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妈你是围墙内的人,我就当理解你把。
但我还是要说,这种生病开刀签字的事情拿来这里说事属于脱离本质谈真理。
假如哪一天社会进步到接受“婚姻是不道德”的观念,这个亲属签字才能开刀的条例也就不会存 ...
我的意思也是这样的体制是病态
德国不是把同居一定年限的恋人当婚内人对待来分财产吗? 原帖由 娃娃妈 于 2007-5-11 15:4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啊哈,大周末的又戗戗起来了
一句话,鸡同鸭讲,讲多少年都是谁也不理解谁,谁也不服谁
不单单是观点的问题. 你看, 天蓝和紫晶也持不同观点, 但我就愿意和她们讨论. 不是为了说服她们, 而是单纯的交换思想.
就连没什么思想的发言我也愿意好好回帖, 不会争论.
但对那些不对事只对人胡搅蛮缠的ID, 我就没法客气了,
对不起,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本身. 既然是只野鸭, 打死扔沟里去! 原帖由 娃娃妈 于 2007-5-11 15:5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的意思也是这样的体制是病态
德国不是把同居一定年限的恋人当婚内人对待来分财产吗?
这个我从来没有明白过. 同居一定年限怎么算? WG肯定不成了. 难道还得去市政府说明白, 我们不是WG, 是同居... 原帖由 娃娃妈 于 2007-5-11 15:5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婚姻到底是什么???
是统治者把子民按在不闹事的那个罗卜坑
$支持$ $支持$ $支持$ Wow, the thread grows so fast......
This morning busy with a few of my contracts, so just browsed this post a little bit. and afternoon surprised the thread went so further. didn't plan to say more becuase I have some 'shopping' mission this afternoon. But the moment all of other my 'missions' are done, so can't help blahing again.
Give me a little bit time to see all of the new replies, hehe. 原帖由 DLIII 于 2007-5-11 16:0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我从来没有明白过. 同居一定年限怎么算? WG肯定不成了. 难道还得去市政府说明白, 我们不是WG, 是同居...
这个你老土了吧.
公司给我的养老金, 继承人规定可以给配偶, 同居人, 未成年子女, 和健在的父母亲. 同居人是和配偶并列排在子女之前的, 条件只是同居三年以上才行. 时间从我自己去人事部登记开始算.
但退一万步, 难道就是为了经济保障才结婚的吗? 原帖由 水星 于 2007-5-11 16:0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你老土了吧.
公司给我的养老金, 继承人规定可以给配偶, 同居人, 未成年子女, 和健在的父母亲. 同居人是和配偶并列排在子女之前的, 条件只是同居三年以上才行. 时间从我自己去人事部登记开始算.
但 ...
明白了, 还是需要声明登记下才算. 原帖由 2007 于 2007-5-11 15:4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相信结婚的人们为了“爱人生病开刀,没有婚姻关系的人,是无权签字手术的”这样的原因而结的可能性可以连1%的比例都没有。
而婚姻制度确实还是被普遍接受和认同的制度,但制度是人定制出来的,存在不等于合理。
你相信的百分之一都没有,只能说明你的生活还没有真正展开。谈论制度合不合理在这里过于空洞,这无法解决现实存在的问题。只要出现我上面说过的类似问题,你就会知道,多方面考虑才是真正周到为对方着想,因为我们生活的世界就是如此,我们没有生活在柏拉图理想国里。2007,你就是过于理论化了,纸上谈兵,越谈越高...
你年纪还小,和水星情况不同,她描述的感受的未必和你一样。
水星,口头协议也是协议一种,我丝毫不怀疑你们实行的诚挚之心。不过实施的时候,未必能够很顺利,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之人,脱离了社会群体,很多东西有可能不会象自己想象的那样水到渠成了。我认识的一对德国伴侣,四十多,在一起也十几年了,两个人都不用结婚的那种,前一阵听说办结婚手续了,因为有两个可爱的孩子,牵涉到我之前讲的监护权的问题。
爱是多方面的,它不只关系到你和我。
如果你能够保证你们俩在有无孩子的问题上达成一致,百年后双双无疾而终的仙逝,那真就是神仙眷侣。
我网络太慢,回帖子实在太累了。下面就瞧你们8了。 原帖由 娃娃妈 于 2007-5-11 15:4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说到开刀,要是病人奄奄一息
父母老了不在身边来不了,孩子还小
难道眼睁睁地看着病人死掉?
