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伴我闯荡·巴人之谜》--作者:听涛剑士
作品相关巴人之谜 :白虎
在中国古代的星宿学中,西方白虎七宿中的白虎星直接主宰着人间的兵戈和战争,是充满杀伐之气的战神。商周之际的灭纣兴周战争中,有一支勇猛善战的军队深得周武王赞誉,他们被称为虎贲和虎士,这是早期的巴人武士。虎后来也成为汉文化中的重要内容。
《后汉书》成书的时间较晚,当中有关巴人图腾、起源及巴人第一个君主廪君的记载虽含有很浓的神话成份,却仍被诸多史学家当做破解巴人之谜的重要依据。书中载道:“廪君死,魂魄为白虎,巴氏以虎饮人血,遂以人祠焉”。我们很难否认其真实性,巴人崇虎以白虎为图腾和祖先,已被近来的考古发现所证实。
更重要的发现在1998年的三峡地区考古中出现,书中记载的以人祭虎的情形成为考古人员眼中的真实图景。在一座巴式墓中,巴人武士的遗骸旁,除了随葬的青铜兵器外,脚底骇然放着两颗人头骨,很显然这属于人祭的牺牲者。另一个墓穴中的死者首身异处,作为祭品,他的身体曾被刀斧切割成数段。这些偶然与必然在几千年后被神秘的连在一起,许多疑团的破解和解释,也因此而有了可能。这就是现代考古学的力量。
关于巴人先皇廪君的死因,书中并无细考结论。抛去神话的成份,我们可能窥见远古的真实故事。《后汉书》中的禀君时代,巴人已经拥有相当的渔猎经济、部落间的军事冲突与征服已十分普遍。书中记载的禀君部族杀人血祭,已透露出禀君死亡的蛛丝马迹,作为开疆拓土并得到血祭的军盟首领,他只能是死于征战,这是历史真实中的禀君,作为一个英雄,他被后来的巴族尊为他们永远的神祗——白虎。
在古代巴人的精神世界中,白虎与祖先有着同样的含义,亲人死后就成了祖先,而祖先就是白虎、虎吃人血。所以在漫长的时光中,人祭的习俗便一直传了下来。
清江,古称夷水,发源于湖北恩施县境内,上源与诸多著名的河流相交,流经利川、巴东、姊归、建始等地。峡谷纵横、神秘莫测。它所流经的地域都是历史上的巴文化区域,今天仍聚居着巴人后裔土家人。如果我们把这片神秘之地比作一个封冻的历史空间,似乎再恰当不过,巴文化的一些原生态图景,竟如同活化石般的存留下来。土家人在今天祭祀死去的亲人时,跳丧者仍仿照老虎的跳跃、摆尾、洗脸动作,而口中的歌词也是关于虎的内容。土家吊脚楼门前的装饰图案中,虎就有几种形象。以人祭虎的习俗据说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仍有发生,今天的巴人后裔只是象征性的在额头上划出血口子,以祭白虎。
湖北长阳县境内的清江段,世居江岸的土家人仍时常在船中举行祭拜活动。他们的神祗就是咫尺之遥的巴人祖山武落钟离山。这些活动今天更多的带有浓重的象征色彩,而不再具有巴族先民中那种沉重的巫韵氛围。历史是一种深刻的记忆方式,许多古代民族的宗教观众、信仰、习俗具有超乎于想象的生命力,这正如他们种族繁衍的生命力一样。
《世本》成书于秦汉之际,司马迁著《史记》多以此作为母本。《世本》这样记载:武落钟离山上有赤黑二穴、廪君诞生于赤穴。部族有五姓,廪君凭着掷剑准确和赛舟领先的优势,成为五姓的首领。我们在山上找到了传说中廪君诞生的赤穴和后人为他而立的寺庙,站在武落钟离山上,眺望一片苍茫的清江口,令人想到苍茫的历史。
香炉石文化遗址,位于武落钟离以东,清江河谷的峡谷台地上,这个面积仅70平方米的遗址的发现,使《世本》中的有关描述得到了惊人的证实。
从香炉石遗址中出土的器物来看,这几乎就是对史书记载的形象化再现。巨大的卜骨,大多用巨鱼的鳃盖骨和龟甲雕刻。这种鱼卜骨在其他同期类型考古中尚未发现,为香炉石所独有。这从另一方面展示出史籍中早期巴人生存的渔猎环境和“俱事鬼神”的远古景象。
从巴人的发展轨迹看,对于他们,迁徙同战争一样,同样是生命中的主题。从古至今,清江一直作为长江的支流存在,但时间的漫长,却使一些故事变得模糊不清。在以往的许多考古认证中,位于三峡以下的湖北宜都的清江与长江交汇处,被认为是早期巴人进入长江的地方。这个推证被后来的一些事实推翻。古代长江的水量比今天更大,山体滑坡时常发生。即使到了今天仍多激流险滩。在遥远的时代,舟船简陋的巴人如何逆流而上,并穿过凶险的三个大峡谷,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大溪位于瞿塘峡以东三十多公里的地方,今天的大溪已是一个干涸的河床。专家带着我们沿干涸的大溪而上。大溪在古代通往清江,并与清江连接。这在史籍中已有明确的记载。古代大溪与长江平行流向,它穿过长江与清江的分水岭而进入恩施境内。史书记载的廪君沿盐水之地迁徙,直到公元5世纪,清江以上到恩施尚可通航。春秋时,巴楚相争,巴的兵力时常出现在湖北枝江,松滋,江陵一带,就可证明巴人是沿大溪入清江东下的。
古时巴歌中唱出的情景,仍见于峡江两岸。长江是巴人生命旅程中一个新的起点。生性骠悍的巴人在长江两岸的纵深地带开始了他们田园牧歌似的生活。史书记载,巴人种植水稻、燕麦,采摘桑叶养蚕,用上好的粮食酿制特有的清酒。他们有着丰富的事物。农耕文明改变了他们一成不变的生活方式,优质的稻米被制成脂粉,巴族女子在战争间隙,展示着她们短暂的美丽。
考古学家证实,早期进入峡江地带的巴人,大多在长江的支流上建立他们的家园。这里有平缓的台地和肥沃的土壤,而这一切还与当初巴人势力的相对薄弱有关。春秋战国之交,巴人在与江汉楚国、川西蜀国的分合中日渐强盛,强大的巴国在这一时期可谓如日中天。他们在长江边的丰都、忠县、涪陵都相继建立过都城。考古学家仍在进行的探寻,把我们带进扑朔迷离的氛围中。
中国西部最大的工商业城市——重庆。长江与嘉陵江在这里神奇交汇,勾勒出一座美丽的半岛。生活在重庆人似乎仍沉浸于他们最初的氛围中。男人的热烈率直,女人的美丽都一成不变的存留了下来。两千多年前,这里是巴国最重要的都城——江州。上世纪,这些沿江而立的干栏式建筑,连结成片的船只,一眼望不到头的石级,或许能带给我们关于巴国图景的想象。
两千多年前的巴人和今天的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半岛上,这是他们颠沛,搏杀生涯中一段宁静而短暂的生活。历史上,具有尚武精神的民族都与延绵不断的大迁徙连在一起。从殷商开始往后的千百年间,巴人的足迹遍及半个中国。重庆是巴人历史命运的转折点,在此以后不久,巴国陨落了。
[ 本帖最后由 享受人生 于 2007-5-7 23:28 编辑 ] 巴人失踪之谜
四川宣汉罗家坝遗址疑为巴国王陵的豪华墓葬的发掘,令考古专家们欣喜不已。专家们希望这次发现能为解开巴文化中的一些谜团找到直接证据。
巴人历史和巴人文化在更多意义上还只是一种传说,因为现有的文献中,关于巴人和巴文化的记载少而零散。
巴人大约4000年前就生活在重庆、湖北、四川境内。古代巴人以刚勇尚武而著称于世,并在长江流域创造了可与中原文化相媲美的古老文明。但在2000多年前,他们却神秘地从长江中上游地区消失了。
巴人没有可分辨的成形文字体系,所以在过去的漫长岁月中,考古专家们虽然历尽种种努力,还是没有找到多少有价值的考古学实物证明。巴文化像一团谜雾,留给后人无尽的想象空间。
从20世纪至今,史学界对“巴”字的含义和巴人的起源有多种说法。其中,有的认为“巴”指动物,如蛇、虫、蟒、鱼、蚕;有的则将“巴”解释为对山、水、石头的称呼。近年有学者提出:“巴”就是“虎”,“巴”是巴人称呼老虎的一种发音。据史书记载,巴人认为老虎是本民族的祖先或图腾,因此巴人自认为是虎之族,以虎为崇敬对象,自称“虎(音巴)人”。于是,中原及与巴族为邻的人皆称其为“巴人”。
传统上认为,巴国的文化中心在三峡一带。所以,三峡工程开工前后,全国考古界在三峡开始了世界上规模最大、最集中的考古行动,试图破解巴文化之谜。数百位考古人员历经近20年的苦苦搜寻,虽然找到了许多巴文化遗址、零星的文物和许多小型墓葬,但从来没有找到巴国王侯一级的墓葬,巴文化和巴国仍然深藏在历史的谜团中。
历史上最早见于巴人的记载是殷墟甲骨文,称为“巴方”。文物考古工作者过去在长江三峡流域、嘉陵江流域曾多次发掘出巴人文物。自从宣汉罗家坝巴人遗址被发掘后,古代巴人主要生活区域被重新定义,即北至秦岭大巴山南麓,东至湘西、鄂西(含三峡),西至嘉陵江流域。
历史上传说,公元前221年,秦国大将司马错灭掉了川西的蜀国后挥师剑门关,直取长江中游的巴国,几个月后,被逐到嘉陵江流域的巴国无声地灭亡了。而罗家坝遗址正位于嘉陵江的支流渠江岸边,墓群中出土了大量被砍杀、被箭簇射死的士兵,这是否表明罗家坝与巴国的灭亡有某种未知的联系呢?
考古专家说,罗家坝遗址出土的礼器、兵器、生活用品和生产工具中,有的器物是多件套的,这都是巴文化的特点。此外,器物反映了巴文化组成的多元性,有巴、蜀、楚与中原文化。在传统上认为比蜀还要落后的偏远的川东地区,能够找到这样丰富的巴人遗存,的确是令人吃惊的,这表明巴人与外界的交往是极为频繁的。通过初步勘察,罗家坝是大型墓葬群与遗址结合在一起的巴人遗存,这对全面深入探讨巴文化内涵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实物资料。 香炉石文化遗址——惊人历史再现
香炉石文化遗址,离我住的地方坐船前往不过三个小时。悠悠清江,总是那样碧波荡漾,让我们来一起看一看香炉石遗址给我们带来的震撼吧。
香炉石文化遗址,位于武落钟离以东,清江河谷的峡谷台地上,这个面积仅70平方米的遗址的发现,使《世本》中的有关描述得到了惊人的证实。
从香炉石遗址中出土的器物来看,这几乎就是对史书记载的形象化再现。巨大的卜骨,大多用巨鱼的鳃盖骨和龟甲雕刻。这种鱼卜骨在其他同期类型考古中尚未发现,为香炉石所独有。这从另一方面展示出史籍中早期巴人生存的渔猎环境和"俱事鬼神"的远古景象。
从巴人的发展轨迹看,对于他们,迁徙同战争一样,同样是生命中的主题。从古至今,清江一直作为长江的支流存在,但时间的漫长,却使一些故事变得模糊不清。在以往的许多考古认证中,位于三峡以下的湖北宜都的清江与长江交汇处,被认为是早期巴人进入长江的地方。这个推证被后来的一些事实推翻。古代长江的水量比今天更大,山体滑坡时常发生。即使到了今天仍多激流险滩。在遥远的时代,舟船简陋的巴人如何逆流而上,并穿过凶险的三个大峡谷,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大溪位于瞿塘峡以东三十多公里的地方,今天的大溪已是一个干涸的河床。专家带着我们沿干涸的大溪而上。大溪在古代通往清江,并与清江连接。这在史籍中已有明确的记载。古代大溪与长江平行流向,它穿过长江与清江的分水岭而进入恩施境内。史书记载的廪君沿盐水之地迁徙,直到公元5世纪,清江以上到恩施尚可通航。春秋时,巴楚相争,巴的兵力时常出现在湖北枝江,松滋,江陵一带,就可证明巴人是沿大溪入清江东下的。
古巴歌中唱出的情景,仍见于峡江两岸。长江是巴人生命旅程中一个新的起点。生性骠悍的巴人在长江两岸的纵深地带开始了他们田园牧歌似的生活。史书记载,巴人种植水稻、燕麦,采摘桑叶养蚕,用上好的粮食酿制特有的清酒。他们有着丰富的事物。农耕文明改变了他们一成不变的生活方式,优质的稻米被制成脂粉,巴族女子在战争间隙,展示着她们短暂的美丽。
考古学家证实,早期进入峡江地带的巴人,大多在长江的支流上建立他们的家园。这里有平缓的台地和肥沃的土壤,而这一切还与当初巴人势力的相对薄弱有关。春秋战国之交,巴人在与江汉楚国、川西蜀国的分合中日渐强盛,强大的巴国在这一时期可谓如日中天。他们在长江边的丰都、忠县,涪陵都相继建立过都城。考古学家仍在进行的探寻,把我们带进扑朔迷离的氛围中。
这是中国西部最大的工商业城市--重庆。长江与嘉陵江在这里神奇交汇,勾勒出一座美丽的半岛。生活在这里的重庆人似乎仍沉浸于他们最初的氛围中。男人的热烈率直,女人的美丽都一成不变的存留了下来。两千多年前,这里是巴国最重要的都城--江州。上世纪,这些沿江而立的干栏式建筑,连结成片的船只,一眼望不到头的石级,或许能带给我们关于巴国图景的想象。
两千多年前的巴人和今天的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半岛上,这是他们颠沛,搏杀生涯中一段宁静而短暂的生活。历史上,具有尚武精神的民族都与延绵不断的大迁徙连在一起。从殷商开始往后的千百年间,巴人的足迹遍及半个中国。重庆是巴人历史命运的转折点,在此以后不久,巴国陨落了。
战国后期,巴国内乱。巴将军蔓子许以三城,借师于楚,内乱平定后,为保住城池。巴蔓子拨剑自刎,用自己的头颅答谢楚王。
当时的巴国,因为改革和社会经济的滞后,已是危机四伏。巴国发生内乱前不久,一个楚国的重臣被乱箭射死。这个楚国人名叫吴起,他因力主变法而招至杀身之祸。吴起死后,楚国因为他生前推行的变法改良而更加强大。此时,北方的秦国通过长久的变法,已奠定一统天下的基础,楚国成为他最大的敌人。
这是战国后期的时候,九州在地上风起云涌。当时的楚和巴,因变法带来的社会、经济的差异已日趋明显,不久以后,中国的历史走向另一个方向。
时间倒流,巴与楚已在长久的亲和交恶中,写下了三峡浓墨重彩的历史与文化。
1998年,考古人员在忠县长江边的中坝遗址,陆续发掘出一些造型独特的陶制器皿。考古学家将它称为圜底罐。在后来的发掘中,这种器皿仍层出不穷,似乎总也挖不完。这些圜底罐后来堆成了山,数以亿计,考古学家开始惊叹,考古学界开始惊叹。
今天我们见到的中坝遗址,处在两条河流的中间,形似孤岛。在这个遗址中,考古学家发掘出厚达四十多层的文化堆积,它的时代上限到周代。出土器物表明,这是一个罕见的巴人聚落遗址。当中已出现大量农耕文明的痕迹。
考古学证实,陶器产生于农耕文明,而中坝遗址出土的陶器却罩着另一层神秘的面纱。 围绕着中坝遗址的河流被称为干井沟。地名,历来被史学界称为历史的活化石,这当中的"井"字耐人寻味。
或许是一种巧合,甲骨文中盐卤的写法"卤"就与这种陶罐造型相似。这些数不胜数的圜底罐是否本身就是具有某种专用符号的意义?古代三峡地区分布着丰富的盐源,这在众多史籍中都有记载。我们今天在中坝附近已找到盐的痕迹,但大量的证据和史载表明,这个地方曾有过丰富的盐业资源,并构筑出远古时期的一幕幕生死故事。 下里巴人与楚词
下里巴人是个成语,通常人们常常把它用做贬低对手的词,却不知这完全曲解了这个词的含义,
(文化之一)■下里巴人
战国时代,楚地的郢都有流行歌曲《下里》和《巴人》。一些学者认为《下里》是楚歌,《巴人》是巴歌。然而,楚歌与巴歌流行在同时、同地,彼此难免相互影响,楚歌有巴风,而巴歌有楚风。另一种说法是,当时郢都有一个名叫“下里”的地方,这个地方聚居着许多远道而来的巴人,一有闲暇,他们就会倚着下里街边的木栅栏边歌唱——他们的歌声是如此动听,以至于每每引来围观者如痴如醉地跟着唱起来。于是,楚人盛传下里的巴人会唱歌,而他们唱的歌就叫“下里巴人”。
成语“下里巴人”似乎流露贬义,正因为当初巴人的歌谣与主流音乐不大一样,巴歌轻松浪漫而不流俗、真诚质朴而不简陋,一传进楚国就风靡了国都所有的酒肆茶坊,巴人歌手在郢都的街头唱歌,会引得数千楚国人云集在他周围合唱巴歌。楚国最著名的诗人宋玉后来把这轰动的情景写进了他的作品中,“客有歌于郢中者,其始曰下里巴人。国中属而和者数千人。”
(文化之二)■楚辞巴风
秭归,是伟大诗人、楚三闾大夫屈原的故乡。传说,秭归这个地名的由来与屈原有关。屈原投江后,他的姐姐赶到汩罗江,将他的遗体打捞起来亲自护送回家乡。当地人因而将县名改为“姊归”,后来才逐渐演变为“秭归”。
有一种说法,屈原原本出身于巴族的望族家庭,后来由于巴族与楚族联合抗秦,屈原得以进入楚国。如果屈原真是楚国屈姓望族,可能不大会在楚国受到谗陷排挤、如此孤立无援。相传屈原自投汩罗江,是抱着石头跳入江中自尽,有学者称,这是楚人对屈原采用船棺葬的误传,船棺葬是巴人的独特丧俗,最初是将船棺放入江河任其漂流而去,后来才改为埋入地下或放到山崖。如果屈原出身于巴族,那么他的特殊服饰和特立独行的举止也正是巴人的民族性使然。在他以前,楚国虽有楚歌、巫歌,却并没有长篇文学作品。
(文化之三)■竹枝词
唐代末年,被贬谪到夔州作刺史的大诗人刘禹锡,在民间采风时忽听得一首好歌,不禁神往。一打听,原来是巴人的歌调,曲名叫《竹枝词》。当地人唱《竹枝词》时,吹短笛,击小鼓,边唱边舞。刘刺史分外喜爱《竹枝词》的清新婉转,立即就依着调子填词,写了十多首新《竹枝词》。这其中便有那千古流传的一首-“杨柳青青江水平,闻郎江上踏歌声。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情却有情。”
后来者争相模仿,《竹枝》逐渐成了一种叙述风土的诗体,风靡南北、流传于世。而刘禹锡的塑像也被后人立在了瞿塘峡边的庙宇中。巴人后裔--土家族民众的承续使得源远流长的巴楚文化得以不曾中断,清代鄂西土家族诗人彭秋潭、田泰斗等写下了大量竹枝词,其中有关土家族哭嫁、跳丧、农作、摆手舞等内容,描写生动,晓畅明快,质而不俚,华而不靡,展示了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土家族风俗习惯,现在读起来仍然亲切自然趣味盎然。 前传血战“剑门关”
“报~~~!”
一个全身重甲的军士疾步上前,右膝半跪在地上,望着一位披戴金黄甲胄的大将军,一字一字道:“我军前部在秦书将军的带领下,只用了仅仅五天时间,就攻破了川西蜀国的最后防线,现我军前部已开入蜀国,并控制了重要的军事据点和重要的行政和物资部门。”
大将军一点头,缓缓道:“唔~~,秦书的能力还是不错的,这么快就给我传来了捷报,”忽地想到了什么,转头看向那位军士,质疑道:“那为什么秦书不亲自前来禀报?”
那军士大骇,秦国治军之严,天下闻名,动辄死罪。忙磕头道:“大将军明鉴,只因秦将军发现蜀国以西竟然还有一个自号为‘巴’的城池,军容鼎盛,在通往他们属地的一处险地‘剑门关’布下了防御之阵,因此恳请大将军即刻中军接应,一举拿下巴国。”
大将军看也不看那军士头上隐现的青痕和血迹,只在心中暗自叹了口气。
作为掌控一方军马的大将军,他何尝又不知道蜀国以西还有个巴国,只是这巴国和他颇有渊源,并且素来无争霸野心,他一心想放过他们这一遭。
可惜前锋将军秦书无意中发现了巴国属地,并且亲自请命,他又如何能再推托。秦军治军之严,举世皆知,闹的不好,他这个大将军也随时会人头落地。
暗道一声“对不住你们了。”大将军抬起头来,望向传令的这位军士,“你速速禀报秦书将军,就命他为先行官,中军粮草随后就到,我未曾亲至之前,不许轻举妄动。若我大秦西征军队有任何损失,叫他提头来见我!”
说罢看也不看那领命疾奔而走的军士,转而大声喝道:“传我将令,大军即刻起营,开往剑门关!”
…………
公元前221年,秦国大将军司马错灭川西蜀国,大军未作片刻停留,亲命大将秦书为前锋,挥师直指剑门关。
…………
蜀国以西三百里,天险“剑门关”垅上,一老一少站在最高处,远远的四周全是肃穆的军队。
“宗主,按照您的吩咐,我已将务相祖师留下的那页心法存放在您说的地方。只是弟子不知为何要放在那样一个不算是太隐秘的地方,干脆您亲自保管,由我们拖住秦军,以您的法力,存心要走,天下又有谁能够阻拦?”
