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湿不给力 发表于 2013-11-2 18:25

纪念贼黑黑

       中华民国一百十二年十一月二日,就是小说贼黑黑被无端和谐的这一天。我实在无话可说。我只觉得所住的并非人间。八个章节小说的心血,洋溢在我的周围,使我艰于呼吸视听,那里还能有什么言语?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我已经出离愤怒了。我将深味这非人间的浓黑的悲凉;以我的最大哀痛显示于非人间,使它们快意于我的苦痛,就将这作为贼黑黑的菲薄的祭品,奉献于逝者的灵前。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然而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在这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中,又给人暂得偷生,维持着这似人非人的世界。我不知道这样的世界何时是一个尽头!我就不信在资信发达的今天,有些人能只手遮天,掩盖事实的真相。
      我已经说过: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但这回却很出于我的意外。当局者竟会这样地是非不分,一篇不指名道姓的架空小说竟引得相关者如此的郑重其事,将小说抹杀在网络中,这是何等的心虚。
      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了;和谐,尤使我耳不忍闻。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苟活者在淡红的血色中,会依稀看见微茫的希望;真的猛士,将更奋然而前行。
      呜呼,我说不出话,但以此记念贼黑黑!

angjzy 发表于 2013-11-2 18:32

沙发来顶哈哈哈

angjzy 发表于 2013-11-2 18:34

我只恨小说读的次数还不够多,未将泣泪的字字完全印在脑海里:dizzy:

小蓝人阿凡达 发表于 2013-11-2 18:38

R. I. P.

dc3 发表于 2013-11-2 18:42

{:5_382:} 我哭小黑笑

maazell 发表于 2013-11-2 19:07

老湿, 哥们来顶你了

maazell 发表于 2013-11-2 19:08

没事, 咱们别处写去, 最近我放假, 有的是时间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3-11-2 19:09

锦瑟无端 发表于 2013-11-2 19:11

大湿胸终于体会到了鲁迅当年的胸臆,如果时光可以倒流,高考语文”中心思想”题,你的分儿一定更高:)

莔叶 发表于 2013-11-2 19:22

dc3 发表于 2013-11-2 17:42
我哭小黑笑

不哭,文章不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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