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5 19:02

小猪lissy 发表于 2011-10-5 17: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过这也确实是大部分中国大中城市的现状,城市生活成本越来越高,如果都是工薪的话,我只打当然不是年薪 ...

不用百万啊,北京这样的城市,工薪阶层,年薪二三十万的就有,生活成本低些的城市,年薪十万的就有,老婆回家当主妇。这都是我认识的人的例子。

小猪lissy 发表于 2011-10-5 19:06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5 18: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太多了,我认识的人、认识的人认识的人,还有天涯上的隔三岔五的现场报道,要不怎么说国内孕妇金贵呢{:5_ ...

我身边还真没这么金贵的孕妇,可能SH生活压力实在太大了休不起。。。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5 19:07

小猪lissy 发表于 2011-10-5 17: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这边老人大多是搭把手照顾一下,极少像国内一样,成了父母大撒手,老人全接手的。国内刚好相反,大 ...

这个倒是。

国内呢现在搞得风气是,如果老人想过自己的生活,不想带孩子,还会被媳妇骂(上网发帖骂),什么“自私,没人性,你的孙子你不带”,搞得自己真跟传宗接代的金佛似的。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5 19:09

小猪lissy 发表于 2011-10-5 19: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身边还真没这么金贵的孕妇,可能SH生活压力实在太大了休不起。。。

哈我知道的还真有一个就是上海的,怀孕三四个月,就辞职在家了。她LG是医药代表,算是挺能挣钱的。

小猪lissy 发表于 2011-10-5 19:09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5 19: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用百万啊,北京这样的城市,工薪阶层,年薪二三十万的就有,生活成本低些的城市,年薪十万的就有,老婆 ...

如果北京上海,月收入2w的,不需要供房子就活得蛮high,太太如果愿意的话也可以不用工作;如果要供房的话,可能就会要想一想了。毕竟越短还完款利息越少付,如果供完房子之前两个人都工作,就可以多还点钱啊

小猪lissy 发表于 2011-10-5 19:12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5 19: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哈我知道的还真有一个就是上海的,怀孕三四个月,就辞职在家了。她LG是医药代表,算是挺能挣钱的。

可能我同学年纪都还小吧,找的也大多是同龄人,如果夫家30多,工作时间也比较长的,一般房子也都供德差不多了,经济条件好的就多了。

musicbeibei 发表于 2011-10-5 19:14

Nachtkerze 发表于 2011-10-5 16: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MM.是的,原来的规定已经无效。

如果我记得没错,应该是前妻在孩子满三岁后就必须工作,前夫对她没有赡 ...

你说的是对的~新的法律是2008年出台的,离婚的女人如果有工作能力,是不能拿到前夫的赡养费的,就是说要去工作。我们有一个朋友就是这段时间里离婚的,没有拿到赡养费。{:5_363:}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5 19:14

小猪lissy 发表于 2011-10-5 19: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北京上海,月收入2w的,不需要供房子就活得蛮high,太太如果愿意的话也可以不用工作;如果要供房的话 ...

要供房啊。只是买房早,房价那时候还没到一万,所以月供也就是一万多。

小猪lissy 发表于 2011-10-5 19:16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5 19: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倒是。

国内呢现在搞得风气是,如果老人想过自己的生活,不想带孩子,还会被媳妇骂(上网发帖骂) ...

我觉得这种思想很变态,哦,凭什么老人就有义务为孩子带孙子啊,是你要生又不是老人要生的。就算老人硬要你生,说帮你带不用你操心,孩子也是你的,当妈妈的不用负责任吗?
但我觉得,很多网上的主流思想不能代表国内的现实状况,其实常常流连论坛的往往就是那几类人{:5_360:}

小猪lissy 发表于 2011-10-5 19:19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5 19: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供房啊。只是买房早,房价那时候还没到一万,所以月供也就是一万多。

月供一万多?那不少哦,我认识的一个月最多就还几千撑死了。。。
如果一个月收入2w的话去掉一万多,就只剩几千了啊,太太不工作的话,没孩子还好,有孩子了岂不是要啃老?{:5_350:}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5 19:21

小猪lissy 发表于 2011-10-5 19: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这种思想很变态,哦,凭什么老人就有义务为孩子带孙子啊,是你要生又不是老人要生的。就算老人硬要 ...

