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o steps 发表于 2011-10-5 12:05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5 11: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弟妹没生孩子前,我弟弟也希望她能找个工作干干,但不是因为看不起她当家庭主妇或者因为她不挣钱,而是 ...

哈哈
想起以前我跟少爷说, 咱们生4个吧! 他说那你一定要上班阿, 不然养不起的!
现在再提这事儿, 他说那你一定得呆在家阿, 又上班又带孩子, 我怕你会疯。。。。。。

魑魅魍魉 发表于 2011-10-5 12:07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5 11: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弟妹没生孩子前,我弟弟也希望她能找个工作干干,但不是因为看不起她当家庭主妇或者因为她不挣钱,而是 ...

想起了著名的铜须门事件。。。。。{:5_371:}

ANNA2010 发表于 2011-10-5 12:07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5 11: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只是你身边的例子。

就像你说的,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才可以呆在家里当主妇,这个不矛盾啊!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5 12:08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5 12:09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5 12:14

QCheng1 发表于 2011-10-5 11: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国内女的当家庭主妇的极少吧!我所见到的不工作的女的,家里都是较富有的。要么
丈夫是老板级别的,要么 ...

不少。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5 12:18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5 11: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不应该上班轮得着外人来判断么? 一个家庭小两口有自己的决定就够了,最怕就是那种一方希望另一方上班, ...

对。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5 12:20

Nachtkerze 发表于 2011-10-5 11: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德国法律的规定啊,而且是涉及离婚妇女的,拜托你看清楚。
而且就算是一个家庭,我不可以发表我的看法 ...

还有一种说法,上班会加快女人衰老{:5_310:}

除了孩子以外,生活中还有许多其他可以比工作更美好的内容,全看个人口味。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5 12:23

Nachtkerze 发表于 2011-10-5 11: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说得应该有两层意思。
一是德国法律规定离婚妇女必须上班,不能靠老公养。这里还真是一个应该,没有商 ...

谁说法律规定必须上班,要是离婚妇女不上班也有钱花,法律怎么可能强迫她必须去上班,哈哈哈。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5 12:24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11-10-5 11: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绝对跟女的收入有关系, 在德国如果女方收入高, 生完孩子都是迫不及待的来上班的, 我认识很多这样的例 ...

是啊,经济账大多数家庭还是要算的。

Nachtkerze 发表于 2011-10-5 12:25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5 11: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看到的家庭妇女,都在忙着找工作,找不到没办法。”




你忽略了并不是她们的配偶不让她们工作,而是她们的简历不符合,没办法。
她们大多在孩子上幼儿园后,也就是两岁后,就开始找了。为了有生活内容,也为了贴补家用。

还有,我虽然时间不多,但还是想声明一下。我从未提过幸福这两个字,我只说了自信美丽。为什么?幸福是无法衡量的东西,比较多变,与所处社会的价值观有很大关系,一人一个幸福观,更多时候是一种短暂的感觉或者一种妥协,我很少提起这个概念。
自信和美丽,多少衡量起来容易一些,多少能够评判一些。

再者,我说女人最好上班,难道不是针对新婚姻法唯一的途径?女人自强了才不怕男人花心出墙,因为有自己撑起的一片天空。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5 12:27

Nachtkerze 发表于 2011-10-5 12:28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5 12: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谁说法律规定必须上班,要是离婚妇女不上班也有钱花,法律怎么可能强迫她必须去上班,哈哈哈。

对不起,这个还真是法律规定的,离婚妇女在孩子满三岁后有义务上班,男人不再有赡养前妻的义务。
法律当然不能强迫她上班。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5 12:28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5 12:28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5 12:29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5 12:31

本帖最后由 凌波不过横塘路 于 2011-10-5 12:33 编辑

Amatista 发表于 2011-10-5 11: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是在乎不在乎的问题,是我觉得中国这些个所谓的传统是糟粕。

用德国人只是因为他们是局外人。旁观者 ...

既然是你自己认为是糟粕,那就不要总扯德国人怎么想怎么说怎么看,搞得好像德国人是权威,可以一锤定音一样。
这种传统什么的东西没什么局外人旁观者清的,恰恰相反。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5 12:31

Nachtkerze 发表于 2011-10-5 12:32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5 12: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她们简历不符合,找不到工作;你找到了,所以你沾沾自喜,你自信美丽啊!

这个,你有点神经过敏了吧。为什么你要牵扯到我身上?我们不是就事论事吗?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5 12:33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5 12:34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5 12:34

魑魅魍魉 发表于 2011-10-5 12: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想起了著名的铜须门事件。。。。。

这是什么背景?

Nachtkerze 发表于 2011-10-5 12:34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5 12: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女人自强了才不怕男人花心出墙,因为有自己撑起的一片天空。”




你好象太敏感了。
你说这些离婚女人 ,除了自己有一份工作,自己有收入,还有什么办法?
自强包括内心的强大,和外表的淡定。淡定和强大,不管男人花心不花心都是这样的。
还有,男人花心,女人也可以花心。
不知道你为什么要这样牵强?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5 12:35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5 12:36

ANNA2010 发表于 2011-10-5 12: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像你说的,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才可以呆在家里当主妇,这个不矛盾啊!

我只是以此反驳你的一般只有公务员和自己做生意的老婆才有条件当家庭妇女的说法而已。

Nachtkerze 发表于 2011-10-5 12:36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5 12: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忽略了她们为啥想工作。

一是要有新的生活内容,二是要补贴家用。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5 12:37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5 12: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国内大环境如此。

我觉得你说的也只是个例,还不能上升为大环境如此。

Nachtkerze 发表于 2011-10-5 12:37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5 12: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自信和美丽,多少衡量起来容易一些,多少能够评判一些。”




你太搞笑了吧。

牛油果 发表于 2011-10-5 12:38

Nachtkerze 发表于 2011-10-5 12: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你有点神经过敏了吧。为什么你要牵扯到我身上?我们不是就事论事吗?

这不是就事论事的问题,女人该做家庭妇女还是出去工作,这本来就因人因家庭而异,何必非强调某个模式才是最合理最好的呢?没有哪个人是一模一样的,也没有哪个家庭是一模一样的,所以也不会有什么更优越更理智的模式,只有适合自己适合自己家庭的模式,才是最好的模式,没有可比性。

Nachtkerze 发表于 2011-10-5 12:39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5 12: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是因为就事论事,所以我才想看看你这个自信美丽的职业女性是个啥样子啊。

呵呵,你这口气太不自信太不美丽了。你有什么心结吗?
页: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查看完整版本: 转帖:新婚姻法解释出台后,看到的最理性的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