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和月亮 发表于 2008-5-27 23:53

《一把桃木梳》

 1

  几十年后的一个夜里,当你睡不着时,会不会想起二十岁后那几年的夜?洒在小路上的月光,耳熟能详的旋律,和身旁伴着你的人?是了,一定会想的,二十岁后的青春,风华正茂,世间的一切都是你的希望,月光是你的,旋律是你的,几十年后,那都不再属于你了。
  来茴二十五岁,青春去了大半,但还年轻,该有希望的,然而,这个月光照进窗户的夜里,伤感的旋律戛然而止,她提前回忆起二十岁后的往事,仿佛经历的那些坎坷已让她过了半生,而她,也走入了暮年。
  描金花纹的梳妆台上,一把小小的桃木梳在一堆熠熠生辉首饰间显得格外寒碜,她抓起断了两齿的梳子,轻柔地在头发上梳动。这把桃木梳年代已久,黄中发黑,乌旧的颜色十分难看,梳柄上的字槽里积满黑乎乎的尘垢,那是刀刻的两行小字:“来来茴茴,幸福吉祥!”。
  是妈妈亲手为她做的避邪梳子,据说用这把梳子梳头就会吉祥幸福一生。
  那只是妈妈的企望,当不得真,她知道。因为她现在一点儿也不幸福。
  浴室的门开了,走出来一个男人。她放回梳子,进浴室拿了毛巾,跪在床边为他擦干头发上的水。
  这个青涩的季节,白昼是炽烈的日头,年轻的人在日头下热火朝天地奔波忙碌,可她不是,她坐在有冷气的房子里看书,看电影,而户外运动则是种花养草,她在春天买回了很多香草薄荷的种子,种在天台上。
  夜间忙碌的年轻人带了身汗味儿疲惫地回到家,先进浴室里痛快淋漓地冲个澡,这才开了冷气,躺在床上,拿本书,或是看电视。她有时候也是,白日夜间都看书,看电影,看到眼睛酸痛,但有时候不是,比如这时,擦干了头发,男人吻了她,顺手脱掉了她的睡衣。
  男人很英俊,有一对深邃又高深莫测的眼睛,而脸部线条却是冷峻漠然的,吻她的时候也不是狂热专注地投入,在床上也看不出他有多少兴致。
  她懒得去想,也不该想,她该想的是如何回应而已。事后,他们总有这样一段对话---
  你爱我吗?男人问她。
  当然爱!她理所当然地回答。
  爱我什么?男人又问了。
  爱你的钱!她开玩笑地道。男人很有钱,具体有多少,她却不清楚,连个大概也估不出,但她只要知道他有钱就行,而他,也只要她拿他的钱就行。
  男人满意地点点头,捞起床榻上的衬衣穿上,说道:我该走了!
  今天不留在这儿吗?她掀开被子,赤脚踩在冰冷的桦木地板上。
  今天不行。说话间,男人已经俐落地穿好衣服,正往腿上套长裤,又道:过两天我再来看你!
  亲吻过她的额头,男人转动门柄,身影闪出门外,片刻后,窗户上掠过一道黄光,她知道,他的车已经驶出大门外。
  瞧,这就是她不看书,不看电影的夜晚。房里冷清得可怕,她按了遥控器,音响里又传出熟悉而伤感的旋律,这是她的二十五岁。
  她是个情妇。
  男人叫周于谦,一家集团公司的董事长,三十三岁。她已经跟了他四年,他二十八岁时就买了她,用五百万,不,不,起初他开价是三百万。那时的情况是怎么样的?她在国内的一所名牌大学就读,升大三那年,妈妈积劳成疾,重病住进医院,男朋友很优秀,却和她一样穷。从那时起,阳光便再也照不进她的生活。
  那天下午有暖暖的阳光,金黄色的薄纱轻柔地覆在桌面上,亮澄澄的,然而,也仅到她的手边为止,她坐在咖啡厅的阴暗角落里。
  我负责你母亲的医疗费!他优雅地坐在阳光下,贵气十足地开口道。
  谢谢您!她憔悴地坐在背光处,诚惶诚恐地喝了口柠檬水。
  你四年大学的学费我也可以负责!他翻开支票本,在空白处填了数字。
  谢谢您!她兴奋地接过支票,对他感激涕零。
  条件是---他气定神闲。你必须跟我5年时间,除去学费与令堂的医疗费我再额外给你三百万,外加一套市区两百平米的高级住宅!这些会在5年后兑现。
  她陡然色变,尔后面如死灰,支票被揉成咸菜掷到他的脸上。去死吧你!她骂完,拎起包,昂首挺胸,十分有尊严地走出咖啡厅的大门,两分钟后,她又走回去。
  考虑清楚了?他仍是气定神闲,眼神却有些轻视。
  记住,你死要死得难看点!这时候,她真的好恨。
  想到这里,她坐到梳妆台前,嘴角撇了撇,呵!那时候的自己真是容易动怒啊,年轻就以为可以骄傲,年轻就以为维护尊严是可贵的。结果是,她的尊严仅维持了两天,第三天,妈妈病情恶化,她把自己卖给了他,同一家咖啡厅,她仍是坐在阴暗处,这一次,她的眼睛虽是红肿着,眸子里却傲气全无,有的只是认命。
  这是个好价钱,但我希望价钱能再高点!她喝了口水,与他谈交易,交易的物品是她自己。
  五百万,一年一百万!这个价位如何?他慵懒靠着椅背,很爽快地应承。
  价钱是不错,但我还想了解福利方面,比如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还有假期,一礼拜我要求双休!每年至少有半个月年假,加班要有加班费!她掰着玉指,细数各项待遇。
  除了假期的时间外,其他的没问题,每周可以保证你有两天的体息时间,但休息时间不固定,年假也如此!细细斟酎后,他讨价还价。
  她拍桌定案,大笔一挥,在卖身契上面签下“来茴”,从此,她便不能自由来回。
  一点儿也没错,这是她二十岁后的生活,这是她的青春,虚度在豪华别墅里,也为母亲换来了一间VIP病房,和一个有多年经验的看护。
  周于谦或许已经回到他自己的家,他有一个曾是年轻人视为偶像的明星妻子,她当然也看过他妻子演的电影,很美,很有气质,与她卸妆后镜子里的清水脸是云泥之别,虽然她也算是漂亮的了。
  人和人比较是毫无意义的无聊之举,她很早就明白这个道理。
  上小学时,班上有个叫晓绿的同学,两人什么都比,比衣服,比书包,比文具盒,比像皮擦……她什么都比不过,因为晓绿的爸爸是县城里年轻的局长,不过,细想起来,她也有赢过---
  妈妈是理发师,有一双很巧的手---这是对小时候的她而言。
  那日早晨,她起床后坐在老式红木框镜子前,跟妈妈撒娇:今天帮我梳三条辫子,晓绿有两条辫子,我要比她多一条,看她还臭美不?
  妈妈闻言笑了笑,慈爱地抚着她的头发,细指在乌黑的发丝中灵巧穿梭,不多会儿,已为她编好了满头的小辫子。
  十几年过去,她对着镜子,拈起自己的红色卷发,一缕一缕地编起了辫子,半晌后,两侧垂着许多的红色小辫儿,而后脑的发依然披散着,她放弃了。这世上总有许多自己无法办到的事情,她想。
  月光渐渐地黯淡了,许是房间的灯光太亮,音乐还在寂寞的房间里回旋,很有磁性的男低音唱着风花雪月,这是除周于谦外,一整天里,她唯一听到的人的声音。

