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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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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来飘去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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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3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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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辆SUV,底盘很高,这样我可以看得比较远。重要的是,当我想逃的时候,它可以带我去任何地方。尽管生在城市,长在城市,我还是无法将庞大的都市作为最后栖息的地方。也许正因为它们过于庞大,我充其量只能在都市的某一处、某一角、某一个瞬间,找到纯属于自己的记忆。当城市颜色灰去的时候,为了保存自己明亮的眼睛,我选择远离,总是远离熟悉的地方。18岁离开南方的家乡去北京读书,22岁离开中国去了美国。在美国我不停地迁徙,从南方到北方,从农村到城市,从城市到小镇,眼睛永远望著他乡。

  仿佛生活在永不止息的滚木上。不知道滚木为什么滚,又是谁在推动木头。只是尽量伸展了手脚不停地走,以保证不掉下来。到后来开始思考滚木下一步滚多快,往哪个方向走,这样心里有准备,可以走得潇洒一些。可是,我仍在滚木上,有些累。同时,有些游戏般的快乐。

  因为滚木生涯中我造出了我自己。在这漫然无序的世界中,我给自己编了一个程式,一个逻辑,用以确认自己。那就是享受、理性、寻找美。这是种生命游戏。将自己的程序浸透在欲望的溶液之中,看著生命孕育生成,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这欲望溶液抑或是物质,抑或是一些记忆,一些别人的拥属。我的程式是对其加以转换,便成了自己的细胞。

  我终于找到了一些属于自己的东西,一些很酷很特别的东西。比如一副恐龙丹佛式的墨镜,一条“搜狐”搜来的肥得不能再肥的裤子,一条西藏淘来的项链,还有一双出处不明看上去像发了酶但其实很舒服的鞋子。那些东西也许看上去很旧,仿佛买到手的时候便是旧的。然而它弥久、服帖,永远不会老去。还有一些记忆,一些擦肩而过的人,一些阳光下亮得刺眼的画面。他们在心里留下永不磨灭的烙印,即使他们不言不语。惊鸿一瞥,便是永远。

  曾记得,高中的时候我坐在教室里,有一次偶然看了一眼窗外,看见一个高年级的女生孤零零地站在篮球架下晃荡,她穿著件牛仔短袖,胳膊是非常健康的TAN色。正是上课时间呢,操场上没有其他人,只有阳光、空气、鸟和这个女孩。多年后她健康的胳膊还在我的脑海里晃荡。以至后来我也试图晒成这个颜色,让人感觉到阳光、空气和鸟的颜色。

  大学的时候,我看见一个女孩篮球打得非常好,她向来跟男孩一块打球。她长得不漂亮,但我一直在旁边羡慕地看著。她有一双球鞋,黑色的,那个时候大家都穿白球鞋,但她的是黑的。奔跑起来有种酷,阳光下的酷。多年以后,那双黑鞋常在我的眼前晃荡,我一直试图找一双适合自己的黑色的球鞋,可惜没找著。

  一次在东部五月角的海滩上,我看见一个女孩坐在岸边,一头过腰的长发随著海风飘呀飘,不羁,孤独,很美。她就那么一动不动,头也不回。后来那头长发老是在我的梦中飘呀飘。长发为谁而留?我不知道。大学时代我也是留长发的,不过那个时候不是为了自己,只是因为有人说男生喜欢女士的长发。那样子温柔。现在我对自己说,留长发,为自己。

  每个人心中都有美的一刻,虽然都不尽相同。

  每个人都有记刻美的方式。可以是一张照片,一盘CD,又或许是一些文章。

  本来我是个懒散的人,只愿意把时间花在健身、舞蹈、逛街、旅游,以及一切与户外运动有关的事情上。虽然随时在体会生活的美好,可是并没有记载下来的想法。“9。11“的猝然发生使我的心灵经历了一场地震。生命如此脆弱而短暂,我应该记录一些事情,没理由就让那些美丽如烟散了。于是我想,为什么不以一种简单而美丽的方式记录真实的生活?就像我喜欢素描一样,用线条与黑白去描绘美,用不了多少时间,也不会让人头晕目眩,应该好消化。

  我开始写作。头篇小说,也就是《飘来飘去》的雏形,集结了一些我身边的人和故事。简单的、复杂的、平凡的、伟大的、悲伤的、快乐的、彩色的、黑白的,真实的是心态,故事只是表相。目前社会似乎没有不敢涉及的话题,谋杀自杀,三角恋同性恋,同居分居,毒品艾滋病,警匪枪支黑社会,当所有耸人听闻的题材都被写过演过的时候,剩下能做的大概只有回归生活了。

  我写得很零碎,几乎是一天写一个故事,写完后随意地往一些中文网址贴。总能得到各种反馈。这是个网络时代,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作家。或者,写一本自己的书。

  写作本来是很私人化的工作。可是网络的即时性使得它不完全属于自己。我结识了一些才华横溢的写手。这里我可以列一份长长的名单:贝书妮、芦笛、易明、钟舟、天一黑、融融、烟然、马兰、寒江月、寒蜇花、老狼、大汉、小川……读他们的文章对自己的写作总有启发,而一些网评和机智的对答也成了我继续写作的力量。我一边贴,一边改,一边读,一边想著下一个故事。从几百字的小文,到上万字的文章。我学会了另一种程式──小说。这是种感性游戏,用文字去塑造另一个自己,另一个他或她,有种创造的快乐。可以说,没有网上这些蒙面而热情的朋友,我是写不出来如今这20万字的。

  从前,写文章的目的是喻人喻世,可以因一文一书而闻名于世。但是在信息发达教育普及的现今,这样的想法越来越近于南柯一梦了。多数人的文章如沧海之一粟,也许只会在某一刻,某个房间,某个角落,激起某一个人心中的涟漪。其实这样已经很好了。因为谁也不能指望美可以如莎士比亚的诗歌般永恒。即使是莎氏又能如何呢﹖ 地球化成灰烬的一天,他的诗歌会飞向宇宙吗﹖

  也许我们应该庆幸,因为美仍然可能,即使仅仅只有一瞬。我所骄傲的是,这本书夹杂著最少的功利因素,因为我随心所欲地写,收集自己原创的文章,自己画的素描,自己设计的封面。它也许不是最好的,但是我的记忆,我生命的一部分已经赋予了它。于我而言,它便有了生命。我不企望它能予人当头棒喝,或是娱乐众人。甚至不企望读的人很多。只把它当做一本记录我年轻生命的相册。老去的时候,我可以坐在摇椅中捧著它,翻阅玩味。

  也许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好一些。比如在阳光下的树荫里手插在口袋里散步。比如把自己打扮得光彩夺目,去照一些艺术照;品星巴克的咖啡;打网球;玩高尔夫;旅游,干一些奢侈的事。干一些酷毙了的事。

  人生是飘来飘去的一片叶子,书中的故事也是飘来飘去。就是如此了,你越是想固定,体味的越是生活的沉,文的累。不如由它去了,反而潇洒了,轻巧了,更接近生活的简约和可爱。这就是我的飘来飘去,无目的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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