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III 发表于 2009-6-11 09:47


结婚五年,都没拿到长居吗?
.......... 发表于 2009-6-10 21:2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我知道有外国人和德国人结婚, 20年都没有拿到长居的。

MR.OIL 发表于 2009-6-11 11:26

有了孩子,能不离婚就别离了

依_依 发表于 2009-6-11 14:31

本帖最后由 依_依 于 2009-6-11 14:32 编辑

拿长居有什么用啊,前几天不是那个有工作还是拿不到抚养权的正在闹吗?所以,如果离婚想拿到抚养权的,最好能入籍,然后有工作,这样抚养权才十拿九稳。
当然阿,如果楼主只想留德国,那也许找到个工作就可以了。
这还是在德国,在中国的话,有工作的妈妈也不一定就拿到抚养权。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09-6-11 15:00



因为离婚之后, 孩子的父亲有探视权, 如果母亲带着孩子离开德国, 那么相当于孩子父亲丧失探视权, 对他不公平。 当然如果很有钱的那种, 有时间有钞票随便飞, 也不是不允许。 如果他放弃一切权利(这种父亲go ...
DLIII 发表于 2009-6-11 09:3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学到了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09-6-11 15:42

如果已经下决心离婚了,就找个好点儿的律师吧,反正离婚都要通过律师的。

漪雯 发表于 2009-6-11 15:56

无语,好的老德真不多。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09-6-11 15:58

无语,好的老德真不多。
漪雯 发表于 2009-6-11 15:5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56:} 楼主都没说什么,你就知道是德国那方的责任了啊。。。感情的事情,谁说的清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09-6-11 16:01

无语,好的老德真不多。
漪雯 发表于 2009-6-11 15:5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只是说和老公之间产生矛盾感情不和

hillde 发表于 2009-6-11 16:45

无语,好的老德真不多。
漪雯 发表于 2009-6-11 15:56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的是的,外嫁没有错!!!{:5_387:}

airainer 发表于 2009-6-11 19:50

28# binsearch

为居留的话我干吗生这孩子呢

airainer 发表于 2009-6-11 19:59

我并不是说我老公人很差,只是他的性格太内项了,我们的生活象一潭死水,太压抑了.

绿坝 发表于 2009-6-11 21:09


如果没什么留恋,回国又怎么了。。。难道之前目的就是为了居留吗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09-6-10 14:57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三年,明摆着混居留的

绿坝 发表于 2009-6-11 21:09



当然是为了居留,没看见楼主说了3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了么?结婚3年刚好够资格永居。
irvine 发表于 2009-6-10 18:24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恩那

dajiahao 发表于 2009-6-11 22:35

好像三年外嫁后就会有长居是铁定的法律事实,至于对失业领救济金的老德是不是适用,就不知道了.
一般在德国离婚,孩子都是跟随母亲的,这是很自然的事情,认识一个德国夫妇,男的工作收入不错,女的家庭主妇,离婚后,三岁的孩子自然跟母亲.

cindy1108 发表于 2009-6-13 15:33

28# binsearch

为居留的话我干吗生这孩子呢
airainer 发表于 2009-6-11 19: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为了孩子, 还是不要轻言放弃婚姻吧。 孩子还小, 父母对孩子的潜移墨化的影响是很大的。 他失了业,心情自然差,这个时候正是需要对方耐心去理解关心的时候。只要他不对你使用暴力或者其它变态行为, 双方还是可以通过沟通化解矛盾的,因为你们毕竟还有一个孩子,没有感情,你们就不会要孩子了。谁没有困难的时候, 如果你在他最需要理解时提出离开他,无疑在他伤口上插上一把刀,他会恨你的。

cindy1108 发表于 2009-6-13 15:45

我并不是说我老公人很差,只是他的性格太内项了,我们的生活象一潭死水,太压抑了.
airainer 发表于 2009-6-11 19:5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在德国娱乐不多,不少人都只能以凑在一起东家长,李家短的搬弄是非,八卦为乐。其实生活也可以改变的, 找些时间, 一家三口多点出去公园,大自然走一走,散散步或者运动一下,人放松下来后, 心情自然会好些,压力就会少了许多。多些与他沟通,一起想办法改变现状,计划将来,婚姻是需要经营的, 只要你作出努力,还是会有些效果的。为了孩子,容忍多一点,积极多一点,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5_335:}

pingzishui 发表于 2009-6-13 16:38

感情不好就离婚吧,说不定找一个更好的呢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09-6-13 17:35

中国人还是劝和不劝离的多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09-6-13 17:36

感情不好就离婚吧,说不定找一个更好的呢
pingzishui 发表于 2009-6-13 16:3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还要靠考虑孩子吧,毕竟有孩子了,不能只考虑感情,还要考虑责任了

cindy1108 发表于 2009-6-13 18:05

本帖最后由 cindy1108 于 2010-7-11 20:24 编辑

........

