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vendel2010 发表于 2015-11-11 10:56

哪种情况下才算自我防卫

本帖最后由 lavendel2010 于 2015-11-11 11:08 编辑

昨天发的黑森州男子因击伤持械进屋的惯犯而被警察anzeigen一事,今天focus发文告诉大家,哪种情况下才算是自我防卫,哪种算伤害他人。
http://www.focus.de/finanzen/recht/schreien-schlagen-schiessen-notwehr-wie-weit-darf-ich-bei-einem-einbruch-gehen_id_5075382.html

文章说,不要用辣椒喷雾!!而应该马上报警。据文章说通常报警后几分钟内警察就会到。(现在这种形势下还能这么快?我深深的怀疑。)

Kein Pfefferspray verwenden
Auch vom Einsatz von Pfefferspray rät Polizeisprecher Peter Beck ab: "Falls man es benutzt, kann es zu einer Anklage kommen." Dann entscheidet ein Richter darüber, ob der Einsatz des Sprays angemessen war. Schließlich gilt es als Waffe.

什么时候才能自我防卫而不被警察指控呢?
只有在你被攻击的时候。

Wann kann man sich auf Notwehr berufen?

Die grundlegende Frage ist, wo Notwehr beginnt. Generell gilt: Muss ein Opfer fürchten, dass seine "rechtlich geschützten Interessen" oder die eines anderen verletzt werden, darf es sich wehren. Dazu gehören:

    das Leben
    die körperliche Unversehrtheit
    die sexuelle Selbstbestimmung
    Eigentum
    die Ehre

Wichtig ist, dass man sich nur dann verteidigt, wenn man auch tatsächlich angegriffen wird.

所以,弱女子不要想趁罪犯不注意而先下手为强了。你有两个选择,被击倒但无需负法律责任(这个时候你可能已经挂了),或者击倒罪犯但将面临法律指控。

所以,德国法律支持的是:没学过武功的弱女子在家中被大汉攻击,还能自我防卫,空手入白刃,成功抓获案犯并扭送派出所。。。想想也是醉了。
然后过一阵子,案犯又毫发无损的放出来了。

我心中一万头羊驼奔过。

野蛮玫瑰 发表于 2015-11-11 10:57

果断拿到什么就主动攻击啊!难民没有身份,我杀人也不会判死罪啊!请叫我法盲,但是我情愿杀了对方也不会白白等死!

澜风抚袖 发表于 2015-11-11 11:00

即使以后要吃官司也要在可以自卫的条件下自卫,谁知道任人宰割是什么结果
结果可能是: 要不以后再没机会吃官司(已经挂了),要不受到极大伤害,比吃官司的伤害大多了
德国人已脑残,我们不能按他们的思维行事

leon_z 发表于 2015-11-11 11:07

本帖最后由 leon_z 于 2015-11-11 10:08 编辑

谁可以司法解释一下什么是tatsächlich angegriffen wird? 是我被捅了一刀以后还是被刀顶住也算?持械进屋算不算已经伤害我的Eigentum了。

不过有一点,如果匪徒进屋,有机会躲起来打个电话,还是比较好的选择。别硬拼。

报警的话,警察必须在几分钟内赶到?否则可以告警察渎职?

gameplay1212 发表于 2015-11-11 11:09

所以,德国法律支持的是:没学过武功的弱女子在家中被大汉攻击,还能自我防卫,空手入白刃,成功抓获案犯并扭送派出所。。。想想也是醉了。

我心中一万头羊驼奔过。
所以,德国法律支持的是:没学过武功的弱女子在家中被大汉攻击,还能自我防卫,空手入白刃,成功抓获案犯并扭送派出所。。。想想也是醉了。

我心中一万头羊驼奔过。
所以,德国法律支持的是:没学过武功的弱女子在家中被大汉攻击,还能自我防卫,空手入白刃,成功抓获案犯并扭送派出所。。。想想也是醉了。

我心中一万头羊驼奔过。

重要事情重复3遍。。。

lavendel2010 发表于 2015-11-11 11:10

澜风抚袖 发表于 2015-11-11 10:00
即使以后要吃官司也要在可以自卫的条件下自卫,谁知道任人宰割是什么结果
结果可能是: 要不以后再没机会吃 ...

