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owyzlj 发表于 2009-2-3 02:34

好的.
收到
谢谢;)

原帖由 winflowers 于 2009-2-2 16:0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报税回来一定时间后就不能申请那个三年内的退税,这是我自己的经验教训,咨询了税务师的。
你得快点行动了。

gladiola 发表于 2009-2-3 15:15

原帖由 snowyzlj 于 2009-2-3 01:3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好的.
收到
谢谢;)



等待你的好消息,不过我们这边的除了一般的文件外,还需要你提供你在中国上税的证明,不知道mm那有没有这个要求。

snowyzlj 发表于 2009-2-3 19:32

今天去报税的地方说了,递交了我自己打印的那份中德协议,她复印了首页和相关页,然后说她同事会再研究的,到时候给我发信。
态度挺好的
没要我提交别的文件。
在学校工作是不需要在国内缴税的,好像,听说是免税。具体我也不清楚,等进一步消息!到时候一定通知大家:)

原帖由 gladiola 于 2009-2-3 14:1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等待你的好消息,不过我们这边的除了一般的文件外,还需要你提供你在中国上税的证明,不知道mm那有没有这个要求。

perspectives 发表于 2009-2-3 19:48

现在已经查得严了,需要提交你在中国的完税证明。

双边协议是不重复征税,不是免税

原帖由 snowyzlj 于 2009-2-3 18:3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今天去报税的地方说了,递交了我自己打印的那份中德协议,她复印了首页和相关页,然后说她同事会再研究的,到时候给我发信。
态度挺好的
没要我提交别的文件。
在学校工作是不需要在国内缴税的,好像,听说是免税 ...

snowyzlj 发表于 2009-2-3 22:12

不是这么说的么?!

 第二十条 教师和研究人员3 F1 r( y* T4 P( ?7 n% a- v
  一、教师或研究人员是、或者在紧接前往缔约国另一方之前曾是缔约国一方居民,主要由于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大学、学院、学校或其它教育机构和科研机构从事进修、教学或研究的目的,停留在该缔约国一方三年以内的,该缔约国一方应对其由于上述活动而取得的所有报酬,免予征税。' I1 Ao) ~) lW9 h3 Y1 L
  二、如果研究工作不是服务于公共利益,而主要是为了某一个人或某些人的私利,第一款的规定不适用于该项研究的收益。

原帖由 perspectives 于 2009-2-3 18:4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已经查得严了,需要提交你在中国的完税证明。

双边协议是不重复征税,不是免税

perspectives 发表于 2009-2-3 22:22

法条本身就是免双重税。前提

原帖由 snowyzlj 于 2009-2-3 21:1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这么说的么?!

 第二十条 教师和研究人员3 F1 r( y* T4 P( ?7 n% a- v
  一、教师或研究人员是、或者在紧接前往缔约国另一方之前曾是缔约国一方居民,主要由于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大学、学院、学校或其它 ...

snowyzlj 发表于 2009-2-3 23:30

是吗?
还真是不知道。
身边有退税成功的xdjms能不能告诉一下,他们都在国内缴税了么?$考虑$
要真是这样,我也甭折腾了$汗$

原帖由 perspectives 于 2009-2-3 21:2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法条本身就是免双重税。前提

IlIlIlIl2008 发表于 2009-2-4 00:54

原帖由 perspectives 于 2009-2-3 21:2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法条本身就是免双重税。前提



你说的不能重复征税是在第23条里提出的, 第20条说的是教育免税, 这两条是不同的条款,前面帖子已经有人说办成了,两种情况,一种是回国后退的,一种是当场退的。

perspectives 发表于 2009-2-4 11:51

他只说办成,并没有说怎么交税。而且他也只是听说,并不是亲生经历。

其实人都是喜欢听自己喜欢的东西。:)
提醒一下吧,如果办事人员业务不熟悉,也可能侥幸过关。

也有人是要求提供国内的完税证明。

请看法条第一句

一、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愿意为促进相互的经济关系,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经两国政府代表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原帖由 IlIlIlIl2008 于 2009-2-3 23: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的不能重复征税是在第23条里提出的, 第20条说的是教育免税, 这两条是不同的条款,前面帖子已经有人说办成了,两种情况,一种是回国后退的,一种是当场退的。

winflowers 发表于 2009-2-4 12:14

原帖由 perspectives 于 2009-2-4 10:5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他只说办成,并没有说怎么交税。而且他也只是听说,并不是亲生经历。

