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III 发表于 2009-5-12 10:40


这个问题交给相关专家去探讨
就事论事
没有人愿意在5米的空中看西湖
莱茵 发表于 2009-5-12 10:3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 没有人愿意, 包括胡斌。

如果他是故意的, 那么依法肯定难逃一死。

莱茵 发表于 2009-5-12 10:41

本帖最后由 莱茵 于 2009-5-12 10:42 编辑



是, 没有人愿意, 包括胡斌。

如果他是故意的, 那么依法肯定难逃一死。
DLIII 发表于 2009-5-12 10:40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故意?怎么可能。要否认很简单。
过失而已。估计最多也就10年。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没听说有判S的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5-12 10:42

http://laiba.tianya.cn/laiba/images/1138083/12419383860482970011/A/1/m.jpg
莱茵 发表于 2009-5-12 10:2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0:}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5-12 10:44

为什么取款机出问题,取钱能判无期
为什么扫地扫到金饰,捡走也是无期
闹事飚车撞死人就三年
这种立法公平么???!!!

以前好像政治老师解释两种社会制度的优劣时说
社会主义因为人民是主人
立法时考虑得 ...
a11aa11a 发表于 2009-5-12 10:2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我昨天看到了,觉得非常的不可思议,也许是贼赃的关系,可问题是,拣到的人根本不觉得是金的,觉得这个是假的

莱茵 发表于 2009-5-12 10:45

DL你是不是处女座?

DLIII 发表于 2009-5-12 10:46


故意?怎么可能。要否认很简单。
过失而已。估计最多也就10年。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没听说有判S的
莱茵 发表于 2009-5-12 10:4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可是, 如果中国搞美式陪审团制度, 按照目前网上的群情激愤, 胡斌被叛死刑很有可能哦。

a11aa11a 发表于 2009-5-12 10:47


偶尔调头就不算危害公共安全了, 我的天哪。。。{:5_331:}
DLIII 发表于 12/5/2009 09:3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猜,危害公共安全罪很大,人都会一时脑热,我也的确是单方面的臆测,偶尔调头的人不是存心危害公共安全
经常调头是不是存心不好说,但。。。。唉,我也说不清


他又不是制定法律的人
不要怕啦
莱茵 发表于 12/5/2009 09: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不是法律制定者
但我想或许法律的理想状态是
让普通人能根据立法精神,大体判断一种行为是否违法
或罪重不重
可能我没体会立法精神
但我感觉,我该不是最差的吧,我没体会,应该不少人跟我一样都没体会
我猜的

莱茵 发表于 2009-5-12 10:49



可是, 如果中国搞美式陪审团制度, 按照目前网上的群情激愤, 胡斌被叛死刑很有可能哦。
DLIII 发表于 2009-5-12 10:46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美国式陪审团?
也是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针对量刑额度做调整的
比如本案的肇事人
法律的基准如果就是10年
陪审团就算人情大过天
也就给肇事人20年而已

莱茵 发表于 2009-5-12 10:50


我猜,危害公共安全罪很大,人都会一时脑热,我也的确是单方面的臆测,偶尔调头的人不是存心危害公共安全
经常调头是不是存心不好说,但。。。。唉,我也说不清



我不是法律制定者
但我想或许法律的理想状 ...
a11aa11a 发表于 2009-5-12 10:47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制定法律的人当然都会考虑群众的声音
你的声音是一种
DL的声音也是一种
都是合理的,都是被参考的
我觉得

a11aa11a 发表于 2009-5-12 10:51


可是, 如果中国搞美式陪审团制度, 按照目前网上的群情激愤, 胡斌被叛死刑很有可能哦。
DLIII 发表于 12/5/2009 09:4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恩恩恩恩
我感觉这种形式很好
虽然大家不专业,但至少在审判过程中,有专业人士给你讲解
一个普通人,这种情况下也应该能理解立法精神和法律适用性
如此
由普通人在理解了法律的情况下用理智和感情判人是否有罪
貌似更完美

莱茵 发表于 2009-5-12 10:52

本案引起公愤的原因是幕后交易!!
至于交通肇事引起的法律问题
这个是相关法规完善问题。

莱茵 发表于 2009-5-12 10:53

不说了
这种事看的郁闷S人!

fcb你这个版不好
很郁闷
我去婚版风花雪月了

a11aa11a 发表于 2009-5-12 10:53


制定法律的人当然都会考虑群众的声音
你的声音是一种
DL的声音也是一种
都是合理的,都是被参考的
我觉得
莱茵 发表于 12/5/2009 09: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过非常的滞后,或许100万人一起喊10年才会被听到
但10年后情况又变了
理论上,相关法律可能永远不合理,在不停变动的情况下

a11aa11a 发表于 2009-5-12 10:54


美国式陪审团?
也是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针对量刑额度做调整的
比如本案的肇事人
法律的基准如果就是10年
陪审团就算人情大过天
也就给肇事人20年而已
莱茵 发表于 12/5/2009 09:4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可能无罪释放的么
片子里总是这样

a11aa11a 发表于 2009-5-12 10:55

不说了
这种事看的郁闷S人!

