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怕的马甲 发表于 2012-7-13 16:51

水精,诚恳的希望你道歉

本帖最后由 怕怕的马甲 于 2012-7-13 16:53 编辑

不想和你吵架,但是,我想说,大家同在异国他乡,寂寞想家,难道这里有个华人聚集地,大家不自觉的把这里看成了娘家。不错,大家有言论自由,不一定一定要附和,一定要支持,有不同的意见可以说,可以拍,这个在论坛非常正常。可是看看你整天是怎么拍的。在别人没有惹你的情况下,你去别的版面把人家没有惹你的帖子拉来这里组织围观和群殴。当别人对你颇有微词的时候,你张口就骂人父母和人家外婆,立马就讽刺人家,把不和你意不跟你风的人当成妖魔鬼怪。这个大家心有明镜,都看到了。
你自己说的,论坛里拍人很正常,要允许不同的观点存在,可是你自己呢?如果别人反对你,拍你,那么你上来就是讽刺,就是脏话,就是骂人脑残的对别人进行人格和精神上的侮辱,甚至还侮辱到了人家的父母和外婆。甚至人家还没有惹到你,顶多是发个自娱自乐的帖子小女人一下晒个戒指和车子,你就骂别人脑残。这已经超出了道德和法律底线。你不是喜欢德国吗?既然喜欢,就要去遵守和维护德国的法律,这一点你作到了吗?
希望你能诚恳对你伤害过的人们道歉,这也是对版主工作的支持。也是对热线婚版壮大的贡献,这样的话,很多新人都会回来继续畅所欲言并且继续持续婚版的繁荣的。

在此,要和凌波说一句,在这点上,你做的非常好,虽然毒舌,但是你从来没有说过脏话,更是没有对别人进行人格和精神上的侮辱,这个底线你一直没有超过,所以,我不讨厌你!

怕怕的马甲 发表于 2012-7-15 01:35

本帖最后由 怕怕的马甲 于 2012-7-15 01:37 编辑

狼崽 发表于 2012-7-15 01: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只要不提孩子,啥都好办,mm 也别气了

这个说的不对了,事实证明,即便不提她的孩子,她还是不停止对别人的谩骂侮辱和对别人人格进行言语摧残。这个已经越界了。至少我们这些所谓的见不得光的马甲们没有对水精说过侮辱性的话,都是用法律和道德的角度劝说她。可是她的回应呢。。

小蟲子 发表于 2012-7-15 01:16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5 01: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去吧,不去是缩头鳖。

咦,不给地址是缩头鳖

小蟲子 发表于 2012-7-15 01:12

叫嚣别人尽管去走法律程序,无非是觉得别人犯不着,或者不好办。要发律师信你不给地址,继续叫,法律呀法律呀。地址就不给就不给,你们去告我呀告我呀。
有个笑话,一人被老婆打得躲到床下,还要喊:男子汉大丈夫,说不出来就不出来!
我也觉得这事tmd犯不着,但要是再叫,就难说激起人认真搞你了。

小蟲子 发表于 2012-7-15 01:06

Promessa 发表于 2012-7-15 01: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她真的没诅咒你啊。她都说了,不必诅咒了,你儿子很健康。

动不动挥砖乱砸一气,然后大叫老娘就这样直爽。偶尔有个人说了一句狠话,马上玻璃心,被伤害了,好像天下就她一个人不愿意看到儿子受一点点伤害

止疼片 发表于 2012-7-15 01:00

小雅@我来自东 发表于 2012-7-15 00: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别乱打枪啊,明眼人知道没在说我们

别跟那疯女人计较 她有幻想症

Promessa 发表于 2012-7-15 00:45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4 23: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自己就是个没屁眼的,所以生下来第一天就被双亲扔路边垃圾堆里了,从小被性虐待狂收养长大,吃了多少苦 ...

你还真诅咒上了啊?说这么难听,大家当然拍你。你看整个帖子除了你,谁说话这么难听?

预言 发表于 2012-7-15 00:45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5 00: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自己就是个没屁眼的,所以生下来第一天就被双亲扔路边垃圾堆里了,从小被性虐待狂收养长大,吃了多少苦 ...

