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粒儿 发表于 2007-6-2 12:22

收到一封警察局的信,急需各位懂法的人援助。

先说一下我的两个问题,然后下面再把信的内容贴出来。
1:由于搬家,信没能及时送到我手上,警察的Termin是5月7号,而现在我拿到信的时候已经6月2号了。没有按时赴约对我会有什么不利影响吗?
2:信中 zu Ihrer Vernehmung als Beschuldiger/Betroffener wegen des Verdachts der Beihilfe zur Urkundenfälschung ... 这句话具体含义是什么? 难道说我作伪证吗?
(补充说明,我自从来到德国,从来没有伪造过任何证件,唯一可能牵扯到“证据”的也许就是我在警察局做过一次证人,证明我的朋友遭受了德国人的袭击)

下面是收到的信。希望懂德国法律的好心人给我提供一点建议,我应该先联系警察局呢,还是应该请律师。。。。。。$m9$

adgjl 发表于 2007-6-2 12:43

最可能的是:你的学生证借给别人乘车被抓住了。

小米粒儿 发表于 2007-6-2 12:49

回复 #2 adgjl 的帖子

这个可能性不大啊,因为我压根儿就没有学生票啊!

liuliu66 发表于 2007-6-2 12:58

怀疑lz参与伪造证件?$frage$

lz,你确定没有吗?或是你的那个朋友出事了?$考虑$

小米粒儿 发表于 2007-6-2 13:06

回复 #4 liuliu66 的帖子

MM的口气似怎么让我觉得那么不舒服呢。
我能伪造什么证件?
我的朋友也没有出什么事,所以我们才奇怪呢。

小猫猫 发表于 2007-6-2 13:09

星期一赶快打电话去问一下啊。

schneiderei 发表于 2007-6-2 13:42

周一去一次警察局去问问,带上收到信的信封,证明错过termin不是你的错,然后听听警察怎么说。如果是因为你朋友的事情,警察怎么证明你作伪证呢?如果警察有证人,你可以要求当面对质的。祝楼主好运!

kaeferin 发表于 2007-6-2 14:33

是怀疑你协助伪造证件,不是做伪证,和你上次去做人证应该没有关系。

[ 本帖最后由 kaeferin 于 2007-6-2 14:35 编辑 ]

小米粒儿 发表于 2007-6-2 14:52

回复 #8 kaeferin 的帖子

你确定是“伪造证件”的意思吗?

可是我们向来都安份守己,在德国上学,住房,保险,签证等等所有的一切材料都是真的。
从来没有参与任何“伪造证件”的事情啊。

晕啊!~~~$m7$ $m30$

hshkoeln 发表于 2007-6-2 15:07

建议你最好找个律师,让律师给警查局打电话。一切就都清楚了。

greifswald2004 发表于 2007-6-2 15:43

对,是怀疑你帮助被人伪造证件。

糖丸 发表于 2007-6-2 15:56

我虽然不是学法律的,可是我觉得不必现在就急着找律师呀。你去警察局问问清楚怎么回事,即使是警察搞错了,肯定是能查清楚地。没做亏心事,不要担心呀。:)
“zu Ihrer Vernehmung als Beschuldiger/Betroffener wegen des Verdachts der Beihilfe zur Urkundenfälschung“ 按照字面的翻译是:作为被告/相关人参加审问因为涉嫌协助伪造证件

liuliu66 发表于 2007-6-2 16:57

原帖由 小米粒儿 于 2007-6-2 13:0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M的口气似怎么让我觉得那么不舒服呢。
我能伪造什么证件?
我的朋友也没有出什么事,所以我们才奇怪呢。

你误会了,怀疑伪造证件--是这封信件的翻译,不是我怀疑。$汗$

liuliu66 发表于 2007-6-2 17:00

原帖由 糖丸 于 2007-6-2 15:5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虽然不是学法律的,可是我觉得不必现在就急着找律师呀。你去警察局问问清楚怎么回事,即使是警察搞错了,肯定是能查清楚地。没做亏心事,不要担心呀。:)
“zu Ihrer Vernehmung als Beschuldiger/Betroffen ...
BEIHILFER不仅仅是协助的意思,是同伙人,就参与者的意思。