星星和月亮 发表于 2008-5-27 23:53

2

  来茴在清晨醒来,入眼即是镂金雕花的奢华,在她看来,却是一屋的荒芜萧瑟,那种墓地长满了衰草的萧索,她赤足跳下床,踩过冰冷的地板,做她每天早上的第一件事,拉开窗帘,让阳光照进来。
  今天是阴雨天,没有阳光。
  梳妆台上的手机响起,屏幕上显示一串熟到不能再熟的号码,她滑动手机贴到耳边。
  “晚上跟我参加一个宴会,早做准备!”
  “好!”
  “我不能陪你去选衣服,约程兰陪你!”
  “好!”
  天空模糊的灰白,倾刻间,像是掀翻了的水桶,暴雨如注,打在娇嫩的木棉花瓣上,灰色雨雾中绞动着嫣红,路面上的坑洼积满了水,车轮辗过,翻腾起巨大的水花,来茴在后座猛地一颠,前排开车的司机立刻赔不是。“对不起,来小姐!”
  “没关系!”她坐好,淡淡地回一句。
  车驶进一幢花园别墅,欧式的小楼前,一个举着白伞的蓝衣女子上了车。
  “要命,这么大的雨还要出门,你为什么不预约上门服务?”程兰是纤弱扶柳型的女子,骨子里却尽是精明干练。她和来茴一样,是别人的情妇;不同的是,来茴是为了钱,程兰则是为了爱。
  “预约上门要收服务费!”来茴把滴水的雨伞装进塑胶雨袋。
  “服务费?”程兰怪叫出声。“周于谦有的是钱!”
  “钱再多也是他的!”他没有提起预约,自然不会给她钱付服务费;而她,也不可能掏自己的腰包。
  “我服了你,情妇比老婆还要悭三分!”
  来茴阖目养神,就算是悭吧,手头上有钱才有安全感,她这样想,也不再说话。
  风雨里连番辗转,来茴终于站在试衣镜前,银灰色礼服袒露出光洁的后背,下摆摇拽坠地,贴身的设计色勒出完美的曲线,颈上的钻石项链发出的璀璨光芒灼刺眼眸。
  “就这套吧!”程兰啧啧两声,又道:“虽然贵了点儿,还是物有所值的,比你之前试的好多了。”
  来茴也挺满意地,在单据上签了字,接过店长的递来的手袋,挽着程兰步下阶梯。
  夜的帷幕落下,雨停了,灯火霓红的繁华都市,头顶的天空犹似被捅破的黑洞,望不到底的黑。她仰头笑了笑,什么烂比喻?谁有那么大本事捅得破一块天。那笑仅是一瞬,目光接触到周于谦的身影后,笑在嘴角凝滞,当穿着灰色手工西服的周于谦站在她面前时,她的脸上已经挂出一抹轻笑。
  挽上周于谦的手臂,他们相偕步出停车场,进入瑰丽堂皇的宴会大厅。
  斛筹交错,衣香鬓影,语声喋喋。
  周于谦与绅士名媛客套寒喧,来茴的笑一成不变。绅士顶着斯文礼貌的外表,看她的眼神是很无礼的不屑一顾;而教养良好、身姿绰约的名媛,看她的眼神则好似吞下一只苍蝇。来茴平心静气的,几年时间,她早就适应良好。
  宴会进行到中途,周于谦把她扔开,她一如往常,站在一个角落里,嘴角噙着淡淡的嘲讽,直到人群中一个身影是映入她眼中,这才收敛起嘴角的笑,她稍稍一怔,目光紧紧跟随那个人。
  若没记错,那个人应该是有双清澈的眼睛,气宇轩昂,落落大方,眉眼间皆是傲气。待那人端了酒转过身来,他也怔了会儿,显然是那张她曾经十分迷恋的清俊面脸,虽在几年前,他便与她已形同陌路。
  突如其来的照面,让她惊惶得不知所措,提起长长的裙摆,她穿过走廊,转进洗手间。逼仄的小格子间,马桶“哗啦”一声,清水扭着漩涡下沉,来茴无力地背靠着门板,单脚支在马桶边沿,掌心一阵刺痛传来,这才发觉修剪得尖利的指甲已经掐进肉里。
  旧情人重逢的场景该是怎么样的?故作大方地问候?不,这太困难,对方恨她入骨,避开是最安全的,她现在只祈祷他没认出她。
  望着马桶里的白色旋涡,她感到五脏六腑仿佛都纠结起来,不断地扭曲,疼痛,然后沉进一个看不见的黑洞,她弯下腰,捂住胸口,身体一寸寸地随着心下坠,直到触到冰凉的地板,她才清醒了些,耳边却又嗡嗡地,仿佛从哪里传来了遥遥的骂声---
  来茴,你真下贱!
  来茴,我恨你!我恨你!你给我记住,除非你死了,否则,有生之年,我绝不会让你好过!
  “砰!”她的头重重地撞上门板,有生之年,他们不是形同陌路,他对她是有刻骨的仇恨啊!如果他回国的目的就是为了不让她好过,那么,他不必费心了,她从来就没有好过一天。
  “来小姐,你在里面吗?”门外响起高跟鞋来回走动的声音,隔间的门一扇扇地被打开,天花板上掠过道道暗影,来茴敛住心神,忙回应道:“我在!”
  “周先生在找你!要不要我先给他回个话?”
  “哦!麻烦你跟他说我很快就好!”
  高跟鞋“蹬!蹬!蹬!”几声,待那有节奏的脆响消失在门外,来茴缓缓站起身,抽风机“呜呜”地发出微弱的呻吟,脸颊一阵冰凉,她抹了把脸,掌心湿乎乎的,竟是眼泪,胡乱地擦了几擦,她转身按开门板上的金属插销。
  “躲在卫生间里哭?”
  来茴抬头,从镜子里看到一张清纯的瓜子脸,明澄澄的眼睛含着浓浓的笑意,她身后的女人就是自己---眼睛红红的,眼影也有些糊了,神情狼狈不堪。
  她走到镜子前掏出粉底补妆。“你观察得还真细心!”
  “跟我的职业有关!” 女孩用湿手捋捋额前的短发,一脸率真地看向来茴。“写作需要多留意身边的事物!”
  来茴停下扑粉底的手,眼睛透过镜子与女孩儿对望。“有什么效果?”
  “可以联想啊,看你哭成这样,我就联想到你曾经是个爱慕虚荣的女人,在宴会上偶遇被你抛弃的初恋情人,他从前很穷,你们分开多年后,他却衣冠楚楚地出现在你眼前,所以,你后悔了,觉得无地自容,便躲到卫生间里哭---” 女孩偏头,脸颊被食指按出一个深深的圆涡。忽而,她冲来茴友善地一笑:“很高兴认识你,我叫肖钰!”
  “原来你就是那个骗走许多少女眼泪和金钱的言情小说家?”来茴不由得重新打量起眼前这个单纯的女孩,据传她的书每年都登上销量排行榜榜首,她浅浅地笑道:“我不属你的读者群,不过,认识你是我的荣幸,我叫来茴!”她把粉底收进手袋里,跟肖钰道:“呃……我的朋友还在等我,后会有期!”
  肖钰挥挥手,笑道:“拜拜!”
  “拜!”来茴走到门边又回头看了她一眼,不知为何,这个率直的女孩让她心生好感,尽管她的联想准确得过份了些。
  走到长廊尽头,她看到靠着墙抽烟的周于谦,托这处清静地方的福,他身边总算是没了女人,也不知道女人是不是都偏爱这种冷酷无情的男人,有了家室有了情妇,还是有人要壮烈地飞蛾扑火,以博取他的垂怜。
  “对不起,让你久等了!”她远远地就已经笑开来。
  “知道让我久等就走快些!”周于谦把半截香烟摁到旁边的烟灰缸里捻熄,转身走向宴会厅。
  她一路小跑追上他,心里只想着赶紧离开这地方,于是以手抚额,佯作虚脱无力地样子道:“我身体不舒服,想去医院看看!”
  他只睨了她一眼,淡淡地说道:“不用装了,我本来就要离开!”
  “其实,我是想去医院看妈妈!”她低下头,避开他犀利的审视。
  “你可以直说!”话落,他冷漠地转头,径直往后门走去。
  来茴正要跟上去,一人恰好挡在她身前,不待她抬头看清,熟悉又陌生的声音让她一阵轻颤。
  “来茴,好久不见!”

