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shini 发表于 2006-3-30 02:49

中德法律不同点-遗嘱继承!

中德法律不同点-遗嘱继承!

这个应该放法律版,但是因为这个婚版德wjn们关系大,就发这里了!

看到这些天很多人在这里问,是否原嫁离婚有孩子的男人?离婚不可怕!但有孩子,在德国就影响你的一生!!


1。众所周知的原因,LG要不时探望孩子,和孩子他妈,给你造成精神压力!

2。付给他孩子的赡养费(可能付到孩子27岁!)会影响你的家庭生活.

如果你鉴于以上两条,想出了战胜的对策!我来负担家里的大部分开支。我们一样会过的很好的!我相信LG,我不会在乎,他与EX像一家人那样计划他们的孩子未来! 我爱LG,当然也会爱他的孩子! 恭喜你!后来,你们有了宝宝!(如果他还有能力养孩子,愿意与你再有孩子的话!)这一切看上去很平静,你也像常人一样计划买房,存款。 可是,当LG离开人世时,问题来了。

1。 你的房子,存款将于孩子们共同继承!如果你和LG没有共同的孩子,那么,他的孩子与你一样享有
50%的权利,尽管你付出的很多!

2。如果LG很爱你,知道你付出很多,为了你,写下遗嘱,他死后,他的财产全部归你,这在中国是保了险了,但是在德国,他的孩子,在收到法庭按照遗嘱下的裁决书时,可以委托律师要求他的Pflichtteilsanspruch! 这样它可以得到你LG财产的25%。你必须在LG死后,付钱给LG与他的EX生的孩子!

赫赫。。。 德国的法律就是特别啊!LG的孩子,即使你从未见过,在你青春逝去,成了寡妇时,会合法的从你那里拿走你得血汗欧!

$frage$$frage$$angry$angry

a-go-go 发表于 2006-3-30 06:46

:o $怕怕$

a-go-go 发表于 2006-3-30 06:50

如果在LG死前把所有的东西都转到LP的名下,是不是就没这个问题了呢?
$蒙一把$

xiaomao 发表于 2006-3-30 08:44

不说还真的不知道,长知识了。

以前我没觉得嫁个离过婚有孩子的男人,有什么不好,现在知道了,是很现实的问题。

[ 本帖最后由 xiaomao 于 2006-3-30 13:08 编辑 ]

采依MM 发表于 2006-3-30 09:28

德国法律真的是充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呀

currywurst 发表于 2006-3-30 09:31

不过说实话, 这里有些人说话时候的那种成熟的劲头,是挺让人心寒的

kcherry 发表于 2006-3-30 10:42

要是老公结婚前有个非婚生子呢?

非婚生的也受保护?

MiaMarie 发表于 2006-3-30 11:07

原帖由 kcherry 于 2006-3-30 10:42 发表
非婚生的也受保护?
genau!! in China auch

[ 本帖最后由 MiaMarie 于 2006-3-30 11:10 编辑 ]

MiaMarie 发表于 2006-3-30 11:10

Mein Ex-Vermieterin will nicht mit ihrem Freund heireiten, weil sie will nicht die Soehnen von ihm bezahlen.

Er war nie heireiten, aber 2 Kinder.:P

athena_hu 发表于 2006-3-30 11:37

原帖由 kcherry 于 2006-3-30 10:42 发表
非婚生的也受保护?
4242,享受婚生的一切权力
包括领养的孩子(注意哦,是领养Adoptiv,不是寄养Pflege)

annierong 发表于 2006-3-30 13:16

咳,钱财乃身外之物,这辈子吃光用光不就行了吗.这夫妻财产一人一半,首先自己拥有自己的一半,然后继承另一半的1/2,不是挺合理的吗?

ainideren03 发表于 2006-3-30 13:20

原帖由 MiaMarie 于 2006-3-30 11:10 发表
Mein Ex-Vermieterin will nicht mit ihrem Freund heireiten, weil sie will nicht die Soehnen von ihm bezahlen.

Er war nie heireiten, aber 2 Kinder.:P

这德文说的好逗:o

xingxing01 发表于 2006-3-30 13:40

没觉得德国法律有什么特别的, 很自然的事情, 孩子永远有权利得到父亲任何时候存下来的遗产, 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不被保护才不应该呢.

草莓果酱 发表于 2006-3-30 13:57

原帖由 ainideren03 于 2006-3-30 13:20 发表


这德文说的好逗:o
反正能看懂就是了,至于那个WEIL后面的动词我也听很多德国人都放在主语后面说的.
;)

草莓果酱 发表于 2006-3-30 13:58

原帖由 annierong 于 2006-3-30 13:16 发表
咳,钱财乃身外之物,这辈子吃光用光不就行了吗.这夫妻财产一人一半,首先自己拥有自己的一半,然后继承另一半的1/2,不是挺合理的吗?
支持~~

cosimo 发表于 2006-3-30 14:00

我其实觉得像xingxing01 说的,这个法律条文是合理的。就是女方结婚之前要考虑清楚自己是不是能接受。

紫晶 发表于 2006-3-30 15:08

原帖由 MiaMarie 于 2006-3-30 11:10 发表
Mein Ex-Vermieterin will nicht mit ihrem Freund heireiten, weil sie will nicht die Soehnen von ihm bezahlen.

