们这里打官司。:mad: :mad:

很难相信偶平生打的第一个官司就这么打好了,法官甚至没有提到任何案情,仅仅因为官司打错了地方,甚至连上诉的可能都没有$怒吼$ 。lg安慰偶说这个飞机上比偶们更冤的人大有人在,那个和我们同住hilton的加拿大女孩到现在连一分钱也没有从air berlin 拿到,偶们至少拿到了一半。 偶现在真的很无语了,也彻底糊涂了法院到底是干嘛的,好像法律程序比正义要重要的多。$怒吼$

鱼小猫 发表于 2009-1-18 21:40

我靠 AB很恶的 在中国的时候打电话去订机票 妈的那态度 恶劣的一笔~~一怒之下订了汉莎的~态度暴好 价钱贵点老娘也认了

cooljht 发表于 2009-1-18 21:47

Airberlin这么可恶啊$bs$
我上次汉莎的从法兰克福到斯图,也等了好久,最后因为天气不好取消了,被从飞机上又请了下来,不过汉莎给订的高档酒店,自助宵夜,往返的taxi。

freeman 发表于 2009-1-18 21:56

我跟你一样,而且好歹学了那么多法律条条,也是以为稳赢的官司,但结局往往会出乎意料。而且说真的,德国人一点都不诚实,至少在法庭上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睁眼说瞎话。
最后因为没有很大损失,实在太折腾人了,欧就没兴趣再打下去了。反正对德国的私法制度也算是多少了解了一些。

火之舞 发表于 2009-1-18 21:58

法律注重证据,光是嘴上说是不行的.

楼主的问题在于根本就没弄明白法律程序如何开始.

anlanyaya 发表于 2009-1-18 22:04

$怒吼$ $怒吼$为什么大公司还睁眼说瞎话,$angry $angry
哎,楼主也只能跟比自己运气更不好的加拿大女孩比比了,可怜的宝宝
偶就坐了两次AB,两次都延机,还不知道什么原因,反正之后再也不订AB的了

很红很革命 发表于 2009-1-18 22:14

怎么上诉都不让?

遥岑远目 发表于 2009-1-18 22:23

原帖由 火之舞 于 2009-1-18 20:5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法律注重证据,光是嘴上说是不行的.

楼主的问题在于根本就没弄明白法律程序如何开始.

所有的证据偶都有。偶以为从图书馆借本书就能弄明白法律程序,然后就满腔热情地去打官司,结果却是。。。:(
更糟的是,偶现在更不明白德国的诉讼程序了,比打之前还要不明白。偶花了钱还没有买个明白$怒吼$ $怒吼$

遥岑远目 发表于 2009-1-18 22:27

原帖由 很红很革命 于 2009-1-18 21:1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怎么上诉都不让?
Die Berufung gegen das Urteil war nicht zugelassen, denn die Rechtssache hat keine grundsätzliche Bedeutung und eine Entscheidung des Berufungsgerichts zur Fortbildung des Rechts oder zur Sicherung eine einheitliche Rechtsprechung ist nicht erforderlich.

字面的意思是嫌偶这个官司太小,一点都不重要。这里看来不兴秋菊打官司,连法官都没有兴趣为了争口气打的官司。$汗$

catwyc 发表于 2009-1-18 22:30

哀 所以律師的生意才好啊~~$NO$

遥岑远目 发表于 2009-1-18 22:31

原帖由 freeman 于 2009-1-18 20:5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跟你一样,而且好歹学了那么多法律条条,也是以为稳赢的官司,但结局往往会出乎意料。而且说真的,德国人一点都不诚实,至少在法庭上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睁眼说瞎话。
最后因为没有很大损失,实在太折腾人了,欧就 ...

