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羊 发表于 2012-8-9 18:07

第一次事故赔偿还未修理,同一位置发生第二次事故,两次无责,如何理赔?

没我毛关系,就是问问,比如被追尾,第一次赔了,还没来得及修,又被追尾,第二次的保险的赔偿是否会低些?我知道,即使有gutachter的鉴定,保险也有权部分拒赔,而且保险会查受害者之前的事故记录,是否与本次事故位置一样。

soony 发表于 2012-8-10 00:19

{:5_383:}

4uto 发表于 2012-8-10 00:36

本帖最后由 4uto 于 2012-8-10 00:38 编辑

这个在Gutachter的报告里就体现了
= Reparaturkosten - Abzug Vorteilsausgleich vom Altschaden
再加上 Nutzungsausfall 等零碎

Gutachter和Geschädigter都必须如实呈报,不然都有骗保嫌疑

Manfred.wang 发表于 2012-8-10 08:31

原来一个哥们,刚学完车有一习惯,就是看见黄灯就猛踩刹车。1周内两次被追尾。两次全赔。新买的车6k,两次理赔5k。车赚回来了。

最差情况就是如果对方保险在同一个公司的话,估计会只赔一次。

baiyangshu 发表于 2012-8-10 12:28

恭喜楼主,好事儿让你遇上了。我的车被人撞了跑了,警察抓不到人,我一直期待在同一位置在被人装一下,可惜这种幸运一直没有降临,原来被楼主抢了。

4uto 发表于 2012-8-10 15:47

Manfred.wang 发表于 2012-8-10 08: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原来一个哥们,刚学完车有一习惯,就是看见黄灯就猛踩刹车。1周内两次被追尾。两次全赔。新买的车6k,两次理 ...

赌运气,你这哥们幸运,没有被保险公司发现

各保险公司共用同一个数据库, UNI-Wagnisdatei des Gesamtverbandes der Versicherungswirtschaft (GdV),上报的Unfälle, Schäden, Diebstähle... 都有记录

如果故意隐瞒 Vorschäden 被发现,保险公司可以违反保险条例为由拒付损失。

Manfred.wang 发表于 2012-8-10 16:03

4uto 发表于 2012-8-10 15: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赌运气,你这哥们幸运,没有被保险公司发现

各保险公司共用同一个数据库, UNI-Wagnisdatei des Gesam ...

2k多的事故对保险公司来说不会重要到要备案吧

而且相隔时间太短的话根本无法确认那些是这次的,那些是上次的,扯皮的话律师费用和评估费用很快就超过2k了。

4uto 发表于 2012-8-10 16:07

Manfred.wang 发表于 2012-8-10 16: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2k多的事故对保险公司来说不会重要到要备案吧

而且相隔时间太短的话根本无法确认那些是这次的,那些是 ...

不是备案那么严重,就是跟流水线一样,处理一个,就保存到数据库中

别说是这撞车了,有人被冰雹砸了的车子,也是赔2000欧多点,没去修,第二次又因为冰雹砸了,又去理赔,这一次保险公司就赔了66欧。

Manfred.wang 发表于 2012-8-10 16:15

4uto 发表于 2012-8-10 16: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是备案那么严重,就是跟流水线一样,处理一个,就保存到数据库中

别说是这撞车了,有人被冰雹砸了的 ...

1周时间里第一个还没处理完第二个就来了。。。呵呵。流水线只认眼前不找后账啊

那个没可比性吧。。。同一个保险公司当然不行了。。。我早都说过啦

4uto 发表于 2012-8-10 16:33

本帖最后由 4uto 于 2012-8-10 16:34 编辑

Manfred.wang 发表于 2012-8-10 16: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周时间里第一个还没处理完第二个就来了。。。呵呵。流水线只认眼前不找后账啊

那个没可比性吧。。。同 ...

你哥们的例子可能真是因为两次时间挨都太近了,还没来得及处理。运气好。。。

同一个保险公司不行,不同保险公司后果更严重。。。

有判例,都是车主隐瞒 vorschäden 不报,一个是同一个保险公司,一个是不同保险公司,前一个法官判保险公司输,后一个判保险公司赢。

理由是:
同一保险公司,虽然车主隐瞒了,但保险公司自己应该很容易查证历史记录。
不同保险公司,车主隐瞒了,是故意骗保嫌疑,Versuch eines Versicherungsbetruges

Manfred.wang 发表于 2012-8-10 17:41

4uto 发表于 2012-8-10 16: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哥们的例子可能真是因为两次时间挨都太近了,还没来得及处理。运气好。。。

同一个保险公司不行, ...

凡事不能走极端嘛。相隔好几年的Vorschaden当然不行了,或者很明显的当然也不成了,比如说一个是撞的,一个是蹭的,那明显不一样嘛。

但是相隔比较近的schaden,特别是车架的变形等内伤,以及相似的外表损伤,很难判断出来是哪次的搞出来的。即使有记录,2k以内的损伤,Gutachter也不会写那么清楚。只要人家不问,你当然可以不说了。即使问了,你也只需要说有还是没有,而不需要提供具体信息,因为你没有专业资格来评估具体技术情况及损失。寻找信息,作出判断,是他们的事情。
这种事情要是放我这里,他不问我是不会主动说的。他问了我也会说,上次只是个小事故,基本看不出来,绝大部分损坏都是这次造成的。剩下的事情让他们判断去吧。

除非是明显骗保,就是明明因为其他原因车坏了,然后故意制造个事故,让保险赔偿维修费用,或者明显连续有意制造事故,否则法律还是会照顾投保人的。在车主无辜的情况下,被撞一次赔偿一次,是正常的。期间修不修是车主的事情,最多把明显无关的旧schaden给打个折。否则开事故车的上街就成了撞了白撞,没活路了。





4uto 发表于 2012-8-10 18:16

Manfred.wang 发表于 2012-8-10 17: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凡事不能走极端嘛。相隔好几年的Vorschaden当然不行了,或者很明显的当然也不成了,比如说一个是撞的, ...

