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thean 发表于 2009-4-18 19:37

德國法律

請問德國法律(通姦)是否有罪還是無罪???????是否有這法律???

马屁精 发表于 2009-4-18 21:28

哦,卖糕的

琐事烦人 发表于 2009-4-18 21:51

lz被抓了现行还是抓了别人现行
不说清楚来龙去脉没人告诉你标准答案得。。。。。{:5_356:}

以古论今 发表于 2009-4-19 07:11

这是个什么字:姦?
然道3个女的和一个男的AA?

萧清泉 发表于 2009-4-19 15:21

在德国通奸无罪,通奸有罪是在台湾。
即便在德国离婚,法庭也不考虑过错。

gilbadasea 发表于 2009-4-19 15:27

不只在台灣啦~
很多地方都是有低~
ex.阿拉伯國家...
可是歧視女性
女性會被亂石打死...

萧清泉 发表于 2009-4-19 17:32

6# gilbadasea


我一直觉得设立通奸罪本身就是一种妨害性自决的犯罪。{:3_252:}

althean 发表于 2009-4-20 21:15

在德国通奸无罪,通奸有罪是在台湾。
即便在德国离婚,法庭也不考虑过错。
萧清泉 发表于 2009-4-19 15:2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感謝樓主答覆, 再次請問 中國 & 美國 通奸法律上有罪還是無罪??

萧清泉 发表于 2009-5-31 21:42

呃,你才是楼主吧
美国某些州,通奸是有罪的。
在中国,通奸无罪——如果通奸有罪,牢里恐怕蹲不下。

Kosmonaut 发表于 2009-6-1 09:36

在德国通奸无罪,通奸有罪是在台湾。
即便在德国离婚,法庭也不考虑过错。
萧清泉 发表于 2009-4-19 15:2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在这点上无条件支持台湾!!{:5_394:}

Kosmonaut 发表于 2009-6-1 09:36

呃,你才是楼主吧
美国某些州,通奸是有罪的。
在中国,通奸无罪——如果通奸有罪,牢里恐怕蹲不下。
萧清泉 发表于 2009-5-31 21:4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美国才会蹲不下吧。。。

Kosmonaut 发表于 2009-6-1 09:39

6# gilbadasea


我一直觉得设立通奸罪本身就是一种妨害性自决的犯罪。{:3_252:}
萧清泉 发表于 2009-4-19 17:3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我一直觉得不让同14岁以下儿童发生性关系才是妨害性自决。

112 发表于 2009-6-1 12:35



呵呵,我一直觉得不让同14岁以下儿童发生性关系才是妨害性自决。
Kosmonaut 发表于 2009-6-1 09:3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是人吗???????????????????{:5_368:}

才子 发表于 2009-6-1 13:49

呃,你才是楼主吧
美国某些州,通奸是有罪的。
在中国,通奸无罪——如果通奸有罪,牢里恐怕蹲不下。
萧清泉 发表于 2009-5-31 21:42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美国很多州,婚前x行为,还是有罪的呢

Kosmonaut 发表于 2009-6-1 16:30


你是人吗???????????????????{:5_368:}
112 发表于 2009-6-1 12:3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凭什么说我不是人呢?人家14岁以下的也是完全出于自愿的呀。你是想说她们没有独立思考能力是吗?

萧清泉 发表于 2009-6-1 16:54



你凭什么说我不是人呢?人家14岁以下的也是完全出于自愿的呀。你是想说她们没有独立思考能力是吗?
Kosmonaut 发表于 2009-6-1 16:30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读一下《论法的精神》吧

Kosmonaut 发表于 2009-6-1 17:30


读一下《论法的精神》吧
萧清泉 发表于 2009-6-1 16:5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请略微指教一二。

萧清泉 发表于 2009-6-1 18:08

不敢称指教,共同研究。
从法理上看,通奸罪的主体是成年人,立法禁止,显然有干涉性自决权之嫌。
而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具备合理判断能力,其自决权不完整,立法禁止,目的是保护。

irvine 发表于 2009-6-1 18:27



请略微指教一二。
Kosmonaut 发表于 2009-6-1 17:3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你比较适合当神父,而不是在这里议论世俗社会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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