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otubmw
发表于 2006-3-30 23:06
德国法律还规定夫妻两老公先死,老婆可以领老公的养老金。
的的
发表于 2006-3-30 23:11
原帖由 aotubmw 于 2006-3-30 23:06 发表
德国法律还规定夫妻两老公先死,老婆可以领老公的养老金。
对的.
另一方面, 如果离婚的话,也要按照结婚的年数, 养老金是按照一定比例分的.所以我一个正在办理离婚的同事说, 她老公急着离婚, 就是因为不想以后再多分给她养老金...
明月寄相思
发表于 2006-3-31 09:17
哗,好复杂,幸亏我的LG之前没有婚史也没有孩子,我的选择真的太明智了,哈哈。;)
不过,我是由于自己不知道怎么当别人的后娘,才一开始就坚定不移地找无BB的。$害羞$
anise
发表于 2006-3-31 10:03
原帖由 currywurst 于 2006-3-30 16:11 发表
就是,,,,总比打英语强.........
$不错$$支持$
anise
发表于 2006-3-31 10:04
原帖由 bierfass 于 2006-3-30 21:54 发表
下毒,毒死Y的,敢抢老娘的遗产
:D:D
wwwww
发表于 2006-3-31 10:33
其实,给以前的孩子财产没有什么不妥,想开了就好,但是就是自己也紧巴巴的,还要付钱,矛盾就来了
我身边的一个女友就是这样,我看着也怕。
athena_hu
发表于 2006-3-31 13:15
原帖由 bierfass 于 2006-3-30 21:54 发表
下毒,毒死Y的,敢抢老娘的遗产
:D:D
sammy
发表于 2006-3-31 18:34
也太不厚道了吧, 人还好好的呢, 就想着身后分家产了?
娃娃妈
发表于 2006-3-31 23:17
我的婆婆去世了
财产跟我老公没关系呀,我们一文没得
应该是她的丈夫得到全部吧
她的丈夫不是我老公的亲生父亲
我觉得遗嘱还是有效的
子女并不一定能得到什么
xingxing01
发表于 2006-3-31 23:36
婆婆一点遗产都不留给儿子吗, 真稀奇, 不过这种情况是可以打官司的, 尽管有遗嘱, 如果打官司, 还是可以得到应得的一份, 当然如果自己对遗产没兴趣, 自动放弃, 也不会有人主动给送上门来的.
的的
发表于 2006-3-31 23:38
那如果后来的财产都是后来的老公挣的呢?
xingxing01
发表于 2006-3-31 23:39
那就等于婆婆没遗产, 当然也争不来什么乐.......
的的
发表于 2006-3-31 23:53
可是夫妻财产不是说一半一半的吗?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老婆以前有一个孩子,和后来的老公结婚以后,又生了一个孩子。老婆一直是家庭主妇,没有出去工作过,都是老公一个人工作赚钱。那么,老婆去世以后,如果没有遗嘱,财产会怎样分配呢?如果有遗嘱,全部给老公,情况又会是怎样的呢?
dido
发表于 2006-4-1 19:04
原帖由 娃娃妈 于 2006-3-31 23:17 发表
我的婆婆去世了
财产跟我老公没关系呀,我们一文没得
应该是她的丈夫得到全部吧
她的丈夫不是我老公的亲生父亲
我觉得遗嘱还是有效的
子女并不一定能得到什么
你 们 应 该 最 少 可 以 分 到 你 婆 婆 遗 产 的 25%, 如 果 她 还 要 其 他 子 女 的 话
娃娃妈
发表于 2006-4-2 14:08
现在我突然明白了,法律和现实是两码事.
一直我都困惑的是为什么法律规定子女有继承权而却没人问我老公一声,无论我婆婆有什么钱财留在身后,只要我们不闻不问就跟我们没有关系,她要想留自然会做安排,没安排也就听天由命了.说实在的,我婆婆并不富有,相对贫穷,她很节约,清贫地渡过一生.但我总盼望她给我们留下一点东西,比如她跟老公亲生父亲没能结婚的故事,一点纪念物,老公小时候的照片等等,如此历史性的遗产我家一无所有.而放在她家或许已经意义不大了.