被称做宗主的老者看着一脸不解的年轻人,微微一笑道:“巴王,跟你说过多少遍了,你现在是巴国的国君,而我只是您属国境内的一个宗族掌门,不要老是把这个宗主挂在嘴上,不如直呼其名,叫我巴里更好。”
见巴王又要反驳,巴里轻轻抬手微笑道:“好好好,我们今天不谈这个,你呀,一和我在一起就没了自己的主意,以后一定要注意这一点。”
巴王看着面带笑容的巴里,发自肺腑地说道:“宗主,若是没有您的一番栽培,还有您宗门全力的支持,我怎么当得上一国之君,从小听您的教诲长大,我实在是改不了口。”
巴里忽的长吸一口气,避开这个话题,转而道:“秦军即将攻至,巴王可有何退敌良策?”
巴王看着远处密密麻麻的秦军,摇头苦笑道:“传闻秦军乃天下第一,今日一见,才知果然不虚。您看秦军的扎营布阵,无不遵循兵法韬略,加上他们人数百倍于我,老实说对这一仗,我心中实在毫无半点胜算。”
巴里心中微微一沉,巴王这番话,和他的想法不谋而合,面对如此强势敌军,试问又有谁能抵挡。
只是此刻却不是说这等丧气话的时候,于是他挥手道:“我看秦军排兵布阵,隐然合乎先天易术,定然有高手在内操控。只要能搏杀此人,或许能够增多我们几分胜算。”
此话一出口,巴王顿时悲戚之色大减,意动道:“如此甚好,这件事情的一切调度,就劳烦宗主亲自主持。”
二人一番商讨,最终定下一个灭敌之计。
…………
秦军大寨,中军帐内。
“启禀大将军,先锋将军秦书求见。”
“传。”
一阵甲胄摩擦之声,大将秦书半跪抱拳道:“末将秦书,参见司马大将军。”
司马错稍稍挪开手中的兵书,望了秦书两眼,缓缓道:“起来说话。”
“谢大将军。”
“如今敌军以逸待劳,且踞险要之势,将军有何良策以教我啊?”
见大将军发问,秦书急忙行礼道:“大将军言重了,大将军学究天人,饱读兵书,心中自然早有定论。末将心里也有一些计划,想说出来让大将军指点,不知大将军觉得如何?” “讲。”
“我从远处看那巴国军士,个个龙精虎壮,若论单兵素质,和我军实在伯仲之间,并无明显差距。现在我军百倍于他们,并且我们挟连胜之气势,最后战斗的结果,他们必败无疑。”
秦书顿了一顿,又道:“但是他们的优势在于地利,若是我们强攻,会有一定程度的损失。若是要末将进攻,定然先以巨型攻城器械打头阵,把这个小小的剑门关当作一个城池来打,这样便能把损伤控制在最小的额度以内。”
司马错点头道:“不错,秦将军稳扎稳打,在我中军未到之前先派斥候探路,并未轻举妄动,现在又能够想出这样稳妥的破敌之法,看来我并没有看错你。”
“只不过若是按照你这样一来,我军恐怕要在此蛮夷之地耽搁太久,若是误了大王一统天下的大业,恐怕你我都担当不起啊。”
秦书听司马错如此一说,知道他还有下文,抱拳道:“还请大将军明示。”
司马错闭眼默然,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中,心里道:“巴里啊巴里,你我相识以久,对于你的脾气我又怎么会不清楚呢。只可惜你不知道此次西征大军是由我统帅,若是今晚等不到你,那倒还怪了。”
秦书站在下侧,不敢多言,良久司马错才睁开双眼,道:“今晚敌军必会派遣精英部队刺杀我方大将,你快快前去,把侧帐正在参悟的三位长老请过来,记得不可有丝毫简慢,否则定不轻饶。”
秦书领命去了,片刻一阵脚步声响起,“启禀大将军,三位长老说正在参悟当中,三个时辰内不便离开营房,分别派他们的大弟子前来聆听大将军教诲。”
司马错看着抱拳禀报的秦书,又看了看竖手恭立的三个弟子,心头一阵恼怒,那三个老家伙仍旧如此不给自己面子。要不是大王和他们颇有渊源,哪里轮得到他们在自己面前装腔作势。
当下轻咳一声,笑道:“既然三位长老身有不便,派三位前来,想必三位高士早已得到真传,真是可喜可贺。”
三个弟子心头一阵惶恐,连称不敢。
“是这样,我推算今晚必然有敌方大量高手前来,想请三位长老调派一些人手,助我一臂之力,以免有失。由于敌方阵营中有几位不世出的高手,因此最好晚上三位长老能够亲自前来。”
待到三个年轻弟子领命离去,司马错招手道“秦将军,你且附耳过来,能否迅速破敌,就在今晚,……”
…………
入夜,月朗星稀。
两军对垒间留下了一片很大的缓冲地带,显然双方都有所顾忌。
“樊虎,你随我一起。”天险剑门关内,巴里正在紧急调配人手,此次巴门一宗所有长老和门下高手都聚集于此,实力可以说空前强大。
“谭长老,相长老和郑长老,你们三人带领三十名弟子在外围接应,听我号令行事。”
三人一起抱拳道:“是,宗主。”
巴里微微颔首,不知怎么,今夜心里总有不祥的感觉,可要仔细推算,又算不出来什么。巴里尽量不去想这些,而是站在一个高台上,看着面前的门人子弟,压低声音说道:“你们是巴族的勇士,也是我宗门中最杰出的弟子。如今大敌当前,要靠你们来解除这一次危机。”
望着下面群情激愤的一众人等,巴里神色一片肃穆,“只要今晚我们能搏杀秦军核心大将,他们将不战而溃,现在我们分成两队,马上行动。”
巴里带上自己最信得过的樊虎,这次自己宗门五大长老和精锐尽出,实在是迫不得已的办法。置之死地而后生,本身就已逊色了半筹。
“樊虎,我感到敌军帐内有几股很强大的气势,都不是你可以抵挡的,等会你只要和这二十名底子在一起,尽量拖住他们的士兵即可。”
“是,宗主。”樊虎望了望身后同样迅速的弟子,再朝正在急速前进的宗主看了一眼,嗡声道:“有宗主在,我们一定会打败他们。”
巴里有些感激的笑了一笑,身形缓了下来,“别胡说,这次敌人实力之强,实是我生平仅见。马上到地头了,噤声。”
随着一个手势,两队人马突然停了下来,没有一丝显得突兀,可见这群人果真是精英中的精英。
巴里环顾这群人,四周静寂无声,几乎连呼吸都不可闻。对这次行动首次有了信心,有这么精锐的勇士,只怕这世上办不成的事已经很少了。
巴里正要采取行动,不料突然感到一阵微不可闻的呼吸声,诧异之下环目四顾,猛然间发现,在他们周围不知何时已埋伏了大批好手,若不是他提前一步发现,敌暗我明,恐怕一个照面就会让己方损失过半。
当下也顾不得偷袭,保护门人脱离危险,现在成了他最先考虑到的事情。于是大喝一声,“有埋伏,所有人结成九宫大阵。”
事发突然,这声大喝响彻山野,让敌人都为之一愣。反之倒是巴族的这群精锐丝毫不为所动,迅速的以巴里为核心,结成了九宫大阵。
见阵势结成,巴里心下稍安,扬声道:“老夫巴里,不知秦军哪些高人在此,还望出来指教。” 呵呵一阵笑声,阴影中有四人排众而出,为首的正是司马错,后面跟着三位潜修的长老。司马错笑道:“早就听闻巴族英勇善战,族中人人都是好汉,特别是巴族五大长老,更是个中翘楚,今日一见,方知盛名之下无虚事的道理。”
说着还抱拳为礼道:“巴宗主,在下司马错,久闻宗主大名,这里有礼了。”
巴里心中一惊,他委实不知道此次竟然是秦国大将军司马错亲征至此,随即想到一件事,脸色微微一变,朝着司马错举手还礼道:“原来是司马大将军,那后面这三位定然是青龙宗的三大长老,老夫这里一起见礼了。”
司马错看着巴里健硕的身躯,心头有些不是滋味,只是此时不便多言,正沉思间,他身侧的三大长老中出来一人道:“道兄,五十年前我们曾在道法大会上有过一面之缘,可曾记得故人否?”
巴里一看这位长老,依稀有点印象,在脑中思索片刻,问道:“莫非是青龙宗的紫台道兄?”
“正是。”
司马错暗道不好,今晚本来是借这个机会除去敌方最让自己忌惮的几人,如若让他们拉起家常来,实为不妙。正要开口讲话,不料巴里已先开口质疑道:“紫台道兄,想我四大宗门同气连枝,不说亲如手足,可目下道兄围困我等于此处,是何道理?”
紫台神色一暗,苦笑道:“得罪宗主了,我三人如今因为一个约定,不得不出手相助秦王嬴政,事出无奈,得罪之处,还望宗主见谅。”
司马错心中一块大石落地,有些好笑紫台如此迂腐,都到了此等地步,非还得说什么见谅,刀剑无眼,又岂是一句见谅就可以一语带过。
而其他士兵则装作丝毫没有听到几人对话一般,也开始按照某种阵法排列起来。秦国以法治天下,若是日后让人知道他们曾亲耳听到秦皇的名讳,恐怕难保项上人头。
一会功夫,巴里他们已经被团团包围,最里面一层全是青龙宗三大长老带来的再传弟子,外一层是秦军连夜挑选的精锐将士,再外层才是无数的普通士兵。
巴里他们互望了一眼,恐怕今日已是凶多吉少。樊虎一看情形不对,急忙道:“宗主,不如由我们在这里拖住敌人,您先用族门秘法冲出去,再组织人手来救我们。”
巴里此刻正在自责自己把弟子带上了一条不归路,闻听此言,心中着实感动,肃然道:“此事休要再提,是我谋划不周,没料到居然是司马错亲临,虽然他不足为虑,可他乃征西大将军,帐中能人异士无数,此番我们少不了一场血战。”
见众人的眼神都望向自己,巴里心知此刻绝不能失却了斗志,运起务相法诀,身体腾空而起,嘴里喝道:“儿朗们,看我一招破敌。”
右手虚握,化掌为拳,不见任何动作,右拳隐现光迹,且越来越亮。紫台感受到那一拳中凝聚的力量,骇然道:“好强大的劲气,两位师弟,快快助我行功。”
青龙宗三大长老同时腾空而起,另外两大长老各自出掌抵在紫台背上,其中一位居然还奇道:“他这是用的什么招式,怎么从没见过。”
紫台没好气道:“这就是有名的务相诀,好在他们祖师没传他们招式,不然今晚恐怕会形式逆转。”
另一人看着巴里手上越来越大的光球,喃喃道:“好强大,我们青龙宗或许只有宗主才能够独自抵挡住这一击。”
紫台眼看对方马上要完成这一击,他们还在这里问来问去,喝道:“还不快随我行功。”
巴里看着紫台师兄弟三人连成一体,运起青龙密法,心中并不惧怕。五十年前的道法大会上,那时还是长老的他只不过用了七成功力,就胜过了青龙宗的紫台,这五十年来自己得以被传衣钵,学了宗门密法,尽管他们三人加在一起,自己也不惧怕。
感到手中的能量越来越充沛,巴里嘴里泛起了笑意,他们一定想不到,想不到自己竟然会找到务相当年所使用过的一招驭刀术,仅这一招,足以在道门所向披靡。
若是祖师当年没有屏弃那些威力巨大的招式……巴里一凝神,转而专心控制手中的能量,淡淡道:“这便是我务相祖师曾经用过的普通招式,我因缘巧合下得到这样一招,你们看清楚了。”
声音传到场上每个人的耳中,巴族一众门人更是翘首期盼,想看看当年务相祖师留下的招式,究竟有何过人之处。
“以气御刀,无刀无我……”巴里从半空落在了实地,口中吟着奇怪的法诀,感受到手中的能量球涨至不能再涨,终于运起自己从未用过的驭刀术。
场中众人眼睁睁看着那团圆形光球逐渐拉长,逐渐化成一把厚背刀的形状。紫台他们感受到其中的能量比刚才翻了几倍有余,互视了一眼,把功力运至十成,下面的青龙宗弟子更是把各种防御辅助法诀不要钱似的拼命朝三位长老身上施放,司马错早就被众人护在正中。
巴里一招未发,已有如此先声夺人之势,务相功法,果真名不虚传。
从巴里手上的刀中发出淡淡的光华,虽然朴实,却令任何人都能够感到其中包含的庞大劲气。巴里随手一挥,气刀在自己身前形成一道浅白的光影,嘴角充满了笑意,“便让你们看看这招以气御刀。”
身体奇异的一扭,右手在虚空再次一划,那把以能量凝聚成形的固态能量刀如同芭蕉扇一般,迎风见长,不一会居然大了十倍有余。更可怕的是不单是形态发生了变化,连其中蕴涵的能量,似乎也增加了数倍。
巴里大喝一声:“以气御刀,无刀无我!”身体一顿,再疾冲前往,手中近十米长的能量刀高高举起,一个纵跃,再次凌空而起,双手举刀,让刀高高的超过头顶,然后再急速的纵劈下来,一字一顿喝道:“天~地~一~刀~断~!”
刀光带着巨大的能量疾扑而至,十米长的巨型厚背刀此刻竟发着微黄的刀芒,由微黄的刀芒包裹的白色刀身,在夜里显得那样的醒目,如梦一般绚丽耀眼。
可紫台他们却感到手足冰冷,如此强势并且霸气的一招,充满了一往无前的信念,放眼天下的宗门,又有谁能够有把握接下这一招?
司马错尽管远隔数丈,仍旧感到心胆俱裂,对方如此强大的实力,只靠己方这三位青龙宗的长老和门下弟子,能够抵挡下来吗?
充满霸气和勇猛无悔的一刀终于劈至,紫台是最先接触到的一人,拥有百年功力的他乃青龙宗除宗主以外修为最高的人,此刻又借助身后二位师弟的传功,终于成功的抵挡住了那似乎真的可以劈开天地的一刀。手中的莲台结印在那一记重劈下几乎裂成两半,饶是他如此深厚的修为,仍是心中一痛,大口鲜血不要钱似的喷了出来。 司马错见这招被抵挡下来,心下稍安,同时也有些不塌实,按说不应该如此容易就接下这招。正在思量间,听见头上一声暴喝,“天~地~一~刀~断~!”
抬头望去,吓的险些魂飞魄散,只见半空中竟然又凝聚了一道虚影,巴里手中仍握着那把十米长刀,又是双手过顶,重劈下来,紫台心神大震,勉力运起莲台结印,刀印再次相接,“铮”地一声,莲台结印应声破裂。
刀气毫不停顿,越过三大长老,横扫下去,青龙宗余下弟子奋力聚功抵抗,“轰”地一声大震,由于这次没有三大长老出手,强大的刀气四处狂涌而至,百余名弟子奋力抵抗也不过是没有死伤而已,但人仰马翻,再也不成阵势。
巴族弟子一开始见如此霸道的一招居然受阻,心里自然不好受,此刻见宗主发威,状若天神,无不轰然叫好,对这一战充满了必胜的信念。
秦军面面相觑,均在对方眼里发现了震撼和不能置信的神色。己方不但功力最强的三人法器损坏,受伤落地,其余一百多人更是人仰马翻,毫无再战之力。而对方仅凭一人之力,就有如此战果,谁能想到一刀之威,居然强悍若此。
巴里在半空缓缓下落,“这就是我巴族开山祖师留下的一招驭刀术,一刀化作十刀,如今尔等不过承受我两刀,剩下的八刀由谁来接?”
四周除了刚才受伤的弟子包扎伤口的声音,竟然无一人说话。面对如此蕴涵天地之威的一刀,谁人也不敢夸下这个海口。
突然谭姓长老打破沉寂,“宗主,我有事情禀报。”
巴里皱眉望向谭长老,有些责怪他此时打破这份宁静。需知只要再过片刻,敌人自然不战自溃。自己其实也已经撑不住了,所谓一刀化作十刀,必需要有相应的功力做为后盾,以自己的功力,顶多再发出一刀,在这紧要关头,谭长老突然如此不识大体,实在令人费解。
但纵然如此,巴里还是走上前去,望了谭长老一眼,问道:“谭长老有何事?”
谭长老上前几步,嘴里低声道:“宗主,我有要事禀报。”巴里见他神情不像作假,不禁又走近了几步,再次问道:“什么事?”
谭长老压低声音说道:“我发现青龙宗宗主就在场内。”
此话一出,巴里大惊,失声道:“什么?”
谭长老又走进几步,压低声音道:“唯今之计,退敌只有一个办法。但那要向宗主借一样东西。”
巴里神色逐渐平静,暗赞谭长老心思慎密,问道:“什么东西?”
愕地发现谭长老眼里闪过一丝诡异,陡然觉得不妙,樊虎也发现谭长老右手闪过一丝蓝芒,怒喝道:“谭长老,你干什么?”
“哈哈,退敌之计,唯有借宗主项上人头一用。”谭长老用手中蓝芒刺进巴里体内,盛怒下巴里反手一掌,即使仓促之间,谭长老仍旧口中溢出了一丝鲜血。
“你究竟是谁?”
巴里不相信自己最信任的五大长老居然会是叛徒,陡然喝问道,“你不是谭七,你到底是谁?”
“呵呵,巴宗主,还是别费那番心思了。我手上乃是上古神兵,兼且涂抹了二十余种天下至毒之物,无药可解,你就放心的安息吧,剩下的事情,本宗自会处理,就不劳你来费心了。”谭长老边说边笑,身材也逐渐高大了起来,众人这才知道,原来他并不是真正的谭长老。
同一时间,紫台师兄弟三人和他们那一众弟子看见这熟悉的身形,均跪拜道:“弟子参见宗主。”
此番事起突然,电光火石间整个形势再度逆转,樊虎明白过来,喝道:“你这个卑鄙小人,原来你就是青龙宗宗主,居然做出如此勾当。你把谭长老怎么样了?”
“那个什么谭长老,临死都不肯透露半点有用的信息,老夫只好让他先走一步了。”青龙宗宗主此刻意气风发,多日来的压抑一扫而光,“我伪装他近三年时间,终于等到今天。哼,巴里你这个老匹夫,整天对我呼来喝去,现在就让我送你上路吧。”
司马错此刻才明白,原来这位刚刚成功完成刺杀任务的才是青龙宗宗主,想着他的这种歹毒手段,心下也有些惴然,抱拳道:“见过青龙宗宗主,宗主一来就让形势完全逆转,真是有通天之勇。”
众人无论如何也想不到,青龙宗的一代宗主居然是如此卑鄙阴险的人,甚至连紫台他们三人和一众弟子也没有想到,望向他们宗主的眼光不由陌生了许多。
“还看什么?凡青龙宗弟子听我号令,”青龙宗主举起手,做了个动作,“剩下的这些巴门余孽,一个都不要放过,凡是不投降者,格杀勿论!”
司马错在旁边心中很不是味,对方当着自己这个西征大将军的面发号司令,摆明没把自己放在眼里。无奈对方势大,根本不敢开罪对方,只得打起精神道:“全军将士,此刻大敌当前,我们来配合青龙宗围捕这群叛逆。”
至于巴门这边,眼见巴里生命垂危,少了精神支柱,打不起一点精神。巴里暗道自己还是太过大意。本来他已打定主意只要谭长老有何异动,马上喝破他的行藏,只是他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对方根本不是谭长老,而是功力修为均高出数倍的一派大宗主。两者本就是半斤八两,有心算无心,终于让他给着了道。
眼见大势已去,巴里朝樊虎耳语几句,一头歪去,鹤驾归西。
樊虎一声长啸,虎目含泪,喝道:“儿郎们,宗主被眼前这个人用最卑鄙最阴险的手段给害死了,我们拿起手中的刀,给宗主报仇。”
见一众人等神色凄然,樊虎又喝道:“打起精神来,儿郎们,我们祖师的在天之灵,会保佑我们。我们的身后,就是我们巴国的土地,就是我们的父母妻儿,你们难道要眼睁着看我们的家人受辱,我们的家园被毁吗?”
说罢当先冲上前去,众人只觉得热血沸腾,就是死也不那么可怕了,跟随在四姓长老之后随同冲了上去。
血战再次展开。
…………
公元前221年,秦国大将军司马错挟灭蜀新胜之势,在剑门关尽灭巴国精锐,一举攻下巴国城池,牢牢的控制了长江中游地段。
由将领秦书率领大军追杀巴国残余势力,最终在嘉陵江流域灭掉了巴国的最后血脉,巴王含恨命陨嘉陵江。是役,江水泛红三日,巴国从此销声匿迹,再无所踪。 第一卷 “浪漫之都”的等待
六月,晴,无风。
这是一个小县城,有着典型的山区特色。县城两面环水,剩下的北面和东面环山,书曰:“依山伴水”。
如果从高空鸟瞰,一个椭圆型的城镇被一条绸缎般的碧水环绕,依偎在雄厚的大山身侧,加上盛夏的红花绿叶,点缀丝丝入扣,正是一个小家碧玉的山水城市光景。
此时正是下午二点,烈日当空,蔚蓝的天上不见一丝浮云,树叶纹丝不动,连知了都聪明的闭上嘴巴不再聒噪。县城的东南是近郊,那边都是居民区,通往各个居民区的道路本来不甚宽广,却因为正午时分没有一个人影,竟然有了几分开阔。
不远处传来一阵“踢踏”的脚步声,只见一个人双手拧了几袋冷饮,正沿着水泥铺就的大路不急不缓地走着。看他的年纪,还不到二十,穿着一双旅游鞋,一条洗得灰白的牛仔裤,还有一件圆领无袖T恤,正是山区城镇年轻人的标准“装备”。
看他的样子,似乎是刚刚被“派发”出来买了东西,“高温作业”完毕,正准备回去完成任务。只是看他那走路的样子,令人十分怀疑天上高挂的到底是太阳还是月亮,如此高温,这个人一副散步般的样子,只差没唱“月亮走,我也走”了,显然是惬意之极。
又走了大概三分钟的样子,终于在一个拐角点停了下来。原来这是一个小十字路口,沿着拐角朝右,不几步便看见了一个工地,里面已经有了五、六个工人,正坐在一块略有阴凉的地皮上纳凉。
那几个人听见脚步声响,连忙抬起头来,有个体型较瘦的青年人已经叫了起来,:“王翔,快点过来,走这么慢,”顿了顿又说:“快点啊,这么热的天,你不怕中暑啊?”
