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ki2007 发表于 2010-11-20 16:00

刚在天涯看到的,如果这个是真的,那么当今社会真悲哀

我国拟将婚前一方贷款购房认定为个人财产,女人要悲剧了!

现在社会大部分都是男的付房子首付,甚至还贷款,如果这个法律实行了,女人就真悲剧了,用我身边一男的话说,等这法律实行后,他马上就结婚,婚前贷款买房,只登记自己的名字,婚后自己独立还贷,然后吃老婆的,用老婆的,总之除了房子付的首付以及还贷的钱,其他所有的开支都由花老婆的钱,老婆要抱怨,自己可以理直气壮的说劳资的钱都用去还房贷了啊!这样将来离婚的时候,房子都全归自己,至于那些生活中的开支,无凭无据谁知道花了多少?到时候离婚的话,自己一分钱损失也没有,还白让老婆供自己吃喝玩乐外家陪床,自己还能安安心心地买好只属于自己的房子,离婚了就把老婆赶出去,合理又合法,多么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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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将婚前一方贷款购房认定为个人财产
  http://news.qq.com/a/20101116/000147.htm
  2010年11月16日04:53京报网-北京日报高健我要评论(1648)
  字号:T|T
  
    本报讯(记者 高健)昨天,最高法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解释三》),近些年的婚姻热门话题——房产、孩子、外遇等全部涉及。
  
    婚前买房可能属个人
  
    离婚时最难以分割的财产就是房产。自己辛辛苦苦交首付、还房贷,离婚后,另一方可以分走一半。据有关部门统计,房产归属是“恐婚族”最大担忧,法院调研也发现,房产分割往往是离婚案件判而难了的死结。
  
    《解释三》对此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此外,《解释三》还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此规定,显然有利于实际购房的一方。不过有婚姻专家担心,这样规定很容易导致离婚攀升。据了解,日本购房,房贷几乎伴随购房者一生,如果离婚,女方甚至可以获得70%的房产,这样“显失公平”的法律,却能有效约束日本社会家庭稳定。“虽然财产不是平衡家庭的根本所在,但毋庸置疑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特别是80后冲动性婚姻增多,再免除其经济顾虑,有所商榷。”
  
  女性中止妊娠将不算侵犯男方生育权
  
    “生育权”曾引起很大的争议,现有的《婚姻法》,并没有单独对这一问题做出规定或说明。
  
    《解释三》规定,夫妻双方因生育问题发生纠纷,致使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放宽了离婚门槛。
  
    对此,有法官表态“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实际案例中,法院虽然判定不准离婚,但很多不孕妻子可能遭受家暴或者冷暴力,不利于保护妇女权益。
  
    不过,第十条还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支持,给予了妇女自主决定生育的权利。
  
    第三者索要补偿,法院将不支持
  
    外遇,一直是婚姻的致命伤,“小三”、“二奶”甚至成为了近年的流行语。
  
    《解释三》第二条对此做了特别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这表明为了摆脱“小三”而达成的“分手协议”是无效的。例如男方包养“二奶”,如果双方约定分手费10万元,那么,男方不付钱,女方也无权提起诉讼,但如果男方已经支付了分手费又后悔的,法院同样不予受理。这样规定,能够有效遏制“拜金傍大款”的不正之风。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0-11-20 16:20

chezshen 发表于 2010-11-20 16:20

{:5_355:} 确实有点。。。

chezshen 发表于 2010-11-20 16:20

那单身的就更多了,你贷款买房的,不能结婚,要一次性付清。。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0-11-20 16:22

chezshen 发表于 2010-11-20 16:24

或者要结婚也可以, 女方改变要求, 男方先弄一套房, 户主写女方名字或二人共同拥有.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0-11-20 15:2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阿,肯定是结婚条件更苛刻。。

suki2007 发表于 2010-11-20 16:25

或者要结婚也可以, 女方改变要求, 男方先弄一套房, 户主写女方名字或二人共同拥有.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0-11-20 15:2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男方父母不愿意呢,这个社会男小三,女小三都很多{:5_367:}

suki2007 发表于 2010-11-20 16:26

越进步的国家,婚姻法首先是考虑保障妇女权益,因为谁都知道这个世界男女本就是不平等的。越保障妇女权益越体现这个国家的进步。只有这片神奇的国度,婚姻法越来越倒退了,往男女平等方向靠了

lachen69 发表于 2010-11-20 16:29

QCheng1 发表于 2010-11-20 16:31

或者要结婚也可以, 女方改变要求, 男方先弄一套房, 户主写女方名字或二人共同拥有.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0-11-20 15:2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现在的女孩子又不是傻子。

trees 发表于 2010-11-20 16:47

律师要多些生意了,婚前协议。

machu 发表于 2010-11-20 16:50

现在很多情况是男家买房,女家出装修费,买家具,电器。要离婚的话,这要怎么算呢?女的倒贴。

QCheng1 发表于 2010-11-20 16:59

既然是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房子怎么可以只归一方所有?
即使是婚前全款付清房子的总价,婚后房产增值的部分也应该属于共同财产。

