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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Costco买大批精华素寄回中国 竟然算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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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0 0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加国无忧

不久前又一人因代购被判刑10年,引起网友关注。想不到代购居然有如此严重后果,那么在中国做海外代购和走私的界限到底是什么?

浙江九州大众律师事务所温正搭律师为大家解答了代购有关的法律问题。



从Costco购入大批精华素寄回中国不申报就算走私,偷逃税10万元以上可能会判刑

销售境外采购的服饰涉嫌走私吗?


陈女士咨询:我看到一则消息,说广东一淘宝代购店主从香港采购服饰,然后通过淘宝店销售,偷逃税额共计300多万元,被判走私获刑十年。我最近有计划做韩国服饰代购,请问到境外“拿货”涉嫌走私吗?要判这么多年?
律师解答:该店主从事境外代购货物内地销售业务,没有向海关申报和缴纳相应税款,偷逃税款共计300多万元,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对于走私普通货物罪的量刑,《刑法》153条及最高院的相关解释规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偷逃应缴税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偷逃应缴税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走私行为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此,该淘宝店主偷逃税额300多万元,起判刑期为十年,如无自首、立功等法定减轻情节,被判处十年起点刑,符合法律规定。


代购物品放“朋友圈”卖也不合法

网友咨询:我当了妈妈后要买很多母婴用品,也常常和朋友一起通过海外网站购买。我发现身边很多人不会用海外网站,所以我想自己买来,然后放在微信朋友圈出售,这样合法吗?

律师解答:根据《海关法》第四十六条,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海外代购朋友圈代卖,已超出了自用、合理数量的范围,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应向海关申报和缴纳相应税款。如果你购买的商品在朋友圈销售,又没有向海关申报及缴纳税款,可能涉嫌走私行为,情节严重偷逃税款达到刑法规定的税额,可能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都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这意味着,自然人、代购商店、代购网站或其他市场主体,只要从事海外代购交易的,都必须先在国内的工商行政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同时去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后方能经营,否则也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在国外帮买化妆品寄回国违法吗?

刘女士咨询:早些年我和家人在国外开店做生意,由于当地化妆品很有名,并且价格比国内要便宜,亲戚朋友常托我带一些化妆品,寄给他们。我不收额外的费用,这样做应该不违法吧?

律师解答: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口的化妆品,必须经国家商检部门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准进口。个人自用进口的少量化妆品,按照海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同时《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进口或者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重者可能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因此,个人自用进口的少量化妆品按法律规定也需要按海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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