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gelsDaddy 发表于 2016-1-15 17:39

martinwalser 发表于 2016-1-15 16:38
那法国瑞典北欧把这些人遣送了吗

进来了,按照西方的法律,遣送就困难重重!
既然知道遣送不了,就不能让进来,这么简单的道理不明白?

澜风抚袖 发表于 2016-1-15 17:43

martinwalser 发表于 2016-1-15 16:22
各个发达国家都有人口老龄化劳动力短缺的问题 目前除了美国没有一个国家有办法扭转这个局面 所以要冒风险 ...

你注意到了吗?德国根本没有移民法
那既然有需求,为什么不先试试危险性小的移民政策
连试都没试,就直接把来路不明的人随便放了进来,真的有用吗?
一个政府有权力这样拿国家的命运赌博吗?在还有其他更好地选择的时候?

各个发达国家都有人口老龄化劳动力短缺的问题
对啊,一对比,别的国家都没有采用德国这种饮鸠止渴的方法,更衬托德国现政府的蠢啊

martinwalser 发表于 2016-1-15 17:44

AngelsDaddy 发表于 2016-1-15 16:39
进来了,按照西方的法律,遣送就困难重重!
既然知道遣送不了,就不能让进来,这么简单的道理不明白?

"既然知道遣送不了,就不能让进来"这是在一开始就假设难民都是罪犯
何况难民来了不得不接收 这是《難民地位公約》规定的

公約締約國有義務保障難民的法律上地位、司法地位、提供身分證件、接受正當法律程序審判的權利、財產權、有償工作權、結社權利、遷徙自由,福利救助例如:居住權、(與締約國本國人民同等之)公共救濟與援助、房屋優遇

根據公約第31條第1項,若難民因為生命、自由受到(公約第一條所指的)威脅,因而未經許可而進入、逗留締約國的領土,締約國不得因其非法入境或逗留,而對難民加以刑罰。但前提是,難民必須毫不遲疑地自行投向締約國當局,說明其非法入境、逗留之正當理由。

依據第2項,締約國對非法入境、逗留的難民之行動,不得施加「除了必要以外」的任何限制,這種必要的限制,也只能適用於難民在締約國境內地位正常化以前、或者難民獲得第三國入境許可之前。締約國還必須給予難民合理期間、一切必要便利,以便難民得以獲得第三國入境的許可

ADW 发表于 2016-1-15 17:44

martinwalser 发表于 2016-1-15 16:32
我只是想说国家层面的政策很难改变 你说的情况更加印证这一点:即使修改计划生育政策的内容(一孩变两孩 ...

计划生育一直都不是独生子女,哪怕在八零后都有头胎女孩可以再生一胎的规定。各省明显是按自己的情况自由控制的。而对于是否放开二胎各省之间不同的观点就是证明。

bltoby 发表于 2016-1-15 17:47

martinwalser 发表于 2016-1-15 16:36
"新移民的起前三年减税20%,提供廉租房什么的"这种是政策层面对本民族的种族歧视
德国现在只是给难民普 ...

按难民们的犯罪行为都可以不抓,不追究,甚至帮忙欺瞒普通国民。前几年都是不可想象的事,估计按以前的标准,都可以判几十年了。这还不是超国民待遇?

martinwalser 发表于 2016-1-15 17:47

ADW 发表于 2016-1-15 16:44
计划生育一直都不是独生子女,哪怕在八零后都有头胎女孩可以再生一胎的规定。各省明显是按自己的情况自由 ...

八零后都有头胎女孩可以再生一胎的规定 不知道这是哪里的规定 但我想说这是赤裸裸的性别歧视

澜风抚袖 发表于 2016-1-15 17:50

martinwalser 发表于 2016-1-15 16:36
"新移民的起前三年减税20%,提供廉租房什么的"这种是政策层面对本民族的种族歧视
德国现在只是给难民普 ...

我才不相信,德国人既然那么左,他们对帮助外来人那么热心,
政府完全可以用某个好的理由支助他们,这个不愁找不到方法
只是,政府不去做而已
一个愚蠢的人和政府,找不到解决的方法,就只会找理由为自己开脱
难民在物质上看着是普通的国民待遇
但你想想,他们是非法进入德国的,很多是没有难民资格,赖在这里不走的
(我指的不仅仅这几个月进来的难民)
他们根本没有在德国居留的权力,凭什么他们就应该得到普通的国民待遇?
其实,你还是错了,他们不是普通的国民待遇,难民身份还是比普通的国民待遇稍差一点的
这个你自己可以去查资料,应该在这里讨论过很多次了
那德国人岂不是又在歧视?

ADW 发表于 2016-1-15 18:08

martinwalser 发表于 2016-1-15 16:47
八零后都有头胎女孩可以再生一胎的规定 不知道这是哪里的规定 但我想说这是赤裸裸的性别歧视

是否歧视不是重点,做不到一视同仁本来就是歧视。它是湖北省关于农业户口的规定。因为男性与女性在干农活的差异是存在的。法律必须符合社会要求,而不是社会要求必须对法律委屈求全。不是说是法律规定只要定了就一点对的。我要说的就这么多。我也不想讨论扩大化,如果你是要证明这个歧视什么的,那就免了。我说的只是,你的关于计划生育的例子,本身并不是什么一成不变的。

澜风抚袖 发表于 2016-1-15 18:09

martinwalser 发表于 2016-1-15 16:44
"既然知道遣送不了,就不能让进来"这是在一开始就假设难民都是罪犯
何况难民来了不得不接收 这是《難民 ...

其实只需要问你一个问题:
你会因为家里缺乏人手,而上街拉一个你已经知道劣迹斑斑的人进家里住,养他十年八载的,希望他以后能给你养老送终吗?

bltoby 发表于 2016-1-15 18:11

澜风抚袖 发表于 2016-1-15 17:09
其实只需要问你一个问题:
你会因为家里缺乏人手,而上街拉一个你已经知道劣迹斑斑的人进家里住,养他十 ...

我怀疑这martinwalser本身的信仰就是ysl教。

平凡的人 发表于 2016-1-15 18:40

澜风抚袖 发表于 2016-1-15 16:43
你注意到了吗?德国根本没有移民法
那既然有需求,为什么不先试试危险性小的移民政策
连试都没试,就直 ...

对的,日本

唐多令 发表于 2016-1-15 18:44

觉得他是故意这么说的

i777 发表于 2016-1-15 21:41

德国应该看看在美国不断发展的亚裔群体 尤其华裔群体 就知道哪引进来的人是优秀的了

雪凌凌 发表于 2016-1-15 21:54

martinwalser 发表于 2016-1-15 14:59
所以说要培训那三个和遣返那一个 有五个进来总有变好的可能性 一个都不进来大家就一起等死吧

默克尔也是这种想法

最近各种事件把丫脸都抽肿了,继续做梦就继续抽,可惜代价是德国的未来

Darkpriest 发表于 2016-1-16 02:37

martinwalser 发表于 2016-1-15 15:59
至少在最近几年国内出生率急剧下降很难说是因为计划生育 单独两孩政策推出以来绝大多数符合条件的独生子 ...

如果国内生一个都叫不高的话, 德国基本算灭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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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与其耗费大量资金用于鼓励本国生育,不如将用于难民的生活补助和就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