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vendel2010 发表于 2012-4-4 17:47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13: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不知道,我觉得要很舒服的话很难,而且之后的医疗保险也需要她自己付,律师居然说象她这个年纪的话(近60 ...

不是,而是无论什么时候都可以独立生存最重要。无数例子告诉我们不能完全依靠别人,即使今天看似很好,明天可能心就变了,因为人就是易变的动物。
你姑父也太衰了,一起这么多年,怎么就忍心看着自己曾经的爱人过贫困的日子呢?而且把婚内财产转移太恶心了!祝你姑姑一切顺利!

Isabelle113 发表于 2012-4-4 17:50

sandy2966 发表于 2012-4-4 16: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补签一个买房时的天价借款协议。

我也觉得这是个好主意。一是德国律师怎么证明那房子是你姑姑的, 德国什么事情是要证据的,德国律师来中国取证, 那律师费多高啊, 二是姑姑可以和家里人签个借款协议,然后去公正处公证。

lavendel2010 发表于 2012-4-4 17:51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2-4-4 13: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倒觉得嫁错郎会是大机率事件。
倒是女人怎么都要经济独立,或者有经济独立的能力最重要。

100000000%同意!以前在婚版说过这个,然后被那些生活安定的家庭主妇MM们喷了。唉,花无百日红啊,虽说活在当下,但是几十岁才变穷人的话,连翻身的机会怕也没多少了。

lavendel2010 发表于 2012-4-4 17:52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13: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的确!!!所以我姑姑一直劝我说,再怎么都不能让我当hausfrau,我本来还想说我生了孩子后都不想上班了,当然也 ...

你姑姑很爱你啊,还好她在这里还有你。

lavendel2010 发表于 2012-4-4 17:54

wsygmj 发表于 2012-4-4 13: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话敢对着你老公说么

经济独立就啥都敢对人说,呵呵。不过我经济不独立的时候也跟老公说了类似的话,实事求是。

lavendel2010 发表于 2012-4-4 18:02

irvine 发表于 2012-4-4 14: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个律师说拿NE的离婚妇女可以申请救济?

这律师是老公派来的卧底吧。干掉NE让女方彻底在德国消失。

有NE并且在德生活五年以上者可享受特别保护(§ 56 Besonderer Ausweisungsschutz, http://www.aufenthaltstitel.de/aufenthaltsg.html#56),但是外国人法为取消长居留了后路的,没有很清楚的写明有了长居后如果拿救济到底会不会被取消,所以只有入籍是最保险的。

sunny123 发表于 2012-4-4 18:04

不要老想这德国老头分姑姑的房产,就写个天价的借款,也不需要公证啊,就一般的借条都具有法律的。和自己家人写个就行了,好,你想分房产,是不是也要分担债务啊。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4-4 18:12

原则上即使不卖掉,也可以通过市场价评估来实现增值部分计算的,但是你姑姑在国内的房产,在德国评估起来怕是不那么容易,不知到时候德国方面会不会走中间人的路子坚持作评估。

MR.OIL 发表于 2012-4-4 18:17

昨天说了,今天还是再唠叨一遍,女人啊,一定要经济独立!!!

qiqimum 发表于 2012-4-4 18:21

MR.OIL 发表于 2012-4-4 18: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昨天说了,今天还是再唠叨一遍,女人啊,一定要经济独立!!!

{:5_387:}别人听懂了没有我不知道,我算领会精神了。。
页: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查看完整版本: 陪姑姑从律师那里离婚咨询回来,德国新的离婚法对女方很不利!同时关于婚前财产增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