其实人都是喜欢听自己喜欢的东西。:)
提醒一下吧,如果办事人员业务不熟悉,也可能侥幸过关。

也有人是要求提供国内的完税证明。

请看 ...
那个回国后退税的是我很好的朋友,所以我知道具体情况,而且我也联系过那个税务师,也想同样退税,但是我自己前一年报过税了,所以没有办成,后来我自己就留下来了。那位朋友在德国是正常缴税,国内没有缴税,办理退税后这边缴的税都退到了他在国内的银行账户上了,那是一笔很大的数目啊。后来他又去了别的国家。
当然也可能有的地方要严格一些,也可能现在更严格了,需要你国内的完税证明。就像赡养费退税一样,规矩越来越多了。

snowyzlj 发表于 2009-2-4 12:27

谢谢你这么详细的说明:)

看来我还算幸运拉,因为懒,我07年的税没报,前几天把07.08的税表同时交上了

反正我把条款也给他们了,能不能退听天由命吧
退了是好事,没退成的话就是不符合规定咯$汗$

原帖由 winflowers 于 2009-2-4 11:1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个回国后退税的是我很好的朋友,所以我知道具体情况,而且我也联系过那个税务师,也想同样退税,但是我自己前一年报过税了,所以没有办成,后来我自己就留下来了。那位朋友在德国是正常缴税,国内没有缴税,办理 ...

chwang 发表于 2009-2-4 13:49

请教各位,我家那位就是在大学里的,已经免税两年了。如果,今年工作再延签的话就三年了。我很担心,这样下去会不会影响丈夫的永久居留的申请?以及我和孩子的永久居留的申请呢?孩子现在在德国读书。
在此,先谢谢了!

[ 本帖最后由 chwang 于 2009-2-4 12:56 编辑 ]

snowyzlj 发表于 2009-2-4 14:23

看到这个消息真好!
看来我还是很有希望退税回来了哈:)

不过好像这个免税必须是在德居留3年以内啊,如果你先生还想申请永久居留,是要把税补交回去的,如果我没有理解错误的话$汗$

原帖由 chwang 于 2009-2-4 12:4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请教各位,我家那位就是在大学里的,已经免税两年了。如果,今年工作再延签的话就三年了。我很担心,这样下去会不会影响丈夫的永久居留的申请?以及我和孩子的永久居留的申请呢?孩子现在在德国读书。
在此,先谢谢 ...

gladiola 发表于 2009-2-4 14:52

原帖由 winflowers 于 2009-2-4 11:1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个回国后退税的是我很好的朋友,所以我知道具体情况,而且我也联系过那个税务师,也想同样退税,但是我自己前一年报过税了,所以没有办成,后来我自己就留下来了。那位朋友在德国是正常缴税,国内没有缴税,办理 ...

请问你能不能提供一下那个税务师联系方式呢,一般退过的人比较了解这个条例,好多税务师都不知道有这个条例。谢谢先!

winflowers 发表于 2009-2-4 15:04

原帖由 gladiola 于 2009-2-4 13:5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请问你能不能提供一下那个税务师联系方式呢,一般退过的人比较了解这个条例,好多税务师都不知道有这个条例。谢谢先!

这个是Email:G.Pfoertner@schorr-partner.de
http://www.schorr-partner.de
税务所好像是在Erlangen。

chwang 发表于 2009-2-4 15:06

还有这样的?那么,如果以后,他想申请永久居留的话,要补交多少税呢?还有,孩子是早就来了德国了,可是,我不知道哪里能申请那kindergeld?能申请吗?谢谢。

[ 本帖最后由 chwang 于 2009-2-4 14:15 编辑 ]

feiyue2004 发表于 2009-2-4 15:29

原来听人说起过这条,免税三年,三年完了如果你还在这里工作的话,从第四年第一个月开始,要全额补前面三年的税,直到补齐.也就是说,第四年前面几个月会白工作拿不到钱.

gladiola 发表于 2009-2-4 15:49

原帖由 winflowers 于 2009-2-4 14:0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是Email:G.Pfoertner@schorr-partner.de
http://www.schorr-partner.de
税务所好像是在Erlangen。

太感谢了!$送花$

chwang 发表于 2009-2-4 15:52

据他们说,他是教授身份。我们也不懂。可是,他既没有拿那高工资,还没有拿那孩子的钱。要补上那么多呀?那太过了。。。:mad: :mad:

snowyzlj 发表于 2009-2-4 16:40

免得税全要补上,可不少呢

可以申请的,不过具体在哪里申请,我也不太清楚了,当时有朋友帮我弄的:)

原帖由 chwang 于 2009-2-4 14:0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还有这样的?那么,如果以后,他想申请永久居留的话,要补交多少税呢?还有,孩子是早就来了德国了,可是,我不知道哪里能申请那kindergeld?能申请吗?谢谢。

IlIlIlIl2008 发表于 2009-2-4 18:56

原帖由 feiyue2004 于 2009-2-4 14:2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原来听人说起过这条,免税三年,三年完了如果你还在这里工作的话,从第四年第一个月开始,要全额补前面三年的税,直到补齐.也就是说,第四年前面几个月会白工作拿不到钱.