星星和月亮 发表于 2008-5-27 23:53

3

  她愕然抬头,正对上那双明澈的眼睛,清俊的脸上没有丝毫情绪,宴会厅明亮的灯光照不到这个角落,然而她却注意到他身上穿的是米色的手工西服。上流人士的宴会,富丽堂皇的大厅,还有昂贵的手工西服啊,瞧他现在多有模有样,是出人头地了吧?
  心止不住地一阵狂跳,不是因为心动,而是因为惊惧,或者还有尴尬,她颤声:“家---逸,多年不见!”
  相较于她的慌张,谢家逸倒是一脸闲适。“这几年过得好吗?你还跟着他?”
  她别开脸,心里有些难过,听听这口气,是想听到她回答好呢?还是想听到她哭诉过得很糟?片刻后,她平静地答道:“一般般!”
  谢家逸点了点头,没再追问她是不是还跟‘他’。“你现在是要回去了吗?”
  “嗯,是!”
  “那我送你!”他道。
  “不,不要了!”她倏然看向他,却发现他只是个‘随便说说’的神情,他是故意要让她难堪,要让她像那个女孩儿说的一样---无地自容么?
  七年前,他也曾说过送她回家。那时候,她上高二,无意间,他在她心里搭了个窝,从此便大大喇喇地盘踞下来,他是不知道的,最初她也是守紧了这个小秘密,每晚躺在床上回味当天与他说的话,他的每个动作,每个神情,仿佛是,从她入世以来,他就在她心里生了根,而不是近日里才暗恋上的。
  就那样,她准许他在她心里的地盘越划越大,直到某天,她知道好多女同学跟她一样,也在心里为他留了个窝,而他对自己与其他人一视同仁时,她才起了占有的念头---她也要在他心里搭个一模一样的窝。
  那晚,皎月浮出云层,她坐在桂花树下,浓郁的清香在空气中缭绕,她望着那个在操场中奔跑的身影,心里默记,一圈,两圈,三圈,四圈---矫健的身影顿下脚步,家逸捞起衣服擦擦额头的汗后随意搭在肩上,就要离开。
  她心里急了,慌忙叫出声:谢家逸!
  来茴?家逸快跑几步到她面前,问道:什么事?
  她抓了抓头发,脸涨得通红,心里扑通扑通地跳得厉害,最后豁出去了,闭眼说道:我喜欢你!
  她的告白换来的是他的傻愣,许是没有经历过面对面这样直接的告白,他脸也红了,拔腿就往校门口跑,把羞得想遁地的她扔在身后。只是,几分钟后,他又去而复返,弯腰喘口气后道:好晚了,我送你回家!
  具体时间她是记不清了,应该是月中旬,天上挂着一轮明灿灿的圆月,她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青石板巷里静得只听到他踩自行车的“呼呼”声,而她,什么都没去想了,数着自己心跳声,越数越快,越来越快---
  来茴低眉敛目,收在身后的手握紧,正要拒绝---
  “谢总客气了,我的女人我会带回家。”周于谦不知道何时已经站到她身旁,来茴心下更是慌乱,天啊,这两人怎么能凑到一块儿来?
  “我以为周董事长已经离开,身为合作伙伴,理应尽到义务才是!”家逸文绉绉地道,语气沉稳,神色如常。
  合作伙伴?来茴恍了神,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们俩不但不是仇敌,反而是合作伙伴,这让她无法想像,如果她的记忆没有出错,他们的关系不该是这样的啊。
  “谢谢你的好意!”周于谦淡淡地应一声,话里却完全听不出来‘谢意’,他视线扫向来茴,道:“还不走?”
  “哦,好!”她看向谢家逸,勉强笑道:“再见!”
  她想直截了当地问周于谦,但眼角的余光瞟到他正在闭目养眼,便不想刻意地打搅到他,总有天,她会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而现在,她最好是缄口。管他们之间如何,他们合作便合作,若要相互倾轧她也无能为力。她只是个情妇,这样想着,仿佛就真的跟她无关,然而,脑子里却仍是不由自主地浮现四年前那场冲突。
  当初她跟周于谦来到A城刚好一个月,谢家逸从北方的B城来这里找到她,那时她已经转学到了这个南方城市,情妇生活也未开始,主要原因是她心理上还不能接受,周于谦虽没有勉强她,但也没对她多好,把她扔到别墅后,一个多月也没来上两次。
  谢家逸面容憔悴,一见到她便扑上来,先是狠狠地抱住她,尔后又抓着她的肩膀质问:这就是你转学的原因?当别人的情妇?
  是。她垂下视线,不敢面对他,她没想过谢家逸会找到她,她以为他们不会再见面了,那天他说分手时说得那么绝情。
  你真的当了他的情妇!家逸大声道。他想不到来这里的目的,居然就是证实自己的女朋友真的成了别人的情妇。
  我们分手了!她抬眸说道,不是她想分手的,但他提出来了,那种情况下,她没有选择,感情还可以纪念,但亲人却不能等去世后再来缅怀。
  你明明知道我不是真的想分手。家逸吼道。
  那又怎么样?你总归是说出来了,清清楚楚跟我说分手了,你回学校去,别来纠缠我了。她挣脱出来,忍住他的指甲划过皮肉的痛,绝情地道:以后,你找个合适你的人吧,我们不可能了。
  我找谁去?除了你我还找谁?来茴,跟我回去,我不会穷一辈子,你也别作贱自己了,我们回B城去,还像以前一样,好不好?他哀求道。
  但你现在是个穷学生!再说,我也不想回去了。她背过身,话是说出口了,可心里却是希望的,希望能回到学校,回到无忧无虑的日子。
  那你当初为什么要找我这个穷学生?为什么要跟我上床?为什么不留着清白身子卖个更好的价钱?他怒火攻心,理智全无,声音拔高,尖刻地道:来茴,你真下贱!!
  “啪!”一个响亮的耳光,她收回发痛的手,冷言道:这个耳光是还你的,记住,是你跟我提出分手,又打了我一个耳光!而那天,我没有骂你下贱!
  什么事乱糟糟的?周于谦从门厅进来,身后还跟着三个穿黑装的保镖。
  没事!一个高中同学!来茴擦干眼泪,面无表情地回答。
  周于谦倨傲地扫了谢家逸一眼,冷冷地道:叙完旧了早点离开!说罢,他转身要进电梯。
  谢家逸飞快地拦至他身前,红红的眼睛瞪着他道:来茴是我的女朋友,我没同意,她不能做你的情妇!还有,不要以为你有几个钱就可以抢别人的女人!
  周于谦眼都懒得抬,淡言淡语地说道:她签下的契约是五百万外加一套两百万的房子,总价七百万,违约按三倍赔偿,你拿得出两千万再来和我她的归属问题!
  年轻气盛的家逸哪受得了这种气,他伸出手推攘了周于谦一把,可惜,周于谦纹丝不动,身后的保镖却已上闪身上前架住了他。
  按照以前闯进来的小偷处置!周于谦正要进电梯,又车回身交待。拖出去!
  保镖听令架着谢家逸出了大厅,来茴闻言惊骇不已,她没想到周于谦是能下出这种狠毒命令的人,但容不得她多想,保镖已经围住谢家逸狂殴,阵阵叫骂声传进厅内,她焦急地冲到周于谦身前斥责:不许这样打他!周于谦,你怎么能随便打人?听见没有,叫他们住手!
  让他进医院躺两天!周于谦淡淡地跟站在门边的保镖交待。
  不!不要……接收到周于谦凌厉的眼神,她立刻噤了声,这时候,她才正视自己的身份,她只是被人买下的情妇,如同一个物品,连自由都没有,更遑论胆大到去挑衅买主的尊严。她跌坐在地上,不敢再多说一字。眼睛空空洞洞地望向庭院---
  收拾完后送进医院,医疗费用拿去公司报销!周于谦简单交待两句,便不再浪费时间,转身进了电梯。
  庭院里洒满了金色的阳光,谢家逸被一个保镖反剪着手,腹部一次又一次被拳头重击,每一拳都是胃和心肺一阵剧烈地翻腾绞痛,不知道被打了多少下,他渐渐地骂不出声来,喉头涌上一股腥甜,口中的鲜血喷溅而出,猩红的血滴在阳光下飘浮,他的眼睛转向门口被保镖死死拉住、哭得失声的来茴,声嘶竭力地吼道:来茴,我恨你!我恨你!你给我记住,除非你死了,否则,有生之年,我绝不会让你好过!
  最后的一丝力气用尽,他直直地扑到在地上……
  谢家逸恨她,她曾经也恨周于谦,恨不得将加诸在谢家逸身上的痛苦施以百倍还他颜色,她以为她会这样恨一辈子,但是,后来谢家逸出国去留了学,而周于谦几次眼也不眨地为她买下十几万的首饰,第一次,她没收,心里仍是恨;第二次,她仍然没收,周于谦转手就送给客户的女人,她除了恨,开始后悔;第三次,她收下了,却没有立即戴上。事发两年后,他送第四次,她的恨已经微乎其微。
  那时起,她懂得识时务了,学会如何当一个情妇,如果她想活得好一点,那么就得把情妇当成工作来做,尽心尽力。
  也是那时,来茴明白了,钱不但可以买到爱,也可以买走恨!
  周于谦就是用钱买走了她对谢家逸的爱,也买走了她对他的恨!
  谢家逸说得没错,她真下贱!