回首又见他 发表于 2007-6-2 17:11

跟证件没关,就是因为你帮你朋友作证德国人袭击他/她的事情。只是怀疑你做伪证,不要怕,说明情况就好。

小米粒儿 发表于 2007-6-2 17:15

原帖由 liuliu66 于 2007-6-2 15:5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误会了,怀疑伪造证件--是这封信件的翻译,不是我怀疑。$汗$


哎,我也是太着急了。不过也是,在德国,没头没脑的撞上这么一件事,也真是让人不踏实。

liuliu66 发表于 2007-6-2 17:23

原帖由 小米粒儿 于 2007-6-2 17:1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哎,我也是太着急了。不过也是,在德国,没头没脑的撞上这么一件事,也真是让人不踏实。

理解你的心情,不用太担心。没做过就是没做过。
先把事情给搞清楚了,才能想办法解决。

liuliu66 发表于 2007-6-2 17:27

对了,应改有写是根据哪条法律的,lz你找找看。有了法律条文,就清楚到底是怀疑你做伪证还是伪造证件。

urzl 发表于 2007-6-2 18:00

会不会是同名的啊

fc200x 发表于 2007-6-2 18:41

其实楼主今天收到信以后就应该立即去警察局的,你越拖越麻烦

小米粒儿 发表于 2007-6-2 19:17

原帖由 liuliu66 于 2007-6-2 16:2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了,应改有写是根据哪条法律的,lz你找找看。有了法律条文,就清楚到底是怀疑你做伪证还是伪造证件。

照片已经囊括信的所有重要信息了,没有更多的说明了。

小米粒儿 发表于 2007-6-2 19:17

原帖由 urzl 于 2007-6-2 17:0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会不会是同名的啊

估计这种可能性是十万分之一了。。。。。

小米粒儿 发表于 2007-6-2 19:18

原帖由 fc200x 于 2007-6-2 17:4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其实楼主今天收到信以后就应该立即去警察局的,你越拖越麻烦

周末?

liuliu66 发表于 2007-6-2 19:58

请问lz什么时候收到这封信的?
貌似这封信已经很长时间了,信上要求lz5月7号去他们那的。$考虑$ 。我应该没有理解错吧$考虑$

寻求帮助123 发表于 2007-6-2 20:00

很有可能还是上次给人作证的事情,可能被推翻了
去了,上次怎么说的,还怎么说,不要松口

小米粒儿 发表于 2007-6-2 23:05

原帖由 寻求帮助123 于 2007-6-2 19:0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很有可能还是上次给人作证的事情,可能被推翻了
去了,上次怎么说的,还怎么说,不要松口

那就更可气了,2006年2月发生的事情了,朋友走在大街上无辜遭遇德国青年(也许是光头党)的袭击,报警一年之后忽然收到法庭的信说要去上庭作证,当我们正准备上庭的前一天,又收到了法庭的信,说不用去了,打电话询问,那边解释说行凶者已经招供,可以定案了,所以不用出庭作证了。
然后现在…………推翻证词,而且说我们涉嫌作伪证!!!???$怒吼$ $angry

[ 本帖最后由 小米粒儿 于 2007-6-2 22:06 编辑 ]

secret 发表于 2007-6-2 23:34

urkundenfaelschung是伪造证件,beihilfe是从犯,也就是说有人可能触犯了伪造或滥用证件的法律,而收到这封信的人对其提供了这样或者那样的帮助。当然这也只是怀疑而已,如果收信人没有做过这件事情,就不必害怕,警察局只是为了开展调查而录一下口供而已,而收信人有权利保持缄默或者参与笔录。至于在警察局约定的时间没有能去,收信人可以打电话或者书面讲明没能去的原因,并重新约定一个时间录口供。

fc200x 发表于 2007-6-3 00:44

原帖由 小米粒儿 于 2007-6-2 19:1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周末?

警察局不是银行,周末不休息

小米粒儿 发表于 2007-6-3 10:22

回复 #28 fc200x 的帖子

就是打完电话才知道,原来警察局跟银行一样也休息,只不过有个值班的罢了!

柏林党卫军 发表于 2007-6-4 00:14

路过,帮不上什么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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