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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 法治如何护航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这场论坛上广东专家纷纷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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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30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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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微信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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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跨越山海阻隔,连接起共建国家的合作与交流。伴随着共建“一带一路”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对于高质量法治的需求更为迫切。10月30日至31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广东省法学会和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共同主办的中国(喀什)—中亚南亚法治论坛(2025)在新疆喀什举行,论坛以“深化法治合作 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主题,邀请来自中国及中亚、南亚等国家的法学法律界专家共聚一堂,共商“一带一路”法治合作新思路新举措,共谋“一带一路”法治合作新发展新篇章。

论坛期间,来自广东的专家学者围绕经贸投资可持续发展的法治保障、争端预防与解决机制构建、法治人才培养等主题建言献策,助力以法治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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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幕式现场

为化解争议搭起仲裁桥梁

伴随着共建“一带一路”的不断推进,共建国家企业间经贸往来日益频繁,与此同时,经贸纠纷也快速增长。这些纠纷具有参与主体多元化、法律纠纷复杂化、争端解决需求多样化的特征,对争端解决机制提出了更高要求。

与会多位法律专家认为,国际仲裁具有“跨境管辖案件、跨境适用法律、跨境执行裁决、跨境共享资源”的特点,可为共建“一带一路”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更大作用。

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张亮建议,可以依托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投行)设立“一带一路”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并建立与“一带一路” 倡议的理念和共建国家的发展实际相匹配的国际投资仲裁机制。还可依托“国际调解院”,构建“一带一路”国际投资争端调解机制。他认为,通过提供自愿、灵活、低成本的调解服务,依托国际调解院构建的“一带一路”国际投资争端调解机制,能够与依托亚投行设立的“一带一路”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形成互补,为“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以及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多元化的争端解决选择,推动国际法治向公平普惠方向发展。

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刘晓春以“‘一带一路’需要什么样的国际仲裁?”为主题,分享了他对国际仲裁机构发展的看法。他认为,“一带一路”国家之间,存在着文化差异、语言差异及法律差异,因此,在开展国际仲裁时,需要仲裁机构具备独立性、国际化、便利化、以当事人为中心等特点,以保证机构的国际公信力。

2023年,深圳国际仲裁院喀什分院正式启用,成为全国首个跨地域合作共建的“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平台。论坛上,深圳国际仲裁院喀什分院院长谢卫民也介绍了两年以来的实践经验。

谢卫民介绍,喀什分院处理的首宗涉及新疆农产品出口的国际货运代理纠纷案中,由来自深圳、喀什和法国的三地仲裁员组成国际化仲裁庭审理,仅53天即结案,高效解决纠纷。而在另一宗新疆喀什畜牧业龙头企业股权对赌纠纷中,喀什分院采用“喀什仲裁+深圳调解”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创新机制,和谐化解纠纷。“成立两年来,喀什分院受理的案件广泛涉及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耳其等‘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争议金额突破人民币11.2亿元,仲裁公信力与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

“打铁还需自身硬。世界各国的法治体系千差万别,但对公平、合规、法治的共同理念的追求是相同的。”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总监杨永跃则从企业合规的角度,分享了自己的看法。据他介绍,明阳集团从组织建设、制度健全、宣传预防等角度入手,对公司业务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合规治理,通过提高涉外法治工作能力,“入乡随俗”尊重当地文化、法律和劳工权益等方式,从源头上减少争议的产生,规避由此产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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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行签约仪式

为共建“一带一路”培养法治人才

涉外法治人才和队伍作为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组成部分,在涉外法治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源头性的地位和作用。

论坛上,多位法律、教育界专家先后围绕法治人才培养建言献策。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陈云良介绍了该校在培养小语种涉外法治人才方面遇到的问题与经验。他认为,当前市场急需“四懂”人才,即懂英语、懂法律,懂小语种,以及懂小语种国家的法律体系。他举例,学校此前曾开办过两期越南法律短期培训班,报名火热,名额很快被一抢而空,说明相关市场的需求非常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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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专家聆听演讲

陈云良介绍,目前,广外确立了“法学+外语”和“外语+法学”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双模式”,持续提升区域发展急需的战略性涉外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学校还在小语种专业中设立了‘外语(小语种)+法学微专业’,开设了‘国际经济法、国际法’等系列课程,着力培养能表达中国立场、阐释中国话语、维护中国利益的涉外法治人才。”

“学院先后与香港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新加坡管理大学等30余所境外高校签订联合培养合作协议,每年派出超过30名学生进行至少一学期的交换学习,联合培养粤港澳大湾区双学位法治人才。学院还与福田区司法局合作,创办全国高校‘涉外法治与湾区实践’夏令营,招募优秀学子来深圳游学。”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叶海波也介绍了该学院在涉外法治人才方面的培养探索,他表示,未来深圳大学还将加强法律与科技、金融、产业的融合,培养“法律+”复合型人才。

作为“华侨最高学府”,暨南大学近年来培养了一大批涉港澳台侨法律人才,为对外传播中华优秀法律文化,促进区域的繁荣和稳定等作出了积极贡献。该校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执行院长、教授郭宗杰表示,暨南大学在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特色培养、境外实习实践基地建设、“涉外法律实务”系列课程开发、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取得一定成绩。但他同时也指出,学校在开展涉港澳台侨法治人才培养方面,也面临着专业认证、教材体系、实践实习等问题。为此,学校通过联合举办双学位课程、编写专门的涉外教材、逐步打通实践实习渠道等方式加以解决。未来,学院还将与中亚、南亚国家强化合作,通过签订交换生协议、教师交流及联合科研协议等方式,不断拓展合作渠道与空间,为提升学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能力,促进我国与中亚、南亚国家法学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注入更多活力,贡献暨南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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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嘉宾

贯通东西之智,汇聚南北之力,护航共建“一带一路”

十月的喀什,再次成为法治交流的国际舞台。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从“大写意”转向“工笔画”的新阶段,基础设施“硬联通”的硕果累累,更呼唤规则标准的“软联通”走深走实。中国(喀什)—中亚南亚法治论坛的连续举办,适逢其时,见证了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法治合作领域的持续深耕。

近年来,广东一直致力于打造“一带一路”的战略枢纽、经贸合作中心和重要引擎,目前已成为中国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贸易量最大、双向投资最多的省份,2024年外贸进出口总额首次突破9万亿元,连续39年居全国第一。累累硕果,离不开法治护航,论坛开幕式上,多项由广东有关方面牵头或参与的合作协议正式签约,如围绕国际商事争议多元化解,深圳国际仲裁院与印度科维斯国际争端解决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围绕在巴基斯坦建设“一带一路”服务机制综合服务站,广州市汇智蓝天国际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巴基斯坦曼德维瓦拉与扎法尔律师事务所签署了合作协议。

联动港澳、新疆,广东还不断深化共建“一带一路”的法治探索,连续举办中亚南亚法治论坛,便生动体现这一尝试:既发挥新疆向西开放的桥头堡作用,又将粤港澳大湾区的国际法律高端资源与新疆共享、带动港澳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深化与中亚、南亚国家的法律交流提供了全新范式。

广东省法学会相关负责人亦表示,广东与新疆,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陆上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是东方文明走向世界的必经之路,这份山海相逢的丝路情缘从古代绵延至今。如今双方再度携手,以法治论坛为平台,贯通东西之智,汇聚南北之力,共同为“一带一路”行稳致远构筑更加坚实的法治基础。未来,广东愿与各方一道,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和支持下,携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深化法治交流合作,加强法律服务协作,共建纠纷解决机制,共育法治专业人才,为保障“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来源: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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