对的,看完这个报道,我决定多买几瓶喷雾压压惊。

leon_z 发表于 2015-11-11 11:17

lavendel2010 发表于 2015-11-11 10:10
对的,看完这个报道,我决定多买几瓶喷雾压压惊。

lz还能买到,进货渠道好强悍啊

zhnde 发表于 2015-11-11 12:02

anzeigen又怎样,最后判无罪就好了.该防卫的时候就下死手.就算做最坏的打算.是住班房还是住棺材自己选.

野蛮玫瑰 发表于 2015-11-11 12:03

zhnde 发表于 2015-11-11 11:02
anzeigen又怎样,最后判无罪就好了.该防卫的时候就下死手.就算做最坏的打算.是住班房还是住棺材自己选.

和你想法完全一致!

大西米 发表于 2015-11-11 12:14

买棒球棍吧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5-11-11 12:16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5-11-11 12:18

陶瓷虾 发表于 2015-11-11 12:37

是不是在扭曲正当防卫的解释
https://de.wikipedia.org/wiki/Notwehr_(Deutschland)
Gegenwaertigkeit des Angriffs

Ein Angriff ist gegenwaertig, sobald diese Bedrohung unmittelbar bevorsteht, gerade stattfindet oder noch andauert.
Grundsaetzlicher Massstab fuer das „unmittelbare Bevorstehen“ ist hier die Wertung (unmittelbares Ansetzen zur Tatbestandsverwirklichung) des § 22 StGB (Versuch). Die Verteidigung ist bis zur Beendigung der Tat moeglich (z. B. Verfolgungsrecht beim fluechtenden Dieb). Ein fehlgeschlagener oder untauglicher Versuch berechtigt diesbezueglich zu keiner Notwehrhandlung (mehr).

说你说我 发表于 2015-11-11 12:39

有没有学法律的给普及下知识

陶瓷虾 发表于 2015-11-11 12:44

暴力防卫一旦发生,警察指控是警察的职责,是否正当是法官的决定,两者并不矛盾。
正当防卫在主贴中五点正在受到伤害或者犯罪者versuch的时候可以实施,其中包含eigenturm,如果有人einbrechen,犯罪已经进行,行使notwehr也完全合法。notwehr的有效性直至犯罪终结,所以在盗窃案中的verfolgungsrecht

不太理解为什么有这种带有误导性的文章。

yuxiaopeng 发表于 2015-11-11 12:47

悟空,他要吃我,这只是一个构思,还没有成为事实,你又没有证据,他又何罪之有呢?不如等他吃了我之后,你有凭有据,再定他的罪也不迟。

Truecar 发表于 2015-11-11 12:49

陶瓷虾 发表于 2015-11-11 12:37
是不是在扭曲正当防卫的解释
https://de.wikipedia.org/wiki/Notwehr_(Deutschland)
Gegenwaertigkeit de ...

Ein fehlgeschlagener oder untauglicher Versuch berechtigt diesbezueglich zu keiner Notwehrhandlung (mehr).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cosimo 发表于 2015-11-11 12:49

野蛮玫瑰 发表于 2015-11-11 10:57
果断拿到什么就主动攻击啊!难民没有身份,我杀人也不会判死罪啊!请叫我法盲,但是我情愿杀了对方也不会白 ...

我也要当法盲。
遇到危险,我肯定先尽自己一切能力保护自己,以后打官司就是钱的问题嘛!

Spinnstdu 发表于 2015-11-11 12:50

陶瓷虾 发表于 2015-11-11 11:44
暴力防卫一旦发生,警察指控是警察的职责,是否正当是法官的决定,两者并不矛盾。
正当防卫在主贴中五点正 ...

所以冲突中任何造成伤害的行为都会被指控,而且是正常程序,但是否正当防卫有法官决定,对吗?

kiwi1611 发表于 2015-11-11 12:57

把凶徒干翻之后

自己先抽自己几大巴掌,有小伙伴的,让小伙伴拳打脚踢几下呗

该有的都有了.....被打了几巴掌 也是正当防卫啊

陶瓷虾 发表于 2015-11-11 12:59

Truecar 发表于 2015-11-11 11:49
Ein fehlgeschlagener oder untauglicher Versuch berechtigt diesbezueglich zu keiner Notwehrhandlung ...