卖火柴的小女孩 发表于 2010-11-20 17:19

家庭稳定了,社会才能稳定,这下,,,,,

zuzuzu 发表于 2010-11-20 17:24

那就只有婚后AA啦.

machu 发表于 2010-11-20 17:32

既然是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房子怎么可以只归一方所有?
即使是婚前全款付清房子的总价,婚后房产增值的部分 ...
QCheng1 发表于 2010-11-20 15:5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

Hero2008 发表于 2010-11-20 17:40

本帖最后由 Hero2008 于 2010-11-20 16:50 编辑

我国拟将婚前一方贷款购房认定为个人财产,女人要悲剧了!


suki2007 发表于 2010-11-20 15:0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87:}

估计这是政府打压房价的一个手段。

kartoffelnsalat 发表于 2010-11-20 17:42

那就只有婚后AA啦.
zuzuzu 发表于 20-11-2010 16:2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啥时候都AA好了

Hero2008 发表于 2010-11-20 17:42


...
往男女平等方向靠了
...
suki2007 发表于 2010-11-20 15:2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男女平等不对吗?这不是妇女们,尤其是中国妇女一直在追求的吗? {:5_339:}

kartoffelnsalat 发表于 2010-11-20 17:43


Hero2008 发表于 20-11-2010 16: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嫩乐个啥子哦。。。已经买了等结婚瓦?

Hero2008 发表于 2010-11-20 17:49

嫩乐个啥子哦。。。已经买了等结婚瓦?
kartoffelnsalat 发表于 2010-11-20 16: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想找个有房子的女生结婚,我倒插。{:5_387:}

zuzuzu 发表于 2010-11-20 17:50

啥时候都AA好了
kartoffelnsalat 发表于 2010-11-20 16:4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想想AA多累啊, 都是给逼的.

Hero2008 发表于 2010-11-20 17:51

家庭稳定了,社会才能稳定,这下,,,,,
卖火柴的小女孩 发表于 2010-11-20 16:1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下可能会产生更多的卖女孩的小火柴了。


{:5_387:}

QCheng1 发表于 2010-11-20 17:52

我想找个有房子的女生结婚,我倒插。
Hero2008 发表于 2010-11-20 16:4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认识有人倒插的。孩子跟女方姓,叫女方父母爷爷奶奶,叫你父母外公外婆。

Hero2008 发表于 2010-11-20 17:56


。。。
等这法律实行后,他马上就结婚,婚前贷款买房,只登记自己的名字,婚后自己独立还贷,然后吃老婆的,用老婆的,总之除了房子付的首付以及还贷的钱,其他所有的开支都由花老婆的钱,老婆要抱怨,自己可以理直气壮的说劳资的钱都用去还房贷了啊!
。。。
suki2007 发表于 2010-11-20 15:0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样说也不完全对,你有点夸大其词。女方要是怕吃亏,可以在结婚前跟男方约定,不能把所有的钱拿去还贷。或者干脆让男的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这不就的了?


alles kann man diskutieren und handeln, oder?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0-11-20 17:57

我国拟将婚前一方贷款购房认定为个人财产,女人要悲剧了!

现在社会大部分都是男的付房子首付,甚至还贷 ...
suki2007 发表于 2010-11-20 15:0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是真的呀,好几年前就是这样的,婚前买的房,如果没有署老婆的名字,就是私人财产,这个我妹妹早就打听过了,所以他们的婚房没她什么事,她也就没肯出钱装修。

不过,她还打听到一件事,作为结婚用的房,在婚姻满多少年之后,是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的,所以只要夫妻和睦,不担心房的问题

Hero2008 发表于 2010-11-20 17:57

我认识有人倒插的。孩子跟女方姓,叫女方父母爷爷奶奶,叫你父母外公外婆。
QCheng1 发表于 2010-11-20 16: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das ist kein problem. mir ist das egal.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0-11-20 18:01

既然是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房子怎么可以只归一方所有?
即使是婚前全款付清房子的总价,婚后房产增值的部分 ...
QCheng1 发表于 2010-11-20 15:5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共同还贷部分算夫妻共同资产的,只要有足够的证据。

kakalein 发表于 2010-11-20 18:01

既然是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房子怎么可以只归一方所有?
即使是婚前全款付清房子的总价,婚后房产增值的部分 ...
QCheng1 发表于 2010-11-20 15:5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增值部分也属于共同财产有意见,房子原本就是属于一方的,为何增值了,要分给别人?我家就是我老爸老妈辛辛苦攒的钱都给弟弟买房子了,然后增值了,还分给别人,这个有点不公。整个房子,家具电器,被褥,日常用品都是我家买的,虽然离婚是没影的事。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0-11-20 18:03

我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增值部分也属于共同财产有意见,房子原本就是属于一方的,为何增值了,要 ...
kakalein 发表于 2010-11-20 17: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在中国,如果房子是一方所有,增值部分也只有一方所有,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是德国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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