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fefferspray
发表于 2009-1-25 18:12
原帖由 EKEJ 于 2009-1-24 19:2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各位讨论很激烈。
首先澄清一个事情,在火车站的玩笑和电话通知他账单来了,并不代表我认为对方全责。反问一句,这种情况下难道我自认倒霉?很多时候,法律是符合先天直觉的,这事儿也不例外。虽然作为被害者我理 ...
$汗$ $m7$ $m27$
Pfefferspray
发表于 2009-1-25 18:16
原帖由 gabbie 于 2009-1-25 13:5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闹了半天lz不是要讨论法律,人情这个事情怎么讨论阿,每个人心里的尺度不一样
老实说,如果是我跟别人打球,人家打伤我眼睛了,我肯定不会找他要赔偿。自己看病呗,看不好也没办法,人家又不是故意打我。就像我一朋 ...
$握手$
Pfefferspray
发表于 2009-1-25 18:19
原帖由 xumeng 于 2009-1-24 19:2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到底什么叫fahrlassig
比如运动,只要是符合这个运动规则所允许下的行为,那么不属于fahrlassig
比如足球不许带戒指耳环等金属物,如果因为这些导致对方受伤那么是fahrlassig,因为有规则不遵守
那么如果用 ...
Das ist eine richtige Erkärung über Fahrlässigkeit, denke ich mal.
EKEJ
发表于 2009-1-25 20:47
说实话,受教了。
设身处地想,我能明白对方觉得误伤我也是一种倒霉。
设身处地想,如果我是对方,绝对会主动承担这笔费用。
设身处地想,我绝对说不出这样的话。
gabbie
发表于 2009-1-25 20:49
原帖由 EKEJ 于 2009-1-25 19:4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又有什么权利单单针对c,要求一个和其他朋友一样没有任何责任的人,站出来为自己出钱出力呢,难道仅仅因为他目睹拉搂主得不幸吗,那这个c同学才叫冤枉呢。如果在c同学没有责任的前提下,楼主在火车站的那句替你省 ...
原帖说的是“如果认为C没有责任的情况”
不能这么摘出来说吧
潜水员
发表于 2009-1-25 20:56
楼主可能不爱听,但这就是我的真实想法,你和你说的c我也不认识,我没必要偏袒任何人,我只是觉得,有责任才有义务去承担赔偿,没有责任的话,就没有这种义务,当然如果对方仗义,愿意主动分担那是另外一件事情拉,如果对方不仗义,只能说人品问题,楼主是没有权力去要求什么的。
潜水员
发表于 2009-1-25 20:58
感谢gabbie兄,楼主的引用去掉拉我的先决条件,属于断章取义
EKEJ
发表于 2009-1-25 21:01
确实不爱听。确实连自己都怀疑这次的事情等同于被狗咬了找不到主人只能自认倒霉。
如果没有那些奇怪的言论,自认倒霉还比较容易接受。
所以问计于大家,难道大家是我,除了忍气吞声之外没有别的办法?
真没把钱当回事,主要是受气。
gabbie
发表于 2009-1-25 21:09
原帖由 潜水员 于 2009-1-25 19:5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感谢gabbie兄,楼主的引用去掉拉我的先决条件,属于断章取义
嘿嘿,不是兄~
gabbie
发表于 2009-1-25 21:11
原帖由 EKEJ 于 2009-1-25 20:0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确实不爱听。确实连自己都怀疑这次的事情等同于被狗咬了找不到主人只能自认倒霉。
如果没有那些奇怪的言论,自认倒霉还比较容易接受。
所以问计于大家,难道大家是我,除了忍气吞声之外没有别的办法?
真没 ...
关键就是,很多之前谈过想法的人,不把 不要赔偿 当作“忍气吞声”阿,觉得换作自己本来就不会去要的阿
C做的是不好,换作你是C肯定不会这么做,但是你也没法要求C必须和你一样嘛
别纠结啦
潜水员
发表于 2009-1-25 21:14
原帖由 gabbie 于 2009-1-25 20:0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嘿嘿,不是兄~
这么说,是巾帼不让须眉拉
EKEJ
发表于 2009-1-25 21:22
只能说多谢各位。基本上没有太超出我个人的想法。
毕竟我个人的道德信仰不能用来制约别人。
gabbie
发表于 2009-1-25 21:24
原帖由 潜水员 于 2009-1-25 20:1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么说,是巾帼不让须眉拉
嘿嘿,本人比较大条,据说是不太符合女生的某些特点,经常有人看我发帖觉得是男生$汗$
疏雨圆荷
发表于 2009-1-25 22:22
原帖由 gabbie 于 2009-1-25 20:2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嘿嘿,本人比较大条,据说是不太符合女生的某些特点,经常有人看我发帖觉得是男生$汗$
不会阿MM,我和你性格差不多,呵呵,大条一点还是女生阿
ronanwings
发表于 2009-1-25 22:26
觉得这次事故,lz和c应该一人掏一半。
牛牛妞妞
发表于 2009-1-25 22:35
唉 最近小人特别多
Lz保重
你不要脸
发表于 2009-1-26 00:33
lz 我要对你说句话看我id
你不要脸
发表于 2009-1-26 00:44
你们这些回帖人真不厚道 什么都不知道 就听lz的片面之词 就在那里批判c同学
先声名我不是c同学c同学和楼主都是男的
c同学对别人很好人缘也不错
反而lz个性挺怪在这小城也什么朋友 大家对你的评价也没有好过
像我跟你不熟的 说实话也挺讨厌你的
你文章里前一个狗 后一个狗你够狠那
你善? 你把群众都当白痴阿
小八
发表于 2009-1-26 00:59
原帖由 你不要脸 于 2009-1-25 23:4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们这些回帖人真不厚道 什么都不知道 就听lz的片面之词 就在那里批判c同学
先声名我不是c同学c同学和楼主都是男的
c同学对别人很好人缘也不错
反而lz个性挺怪在这小城也什么朋友 大家对你的评价也没有 ...
