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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Dore3MM团购骗人后嚣张,恶劣的售后服务态度得到的启发!写给所有关注此事的XDJM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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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7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因为买ELAND牛角羽绒衣发现质量问题,然后通过发贴寻求解决办法以来. 我真的没有想到短短几天,在论坛里引起了这么大的反响,帖子点击人数过万了已经. 一直关注的朋友已经知道事情的经过了,不了解的朋友也可以去帖子里了解.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 ... &extra=page%3D1
我今天来这里的目的就是想把事情发展至今的情况以及下一步的解决方式告诉给一直关注这个事件的朋友们,同时提醒已经或者将要在二手,或者团购板块消费的朋友,还有在这两个板块经营的人,都能从我的事情当中有所借鉴.希望以后能够双方合作愉快吧.因为不想大家爬楼太累,所以重新开贴!

首先我要说明的是,我之所以等到今天这一刻才最后下定决心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相信大多数关注我的朋友是知道的.我不是怕麻烦,怕面对失败的结果而没有早做决定,而是我一直听取大多数朋友给我的建议,最大限度的等待卖方表态,能够通过采取法律外更好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等来等去,等到了卖方提出的最终解决办法.答复如下:
“卖主Dore3说,不就32欧元么, 宁愿把32欧元捐出去也不会赔给我的.她说她还就不怕了,让我随便告,随便威胁去,谁让我在论坛把她的名誉都毁了! 还说我要想和她继续谈,只有一个可能性就是要答应她的一个条件, 在团购板块删除我的帖子,并且向她道歉“! 这就是一个被某些人赞为人很好,很负责的人嘴里说出的话.更气人的话调解人怕我生气都不打算告诉我了,我就不用在这评价了.大家估计看到这种话后杀人的心情都有了.

我现在想说的是,再怎么样我也不用向卖主Dore3你道歉吧. 况且我为什么道歉呢?是要和你说, „对不起MM,衣服是我自己划的, 然后拍照上来胡闹的么?“我一直再给卖主机会,等到今天,也算是对那些劝我不要冲动,劝我不要因为用法律解决而影响论坛板块的朋友有了交代.也终于松了口气,可以不必顾及那么多,干干脆脆地用法律手段解决了.

Dore3MM你认为这么有理,至到今天卖主你对我提出的两个质量上面的置疑给过强有力的答复了么?你真的没有错么?那看看你是怎么答复的:
置疑一: 图片到底是不是实物图? 你给我的解释是,那个图片里的衣服是你用自己的衣服拍的,我的照片里的衣服和你的效果之所以相差那么大的原因是,因为我没有用软的衣架把衣服挂起来,然后再拍.
置疑二: 我收到的衣服袖子里面有4里面长的口子,这个口子不是刀划伤那种. 是因为脱线引起的,而且口子边缘有被白色线缝过. 你给我的解释是,国内的卖家是你精心选的有信用的卖家,保证每件衣服寄出来的时候是好的,你不清楚怎么回事.


我想在这里说, 如果你的解释按照你自己的说法真的是问心无愧的话,那么为什么没有一个看过帖子的朋友说过你的解释是合理的呢? 我一个人眼光差,难道大家都没有判断是非地能力么?难道上百层楼都是我的马甲在帮我说话么?你说我把你的名声搞坏了,如果MM坐的正,行的稳. 我有何能耐搞坏你的名声么? 如果MM开始就以一个负责的态度解决这件事的话,我看我的帖子是可以帮你起到重新建立信誉的作用的. 在所有买了你这件衣服的人当中,出问题的还少么?如果大家经常来二手,或者团购这里,就不难发现, 已经有好几个MM把YY重新转手了.如果真的如卖主你所说,质量那么好.为什么会有这么多问题?我只不过站出来诚实地说出了问题,就让你气急败坏了么?这样你还能说你问心无愧么? 再说了,我也不怕大家拍,转手衣服的MM有几个是把衣服的真正质量重新拍照片挂在网上,然后再卖的?有几个是在转手的时候认真的告诉下一个受害者衣服的真正质量了?大家应该心知肚明.我想如果大家把我这个衣服的照片挂网上卖,卖不卖的出去就很难说了.我也曾经好心的提醒一个要买这个衣服的MM来看我的照片.结果她看过马上说不买,还非常感谢我地提醒.如果衣服好怎么会有这样的结果呢? 我后面还是会贴出衣服的对比照片,想拍砖的尽管拍.
我知道我说这些话会得罪一些人,但是我就是不服气,为什么自己已经对质量不满意的情况下,还要把损失继续转移给无辜的JM们,为什么质量问题就一定要最终地买家承担?.要卖也要象我帖子里的一个MM说的那样,向买主详细解释质量之后再卖,不要让新的买家承担所有的问题.有人可能会说,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那我要说就算是愿挨也是要在有知情权情况下.我知道在二手板块很多人都是想只做一锤子买卖,但是哪怕是一次买卖,也要本着良心来做才行.