哦,我有没有屁眼,就不劳你费心了。呵呵。
我也没什么盟友。
你在网上不招人待见,瞧不起你的人,又不是只有我一个。
好好看下自己什么地方做的不对吧。
你也都是有孩子的人了,给孩子立个好榜样,对小孩也是好事。

小雅@我来自东 发表于 2012-7-15 00:01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5 00: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不回帖也会有人顶帖的。斑竹封帖,才是正道。

斑竹封你,才是王道!

小雅@我来自东 发表于 2012-7-14 23:58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4 23: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么现在我来了,你该滚了。

开始爆粗口了?真以为大家都要听你的? {:5_386:}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4 23:42

100majia 发表于 2012-7-13 16:58

欢迎下对号入座的

记得小时候那种街上游荡的疯子一来,街坊闲人小孩都会叫邻居出来看疯子,然后那个疯子看到那么多人来看他他就唱跳耍的,后来有觉得大家都是嘲笑他诶,突然间就气的扔石头沙子的,还对人吐口水,街坊就嬉哈散去。此景在混板真是何其相似!疯子其实也是个直爽简单的人,给他抓背他就对你笑,笑地那么爽朗;相反你笑话他,他就骂人吐口水。

发克 发表于 2012-7-13 17:10

100majia 发表于 2012-7-13 17:15

发克 发表于 2012-7-13 17: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哎,想让人道歉,都得用拳头说话。LZ你不明白这个道理。
水精一点都没有被伤着,怎么可能道歉。就算是被伤 ...

被伤到才道歉,果然是疯子的做派

不是说伐克同学哈

whopaiwho 发表于 2012-7-13 17:15

几天不来,又出啥事了?有链接不?

发克 发表于 2012-7-13 17:18

怕怕的马甲 发表于 2012-7-13 17:18

发克 发表于 2012-7-13 17: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哎,想让人道歉,都得用拳头说话。LZ你不明白这个道理。
水精一点都没有被伤着,怎么可能道歉。就算是被伤 ...

我就是想用法律和道德说话,希望不要骂我迂腐。毕竟这里被很多异国他乡的MM当成了在德国的网络娘家,大家都很认真的{:7_433:}

100majia 发表于 2012-7-13 17:23

发克 发表于 2012-7-13 17: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你说打架的双方,谁跟谁道歉?
不是谁没理谁就道歉吧?肯定打不过的那方道歉呗。

应该一律先动手的道歉,比如先飙脏话的道歉
不过你这说法也体现了混板某些人木讲理只知道打的本性


发克 发表于 2012-7-13 17:26

怕怕的马甲 发表于 2012-7-13 17:27

whopaiwho 发表于 2012-7-13 17: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几天不来,又出啥事了?有链接不?

有啥链接,任何朝代在民间积怨很深的时候都会起义。很简单的道理。

发克 发表于 2012-7-13 17:28

100majia 发表于 2012-7-13 18:01

发克 发表于 2012-7-13 17: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的愿望太美好啦。不现实的。
真实的世界就是枪杆子里面才出得出政权的。

其实我是没指望谁道歉的,说什么民怨啥的太抬举某些泼妇了。个人的看法是,这世界给大家的压力都很大,有人喜欢上来疯一疯,扯扯癫,有人则喜欢上来看看癫子,凑凑热闹,疯子和看客都高潮了就多赢了。道歉啥的,算了,别把有些人阶段性逼走了不好玩了撒。

发克 发表于 2012-7-13 18:14

100majia 发表于 2012-7-13 18:30

发克 发表于 2012-7-13 18: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都没必要走。聚在一起才好玩。

格闹!

little_sunshine 发表于 2012-7-13 19:02

本帖最后由 little_sunshine 于 2012-7-13 19:04 编辑

发克 发表于 2012-7-13 17:18
那你说打架的双方,谁跟谁道歉?
不是谁没理谁就道歉吧?肯定打不过的那方道歉呗。

那要看那人有没有良知了
我倒觉得没事惹别人的人是内心特别缺乏安全感 自己不开心 怎么能看得了别人的开心呢

其实不需要道歉 她自己的不开心就已经是最大的惩罚

whatI 发表于 2012-7-13 19:10

发克 发表于 2012-7-13 17: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的愿望太美好啦。不现实的。
真实的世界就是枪杆子里面才出得出政权的。

反对!