星星和月亮 发表于 2008-5-27 23:54

4

  车子在医院前停下来,路灯挥洒出暗黄无力的光芒,雨丝在光芒下斜斜飞扬,前排的司机递给来茴一个用透明胶纸包装好的果蓝,红色的进口苹果,紫色的山竹,黄色的猕猴挑,沉甸甸的,是刚才路过水果店时,周于谦吩咐司机下车采买的。
  “先上去吧,小陈送我回去后会来接你!”周于谦头靠在椅背上,说话时眼皮都未抬起。来茴应了声好,轻轻地吻了他的颊,拉开门把手下车。
  电梯里静悄悄的只有她一个人,像是匣子里点了灯,从往外套了锁,进出都由不得自己。七楼指示灯亮起,门收到两旁边,她的脚往前大跨一步,逃出了闷闷的匣子。光线昏暗的走廊,尽头黑魆魆的,高跟鞋空寂地回响,偶尔还夹杂起一两声病患痛苦的喘吟,宛若幽冥界的冤魂鬼嚎,仅是那么一两声,便隐消在空气里。
  靠左手边的第四间病房,躺在床上与专护聊天的来如芸转头看见推门而入的女儿,患病多年的脸像一只椭圆形的黄皮梨,粗糙的皮肤上布满大大小小的黑点,浑浊的眼珠子投到女儿脸上,透着一股温柔。
  “嗳,你来了,快来这里坐!”专护小姐起身把位子让给来茴,又笑道:“伯母刚刚还念着呢,说你肯定忙,这两天都没啥时间来看望她老人家!”
  来茴也冲她笑,又望了一眼躺在床上的老母,绕过病床走到专护身边,把果篮放桌上。“瞧妈说的,这两天我不过是工作忙了些,今天不来了吗?你这样一说,小余倒认为我这女儿多不孝顺!”
  来如芸的头随着女儿的身影移动---她也就头还能动,枯黄的脸面向窗边,眼皮又掀开了些,看着来茴。“我也是跟小余聊聊,担心你太忙不知道照顾自己!”
  “呀!茴姐还买了水果,你们母女先聊着,我去洗了!”小余想着这母女几天没见,估计有家常话要聊聊,便知趣地拿了果篮出了病房。
  小余刚带上门,来茴便跟母亲说道:“我都这么大个人了还不会照顾自己?你好好养身体,别操心我!”
  来如芸苍老又沙哑地说道:“哎,我又不是不知道,你这孩子离了我哪会照顾自己,记得你上高中的时候,我忙得少做了顿饭,你也不说句饿,眼巴巴地守着我给客人剪完头发,你那胃病也是……”她絮絮叨叨地念着,好像是被封了几天的嘴,封条一撕开,就没完没了的要把一肚子的话倒尽。
  来茴眼眶一湿,掉过脸去,假装看窗帘,心里想:自从妈瘫痪以来,便总说以前少给她做顿饭的事儿,无非是寻个安慰———女儿还离不开她的照顾,哪怕她现在连手指头都动不了一下。揉揉眼睛,母亲也念完了,她又掉回头,转开话题:“这些天头还痛吗?”
  “不痛了!你工作很忙啊?”来如芸视线移到女儿的头发上,代替不能动的手来回抚摸。
  “忙,这几天都要加班!你也别担心,饭我都按时吃,该睡觉也是在睡觉,再锻炼一年,我兴许就升职了,到时候把你接回家里,我亲自照顾!”来茴流利的说着谎话,她当人情妇的事儿是瞒着母亲的,当初来如芸中风瘫痪,庞大的医疗费用,来茴也只说是同学们的捐款。
  “别尽顾着工作,你年纪不小了,也该找个对象了!”来如芸说着说着,眼圈也红了。
  “我现在哪有心情想这些事儿?”来茴颇不耐烦地说道。
  “小茴,你是不是还想着家逸?”来如芸突如其来地问道。
  来茴心里一颤,忙垂下眼睑掩饰自己的慌乱,须臾后,她才平静地说道:“妈,他都出国那么多年了,是生是死都不知道,我惦记他干什么?”
  她本是想跟母亲解释自己已经忘了谢家逸,却不想当初来如芸听说谢家逸与女儿分手的消息后,来茴憔悴失神了好多天,来如芸也一直负疚,以为是自己生病的原因才使得两人分手的。红眼圈立刻落了滴泪,来如芸哽咽道:“都是怪我拖累你,不是我这病,你跟家逸现在都该结婚了,再不济也不至于让你到现在还孤身一人,撑得辛苦,我是恨不得死了呀!”
  “妈!”来茴陡然一声大喝,也跟着落泪。“我说了好多次跟家逸分手不是因为你,你还尽说些我不爱的听话,我跟你相依为命这么多年,你要死了,我也不撑了,我也去死,一起死了下地去找外婆!”越说越伤心,她索性趴在床沿呜呜地哭起来。
  来如芸也知道自己又说错话了,想抬手抚抚她的头发,最后还是只掉了些眼泪出来。“我不说了,不说了,小茴,妈再也不说你不爱听的了,你也别哭了,啊。”劝人不要哭,她自己倒是放开嗓子嚎哭起来。
  “哟,都怎么了?我去洗个苹果,怎么就哭起来了?”小余拎着滴水的果篮,红红的苹果上面缀着几颗晶莹的水珠,恰巧像是来茴那张挂满泪水的脸。“什么事儿好好说啊,母女俩哪有说不通的,非得哭?我来削苹果,都别哭了啊!”小余说完走到床边递给来茴一张纸巾,又拿起一张把来如芸脸上的眼泪擦干净,便执起小小的水果刀开始削苹果。
  来茴也知道自己失态了,赶忙擦完眼泪,跟小余说道:“都是妈成天尽瞎想,你说找对象这事说找就能找到的吗?又不是去菜市场挑菜,看上黄瓜买黄瓜,看上豆芽抓豆芽!”
  小余听了也知来茴是想挽回点颜面,故意笑说道:“嗨,就凭茴姐这相貌人才,真要挑,黄瓜自个儿滚来,豆芽也自个儿蹦到你家去,只怕你眼界高----伯母就别愁了,茴姐迟早会挑个佳婿给带给您老看看!”
  “你这小丫头,损起你姐来了!我看你这几天面含喜色,怕是好事近了不?”来茴一句顶回去,却正中小余的心事,见小余羞怯地红了红脸,她又笑道:“是哪个有眼光的医生挑上我们温柔可爱的小余?”
  “你怎么知道是医生?”小余说完察觉自己不打自招,立刻像跳蚤一样蹦到窗边,脸朝外低声说道:“没有的事儿,茴姐,你别拿我来消遣!”
  “哎呀,小余有男朋友了,这可是喜事儿,什么时候带来给我看看?”眼见来茴开起玩笑了,来如芸也凑了两句。
  “伯母,都说没有的事儿了,您还……”小余急急地澄清,来茴倒是不放过,将病房里伤感的气氛都扫到心底深处,脸上绽放着笑,好似她一直都那么开心。
  十一点时,来如芸要休息了,小余送来茴到电梯口,来茴跟她交待道:“让你费心了,但这几天还得请你多尽点儿心,妈妈情绪不稳,千万别让她知道我跟周董的事儿!”
  小余照顾来如芸三年了,一早来茴就把自己的情况跟她说过,小余一开始心里多少有些瞧不起她,后来见她特别孝顺,也受了感动,反倒同情起她来,跟她也不见外了,对来如芸的照顾也是尽心尽力,她笑了笑:“茴姐,你放心,伯母也只是说说,不过我觉得你也该打算了,有好的男孩子可别放过,你这么好的人,该活得幸福才对!”
  来茴感激地笑道:“我无所谓了,那些事情都随缘吧!”正说着,电梯到了,她跨进去,跟小余挥手:“我先走了,你回去吧!”
  待小余转身后,她按了楼层,裸露的背贴在冰凉的铁壁上,银灰色的礼服覆在身上,她像一朵枯萎的玉兰,蔫蔫的,抓了一把头发,束着的髻被扯落几缕红色的发丝,垂在颊边,仿若败谢的花最后吐出一丝蕊,沉默地,等待凋零。
  走到路边,打开车门坐进去,她惊讶地望向旁边。“你不是回去了吗?”
  周于谦面无表情地说道:“改变主意了,今晚去你那里!”
  “你一直在下面等我?”来茴着实好奇,周于谦向来是说不去她那里就不会去,今天大概是心血来潮吧,不过,他会心血来潮更稀奇。
  周于谦答道:“在车上休息了一会儿!——小陈,去南岭别墅!”
  汽车在苍凉而美丽的夜里滑行,霓虹灯尽责地挥去城市的黑暗,那昏黄的光却是无力而苍白的,来茴觑着一路的流光溢彩,只觉得心在隐隐地,隐隐地疼……
  一只修长的手搭在她的肩上,她转过头,冰冷的唇已经落了下来,冷气吹着,眉心上,眼睛上,脸颊上,遗落了无数个凉凉的吻,最后,落在她的唇上,热烈地交缠,咬噬,她的身体软倒在他怀里……
  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吻她,也不知道他为什么改变主意去她哪里。虽然这吻是做生意买卖来的,毫无温柔情感可言,她不在乎了,至少,他的怀抱是温暖的,她需要,需要在与谢家逸的重逢后,有怀抱可以让她渡过原本不能成眠的漫漫长夜……