期间修不修是车主的事情,最多把明显无关的旧schaden给打个折。否则开事故车的上街就成了撞了白撞,没活路了。

这正是我在板凳说说的嘛。。。

跟我前面的说的不矛盾,保险公司是应该撞一次赔一次的,只是说要求据实呈报,为的就是要扣除车主旧伤所得的赔偿款。

如果没有据实呈报,保险公司就是认为是想多得一份赔偿款,就是vorsätzliche Täuschung,即使你其实不是故意,是疏忽了,但是它就是这么认定,然后找出你违反AGB啊什么之类的。

保险公司才没你想象那么好,都是非常之差劲,跟置顶的SIXT租车行一样,只要有一点点疏忽,就逮着不放。我自己有过切身体会,万恶的AOK,利用我的疏忽,巧取豪夺了我好几K的保费!

anjanette 发表于 2012-8-10 18:23

4uto 发表于 2012-8-10 17: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正是我在板凳说说的嘛。。。

跟我前面的说的不矛盾,保险公司是应该撞一次赔一次的,只是说要求 ...

保险公司很精明的,能少赔就少赔。

tnnd 我内车修好了,wertminderung 是一分都没给.

4uto 发表于 2012-8-10 18:31

anjanette 发表于 2012-8-10 18: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保险公司很精明的,能少赔就少赔。

tnnd 我内车修好了,wertminderung 是一分都没给.

真TNND赖,保险公司理由是啥?
你打算告它么?

熊猫羊 发表于 2012-8-10 21:02

Manfred.wang 发表于 2012-8-10 16: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凡事不能走极端嘛。相隔好几年的Vorschaden当然不行了,或者很明显的当然也不成了,比如说一个是撞的, ...

只要报了两次警,有两次警察票,在中央数据库就肯定有两次记录,gutachter,如果是同一家,肯定不傻,他们知道合法的多鉴定和骗保的区别,如果是两家gutachter鉴定,保险一掉数据库的记录就能发现猫腻,4uto说的基本是对的,保险很精明的

4uto 发表于 2012-8-10 23:08

点评
熊猫羊发表于 2012-8-10 21:09

aok怎么也搅和进来了?


AOK不是也是保险公司么 {:5_383:}
就为说保险公司一路货色,切肤之痛但着墨太多怕楼歪。。。

Manfred.wang 发表于 2012-8-13 10:26

呵呵,不管怎么说,我哥们的的确确被赔付了两次。虽然不能提供具体信息,但是也不是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本人运气比较好,警察开的票我还没见过。不过想来也就是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他们最关心的是人的损伤情况,不是车的损伤情况。
Gutachter 我倒是打过交道,当时是被追尾,围着车随便看了看,观察了一下损伤情况,但最主要的是关心车子的配置,有没有空调,轮胎是哪年的之类的,拍照也是整个汽车两面各拍一张,损伤部位连个特写都没有。也没问过是否有过事故,倒是问了之后打算如何处理,一概以没想好作答。后来赔付了700多,人家电脑里有标准的表格,千八百的小事故例行公事而已。
最后,我想汽车保险公司和其他行业一样,也分赔得起和赔不起的。那种internet上签合同的小公司矫情的肯定比大公司多,这个真是运气问题。
最后总结一下,我不反对在合理范围内选择性地回答问题来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毕竟被人撞两回总比撞一回窝心,毕竟不能因为我被撞过一次你再撞我就可以白撞。跟这些人打交道,说话越少越好,信息越少越好。所有不利于自己的情况,人家不问我不会犯傻主动说的。即使问了,也是能不说就不说,或者大事说小,小事说无。争取自己利益最大化和故意制造事故骗保不是一回事。
话说回来,要是有人不愿意争取自己的利益也不错,我当然希望以后将要撞我和我将要撞到人都能是这种大好人,呵呵



熊猫羊 发表于 2012-8-13 17:25

Manfred.wang 发表于 2012-8-13 09: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不管怎么说,我哥们的的确确被赔付了两次。虽然不能提供具体信息,但是也不是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本 ...

ga把鉴定书寄给谁了?谁承担的鉴定费用?谁赔付的,肇事者还是肇事者的保险?

Manfred.wang 发表于 2012-8-30 13:22

熊猫羊 发表于 2012-8-13 17: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ga把鉴定书寄给谁了?谁承担的鉴定费用?谁赔付的,肇事者还是肇事者的保险?

寄给我一份,寄给对方保险一份。对方保险承担费用,对方保险赔付。他们之间怎么解决我不知道了。。。。。。因为那个倒霉孩子后来两天之内又出了一档子事故,爹妈在度假,猜测干脆都让保险付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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