法制社会就是得遵守规则,

在德国应该能体会的。

终于注册了 发表于 2012-7-13 19:39

whatI 发表于 2012-7-13 19: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反对!

法制社会就是得遵守规则,


那也要有实质的惩罚才行。在虚拟空间,你没办法实施惩罚的。

petisgod 发表于 2012-7-13 19:46

要ta道歉?你还不如教猪爬树呢!没准更容易谢些。

心缘柔时光 发表于 2012-7-13 20:30

楼主不要奢望了,ta 还没那个素质

学语言 发表于 2012-7-13 20:30

还是大家自动当ta是空气比较容易些。

怕怕的马甲 发表于 2012-7-13 20:40

学语言 发表于 2012-7-13 20: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还是大家自动当ta是空气比较容易些。

可是她没有把她不喜欢的人当成空气,总是把人家在没有惹到她的情况下拉来围观群殴,那别人如果忍无可忍了怎么把她当空气呢

7858 发表于 2012-7-13 20:43

我觉得楼主说得对!至少我就是一个因为水精这种id不愿意发贴跟贴的人。不是一个而是几个,总是相互吹捧相互在口角中偏帮。我相信我这样的id也不是一个,而是一群,本来其实可说可不说的话,一看到她说话那嚣张跋扈的架势就算了,缄口不说了。能愿意出来说句打抱不平的话的id,最后还不都是被他们一帮人谩骂。

很多人说她心直口快。这可能的确是她的一个特点,但不能因为她心直口快就可以把别人说的那么一无是处,抨击的那么不堪,伤害别人的话,是无论如何都不可以用一句"我有不同观点"就可以被允许的。心直口快也分善良和不善良的。

我想大多数id都是因为怕招惹上这样的霸户,而三缄其口,最后就都变成看客了。这就是为什么好多人说婚版水深,不多说话。其实按照婚版的浏览量来看,估计打酱油的id与发言的id,比例应该是最悬殊的一个版。

怕怕的马甲 发表于 2012-7-13 20:46

本帖最后由 怕怕的马甲 于 2012-7-13 20:47 编辑

7858 发表于 2012-7-13 20: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楼主说得对!至少我就是一个因为水精这种id不愿意发贴跟贴的人。不是一个而是几个,总是相互吹捧相互 ...

她的心直口快已经超出法律界限了。
就我在另一个帖子里写的,就东篱事件,人家可以告她诽谤,人格诬蔑。就亚麻事件,人家可以告她扩大和继续传播诽谤。就最怕注册被围观事件,人家可以告她公共场所人格骚扰。
她在热线这个公共场合讲了无数脏话,甚至骂人家父母和外婆,说什么人家的外婆是人家爸的什么什么,这个在帖子里都被拷贝了,我也另外截频了,有证据的。。。人家可以告她口头暴力!

上山下乡 发表于 2012-7-13 20:48

长知识了,原来还可以有这么多点~~~

ccoo 发表于 2012-7-13 20:52

7858 发表于 2012-7-13 20: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楼主说得对!至少我就是一个因为水精这种id不愿意发贴跟贴的人。不是一个而是几个,总是相互吹捧相互 ...

我跟你一样的。

7858 发表于 2012-7-13 20:56

ccoo 发表于 2012-7-13 20: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跟你一样的。

有时候觉得保持沉默也许就是主张歪风的主要原因!不过我也是刚刚才打消泛懒,开始上来说话的。

ccoo 发表于 2012-7-13 20:58

7858 发表于 2012-7-13 20: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时候觉得保持沉默也许就是主张歪风的主要原因!不过我也是刚刚才打消泛懒,开始上来说话的。

现在上来说说还正是时机,我看之前批她的人都被骂得很难听呢!

dongdong916 发表于 2012-7-13 20:59

ccoo 发表于 2012-7-13 20: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跟你一样的。

我也是,不想吵架所以就保持沉默咯。从投票就能看出来沉默的人很多。

{:5_377:}

hunyinjiating 发表于 2012-7-13 21:00

好新的马甲啊!{:5_310:}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2-7-13 21:00

好的,我豁出去了。楼主既然帮我出气,也帮众多不敢说话的潜水者打气,那我就不打退堂鼓了。需要什么文字证据等等尽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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