风气就是这样了,特别是在大家还喜欢互相比的情况下。

小猪lissy 发表于 2011-10-5 19:21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5 19: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供房啊。只是买房早,房价那时候还没到一万,所以月供也就是一万多。

当然我不知道你朋友的lg挣多少,如果他一个月能挣个8w10w,那当然小意思了,再生两个孩子都没啥事呢{:5_387:}

小猪lissy 发表于 2011-10-5 19:23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5 19: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风气就是这样了,特别是在大家还喜欢互相比的情况下。

那可能我自己家里真的是例外了,不光我父母不想带,我自己也不想让他们带,自己孩子的教养我想自己负责任,省得孩子大了一天到晚为了孩子的教育方式闹别扭,一管孩子就跑到爷爷奶奶那里找保护伞。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5 19:23

小猪lissy 发表于 2011-10-5 19: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月供一万多?那不少哦,我认识的一个月最多就还几千撑死了。。。
如果一个月收入2w的话去掉一万多,就只 ...

孩子出生时正好不供房了。

小猪lissy 发表于 2011-10-5 19:23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5 19: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孩子出生时正好不供房了。

算的真准!{:5_370:}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5 19:26

小猪lissy 发表于 2011-10-5 19: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当然我不知道你朋友的lg挣多少,如果他一个月能挣个8w10w,那当然小意思了,再生两个孩子都没啥事呢{:5_3 ...

没那么多啊,就两万多。所以我才说全职太太不是只存在于大富之家。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5 19:31

本帖最后由 凌波不过横塘路 于 2011-10-5 19:31 编辑

小猪lissy 发表于 2011-10-5 19: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算的真准!

不是算得准,是因为知道怀孕前正好把房卖了,准备加入租房族,卖完房没多久就突然得着个机会去别的地方了,这叫一个巧啊{:5_387:}

小猪lissy 发表于 2011-10-5 19:32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5 19: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那么多啊,就两万多。所以我才说全职太太不是只存在于大富之家。

这当然不是绝对的,在大城市,只要供房压力不大的话,其实剩下的完全取决于夫妻二人对于物质生活的满足标准,如果都觉得简简单单就行了,衣食住行不用太奢侈,丈夫一个人的工资又刚好可以承担,哪怕一个月挣几千的也可以养活一个全职太太啊。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5 21:55

cosimo 发表于 2011-10-5 22:08

musicbeibei 发表于 2011-10-5 19: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说的是对的~新的法律是2008年出台的,离婚的女人如果有工作能力,是不能拿到前夫的赡养费的,就是说要 ...

德国法律是有钱的给没钱的。我还听说过女方要给男方钱的呢

musicbeibei 发表于 2011-10-5 22:28

cosimo 发表于 2011-10-5 22: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德国法律是有钱的给没钱的。我还听说过女方要给男方钱的呢

那是以前的。。。现在改了。。。有工作能力的就要去工作的。。。具体的规定跟德国其他的条条框框一样,分得巨细,所以也不是一句话能概括的~

kakalein 发表于 2011-10-6 14:09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3 20: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呀,特别是西德,全天幼儿园全天小学太少了。

Aber es gibt Tagsmutter und die Kinder ab 2,5Jahr kriegen auch die Plätze auf jedem Fall in NRW.

two steps 发表于 2011-10-6 14:12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5 15: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能生活得简单点也挺好啊,我就享受不了整天绞尽脑汁对付a 对付b 的生活。我宁愿选择你姨妈的生活方 ...

选择干的开心, 适合自己的!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6 14:51

hjx508 发表于 2011-10-7 15:47

angelaliu 发表于 2011-10-3 23: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部绝对男女公平的婚姻法诞生于男女社会地位极不平衡的神奇国度。

说对了,法律本身也是契约精神发展出来的,本质就决定了必须绝对的公平。只不过国内的人长期习惯了不完善的法律,以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环境,所以出了一部公平的法律,反而被看做异类了。人人高喊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自己的亲朋好友犯了事以后却总是想通关系,找人情,法外施恩,网开一面什么的。普遍的想法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必须的,但是我得例外。而这次婚姻法的解释断绝了很多人“例外”的机会,所以成众矢之的了。

金色的秋天 发表于 2011-10-8 22:26

LOL

金色的秋天 发表于 2011-10-8 22:26

voll abgefahren

金色的秋天 发表于 2011-10-8 22:27

{:5_311:}

coco8187658 发表于 2011-10-10 20:48

{:4_285:}签婚内协议吧,百度搜索很多不错的婚内协议,签署后去公证。划分好责任方。买看完全贴,但是我感觉新婚姻法是为了杜绝当下很多女性因为房子而选择婚姻的不理智行为,但是个人感觉,这部法律很没有前瞻性。也生生得阻隔了很多家庭的感情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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