“是啊,翔子,快来,我们可是要热死了,你买的什么啊?快点拿来,他吗的,这个鸟天气”说这个话的是一个三十岁上下的中年人,戴着草帽,胖乎乎的脸上渗出了豆大的汗珠,可能是因为热的缘故,脸色赤红,本来不难看的圆脸因为使劲说话而挤得稍稍有些变形。
“来了胖叔,您别叫了,没见我正过来吗?我看您还是先擦擦汗吧,书上说,流大汗的时候吃冷饮,既容易感冒又容易伤胃。”说着话,这个叫王翔的青年男子已经走到了这片阴凉里。
“来吧,大伙别客气,反正是不出钱的啊,没办法,谁叫咱们胖叔业务这么好,这回还是他请客,哈哈。来,吴平,给你一个大的。”只见王翔把两个口袋里的东西分发出来,递了一个“巨无霸”给刚刚叫他的那个瘦个青年,原来吴平就是这个瘦个年轻人。
“王翔,来擦擦汗。”吴平一手接过“巨无霸”,一手便递过一块毛巾。王翔毫不在意毛巾上刺鼻的汗臭,接过来在脸上随意的擦了擦,然后又在胳膊上晃了几下,又丢给吴平,“谢了平哥。”
擦过脸上微小的汗珠之后,王翔坐在阴凉处,慢慢地吃着冷饮,本来有些潮红的脸色又逐渐恢复正常。这个时候才可以看到,这个叫王翔的青年人实际上很年轻,肤色白净,有着一张国字型的帅脸,可惜的是眼睛略小,偏偏眉毛也错落不齐,给人的第一印象便差了许多。好在鼻子没有什么突出的“特点”,再加上嘴巴紧闭的时候给人一种刚毅的感觉,所以仍然不失为一个新时代的青年男子,基本上可以昂首走在大街上不必担心“有损市容”。
耳边传来吴平特有的声调,“喂,王翔,你怎么这么文静,吃得这么慢,像个姑娘似的,真不知道以后怎么找媳妇呢,哈哈。”
王翔闻声转过了头,看见吴平眼里戏谑的神采,配合上他招牌式的夸张笑脸,不禁咧开了嘴角,笑的同时嘴里还击道:“好你个小平子,我好心给你个最大的雪糕,你还装起了猪八戒,倒打我一耙。”旁边的人轰然大笑,纷纷道,“说的好,哈哈。”
“是啊,翔子就是有学问,从小就爱看书”。这是胖叔的声音。
“小平子碰见对手了,以前没见他这么吃瘪过,哈”
听着众人七嘴八舌地说着,吴平反倒不怎么在意了,转而说道:“王翔,你爸爸还真舍得,这么热的天气还让你出来跟我们一起晒在外面,换了别人家的孩子,哼,估计早就指手画脚的指使开了。”
听着吴平这么一说,其余的人纷纷点头,那个年纪最大的中年人说道,“小平子,你这就不懂了,没听说吗?现在国外的人都自己掏钱买苦吃呢,田伯教你个乖,这叫“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吴平一听是他说话,立马没了声音,旁人平常估计也被他叨唠怕了,一时也没接上话头。
王翔见大家都不说话,担心田伯难堪,便接上了话题,“田伯,人家那和咱们不一样,别人那是野外生存训练,那些不过是有钱人的游戏,您哪,就别操这份心了,还是让我给您倒杯水来,看您嘴巴枯的。”
叫田伯的中年人望了王翔一眼,嘴里说道:“翔子啊,现在和你这样懂礼貌的年轻人可不多咯。”说着又转头望向吴平这边,“小平子,你和翔子差不多年纪,看看人家多懂礼貌,多学着点,没错。”
吴平没吱声,反是王翔此时递过一杯水来,“田伯,平哥为人善良,又有一身好手艺,我跟着他学到了不少东西呢。”
田伯笑了笑,没再说话。
这时胖叔看了看表,开始喊道:“哥几个,我们再歇个五分钟,就上工了。迟早要做的活,早做早了。”又转头望着王翔,“翔子,去把你爸叫来,趁今天星期六他在家,把地基的事情都给定下来,免得活路做到一半又要打电话。”
王翔闻声便站了起来,高出了胖叔半个头还要多,“恩,好的胖叔,我这就去喊”。
“好小子,一天比一天长得高啊,都有一米七了吧。现在的伢们,一个比一个高。”胖叔笑呵呵的挥了挥手,“快去”。 吴平坐在阴凉处,看着王翔走过去的背影,很瘦很高,其实只是因为瘦,所以显得高些,其实一米七也就一个中等身材,吴平微微偏头看了胖叔一眼,心中说道,“翔子啊,你总是比我要好一点点,就连同样走个路,都是夸你而不夸我。我真是有些不甘,可谁又知道,你仅仅是比我多了能够拿工资的父母而已。我定要努力的挣钱,不再让自己的爹妈受苦。虽然你从没有看不起我,还拿我当你最好的朋友,但……”
就在吴平心里掀起滔天巨浪的时候,王翔已经走进了一个大稻场里,(注:①稻场:中部地区农户门口通常留有面积比较大的空地,用来收割水稻之后臼米和晒晾打谷。)他的爷爷奶奶都还健在,平时两老相互照顾,单独住在这个稻场的瓦房里。瓦房很大,是刚刚解放时建起的,以前王家的祠堂就在这里,后来破除四旧,那些都没有了,但终究还是留下了这片宅院。两老住了一辈子,也不愿意换地方,任凭几个子女好说歹说,坚决不同意搬出去。于是家里人一商量,因为王翔他爸爸是家里的老大,而且两口子都是小学老师,没有固定的住房,干脆,凑点钱给他在两老旁边自留田里盖上一个两层楼。
就因为这个家庭会议的决定,所以才有了从五月份开始的临时工地,王翔一直都跟着爷爷奶奶住,倒也没什么太大的改变。唯一就是他爸爸王永明,本来在乡下教书,一个月才回来一次的,现在每个星期都要回来在工地上待上一两天。
王翔怕打扰了爷爷奶奶的午休,轻手轻脚地走进了厅门,正朝爸爸睡觉的房间走去,没想老年人睡不塌实,加上瓦房的板壁都是木质的不怎么隔音,便听见奶奶在说话,“谁啊?”
“奶奶,是我,翔子啊,您睡吧,我来喊爸起来到工地上去。”王翔尽量只用奶奶听得见的声音回答着。
“哦,那你把永明叫起来,这孩子,自己尽睡觉,倒把你在外面晒……”奶奶还在继续说着,王翔的爸爸王永明便推开了门。
“怎么?要我去工地?”王永明同样一张国字型脸,只是年近五十的脸上多了不少皱纹,眼睛倒是要比王翔大上不少,但年纪大了自然就没了年轻人眼里的那丝灵气,嘴唇可能是因为经常说话的关系,有些发灰,鼻子因为有鼻炎不时地“哼”出来。个子不比王翔矮多少,只是头上已经有了不少的白发,按说他一个上班族五十岁应该保养的不错,毕竟不用风吹日晒的,外人经常为他这半头白发纳闷儿。
“是啊,爸,您还是快点去,胖叔说让您把地基的事定下来,我们便可以继续开工了。”王翔看着他爸稍稍驮起的背,问道,“爸,您的腿没有不舒服吧?医生说最好每年去复查一次,我估计您都有快五年没去检查过了吧?”
王永明头也不回,“你呀,老是说这个,不跟你说了吗?医生说的不算,我自己有感觉嘛,再说了,每次复查那几百块钱又不能报销,好了,走,我们一起去你胖叔那里”。
他们口中的胖叔,本名叫洪长贵,一听名字就知道是在七十年代出生的,名字是最好的见证。早些年因为没文化,日子过的不顺畅,后来跟着一有名的师傅学了一身瓦匠手艺,逐渐的有起名字来了。
因为他很早就开始发福,人除了耍耍小聪明,本质也还不坏,所以认识他的人同辈的喊胖子,小辈的喊胖叔,倒也是个挺吃得开的人物。这几年接连包揽了些小工程,更是鸟枪换炮,盖起了自己的两层小楼。其实王永明清楚,他所以接他们这个房子的工程,完全是看在乡里乡亲的情分上,说句实话,也挣不了几钱。因此王永明对他很是客气。
而吴平就住在城南,和王翔一起同学十多年,以前没事就凑在一起玩,只是这几年一个要挣钱糊口,一个要上学念书,才来往的少了一些,他们两个加上湾口住的叶军三个人,一直是很好的“三人组”,王翔和吴平都是猴年出生,今年才刚满十九岁,勉强算是个成年人了,吴平比王翔大三个月,而叶军则大他们接近两岁,初中毕业就辍学在家,现在开着小面包跑客运,因此目前是这三人中间最没有空的。
“长贵,怎么?地基这么快就要搞完了?这大热的天,你们可真够快的。你也知道,你永明哥不太会说话,反正把你辛苦了就是。”王永明看到胖叔他们已经在开始拿家伙橇石头,便上前说到。
“明哥,你说这个就见外了,咱几个又不是外人,你人好,这周围谁不知道?再说了,以前我还不是靠着大家帮衬才有今天。咱先别讲这个,我们来把基脚后面的事情商量一下……”
王翔对他们说的不感兴趣,看见吴平正吃力地掀着一个石头,连忙跑过去帮手。
“吗的,真沉,翔子,你别帮,越帮越忙,去帮我把那边的钢钎给拿过来”吴平见他跑了过来,连忙阻止道。
王翔闻言连忙拿过钢钎,“平子,你现在骂也骂的蛮顺耳了呢”。
吴平正伸手来拿钢钎,听完没好气的看了他一眼,“我真不知道你这是夸我还是损我”。他撬动着石头,接着说道,“毕竟我高一辍学之后也干了快两年的活了,不再是咱们以前在学校了,多少得学点社会上的东西。不像你,一直待在学校里,其实出来之后才知道,原来读书的日子真的很无忧无虑”。
见吴平发出这么多感慨,王翔心里一动,顿时也有不少话想说,正张嘴时,听见王永明的声音,“翔子,你过来,帮我买点东西去”。
“哦,就来”,王翔大声应着,对着吴平说:“小平子,我在这也真帮不上什么大忙,等会再来陪你”
吴平见王翔似乎还等着他的回话,便笑了笑,“去吧,我现在不是来你家串门的,而是给你家里打工啊,哈哈”。
王翔举手作势欲打,吴平连忙说:“好了好了,算我说错,快去吧,再不去你爸要过来了”。
王翔转头见他爸果然在朝这边望,就点了点头,“那好,我过去了”,说完便朝他爸和胖叔站的地方走了过去。
“爸,买什么啊?这么热的天气,晚上凉快了买不行么?”王翔走到胖叔旁边的时候,随意张口问道。
王翔等了一会,不见回音,方才抬起头看着他爸。没等到他爸说话,胖叔倒是说上了,“我说翔子啊,其实也不用买啥,是我让你爸叫的。”说着王翔便看见胖叔的笑容。
“那喊我来干嘛?”王翔想了想,不得要领,眼神转向了胖叔,只见胖叔红润的脸庞逐渐恢复了气色,“翔子啊,我知道你跟吴平感情好,这娃人不坏,我也很放心,”胖叔顿了顿,“可他现在是在上工,你要是这样和他唠叨,那不但影响他的工作,也容易让别人心里不舒服,你爸他不好讲,所以就由我来说给你。”胖叔说完,无比认真的望了望王翔。 王翔回头看了看,果然,吴平已经埋头干了起来。耳边又传来胖叔的声音,“你看看其他人,他们一直在苦干着,要是你单单只和吴平说话,那么大家必然干的活要比小平子多,如果一碗水不能端平,那我这个领头的也就不用干了,当然整个进度也会变慢。”
“哦,我知道了,胖叔”,王翔看了看洪长贵,尽管心里认同了他的话,可仍是止不住地对他起了反感。他又转头看了看他爸,王永明大概也觉得和孩子说这些有点不好意思,转到一边去看石质去了。
“翔子,你去你奶奶屋玩去吧,别在这搀和了”,胖叔似乎觉得说话已经太多了,挥了挥手,示意王翔离开之后也戴上了手套走向工地。
王翔想到吴平的话,突然发觉原来吴平已经领会到了这么多东西,不禁有些替他的朋友高兴。再看了看吴平的身影,缓缓地走了过去,“小平子”,王翔喊了一声,吴平本来不准备理会,因着这声比较奇怪,便答了声,“什么事?东西买好了?”
“没,我去河边看看,看叶军这个家伙是不是又下河游泳了,如果看到他了,就把他也拉过来玩”。王翔因为要对自己的好朋友撒个善意的谎言,心里有些愧疚。好在吴平丝毫不觉得什么,反是催促他快点去,并告诉他如果看到叶军,就一定叫过来。
王翔听吴平这么一说,心里顿时好过了不少,径直转身去换凉鞋了,却没看见吴平那若有所思并且有些好笑的目光。
王翔所在的县城,是一个自治县,大半的居民都是土家族后裔。此时正是二十世纪的最后一年,走在街头巷尾到处都可以看见一些标语,有些是宣传的广告,而有些则是政府发放的文件。
他所在的县城有个很奇特的名字,叫做向王县。向王是古代一个大部落的王子,据说围绕着这个县城而过的几百里清江就是向王天子一声大喝吼出来的,每当王翔读到这段典故的时候,就常常想到三国时代同样也以大喝出名的武将张飞,有时候就幻想两强碰面之后会有怎样精彩的情景。
不管事实是否如此,向王县祖祖辈辈的人都信奉这个王,他们尊崇向王的巴氏族为宗,因此他们自称是巴人之后。淌淌而过的河水似乎从来没有在这个巴掌大小的县城地段停留过,倒是有不少慕名而来观光旅游的外省外籍游客,近年来县里的领导已经逐渐看到了山区旅游这个优势产业,因此才有了现在王翔脚下的这条水泥路,就在几年前还是一条碎石铺就的路,天晴车一过,便尘土飞扬,而下雨时一过车,更是泥水四溅。
新路建成之后,便改叫环城东路了。王翔朝前走着,街上仍是没有太多人出门,偶尔有人也是立马搭个环城的面包绝尘而去。前行不过五分钟,便走到了环城南路上,很远就可以看见碧绿的河水,还有不少人正在河滩上嬉戏,这条河,便是人们嘴里的“清江”。
清江河,一个好听的名字,千百年来一直默默地哺育着一代又一代的土家人,她不仅提供了人们日常的生活用水,更是老人和孩子们游乐的天堂。在这样一个物质不甚丰富,精神建设极其差劲的县城里面,大多数人都能在清江河里找到他们丢失的童年。
王翔和其他的人一样,喜欢捉鱼,没少下过清江,当然也没少挨过训。这时候看见河边这么多人,顿时兴奋了起来,快步穿过了街道,沿着路边连着河滩的路小跑过去。
“翔子,快过来,”一个浑厚的男中音喊道,王翔不用看也知道这个声音的主人是谁。但他还是习惯性地抬了抬头,果然,站在河边的那几个人中,有一个赤着上身的青年男子,身材很壮实,个头大概一米六八左右,略矮的身高不但不显难看,反倒给人一种魁梧的感觉,长相四平八稳,一看就知道属于那种忠厚型的人,他就是王翔除吴平之外的另一个好友叶军。
“叶子啊,刚刚还跟小平子说看你是否在这里,没想到你果然在这啊,你的车呢?”王翔三步并做两步,跑近了叶军身旁。
“嗨,这么热的天,人坐在里面像坐在蒸笼里,别提了。”叶军一边发着牢骚,一边拉起王翔的手,“走走,咱们下水来练练。”
“不是吧,叶子,我还刚来呢,身上这么一身汗,再等会,等我熟悉熟悉。”王翔停下脚步,一边用手捞了捞水,一边说着。
“哦,你这样一说,我倒还想起来了,听说你家里正盖着房子,是洪胖子接的?”
见叶军发问,王翔便回道:“是啊,爷爷奶奶年纪大了,又没有人照顾,虽然姑妈隔得不远,但毕竟不太方便,所以就商量了一下,我们盖个房子,一来解决了住宿问题,二来也放心一些。”
叶军显然很满意王翔这种条理分明的回答方式,哈哈一笑,道:“原来是这样啊,小平子告诉我的时候,我还以为你爸要给你娶媳妇了呢,哈哈。”
王翔一副早就料到的样子,“就知道你会这么说,叶子,我不太着急,可你今年都快二十二了,是不是应该考虑了啊?哈哈。”
叶军神色一暗,声音明显小了许多,“是啊,我妈最着急,其实这都什么年代了,再说我们这里又不是农村,才二十二岁,有至于这么着急吗?不过……”王翔抢着说道,“不过你自己的确很着急,是吧?哈哈。”还没说完,就朝着稍微深点的水上跑去。
叶军跟着王翔赶去,嘴里叫道:“好啊,你这个家伙,居然敢拿我开心,有种就不要跑……”
说也奇怪,他们几个平时都算是稳重的人,就是不能聚头,否则肯定是嘻嘻哈哈的一阵乱闹。这种情绪甚至他们自己都控制不了,直到几年之后,他们才在不同的时间段里明白,感情好到了一定程度,可以跨越年龄和许多东西,他们也才明白,这些情绪原来是多年来的友谊酿造的浓情美酒,不分季节和空间的界限。
周围本来许多的人,见叶军在齐膝深的水里吃力的跑着,都笑着让开了一条路,更有甚着,还指着王翔喊道,“快点,那小子跑远了,跑快点啊,哈哈,了不起回去多吃点饭,哈哈。”
王翔胜在个子瘦,因此跑得比较快,在水里奔了这一大阵,已经比较累了,好在也已经适应了水里的温度。见叶军在后面也是气喘呼呼的,便放缓了脚步,一边举手一边说,“投降了,投降了,先说明,共产党是优待俘虏的,我们停战。呼呼,”
叶军也累的不行了,闻言一屁股坐进了水里,呼呼的喘气,道,“翔子啊,能不能下次换个新鲜点的,怎么每次都这样啊?不过我也确实累的不行了,好吧,停战就停战。” 王翔听到了叶军的答话,这才朝叶军走去,他对几年前被叶军灌水灌饱了的事情可谓是记忆深刻,当然,那时候都还小,现在即使玩闹,也不会那样不知轻重了。就连这清江,也是一次比一次来得少,最近的一次,除了今天,已经是两个月前的事了。
两个好朋友并排坐在水里,离岸边的喧闹远了许多,因此谈话更加方便。
只是两个此刻很有默契的眯着双眼,用手撑在水下光滑的鹅卵石上,把整个身体泡在水中,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突然叶军开口了,“翔子啊,都好久没有这样疯过了,呵呵,本来是想去你家里的,可知道你爸回来怕影响你们一家人团聚,所以才在这里转转。谁想看着他们玩的热闹,自己怎么也搀和不进去,想想也是,要是突然现在再来一个不熟的人,我们也会感到别扭吧。”
王翔让身体静静地随着河水的起浮而上下轻微摆动,眯着双眼并没有说话。叶军也毫不在意,继续说着,“不知道是我的主观感觉,还是的确有事在我身上发生,我觉得我明白了许多以前没有注意到的事情。你明白吗?翔子,我长大了。我看到了很多以前我看不到的东西,好的坏的,丑的美的,都有。你明白吗?”
叶军的声音趋于激动,稍微调整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接着说道:“翔子,虽然你我和小平子感情都很好,可我一直愿意对你说出我心里话,并不是说小平子他不好,可你总能给人一种放心的感觉。越到现在,我就越发现这种朋友好难得。”
如果有个成年人在这里,定然明白,叶军是到了那种会珍惜的年龄了,同时也知道了许多东西的来之不易,所以格外珍惜起身边的人和事来了。这种情感,基本上每个人都有明白的那一天,这是一个必经的过程,只有明白这,人们才会学会拥有,同样的,也学会了放弃。
可这些仅仅是叶军自己的想法,并没有任何过来人指点他,给他说出一番道理。一九九九年的中国,在这样一个小县城里,根本就不可能有心理医生,当然也就没有人来关心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青年人内心巨变的世界。
于是叶军继续疑惑着,他也不清楚为什么最近自己都似乎变得多愁善感起来,甚至在有一天他从河边过的时候,从来不曾注意过风景的他突然就觉得河对岸的那座矮山包美得无法形容。
可在他告诉小平子他的感受时,小平子听的哈哈大笑,就差整个头埋进水里。叶军实在很想“帮”小平子一把,但他没有,他知道这是一种说不清楚的东西,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绝对没有第三种答案。
王翔眯着眼,躺在水里的身体感受着河水的冰凉,静静地看着对面的矮山包,终于开口了。“叶子,你注意看对面的矮山,你发觉到什么特别的没有?”