我也不学法律的,只是猜的,说错了不负责。

“降龙十八.....",真气逆行,走火入魔了。这个是fehlgeschlagener Versuch
圣诞市场上拿了把塑料刀要砍你,这个是untauglicher Versuch

陶瓷虾 发表于 2015-11-11 13:02

Spinnstdu 发表于 2015-11-11 11:50
所以冲突中任何造成伤害的行为都会被指控,而且是正常程序,但是否正当防卫有法官决定,对吗?

对。
举个例子,我以前去北极的时候,去野外必须带枪防北极熊。如果受到威胁或者攻击可以开枪。
如果对北极熊射击就肯定受警察指控和调查,但是从来没有人最后因此承担法律责任。

天鹅之歌 发表于 2015-11-11 13:12

是呀,警察还建议最好是藏起来,或者拿起手机报警。我举目四顾,也没发现家里要是只有我和宝宝,我俩怎么能好好躲起来,还舒舒服服地打电话报警。

此报道还说,如果持非法的武器自我防卫,同样会受到指控。我猜譬如电棍也在内,因为德国只准卖那种直接接触到皮肤才起作用的电棍,而不准卖带Biltz的电棍。

报道还说,防卫只能达到相当程度,你不能用语言行为去激怒对方,然后再打击对方,这就不是正当防卫。而所谓的激怒对方的话,包括“was schaust Du?”!!!!

这是什么奇葩法律啊!我大中国也没这等奇葩详细的法律啊!请各位看官参看Coxinga发的那个“”完了。德国已经是法律真空的帖子“。难民被逮到本来就没处罚,我们还要被处罚的好吧!!!

namename 发表于 2015-11-11 13:15

作为一名从事和法律沾边的小小工作人员    我要说一句我从来不看那些所谓在危险情况下 如何守法地自卫   我会自我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Sicherheit geht immer vor. 在德国 要有好律师   

野蛮玫瑰 发表于 2015-11-11 13:18

namename 发表于 2015-11-11 12:15
作为一名从事和法律沾边的小小工作人员    我要说一句我从来不看那些所谓在危险情况下 如何守法地自卫    ...

老实说,法律的作用就是威慑,而对于压根儿不考虑后果的人来说,等于白搭。我不想把命白搭进去,也绝对不会变成傻左!

Truecar 发表于 2015-11-11 13:32

陶瓷虾 发表于 2015-11-11 12:59
我也不学法律的,只是猜的,说错了不负责。

“降龙十八.....",真气逆行,走火入魔了。这个是fehlgesc ...

我想那句话的意思就是,对方攻击没成功的话,你就不能防卫。fehlgeschlagener oder untauglicher Versuch就是没成功的攻击,比如对方用刀刺你,但是没刺中,这就是fehlgeschlagener Versuch。或者我往你家扔了一颗自制手榴弹,可是因为技术不行没爆炸,这个也算fehlgeschlagener Versuch。

所以有这么一句话,正当防卫就是个P。

野蛮玫瑰 发表于 2015-11-11 13:34

Truecar 发表于 2015-11-11 12:32
我想那句话的意思就是,对方攻击没成功的话,你就不能防卫。fehlgeschlagener oder untauglicher Versuch ...

你看看现在流行受害者打全脸,罪犯打码,就知道这个世界的黑白颠倒和荒唐不是一点半点。

smyazh12 发表于 2015-11-11 13:38

买个心脏病或者间歇性精神病证明,就没有任何问题。

陶瓷虾 发表于 2015-11-11 13:49

Truecar 发表于 2015-11-11 12:32
我想那句话的意思就是,对方攻击没成功的话,你就不能防卫。fehlgeschlagener oder untauglicher Versuch ...

如果这都属于无效的versuch,就没有什么versuch可以被认定了。
只要做了,哪怕没有达到目的也是versuch。比如A给B的水里投毒,结果B还没喝被C一枪打死。A的行为依然是Versuch

春色不须多 发表于 2015-11-11 14:00

先送给德国脑残法规一万头羊驼!
话说真遇到到了那种危机情况, 人的自卫本能总是有的吧, 到那时还有时间考虑是否是正当防卫?
丫挺的, 该出手时就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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