光线 发表于 2009-6-13 19:33



是啊, 不然生孩子前为什么不考虑清楚。现在觉得他闷,结婚时不觉得他闷吗?况且自已也觉得这个男人的本质不是坏的话,当时能容忍为什么现在不能容忍,往往一个人的一念之差就决定事情的走向。对许多男性,工作往 ...
cindy1108 发表于 2009-6-13 18:0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位说得很好,男人在失业的时候是最弱的时候,这时候淡离婚是很不理智,要离也等他重新找到工作,心态正常了再离吧

G-G 发表于 2009-6-13 21:08

第一,找个律师就好了,因为在德国,没有收入的话,律师费,法庭费等是不需要你自己付的,国家买单。前提是必须考虑好,离婚。如果男方收入高,那么就需要男方付了。反正你不需要付。
第二,如果女方不放弃抚养权,男方没有可能拿到,在德国有一个基本抚养权的规定,小孩是应该跟母亲生活的,除非男方可以证明女方精神方面有问题,跟经济问题无关。跟居留也没有关系。
第三,生活费的问题,这要看你们共同收入,像你自己说的,没有工作,那么看男方全部收入,譬如工资,房产,利息等全部全部月收入,看具体收入情况,先分给小孩大约500到800欧,其他的你们再平分,这就是你能够拿到的钱。如果男方也没有收入,那么你就只好拿社会救济,你和孩子大约1000欧元,另外有住房补贴。这些跟有没有居留根本没有关系。如果他以后收入高了,你可以要求重新分配,一直到小孩8岁,之后的分配情况有变化。
第四,养老保险你可以分得在结婚期间的一半。会转到你的养老保险帐号上。
如果你自己希望,你的居留至少可以到小孩8岁,任何人也没有办法要求你必须呆在德国,他有探视权,只要你同意他看小孩就好了,没有规定在哪里。
我觉得你赶快去找一个好律师,这是最重要的,我看了一下网上的贴子,大部分都是一些猜测。

DLIII 发表于 2009-6-13 21:29

第一,找个律师就好了,因为在德国,没有收入的话,律师费,法庭费等是不需要你自己付的,国家买单。前提是必须考虑好,离婚。如果男方收入高,那么就需要男方付了。反正你不需要付。
第二,如果女方不放弃抚养权, ...
G-G 发表于 2009-6-13 21:0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说的都是理想状态。

理论不等于实践, 我见过离婚孩子被判给父亲的, 还不止一个, 母亲都没有精神方面的问题。

MR.OIL 发表于 2009-6-13 21:46

德国人和外国人离婚,关于孩子的监护权,只要德国人说,另一方要把孩子带回自己的国家,他找不到,那他十有八九能拿到监护权。这种事情最好商量,别弄得太僵,对孩子不好

tonyline007 发表于 2009-6-13 22:08

这种情况我不懂,不过真心祝楼主一切顺利。

huade 发表于 2009-6-14 11:40

本帖最后由 huade 于 2009-6-14 11:41 编辑

你也没工作,为什么一定非留在这里,德国真的那么值得你留恋吗

PUSH PUSH!

都是危机惹的祸。

mixmas 发表于 2009-6-14 15:00

我并不是说我老公人很差,只是他的性格太内项了,我们的生活象一潭死水,太压抑了.
airainer 发表于 2009-6-11 19:5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们找过FAMILIENBERATUNG么,看过心理专家么,调解过么,为了孩子,大家先努力一下相互理解看看吧,实在不行才办理分居啊离婚啊这些东西

josi 发表于 2009-6-14 22:22

LZ两公婆都无收入,去到移民局延签证的时候是个很大问题,很有可能只给你三年的居留,然后告诉你说在这三年之内任何时间只要你的收入够了就可以随时转长期。现在德国已经没有永久居留了。
当然也可能有对外国人相对比较好的移民局,也不排除你拿长期的可能。
但是你已经和德国人结婚超过两年,而且有一个德籍小孩子,你是一定可以留在德国的了。

至于小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在德国,一般只要妈妈干净健康没有打小孩子,小朋友一般都会判给妈妈抚养,除非妈妈自动放弃抚养权。这是德国保护妇女儿童的地方,不会因为男人多数相对有经济实力而剥夺妈妈的权利。因为法庭知道一般意义上,总是妈妈照顾小朋友的,就算抚养权判给了爸爸,男方也多半是请人带,那为什么不把这个钱给小孩子的生母,由她来抚养呢。而且对于12岁以下的小朋友,法庭是不会咨询他的意见,比如说问他想跟谁,这是没有的。因为法庭同时也知道,母亲管教得多,而父亲付出的少,相对有限的时间可能就是周末陪小朋友玩一下,所以小孩子很可能会喜欢跟爸爸,而这对妈妈是不公平的。

但是离异双方都拥有小孩子的监护权。爸爸同时还负有付钱养小孩子的义务。如果这个小孩子的妈妈被证实无工作能力,在她未再婚这前,男方还要一直付赡养费给女方

无声傲歌 发表于 2009-6-14 22:57

你没有工作的话,是得不到抚养权的,除非你有德国国籍

airainer 发表于 2009-6-15 14:34

46# cindy1108


你的话说的挺实在的,谢谢你,我几天没理他,也觉得他蛮可怜的,我是下不老决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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