说的人没在意,听的人却大为吃惊,叶军望望他,又看看对面的矮山,心里有种怪怪的感觉,只得含糊道:“不错啊,很不错。”
王翔失笑道:“什么叫很不错?”大概是双手比较累了,就找了块大点的石头做枕头,双手放在脑后,见叶军也在照做,随口道,“如果你仔细看,会看到这座山与众不同的美,每天的下午,太阳西斜的时候,你就会看到。”
叶军不禁脱口而出,“翔子你好厉害,我也只是前几个月才发现,你怎么也看出来了么?我以前从来没看见过这么美的景色。”
“并不是你以前没看到过,只是你没怎么在意罢了。”王翔那不缓不急的声音又传了过来。“你看这河水,不要眨眼。”王翔悠悠地说着。过不一会,起了一点小风,顿时本来摇曳着微波的清凉河面起了变化。
叶军本来在舒适的浸泡,这时睁大了眼睛,看清了这个令他一生都难以忘记的颇为奇特的自然画卷。
本来有节奏的河面旋律开始紊乱,继而无数道波浪相冲撞,划出一道又一道隐痕,然后接着一个又一个的小波浪冲击过来。隐痕沉入水下,在极小的一个方寸之见形成了一个个小小的地下泉的样子朝外冒水,一个接一个的浪潮冲过来,虽然力量甚微,却又在地下泉的表面划分了无数个区域。于是奇景出现了,每个朝上冒水的清澈的水面分别折射了不同的光彩,第一个还没有消失,旁边又有了第二个,第三个……偏偏一个接一个的由微风掀起的细浪接踵而至,使得折射新旧交替,仿佛永无止境。
半晌,水面回复了刚才固有的节奏,原来微风已过。叶军如大梦初醒,只见王翔似乎还沉浸在刚才的绚烂当中,嘴里喃喃地念着:“波光粼粼,不外如是,不外如是啊。”
叶军本来不想说话,听了这话不由说道:“原来这就是书上说的波光粼粼?果然,的确是波光粼粼啊。波光粼粼,嗨,亏我还学了这么多年的语文,直到今天,我才真正知道了波光粼粼是个什么样子。不过我有点奇怪,翔子,你是什么时候发现这个的呢?”
王翔没有马上回答,他看着河水,呵呵笑道:“如果我告诉你我受到过高人指点,你信不信?”
叶军最受不了别人整天沉浸在幻想里面的样子了,虽然见王翔的样子不像是在说假话,仍然是一手拍过去,“高你个头啊,不过问你点学问,你就开始给我编起了故事。不说拉倒。”
王翔也不知道是哪跟筋不对,见叶军双手复又放到脑后,嘴角坏坏地一笑,口里说道,“好,拉倒就拉倒。”
“扑通”一声,某人落水。
于是刚开始的追赶又重新上演……
又是一个双休日,已经连续四天没有下雨,王翔使劲扇着那把大蒲扇,无聊到了极点。自从那天和叶军在河里玩闹了一次,已经在家呆了一个星期了,除了每天和吴平说上几句话,就是在图书馆借书看。昨天上午就已经看完了所有的书,本来打算去还了再借几本新的来看,可天气实在太热,王翔想着今天下午一定要去还了,否则那图书馆的阿姨又要给脸色看了。
看看表,已经三点了,正是还书的时候,于是找了个口袋,把那堆书全放了进去。书被王翔保管的很好——王翔这点的确做到了,不论什么时候,王翔都是尽可能的爱护书籍。 “爸,我去还书了,晚上回来。”王翔喊了一声,也不等回答,扭头就走出门了。
图书馆就在沿江大道和环城南路交界不远处,在三楼,前面临街,后面靠河,夏天里因为河风大,所以非常凉快。起初王翔他们经常在阅览室睡午觉,直到后来图书馆的阿姨坚决不让他们三点钟以前来,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把书借到家里。
王翔到图书馆三楼门口的时候,门是关着的。王翔轻轻推开门,一股凉沁的气息扑面而来,等到关上门之后,已经和外面是两个世界。靠着河边的几个大窗户一字排开,全都通着风,加上面积挺大,比现在的空调还要自然和凉快一些。
“王阿姨,我来还书,”王翔从看的书中知道了一点,就是一定要和这些管理员之类的人物搞好关系,至少要混个脸熟,否则很多可以通融的地方人家给你来个公事公办,你也照样只能干瞪着眼睛。
看着这位阿姨把书大致的看了一下,在肯定了书没有遭到大的破坏之后,就示意王翔可以进去了。于是王翔快步的穿过阅览室,想到里面找上几本好书,在阅览室看书的一般都是些小孩子,正认真的看着自己感兴趣的书籍。
王翔用眼睛稍微看了看阅览室的人群,准备到里间的借书柜,但当眼睛看到一个背影的时候,却猛然止住了脚步。
是她?看着那个背影,王翔只觉得有些无奈,很想就这样走到里间去找几本书去,可又想起了他很钟情的古币。
没有等到王翔继续思考下去,那个背影大概是找到了自己要找的书,慢慢地站起来,转过了身,估计是要找个地方坐下来看书了,她一抬头,便看到王翔正看着自己,不禁一愣,但随即给了一个笑容,脆生生地喊道:“翔子哥。”
王翔看着那个背影慢慢地站了起来,又慢慢地转过了身,一切都是行云流水般的自然,心里暗暗奇怪着。直到对方喊了自己的名字,方才眨了下眼睛,深吸了一口气,缓缓道:“莉莉,你怎么也在这里?”
原来这个清秀的女孩子叫莉莉,她稍稍地笑了下,说道:“翔子哥,怎么拉,就不允许我来啊?别忘了今天是星期六,初中部下周有个活动,老师叫我们来查点资料,这不就来了?倒是你,好一阵子没见过你了,在干嘛呀?好几次从你们高中部路过你们教室,都没有看见你的人。不会是逃课了吧?”
王翔勉强一笑, “我过年之后就没再上学了,没心思读书了。”
“啊?”莉莉吃了一惊,“难怪最近一直没有看到你,真的不读了吗?”
王翔也有些迷惑,“真的不读了吗?”他跟着念了念这句话,遂肯定的道:“真的不读了!”
莉莉:“那你打算干些什么呢?”随即开始幻想道:“是去流浪吗?领略祖国的大好山川,真的是太棒了。”
王翔心里泛起苦笑,“流浪?谈何容易啊。”左右望了望,发觉他站立的地方有些影响其他人走动,就朝着窗边走了几步,稍稍靠近了她,嘴里说道:“我家里最近正在盖房子,暂时还没打算呢,准备等房子盖好再说。”
“是这样啊,那等哪天有空我帮你思量思量,看做什么最合适。”莉莉一副老气横秋的口气,偏偏稍嫌幼稚的脸蛋出卖了她,让王翔也不禁有些想笑,但随即他就压了下去,转而说道:“你星期天怎么还在这里逛啊?不回去在家里陪你爷爷和家人?”
“我一会就回去的,还要你来说。”莉莉点点了头,突然又好象想起了什么似的,张口道:“翔子哥,干脆等会你和我一起去我家里吧。”
“咦?”王翔有些惊讶,忍不住再次凝神打量了莉莉一眼,口里道:“怎么突然说起这个?我可还记得上次我主动要送你回家都被你拒绝了的。”
“小心眼,哼”莉莉撅了撅小嘴,道:“都快两年的事情了还记得这么清楚,那个时候我怕你是坏人啊。”
王翔心中无奈的摇了摇头,笑道:“我看上去很像坏人吗?”
“爷爷说了,越是看上去很好的人,做起坏事来就越厉害。”莉莉说着声音下了下来,头也低了下去贼兮兮地笑道:“再说你心里想什么我还不知道吗?嘻嘻。”
王翔见她笑的古怪,不由问道:“在说什么呢?”
“啊,没,没什么,”莉莉把自己的脸揉了揉,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很正常的样子,“我是说,看你人还不算太坏,请你去我家里见见我爷爷和叔叔。”
“这样啊?那行,”王翔说着习惯性的看了看表,皱眉道:“可现在已经快到4点了,不早了呢。要不下次吧,否则晚上回不来就糟糕了。”
“哼,回不来就回不来,我家里又不是没有地方睡。”莉莉气鼓鼓地说道:“你到底去不去?不去拉倒。”
王翔只觉得有些好笑,好在她还是个不大的小姑娘,否则听着就很暧昧了。见莉莉仍旧十分恼怒的样子,想了想道:“好的,去就去,大不了今晚不回来了,反正……”他把眼神转向了四开的窗户,落在了河边嬉闹的人群处,心里毫无来由地有些泛苦。看着那些奔跑的人群,王翔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有些索然。
“反正什么啊?”莉莉随口问道。
“没什么,”王翔摇了摇头,笑了笑。心里苦涩地想道,“反正爸妈也很少管我。”他抬起头,再次的笑了笑:“找到资料了吗?找到了就陪我去里面再借几本书吧。然后一起去你家里,看看你经常念叨的爷爷和叔叔究竟是什么英雄人物,居然有这么一个厉害的小孙女。” “翔子哥越来越会哄人了哦,”莉莉开心的说着,随即一把拽起王翔,“借什么书啊,我家里很多书的,走吧。”莉莉不由分说的拉起王翔,不顾王翔还想再借几本书的念头,毫无悬念的把王翔拉出了图书馆。
“莉莉啊,我已经出来了,放了我好不好,”王翔有些不好意思的问道。
“好啊,翔子哥我们走快点,”莉莉闻言松开了一直揪住王翔衣袖的右手,“到我家还要走上好长时候呢。”
王翔嘴里说道:“恩,光是走到龙洞就要不短的时间,何况那才到半山腰,你们怎么住在那里啊?”
“切,什么啊?我最多半个小时就走到了,看你好象经常爬山的样子,应该也不赖吧?”
“那是,我也经常爬山的。”
王翔一边小心的走着不太难走的山路,一边慢慢地回忆起了最开始和莉莉认识的情景。
那是在两年前的一个暑假,十六岁的王翔约了几个朋友一起去郊区爬山。其实向王县这种山区县城到处都是山,并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王翔他们去爬那座山只是因为那座山上有一个奇特的景观罢了。
山上有个很深的天然石洞,传说很久以前里面有条大蟒在那里修行,突然有一天电闪雷鸣,乌云遮天蔽日,下着倾盆暴雨,这个石洞里毫无预兆的涌出滚滚洪水,仗着水势,那条大蟒终于得以出洞,化龙而去。据说有人亲眼所见,眼睛有灯笼大小,声如洪钟,一代一代传下来,那个洞口也因此而得名,取名叫“龙洞”,成了一处自然景观。
光是凭着“龙洞”的名声,尚无法吸引众多的游人到此,关键在于此洞中有一股清泉,一年四季流淌不歇,冬暖夏凉,在龙洞里面宽敞处汇聚成一个不太大的小深潭,间接的影响到了整个龙洞的气温。
正是这个原因,让王翔他们在大热的天里走了很远的路程也不觉得劳累。一想到进到洞里凉爽的样子,王翔他们劲头就又高昂了起来,因此不一会就到了山脚。
龙洞的洞口并不在山脚,而是在半山腰,只是从洞里的小潭里涌出的泉水又在此汇集成了一个不大的湖泊,可能是泉水真的带有灵气,又或者山脚的地势关系,竟然在湖泊的周围长满了高大的树木,甚至还有几株不知道生长了多少年的垂柳。
此刻他们正坐在垂柳下面,几个人全都躲在了树阴下,脚泡在水里,好不惬意。
“走吧!”王翔坐了一会,整个人凉爽下来,突然就来了一句。
“去哪里?”其他的几个人纷纷问道。
“回去么?太早了吧,我们才刚来呢。”
“是啊,刚来就怎么要走呢?”
王翔见他们完全误解了自己的意思,遂解释道:“不是,我是说我们到龙洞里面去。已经有两年没进过洞口了,你们刚刚不也说要进去看看吗?”
一起来的几个朋友没有吭声,王翔等了一会见他们没有说话,道:“不会吧?刚才你们还说要进洞里面去的。”说着眼睛扫视着跟他一起来的这几个家伙,略微有些生气。
在被他扫视了之后,几个人中有一个小声的说道:“不是我们不去啊,这么热的天气,还要爬上近半个小时,干脆在这里坐坐好了。”
王翔一下子站了起来,大声的说道:“你们这几个懒鬼,就在这里呆着吧,哼,你们不上去,我一个人去。”说着抬脚就走,他是真的说走就走,这个龙洞来过不下数十回,自然非常熟悉。一个人上去并没有什么问题,可一个人就没什么好玩的了,当然此刻的王翔根本顾不上这些,他只是单纯的想到龙洞里面去,然后让那几个说话不算话的家伙感到羞愧罢了。
山路崎岖,但是对于经常爬山的王翔来讲,这半个小时的山路还真不算什么,要不是下午的天气仍然十分酷热,而且不时的要稍微注意一下蛇虫之类的东西,王翔就要愉快的哼起歌来了。
王翔闻着清新的泥土芬芳,知道马上到洞口了,慢慢地也忘记了刚刚小小的不快。
龙洞里是否曾经真的住过龙,这个问题王翔并不关心,在他想来,堂堂中华民族的意志象征,走错了地方随便住在哪儿也不会“定居”在向王这个一亩三分地上,这么多灵山宝地,谁会傻得呆在这样一个除了宽敞屁都不是的破洞里啊,反正王翔觉得要自己是条龙的话,那打死也不会呆在这里。
脑袋里想着这些每次来都要想一遍的事情,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洞门口。不知道被什么人劈出了一小块空地,让第一次来的游人得以观看龙洞的全貌。
洞门大概有两米见方,进洞之后的前十米左右相当开阔,洞顶稀稀拉拉的有几个钟乳石做点缀,乍一看十分平常。
前行十多米之后,里面有一个不大的深潭,尽管全是流入的清泉,可由于水潭太深了,所以一眼看上去,仍然泛着幽幽的绿色,让人心里不大塌实。
就这么个看上去不大的水潭,却隔断了所有前行的路,如果想要再往前走,一般只有游过去,或者弄两跟木头搭在上面小心点走过去这两个常用的方法。如果越过这个水潭,那么就可以到洞里面,再前行个十米左右,会出现两条岔路,一个直接往前,而另一个则朝右。朝右的洞口直接通往半山腰的侧峰,路面比较平坦,在尽头也有一个洞口,可惜悬在半山中没有下去的路,因此去了之后还要原路返回。
而另一边朝前走的路则越来越窄,洞口也越来越小,到最后仅仅只有碗口粗细,人是肯定爬不进去了,只有一股清泉缓缓的流淌出来,下雨不见多,天旱不见少,就那么悠然自在的流着,不知道多少年了。 王翔只不过进到洞口几米处,就找个还算干净的地方一屁股坐了下来,压根没打算再朝里面走,只有外地来的游客才咋咋乎乎的要进去,他王翔来过十好几回,自然不再有那份好奇了。
“这些不够意思的家伙,来之前说的好好的要一起到洞里玩,没想到临时又变卦了,哼,我看等会回去见面了他们有什么话好说。”王翔双手枕在脑后,搁在石壁上,翘着二郎腿,右脚在上面轻轻的抖着,相当地惬意,一个呵欠过后,王翔竟不知不觉的睡着了……
“喂~!”
不知谁在王翔耳边大叫一声,一个激灵王翔就醒了过来。
睁眼一看,一个十多岁的小姑娘站在离自己不远处,正得意洋洋的看着自己,让王翔很快就想到刚才的罪魁祸首。
小姑娘扎着两个辫子,眼睛水灵灵的,一身水绿色的衣裤,很是可爱。
“你是谁家的小丫头啊?不知道打搅人家休息是很不礼貌的吗?”王翔边打量着她边说。
“嘻嘻,我才不是小丫头呢,我已经13岁了。”那个小姑娘胆子倒是很大,大大方方的说道:“我叫巴楚莉,本来是准备回家的,看见你一个人在这里,便想和你讲几句话咯~,谁知道怎么叫也叫不醒你,所以我才~~”
王翔听到这里一笑,他从小就有这一个不好,特别嗜睡,一旦睡着了就是打雷也不会醒。想了想便道:“那算了,刚才的事情就不和你计较了。”顿了一顿,又说道,“你还是快回去吧,我也回去的,下面我朋友还在等我。”
小姑娘点了点头,转身走出了洞口。
王翔猛一走出洞口,眼睛被太阳刺了一下似的,过了好一会才逐渐适应。他边走边道:“你家里的大人呢?是不是在下面?”谁知道等了半天没有下文,侧头一看,那个叫巴楚莉的姑娘居然一蹦一跳的在朝山上走。他急忙叫道:“喂,等一等,你回来!”见那小姑娘仍然蹦跳着朝山上走,以为她走错了方向,一咬牙又跑了回去,追上了那个小姑娘。
“喂小丫头,你去哪里呢?走错路了吧你?”
巴楚莉好奇地转过头来,“怎么了大哥哥?你有什么事吗?”
王翔没好气的说道:“不是我有什么事,而是你走错路了。”不等她回话,又接着说道:“哼,不知道你家大人怎么会放心你一个人跑到这里,走,我带你下山去。”说着就抓住巴楚莉的手,转身朝下山的路走起来了。
没走两步王翔感觉手中一轻,原来是巴楚莉从他手中争脱了,心下暗感诧异,没想到这么小个姑娘力道倒不小。
“我没走错路,我明明就住山上嘛。”巴楚莉撅着嘴忿忿的说道。
“不会吧?”王翔闻声停住了脚步,上下打量了小姑娘几眼,奇怪的道:“我可是记得这上面没有人居住的啊,这山上我可来过十好几回了,难道是新搬来的?”马上自己又否定道:“怎么可能呢?搬也不会搬到这山上来啊。”
巴楚莉笑道:“什么呀?我从小就是在这里长大的,什么刚搬来的,真是的。从我爷爷起就住在这里了。”
王翔一听眼睛一亮,急忙说道:“你说的是真的?你们家从你爷爷起就住在山上了?”
“是啊,我们家可大着那,全部是很早以前的房子了,还有好多的小动物,我养的一只小兔子名叫‘下里’,它……”
王翔听着巴楚莉滔滔不绝的描述着家里养的那只小兔子,眼睛里面的光却越来越亮,不为别的,其实王翔从小就喜欢收藏古币,不知道为什么,他就喜欢收藏一些古老的东西,看着那些方孔钱和锈迹斑驳年代久远的钱币,他就有种莫名的感悟和满足感。每到暑假,他都会到附近的山上去收购一些古钱币来,可以说他的零用钱大部分是用在这上面了。这么多年累积下来,古钱币没有弄到什么珍品,身体却越来越显得健壮。
凡是有点收藏爱好的人都知道,越是古老的建筑和场地,找到旧货甚至是古董的几率就越大。王翔在山里山外的收购古钱混迹了这么多年,怎么能不明白呢?
于是王翔开口道:“小姑娘,不如我送你回去吧。”
巴楚莉撅嘴道:“别叫我小姑娘,我有名字的,我叫巴楚莉,家里人都叫我莉莉,哼。”
王翔不由一窒,有些头大的想到,“这个丫头完全没听到我在说什么吗?”想到这里只好又说一遍:“莉莉,我送你回家吧?”
这次莉莉听清楚了,有些高兴,随即又皱着小眉头道:“可是你为什么要送我回去呢?”
王翔很难得的红了红脸,心里暗暗的糗着自己,嘴巴上却说道:“我看你一个人,山上蛇虫很多,我送你比较安全一些。”
突然王翔一阵头晕,好在旁边就有一棵碗口粗的衫树,急忙紧紧握住树干,支撑着自己的身体,心里奇怪道平日身体好的没话说,怎么刚才居然连站都站不稳了。好在这晕旋来的快去的也快,就在他疑惑的当口不适感就没了,试着松开了手,感觉没有任何不适,才想起巴楚莉还在旁边,忙转头看了过去。
一转头发现巴楚莉的脸色居然变得十分苍白,身体直晃,摇摇欲坠的样子吓了王翔一跳,赶忙上去扶住身体,有些着急的问道:“喂,你没事吗?”摇了摇她的身体,见她眼睛里的神色依旧,方才略为平静地说道:“你别吓我啊,这离县城还有几里地呢,你要是突然病了的话,那可就麻烦了。不过说来奇怪,我刚刚也一阵头晕,邪门了。” 只过了片刻,巴楚莉脸色就红润起来,她看着仍旧扶着自己的王翔焦急的看着自己,不由扑哧笑道:“看你急成什么样子?我没事了,就是天气太热有些头晕。”说着推开王翔说道:“不用你送了,我一个人就可以回去了。”说着转身朝山上走去,嘴里嘟囔着说道:“原来是想要去检便宜的,哼,不过也蛮有意思的。”
王翔看着她在前面嘟囔着,有些郁闷的说道:“喂,丫头,真的不用我送吗?山上可是有蛇的,小心点。”说着自己也准备转身下山。
不想巴楚莉突然回头,笑道:“蛇?哈哈,这山上的蛇都是我朋友。”顿了顿又道:“差点忘记问你的名字了,告诉我好不好?”
王翔听了她前一句话,不由有些好笑,见她问起自己名字,笑了笑道:“我叫王翔,翔是飞翔的翔,你就叫我翔子吧,大家都这么叫。”
莉莉偏了偏小脑袋,忽然撇撇嘴道:“你好歹比我大,叫翔子好象不太礼貌,爷爷会骂我,还是叫翔子哥好了。”说完还一脸吃了大亏的表情,让王翔忍俊不禁,上前拍了拍她的头,两人这才互相说了些彼此的基本情况,发现原来大家在同一个学校里,只不过莉莉在初中部读初一,而王翔在高中部上高一罢了。
那次分开之后,两人由于同在一个学校,隔上一段时间就可以碰见一次,慢慢的熟悉了起来,一晃眼两人认识已经快满两年了。
“到了龙洞了。”莉莉突然在前面喊道。
王翔一愣之下回过神来,抬头一看,果然,莉莉正站在龙洞前面的一片开阔之地上,身后是苍翠树木掩盖下的龙洞洞口。微微的闭上眼睛甩了甩头,王翔终于从回忆中苏醒过来,再看看四周青翠的松柏,精神为之一振,道:“你走的好快!你家还有多远才到?”
“快了,还有个10多分钟就到了吧。”巴楚莉看着刚才一直默然不语的王翔突然就冲了上来,边笑边走着说道:“刚刚你怎么了啊?一直也不说话。”
“没什么,这不是在想着你爷爷到底是何方神圣嘛?开口爷爷,闭口叔叔的,老实讲,我现在对于你爷爷,比对你家的……”王翔猛然打住了话题,笑话,要是让人知道原来他是冲着别人家的古币去的,那脸就没地方放了。
还好莉莉似乎没有听到后面的话,脚步迈的飞快,嘴里也唧唧喳喳的说着爷爷和叔叔的糗事,两人不时的哈哈大笑,若是她爷爷或者叔叔真的在此,想必会大叹女生外向了。
两人再前行片刻,只听莉莉雀跃道:“翔子哥,马上到了。”声音里竟然有说不出的激动。
王翔不禁有些奇怪,问道:“看你好象比我还激动的样子?你不是每天都……”话没说完,莉莉打断道:“当然啦,我也只有双休日和放长假才能回来,平时就住在学校不远处租来的房子里,所以我很想念爷爷他们,走吧走吧,快点快点。”
王翔一边快步跟上她,一边暗道原来如此,刚才一路行来就在想着若是自己每天走这么远的路要怎么办,现在一听原来平时住在县城,不由随口问道:“那谁在县城里照顾你呢?”