婆婆是在我怀孕六个月发现的癌症,当时瞒着我们说是良性的,我挺着大肚子从慕尼黑赶回老家去医院看婆婆手术之后很乐观的,结果三四个星期不到就去世了,孙子也没见到
婆婆连我老公的出生证都自己攥着,我申请德国国籍的时候用了一下,婆婆明言要归还她的,结果她去了,也没安排把出生证给我老公,问过继父几次,都没有回音了.
xingxing01
发表于 2006-4-2 19:18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3-31 23:53 发表
可是夫妻财产不是说一半一半的吗?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老婆以前有一个孩子,和后来的老公结婚以后,又生了一个孩子。老婆一直是家庭主妇,没有出去工作过,都是老公一个人工作赚钱。那么,老婆去世以后,如果没 ...
可是夫妻财产不是说一半一半的吗?
夫妻财产是指婚后的共同财产,婚前的不算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老婆以前有一个孩子,和后来的老公结婚以后,又生了一个孩子。老婆一直是家庭主妇,没有出去工作过,都是老公一个人工作赚钱。那么,老婆去世以后,如果没有遗嘱,财产会怎样分配呢?
拿我老公家做个例子, 老公的伯伯和他爸爸也就是我公公, 就是同母异父, 老公的爷爷一向把他伯伯当作自己亲儿子的, 他的财产是给两个儿子一人一半,据说法律上也是这么规定的, 他奶奶也是家庭妇女
如果有遗嘱,全部给老公,情况又会是怎样的呢?
我觉得很难想象, 作为家庭妇女会立遗嘱给挣钱的老公, 把财产全部留给他, 即便是这样, 她老公一去世, 财产也是平均分给两个儿子, 不会只给一个
[ 本帖最后由 xingxing01 于 2006-4-2 19:19 编辑 ]
的的
发表于 2006-4-2 19:33
她老公也可以立遗嘱指定财产分给谁的吧?
xingxing01
发表于 2006-4-2 19:50
可以, 她老公可以说, 我只想把遗产分给自己的儿子, 如果另一个儿子没意见,OK
不过如果另一个儿子不服,就会按法律判给妻子一半遗产, 然后分一半给她自己的儿子, 也就是得25%
不过像我老公的爷爷奶奶, 是把两个孩子看成自己亲身骨肉了,所以没有官司的问题
的的
发表于 2006-4-2 20:07
前提是妻子没有立过遗嘱, 对吗?
的的
发表于 2006-4-2 20:20
前面说的是妻子的两个儿子同母异父的情况。
那么,如果是孩子们同父异母,前妻的孩子,如果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得到多少呢?如果妻子仍然在世的话,妻子可以得到50%的财产,前妻的孩子们应该和后来的孩子们平分50%的财产,如果各是一个孩子的话,就是各得25%。对不对?
如果有遗嘱的话,前妻就没有办法按照法律先得到一半财产,然后再留给自己孩子了吧?如果有遗嘱,妻子仍然可以保留50%的本来就应该属于自己的财产,丈夫的那一份则按照遗嘱分配,对吗?
如果妻子不在了,财产就按照遗嘱分配,没有遗嘱的话就平均分配给所有的孩子们。对不对?
另外签有婚前协议的例外. 但是夫妻财产的增值部分不受婚前协议的影响.
annierong
发表于 2006-4-2 20:59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4-2 20:20 发表
前面说的是妻子的两个儿子同母异父的情况。
那么,如果是孩子们同父异母,前妻的孩子,如果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得到多少呢?如果妻子仍然在世的话,妻子可以得到50%的财产,前妻的孩子们应该和后来的孩子 ...
你看看,婚还没结就开始闹心了,何必呢.有时间还不如去寻欢作乐.:P
的的
发表于 2006-4-2 21:10
不关我的事啊, 是在替别人操心罢了.:P
的的
发表于 2006-4-2 21:10
我并不担心这个.:P
caihong
发表于 2006-4-3 00:43
原帖由 bishini 于 2006-3-30 02:49 发表
中德法律不同点-遗嘱继承!
这个应该放法律版,但是因为这个婚版德wjn们关系大,就发这里了!
看到这些天很多人在这里问,是否原嫁离婚有孩子的男人?离婚不可怕!但有孩子,在德国就影响你的一生!!
...
明白了,就是不管怎么样,他和EX的孩子至少会得到我们的财产的25%.郁闷了,辛苦半天,是给别人挣钱了.
的的
发表于 2006-4-3 01:05
原帖由 caihong 于 2006-4-3 00:43 发表
明白了,就是不管怎么样,他和EX的孩子至少会得到我们的财产的25%.郁闷了,辛苦半天,是给别人挣钱了.