从你的回复来看,lz所说并不是片面之词
否则看起来是帮c主席说话,确说不出lz哪里讲的不真实
你不要脸
发表于 2009-1-26 01:06
我在这里就不评价你那惊为天人的羽毛球技术了
先说说责任的问题吧
我还真没见过体育运动中受伤还要人赔的你连c同学到底要负多少责都没搞清楚就把全责都往他身上揽 别人能不讨厌你嘛
再说说到底发生了什么吧
那天c打到你后陪你去了医院后来医院不收说是要去2个多小时车程的另外一个城市时间也是很晚了 也没有火车了
c叫了一个有车的朋友一起把你连夜开到了那里注意哦 这可是他的朋友你也知道你老兄没有朋友的
住下以后你打电话给c叫他给你送衣服他那天本来打算自己坐车送上去的就在出发前听说另外一个朋友开车要路过那个城市 他就让那个朋友随便带了过去 自己就没去了
你住院期间c同学一直跟我们唠叨 说你出院要去医院接你 我们都觉得没必要跑这么远就劝他不要去 顶多去火车站接你就ok了
至于后来有没有去接你我就不知道了
然后你回来之后c同学给你打了很多次电话想说医疗费的事你都没有接
结果你给他回了个电话 说什么账单到了 叫他付钱还说什么你是学法律的云云一幅他不付钱的话就要告他的样子
接电话的人是你的话你能不急吗
我是觉得 c同学已经仁至义尽了你还这副德性
还在这里跟所有的人说 c没有送你去医院从没打电话给你你说话都不心虚请问你能再无耻一点吗
另外这件事和他以前是不是学生会主席有什么关联你咬着这点不放 有何居心?
唉怎么形容你呢再看一眼我的id吧
[ 本帖最后由 你不要脸 于 2009-1-26 00:51 编辑 ]
你别假装低调
发表于 2009-1-26 01:52
原帖由 你不要脸 于 2009-1-26 00:0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然后你回来之后c同学给你打了很多次电话想说医疗费的事你都没有接
结果你给他回了个电话 说什么账单到了 叫他付钱还说什么你是学法律的云云一幅他不付钱的话就要告他的样子接电话的人是你的话你能不急吗
我是觉得 c同学已经仁至义尽了你还这副德性
还在这里跟所有的人说 c没有送你去医院从没打电话给你你说话都不心虚请问你能再无耻一点吗
怎么形容你呢再看一眼我的id吧 ...
$支持$ 真身出来啦
再详细说说内情吧,我开始觉得道理倒向c同学了
你别假装低调
发表于 2009-1-26 02:01
楼主啊,楼主
如果人家的确送你去医院了,而且还打电话关怀过你,你污蔑了人家,我认为你活该了
疏雨圆荷
发表于 2009-1-26 02:16
真是什么事都不能听一家之言的
qpxz605
发表于 2009-1-26 03:13
原帖由 你不要脸 于 2009-1-26 00:0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在这里就不评价你那惊为天人的羽毛球技术了
先说说责任的问题吧
我还真没见过体育运动中受伤还要人赔的你连c同学到底要负多少责都没搞清楚就把全责都往他身上揽 别人能不讨厌你嘛
再说说到底发生了什么 ...
$支持$ $支持$ $支持$
说实话,一般人碰到这种情况的确不会开口要赔偿,更别提车费啥的,要是我的话,我估计还会特意去感谢下开车送去医院的人。
至于C,一般人都会愿意承担一部分责任,起码的照顾问候是肯定的,但是,如果碰到LZ这么说话的情况下,要是我,我估计也赌气不给钱了,凭啥一定要我付全部费用呢,而且居然连车费啥的都要我报销?照顾问候应该的,至于钱,我愿意付,哪怕一小部分,那也是是我觉悟高,我不愿意付,那也没什么错。
反正,俺是穷人,在国外待久了,钱还是看的很重的。我自己手摔断了,因为浪费10欧急症挂号费还心疼半天呢。(注:我摔伤是一德国人全责,但是我啥资料都没问他,直接放他走了,因为我觉得我自己车技不好也是个很大的原因)
$送花$ $送花$ $送花$
不过,LZ,好好养伤,身体健康最重要,有啥好生气的,大过年的,身体受伤了,的确难受,但是人家也不是故意的,自己也有责任,我很喜欢羽毛球,我反正觉得C那个球绝对是好球。以后运动小心些,不要拼命,运动到了,出汗了就达到运动的目的了,何必和运动员那样拼搏呢。
;) ;) ;)
以前一直以为发生在我们城市,所以不想发帖,因为C的情况和我们这里简直一样,但是现在看来不像,最近的大城市40分钟火车,2小时左右车程的大城市好像差不多啊,何必跑这么远?俺们这里好像也没有纯法律系,经济法不算吧?