莉莉一边飞快的朝前走着,一边答道:“是我们家的一个婶婶在那边照顾我。”突然指着前面的岔路道:“翔子哥,到了。”
王翔此刻早已望向那条岔路,待走上前去,不由自主地停住了脚步,微咦一声道:“奇怪,以前每次来这里都没有岔道,怎么突然就多出一条岔道出来了?”说着用疑问的眼神望着身旁的巴楚莉。
“其实以前早就有了,不过最近叔叔把路口收拾干净了一下,显得宽大了一些而已。”莉莉边说边拉着王翔朝右拐。
王翔心头泛起一股荒谬的感觉,这条路他来来去去也十几回了,山上一个人都没有,倒是走到山顶之后从对面下到半山腰连着另外一个大村落,很早就有了一个叫“桃坪”的名字,产的桃子不仅在向王,在整个宜昌也是叫得开的。
现在突然就多出一个朝右拐的岔道,还坦言之“不过是把路口收拾干净了一下”,王翔望了望右侧,由于隔山顶不远,因此倒有不少的平地分散的落在石壁之间的缝隙里。也罢,就去看看他们家里到底安在哪里,王翔长出了一口气,抬步便走。
前行不几步,景色陡然一变。原本有些拥挤的小道此刻逐渐宽敞,山麓平坦,远处有几座险奇的石山,稳稳地矗立在一个面积宽广的平坦荒野上。与其说是石山,还不如说石柱来的恰当。因为修直的石体上无任何树木和花草,只有丝丝的藤蔓如蛇一般缠绕在那些石柱上,掩盖了石柱本来的面目。
一个雅致的庭院就座落在这些石柱的中间,庭院不大,不到两百平米,由东西两个厢房和一个正房组成,正房是两层木质结构,突兀的房檐非但没有显得散漫,反倒给人一种和谐的感觉。
山里的土地是最宽敞的,王翔经常往山里跑,自然明白这一点。他们自己的老瓦房就有超过200平米的面积,只是现在的老式房屋逐渐减少罢了。
“莉莉,那就是你们家?”王翔用手指了指那个庭院,笑着问道。
“对啊,那是爷爷当年亲手建成的。快点快点,爷爷一定在等我呢,我说好了今天回来的。”莉莉一边很快的半跑着,一边不断地催着王翔。
王翔抬头望了望远处的群山,磐延起伏,书生意气发作,呵呵笑道:“白云深处有人家,古人城不我欺也~!”也不顾莉莉古怪地回头看他的目光,微微挺了挺胸,扬声道:“走,去看看你爷爷是何等高人。”
临近山顶,一大片空旷的平地,四周是藤蔓交错的石柱,中心处有一座庭院。
“啊!”……
这已经是王翔第三次不由自主地吃惊低呼。
王翔满脸通红,坐在一张古朴的太师椅上,因为人太瘦,给人一种很不协调的感觉。当然这并不是他脸红的原因。 很快的王翔收拾情绪,再次抬头看着坐在主位的一位老人,也就是巴楚莉的爷爷巴楚程。
“巴老,请原谅,我……”王翔支支吾吾地想解释,但被巴老含笑打断道:“翔子,不用这么紧张,我很早就听莉莉提起过你了,喝茶吧,你是我们家近几年来的第一个客人呢~”
巴老随意的挥了挥手,一脸笑容。一袭旧式的青衫,让王翔一瞬间有时空错位的感觉。削瘦的脸庞丝毫没有常见的老年斑纹,一双清澈灵动的双眼宛如儿童一般,甚至比王翔自己还要清澈,没有一点上了年纪所特有的混浊。看着巴老随意挥动在外面的双手,晶莹饱满,修长齐整,宛如一个女子,让王翔大为感慨。
“巴~老,”王翔仍是不太习惯这个称呼,凝视着手中的茶碗,碧绿的茶叶一丝丝漂浮在茶水的表面,正是五峰毛尖。
茶是好茶,可王翔此刻根本无心品尝,他小心翼翼地握住茶碗,惟恐掉下来的样子。再次确认道:“巴老,我手上拿的真的是乾隆年间景德镇官窑所烧的御制茶具?”
巴老笑着摇了摇头,没有说话。巴楚莉坐在她爷爷的下方,接口道:“翔子哥,你都问好几遍了,还是快喝茶吧,都凉了。”
喝茶,王翔在心里苦叫了一声,你当我不想喝么,这实在是没法喝下去啊。乾隆年间的官窑茶具,还是景德镇的御制茶具,别说一个拼盘加一个手壶八只小茶碗,就是自己手上拿的这个,要是不小心手一抖,完了,起码得还上半辈子。
想了想,王翔心里越发的紧张,干脆轻轻放在桌上,双手很规矩的放在腿上,小心翼翼地靠着椅背,强笑道:“莉莉,你们家宝贝可真多啊。”
这可不是王翔随口乱说,正所谓不知者无畏,若是一个粗人,恐怕就直接跨进来大碗喝茶,大声说笑,桌子拍得砰砰做响,很是快意。
可王翔不是。
他确实是被吓成这样的。
从小王翔就喜欢收藏各种古老的东西,特别是钱币。远的有先秦时候的花钱,近的有新中国成立后的分币全套,说句实话,都不是太值钱的东西,一个小孩子,能够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呢?但这几年每月一期的《收藏》杂志却从来没有掉过,再加上经常和几个忘年之交一起交流观摩藏品,日积月累下来,在收藏这门学问上的“功力”之深厚,实是非同小可。
一进门,首先就看见了堂屋正中的那张旧式檀木八仙桌,当时还以为是仿制品,待得走进里屋厢房,实实在在地坐在刻有“榆福记”的檀木椅上时,才知道原来不是仿制品,而是正宗的清代“榆福记”木器行所产。
天,难道他们不知道现在市场上这种家具的行情么?更何况还是成套的,那都不能说多少万了,恐怕几万只能算一个零头。王翔手里轻轻地抚摩着扶手,感受着手心传来的细腻的纹路和质感,惊骇莫名。
可能今天注定是一个让他吃惊的日子,巴老示意上茶的时候,巴楚莉又把一套精美绝伦的清代瓷器摆在王翔的面前,待王翔拿起其中一个小瓷碗看到碗底的“定窑烧制”,反过来落款“乾隆御制”的时候,心里微微的发抖。再看巴楚莉漫不经心地把那套瓷器碰的叮当做响,放下茶壶时砰砰直落,恨不得先一脚揣飞了这个丫头,然后再由自己轻轻放落。
好在他勉强忍住了想踢人的冲动,强做镇静地看着毛尖茶上下起伏,只是手却不敢乱放,万一碰坏了什么东西,那可不得了。
怎么办?看他们的样子好象不知道这些东西很值钱,这么胡乱的摆放,真是暴畛天物,是不是干脆地要他们送给我?王翔心里开始盘思着,他当然没忘记他最开始来的目的,本来是想来看看有没有古钱币的,没想到意外的看见了如此的珍品,想到它们的价值,王翔心里犹如心脏病患者一般扑通扑通的跳着。
看着正开心的给王翔冲茶的莉莉,王翔有些犹豫,想了半晌,心里直叹气,看来我还是没有做奸商的本领啊。又看着巴楚莉大手大脚的冲着茶,王翔很担心她一个不小心失手掉在地上,再也忍不住的说道:“莉莉,你小心一点。”
莉莉闻声抬头,奇怪地看着王翔,道:“我很小心啊。水这么烫,我当然要小心了。”
王翔有些头大,“还要更小心一点才行。”见莉莉不解,只好说道:“你知不知道你手里的这一套茶具很值钱啊?买这套茶具的钱够你买很多东西了。”
“我知道啊,”莉莉看傻瓜一样的看着他,道:“这些都是古董嘛,樊叔跟我说过好多回了,叫我一定要小心拿放,据说很值钱的。”
王翔闻言暗暗点头道原来如此。
莉莉又接着道:“樊叔说可以买十个蛋筒这么多了”,眼里一副羡慕的样子,喃喃道:“十个蛋筒呢,每天吃一个,我可以吃十天,真是……”
王翔心中再次泛起一脚把她踢到门外的冲动,看着她向往的样子,心中悲苦的无以复加,大叹无人得以识我。无奈之下把求助的目光转向她爷爷巴老那里。
只见这位健硕的老人嘴角含笑,目光深邃的看着自己,似乎一直要看到自己的心底。王翔愣了片刻,才道:“巴老,您一定知道这些东西的价值吧?”
巴老一笑,道:“看不出翔子你对这还有些研究,”一席话说的王翔有些忿忿然,什么叫“有些研究”?想我王翔在向王县收藏界也算是个人物,堂堂收藏协会的会员,对这研究深着呢。
当然王翔这些话放在心底,可不好意思说出来。只听巴老接着道:“不错,这些东西放在如今的社会上可以算得上古董了,他樊叔也不懂这些东西,让你见笑了。”
王翔连声道不会不会,转而问道:“巴老,您既然知道这些东西的价值,为什么不好好的保存起来,而仍然放在这里使用呢?”
巴老笑了笑,看着王翔的眼睛,突然淡淡道:“痴儿,东西就是拿来用的。万事莫不有它存在的道理,如若把这些东西放而不用,岂非本末倒置?”
王翔一个激灵,突然地福至心灵,好象在那一瞬间抓住了什么似的,又好象什么都没感觉到。他低着头仔细想着,可惜总是隐隐约约觉得有些线索,但却并不确定。 巴老心里稍稍有些欣慰,复又一声叹息。王翔双目极具灵气,稍微懂得些看相之人就能看出其善缘深厚,可惜一来从小未遇点化,加上受世俗社会的影响太过厚重,以至无法从巴老施展的奇功中有所获。
但,也并不是完全没有裨益,至少王翔此刻心中已经忘记了面前有古董,忘记了他们的价格,转而思索着心里面隐隐约约的感觉。尽管道不清说不明,可王翔实实在在的有了“感觉”。
“呼~”,巴老长出一口气,喃喃道:“这世间是怎么了?”见王翔仍在低头苦思,眼中充满柔和,“莉莉,天色不早了,你樊叔今天大概不会回来了,我去烧水,你陪你翔子哥在这里坐一会。”
“我不,”巴楚莉很懂事的说道:“我去烧水,一个星期才能回来一次,让我来吧。”说着就小跑着朝后堂走去,末了还不望回头做个鬼脸。
王翔两人相视一笑,气氛一下融洽了不少。
喝了进门来的第一口茶,王翔满足的叹了口气,赞道:“好茶。”
巴老不由大感兴趣的问道:“哦?说说看,好在哪里?”
王翔脸色一正,道:“我只是略通茶道,本不敢献丑。但看这茶中颜色,青翠碧绿,色泽饱满,再看毛尖,细、圆、紧、直,即使在沸水中浸泡许久也未曾多变,内质清香,汤绿味浓,初看似是名品‘五峰毛尖’,可眼下细看,似乎比其更多了一丝神韵,不知此毛尖何处所产?”
说实话,王翔对于茶道,远远谈不上精通,更谈不上“道”字。比起真正的茶道大家来,那真是隔了十万八千里。当然三年的文科没有白读,加上收藏协会的有几位老先生颇好此道,耳渲目染下,文绉绉的竟也像模像样。
巴老眼中一亮,朗声笑道:“没想到翔子你兴趣广泛,对于茶道也颇有研究啊。此茶初看似五峰毛尖,其实不然,入口味甘、不涩、淡清苦,较之五峰毛尖又上了一层,名为‘巴山毛尖’,重庆所产。古人云:‘香高透清纯,滋美诱爽鲜。汤亮裹嫰绿,举杯品毛尖’,此茶虽茶味不易把稳,不上不下,不浓不淡,但回喉时却异常平静,茶味愈久愈香浓,这几十年来我也就这一点爱好了,呵呵。”
可怜王翔本就只一丁点茶叶的知识,此刻只道是碰上了茶道大家,心中苦笑不已,道:“巴老,您是大家,我就一丁点微末的见解,实在是见笑了。”
巴老摆手笑道:“不不,咱们是半斤八两,我虽然有一些肤浅的见解,但比起一个人来,那是大大的不如啊。”言罢似乎想到了什么,笑了笑,不再言语。
王翔心下讶然,他这般纵谈古今论茶道,居然都只是一点“肤浅的见解”,那他口中的那个人,究竟是什么来头呢?“茶圣”陆羽么?说笑了,早几千年前还差不多。
王翔心里想得热闹,嘴里也笑出了声,只是此刻他恐怕不会想到,他对那个人的猜测,虽未猜中,亦不远矣。
巴老见他笑得出声,也不询问,只是重新取来一个炉子,上面放着一个小紫砂壶,式样古拙。见王翔望过来,巴老解释道:“刚才的水都是就近接的山泉,现下我用去年从友人那里得来的巴山泉,冲泡之后再来品一品。”
王翔眼睛一边望着紫砂壶一边道:“巴老,我只是一介俗人,哪里敢……”话未说完,浑身一震,不可思议地盯着那小小的紫砂壶,站起来走近细看,突地以手捧额,呻吟道:“天啦,莫非是明代万历年间的那个‘时大彬’时大师亲手所做?”
巴老略感诧异,笑道:“正是。翔子小哥博闻广记,现今这样的人已经不多见了。只是这个壶也比较珍贵么?”
王翔其实在刚才就暗自下定决心无论再看到什么珍贵的古董,也不可再大惊小怪,可一看到明代大师亲手所做的紫砂壶,那份镇静早抛到了九霄云外,这可不是一般的古董啊,作为明代制壶家的最高水准代表,晚年时大彬制作的砂壶已经有很多送进了宫廷,现今存世的石大师作品,称之为文物也不为过。
可他听巴老如此一问,若不是从小受到尊老爱幼的传统教育,真想一脚把他也踹出去算了。不用奇怪,在很多收藏家眼里,骂他并不可恨,但你要骂他收藏的东西很烂他就和你不客气了,脾气古怪的很。
“巴老,你,”王翔急不择言,还好及时控制住自己,“这个壶何止是比较珍贵,简直是非常、非常、非常珍贵,十分、十分、十分罕见。您不会不明白吧?”王翔一连用了三个非常三个十分来表示壶的价值。
巴老笑着摇了摇头,道:“这套茶具是我从那个老友那里要过来的,照你这么说真是不错了?”随即又释然的点头自语道,“难怪当时他一副要跟我拼命的样子。”
王翔没话说了,郁闷的坐了下来,突然又站了起来,喃喃道:“一套?一套?天哪,”一个箭步又冲上前,仔细的拿起四个茶杯中的一个看了又看,果然见杯底落款写着几个漂亮的篆字“时大彬”,如获至宝般捧在手上,“天啦,这要是说出去都没人信,时大师还做过这种东西?”要不是手上的沙质温润和质朴婆娑跟大砂壶上的手感一模一样,他都几乎要怀疑是赝品了。
巴老见他这副模样,心里微微一笑,面上却不露声色,道:“东西再好,终究是一副茶具罢了,翔子快放下,水要开了。”
王翔闻声颇为不舍的放下茶杯,愣了一愣,笑道:“巴老教训的是,是我太着相了。”言罢深吸一口气,坐了回去,状态趋于平稳。
巴老眼中绽出奇光,哈哈大笑道:“着相,说的好,我们……呃,”顿了顿,话锋一转,道:“我们还是先冲茶吧,今晚就品上一品‘巴山毛尖’的极至,哈哈,用‘巴山泉’煮‘巴山毛尖’,也未尝不是件美事。”
王翔也心里一舒,暗道若是又谈起佛家的“着相”,恐怕就不是一时半刻的事情了,还是煮水泡茶的好。
当下两人谈古论今,一个经验老道,阅历丰富,一个博闻强记,兴趣广泛,谈笑甚为欢畅,只是他们却不知道用紫砂壶来煮水极为损坏壶质。如若被紫砂壶收藏爱好者知道他们用明代“时大彬”大师亲手制作的珍品来煮水烧茶,恐怕早就被愤怒的人群不知道踹至何处了。 山里的早晨常常起雾,或浓或淡,如果下场小雨,那就更是雾气环绕,随风流动了。
昨夜谈到很晚才休息,本以为会睡到日上三竿,哪想到天刚一亮,不到六点就醒了。
再也睡不着的王翔左右无事,便起来想锻炼锻炼身体,于是信步走到院外的空地上,碎石铺就的地面走上去十分舒坦,走在上面“沙、沙”的响动仿佛有节奏一般。
“好大的雾,”王翔自言自语道,随手做了几个扩散运动,摇了摇几个关节,准备开始早锻炼。
“是啊,好大的雾。”
“啊,”王翔被雾里的声音吓了一跳,随即反应过来,朝着雾里的声音道:“巴老这么早就起来了啊?”
巴老逐渐从雾中显出身形来,走近了才笑道:“是啊,一天之计在于晨,早点起来精神好一些。你起的也不晚呢。”
王翔稍微一打量,见巴老换了一套酱色的短袍,脚下还缠着绑腿,头发湿漉漉的,不由有些奇怪道:“巴老,您这么早起来锻炼呢?”
“是啊,打打拳,活动活动身体,”说着巴老又开始活动了起来。
王翔在一旁看着老人腾、拿、挪、移,身体起伏不定,忽高忽低,双手很奇怪的挥动着,作着一些奇特的手势,随着这些手势的施展,巴老身边本捉摸不定的雾气也按照某种规律有序的流动起来,有若实物一般。
王翔看得真切,自然知道这已经属于气功一类的范畴。和门外汉不一样,王翔曾经钻研过几本类似的书籍,对于气功有比较深刻的了解。气功是真实存在的,每个人体都有个气场,按照某种规律旋转,懂得气功的人无非是能够利用这些气场为自己所用罢了。而怎样利用,利用多少就成了气功分段的标志。
天色大亮,浓雾逐渐变淡,巴老四处移动的身形也渐渐显露出来,正所谓静如处子,动若脱兔。一静一动之间,隐隐有股力量让其平衡,王翔惊讶地发现,巴老挥手处掌控的雾气不浓不淡,始终如一。
王翔动也未动,一直到巴老收功完毕看了过来,才由衷地说道:“巴老,您练的功法真好,比太极拳什么的要好看多啦。”
不知道是否看错,王翔很清楚地看到当自己说到太极时巴老眼中一闪而过的不屑神色。
“我练的这套功法,并没有固定的套路,”巴老理也不理王翔的诧异,继而道:“所谓形随意动,关键在一个意字。”
王翔忍不住插口道:“那也总得有个心法什么的吧,否则我看您刚才气场十分强烈,若不是有高明的心法,又怎么能达到那种境界呢?”
巴老动容道:“难道你曾经练过什么功法?”
“不不不,没有的事,”王翔连声否认,若是让老人以为自己在不懂装懂,那也太尴尬了。“我只是自己看了些关于中国内功、养生功心法等书籍,稍微了解一点而已。”
“我所修的功法历经几千年的传承,不是一般的功法可以比拟的。比之太极、少林更源远流长,只是我们族人向来偏安一隅,与世无争,所以极少有人知道罢了。”巴老边说边走到旁边的一个凉亭里,很是随意的坐在一个藤木凳上,笑道:“来,坐着说。”
王翔心里委实有些怀疑,跟着走进凉亭坐下,发问道:“巴老,这好象有些夸张了吧。”
“翔子,你是汉族还是土家族?”巴老忽然问了一句。
王翔随口答道:“不知道。”见巴老皱眉望向自己,急忙接口道:“啊是这样的,我姥姥是土家族的,我也不知道我算不算少数民族。但身份证上写的是土家族。”
巴老悠悠道:“那还是有土家族的血统啊。”手在木桌上轻轻敲着,笑道:“那你知道土家族是谁的后裔吗?”
“这个当然知道。”王翔正了正身子,傲然道:“我岂是现今那些不学无术之徒,连自己的祖先是什么人都弄不清楚,整天糊里糊涂的过着,我们土家族是廪君的子孙,巴人的后裔。”顿了顿又似想起了什么道:“再远一点来说,根据《山海经》上讲,我们都是巴人‘后照’的子孙。”(注:后照——"西南有巴国。(郭璞注:“今三巴是。”)太暤生咸鸟,咸鸟生乘厘,乘厘生后照,后照是始为巴人。”(郭璞注:“为之始祖。”)——《山海经•海内经》)
巴老呵呵笑道:“没想到你还知道的挺多的,没错,禀君就是我巴族的族长,”巴老神色转为肃穆,长出一口气问道:“那你可知道禀君年少时叫什么名字?”
王翔哑然,不好意思的说道:“不知道,我在什么地方看过,但是忘记了。”
巴老看王翔惭愧的样子,失笑道:“没什么不好意思的,现今能和你一样记得禀君的人又有几个呢?”随即沉声道:“禀君在当上五族大统领之前,名叫务相,石穴掷剑之后,才被我五族祖先尊为禀君。”(注:石穴掷剑——《世本》成书于秦汉之际,司马迁著《史记》多以此作为母本。《世本》这样记载:“巴郡南郡蛮,本有五姓:巴氏、樊氏、谭氏、相氏、郑氏,皆出于武落钟离山。其山有赤黑二穴。巴氏之子生于赤穴,四姓之子皆生于黑穴。未有君长,俱事鬼神。乃共掷其剑于石穴,约能击中者,奉以为君。巴氏子务相乃独中之,众皆叹。又令各乘土船,约能浮者,当以为君。余姓悉沉,唯务相独浮,因共立之,是为廪君。”)
“五族?”王翔看着巴老严肃的样子,本不想问,可终究好奇心盖过了一切,问道:“那是哪五族?”