星星和月亮 发表于 2008-5-27 23:54

5

  同一片美丽苍凉的夜色中,谢家逸将车停在一栋老式公寓前,红砖上爬满翠绿的藤蔓,交错纠结着,院内的木棉树往墙外伸出一枝嫣红。他揽过身旁的女人,温柔地吻着她的发顶。“晚安!”他说道。
  “晚安!”女人并没有下车,只是用一双澄澈的眸子,怔怔地看了他很久,才犹豫地问他:“你是因为她要去,才接受宴会主办方的邀请吧?”
  他的下巴搁在她的发顶,半晌不言语,胸前被小手推了推,他才说道:“你说可能吗?如果为了她,我带你去干什么?肖钰……”他勾起她的下巴。“几年前她就在我心里死去了,现在活在我心里的人是你!知道吗?”
  “她今天哭过了,躲在卫生间里哭的!”肖钰重重地靠回椅背,神情有些懊恼地说道:“没见到她以前,我就想----这个女人好可恨,拜金又无情,我恨她以前那样伤害你,也瞧不起她出卖自己,可今天见到她以后,我竟然发觉,她一点也不可恨,甚至……甚至觉得她直爽得可爱,让人想跟她做朋友,哎……”她重重地叹口气。“明明我就该恨她的,现在却嫉妒起她来,明明你现在爱的是我,却偏偏还要把她当成情敌,家逸,我真不该见她的,那样,我还可以像原来一样,理直气壮地去恨她,瞧不起她!”
  谢家逸好笑地抚过她紧蹙的眉心,真是小孩子脾气,可笑又可爱,与七年前的来茴一模一样,也难怪她恨不起来,谁会去恨另外一个自己?“好了,别想她了,为一个与我们不相干的人伤神干什么?早点上楼休息!”
  肖钰撇了撇嘴,说道:“也是,不想了,别把我珍贵的脑细胞都给杀死了!晚安!”她下车,揿了门铃,美妙的音乐声在夜色里滑过,她回头冲谢家逸挥挥手,看着他的车消失在街角处,才推门进去。
  谢家逸放下车窗,夜风呜呜地在他耳畔吹着,握着方向盘的手还残留着抚过肖钰发丝的触感,清爽的,柔滑的,像细腻的沙子从指缝间缓缓流出,美丽的黑发,澄澈的双眸,是他爱上她的理由;执着率直的性格,是他牵她手的理由;她很爱他,是他吻她的理由,目前为止,他还没有与她更进一步,因为,他还没找到可以进一步的理由。
  他不想对自己否认,今天会去参加宴会,是好奇那个背叛他的女人过得如何,以周于谦狠辣的性格,她应该过得不好才是。事实上,他的猜测失误了,相较起几年前清纯靓丽的她,如今更添了些风韵,唯一可惜的是,那头黑亮如瀑的直发被糟蹋成酒红色的卷发,但,她仍是迷人的,尤其那盈盈的秋水双瞳,是他怎么忘也忘不了的。
  她过得很好,一点儿也没有他想像中的憔悴和苍老,光洁的肌肤甚至找不出一条细纹,他说不出心里的感受,有些酸-----背叛了他居然没有受到惩罚;又松了口气-----好像也不是很想见到她弃妇的嘴脸;似乎还有些激动-----她毕竟是他第一个女人,而他,也是她第一个男人。
  来茴,那个曾经与他在黑夜里牵着手的女生,那个总是趁他不注意偷偷脸红的女孩,那个早已被他扔到井底又压上一块大石的女人,多年后重逢,竟恍若隔世。
  她不再属于他,而他也不属于她!
  曾经,他们是多么难分难舍啊,有一次他半夜醒来,睁开眼睛就看到她的美丽的双眸,银白的月光下,她的眼角挂着一滴晶莹的泪珠,他问她为什么不睡,她说:舍不得!
  舍不得!他们能共处一夜的机会很少,偶尔有一次,她是舍不得睡觉的!
  那时,他属于她!属于月光下眼中含泪的来茴。而他,也可以靠着木板床架,把她拉到怀里,手藏到她柔软的发丝中,让她的脸在他的胸膛上摩挲,两个人就这样聊天直到天亮,那时,她也属于他。
  是什么时候开始,他们一次次地浪费难得相处的一夜,为了小事而争执,吵闹,她不再舍不得,摔门离去;而他,也不再把她拉回怀里,任她在黑夜的街头像游魂一样地飘荡。
  记不起了,事隔多年,真的记不起了。
  谢家逸只记得在这个城市找到她时恨过她,恨了没多久,却发现自己还是爱她的,毕竟,来茴曾几近痴狂地爱着他,而他年少轻狂,自视甚高不好好珍惜,她真的离开了,才悔不当初,又哪来的理由去恨她?有的,只是不甘心吧,不甘心几年的感情说散就散,不甘心她什么都给他后竟然就要离开他,更不甘心她因为他穷而嫌弃他。
  那时候的他们真的很穷,他和来茴都是从内地小县城到北方那个大城市的,分别就读一南一北两所大学,家里贫困,给的生活费少得可怜,月头还能三餐吃饱,月中就要省下早餐,月底早晚餐都省了,心里还得发慌,怕多吃一顿,第二天都得饿肚子。周末的约会,仅限于他去来茴的学校,或者来茴到他的学校,绕着校园逛上一天,天热了给她买瓶汽水,天冷了给她买碗豆浆,发了奖学金,才带她去吃一顿肯德基,看着她眯起眼睛把薯条当成山珍海味来吃的样子,他就想着,等以后工作了,天天给她买薯条吃。
  后来,他才觉得自己多可笑,周于谦轻蔑地要他拿出两千万,两千万可以买下几家肯德基餐厅,薯条可以装满一火车皮,而他,寒酸得让她吃上一顿快餐都困难,又哪来的两千万,那时,他才知道,穷人谈不起奢侈的爱情!
  事过境迁,现在的他有钱了,却已经有了肖钰!他能拿出两千万了,却不想去换回她!
  都过去了,如今,她只是他的高中同学!
  在他的专用车位泊好车,他抬了抬头,阴沉沉的乌云和雾霾渐渐散开,淡墨的天空,干干净净,早没了七年前的月亮,也没了七年前月光下自行车后座的来茴……
  南岭海景别墅,周于谦靠床点了支烟,来茴像只猫一样,蜷卧在旁边,高高的天花板,咳嗽一下都能回旋个两三声,空洞的沉默,女人的香水味淡淡地充斥在房间里,混着烟味,像是床底下藏了只烂熟的苹果,一阵阵地散发着刺鼻的腐朽气息。
  周于谦突然间没了烟瘾,吸了两口,便捻熄了烟头。“你妈身体怎么样了?”
  “还是老样子,别指望会好了!”来茴灰心地说道。
  “要不要转去国外治疗?我可以给你安排?”
  “不用了,现在都是靠钱吊着她的命,能多活一天,都是我跟妈赚来的,转来转去,反而累了她!”来茴坐起身,小心谨慎地问出让她纳闷了一晚的问题:“你怎么会跟谢家逸合作?”
  “我的一家工厂长期为美国的MOIO公司代工,他是MOIO刚上任不久的中华区总经理,除非他取消与我的合作,否则我们就是供与求的关系。”
  来茴一愣,他当初那样对谢家逸,为什么不取消与他的合作?周于谦仿佛知道她在想什么,又说道:“他年纪轻轻就能成为MOIO在华负责人,若没有点度量,能有今天的成就?人是在成长的,相较于他过去的轻浮,现在算是稳重了,又怎么会公私不分!”他斜睨了来茴一眼,那眼神好像在说:“瞧吧,女人就是女人!”
  来茴默然,他是真的变了,当初与他交往三年,清楚透了他自负得不可一世的性格,难怪开始在宴会厅里,他还能温文尔雅地同周于谦寒喧。想着,她嘴角又牵起一个苦涩的笑,几年过去,谁又没变,她自己不就变成了一个只认得钱的空壳!
  周于谦见她苦笑,以为她是在后悔几年前跟了他,脸一沉,讽刺道:“说起来,他有今天的成就,还多亏你当初跟我预支了一百万供他去美国读书,恐怕他到现在都不知道那所谓的全额奖学金是你私掏腰包的吧!”
  他的话像是往来茴脸上狠踩了一脚,火辣辣地疼,脸部肌肉顿时丑陋地抽动,她怔怔地看着周于谦,她明明早就习惯了那轻蔑的脸色,为什么还是会觉得屈辱?当年是因为对谢家逸负疚,所以求周于谦帮忙,她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光彩,用自己卖身得来的钱把前任情人送到国外深造,不,何止是不光彩,这足以彻底杀死谢家逸的自尊心。天啦,她已经把自己的自尊心给扔到阴沟里了,难道还要毁掉一个人?
  她迅速抚平脸上抽动的肌肉,佯装无谓地说道:“多少年前的事儿了,我都不记得了!”
  周于谦更是藐视地一笑。“我不是长舌妇人,没那个时间去跟谢家逸嚼这些,你大可高枕无忧!”
  又似一个耳光呼到脸上的痛处,她在心底呻吟一声,呐呐地道:“我知道你不会去说……我只是……只是觉得没必要……”
  “好了!”周于谦不耐烦地打断她。“我对你的想法没兴趣,你怎么觉得都行,不用跟我讲!睡觉!”说完,他翻身躺下睡了。
  屈辱的泪花在来茴的眸中打转,她的心是一抽一抽地,那眼泪却怎么都落不下来。不是早就麻木了吗?为什么还会觉得受了侮辱?是因为他回来了,他的风光对比出她的低贱,让她觉得一切都是她活该,是她自取其辱?想到谢家逸衣冠济楚的样子,她深深地厌恶丑陋的自己,那种丑陋,就好像是全身长满了黑菌的朽木,而谢家逸正是一株风华正茂的青槐!越想,她越觉得应该把自己给埋了!

