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yirollin
发表于 2006-8-23 02:44
跟警察说去吧,没娘没兴趣听
de_cn
发表于 2006-8-23 02:45
“我也是你们打电话给我才知道有这个网站的,以后打电话请务必打我手机:017665357987
请不要打我房东餐馆电话,请不要骚扰他们。。。。”
“另外,让我托收货款的这个人已经可以确定是骗子,因为昨天在我知道发生这件事情前,我还发了Email问她,剩下的钱要怎么汇给她,下面是她今天回复我的Email的内容:
实在抱歉给你带来不便,所幸损失不大
新到的那笔款请告诉我金额和附言,我回到德国好马上邮寄东西。。。。。“
这上面的回答前后太矛盾了吧。这逻辑思维也够乱的,临时编也要编个前后能搭上的,再回贴时,多翻翻前面的,别编错了
飞天猪
发表于 2006-8-23 02:45
楼主既然是自己开公司的,会天真无邪到仅凭网友介绍的女商人,连人家卖什么的都不知道,便提供自己的私人帐号给别人走帐~~这点利害关系都想不到的商人实在是太令人匪夷所思了吧~
$考虑$$考虑$$考虑$
yearer
发表于 2006-8-23 02:45
matrics
发表于 2006-8-23 02:45
Werl 离多蒙不远,鲁尔区的JM们一定一早就去报案!
茶水泡白饭
发表于 2006-8-23 02:45
原帖由 Xiaolong_HU 于 2006-8-23 02:35 发表
S家的货我网店一直在做的,从今年开店开始就在卖了,而且信誉是100%,你们可以查看那些交易记录的。
我跟她是完全不认识和不相干的,在奥地利,我有自己的采购员进货。
那个女的不就等于抢你生意吗??谁会这么傻帮助一个抢自己生意的人,何况看来lz的网店,lz也算个精明人,骗德国人也许行,那就看你运气了,去警察局骗吧
大家来这边学习都不容易,你也说了,你是快毕业的人,请你自酌
Diddl-Lily
发表于 2006-8-23 02:47
原帖由 matrics 于 2006-8-23 02:45 发表
Werl 离多蒙不远,鲁尔区的JM们一定一早就去报案!
如有路费问题可以平摊!
lindsay
发表于 2006-8-23 02:48
没关系啊,只要搂主有钱,超过4000殴也能赔,反正lz是跑不掉了,她不是在淘宝上还有店吗?不是还有什么金鹰公司吗?这些不是钱吗?再说,他也是有父母的,难道他父母不管他,让他自生自灭啊。再说来德国不是有保证金的吗?那个也是钱啊?反正他的所有钱,没还清之前,他是别想托罪了。谁要他不把那个chen,yibo供出来,唉~~~~~~~~~~~没办法啦
lindsay
发表于 2006-8-23 02:49
原帖由 Diddl-Lily 于 2006-8-23 02:47 发表
如有路费问题可以平摊!
要找男生一起去!!!
halo
发表于 2006-8-23 02:49
说不定chen yibo是他自己呢。。。上哪儿去找啊~~~
眠子
发表于 2006-8-23 02:50
唉,虽然没有买她家的DD,但是是在看不下去了,建议所有的被骗的姐妹不要在犹豫,马上报警吧,人在钱至少还能退还一些,人要是不再说什么都没有用了$angry
峨嵋2004
发表于 2006-8-23 02:51
原帖由 Xiaolong_HU 于 2006-8-23 02:35 发表
S家的货我网店一直在做的,从今年开店开始就在卖了,而且信誉是100%,你们可以查看那些交易记录的。
我跟她是完全不认识和不相干的,在奥地利,我有自己的采购员进货。
既然你自己也做点小生意,更不会那么天真的让人骗吧? 说出来的谎话也没人信,还威胁大家就算报警也一分钱都要不回来.
茶水泡白饭
发表于 2006-8-23 02:52
原帖由 halo 于 2006-8-23 02:49 发表
说不定chen yibo是他自己呢。。。上哪儿去找啊~~~
就是一个人!!!要不就是你女朋友!!反正是关系特别近的!
这个世界上骗子多了!谁不会装可怜!我劝lz别装了,报警是肯定的,而且已经有人都报过了
xiaoshuangbaby
发表于 2006-8-23 02:52
大家该发泄的也发泄了
该揭露的也揭露了
该去睡觉了
该做什么大家心里有数就好了
无需在此多言了$NO$
yiyirollin
发表于 2006-8-23 02:53
大家早点睡觉去,明天赶早报警去,这么明显的骗局是人都看的出来...
Xiaolong_HU
发表于 2006-8-23 02:53
红豆MM
发表于 2006-8-23 02:53
原帖由 Xiaolong_HU 于 2006-8-23 02:39 发表
我跟她是Email联系的,因为是帮她代收,所以我每天晚上都统计到帐资料通过Email发给她;退款的那几位是她Email回复我,说没货了,这几笔要退钱,她给我要退的名字、帐号和金额,我就第二天去银行汇款给这些人 ...