巴老大有深意的看了王翔一眼,缓缓道:“想我巴郡本有巴氏、樊氏、谭氏、相氏、郑氏五族,后来形势所迫不得不寻求一个强大的领导,最后被巴氏族统一,逐渐强大,遂成为现在所谓的巴人。其实在巴人以前,共有五姓,后人所谓的巴人,已不是纯粹的巴人了。”言语间夹杂着一丝怅然,眼神也有些萧瑟。
王翔由衷道:“巴老学识渊博,实在让人敬佩。”这番话说的诚恳至极,却不想巴老苦笑道:“学识渊博吗?真是后人不识古来贤啊。若是我告诉你,其实我就是巴族的直系后裔,这些本就是祖宗留下来的遗产,你信么?” “哦巴族的后裔,那就没什么奇怪的了……”王翔见老人神色不佳,便安慰着说道。突地想起了什么,喃喃道:“直系后裔,直系后裔,直系后裔?……”
“啊”的一声王翔惊叫起来道:“你说你是巴人?”
吃惊之下,王翔连敬语都忘了,见老人苦笑着点头,王翔脑中暂时短路了一分钟。
想想这几年因为三峡大坝抢救文物工作而发掘出大量巴国文物随之而来的铺天盖地的《巴人之谜》、《巴国寻踪》等学术、历史、考古论文,那时候整个学术界掀起了一阵“巴文学”热潮,前几天中央电视台CCTV还放了六集记录片《巴人之谜》呢,据说运用了最新科技真实再现了“巴人”的生存环境云云。王翔心里越想越吃惊,如果巴老不是说谎,废话,人家这么大年纪犯得着吗?那么就是真的了,他真的是众多学者考古人士一直在寻找的巴人,噢,天啦,一位活生生的巴人之后就站在自己面前,天啦,我说什么好呢?天啦……
王翔心里越想越乱,结结巴巴的说道:“巴~~巴~~巴老,您不会是发烧了吧?”说着想把手伸过去量量体温又不敢。笑话,这可是“巴人”啊,谁知道和神农架的“野人”有什么关系呢?
巴老侧了侧身子,见王翔畏惧地随之侧了侧,不由失笑道:“怎么了?刚才还好好的。”见王翔仍旧是一副看野人的眼光,笑道:“我是巴人,又不是妖怪,你这么害怕干什么?”
见“巴人”露出了笑脸,王翔短路的脑袋开始恢复了正常,甩甩头,再看巴老似笑非笑的看着他,摸头郝然道:“对不起巴老,我只是一时有些震惊,不太能够接受而已,”顿了顿,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思路,道:“巴老,巴人不是在两千多年前就……”
巴老见王翔闭口不往下说下去,遂呵呵笑道:“这是人们的概念出了偏差。”见王翔吃惊的望着自己,口中不紧不慢却语不惊人誓不休的接着说道:“不错,前221年,秦国一统天下的步伐终于走到了川西,灭了蜀国之后仅仅用了几个月的时间便让诺大的巴国灰飞烟灭,那一战虽然是一边倒的格局,可战况之惨烈,实非外人能够想象。”
巴老顿了顿,满脸戚色,长久不语,似是在遥想当时的情形。“据族谱记载,当时似乎我五族中内乱,内外夹攻之下,方有大败,除了巴姓、樊姓长老,其余三族似乎有些不妥,族谱上对此语焉不祥,或许是有所残缺。”
王翔点头道:“难怪,据说巴人刚勇尚武,从殷商时期开始建国,一直都征战不休,怎么会在短短几个月内被秦始皇所灭,可惜史料不全,这段历史怕是很难再有清楚的时候了。”他转头看着面有戚色的巴老,道:“那幸存的巴人还有多少?”
“幸存?”巴老面带苦笑,“在那个征战不休的年代,所有本族的子弟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外出,能逃得出来的人少之又少,几乎是绝无仅有。”
王翔奇道:“那您这一支是……?”
“好在苍天有眼,蜀国被灭前夕,我巴国恰有两支族人沿江而下,运盐驶出嘉陵江,在秦国拦江重围之前走脱。巴国陷落后便隐姓埋名,这才让我们这两脉传承到了今天。”巴老说到隐姓埋名时脸色微变,崇尚武勇的巴人落到那步田地,即使今天讲来,仍旧有些不太自然。
“两脉?”王翔惊奇道:“难道还有一姓逃了出来?”他内心惊奇不已,要知道这段历史是中国十大谜案之一,现在能够亲眼看见巴人直系后裔,亲耳听到当时的历史,还有什么比这更为振奋人心的呢?
“对,跟随当时巴族一起的还有樊氏族人,他们也侥幸有人第一逃脱。”说到这里巴老脸色稍微舒缓,“我们两族逃出来之后首先做的事情就是誊写族谱,叫后人不要忘记了这屈辱的逃亡和血海深仇。”
“砰”地一声,巴老拳头紧紧的擂在了木桌上,触手处陷入桌面寸许,看得王翔暗暗乍舌。
“血海深仇?”王翔调整了一下自己的情绪,道:“现在秦国也早就灭亡了,哪里还有什么仇恨呢?”
巴老摇摇头,轻轻道:“这个其间的复杂程度不是你现在能够想象的。”挥了挥手,有些意兴索然的道:“今天就说到这里吧。”
王翔见他突然没了兴趣,也只得站了起来,道:“巴老,时刻已经不早了,我看我还是先回去吧。”
巴老一抬头,突地笑道:“是了,我不该和你说这么多的。”盯着王翔看了一会,直到王翔埋下头,才道:“进屋去吧,时辰不早了,该准备早饭了。”
两人还没进屋,莉莉就跑了出来,嗔道:“好哇,你们两个有什么悄悄话也不跟我讲。”
王翔“哈哈”一笑,道:“饿了,莉莉,吃早饭吧,吃了我就要回家了,还有很多事等着我呢。”巴老看着他把事情一笔带过,微微一笑,也不多言。
早餐非常简便,两个高粱馍和一碗懒豆腐(注:懒豆腐——将水浸泡过的黄豆用磨子磨碎,掺入切细的青菜叶,然后用温火煮熟即可。此样菜虽做法简单,但营养价值极高且味道鲜美,很多农村地方常用的一道菜。该菜名的由来:传说是一懒婆娘打豆腐只把黄豆磨碎,不再过滤豆渣,直接伴入切碎的青菜,然后煮着吃。做熟一尝,味道鲜美,后来这一做法就传了下来,并命名“懒豆腐”。),说出来都没有人信。
王翔从小不挑食,弄什么吃什么,因此也不客套,拿上高粱馍咬上几口,再喝上一口懒豆腐,唏哩咕噜吃的哗哗作响,一副惬意的样子。
巴老笑着看了看吃的正欢的王翔,笑着摇了摇头,就着高粱馍吃了起来。
不大一会王翔就“扫荡”完毕,抹了抹嘴,“吃完啦!巴老慢点吃,莉莉你也慢一点吃哦,吃快了对胃不好。”
本来正皱着眉头啃馍头的莉莉“扑哧”一笑,道:“那你还吃这么快?” 王翔干咳了两声,笑道:“这个,我从小就这样,习惯了。”见莉莉盯着高粱馍,仿佛有着深仇大恨似的一口一口的咬着,满脸不忿的脸色,不由笑道:“怎么了?吃不下去啊?这些是粗粮,偶尔吃一点对身体是有好处的,外面贵着呢。你爷爷是为你好,吃点粗粮有利于清理肠道。”
没办法,谁叫现在的小孩子都挑食呢?现在的人啊,王翔无奈的想到。突然一转念,不对呀?他们可不是一般的人,既然爷爷是巴人,那这巴楚莉估计也是不折不扣的巴人了,难怪他们有这么个奇怪的姓氏呢。
于是王翔试探着问道:“巴老,您们族人吃饭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啊?”这个“巴人”在口里转了好几转,就是说不出来的别扭,没办法,干脆就说“族人”,反正他们也知道是什么意思。
又是“砰”的一声,这次是莉莉很气愤地把刚刚喝完的碗朝桌上一放,道:“每天早上吃这个,都吃了三年了,真是烦透了。”
王翔满以为巴老会像电视里面的那些氏族首领一样把脸一沉,桌子一拍,“混帐!”然后就是家法伺候。
可惜,巴老只是溺爱的看了一眼莉莉,无奈的轻声劝道:“莉莉,听爷爷的话,祖宗的规矩不能随便改,再有几天就满四年了,那时候随便你吃什么,爷爷都依你,好不好?”
见莉莉仍旧鼓着嘴巴不高兴,巴老神色严肃的说道:“务相祖师曾经列下的规矩,必须吃满四年清心饭,勤于克己,然后才能传授大乘功法,你乃我巴氏一族的第二十五代族长,宗族的希望全落在你的身上,你怎么能不守法度呢?”
莉莉一边咕噜着一边收拾着桌子,气鼓鼓地道:“中午不吃了,我和翔子哥下山吃去。”
“好吧,你们过会就下山去吧,翔子,莉莉这丫头就是脾气坏了点,你可要多让着点她,”巴老叮嘱着道:“都是我们把她灌坏了,唉,她爹妈去的早……”
王翔心里一震,暗想难道一直没听莉莉说过她父母的事情,见莉莉强自装作不在意的样子,急忙打住巴老的话头,“巴老,您放心,莉莉很懂事了,学习成绩又这么好,将来一定很有前途。”随即想到人家族长或许根本不甩什么学习成绩,又改口道:“我看她将来也能够有您这样一身本领,把我们巴族发扬光大。”
“我们?”巴老目射奇光,询问的看着王翔。
王翔吓了一跳,急忙道,“我的意思是说,我是土家族,不也是巴族的后裔么?”
巴老若有所思,点点头,挥手道:“你和莉莉下山去吧,我就不送了。只是我们这里的事你不要说出去,免得引来麻烦。”说着背手走回自己的卧室去了。
“那巴老,我就和莉莉下山去了,下次再来看您。”王翔对着巴老的背影大声说了两句,直到卧室门关上了,才转头对莉莉说道:“那我们走吧莉莉,得走快点,等会就很热了,容易中暑。”
见莉莉似笑非笑地看着他,笑道:“怎么啦?”用手摸了摸嘴边,发觉没有饭粒,又低头看了看自己四周,“干嘛这样看着我?怎么啦?”
“中~暑~?”莉莉拖长了声调好笑的问道。
王翔醒悟过来,真是搞笑哦。他们是从远古流传下来的巴人一族,再怎么也有一些不为人知的本领传承下来,更何况面前这位是族长大人,尽管不知道他们这一族到底有多少人,可这种事情又不好明着问。
当下王翔和莉莉收拾好东西,走出院门,只听莉莉欢快地叫道:“走咯~!”王翔摇摇头,来的时候欢快无比,走的时候同样兴奋,真是……
王翔再回头看了看已经有些距离的庭院,四周高直挺立的石柱巍然屹立,木质的阁楼给人的感觉似乎和大自然融为一体,让人有种迷恋的情怀。
“哎,我说莉莉,”王翔再次踏上那条下山的岔路,一边小心着脚下逐渐变窄的小路,一边奇怪的问道:“难道你们不怕我回去不小心泄露了你们的秘密吗?”
莉莉咯咯笑道:“你会吗?”
“我当然不会,”王翔表明着立场,“可我仍是有些费解,为什么你们不防备我呢?我说不定不小心说漏了嘴,那怎么办?”
“怎么办?”莉莉回转头来,给了他一个白眼,“凉拌!”
王翔有些恼怒她接连再三的回避问题,便不在说话。
莉莉仿佛知道他的心思似的,在前面走着,声音飘了过来,“现在这个世界,真真假假谁分得清呢?你相信我们的话,可并不代表别人也会认同,你说出去都没人信。”
王翔愕然,尽管很不愿意但却不得不承认这是事实。如今的社会,人们早已被欲望和金钱蒙蔽了双眼,你如果走在大街上告诉别人你看见了秦始皇的后人,别人肯定拿你当疯子。可如果你是拉着一个人小声的说认识某某中央领导的儿子,别人即使不相信也都想跟去看一眼,看能不能从中捞取点好处和资本。
王翔无奈的叹气,快步走上前去,自我安慰的想:“还好巴老他们不会什么古怪的法术什么的,否则和电视里一样给我来个洗脑,那就惨了。”看看莉莉在前面欢快的走着,急忙喊道:“慢点,莉莉,小心路滑。”
雾渐渐的散了,碧绿的青山又逐渐露出了它的全貌,王翔他们正快步朝山下走着,不时的拌几句嘴,给寂静的大山带来几分喧闹。
临近山顶的地方,巴老不知何时已站在高高矗立的石柱顶端,嘴角留着一抹笑意,看着两人逐渐远去。
“阿樊,你去查查那孩子的族谱,如果没有不妥之处,再……”巴老沉吟良久,不再说话。 一条黑色的人影电射而出,脚尖在前方岔道的交界处点了一下,转而投往山下的虚空。
“有眉目了通知我。”巴老悠然的说了一句,也不管那黑影是否听见,漫不经心地挥挥手,那条宽阔的岔道在空气中逐渐的扭曲、分解、稀释,直至完全消失,只留下坚硬的石壁和虬土,一条蜿蜒曲折的山路,一直通向山顶。
酷热的六月很快便已进入尾声,王翔家的地基也已经完工了,今天工地上放工几天,等材料齐全了之后就要开始砌墙了。刚刚吃过午饭,王翔拿上一本书,无聊的看着。
从前几天和巴楚莉分开时候起,王翔就对巴老口中所谓的“巴族”和“务相”产生了兴趣,连着在图书馆借了好几本关于巴人探索等等之类的书,甚至还想方设法借来了一本同治年间的《向王县志》,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够拿到手的。
可看来看去也就是从《山海经》开始讲起,一直到《汉书》完毕,没有可以供推敲的史料来作为参考,无奈之下,只好把希望寄于以后考古学家的发现了。
那天也没看见巴老他们展示什么玄妙功法的王翔,随手丢开那堆书籍,转而拿起一本《中国传奇故事》无聊的翻了起来,脑中对于那天的事情,也逐渐模糊了起来。管他什么巴人野人的,跟我有什么关系?还是看书比较爽。可惜他不知道,他这一丢,差点失去了巴族这个历史久远的宗门对他的关注。
六月的天气实在太热,王翔便在地上铺了一块凉席,斜斜地躺在上面,自得其所的看着故事,由于不是星期天,所以王翔他爸也不可能回来,王翔躺着躺着,眼皮逐渐沉重起来,不知什么时候迷迷糊糊地闭上了眼睛。
“王翔!”一声大喝,让王翔浑身一个激灵,睡意刹那间跑到了九霄云外,被打搅了睡眠的人脾气是很大的,王翔也不例外。可惜这个声音对王翔来说实在是太熟悉,满肚子的脾气只好吞了下去。他转过头一看,果然看见吴平的脑袋,脸上正坏坏的笑着。
“吴平,你这个家伙,干嘛大喊大叫的?知不知道影响别人休息在美国是很大的罪行?”王翔没好气的说。
“拜托了,别动不动美国日本的,太遥远了吧。”吴平做了一个期盼的神情,接着又笑着说道,“当然,想出国倒还是行的。远的不说,咱这近处不就有一‘阁’吗?哈哈,出出‘观音阁’也不错啊。”(注:中部地方音,比如‘阁’字读guo,‘河’字读huo。)
王翔做了个不屑一顾的表情,说道,“我就知道你要这样说的。说吧,这么大热的中午怎么跑到我家里来了?”老实说吴平家隔王翔家还是有点远的,他们一个在城东,一个在城西。这样一段距离如果步行的话,最少要走半个小时,当然,如果搭车的话,最多五分钟就到了。
吴平慢腾腾地从裤兜里拿出一封信,递给王翔。嘴里说道:“昨天下午去河边乘凉,结果碰见了覃老师,他对你这个得意门生可是非常关心啊,不停的问着你的近况,听我说了个大概之后,当场就让你参加考试去,还说不管怎样,体验一下高考也是好的。”吴平喝了一口水,顺了顺气之后,又接着道,“这不,今天一大早,他就送来这封信,要我转交给你。翔子,平常看覃老师上课时很严厉,没想到他这么关心人啊。”
王翔愣着看了看那封信,接了过来。覃老师名叫覃政忠,是他们的语文老师,也是高中部语文组的组长,挺有水平的一个人,就是年纪上来了,毕竟教过翔子爸爸那一代,精气神明显地不足。以前吴平最怕的就是他了,因为凑巧他就住在吴平楼下。只是王翔没想到他会给自己写信,究竟他会写什么呢?
王翔带着疑惑和不解,轻轻的撕开了信封。展开信笺,只有短短的几段话,“……王翔同学,昨日听吴平说了部分你的近况,知道了一些你的家庭情况,对你作出的这个决定我表示理解。只是我希望你能完整的体验完高中生活,来考试吧,即使你已经辍学半年,但如果错过高考,那么这一辈子再也没有第二次机会。平常看你的文章,对你也有几分了解,你是一个执着的人,可当接二连三碰到坚壁的时候,说不定你就会退缩,也许我这句话会给你造成伤害,但不管怎样,我希望这一次,你不要退缩,更不要逃避。”
末了,还有句简短的对王翔家人的问候,可王翔没心思细看了。吴平伸手拿过信笺,嘴里嚷嚷道:“我来看看,覃老师信里都说了些什么。”王翔双手撑在旁边的凉席上,就那样坐着,陷入了沉思。
“我这是逃避吗?不是的,我不是逃避,家里要盖房子,怎么还会有钱读书。爸爸身体一直不好,也没有好好检查过,更何况,妈妈的病更不是三两天能够治好的,也许要很多年,也许是一辈子……我很无奈,我其实很想读书,可家里这么多事情,能够怪谁呢?我其实有那么一点恨自己的父母,为什么他们让我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里。我其实很苦闷,一点也不开心,可我能怎样做呢?”王翔静静地坐着,“高考么?参不参加又有什么关系呢?考得好又怎么样,有钱读吗?再说现在读了也不会分配工作,又有什么作用呢?”
吴平其实早已看完了信,只是他看王翔一动也不动,就边喝着水边看着王翔,不想打扰到他思考。看到王翔慢慢的抬起头来,吴平抖了抖手中的信,问道:“翔子,你怎么看?”
王翔笑道:“什么怎么看啊?”
吴平此刻却没有半点笑容,很严肃地说道:“你不打算参加高考了?为什么不去试一试?”
王翔也不笑了,缓缓说道:“参加有意义吗?试了又怎样,没有钱读,很有意义吗?”吴平插口道,“很有意义。”王翔噎了一下,“哦?很有意义?那试问意义何在?家里还借了这么多钱,你叫我拿什么去考?考了拿什么去读?”
“你这是借口,翔子,你不过是在逃避罢了。是不是非要我说出来,你才会真正的去想这个问题呢?考一下又怎么了?又不会死人。什么借钱,什么盖房子,都是借口,借口,你知道吗?”吴平几乎是吼出最后几句话。似乎是注意到了自己的语气,吴平稍微平静了下,才接着说,“你爸妈每月都有工资拿,钱是迟早可以还清的。翔子,你不像我,父母都没有固定的工作,仅仅靠着摆摆小摊,你知道吗?事实上我们过得比你还要辛苦。”似乎触及到了自己的某些伤处,吴平没有再说下去。
王翔心想,又来了,为什么所有的人都觉得自己过的很辛苦呢?他很想大吼一声,告诉所有人他活的很痛苦,有什么比精神的痛苦还要痛苦的呢?他宁愿家里和睦相处,父母无病无灾,没有钱又怎么?一家人总能够在一起奋斗,总好过三个人各自为战吧。这都他吗的什么世界啊?王翔很想这样吼出来,可他没有,多年的家庭磨难让他能够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
王翔尽量用平静地语气和吴平说道:“小平子,我知道你很苦闷,小学的时候起你就一直很努力,所以到后来你高一辍学的时候,我当时真有点不敢相信。可我家里的情况,你也看到了。你说说看,我考不考究竟有多大区别?”
吴平忽然笑了,笑的很奇怪,他轻轻地说:“翔子,其实你考不考跟我实在是半点关系都没有。” 王翔奇怪的问:“你什么意思啊小平子?干什么这么说?”
“什么意思?简单点说就是,关、我、屁、事!”吴平一字一顿地说了出来,末了还加上一句,“其实我本还想骂你一句的,可想想又算了,因为我准备回去了,今天要去找胖叔拿工钱去。”
“等等,”王翔叫住转身欲走的吴平,“你骂都骂了,还要走?别走啊,我们……”
“看看你这个样子,”吴平语音冷酷地打断王翔的话,“我真奇怪怎么交了你这个朋友,我在骂你,骂你啊!懂不懂?你就半点脾气也没有吗?你每天就这样子昏昏噩噩的,没有半点生气,给自己找着这样那样的理由,有用吗?你自己说你值不值得我这样大老远的送信给你,值不值得我们认识一场?”
王翔脸色苍白,吴平说的每句话都直中他的要害,心脏仿佛一个不受保护的剥了壳的鸡蛋,偏偏又被几把锋利的刀刃划过。他颤抖着,想大声反驳,想告诉他不是他所想象的那样,可嘴唇张了张,居然说不出半句话来。
“看看,被我骂成这样,一句话都不说,哑巴了吧?”吴平恶狠狠地说着,转身就走。
“吴平,”王翔声音略微地低了低,“你知道的,我从不对好朋友生气。我只有你们两个好朋友。”
吴平身体一顿,站住不动,却仍是没有转过头来,知道王翔还有下文。
果然,王翔接着说道:“你和叶军是我最好的朋友,当然知道我这个人最怕什么。也罢,不管你是激将也好,生气也好,我都认了,可我告诉你,这还不够,我知道你想激励我,对不对?”
吴平听到“你和叶军是我最好的朋友”时,心里一颤,默默地念着:翔子,不要怪我,要怪只怪你脾气太臭了。嘴里却冷酷的道:“哦?不会生气吗?那么这样够不够?”
