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来是我 发表于 2009-3-11 23:14

收到zeugen anhörung,急问有关事项!

事情是这样的。我家楼下的俄罗斯人前天喝醉酒,突然闯上我家来,拿棍子把我家的门砸了个坑。我说要报警,他就跑回他家了。我报警以后警察来了,问了事情经过,走了。然后我收倒了staatsanwaltschaft的来信,是关于zeugen anhörung的。除了把我的个人信息要交给警察局,还有说可以拒绝当证人的。其中第三条是, als zeugin die Auskunftauf solche Fragen verweigern können, durch deren Beantwortung Sie sich selbst oder eine der oben bezeichneten Angehörigen der Gefahr aussetzen würden, wegen einer Straftat oder einer Ordnungswidrigkeit verfolgt zu werden. 这条是不是说如果作证人会影响到自己,怕被报复所以可以不去的。因为我还有两个月就要回国了,也不想多找事。能赔钱就成。而且如果我要去作证人,是不是还要律师费什么的呀?很郁闷啊,等回答,谢谢哦!

sijidou1985 发表于 2009-3-12 13:13

貌似意思差不多?不知道……你就去试试么-。-我猜测不要钱吧
也是个经历啊,还能练胆量和口语,你怕什么报复啊,案都报了,汗{:4_297:}看有么有专家来解释,顶顶

睡不醒的猫 发表于 2009-3-12 14:45

{:2_225:}
那个意思是说,如果你自己也犯了什么事儿,做证人的同时会做出对自己不利的证供,才可以拒绝回答问题。
做证人不用找律师,也没有任何费用,如果德语不够好,可以告诉检察院,让他们找翻译,不用你自己出钱的。

缘来是我 发表于 2009-3-12 15:36

本帖最后由 缘来是我 于 2009-3-12 14:40 编辑

这样啊。谢谢楼上两位呀!还有个问题。最近忙着写论文呢,不想去。他给的选项第二项是 因为工作的原因拒绝。我可以选这个不?然后写,因为写论文不去?

大花猫 发表于 2009-3-12 16:40

为什么不去呢?有什么可怕的?缩头缩脑的不是找被欺负吗?

大花猫 发表于 2009-3-12 16:40

公诉人提起诉讼,费用是国家出的,你不用出一分钱律师费

gauloises 发表于 2009-3-12 16:55

既然报警了,就应该去作证,个人看法。那天去你家的警察也会出庭作证。否则的话,报警有什么意义?当然,你也可以出钱让律师帮你写一份证词,但好像没必要花这个冤枉钱吧。

kaufen 发表于 2009-3-12 17:22

贺贺有名 发表于 2009-3-12 17:37

我觉得你有义务去做这个证

Sky23 发表于 2009-3-12 19:11

你如果不去,他再来砸你的门呢?

baobao1210 发表于 2009-3-12 19:17

当然要去了,别怕麻烦

缘来是我 发表于 2009-3-12 22:52

谢谢各位的建议啊。最近很忙写论文,搬家,还有打工,时间排的挺满的,不去主要是不想麻烦。警察来信是说因为门被砸坏了,要求被告赔偿,我们作为Zeuge。列了几条不去的理由,第一就是说被告是自己的亲属,第二是因为工作,第三就是发帖的那条,第四就是没有理由就是不去,第五是因为下列原因不去自己写。我想问问,我不想去,自己写理由可不可以写怕被报复,没时间之类的理由?大家还有什么其他的建议?谢谢

内斯塔 发表于 2009-3-13 04:04

那你报P警啊,吃饱了撑的。当心你邻居梅开二度。

缘来是我 发表于 2009-3-13 11:33

我自己的经验是,你可以书面给警察局写信,告诉他们作证可以,但没有时间去警局做口头证供,要求他们给你邮寄个表格,在表格上面你可以填写事情的经过的。 既然报警了,就应当做证,这是义务。 其他事项楼上的多位网 ...
naja25022009 发表于 2009-3-13 05:3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对,就是想这样的。作证当然没问题了,关键是不愿意动弹。而且再过两周俺就搬走了。

lust 发表于 2009-3-13 21:07

你这话还真是让人不理解,两周后搬走跟作证有什么关系?
不愿意动弹,然后还去打工,不解。
警察在帮你,你就有义务做你该做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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