或者由神父什么的来签字
也不让同床共枕的沾边???
说老实话, 到了那份上, 我还管你谁来签字!
NND, 老子躺在这, 要下手就下手, 不然的话给我滚, 老子自己能走到上帝那! 原帖由 DLIII 于 2007-5-11 16:1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明白了, 还是需要声明登记下才算.
比结婚那折腾, 小case!
明白了, 原来有人图省事就结了婚.
[ 本帖最后由 水星 于 2007-5-11 16:16 编辑 ] 原帖由 水星 于 2007-5-11 16:1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说老实话, 到了那份上, 我还管你谁来签字!
NND, 老子躺在这, 要下手就下手, 不然的话给我滚, 老子自己能走到上帝那!
:D :D 喜欢你的性格$送花$
不过不用走,上帝会派天使来接您老
[ 本帖最后由 瓜瓜乐 于 2007-5-11 16:20 编辑 ]
先留底
原帖由 紫晶 于 2007-5-11 16:1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你相信的百分之一都没有,只能说明你的生活还没有真正展开。谈论制度合不合理在这里过于空洞,这无法解决现实存在的问题。只要出现我上面说过的类似问题,你就会知道,多方面考虑才是真正周到为对方着想,因为我们生活的世界就是如此,我们没有生活在柏拉图理想国里。2007,你就是过于理论化了,纸上谈兵,越谈越高...
你年纪还小,和水星情况不同,她描述的感受的未必和你一样。
水星,口头协议也是协议一种,我丝毫不怀疑你们实行的诚挚之心。不过实施的时候,未必能够很顺利,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之人,脱离了社会群体,很多东西有可能不会象自己想象的那样水到渠成了。我认识的一对德国伴侣,四十多,在一起也十几年了,两个人都不用结婚的那种,前一阵听说办结婚手续了,因为有两个可爱的孩子,牵涉到我之前讲的监护权的问题。
爱是多方面的,它不只关系到你和我。
如果你能够保证你们俩在有无孩子的问题上达成一致,百年后双双无疾而终的仙逝,那真就是神仙眷侣。
我网络太慢,回帖子实在太累了。下面就瞧你们8了。
先留个底.
我倒不是否认水星和她BF的感情. 结婚的不一定都幸福, 不婚的也不见得过的不好. 不过否认婚姻制度, 认为这是不合理, 不必要的, 太绝对化了. 原帖由 水星 于 2007-5-11 16:1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说老实话, 到了那份上, 我还管你谁来签字!
NND, 老子躺在这, 要下手就下手, 不然的话给我滚, 老子自己能走到上帝那!
有气魄! 典型的浪漫主义者. 原帖由 DLIII 于 2007-5-11 16:1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结婚的不一定都幸福, 不婚的也不见得过的不好. 不过否认婚姻制度, 认为这是不合理, 不必要的, 太绝对化了.
$握手$ $握手$ 偶只有跟着点头的份$汗$ 原帖由 水星 于 2007-5-11 16:1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比结婚那折腾, 小case!
明白了, 原来有人图省事就结了婚.
先说结婚很折腾, 然后说图省事就结了婚, 没看明白... 原帖由 2007 于 2007-5-11 16:2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在强调一次:婚姻制度是不道德的。
谁都可以站出来反对,但是,请你50年后再来回这个回贴。
反对!!