$握手$ $握手$
偶也现在很犹豫。还没有毕业,带着宝宝,难道真的要秋菊打官司吗$郁闷$ 但是实在太气人了。$NO$

athena_hu 发表于 2009-1-18 22:31

先不要急,也不要气,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找律师,如果有找,但是律师没有跟你们说清楚到底怎么回事的话,这个律师不要也罢。

最最重要的就是:这场官司你们还没有输,因为官司还没有开始打。

信上面只是说,AB要求去柏林打官司,而你们没有回应。

遥岑远目 发表于 2009-1-18 22:36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9-1-18 21:3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先不要急,也不要气,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找律师,如果有找,但是律师没有跟你们说清楚到底怎么回事的话,这个律师不要也罢。

最最重要的就是:这场官司你们还没有输,因为官司还没有开始打。

信上面只是说,AB要 ...

谢谢$送花$

当时估计不足,想这样的事情还用律师,高估了自己。$害羞$
偶这个官司是不是要到柏林再去告呢 $郁闷$ 宝宝现在才六个月,偶还在赶论文,时间精力都有限。可是实在不甘心啊。$angry

dejurist 发表于 2009-1-18 22:37

搂主不要生气。你的官司并没有输,仍然可以去柏林法院再起诉air berlin。 这封判决书只是说你这个诉讼不由该法院管辖,所以驳回起诉。判决是公正的。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条的规定,原告应到被告的住所地提起诉讼。air berlin 的营业地在berlin,所以你的官司应该由berlin的法院来管辖。

heidelberg amtsgericht 虽然受理了你的诉讼,但是同时对方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而且理由充分。你没有做出合理的反驳或者同意对方的异议,并申请案件移交管辖。所以法院支持了对方的异议,作出上述判决。

但是这只是关于程序法上的决定,并不涉及实体法内容,你仍然有权向berlin的法院主张对air berlin的赔偿请求权。

lieberl79 发表于 2009-1-18 22:42

我就定了AB家一次机票,就发誓再也不做他们家的飞机了$bs$
条件差,机上服务差,吃的差这也倒是其次了:cool:
可是平白无故改了我的回程机票这就忍无可忍了,他们甚至连原因都不解释,更不要说“对不起”都不说了!$angry 我写信去说“我不能改机票,我后面还有很重要的事情”,可是回信竟然是“不行,这样的话就算是umbuchen!"我晕,你可以随便改我的,我坚持我的时间还就是umbuchen了!$怒吼$ 他们还给了一个客服电话我,我打过去,竟然说是空号$怒吼$

遥岑远目 发表于 2009-1-18 22:51

原帖由 dejurist 于 2009-1-18 21:3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搂主不要生气。你的官司并没有输,仍然可以去柏林法院再起诉air berlin。 这封判决书只是说你这个诉讼不由该法院管辖,所以驳回起诉。判决是公正的。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条的规定,原告应到被告的住所地提起诉讼。 ...

谢谢ls的热心回答。$送花$ 解释得很清楚详细。
偶这两天自己瞎猜大概是这么回事。偶这个法盲从来没想过打官司还要选地方的。$害羞$
那偶现在应该在柏林重新起诉ab吗?是要从重新填控告表格(mahnbescheid)寄给柏林法院开始吗,还是可以跳过一些程序?海德堡法院不可能把材料转到柏林去吗 $frage$

_E_ 发表于 2009-1-18 22:54

给MM打打气吧。。。:) :) :)

遥岑远目 发表于 2009-1-18 22:58

原帖由 lieberl79 于 2009-1-18 21:4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就定了AB家一次机票,就发誓再也不做他们家的飞机了$bs$
条件差,机上服务差,吃的差这也倒是其次了:cool:
可是平白无故改了我的回程机票这就忍无可忍了,他们甚至连原因都不解释,更不要说“对不起”都不说了 ...
$高$ 让人不得不服这家公司,更差的服务世上难寻了。$闭嘴$

遥岑远目 发表于 2009-1-18 22:59

原帖由 _E_ 于 2009-1-18 21: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给MM打打气吧。。。:) :) :)