Er war nie heireiten, aber 2 Kinder.:P
这条和刚和我LG讨论过了,他认为可能是理解有误,否则在德国没人愿意和有孩子的男人结婚了。
这个Vermieterin可能是不愿意和BF共同担负给孩子的费用。钱是那个BF付的,不是她付。如果她和他组建了家庭,两个人的收入是共同的收入,那么从Einkommen来说,这个家庭每个月会从Konto里支出几百欧给两个孩子的费用,虽然理论上说,这钱是爸爸给,可对她来说,这钱否则也可以就她他们两个人花,一年就是几千欧了。

不知道说清楚了没。:lol:

MiaMarie 发表于 2006-3-30 15:50

原帖由 紫晶 于 2006-3-30 15:08 发表

这条和刚和我LG讨论过了,他认为可能是理解有误,否则在德国没人愿意和有孩子的男人结婚了。
这个Vermieterin可能是不愿意和BF共同担负给孩子的费用。钱是那个BF付的,不是她付。如果她和他组建了家庭,两个人 ...
genau. aber Sie ist chef. und Er ist fast arbeitlos!

MiaMarie 发表于 2006-3-30 15:52

原帖由 ainideren03 于 2006-3-30 13:20 发表


这德文说的好逗:o
$害羞$$害羞$ tut mir leid, nicht so gut. aber leid, in Labor kann ich kein chinesisch schreiben.

MiaMarie 发表于 2006-3-30 15:53

原帖由 cosimo 于 2006-3-30 14:00 发表
我其实觉得像xingxing01 说的,这个法律条文是合理的。就是女方结婚之前要考虑清楚自己是不是能接受。
$支持$$支持$

annierong 发表于 2006-3-30 16:03

原帖由 MiaMarie 于 2006-3-30 15:52 发表

$害羞$$害羞$ tut mir leid, nicht so gut. aber leid, in Labor kann ich kein chinesisch schreiben.
我觉得挺好的,你正好练练你的德语,反正别人看懂了就是了,象我这种德语水平差的看你的德语正合适,易懂.:lol:

currywurst 发表于 2006-3-30 16:11

原帖由 annierong 于 2006-3-30 16:03 发表

我觉得挺好的,你正好练练你的德语,反正别人看懂了就是了,象我这种德语水平差的看你的德语正合适,易懂.:lol:


就是,,,,总比打英语强.........

的的 发表于 2006-3-30 19:21

原帖由 MiaMarie 于 2006-3-30 15:50 发表

genau. aber Sie ist chef. und Er ist fast arbeitlos!

男的收入低,如果自己生活都不能保障的话,就不用支付孩子赡养费了。

他们结婚的话,可以财产仍然完全独立的。这样男方仍然没钱付赡养费。财政上可以没有什么变化的。只是女的不想结婚,找个借口吧。

的的 发表于 2006-3-30 19:22

原帖由 currywurst 于 2006-3-30 16:11 发表



就是,,,,总比打英语强.........

你不会是一点英语都不会吧?:o

lily^_^ 发表于 2006-3-30 20:36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3-30 19:22 发表


你不会是一点英语都不会吧?:o


不会英语也不至于把你惊讶成这样吧!:o

Gast_ 发表于 2006-3-30 21:25

原帖由 MiaMarie 于 2006-3-30 15:50 发表

genau. aber Sie ist chef. und Er ist fast arbeitlos!
真厉害...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bierfass 发表于 2006-3-30 21:54

下毒,毒死Y的,敢抢老娘的遗产

MiaMarie 发表于 2006-3-30 22:49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3-30 19:21 发表


男的收入低,如果自己生活都不能保障的话,就不用支付孩子赡养费了。

他们结婚的话,可以财产仍然完全独立的。这样男方仍然没钱付赡养费。财政上可以没有什么变化的。只是女的不想结婚,找个借口吧。

schau mal selbst genau das Gesatz.

das ist deine Risiko aber nicht unse Risiko.viele Erfolg!

的的 发表于 2006-3-30 23:03

原帖由 MiaMarie 于 2006-3-30 22:49 发表


schau mal selbst genau das Gesatz.

das ist deine Risiko aber nicht unse Risiko.viele Erfolg!

楼上说错话啦, 这也不是我的Risiko, 而是那位女士的. 和我没关系. :P

的的 发表于 2006-3-30 23:05

我是说前面提到的不肯结婚的那位女士.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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