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heng1 发表于 2010-11-20 18:04

共同还贷部分算夫妻共同资产的,只要有足够的证据。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0-11-20 17: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共同还贷还需要证明?这怎么证明?

kakalein 发表于 2010-11-20 18:04

不,在中国,如果房子是一方所有,增值部分也只有一方所有,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是德国的法律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0-11-20 17:0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国内还有争议呢,看地方法院了。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0-11-20 18:05

这个共同还贷还需要证明?这怎么证明?
QCheng1 发表于 2010-11-20 17:0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比如从你们夫妻任何一方的银行转账贷款,这个银行转账单就行,因为婚后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冰水 发表于 2010-11-20 20:22

现在很多情况是男家买房,女家出装修费,买家具,电器。要离婚的话,这要怎么算呢?女的倒贴。
machu 发表于 2010-11-20 15: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估计女方不是很有钱的话,没人愿意倒贴吧

machu 发表于 2010-11-20 20:25

估计女方不是很有钱的话,没人愿意倒贴吧
冰水 发表于 2010-11-20 19:2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即使不出装修费,家里也不给钱,女方自己工作几年积蓄用来买家具电器和软装,起码也陪进去几万块呢,这是板上钉钉必须要出的。
虽说没有印度女人出嫁那么看中陪嫁,陪嫁多少决定将来在夫家的地方那么夸张。中国女人也很少有一毛钱也不出就嫁人的,总要让人诟病。

suki2007 发表于 2010-11-20 20:31

你这样说也不完全对,你有点夸大其词。女方要是怕吃亏,可以在结婚前跟男方约定,不能把所有的钱拿去还 ...
Hero2008 发表于 2010-11-20 16:5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话不是我说的,是某个MM引用偶的{:5_371:}

该用户名不存在 发表于 2010-11-20 20:37

中国特色嘛。。。

maddad 发表于 2010-11-20 20:40

新婚姻法保护的是买房的一方,没特指保护男方。。。

女人也应该努力成为被保护的一方。。。

欢迎排砖,我先走了{:5_393:}

冰水 发表于 2010-11-20 21:06

即使不出装修费,家里也不给钱,女方自己工作几年积蓄用来买家具电器和软装,起码也陪进去几万块 ...
machu 发表于 2010-11-20 19:2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这个法律一出台岂不是给出轨男人离婚解除了后顾之忧,nnd希望定着条法律的那些个wbd们赔上一大堆嫁妆以后女儿被赶回来。。。。。。

machu 发表于 2010-11-20 21:14

那这个法律一出台岂不是给出轨男人离婚解除了后顾之忧,nnd希望定着条法律的那些个wbd们赔上一大堆嫁 ...
冰水 发表于 2010-11-20 20:0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是高房价下产生的畸形法律,从而衍生出不少附带问题。
一会什么“房产税”啦,一会“小产权房”啦,一会又要保护买房者的利益啦。任志强又说买房者总比开放商要赚得多啦。
等着泡沫破碎以后,这点子法律所保护得根本就不算啥了,会变成空话。那些手里有点钱全投房子上的都要跳楼,到时候谁保护买房者的利益?
这套法律不过是短期内给那些“玩婚族”,“包二奶”的提供受法律保护的理直气壮。
实际上是一颗“烟幕弹”,让有房一族,或者手里有几套房的暂时转移矛盾视线而已。

别忘了,俺们现在是有封建特色的资本主义初级阶段。可怜的只是妇女同胞们。

卖火柴的小女孩 发表于 2010-11-20 22:18

这下可能会产生更多的卖女孩的小火柴了。
Hero2008 发表于 2010-11-20 16:5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下要产生更多的卖女孩的小火柴了{:5_387:}

iloveheidelberg 发表于 2010-11-20 22:50

这个是真的呀,好几年前就是这样的,婚前买的房,如果没有署老婆的名字,就是私人财产,这个我妹妹早就 ...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0-11-20 16:5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婚姻满8年之后,是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的

小小腹婆 发表于 2010-11-20 23:02

新婚姻法保护的是买房的一方,没特指保护男方。。。

女人也应该努力成为被保护的一方。。。

欢迎排砖 ...
maddad 发表于 2010-11-20 19: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虽然不是绝对的,但是在中国结婚,一般来说都是男方家里准备房子啊。。

donglili39 发表于 2010-11-20 23:08

打酱油的{:5_336:}

hanawakun 发表于 2010-11-20 23:12

(草莓奶昔) 发表于 2010-11-21 00:56

反正现在国内的房子是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好像是70年的使用权吧

zimmer28 发表于 2010-11-21 02:06

悲剧了

future.luo 发表于 2010-11-21 16:30

热烈欢迎, 这样国内的就不用结婚了. 来去方便!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0-11-20 15:2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87:}哈哈

mausreis 发表于 2010-11-21 20:02

这样一来女方是否会要求房产证写上加名字的同时银行贷款也加上名字,这太有意思了。

commu 发表于 2010-11-21 21:39

这个是真的呀,好几年前就是这样的,婚前买的房,如果没有署老婆的名字,就是私人财产,这个我妹妹早就 ...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0-11-20 16:5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作为结婚用的房,在婚姻满多少年之后,是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的,所以只要夫妻和睦,不担心房的问题

有人讲, 新婚姻法不再支持这个在婚姻满多少年之后,是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的,只有加名字,才能保障利益,

cosimo 发表于 2010-11-23 21:59

加个名字不就结了。

justlikeme 发表于 2010-11-24 04:59

不知道为啥我对这条无感
身边几乎所有女性朋友都是婚前有贷款房的

水瓶座小天天 发表于 2010-11-24 13:10

现在的女孩子又不是傻子。
QCheng1 发表于 2010-11-20 15:3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男方父母不会答应的

难道为了一套房把婚事谈崩吗

正经要结婚的都不会有这个脸反驳的

但是心里肯定不舒服的

coco.miyu 发表于 2011-5-4 11:00

艹!

hjx508 发表于 2011-5-5 01:04

新婚姻法保护的是买房的一方,没特指保护男方。。。

女人也应该努力成为被保护的一方。。。

欢迎排砖,我先走了
maddad 发表于 2010-11-20 20: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中国女人哪有这觉悟,她们只是在对自己有利的时候觉悟的快!

六辞 发表于 2011-5-5 01:16

很多是男方家庭负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款,女方出电器和装修。若这样算的话,女的不是亏大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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