你没叫她一声干妈啊,有这么乖的干儿子$高$
escape
发表于 2006-8-23 02:54
楼主你说不怕自己被遣送回国,承担刑事责任,就为了一个没见过面只用EMAIL联系的女人???你傻我们还不傻呢!!!!就凭你这几个贴,,,断定你是同伙一点商量都没有!!!还真以为姐妹们差这点钱就不报警了???别妄想了!!!赶紧去自首吧,,,,还能落个心理安慰,,,要不然你们一辈子都会被诅咒的!!
xiaoshuangbaby
发表于 2006-8-23 02:54
原帖由 Xiaolong_HU 于 2006-8-23 02:53 发表
我在帮她代收前要求她邮寄她本人的护照和签证复印件以及托收委托书给我的,现在这些都在我手上。就是不知道护照签证等是否真的
请你协同所有证据
去警察局报案!!
lindsay
发表于 2006-8-23 02:54
原帖由 Xiaolong_HU 于 2006-8-23 02:53 发表
我在帮她代收前要求她邮寄她本人的护照和签证复印件以及托收委托书给我的,现在这些都在我手上。就是不知道护照签证等是否真的
管他真假,你先把他拿出来再说~~~~~~~~~如果你说的是真的,这些也许可以帮你脱罪,不然你会很惨很惨。
文子.海
发表于 2006-8-23 02:54
原帖由 Xiaolong_HU 于 2006-8-23 02:53 发表
我在帮她代收前要求她邮寄她本人的护照和签证复印件以及托收委托书给我的,现在这些都在我手上。就是不知道护照签证等是否真的
有你就发出来呀
sephora22
发表于 2006-8-23 04:11
原帖由 Xiaolong_HU 于 2006-8-23 02:17 发表
首先,我也是受害者,而且程度是你们的几十倍。
我的一个朋友跟我说他有一朋友是做外贸的,要卖货物给别人,然后因为她只有三个月的签证而不能办理德国银行帐号,想让我用我的银行帐号替她暂时收下货款,然后再 ...
你说话的口气怎么这么象LIEBEGUCCI啊?
难不成在这里还装啊?
doudou0518
发表于 2006-8-23 04:15
原帖由 红豆MM 于 2006-8-23 02:53 发表
你没叫她一声干妈啊,有这么乖的干儿子$高$
$高$$高$$高$
我觉得退钱是退钱,报警是报警,这是两码事$NO$
de_cn
发表于 2006-8-23 04:15
没有必要再听这个人的解释
说不定早就给陈一波通风报信了
Xiaolong_HU
发表于 2006-8-23 04:17
Xiaolong_HU
发表于 2006-8-23 04:20
de_cn
发表于 2006-8-23 04:21
原帖由 Xiaolong_HU 于 2006-8-23 04:17 发表
姓名:姚慧敏
性别:女
出生日期:1977年10月13日
出生地点:湖北
身份证号码:420303771013206
护照号:G02309451
护照签发日期:2002年4月19日
签发地点:湖北
她跟我联系用的邮箱地址是:yaohuimin7 ...
你带着她给你的资料,明天去报案吧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所做的事付出代价
escape
发表于 2006-8-23 04:23
原帖由 Xiaolong_HU 于 2006-8-23 04:17 发表
姓名:姚慧敏
性别:女
出生日期:1977年10月13日
出生地点:湖北
身份证号码:420303771013206
护照号:G02309451
护照签发日期:2002年4月19日
签发地点:湖北
她跟我联系用的邮箱地址是:yaohuimin7 ...
晕,,,又出来一位$bs$$bs$$bs$
xiaoshuangbaby
发表于 2006-8-23 04:25
原帖由 Xiaolong_HU 于 2006-8-23 04:20 发表
刚才被限制了没法发帖,现在总算可以了,上面是我托收的人邮寄给我护照复印件上的信息。
刚才为什么我被限制了没法发帖比较奇怪,有人搞动作?提示是论坛在几点到几点间关闭啊什么的。一发帖就出现这样的提示
论坛每天都是有固定时间清理的,没有人做手脚
我希望你好好考虑是否应该携带你手中的资料
去警察局报案
这不仅仅是为了受害者
更是为了保障你自己
你明白么?
红豆MM
发表于 2006-8-23 04:26
原帖由 Xiaolong_HU 于 2006-8-23 04:20 发表
刚才被限制了没法发帖,现在总算可以了,上面是我托收的人邮寄给我护照复印件上的信息。
刚才为什么我被限制了没法发帖比较奇怪,有人搞动作?提示是论坛在几点到几点间关闭啊什么的。一发帖就出现这样的提示
这是论坛的功能之一,可以识别真,假,好,坏,
真识,好的ID可以任何时候跟,发贴,
象你这种人,哼哼。。。。。。。。$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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