星星和月亮 发表于 2008-5-27 23:54

6

  礼拜六,是周于谦回家与合法妻子李月琴“例行公事”的日子,每周一行,维系着他们夫妻之间少得可怜的一点情份,就像是已经断掉的枝桠,靠着一块干枯的树皮连着,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来阵大风,就断得干干净净。
  这个周六窗外有月亮,皎皎地如圆盘,亮堂的月光照着人间的幸与不幸,清冷的光芒投进人心的最深处,美好的,丑陋的,都在那束白光下凸露出来。周于谦跷着二郎腿,坐在昂贵的真皮沙发上,松了松领带,眼睛扫过狼籍脏污的客厅,停在披头散发的妻子身上。一个烟灰缸朝周于谦的冷脸飞来,他手脚利索地在沙发上打了个滚,“砰!”烟灰缸在白墙上应声碎裂,李月琴手上的最后一件凶器失了准头,腿一弯,跌在地上哀号起来。
  周于谦从沙发上捡起一块烟灰缸碎片,锋利的裂齿在灯光下发着寒光,他等李月琴哭声小了,才慢条斯理地说道:“ZWIESEL 1872,这个烟灰缸是你从德国买回来的,我记得你当时跟我说,这一个烟灰缸就够普通人家吃上半个月,可是买给我,你觉得值!”
  他的手指松开,碎片落到地上,“叮!”的一声脆响。“你那伟大的手一摔就摔掉人家半个月的伙食,李月琴,现在你是不是也觉得值?”
  李月琴抬起泪痕狼籍的脸,眼睛里射出怨毒的光芒,丝袍的腰带已经松开,裸露出胸前的肌肤,蓬乱的头发像枯草堆在头上,天干物燥时,随意丢根火柴就能燃起来,蓦地,她疯狂地笑起来,尖着嗓着骂道:“值?没砸死你怎么算值?周于谦,这么多年你还活得好好的,那是老天瞎了眼,你外头那么多婊子,迟早哪天生疮烂脓,从头烂到脚!……”
  周于谦看了她许久,又听着她像农村泼妇一样地破口大骂,鄙夷地哼了哼,结婚第三年,她第一次同他打架时,他呆呆地站着让她又抓又打,当时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竟娶了这样一个女人,一个疯女人。五年过去了,她不负众望地进步许多,开始懂得用凶器,碗盘,花瓶,辞海,哪怕是手上有根头发丝都想勒死他。
  夫妻,他讽刺地牵起嘴角,丈夫回到家不是有温热的菜汤等着,而是担心枕头下有没有藏把刀,这就是夫妻。他渐渐地恼怒,阴冷地开口,声音很是疲惫:“李月琴,我对你的感情已经被你磨得差不多了,不要让我把最后一点好的回忆都抹消,到那个时候,你要死要活都不关我周于谦的事!”
  说完,他起身,脚踢开玻璃碎片,越过扔得满地的抱枕走到门边,打开门时,他还是回头看了一眼,但他看到的是------李月琴站在背光里,抬起手遥遥地指着他威胁地嘶喊:“你这烂人!你今天敢走出这个门,就等着抬我的尸体!”
  周于谦闭上了眼睛,冷漠地说道:“放心地去吧,我会让人在墓碑刻上‘爱妻李月琴之墓’”话落,他睁开眼睛,头也不回地出了门。
  寂静的庭院里落满了月光,花草木树惨白地一片,周于谦拿出手机,拨给李月琴的好友:“麻烦你过来陪着她……你放心,这是最后一次打搅你……明天我会给你户头汇十万进去……不管她是不是吓唬我,这都是最后一次了……那就拜托你了!”
  挂掉电话,他立在庭院中,嘴角动了动,这是最后一次了,他在心里说服自己,最后一次花钱请人来看顾她!英挺的脸被月光映成凄惨的白色,他捏紧手机,现在是去喝酒?还是去赌博?半晌后,他狠狠地将手机摔在地上,看着摔成三块的手机,他静静地,无声地惨笑起来……
  城南一家清静的酒吧,来茴和程兰坐在角落里,一瓶拉菲1982已经去了大半,来茴端起水晶杯,浅啜了一口,浓郁的幽香残留于唇齿间,她开玩笑道:“这么好的酒被你拿出来糟蹋,欧阳知道了别跟你吵架才好?”
  原本就纤细如柳的程兰在添了几分醉意后,愈加地柔若无骨,把玩着手中的水晶杯,她唇角勾起一抹魅惑的笑。“为了一瓶酒还不至于!”红色的液体在杯里荡漾,嘴角的笑渐渐变得僵硬。“再说,他回家陪老婆,我喝他一瓶酒,算是扯平!”
  来茴怜惜地看着她。“你打算就这样拖下去吗?”
  程兰自嘲地笑笑。“不这样还能怎样?我又不是立牌坊的婊子,要离开他,我舍不得,他那个家算是被我破坏了,还能把她老婆逼走不成?怪只怪,我晚认识他一年!”她又笑起来,那笑有几分神秘,笑声中仿佛夹杂了几声痛苦的呻吟。“来茴,你猜他和他老婆现在做什么?看电视?散步?吃宵夜?”她笑得眼角滑出了泪,笑得泪流满面。“我猜他们在床上!”泪一滴滴滑到酒杯里,她不给来茴开口的机会,又说道:“你不用猜了,现在十二点十五分,十二点他准时上床,十二点零五分他开始脱衣服,十分钟热身,半小时后他进浴室洗澡,瞧,我就说你不用猜,你怎么可能猜得比我准!”她哽咽出声,声音颤抖着:“来茴,只要想着,我心里就好痛,三年来,每个周末的夜晚我都嫉妒得抓狂,我真怕哪天受不了,我会把自己给杀了!”
  来茴无语地凝视着她,想要安慰,却发不出声音。程兰的痛苦她是最了解的,当了情妇,就代表众叛亲离,还要被人指责,再苦,再难过,别人也只会骂你活该。的确是活该,程兰为什么要放弃工作,放弃家人,放弃朋友,去当欧阳擎少的情妇,她本来可以活得很好的。
  “程兰,离开他吧!”来茴忽略程兰愕然的目光,继续说道:“离开他,回到你的家人朋友当中去!”
  程兰泪痕未干,用手把额前的头发推到头顶按住,神色凄苦地说道:“你知道吗?上小学时,我的梦想是考上大学;大学毕业时,我的梦想是有份体面的工作;工作后认识欧阳,我的梦想是能和他在一起;当了他的情妇,我的梦想却是哪天能够被扶正!来茴,我从不来放弃梦想!”她端起酒杯往嘴里灌了一大口酒,红色的液体从她的唇边流到脖子上,滑入衣襟。“如果哪天,我能跟他无所顾忌地到餐厅吃顿饭,白天到电影院看场电影,傍晚到公园散散步,不管多晚醒来,他都在我的床上,这就够了!就够了!”
  来茴不再劝她了,如果把程兰对欧阳的爱当成是种病,她已经病入膏盲。她不是华佗,没有妙手回春的本事,所以,对于程兰的病,她束手无策。
  从桌上抽了张纸巾递给程兰,眼角瞥见手机正闪着蓝光,拿起一看,五个未接来电,都是周于谦的。心下诧异,今天是礼拜六他打电话来干什么?是不是有什么东西落在她这里了?按下键回拨过去,三声后,低沉的声音响起:“你终于肯接电话了?”
  “是我打给你的!”来茴纠正。
  “现在在哪里?”
  “我跟程兰在酒吧!有事吗?”
  “我在南岭!你什么时候回来?”
  来茴一愣,随即说道:“今天不是休……”
  周于谦打断她。“我付你加班费!”
  “我先送程兰,然后回去!”
  把手机放回手袋,她扶起醺醺然的程兰,一步步地走向周于谦拨给她用的红色BMW。把程兰扔到后座,发动引擎,驶向那个该她“任劳任怨”的地方。
  回到南岭,周于谦衣衫不整地躺在床上,来茴以为他睡着了,走过去把他的鞋脱掉,正准备换衣服,手被抓住,随即被扯到床上。
  “你喝酒了?”周于谦双手撑在她身体两侧,眯起眼问道。
  “跟程兰喝了点儿!”来茴看着他,总觉得他有点……奇怪,好像很颓废,不由得眨了眨眼,她心知是自己看错了,周于谦怎么可能颓废。
  “你开车回来的?”周于谦见来茴吃力地点点头,恼怒地说道:“为什么不叫小李去接?”
  “我没喝多少!”来茴又开始纳闷,她记得周于谦是那个天蹋了脸色都没有变化的人,就为了这点小事发火,真的是很不正常!
  话说出口,周于谦也意识到自己的态度反常,不只现在反常,他没去喝酒,没去打牌,而来到这里就已经很反常了,见她不在,接连打了几个电话更是反常。李月琴让他心灰意冷已经不是一两次了,他从前和朋友打打牌也一样地过,今天,怎么会开着车就来找她了?
  “亲爱的?”
  “别叫我亲爱的,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声‘亲爱的’有多虚假!”话说完,他和来茴同时愣住了,不要她虚假,难道要她真心?
  周于谦半晌不言语,最后直接封住她微张的唇。真心?要么?不,绝对不要,一个李月琴已经够了,他不想让来茴也变成那样,更不想由爱生恨,大家都痛苦。况且,要付出真心,她也是付给谢家逸,绝对不是付给他,这样的女人,不能要,绝对不能要!
  他那样说服自己,吻却更加深入,大手在她的身体四处游走搜寻,像要找回些什么,又像要挥开些什么,矛盾重重中,他把自己埋入她的身体里,不断地需索,一次又一次……
  然而,这一夜,他却忘了问她,爱不爱他,是爱他的人还是爱他的钱?