fcb你这个版不好
很郁闷
我去婚版风花雪月了
莱茵 发表于 12/5/2009 09:5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都不敢去天涯了。。。。
还是天天看新闻联播最安乐

DLIII 发表于 2009-5-12 10:56



恩恩恩恩
我感觉这种形式很好
虽然大家不专业,但至少在审判过程中,有专业人士给你讲解
一个普通人,这种情况下也应该能理解立法精神和法律适用性
如此
由普通人在理解了法律的情况下用理智和感情判人是否 ...
a11aa11a 发表于 2009-5-12 10:5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种制度的弊端也十分明显, 一个优秀的律师, 完全可以引导非专业民众往他的方向走, 本来相当确定的事情, 开始不确定, 然后开始怀疑, 再然后因为怀疑不能定罪。。。最典型的例子, 辛普森杀妻案。

a11aa11a 发表于 2009-5-12 11:22


这种制度的弊端也十分明显, 一个优秀的律师, 完全可以引导非专业民众往他的方向走, 本来相当确定的事情, 开始不确定, 然后开始怀疑, 再然后因为怀疑不能定罪。。。最典型的例子, 辛普森杀妻案。
DLIII 发表于 12/5/2009 09:5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恩,的确有这个弊端
但我想,强大的律师同样可以影响到其他制度下的法官。
法官经过了专业的,独立判断的培训,但陪审员也被告知要独立判断。两者的差距有多大?
如果大律师的煽动影响值是A,法官的抵抗力是B,12陪审员的抵抗力的合是C
审判的结果分别是A-B和A-C
所以这两种制度的优劣比较的结果是(A-B)-(A-C)。。。。。律师的作用被消去了
等于(C-B),就是法官的专业抵抗力和12个陪审员的团体抵抗力的差别
如果我们有非常专业公正而强悍的法官,法官决定制当然是好的
但我们有这样的法官么?

fcb 发表于 2009-5-12 11:44

不说了
这种事看的郁闷S人!

fcb你这个版不好
很郁闷
我去婚版风花雪月了
莱茵 发表于 2009-5-12 10:5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也有好的地方
比如,发钱

高个子逻辑 发表于 2009-5-12 11:47

真是的很鄙视....{:4_304:}

fcb 发表于 2009-5-12 11:49


不用砍, 多判两年就行~~~这些二代太无法无天, 为所欲为.
杭州城里飙车的实在太多了, 每次回去连个安稳觉都睡不好. 一到半夜下面的马路就变赛车道了~~{:4_306:}
而且车祸死掉的人, 是一年比一年多啊.
fifi 发表于 2009-5-12 10: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嗯,市政交通管理忒差

高个子逻辑 发表于 2009-5-12 11:49

把生命不当回事
而且国内的警察也是荒唐的很

高个子逻辑 发表于 2009-5-12 11:50



也有好的地方
比如,发钱
fcb 发表于 2009-5-12 11:4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fcb真是很强大啊{:4_307:}

trees 发表于 2009-5-12 12:12

我国内有个同事, 曾经酒后驾驶,结果撞死了个老农. 那家人也没能力申冤, 或者说更愿意拿笔赔偿金. 我同事除了花点钱, 其它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5_386:}

柠檬蜂蜜汁 发表于 2009-5-12 12:17

to 楼上,交通事故本来就这样啊!

fifi 发表于 2009-5-12 14:18



是, 没有人愿意, 包括胡斌。

如果他是故意的, 那么依法肯定难逃一死。
DLIII 发表于 2009-5-12 10: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他不是故意的, 但是他完全可以避免惨局的发生啊~~然后之后的作为, 根本就是藐视生命. 所以我很BS他, 觉得应该严惩他.

shangkal 发表于 2009-5-12 14:34

他撞了人之后并没有逃逸,所以赔钱之后缓刑估计没什么问题吧,这也不能算塞钱吧,再说他爸妈是服装摊的老板,能塞多少?

人肉什么时候能管一管,白白带累无辜的人受伤
estha 发表于 2009-5-12 08:3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哎。。怎么说你呢。。无话可说了。。

fifi 发表于 2009-5-12 14:38

他撞了人之后并没有逃逸,所以赔钱之后缓刑估计没什么问题吧,这也不能算塞钱吧,再说他爸妈是服装摊的老板,能塞多少?

人肉什么时候能管一管,白白带累无辜的人受伤
estha 发表于 2009-5-12 08:3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他敢逃么, 被人扇了两个耳光还不老实. 万峰不是都说了, 要打死这个小畜牲~~~

我才不相信他父母是服装摊老板这么简单. 杭州城里的报纸媒体现在都被和谐掉了~~~

4feedback 发表于 2009-5-12 17:26

fcb 发表于 2009-5-12 17:35

不是市政协委员?

steve2046 发表于 2009-5-12 17:51

体制问题引发社会问题,社会问题激起民愤,民愤没有正当发泄渠道,就会见火就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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