谢谢$送花$

只有单行道 发表于 2009-1-18 23:10

MM加油,在照顾宝宝和兼顾学业之余打这个官司吧,希望听到你后来的好消息

dejurist 发表于 2009-1-18 23:24

原帖由 遥岑远目 于 2009-1-18 21:5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ls的热心回答。$送花$ 解释得很清楚详细。
偶这两天自己瞎猜大概是这么回事。偶这个法盲从来没想过打官司还要选地方的。$害羞$
那偶现在应该在柏林重新起诉ab吗?是要从重新填控告表格(mahnbescheid)寄给 ...

mahnbescheid不是控告表格,而是催告信。你可以直接向berlin相关地区的法院(要注意air berlin 的公司所在地在哪儿,应该由该区的amtsgericht管辖)提交起诉书。建议你向本地的律师咨询一下,由律师代你到berlin诉讼,你本人不用操心。另外,一般官司都会持续较长时间,如果不委托律师的话,还会消耗很多精力。建议你在权衡了自身的各种情况后再决定是不是要打官司。律师咨询或学校提供的免费法律咨询很有帮助。

freeman 发表于 2009-1-18 23:28

官司那么小,很多律师也不愿接,就算接了也不会用心打。
而且因为在柏林打官司,你还要支付律师来回路费,甚至可能自己还要再去一次。如果有什么意外,跑一次都不够。当然如果官司赢了,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这笔费用,但是万一输了呢?很多时候你觉得证据充足了,但是往往会有意外。而且如果律师不用心打,结局很难说。
说实话,不值得。我也曾经和你一样,觉得咽不下这口气,不过最后实在是劳命伤财,不得不对现实低头啊$郁闷$

sakiel 发表于 2009-1-19 00:43

所以说找个好律师很重要。。。否则法律也不会那么难学了,
无论如何 找个律师去咨询下总没有错的

疏雨圆荷 发表于 2009-1-19 01:05

法律是人定的,要真正做到公平公正俺一直认为那就是天方夜谭

Ning-W 发表于 2009-1-19 04:19

我是学旅游的
我们老师曾经以她从Leipzig飞London的
所谓10欧元的机票的廉价航班的亲身经验
告诫我们:
廉价航空公司的航班
最好是能不坐就不坐
太坑人
陷阱太多$怒吼$

[ 本帖最后由 Ning-W 于 2009-1-19 03:20 编辑 ]

SilviaShe 发表于 2009-1-19 06:26

原帖由 Ning-W 于 2009-1-19 03:1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是学旅游的
我们老师曾经以她从Leipzig飞London的
所谓10欧元的机票的廉价航班的亲身经验
告诫我们:
廉价航空公司的航班
最好是能不坐就不坐
太坑人
陷阱太多$怒吼$
恩,我也觉得,看似廉价的机票加上各种名头的手续费后一点也不便宜。。。

irvine 发表于 2009-1-19 10:39

原帖由 freeman 于 2009-1-18 22:28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官司那么小,很多律师也不愿接,就算接了也不会用心打。
而且因为在柏林打官司,你还要支付律师来回路费,甚至可能自己还要再去一次。如果有什么意外,跑一次都不够。当然如果官司赢了,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这笔费用 ...

某些法律保险是报销律师的路费的。

遥岑远目 发表于 2009-1-19 10:50

原帖由 sakiel 于 2009-1-18 23:4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所以说找个好律师很重要。。。否则法律也不会那么难学了,
无论如何 找个律师去咨询下总没有错的

偶刚才google了一下zpo, 德国的诉讼法,一看吓一跳,光目录就老长的,全文有1000多页。:mad:
佩服一下念法律的,真不是凡人念的。
福柯说知识就是权力。这次才真正理解了这句话。$bs$

遥岑远目 发表于 2009-1-19 10:51

原帖由 irvine 于 2009-1-19 09:3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某些法律保险是报销律师的路费的。

偶没有法律保险,也没有请律师的经验。$郁闷$

遥岑远目 发表于 2009-1-19 10:56

原帖由 SilviaShe 于 2009-1-19 05:2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恩,我也觉得,看似廉价的机票加上各种名头的手续费后一点也不便宜。。。

说是廉价航空,只有服务是廉价的。机票雅典来回两个人300多欧,这价钱 $NO$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告air berlin,以为稳赢的官司却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