[ 本帖最后由 qpxz605 于 2009-1-26 02:23 编辑 ]
alibuda
发表于 2009-1-26 08:32
原帖由 你不要脸 于 2009-1-26 00:0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在这里就不评价你那惊为天人的羽毛球技术了
先说说责任的问题吧
我还真没见过体育运动中受伤还要人赔的你连c同学到底要负多少责都没搞清楚就把全责都往他身上揽 别人能不讨厌你嘛
再说说到底发生了什么 ...
真的不能看一边的说法,继续关注,要是真的如这位所说的话我觉得c也算是合情合理的对lz,至于事实是不是真的这样,有待大家分析,要是楼主说了谎就到道个歉吧,还有这个事情其实老实终于原版的和aok说就可以了,人家aok有自己的专业团对,是谁要负责这100欧,人家aok不会乱说的,再有,看-你不要脸-的说法,c也本来就打算主动负责的而且也是身体力行这么做的,那么就等aok的结果就好了阿,要是人家说c要付,那么就付好了,至于来回什么路费的,这个小钱,lz可以和他分摊阿,其实是意外谁都不想的,c也不是故意的,经常有大篮球撞到,上次还有个gg眼镜给人家弄坏了,人家说了没有什么运动上的意外本来就没有什么好说的,还有lz不要拿什么南方北方说事情,我也是南方人,但是就我所知道的算的清楚,也是合理上的算,而不是什么都算到人家头上去,这种事情最多是一人一半的责任, 运动的时候大家本来也有保护自己不受伤的责任,球过来也可以闪一下或者挡一下的阿,反正这个就是个意外,大家都有责任的。还有楼主不要强调什么学生会主席什么的,这个不过就是个学生组织,也不算个什么官,就算是,管他是学生会主席还是国家主席,要是真的有法律责任,该付的还是要付的,所以一再强调只能显示lz的心眼不大。再说个难听的,lz说c只去火车站接你什么的,首先说没有大碍放你回家的是专业的医院,医生要是觉得你一个人回家不安全需要人接,人家一定会说的,我开刀的时候医生就强调说不能自己回家,还帮我叫了taxi,所以医生说你可以回家,说明你一个人是可以回得了家得,再说,你是个男的,要人家接来接去,是不是有点。。。
alibuda
发表于 2009-1-26 08:46
原帖由 EKEJ 于 2009-1-25 20:2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只能说多谢各位。基本上没有太超出我个人的想法。
毕竟我个人的道德信仰不能用来制约别人。
这个事情也没有看出来lz的道德信仰到底如何,lz想说自己道德信仰高尚呢还是什么
哎,楼主伤了眼睛,还要盯着电脑看,真的不容易了哦,认识c的人,还是叫他付钱吧,管他是不是该付呢,付了吧,就做个和楼主一样高尚的人吧,就100欧就能有道德信仰,其实不贵啦
还有想说下,南方人不都这样的阿,我们的算的清楚也不是这个意思
还有还是那句,lz上这里咨询,不如和aok直接说的好,毕竟这里专业人士没有aok的处理这方面的经验多的。这个事情本来就可以直接和aok说清楚,然后谁的责任谁付,至于路费大家协商,这才是南方人的算的清楚的办事原则:)
zhiga_xi
发表于 2009-1-26 09:40
$frage$
zhiga_xi
发表于 2009-1-26 09:40
真的不能看一边的说法,继续关注,
gabbie
发表于 2009-1-26 09:42
果然出现另一方发言人了
男生一块玩,出了意外,原来会折腾成这样阿
差不多得了,计较那么多干吗,非要人家全程陪护外加支付相关所有款项才舒服么,想这么多多累阿$汗$
Elfie
发表于 2009-1-26 09:47
既然lZ不想人从法律角度说,那我就从RP角度说说。
就冲LZ一边在这发了这篇“狗啊狗啊”的帖子,隔天又跟C巨和谐无比的喝酒,我就觉得LZ那无比强大的RP不需要C再宣传了。。。雷阿。。。
另外,从女生角度,觉得一个男人有事不当面说,却在网上JJWW寻求别人的安慰,这种行为挺JP的。
看你发帖回帖这么忙活儿,你不就想让别人说你可怜值得同情,C不要脸没理没道德么,如果是女生,我还能理解,如果是男生么。。。我只想说,您老好“敏感”好“脆弱”阿。。。红楼选秀您咋不去选林妹妹呢。。。可惜一人才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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