豚
发表于 2006-8-23 05:37
原帖由 红豆MM 于 2006-8-23 05:35 发表
姚就是陈,陈就是LIEBEGUCCI,HU就是同伙呗。不麻烦,统抓就OK了
MM倒是全看明白了啊$考虑$
红豆MM
发表于 2006-8-23 05:37
原帖由 白糖肉松 于 2006-8-23 05:34 发表
不是有哪个HU的餐馆的电话号码嘛?直接根警察说阿,查到餐馆就一定能找到HU,先把他抓了,不怕他不招出实情
没错。他越怕影响餐馆,就越找餐馆。
sephora22
发表于 2006-8-23 05:39
原帖由 niuniu800623 于 2006-8-23 05:33 发表
mm.你给他寄东西时,的名字是什么啊??
我给他邮寄两个水晶蝴蝶,让他一起帮忙寄到加拿大 。3天后他来EMAIL说已经收到了
收件人就是在私图的 YIBO CHEN
lindsay
发表于 2006-8-23 05:39
原帖由 flybird 于 2006-8-23 05:37 发表
我就在斯图。
没错哦~~~~~~~~~~~~bingo~~~~~~~
红豆MM
发表于 2006-8-23 05:39
原帖由 豚 于 2006-8-23 05:37 发表
MM倒是全看明白了啊$考虑$
要提高警惕啊,跟敌人斗争到底,社会主义国家哪由得他们乱来
资本主义国家也不行啊
Xiaolong_HU
发表于 2006-8-23 05:39
红豆MM
发表于 2006-8-23 05:41
原帖由 flybird 于 2006-8-23 05:37 发表
我就在斯图。
我早替你讲过了。住市中心吧,离局子不远。不过也不劳驾你自己去了,还是让警察叔叔”请“你吧
Xiaolong_HU
发表于 2006-8-23 05:43
shijian-2010
发表于 2006-8-23 05:44
俺终于回来了:D:D:D,俺就是那个邻居。。。。。我在另一个帖子上说的帮朋友报案的事就是帮我邻居姚慧敏报的案。
lindsay
发表于 2006-8-23 05:46
原帖由 Xiaolong_HU 于 2006-8-23 05:39 发表
找我房东没用的,要找人,去警察局一报名字就行了,我不会跑,也没法跑
那你只有等着了,不是主犯就是污点证人,反正这事就这样了
niuniu800623
发表于 2006-8-23 05:46
世上有这莫巧的事,我真是服了。。。。。。
shijian-2010
发表于 2006-8-23 05:48
怎么没人问我啊?$frage$
Xiaolong_HU
发表于 2006-8-23 05:48
lindsay
发表于 2006-8-23 05:50
原帖由 Xiaolong_HU 于 2006-8-23 05:43 发表
我要下了,准备下早上去银行问问。。。实在不行的话,我可能会去警局投案
这事我也不知道怎么办好了,该怎么着怎么着吧
好吧,等你的“好“消息哈
你也等我们的“好“消息
lindsay
发表于 2006-8-23 05:51
原帖由 shijian-2010 于 2006-8-23 05:48 发表
怎么没人问我啊?$frage$
在哪里,姓名,地址,电话号码
不公布,可以发短消息给其他人,或者斑竹,不然这个浑水你趟定了!!!!!!
红豆MM
发表于 2006-8-23 05:52
原帖由 shijian-2010 于 2006-8-23 05:48 发表
怎么没人问我啊?$frage$
呵呵,给你个面子吧
你住这个地方?
Reinsburg str. 54
70178 Stuttgart
这问题问了也白问
红豆MM
发表于 2006-8-23 05:55
原帖由 lindsay 于 2006-8-23 05:46 发表
那你只有等着了,不是主犯就是污点证人,反正这事就这样了
漏了一个---从犯,说不定他还没资格做主犯
sephora22
发表于 2006-8-23 05:55
原帖由 Xiaolong_HU 于 2006-8-23 05:48 发表
她们这些人冒出来都在一个论坛上。。这事太明显了,希望现在的科技能将他们都抓出来,我就算背黑锅也要知道是替谁背的!。。。。
你背 黑锅?这话你还有脸在这里说?当这里的JM都是白痴啊》?