何止前几个月没钱拿,前三年的税可能是1年多的薪水吧,还要算上第四年的税,估计要1年多没薪水了。

IlIlIlIl2008 发表于 2009-2-4 18:59

原帖由 gladiola 于 2009-2-4 14:4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太感谢了!$送花$


我们就不都写信去问这个律师了, 麻烦问过后回来跟大伙说说情况。

jochenkan 发表于 2009-2-4 21:18

原帖由 chwang 于 2009-2-4 12:4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请教各位,我家那位就是在大学里的,已经免税两年了。如果,今年工作再延签的话就三年了。我很担心,这样下去会不会影响丈夫的永久居留的申请?以及我和孩子的永久居留的申请呢?孩子现在在德国读书。
在此,先谢谢 ...
免税是因为你们被确定是暂时住在德国,这里不是你们的长居地。如果你们申请长期居留,要满足申请长居的条件,就要说明过去几年一直把这里作为你们的长居地,既然如此,那么你们就要补交税咯。我估计你们的养老保险也是不用交的,所以你先生还不满足交养老保险60个月的前提条件,所以根本就是影响的。想要拿长居,而不做贡献是不可能的。

jochenkan 发表于 2009-2-4 21:20

原帖由 chwang 于 2009-2-4 14:0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还有这样的?那么,如果以后,他想申请永久居留的话,要补交多少税呢?还有,孩子是早就来了德国了,可是,我不知道哪里能申请那kindergeld?能申请吗?谢谢。
你们目前没有资格申请。因为你们是暂时居留德国。

[ 本帖最后由 jochenkan 于 2009-2-4 20:27 编辑 ]

chwang 发表于 2009-2-4 21:55

:mad: 那么,他怎样作,才能拿到永居。就是欧盟永居也好呀。
      我们夫妇是从日本过来的,不过是中国护照。他在日本以前是交税的。这段经历不知道怎么算的呢?

jochenkan 发表于 2009-2-4 22:45

原帖由 chwang 于 2009-2-4 20:5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ad: 那么,他怎样作,才能拿到永居。就是欧盟永居也好呀。
      我们夫妇是从日本过来的,不过是中国护照。他在日本以前是交税的。这段经历不知道怎么算的呢?
交全套,交税和交保险。那样你们回发现,拿到手上少了很多。在日本交税是给日本,跟德国一点关系也没有。

chwang 发表于 2009-2-5 11:18

谢谢回复。
他本来就每个月只有二千的纯收入。还要自己缴掉全家人的保险。好像据说,还不能拿那kindergeld。我不知道哪里办。那么,如果第四年他还在这个学校,又必须交全套的,那些补交的钱是学校出还是自己出呢?
可以的话,你能给个联系方式吗?也许,以后想麻烦请教你。

[ 本帖最后由 chwang 于 2009-2-5 10:32 编辑 ]

snowyzlj 发表于 2009-2-5 11:38

当然得自己出拉
这是你们自己的事情,和学校没关系
哪有学校那么好,来给你缴税呀$汗$

原帖由 chwang 于 2009-2-5 10:1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回复。
他本来就每个月只有二千的纯收入。还要自己缴掉全家人的保险。好像据说,还不能拿那kindergeld。我不知道哪里办。那么,如果第四年他还在这个学校,又必须交全套的,那些补交的钱是学校出还是自己出呢? ...

jochenkan 发表于 2009-2-5 11:44

原帖由 chwang 于 2009-2-5 10:1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回复。
他本来就每个月只有二千的纯收入。还要自己缴掉全家人的保险。好像据说,还不能拿那kindergeld。我不知道哪里办。那么,如果第四年他还在这个学校,又必须交全套的,那些补交的钱是学校出还是自己出呢? ...
你们一分税和保险都不交,才两千,那工资不太高啊。
税的全称是个人所得税,自然全是自己交了。保险一般是雇主和雇员一人一半。
可以发短信给我。

[ 本帖最后由 jochenkan 于 2009-2-5 10:46 编辑 ]

chwang 发表于 2009-2-5 12:05

:mad: :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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