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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德国缝制口罩的重要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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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们普遍认为,普通口罩可以减缓新冠病毒的传播,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缝制布口罩。他们有的是希望在新冠危机中能维持生计,还有的是纯粹是为了帮助他人以尽绵薄之力。即使如此,只要涉及销售的自制口罩,请大家一定要注意标识问题,避免不必要的罚款!




慕尼黑IT律师事务所警告,商家售卖纺织品口罩是不要按照防护口罩或是呼吸保护口罩,也就是说不要使用Mundschutz 或者Atemschutz这样的字眼。如果使用这样的字眼就会被认作专用于医疗临床使用的,有CE标签的口罩。显然普通的纺织品口罩并非如此。

“Schutz”不能随便用

律师Phil Salewski写道,如果这些产品仍以Mund- 和/或 Atemschutzmasken的形式出售,则以违反了《医疗器械法》(MPG)规定的产品特定标签义务和MPG第4节第2款中的误导性禁令。结果不仅会遭受竞争法警告,还可能遭受刑事诉讼和罚款程序。

为此,律师建议临时口罩商在命名口罩时不要使用“Schutz(保护)”一词。Mund- 和 Nasen-Maske 或 Behelfsmaske都没问题, Behelfsmundschutz也应该是可以的。

其他注意事项

Jun Rechtsanwälte 律师事务所向免费或付费生产小批量口罩或其他新冠缓解用品的所有人提供免费法律支持。他们在Facebook上写道:“只要不以AtemSCHUTZmaske呼吸防护口罩出售,无论如何设计,缝制还是粘制,用咖啡过滤纸,还是用纺织品,还是纤维素制成,就没有法律问题。Mundbedeckung, Gesichtsmaske, Mund-Shirt, Nasenstoff - 都没有问题。”此外,应注意指出,如果产品说明中包含Covid-19,则必须指明口罩不能有效保护佩戴者。

律师事务所认为,口罩销售商还应注明该产品不是医疗产品。因为客观的医疗器械法律规定不能被限制性相对提示信息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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