你也太狠了吧$汗$
50年后,我回来的,只要这个还在。:) 原帖由 紫晶 于 2007-5-11 16:1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水星,口头协议也是协议一种,我丝毫不怀疑你们实行的诚挚之心。不过实施的时候,未必能够很顺利,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之人,脱离了社会群体,很多东西有可能不会象自己想象的那样水到渠成了。我认识的一对德国伴侣,四十多,在一起也十几年了,两个人都不用结婚的那种,前一阵听说办结婚手续了,因为有两个可爱的孩子,牵涉到我之前讲的监护权的问题。
爱是多方面的,它不只关系到你和我。
如果你能够保证你们俩在有无孩子的问题上达成一致,百年后双双无疾而终的仙逝,那真就是神仙眷侣。 ...
偶不结婚保证不了的东西结了婚也保证不了, 结了婚能保证的东西不结婚也能保证.
要是在中国, 我可能为了孩子会结婚. 我不怀疑我BF会对孩子负责到底, 但怀疑非婚生孩子在中国能得到公平对待.
幸好我不在中国, 幸好我不用跟一帮市井小民生活在一起. 偶们不是神仙眷侣, 在德国只是平常不能再平常的同居伴侣. 原帖由 2007 于 2007-5-11 16:2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在强调一次:婚姻制度是不道德的。
谁都可以站出来反对,但是,请你50年后再来回这个回贴。
早就说了, 坚决支持2007永远不婚.
再支持一次. 原帖由 2007 于 2007-5-11 16:2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我纸上谈兵你何尝不是纸上谈兵?你有具体实例或数据说明这个1%的观点站不住脚吗?:)
在这里,只有水星和我不把婚姻当回事,但谁也没有否认婚姻在现今社会的合法性,正因为如此,才讨论的这种制度到底合 ...
还是可以多观察生活,不止去看消极的负面,也可以去多了解另外的面,再细致些。抬杠没有必要啊。
你让我想起的的了,特爱讨论,可自己遇到具体的生活问题时,啥法儿都没了。
PS,我发个帖子我容易么我,每次都要先存好,然后按那个发表回复的钮按N遍! 原帖由 2007 于 2007-5-11 16:3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切,我说婚姻制度是不道德不等于说2007永远不结婚,例如如果2007不幸要去中国生活或其它客观,可能就会结婚,道理如水星上面说的。
但不管结婚跟不结婚,我依然认为婚姻制度是不道德的。人民只是一个小棋子 ...
哦, 有人结婚是自愿, 有人结婚是和客观社会的妥协.
我很不乐意看到讨厌婚姻制度的人, 为了什么原因而妥协. 如果这个人是2007, 太可惜了.
P.S. 强烈抗议你的"不幸要去中国生活", 嫩千万别去. :cool:
[ 本帖最后由 DLIII 于 2007-5-11 16:36 编辑 ] 原帖由 DLIII 于 2007-5-11 16:1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气魄! 典型的浪漫主义者.
跟你正相反. 原帖由 2007 于 2007-5-11 16:2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在强调一次:婚姻制度是不道德的。
谁都可以站出来反对,但是,请你50年后再来回这个回贴。
高樓, 看到這幾個大字, 但為什麼婚姻制度是不道德的? 雖然有這個制度, 但大家也有不走進這個制度的自由啊, 那麼婚姻制度妨礙了什麼而變成不道德了呢? 原帖由 水星 于 2007-5-11 16:3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跟你正相反.
是, 和你相比, 我更实际.
希望万一碰到那种情况, 你能够潇洒的活, 痛快的死, 如果因为不能签字最后弄到不死不活受肉体疾病的折磨, 那对你而言, 估计是大不幸.
哎, 我的意思是, 希望你别碰到那种不幸的情况, 不是咒你什么啊. (和敏感的人说话比较累, 得多打几个字, 不然又会被当作故意影射.) 原帖由 2007 于 2007-5-11 16:4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今天总共贡献给热线3小时整:cool:
不再继续贡献了。DL跟紫晶有时间把我的话再读一遍以及把自己的话也再读一遍。STELLA我就不回复了。瓜瓜乐咱50年后有机会再聚。$ok$ $送花$
:) 好啊。有机会再聊 $送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