“懦夫!”吴平轻轻地吐出了两个字,却犹如一个炸雷般响在王翔的耳边。
“你……”王翔抬起头来,吴平已经走出门去。王翔抬步就跑,终于在门口喊住了这个曾经的好友。
“小平子,你给我站住。有种你再骂一次!”
吴平嘴角带着一丝讥笑,转过头来,“懦夫,懦夫,我骂了又怎么样?”
王翔沉着声音道:“如果你不是叫吴平,我一定会揍得你趴在地上。你知道,你打不过我的。”
吴平心里一悸,知道他说的是真的。王翔虽然身体瘦弱,但打起架来状若疯狂,小时候没有必要,大伙总是不去惹他。
“哼,谁怕谁?不服气是吧?”吴平忽地提高了声音,“我给你个机会,今天晚上,‘浪漫之都’,七点开始,等你一个小时,不是懦夫和孬种就来吧。”
说完这些,吴平抬步就走。王翔再没有说话,只听见吴平远远地还飘来了一句,“告诉你,过时不侯的……”
吴平口中的“浪漫之都”,是一个酒吧。
酒吧就在沿江大道,并不大,但地方却很好。有风的夜晚,吹着河风慢慢踱到那里,然后叫上一杯干红,坐在吧台旁边高高的椅子上,自斟自饮,的确是一副很好的画卷。。。
只不过在这样一个小县城里,酒吧这个消费群体所占的比重实在是太少了,毕竟消费水平摆在这里。所以严格的来说,它并不能算是一个纯粹的酒吧,因为酒吧的老板还顺便经营小吃和果品。
酒吧这种消费场所在一九九九年的中国内陆,还是个刚刚兴起的东西,当初这个名字叫“浪漫之都”的酒吧刚开业的时候,红火了好一阵子,王翔自然知道它在什么地方。
浪漫之都,的确是一个好名字。今天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呢?王翔边走边想。
夏天的白昼很长,已经七点过了,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只不过酒吧的灯早已经亮起来了。幽蓝的广告灯箱上面写着“浪漫之都”四个很华美的字,镭射灯变幻着色彩,远远看去犹如七彩的水晶般散发着光泽。仿欧式的木门虚掩着,看着那有着厚重质感的橡木把手,王翔自言自语的说着:“很不错啊,不过名字是不是搞错了,我看应该叫‘水晶吧’的才好。”念头只是一闪而过,但等到王翔两年之后回来时,才发现沿江真的有了一家名为“水晶吧”的咖啡厅,让他直发出了好多声感叹。
此刻里面的一张桌子上,正坐着两个年轻人。一个身型比较瘦弱,穿着件无袖T恤,露出两个胳膊在外面。从胳膊上不成比例的肌肉和手上粗厚的老茧可以知道,这双手的主人并不是一个养尊处优的人。
“叶军,你说翔子会来吗?”从声音里听得出说话的人很着急,不用问,这个人自然是吴平了。
对面的叶军不慌不忙,“会。翔子的性格咱们还不清楚吗?死不悔改的臭脾气,哈哈,别太担心了。”叶军穿着短袖衬衣,左手轻松地在桌面上敲着,右手端着一杯啤酒,看也没看吴平一眼,只是在凝视着不断翻涌出的气泡。
他这种态度,让吴平感到更加不能心安。其实白天的事是他们两个一手策划好久了的,看着王翔犹如古代的隐士一般,无欲无求,平平淡淡,好象已没有了任何人生乐趣似的,他们打心眼里难受。直到今天才好不容易找到这个机会完成它——如此刻薄狠毒的话,如果没有多次练习,对着自己最好的朋友,吴平是怎么也说不出来的。这个计划激怒王翔只是其中比较重要的一步,而最关键的,则是现在,如何让三人和好如初,如何让王翔持续的感受白天的那一番话。
酒吧里正放着钢琴曲——《致爱丽丝》,丁冬丁冬悠扬的曲调飘绕在这个小小的酒吧里,让人心神宁静不已。即使吴平这样心里焦急不已的人,仿佛都稍稍地平静下来,至少表面上如此。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他们很聪明,也很率真,有远的抱负,也有不凡的才气,甚至于有时候,他们还很执着。可惜的是,他们的这些才干和个性往往随着时间而消磨在了生活的缝隙中——即使他们摔跤了,鼻青脸肿;即使摔得很严重,有一道道的伤口,他们仍然不愿意去面对,他们可以忍受住面目全非的自己,也可以忍受那一道道伤。 ————于是就有人想到了一种东西,这种东西可以让他们这类人觉醒,甚至是奋进,这种东西随处可以见到,随处可以买到。
————这种东西有个化学名称,叫做“氯化钠”,俗话我们称做——“盐”。
是的,在这个世界上,如果有比伤口更痛的事情,那无疑就是在伤口上再抹上一把盐了。一旦深深地刺痛了他们内心的伤口,那他们爆发出的能量是巨大的,巨大到连他们自己都不相信的地步。
不知道应该算幸运还是不幸,王翔恰恰就是这类人中的一个。究竟他会不会因为好朋友撒的这把盐而有所变化呢?
前人早说过一句很精辟的话:“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消亡。”
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生命的意义就在于我们不经意间创造出的一个又一个奇迹,这把令王翔疼痛无比的“盐”,是否会是王翔生命轨迹中的一个奇迹呢?
王翔仍然在朝着“浪漫之都”进发,他不知道。叶军也不知道,甚至亲手撒这把“盐”上去的吴平也不知道。
“咕咚”,吴平一仰脖子,平底的玻璃杯又空空如也,“砰”地一声被重重的放在桌上。这已经是第三杯了。
叶军张大了嘴,酒吧里的玻璃杯都是“粗犷型”的,三杯啤酒就接近两瓶了。“小平子,你行啊你,平常还真看不出来你这么能喝。”叶军说完又拍了拍吴平,“喂,没事吧?别喝醉了,等会得扶着你回去。”
吴平仿佛没听见一般,只是又转头看了看墙上的壁钟,已经七点四十了。吴平心里揪得紧紧的,怎么还不来?王翔,难道你真的生气了吗?我已经闯到了你的底线了吗?当年那个恶狠狠的说着“绝对不要试图闯到我愤怒的底线”这句话的你,真的不要我们之间的友情了吗?
“吱哑”,仿古的木门被人很随意的推开了,吴平心里一喜,急忙转头看去,可惜马上就失望了。原来进来的是个女孩子,后面还跟着一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男子,见不是王翔,吴平毫无兴趣地回过头来,只死死的盯着墙上的钟,看着分针和秒针飞快地划着圈。
倒是叶军留神打量了一下刚刚进来的两个人。那个男的看上去很年轻,最多也就二十岁出头,个子比较矮,一米六五的样子。穿着甚是得体,这么热的天气,仍然穿着皮鞋长裤,上面倒是穿的短袖衬衣,但看衬衣笔挺的样子,恐怕再打上领带就马上可以列席重要会议了。眼睛不算小,加上浓密的眉毛,显得十分有神。看那个女孩子和他的神态甚是亲密,恐怕是他的女朋友。女孩子身材很苗条,穿着一件黄色的T恤,非常的显眼。只是此刻她仿佛在和那个男的说着什么有趣的事,挽着他的胳膊雀跃个不停,所以也不太看得清楚到底长什么样子。
他们进门之后,径直朝着吧台走去,一看就知道是这里的常客。
“柏哥,你过来了,今天怎么来的这么晚,还以为你不来了呢。”吧台里面的一个男孩子笑着招呼他们,说完眼睛还有意无意地瞟了瞟他旁边的女孩子。
“个死西瓜,乱看什么?别胡思乱想,这是我妹妹,来我这里拿点东西,你还不快去干活去,靠。”那个叫“柏哥”的见“西瓜”如此地肆无忌惮胡乱“扫描”着,不由训斥道。只是傻子也听得出语言中没有半点责怪的意思。
“Yes sir,马上开始工作”西瓜估计是某段时间香港警匪片看多了,张口来了句经典。
“恩,你去后面看看南瓜粥好了没有,如果好了就盛一碗来,我妹妹最喜欢喝了。”柏哥如此吩咐着,看情形似乎不像是顾客而是这里的管事的。
叶军看到这里,也回过了头,不管那个女孩子叽叽喳喳的还在说着什么,不经意的看了看壁钟,已经七点五十了,还有十分钟八点正,也就是说,他们两个已经坐在这里快一个小时了。
叶军看了看吴平,只见他紧紧地盯着壁钟,两只手紧紧的握着酒杯。尽管常识告诉他酒杯绝对不会破,可叶军仍是担心厚实的酒杯被这个家伙一双手挤破了,所以又拍了拍吴平的手,示意他稍微放松一点。吴平眉头紧皱,火气十足地大声道:“拍什么拍?拍了半天还没拍够么?”
叶军一噎,愣了几秒钟,忽地失笑道:“我的确拍够了,再也不想拍了。那你呢?盯着壁钟看到现在,看够了没?”
吴平看着笑意盎然的叶军,没有半点好笑的意思,严肃地说:“如果他今天不来,我就亲自到他家去找他,一定要把事情解决了。”
叶军不慌不忙地给他倒上一杯啤酒,又给自己满上,喝了一小口,道:“不要着急,或许他有事情要晚点来也说不定。我们多等一会儿就是了。”
吴平再次望了望壁钟,已经是七点五十五了。他低下头来看了看手中的啤酒,黄色的液体在橘红色灯光的照射下折射出深红的质感,一个一个的气泡不时地冒出一个在表面。
“咕咚”,吴平一仰脖子,又是一口喝下了这杯扎啤,杯子又被重重地“砰”地一声放了下来。再看了看飞快走着的壁钟,仿佛下定了决心般说道:“不!我只等五分钟,八点准时走人!”
叶军看着一饮而尽的吴平粗着脖子,张了张嘴,却没有说话,只是举起酒杯喝了一大口。
门再次被推开,终于出现了一个他们熟悉的身影,王翔到了。刚好此时旋律放完,出现了一个极为短暂的静寂,因此王翔的脚步声让所有人都抬起头来。
可能是由于第一次进到这种场所,也可能是很少这样被众人所“瞩目”,王翔刚一进来便感受到了整个酒吧静悄悄地,脚步因此有些迟疑。好在已经可以看到叶军和吴平他们两个了,步伐便又坚定起来,直直地朝着他们走去。
吴平看着走过来的好朋友,心里不争气的蹦了两下,本觉得有很多话说的突然又什么也说不出来。艰难地张开嘴巴,只问了一句废话。 “来了?”
“来了。”
这便是两个人的开场白。
接着王翔便开始盯着吴平看,不眨眼的看着他。由于一个站着一个坐在椅子上,因此让人觉得坐着的那个理亏似的,站立着的占了绝对优势。只不过吴平也是定定的看着王翔,毫不示弱,哪里有半点理亏的样子。
酒吧里的其他人开始做起自己的事情来,聊天的继续海侃,喝酒的继续碰杯,没有人注意两人间的对望。
王翔一动不动地看着他,看着这个在白天骂得自己体无完肤的人。而吴平不甘示弱地一样也纹丝不动,紧紧盯着这个在白天被自己骂得体无完肤的人。
叶军很头大的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毫不怀疑如果任由他们这样望着,两个家伙很有可能就这样对望一夜。可他也知道,他的这两个朋友都属于那种心思很重的人,所以就连劝都不晓得如何开口。看着身旁的椅子,顿时觉得有了主意。他把椅子故意重重地挪了挪,让他们两个都可以听见,然后才说道:“来来,先坐,翔子你怎么……”
“他不用。”
“我不用。”
两人像是准备好了一般,同时打断了他的话说道。不过一个是说的“我”,一个是说的“他”。即使说这句话的时候,两个人的眼睛也没有移动半分,丝毫没有甩叶军的打算。
“咳咳,那我还真是自做多啊,哈哈,我自己先喝点酒。。。天气可真热啊。”叶军干咳着,举起了酒杯,强压着想上去揍人的冲动,狠狠地灌了一大口啤酒,“咕咚”一声咽了下去。
“咕咚”,叶军一口喝掉酒杯里剩下的酒,看看已被喝光的装扎啤的酒皿,望着吧台喊道:“再拿点酒过来。”回过头来看看仍在对望着的两个人,心里只觉得十分不爽,又喊了一句,“多拿点过来,快点。”
没有人看他们,所有的人都在做自己的事情,除了在吧台的一个服务生和那个刚刚进来的女孩子。服务生走过来收走了他们桌上的空酒皿,回到吧台取了一个更大的装着满满啤酒的酒皿,准备送过去。那个女孩子似乎想到了什么,伸手接过了那个酒皿,笑道:“让我来吧。”服务生见她主动接了过去,又是柏哥的妹妹,就乐得轻松地由她端着走了过去。
叶军听到轻微地放置酒皿声而抬起头的时候,首先看到的是一双女孩子的手,洁白圆润,手指纤长,只是左手似乎没有留指甲,右手的指甲却很显然地精心护理过,他下意识地先转头看了看王翔的手,才又抬头看看端酒来的到底是谁。
原来是刚刚进来的那个柏哥的妹妹,等看到女孩子黄色的T恤时,叶军已经知道了对方的身份。视线继续移到女孩子的脸上,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她的琼鼻,非常有个性的翘着,眼睛正望着他们桌子上的空酒杯,似乎在数到底喝了多少杯了。睫毛很长,眨眼的瞬间仿佛放着慢动作,嘴巴微微露着笑意,露出几颗洁白的牙齿,甚至舌头也偷偷地吐出来一下。
叶军笑了,看着面前的女孩,给她下了个美女的定义。尽管她并没有多漂亮,可就是能给人一种舒服的感觉,似乎还很可爱。不知是谁说的这样一句——“女孩不因美丽而可爱,但却因可爱而美丽。”叶军一直很信奉这句话。直接的后果就是对着这样一位美女说了声:“谢谢。”
许多年以后,叶军很是后悔在那一天说过的唯一一个谢谢。
就是这句话,让一个女孩子魂牵梦绕。如果时光能够倒退,叶军绝不会说那声“谢谢”,即使说了,也绝不会让她坐下来。可历史没有如果,所以叶军仍是要说那一句“谢谢”,该发生的仍然发生了。
“不用,”女孩子笑了笑,好奇地看着那边一坐一站对望着的两个人,问道:“他们在干嘛?”
叶军很有风度地拉开椅子,“请坐”。
看着女孩坐到了椅子上,才说:“不用管他们。再看看吧。”第一句是对女孩说的,第二句却是隐隐表明自己也拿不准。
女孩是这个酒吧里面除了他们三个之外唯一一个看到他们进来之后全部过程的人,所以此刻颇有兴趣地看着王翔和吴平两人,美目里面露出好奇。
王翔嘴动了。不,准确的说,是嘴角动了,慢慢地咧开,眼里充满了笑意。“我来了,因为我相信你有你的理由。”
吴平严肃的脸也在同一时间溶解,嘴角带着浅浅地笑:“你没有生气,你只是在耍我们两个。”说完又转头对着叶军说道:“叶军,咱俩都被他耍了,这小子早就没事了,偏偏等到现在才来,害我们在这里白等了将近一个小时,你说,该怎么办?”
叶军似乎早就知道是这个结果,悠闲地喝了一口,又说了一句跟他现在的样子很不符合的话,“我刚刚其实很想狠狠地揍你们一顿,因为开始我差点急死。他吗的。”说了句粗口,忽然意识到身旁还有位女士,忙用歉意地眼神望了下女孩子,才又转过头来。
这时另外两人才发觉叶军旁边坐着一个女孩子,于是四道目光径直望了过去,在女孩身上四处游移。女孩感应到了这四道肆无忌惮地目光,脸上微微一红,心里有些害羞,或许更多的是被注目的喜悦吧。抬起头来刚要说话,却发觉王翔已经转头找椅子来坐了,而吴平则伸手开始倒酒,心里不由得有些奇怪。
女人就是这个样子,你盯着她看吧,她会觉得害羞,觉得你没礼貌;如果你不看她,那她会觉得很愤怒,觉得你没眼光。所以古龙大师曾经在小说里面说过一句话:“永远不要跟女人讲道理。”——实在是至理名言。 女孩子所以奇怪,只是因为她走到哪里都可以吸引人家的目光,而现在两个人只不过短短一瞥就忙着各自的事情,有些不同寻常罢了。
其实这只是因为她暂时还不了解这三个人,不知道他们是怎样一种人。吴平是很有自知之明的,虽然喜欢看美女,可真让自己找个美女做朋友,那就绝不会干了,也许以后可以,但绝不是现在;王翔则根本是因为心里事情太多,再加上没有开窍,所以再美丽的女子站到自己面前,也和平常女子没什么两样。
“来来来,先喝酒,好不容易到这种地方奢侈一回,反正今天刚发工资,来,干杯。”吴平第一个端起了酒杯,笑容满面地说着。
“好,翔子,把杯子拿起来,男子汉不喝酒怎么行?”叶军在王翔面前倒了满满一杯酒,然后举起了自己的杯子。
王翔平时的确不怎么喝酒,但人在某些场合总是有些身不由己,比如现在,哥儿几个都端着杯子呢,自己能不端起来吗?
“那话是怎么说来着?”吴平歪着头想了想,“对了,‘感情浅,舔一舔;感情深,一口焖。’来来,咱一口喝干了,毕竟这是咱们三人第一次在一起喝酒,哈哈,想想都觉得痛快,翔子,先别说话,干了再说。”吴平说完自己先做了表率,一仰脖子,偌大的一杯酒被他一饮而尽。
叶军自然也没什么意见,再说就他出来工作的时间长,喝上几杯啤酒不过是小菜一碟,眉头都没皱地一口气喝干了。
王翔苦笑了一下,喃喃道:“喝酒吗?这些家伙。”声音很小,不过坐在他左边的恰巧是那个女孩子,很明显地能够听到这句自言自语,王翔并没有注意这些,反而稍微大了点声音,说道:“好,既然已经坐在这里了,今夜便来个不醉不归,人说一醉解千愁,我倒要来试试。”说完也是一仰头,“咕咚咕咚”地把整杯啤酒喝了下去,只是可能喝得急了一点,稍微有些咳嗽,脸色也有点红了。
叶军一见不由说道:“翔子,你没事吧,不要勉强自己。能喝多少是多少,别听吴平这家伙瞎捣鼓。”说完还轻轻拂了拂王翔的后背。
“咳咳,我没事,”王翔深吸了一口气,脸色逐渐恢复了正常,开口道:“只是不小心呛到了,又不是小孩子了。”说完还主动给三个人的杯子里满上,待到回到座位时,突然发现还有个空杯子,一抬头,发现女孩子仍然坐在那里,以为她是叶军的同事什么的,便笑道:“抱歉,差点把你忘了。喝酒吗?”说完马上又接着说道:“哦,我忘了女孩子是喝果汁的,怎么会喝酒呢?”
不想女孩子倒是很干脆,伸手举起了杯子,“倒吧,我能喝两杯。”王翔一愣,随即转头看了看叶军,见叶军也没什么特别的表示,就倒了八分满。
这次是王翔先举起了杯,“叶子,小平子,我就为我迟到自罚一杯吧,先干为敬。”又是一口气喝完了一杯。喝完之后马上又给自己满上,“现在是第三杯,我们一起干了这杯,算是对我们没有过成人节的补偿吧。”
吴平呆呆得看着现在牛气冲天的王翔,轻轻地碰了碰叶军,小声道:“叶军,翔子他没事吧。好象受了什么刺激。”叶军闻言没好气地一瞪吴平,“刺激?白天你刺激得还不够吗?”只是心里也有些拿不准,张口道:“翔子,你没什么事吧?是不是受了刺激?”
“刺激?”王翔似乎有些飘飘然,“不,没有,绝对没有。来,不说了,我先干了。”一口气喝完这杯酒,身体不由自主地坐了下来。说实话,连着一杯一杯地喝,就算是喝水都有些受不了,何况他们喝的并不是水。
吴平本来没什么酒量,刚刚连着灌了几大杯,他的状态用现在的话说,叫做“有了点感觉”。这人一有感觉,话便多起来了。“翔子,你知道吗?说实话,刚开始你没来之前,我很矛盾。”吴平歪坐在椅子上,端着酒杯说道。
王翔似笑非笑地望着他,“哦?很矛盾?那说说看,是怎么个矛盾法。”听吴平这么一说,不光叶军,就连身边的女孩子也感到好奇,静静地不再说话。
吴平丝毫不受目光的影响,缓缓说道:“翔子,说老实话,我们几个这些年来,相处的日子一年比一年少,但感情却一年比一年浓。我说得对不对?”这句很矛盾的话让另外两人很是赞同,连连点头。吴平见状,接着说,“可我刚刚却害怕你来了之后要和我翻脸,我就你们两个朋友,我实在是不想失去你们之中的任何一个。”
王翔看着吴平认真的样子,不由笑了笑,道:“我这不是来了吗,不仅来了,甚至还混了一顿酒喝。”旁边听的女孩子也微微露出了丝笑容。
“不,我并不高兴。我矛盾就矛盾在这里,你这个样子明显是不再想白天的事了,也就是说,你又逃避了刚才的事情。”吴平话刚说完,王翔的笑容就凝固在了脸上,眼神里有了一丝别样的光彩。
“可是,”吴平声音一扬,“以后我再也不会做这种事情了,知道为什么吗?”吴平严肃地脸上终于有了点笑意。
叶军不愿意冷场,非常配合地问道:“为什么啊?”