星星和月亮 发表于 2008-5-27 23:54

7

  李月琴并没有真正的自杀,锋利的玻璃碎片在腕上比划了好几次,干燥的皮肤只留了几条白痕,横不下那个心,亦或是怕周于谦真的不再管她的生死,她无意识地在心底犹豫,死前是不是该打个电话给她的朋友或是亲人,说几句遗言。
  提起电话,首先拨的号码竟然是周于谦的手机,她给自己找了个理由----跟丈夫讲最后几句话,应该是情理之内的,讲完后,她就自杀。周于谦的手机不通,她又打给初恋男友,接通后,话筒里传出幼儿啼哭的声音,李月琴还来不及哀怨哽咽,那头匆匆说了句:“月琴啊,我儿子感冒了,正哭得厉害呢,回头打给你!”她又逐一打给其他的亲人好友,无例外的,众人对她的“绝望”早就习以为常,随便安慰几句,便托口有事挂了电话。
  阴冷的月光穿透窗户,趴在地板上的女人抬起乱发下森寒的面孔,手机通讯录上已没有电话可打。“为什么?他们都听不出来我快死了吗?我是真的要去死啊!”一句低喃从她的喉咙里发出来,嗓子像被咬过一样,连声音都是深深地伤痛着。
  当周于谦花钱雇来的人---李月琴的同窗好友赶到时,李月琴立刻被这样一个“好友”感动得涕泗纵横,一整晚她都向她的好友表明她想自杀的决心:“我是真的不想活了,你今天晚来一步,也许我就……周于谦真不是人,他竟然说如果我死了,他给我立碑。噢,你知道的,我以前想吃上海的小笼包,他就坐飞机给我买,买回来已经凉了,我说不吃,想吃蛋挞,他又跑去澳门,以前他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你看他现在,外面有了女人,我骂他几句都不行,我真的不想活了,真的……!”
  到了下半夜,她的“好友”终于忍不下去了,冷冷地撂了句话便拂袖而去:“你还记得以前周于谦对你多好就对了,你当初是怎么对他的?李月琴,你都三十几岁还是没长进----任性,骄傲,自私,周于谦是你老公,不是匍匐在你面前亲吻你脚趾头的奴隶,你要知道你们是在一起过生活,不是玩公主游戏,听了你几年抱怨,我都受不了,更何况他!你好自为之吧,周于谦到现在没跟你离婚已经算是仁慈的了!”
  “好友”出门便拨了周于谦的手机,没接通,拨给他的秘书:“转告周于谦,他老婆死不了,那十万块明天不用汇了!”挂完电话,她望着同一轮圆月,心底一片清明,虽然她需要钱,却觉得自己做对了……
  周于谦还是把那十万块汇出去了,随后因公务去了西雅图。谢家逸在四年后又一次走进南岭别墅,而这次却是以客人身份登堂入室,保镖在他进门时都低了半个头,谢家逸面无表情地找到来茴,以同学的身份邀她吃饭叙旧。
  国贸大楼是A城最高建筑,共七十五层,坐在顶楼的旋转餐厅,如漂浮在云端睥睨众生,MENU上随意一道菜式都够普通阶层吃上十天半个月。在这里吃饭,付帐都是用金卡,因为没人会拿出一沓钞票,张张地点清,而引来服务生的侧目。如果你没卡没钱,服务生会礼貌的告诉你:“您请出门左转,那一边才是观景台!”瞧,人家多有素质,绝不会让你下不来台。
  分别四年后,来茴和谢家逸再不是只吃得起肯德基的穷学生,来茴虽是情妇,却也不同于被小家子气的台湾人、香港人包的二奶,周于谦在全国也是有名的企业家,专宠情妇怎么讲也是上得了台面的。谢家逸更不必说,留过洋,镀过金,年薪上百万,还有部份稳赚的投资。他们都是穷过来的人,并不见得非要像个暴发户似的一掷千金,但谢家逸仍是吞不下那口气,总觉得今非昔比,来茴又是见过场面的人,去那些要排队的饭馆终归是掉价,尽管他在国外吃西餐都吃得想吐,尽他想吃火锅想得吞口水,还是来了这里,面子嘛,怎么着都得顾上!
  优雅的情调,奢侈的排场,旧情人却相顾无言,来茴本是不想赴约的,只因为谢家逸说了句:“在A城的老同学都聚过了,只剩你一下,不赏脸就太不给我面子了!”他明白地表示,只是约老同学吃顿饭,决无二心。他这样一说,来茴倒不好推却了,再托辞拒绝就好像是她有“二心”了。
  谢家逸看着低头吃点心的来茴,清了清嗓子:“咳……芸姨还好吗?”
  来茴抬头,嘴里咬着匙羹,“哦……还好!”低头继续吃,
  “她还在C城?”
  “没!妈也在A城,她这两年身体不太好,在接受住院治疗。”来茴吃得更急,一块白巧克力蛋糕被她挖成了空心。
  “生病了?”谢家逸心里一揪。“严不严重?在哪个医院?吃完饭我们去看看她!”
  来茴一怔,没想到他的反应竟然是这么地焦急。“不,不用了,我妈养病需要清静,她不喜欢有人吵她!”
  连他都不行吗?谢家逸难过,当初芸姨待他如亲生儿子一般,几年后连见都不想见了?难到是因为他和来茴分手,当初是来茴甩掉他的啊,随即,他心里就有了答案。“你和周董的事,芸姨不知道吧!”
  来茴难堪地点点头,仍是吃着蛋糕,没让谢家逸看到她的表情。“我不敢告诉她!等我跟周于谦的合约结束,就接她出院!”
  谢家逸眸中闪过了然。“我想去探望她老人家,你放心,我不会说的!”
  “那……等下次有时间了我带你去!”来茴只能先敷衍,以后不见他就行了!
  谢家逸正想跟她约时间,服务生端上来一盘糖拌西红柿,来茴讶然地问道:“这里有这道菜吗?”
  “菜单上没有,但厨房肯定有食材,我让他们做了一份!”
  来茴没问多少钱,叉起一块喂到嘴里,嚼着那酸酸甜甜的味道,心里却在嘀咕,同学吃饭用得着特意点道没有的菜吗?更何况这菜还是她从前常做给他吃的。
  谢家逸不遑多让地也叉了一块放到嘴里,说道:“在美国想家时,我就自己买番茄,用糖拌一拌了就吃,奇怪的是,步骤都一样,却没你做的好吃!”
  “你一定是没剥皮!”
  “番茄要剥皮?”
  来茴抬头笑了笑。“把番茄放进开水里烫两分钟,等皮皱了,轻轻一剥就剥下来了,然后把番茄放进冰箱里冻硬,再切成小块,拌上糖!”
  谢家逸眨了眨眼睛。“这么多步骤?我以为切了拌上糖就行!”
  “那也没错,只要不切透,切成花状,不让汁流出来就可以!”
  谢家逸又叉起一块带皮的番茄,在来茴面前轻轻扬了扬。“难怪这家的番茄跟我在美国吃的一个味儿!”
  来茴低声笑起来,清脆的笑声只回荡在他俩耳边。“让大厨做糖拌西红柿,不就等于让你去摆地摊,我敢打赌,你绝对拼不过那些小贩,所以,这里的大厨也拼不过我!”
  几年后第一次听见她的笑声,谢家逸有一瞬间地恍惚,那笑声让他仿佛又回到了从前,他和她在光线昏暗的客厅里,坐在破旧的沙发上,他一手捧着一盘糖拌西红柿,一手搔她的痒,趁她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时,卑鄙地把盘里的番茄全塞进自己嘴里,留块最小的给她。
  “家逸!”来茴轻唤一声。
  谢家逸眨眨眼睛,富丽堂皇的餐厅,没有剥皮的番茄,来茴也没有抢过盘子,气呼呼地跟他说:我再去做一盘,你一块也别想吃!
  都六七年了,谢家逸敛起思绪,笑道:“别逮着机会就往自己脸上贴金,你也就会做道糖拌番茄而已!”
  “谁说的,我会做的东西多着呢!”
  “是是,我差点忘了,你还会做五毒汤!”谢家逸想起以前芸姨忙得不能回家做饭,她大显身手炖了次鲫鱼汤,又腥又苦,他差点吐出来,然后取名为“五毒汤”。
  “我现在……”来茴本来想说,她现在做的鲫鱼汤很好喝,话到嘴边,却改成:“现在做的糖拌西红柿大厨都比不过,你呢?大概你还是什么都不会做吧?”
  “别小瞧我,在国外几年我都被逼出好手艺来,不是自夸,谁要嫁了我,一定是‘五福临门’”。
  “哪五福?”
  谢家逸伸出手,掰指细数:“有口福,享艳福,能作威作福,下半辈子有后福,所以,嫁了我就是幸福,不正好是‘五福临门’”
  “我现在相信那句古话:‘福兮祸所依!’你女朋友要是嫁了你,就等于对着个自恋狂,不后悔死才怪!”来茴泼完冷水后有些后悔,不该说起他女朋友的,好像是她刻意在打探他的隐私,更让她不安的是,她好像真是刻意的,刻意去打探他是不是独身一人,她对他早没了期许,为什么还想知道?……
  “她那性子才不会后悔!”谢家逸几乎是脱口而出,这种语气仿佛是在跟她赌气,又像是在跟她炫耀,他的女朋友绝不会同她一样……后悔!
  来茴僵硬地笑着,嘴里说道:“嗯,我想也是,不是每个人----哦,稍等一下,我去洗手间!”说完,她拎着手袋离座,心里想着,补完妆就跟他告别,再也不要见面了。
  谢家逸看着她仓皇逃开的背影,心里五味杂陈,发狠地叉起一块番茄,用力嚼,用力咽,就好像要把刚说的话给咽回去似的……
  他捂着腮帮子,望着洗手间的指示牌……
  没剥皮的番茄好酸好酸……