别郁闷啊,如果他先你而去,又没有留遗嘱的话,那么你可以得到你们共同财产的50%,你们的孩子和他Ex的孩子平分剩下的50%。 如果你有一个孩子的话,你的孩子和ex的那个儿子,各得到25%, 如果你有4个孩子的话,就是5各人各得到10%啦。
如果他立了遗嘱的话,你仍然有你们共同财产的50%, 他名下的那50%就是按照遗嘱来算的了.
[ 本帖最后由 的的 于 2006-4-3 01:22 编辑 ]
的的
发表于 2006-4-3 01:12
又看了一遍主楼里的帖子, 前面所说的Pflichtteilanspruch是指那孩子还未能独立的情况下吧? 这时候本来是要支付赡养费的, 但是人去世了,财产留给了别人的时候,要把这一部分赡养费事先扣除掉, 其余的部分才能算做遗产. 还有其他方面, 例如如果欠了债什么的,也要先把债务扣除, 其余的部分才能算做遗产...
bishini
发表于 2006-4-3 12:38
原帖由 娃娃妈 于 2006-3-31 23:17 发表
我的婆婆去世了
财产跟我老公没关系呀,我们一文没得
应该是她的丈夫得到全部吧
她的丈夫不是我老公的亲生父亲
我觉得遗嘱还是有效的子女并不一定能得到什么
不是,你怎么觉得,法律就是法律!可以去查查看呀!有点根据再说感觉比较好!!
bishini
发表于 2006-4-3 12:45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4-3 01:12 发表
又看了一遍主楼里的帖子, 前面所说的Pflichtteilanspruch是指那孩子还未能独立的情况下吧? 这时候本来是要支付赡养费的, 但是人去世了,财产留给了别人的时候,要把这一部分赡养费事先扣除掉, 其余的部分才能算做遗产. 还有其他方面, 例如如果欠了债什么的,也要先把债务扣除, 其余的部分才能算做遗产...
不好意思,几天没来,所以没看到你的回帖!Pflichtteilanspruch是对那些法律上有继承权的子女,如果被立下的遗嘱排除在继承权权之外后的特别保护!无论子女是否成年。当然,继承不光是财产。也包括继承债务!
bishini
发表于 2006-4-3 12:56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4-2 20:20 发表
前面说的是妻子的两个儿子同母异父的情况。
那么,如果是孩子们同父异母,前妻的孩子,如果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得到多少呢?如果妻子仍然在世的话,妻子可以得到50%的财产,前妻的孩子们应该和后来的孩子们平分50%的财产,如果各是一个孩子的话,就是各得25%。对不对?
对的!!
如果有遗嘱的话,前妻就没有办法按照法律先得到一半财产,然后再留给自己孩子了吧?如果有遗嘱,妻子仍然可以保留50%的本来就应该属于自己的财产,丈夫的那一份则按照遗嘱分配,对吗?
对的!但是若某孩子被排除在外,它可以得到他原来应得的一半!遗嘱不能限制他得到财产,只能限制他少得一半。
如果妻子不在了,财产就按照遗嘱分配,没有遗嘱的话就平均分配给所有的孩子们。对不对?
对的!
另外签有婚前协议的例外. 但是夫妻财产的增值部分不受婚前协议的影响.
娃娃妈
发表于 2006-4-3 22:53
我还是那句话:法律归法律,现实归现实
就说我婆婆吧,生了三个孩子,一直都在工作,在要退休的前几天去世了.她家没买房子,但肯定有不少存款,因为房租便宜得惊人,平日节俭得要命,车子是新车.没钱是不可能的.但给我们哪怕一文一厘也是不可能的.就说这边的风俗吧,奶奶应该在孙子出生买童车,她也懒得管身后事了.
婆婆去世后,估计另外两个继父的亲生儿女也没有得到任何钱财.也只是估计.小叔子连婆婆生病都没去看过一次.葬礼的花圈也没买...
我并不是在觊觎婆婆那可怜的家财,而是只想抱怨法律是一纸空谈
还有一个事情,有一个婆婆辈的亲戚死在汉堡的养老院,结果二三十个有资格的继承人都拒绝去认领遗产,因为怕继承债务,也不喜欢大老远的去汉堡白跑一趟,又浪费时间又破费,结果最后连个给主持葬礼的人都没有,孤寡老太太就这么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