“因为,”吴平端起酒杯,缓缓地道:“我宁愿要个安于现状的王翔,也不愿意他悲愤的离我们而去。”
“因为,”吴平喝了一口酒,接着道:“我宁愿要个平凡的王翔,也不要陌生的王翔。”
“因为,”吴平再喝了一口,“当初我曾说过,要陪着翔子一起悲伤和快乐。我们三个人,永远是一个整体。”
说完这句话,吴平把剩下的酒一饮而尽,仔细看的话,眼睛里似乎有一层水气。
王翔没有动,也没有说话。是啊,能够拥有这样的朋友,还有什么话好说呢?什么话都是多余的。
叶军同样被吴平的话调起了情绪,不过到底年纪大了他们两岁,张口道:“行了行了,别搞得这样伤感的样子,刚才不还好好的吗?哈哈。”
见两人都没说话,于是就要给他们倒酒。抬头一看酒皿里又空空如也了,于是对旁边的女孩子说道:“能再给我们拿点酒来吗?”女孩子吐了吐舌头,道:“还喝呀?”随即想到了什么似的,道:“不如咱们喝红酒吧,老喝啤酒喝来喝去的,好无聊的。”
叶军失笑道:“你倒很会推销酒水啊,不过提议很好。”上下看了女孩子一眼,道:“行,提议被采纳了。” 女孩子雀跃道:“好呀好呀,我给你们拿去。”大概她是言情小说看多了,总觉得在酒吧里面喝红酒比较浪漫吧,实际上这个小县城里,真正懂得喝酒才不会到这里来。叶军看着女孩子向吧台走去,这样想着。
“倩倩,干嘛呢你?”从后面房间里刚刚出来的柏哥见女孩子正拿着一大瓶红酒,奇怪的问道。女孩子见他出来了,兴奋地把他拉在墙边,叽叽喳喳地讲着什么,那个柏哥带着笑意,一边听一边点头,眼睛不时地朝王翔这边望过来。
叶军等了半天也没见酒来,抬起头来一看,只见本应该送酒来的“伙计”正拉着一个家伙的袖子在兴奋的说着话,不由得苦笑了一下。
如果是个男伙计,恐怕早就喊上了,可偏偏是个女的,还是个美女,于是叶军只好大度的移开自己的注意力,朝着那个柏哥手上看去。只见柏哥进去没一会,出来时手上居然多了把吉他,而且看起来好象很不错的样子。
叶军嘴角露出了笑容,吉他?已经很久没有听别人弹过了,或许,今天真的会大醉一场呢,他想。
“和我哥说了一会话,咯,红酒来了。嘻。”女孩子终于来了,还放了一大瓶红酒在桌子上。叶军拍了拍王翔和吴平两人,“别发愣了,红酒来了,咱们来换个品种,哈哈。”
另外两个这时才清醒过来的样子,见不知什么时候桌子上又多了一瓶红酒和四个高脚酒杯,吴平说道:“不会吧,喝红酒?”
女孩子见吴平这个语气,不由笑道:“放心,不是很贵的,我已经跟我哥说了,给你们打七折,这下放心了吧。”
吴平摇头道:“不,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我听说混着喝酒容易醉,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还是王翔最放得开,笑道:“醉了又怎么?十九年来第一次醉,有何不可?哈哈。”又对女孩子道:“那谢谢你了,又给吴平节省了不少银子。”
叶军插口道:“对了,刚刚听你哥叫你倩倩,名字挺不错啊。你姓什么呢?”担心女孩子不说,又补充了一句:“呵呵,如果不方便说就算了。”
王翔这时才搞清楚原来他们几个互相也不认识,不由张大了嘴,望着这个叫“倩倩”的女孩子。
“没什么不方便的。”女孩子嘴里说着,脸却仍是红了一红。“我叫康倩,健康的康,”王翔嘴里跟着道:“倩丽的倩。”嘴角带着笑意,跟着鼓掌道:“好名字,好名字。”
康倩没有说话,倒是吴平反应过来,攻击道:“好哇,翔子又在做君子了。”此话一说,四人均知道是什么意思,相对一笑,初次见面的尴尬不翼而飞,气氛融洽了不少。
“先把酒倒上吧,老这样坐着多没劲啊。”叶军扭开了红酒的瓶盖,给每个人都倒上了一点,自然不能和刚刚那样倒上一满杯了,酒换了,喝法自然也不一样。
“我提议,为了我们的初次相识,一起喝一口如何?”叶军坐直了身子,望向康倩道。
吴平也说道:“对,这一口一喝,以后就是朋友了。”
康倩笑意盎然的举起酒杯,望向他们,说道:“好啊,今天很巧合才认识你们,以后就是朋友了。”说完手扬起一点,嘴唇稍微在酒杯上一抿,喝了一小口,眉头微皱的喝了下去,似乎是喝第一口很难适应似的,飞快地吐了吐丁香小舌。
如此娇憨可爱的神情让另外三人觉得特别搞笑,王翔笑着喝了一口,最后说道:“相逢即是有缘。”
康倩望了望这个男孩,心里念着:相逢即是有缘,说话很有趣的一个人呢。
“说实话,我是第一次来酒吧这种场所,觉得很好玩啊,你们呢?”吴平用手玩弄着高脚杯,漫不经心地说道。
“我也是啊,我第一次来的。”王翔也说着,还指了叶军一下,“就这小子,恐怕经常来吧。谁叫他赚钱的时间最长呢。哈哈。”
“谁说的哦?”叶军赶忙申辩道:“我也只是来过几次而已,平常哪里有钱和时间泡在这里啊?你们以为进来不要钱的啊?”
康倩没想到王翔他们居然是第一次到酒吧里面来,嘴巴自然地说着:“不是骗我的吧?我都来过好几回了。”随即意识到了自己的口气,“对不起,我只是随便说说而已,嘻。”
“没事,很奇怪是吧,怎么现在还有我们这样的‘五好青年’。”吴平缓缓说道,仿佛触及到了什么,不再说话,只是端起酒杯喝了一口。
“我之所以不来,是因为家里很穷。”王翔见吴平没说出来,便张口说道,也不看吴平望过来的眼神,接着说:“有些事情,不是我们自己造成的,但却要由我们来承担。穷便穷了,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吴平搞不清楚最后一句话是否是对他说的,因此没有说话,康倩夸张地道:“你说话好深奥哦。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王翔一想也对,光问了人家名字,还没告诉对方自己的名字呢。就替他们做了个介绍。“咯,这个体型彪悍的,就叫叶军,今年快满21了;我旁边这位鬼头鬼脑的,叫做吴平,比我稍稍要大一点点,马上就满19了;我自己嘛,我叫王翔,今年高三刚毕业。”说到高三毕业,语气顿了一顿。
康倩倒没有注意到这个,她笑道:“好啊,原来都比我大,我今年16岁了,嘻。”
叶军看着笑意盈盈地康倩,忽地发出感叹,“唉,我都觉得自己好老了。”王翔等人均觉头大,又不知道说什么,倒是康倩反应过来,“哪里有哦,叶军你才有成熟感啊,哪里像他们两个,让人觉得靠不住。”说完也不看吴平故做气愤的神色。
叶军拿起酒杯,呵呵笑道:“行,尽管明知道你是在哄我,可我仍然很高兴呢,哈哈。为了这句话,我干了。”说完一口便喝完了剩下的红酒。王翔微微一笑,也道:“说得好,吴平,来,咱们干。”端起酒一饮而尽。 康倩看着他们三个一口喝掉了小半杯红酒,担心的道:“你们会不会喝酒啊?不要真的醉了,很难受的。”
叶军头有点晕晕的了,他自己最清楚自己的状况,已经到了报警状态了,如果就这样坐着,一会就好,如果再继续喝下去,不出三杯,肯定“挂”掉。另外两人就更不济了,吴平大着舌头说:“切,小妮子,不是我说你,你实在是太没眼光了,看看我们,天生喝酒的料啊。”
他们几个中间就属他喝得最多了,因此也就他最来状况。反倒是王翔基本正常,很清醒的样子,对着康倩说,“康倩,麻烦你给我们拿几杯凉开水来,我看他们都要喝点水清醒一下了,”
叶军看着康倩再次起身拿水,嘴里说着,“王翔,好久没听你弹吉他了,今天给咱们露一手?怎么样啊 ?”若是在平时,王翔肯定想都不想就拒绝了,可现在正愁着没事做呢,闻言道:“好啊!可哪里有吉他呢?难道现在去商店买吗?应该关门了吧。”他抬头看了看墙上的壁钟,已经马上就要九点了,心道时间过的可真快。
“哈哈,这还不容易吗?你看,”叶军用眼睛望望墙角的沙发,王翔顺着他的眼光看过去,这才注意到上面放着一把木吉他,用透气薄膜封着,感觉是一把好琴。
“也不知道是谁的,一看就知道很贵的。是我的话我也不会轻易借。”王翔看了看说道。
叶军没有反驳,在这方面王翔绝对是权威,他说很贵,那就是很贵。“呵呵,不会的,这把吉他是一个熟人的。一定会借给你用”叶军笑嘻嘻地说。
“哦?谁?我想不起来有这么一个熟人啊。我的熟人就你们几个,哪里还有什么其他的熟人。”王翔露出了奇怪的神色。
叶军哈哈大笑,用嘴巴一示意,“咯,就是那位咯。好象是她哥的吧,不过我看她的手就知道她也会弹的。她和你一样,左手没有指甲,右手却留着漂亮的指甲,哈哈,怎么样,我观察得挺仔细吧。”
王翔吃惊地看着他,看得叶军低下头来,“怎么?我衣服上有东西吗?这样看着我。”
“哪里,我只是奇怪叶子你什么时候这么细心了,不是孤单到了需要找个女朋友的程度了吧。”王翔戏谑着说。
没想叶军完全没有理会他的话,只是神秘的一笑:“看着吧,翔子。”说完起身朝着康倩走去。
康倩看着叶军摇摇晃晃地走了过来,问道:“你怎么过来了叶军?”
叶军张口就问:“你吉他弹得怎么样?”
“一般,才学不久呢,呵呵。只能说会一点吧……”康倩说了两句马上就觉得不对,连忙问道:“咦~你怎么知道的啊?我可没记得我告诉过你。”
“看手啊,看你的手不就明白了。哈哈。”叶军得意的说道。看着康倩恍然大悟的样子,又神秘的说道:“想不想找个名师?”
康倩啼笑皆非,“名师?不会说你吧?”
“我?不不不,我只会听,不会弹啊。我说的是另有其人。”叶军说着用手指了指王翔,道:“这家伙才是个真正的高手,我看过许多比赛,比他弹的差远拉。”
康倩兴奋地说道:“真的假的啊?没骗我吧?”
叶军皱眉道:“你怎么总喜欢说这句。是不是骗你,试一下不就知道了?”
康倩略带着歉意地说道:“抱歉啊,叶军,”然后又急速地说:“怎么试?”忽然轻轻一拍自己的小脸蛋,嗔道:“我真笨啊,忘了这里有把吉他。”随即又想起了什么似的,“这把吉他很名贵的,我跟我哥要了好久才借给我用,可别弄坏了。”
“怎么会,你去把音乐停了,我给其他的人说一下。”叶军摆了摆手,说道。康倩一转身关掉了音响,顿时只有了嗡嗡地谈话声,随即谈话也停了下来,因为叶军喊开了:“各位朋友,打扰大家一下,现在有个朋友现场给大家来几首真人吉他弹唱,希望大家给个面子,我敢担保大家绝对会难以忘掉今天这样一个特别的日子,也敢担保大家将会听到几首最投入的乐曲。”
底下只有两个桌子有人,有一张桌子上面的喊道:“搞什么搞?别是个光说不练的主吧。先听听吧,如果唱的不好,哥们是不是你请客?”
叶军稳稳地接口道:“那是当然的!”说完转身拿上吉他朝王翔走去。
“吉他来了翔子,”叶军把吉他递给王翔,见他仍然坐在椅子上,不由说道:“翔子,还坐着干嘛?露一手啊,否则这几桌都得我请了,”
王翔感觉叶军递过来的吉他入手沉重,挺有质感,他慢慢解开琴套,放在桌子上,右手不过轻轻一扫琴弦,失声道:“Taylor?”(注:Taylor,著名制琴公司,号称“整个森林里只有几株树的木材能被选作Taylor的原料”)不由细细的抚摩和打量着面板、指板等等,康倩眼睛一亮,道:“果然厉害啊,只一看就知道是哪个公司的,快给大家来上一首吧。”
没想到王翔却摇了摇头,康倩道:“你什么意思啊?是我说错了还是你不愿意弹啊?”
吴平此刻已经有了几分清醒,自以为是道:“是在说你呢,上面有公司标记,只要认识字的就知道是哪个公司产的啊,有什么厉害的。哈哈,真是……”
“不,”王翔截断他的话,“我只是可惜,为什么面板用如此上好木质的云杉,而指板却用如此低档的乌木,实在是浪费了一把好琴啊。”边说还边摇了摇头。
康倩张大了嘴巴,王翔的话和她哥哥说的一模一样,但紧接着王翔转过身时说的一番话让她彻底地明白了一件事,自己碰到了真正的高手,不是那些整天喊着家教的半罐子可比的。 “吧台那里的凳子不错,就在那里吧。”王翔瞄一眼吧台,朝前走去,眼睛却又回到了琴上,摇头叹气道:“面板用上好风干五十年的云杉,背板也是马马乎乎用的四十年风干玫瑰木,怎么偏偏指板只用十年风干的乌木啊,唉,浪费……”
康倩心中的震惊无以伦比,这番有着专家水准的话真的是出自这样一个十八九岁的男孩子口中?行,比我哥要厉害,她暗暗想到,同时也更加期待王翔接下来的演奏了。
她坐到了叶军身旁,嘴里道:“叶军,他学了几年了啊?你听过他弹琴?怎么样啊感觉?”
一连串的问题让叶军差点反应不过来,看了看已经逐渐露出期待目光的吴平一眼,叶军回过头来康倩说:“不知道几年,我也只听过两次,一次是在我十八岁生日那天,还有一次就是在吴平十八岁生日那天。在那之前我们谁也不知道他会弹吉他,这小子,藏了好多秘密连我们也不知道。”
康倩吐了吐舌头,问道:“那他那个时候用的什么琴呢?”
叶军想了想,很肯定的回答,“吉他是我去借的,很普通的那种,一百多块而已。”顿了一顿,又道:“看翔子如此慎重的样子,你这把吉他一定很贵咯?多少钱买的呀?”
康倩得意地笑了笑,“不是我的,是我哥一个好朋友的,他那个朋友家里特别有钱,又喜欢收藏乐器,千幸万苦才买到手的。我好不容易又撒娇又耍赖才要过来用上一个月,谁想还没用呢,倒被你朋友先用上了,哼。”随即又为刚刚自己说的“又撒娇又耍赖”感到有些害羞。
“给他用那是物尽其材,”叶军端起一杯酒,随即想到这句话有些语病,马上接着问道:“那这把吉他多少钱呢?”
康倩伸出了一个手指。
“一千块?”叶军惊讶的看着她的手,抿了一口酒。
“一万!而且有钱都不见得买得到呢。”康倩话没说完,叶军“噗”地一声把酒全喷在了地上,“什么?不是吧,一把吉他就要一万块钱?天,这都什么东西做的啊?琴弦是用黄金做的吗?”
叶军用纸巾擦了擦嘴,不可思议的看着王翔手中的吉他。心想是不是在吉他没出问题之前拿回来还给面前的这位美女,否则真是把自己卖了也赔不起啊。
“丁冬丁冬”王翔很随意地坐在一个高脚的椅子上,刚好在合适的位置上有一圈圆环可以放脚,于是王翔摆好架势,先检查了一下琴弦是否有松动,还好,名家出品,果然不一样,音色丰润,只不过随手拨过了几个泛音,延时很长。
王翔长叹一声,终于知道了书中所说的那类“一听就感动得想流泪”的琴弦是哪一种了,手上的绝对是属于此类的。不过是一把民谣的木吉他,居然能够让声音达到如此饱满很有穿透力的程度。
康倩在下面看着王翔不断的拨动着琴弦,心里居然有一丝自己也说不清的期待。“快开始呀,还调什么呢,真是的。”康倩心里刚这么想,仿佛是有人看透他心思般的,另一个桌子上的喊道。
正低着头忙活的王翔闻声抬头望向那个桌子,眼神变的无比专横,张口道:“我说好了便是好了。”说完环目四顾,当转到吴平这一边时,见康倩眼睛眨都不眨的望着他,微微的笑了一笑,便又低下头去。
康倩看着他微笑的神情,芳心有些迷乱,刚刚王翔无比专横的话给她留下了太深刻的印象。啊,还没开始弹呢,就这么厉害了,我终于碰到高人了,哈哈。正傻呵呵的想着,“丁冬丁冬”地琴声响起来了。
王翔一旦定好弦音,便再也不看吉他一眼,左手按着弦枕,右手灵动地拨着琴弦,闭上眼去感受琴弦的音域和宽度。随着琴声,他仿佛沉醉般陷入了深深地往事里面。
弹了一排轮指,左手也开始逐渐活动了起来,弹的是一个大家都能够哼出来的旋律。
康倩听着悦耳地琴声传来,尽管知道这只是在热身,可仍是止不住地闭上了眼睛,激动不已。单单一个热身的手法练习就如此令人激越,那正式的弹起来,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震撼呢?
琴声嘎然而止,王翔笑了,吉他握在手里,仿佛整个人都有了力量般,他望了望安静的酒吧,说道:“我弹什么呢?也罢,随心所欲吧,先给大家来一首世界名曲,呵呵。”
吉他再次响起,王翔开始唱了:“Hello darkness my old friend ,I’ve come to talk with you again.……”
原来是Simon&Garfunkel原唱的《The sound of silence》,我们一般叫它“静寂之声”,的确是很经典的一首歌曲,也是酒吧歌手和校园歌手最为酷爱演绎的乐章之一。
王翔闭着眼睛,任凭双手做着复杂的动作,音符行云流水般的一个接一个飘了出来,跑出了那个小小的发音孔,缓缓的散开在空中,康倩全身心地感受着这份宁静与和谐,弹吉他的怎么会不知道这首歌呢?只是她弹得很勉强,和眼前这个男孩子弹的相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王翔弹的是纯木吉他版,一段一段的音符伴随着他的歌声散发在酒吧这个并不算狭小的空间,即使是一个不懂音乐的人,也能够感受到一种宁静地安详气息。
这便是音乐,至高的音乐能够给人带来身临其境的感觉。
康倩沉浸在这种美好的感觉当中,浑不觉一首歌已经弹完了。直到王翔切掉最后一个音符,大家才意识到,一首歌完了,冷场了几秒,然后所有人自发地鼓起掌来,叶军和吴平也不例外。
特别是吴平这家伙,一副要哭了的样子,嘴里还嚷嚷道:“实在是太好听了,比他以前在我家里弹得还要好听多了,”叶军瞥了一眼就不再看他了,心想要是告诉你他手上的吉他一万块钱一把,还不吓死你。 有个桌子上的显然是刚刚才从乐曲中回味过来,喊道:“再来一个啊,再来一个。”这个呼声越来越高,连康倩和叶军也跟着起哄了,“再来一个啊,翔子。”这时周围的人才问到了他的名字,于是一起喊道:“翔子,再来一个。翔子,再来一个。”
王翔从没在这么多人面前弹奏过,所以此刻也有点受现场气氛的感染,他挥了挥手,马上呼声没有了。他笑了一笑,声音变的有点苦涩,说道:“我告诉各位朋友,其实今天我很不开心。”
王翔轻轻说道,周围已没了声音,“甚至,我很难受,一种说不出的难受,也许是因为家庭,也许是因为学业,也许是因为其他的原因。我感觉到理想离现实好远,甚至于~~~要跟理想说再见了。”
他顿了顿,长吸了一口气,然后缓缓道:“我给大家弹一首家驹的《再见理想》吧,如果你也曾经有过理想但它却离你而去,便和我一起对理想说声‘再见’吧。忘掉自己曾经的理想,”跟着便扫了一下琴弦。
大家还来不及为他最后几句话的消沉感到惊讶,“丁冬丁冬”的声音已再次想起。
这首歌和前面那首节奏完全不一样。只是简单的几个和弦,搭配在一起居然显得那样的苍凉。很有穿透力的扫弦,随着几个技巧性极强地轮指前奏,王翔以一个厚重的揉弦结束了歌的前奏。伴着沧桑的GM和弦,王翔开始唱了,“
独坐在路边街角,
冷风吹醒,
默默地伴着我的孤影。
只想将吉他紧抱,
诉出心声,
就在这刻想起往事。
…………
心中一股冲劲勇闯,
抛开那现实没有顾虑。
仿佛身边拥有一切,
看似与别人筑起隔膜。
…………
几许将烈酒斟满
那空杯中,
藉着那酒
洗去悲伤。
………………”
空中弥漫着一股悲凉的气氛,康倩痴痴地看着王翔不断地动着的双手,看着他的手指弹出一个又一个高难度的动作,听着他颓废的语调。真的好悲凉,你有很多伤心事吗?为什么要唱这么沧桑的歌?你有很悲伤的过去吗?是什么让你悲伤呢?她痴痴地听着,又痴痴地想着,眼睛里已是有了泪花。。。
叶军的眼角湿润了。他看着王翔此刻毫无保留的唱着,听着他唱的每个词。他的眼神不再有光泽,犹如一个将死之人那样空洞,神情恍惚,叶军知道他肯定沉浸在对过去的回忆中。
曾经他生日的时候,王翔也在他家里弹过吉他,一首家驹的《无尽空虚》,就在叶军生日的那一天,他哭了。本来不想哭的,可是听到王翔泪流满面的唱着“无~尽~空~虚~,似把刀锋静静穿过心窝~”时,他哭了,既是为自己而哭,更是为王翔而哭。
曾经叶军傻傻地问,“你弹吉他不看手吗?我看你神情好象很恍惚的样子。”王翔很严肃的告诉他:“真正的高手是不需要看任何东西的,只要自己的心,心里想什么,便弹什么,那样会达到最高的艺术境界。”
“那你为什么要弹给我听而不弹给吴平听?”
“因为他听不懂,他还太小。”王翔如是说。
叶军在受到触动的同时也感叹道:“翔子啊,不要忘了你比他还要小哩。”
“是吗?我从来不以年龄来区分一个人的大小,我只看思想。”
“翔子啊,你到底心里有什么苦呢?为什么不对我讲。”叶军喃喃地念着,缓缓地闭上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