红豆MM
发表于 2006-8-23 05:56
原帖由 shijian-2010 于 2006-8-23 05:48 发表
怎么没人问我啊?$frage$
问了你怎么不回答啊
shijian-2010
发表于 2006-8-23 06:02
谢谢你们给我面子,:D:D:D我今年5月底陪姚慧敏去斯图加特市中心Rathaus附近的警察局报的案,我在另一个帖子里也说过了。我的私人信息告诉你有什么用?赶快去报案吧,去看看我发的贴,报案的时候说这宗案子跟5,6月份斯图的盗用他人信息开设银行账户的案子是一个人干的,嫌疑人,就是那个自称是fangjin的女人的照片在斯图警方手里。。。。。。。还有啥要问的,俺反正夜里不睡觉,呵呵:P
shijian-2010
发表于 2006-8-23 06:09
原帖由 红豆MM 于 2006-8-23 05:52 发表
呵呵,给你个面子吧
你住这个地方?
Reinsburg str. 54
70178 Stuttgart
这问题问了也白问
俺不住这里,要不要俺的地址,要就说一声,短给你,等这事结了来我家玩,请你吃顿饭,呵呵:P
shijian-2010
发表于 2006-8-23 06:11
回了又没人看,$NO$。。。。。。。
sephora22
发表于 2006-8-23 06:12
YIBO CHEN 起码在8月11日还在私图这点是不能怀疑的,至于12日到现在到底人在那里已经不重要了,关键是 HU XIAOLONG 不能再 逃跑了
flybird
发表于 2006-8-23 06:54
今年6月初,我在PPräsidium Stuttgart/Kripo, Dez.=3.3报的案,Aktenzeichen:38222/06-S110,这是警察给我的,我想通过这个,应该就可以查到我报案时的文件了。
请受害人尽快去报案,另外,我没有收到过什么包裹。
kissbaby
发表于 2006-8-23 07:53
晕呀,这个S家水晶代购果然出了问题.不知道是不是很前一阵子被封那个贴子是一家呢. $angry
短尾鱼
发表于 2006-8-23 08:02
原帖由 flybird 于 2006-8-23 06:54 发表
今年6月初,我在PPräsidium Stuttgart/Kripo, Dez.=3.3报的案,Aktenzeichen:38222/06-S110,这是警察给我的,我想通过这个,应该就可以查到我报案时的文件了。
请受害人尽快去报案,另外,我没有收到过什么 ...
看了半天,累死了,说几句,是这个Hu, Xiaolong公布你的护照内容的吧,感觉mm应该尽快再去警局报案,他应该和你上次护照被冒用的事情有所关联。
因为即使你有上次的报案记录,但并不代表在警方那里,你不能成为这个诈骗案的被怀疑的目标。既然牵涉到你,就去积极配合警方,把事情弄清楚。为了你自己而且也能帮助警方节省时间,早日破案。
Dina
发表于 2006-8-23 08:06
我没参与这次团购.但是将事情的前后看了一遍真是太气愤了!~
我觉得这是一次有预谋的团体犯罪
一下子跳出来这么多人.晕..呵呵.有这么巧的事?
恕我直言,一定是有谁在萍聚上网时看到这么多MMS想买SWAR的东西,觉得有机可乘,伙同他人一起进行诈骗活动~
从事情的前前后后看来 ,一个人是做不了这么多事的.肯定是需要多人配合的,要不就是一人在分饰几角!
总之,我觉得立刻报警,让警察查出事情的真相.大家不要听信这么多了.弄不好等下又冒出一个某某某来.
此刻真的 不能手软.是犯罪就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现在是法制社会,德国是法制国家 ,任何人的违法犯罪都逃不过的!~就是怕他们钻法律的空子啊.
不管怎么样,事情已经发生了.大家都理智吧.赶快报警,通知大使馆,交有关部门处理!~
陈一波
发表于 2006-8-23 08:06
live
发表于 2006-8-23 08:06
Hu,Xiaolong发贴的IP地址:
http://whois.domaintools.com/80.146.92.226
flybird发贴的IP地址:
http://whois.domaintools.com/85.180.17.38
短尾鱼
发表于 2006-8-23 08:08
其他受骗的mm,尽早报警是避免损失的唯一办法,当然可以找大使馆。使馆不能干涉德国警方的办案,但完全可以关注事件进程,对破案是有帮助的。
祝大家好运,骗子们注定要受到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