我也清楚的知道,至到现在Dore3还态度那么强硬的理由就是, 她认为我没有什么本事能把她怎么样? 我承认,我直到现在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证据,我只有她的银行帐号和汉语拼音姓名.XUXU 也许我采取法律行动的结果就是我因为证据不足而要面对失败,而卖主逃脱法律的制裁. 那又怎样?难道说中国现在那么多骗人的商人还逍遥法外,就能说明他们的行为是对的么?同样,就算我失败了,没有让卖主你得到法律上的惩罚,那能说明你就是对的么? 在舆论法庭上面你已经输的很惨了. 尽管你一直叫嚣着你没错,你问心无愧. 我就不信,当你做了骗人的事,不肯认错,还极尽诡辩之才为自己开脱,并且把罪过都扣在我头上的时候,你还能问心无愧么?!! 如果你真的这样,那也只能说明一个事实就是你的良心真的是被狗吃了. 当你想起论坛里这么多兄弟姐妹对你的BS和指责,你还能安稳的入睡么? 你的良心真的没有一丝悔过么? 你真那么有理就把理说出来让她家评好了.
昨天一个懂法律的朋友打电话问我的问题真的让我受了些启发, 他问我说: “为什么在团购板块,大部分的买主可以在完全不知道卖家真实姓名和住址等身份证明的情况下, 把货款全额汇过去进行交易呢?大家就这么信任卖家么?“ 我当时的回答就是,是的. 我想大多数参加团购的MM开始都是相信人性本善的. 但是当我身上发生这样的事情之后,我真心的告诫所有将要在二手,和团购板块购买东西的兄弟姐妹, 当“信任“二字在这里已经是那么的不堪一击的时候, 一定不要再选择用信任保护自己了. 交易之前一定向卖方索要真实姓名,住址等证明身份的东西,哪怕是一次性交易. 因为所有的买方为了收货,在交易时都会把自己的住址,真实姓名提供给卖家. 那出于公平考虑,卖家也应该提供这些信息. 当然已经长久的建立了信任关系的买卖双方另当别论. 一旦发生纠纷, 买卖双方都可以凭借这些资料在协商无效的情况下去投诉的. 千万不要象我这样, 因为信任反而被信任的人欺骗.
我从发帖子到现在,不是想在这里充当什么正义之士, 我只是作为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团购消费者,为了自己的权益得到保证而在一直做着努力. 虽然我努力的过程中遇到很多困难,而且前途也不一定如我所想象的那般乐观. 但是我努力过了,这就够了. 我要做给那些吃了亏还不吭声的JM看, 如果被打不反抗的话,那打人的人会一直找软弱的人再去打. 如果反抗,虽然暂时不一定能打赢,但是至少也杀杀她们的嚣张气焰. 更重要的就是只有你们站出来说句实话,才能避免更多无辜的人继续受骗.这么做虽然会触及一些人的利益和痛处,也有可能因此招来攻击.但是请大家相信, 善良,正直的人还是多数的.

我已经通过我的事情感受到了, 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在我疲惫的想放弃的时候, 是论坛里面那么多不认识的兄弟姐妹一直在鼓励和支持我, 让我更有了维护自己利益的决心和勇气. 我在此真诚的向你们表示我的感谢. 我何德何能,能让这么多人帮我,我真的知足了!! 就算我最后没有争取到大家希望的结果,我也请大家理解. 毕竟我努力了. (还真是不争气,说到这眼睛真的湿了,感动的. )在德国能得到这么多人的关心和鼓励不容易.我不会忘记的!

人生中谁没碰到过不如意的事情呢?碰到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之后的生活还是要继续. 我用32欧元看到了一些同胞的晦暗的心态,同时也学到的很多法律经验,买到了教训,对我来说太值了! 反观卖家, 她抱着魅着良心从我这得到的32欧元夜夜不做恶梦才怪呢.

事情现在就交由有关部门处理了,我也调整情绪开始继续我手边的工作. 快过年了,也希望论坛的气氛不要继续受到这个事情的影响, 能够买家买的开心,卖家卖的如意! 大家都能开心的过个好年!
再一次感谢一直以来给过我帮助的朋友, 忘不了你们的!

事情解决的最终结果出来后,无论失败或者成功,我会回来交代给大家的. 估计德国人的办事效率不一定多高哦,我会放平心态,慢慢等结果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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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家觉得贴子有用,就帮忙顶顶哈.因为:越少人上当,这个论坛才能越长远的发展!!

对了,还有我每次一发完贴, 卖主就会出现.呵呵. 看看她的新态度吧.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 ... &extra=page%3D1


[ 本帖最后由 elena_zhao 于 2006-1-18 02: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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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7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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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7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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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7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以为是第一个支持妹妹,不过还是要说,相互信任是要通过行动来建立的。大家一起来建立良好的秩序吧,该争取的权益还是要争取。

[ 本帖最后由 蓝色多瑙河 于 2006-1-17 22:1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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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7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看一本書就說 中國人的信任成本很高的
在一次證明了

good l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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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7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DORE 3,不是买家毁了你的名誉,是你自己毁了自己的名誉!
支持LZ MM的做法! $鼓励$$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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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7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感而发,写了这么长. 事情终于没有象大家希望的方向发展. 我也不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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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7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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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7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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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7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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