星星和月亮 发表于 2008-5-27 23:55

8

  来茴躲在窗帘背后,谢家逸坐在车里,两人的距离好像很远,又好像透过帘子缝隙连在一起,那缝隙又像一条泛黄的纽带,牵引着思绪回到多年前。
  谢家逸曾问过来茴,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来茴说是入学第一天,暖暖的秋日,你坐在倒数第二排,金色的阳光照在你的课桌上,你的头发是透明的金黄色。
  谢家逸又问她,我那天穿什么衣服?
  来茴说忘记了,只记得你的眼睛明澈得好像一泓清泉。
  来茴是忘记了,忘记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家逸的,但绝对不是开学第一天,因为开学第一天,她妈妈还在为她筹措学费,第二天缴了学费才正式入学。
  而她究竟是什么时候看到阳光照在家逸课桌上的?也忘了,应该是有那么一个场景,被她不经意间看到了,便烙印在心底深处,不然怎会脱口就说出来。
  来茴也问家逸,你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
  家逸说,送你回家那晚。
  其实家逸也忘了,自从来茴在操场告白,他送她回家后,他们便有意无意地找些借口相处,一道几何题来茴早就解开了,却拿着作业本跟家逸说:这道题怎么都解不通,我也不知道哪儿出错了,你给我讲讲?
  家逸耐心地讲解,来茴俯低身子,下巴挨近他柔顺服贴的头发,洗发水的香味淡淡的扑入鼻息。家逸每讲一段便停顿一下,问她明白了吗,转过脸即发现来茴根本没有看课本,而是看着他,四目相接,他的脸莫名其妙地发烫,忙转过头,继续讲解:……过a有且只有一个平面平行……代入即得……来茴,这道题能不能下晚自习再跟你讲!
  那天下自习后,教室里只剩他们两个人,家逸吻了她。
  初吻的味道已经忘了,唯一记得的是---慌张,怕被老师抓到,又怕同学折返回来,却舍不得放弃大好的机会,他可是想吻她想了一整天。真是紧张又刺激,他的心脏怦怦直跳,慌里慌张地捧住她的脸,闭着眼睛乱亲一气,眼睛,鼻子,眉毛,下巴全亲过了,见她没反抗,胆子大了些,才敛了心神,寻到她的唇无师自通地辗转吮吸。
  来茴说,你的牙齿撞疼我了。
  家逸说,那时候真想把你吃进肚里。
  那天以后,家逸每晚都送她回家,学校附近有个上下陡坡,没有路灯,他们的必经之路,下坡时,家逸跟她说坐稳了,来茴趁黑抱住他的腰,车轮滚得飞快,链条“嚓嚓”地作响,自行车往下俯冲,来茴紧贴着他的背,蓬蓬的风拍到脸上,那时候他们都以为,他会载着她一生一世。
  家逸只载了她一个月,有天上坡时,来茴跟他说,家逸,以后不骑车了,我们走着回家好吗?
  家逸很快就知道了不骑车的好处,许多条路都可以回家,他们走的是乌漆麻黑的巷子,可以放心大胆地牵手,拥抱,亲吻,每当看到巷子口的光亮时,心里就有种说不出的失落,到了有灯火有人的地方,就意味着他们要放开手了。来茴说,要不我们再走回去?家逸说好,牵着她的手转身又走回黑巷里。
  那条巷子每天都要被他们走个三四遍!
  往后想起来,来茴总说,那时治安真好啊!
  家逸说,有我在,我会保护你!
  谢家逸发动汽车,驶离南岭别墅,车灯照亮黑漆漆的山路,前方仍是无止尽的黑,这段路去的时候来茴还坐在他旁边,回来的时候,便只剩下他一个人。路牌上显示离遂道还有五公里,过了遂道便是市区,那里住着肖钰,往后的黑路,有肖钰陪他,仿佛确定了一般,心如磐石落回原处,他不孤独,一点也不。
  手往上抚住左胸,那里,狠狠地抽痛了一下!
  来茴坐回梳妆台前,从一堆珠宝首饰中拿起桃木梳,在头发上来回梳动,眼里含着莫名其妙的泪花,心里有种酸胀的疼,梳子梳到纠结的发,手一使劲,头皮传来针刺般的痛,打转的泪花终于有个理由流出来,落到梳子上,梳齿上缠着一撮红发,梳柄上刻着“幸福吉祥!”
  爱和往事在多年前连同心一起被火化,只剩黑色的灰烬,她认为,此时的悲泣只是在哀悼,在相聚的这天为过去哀悼!
  只要妈妈活着就会幸福,她不要别人的保护,真的不要!
  周于谦回来的前一天,程兰被人打伤了,来茴赶到医院时,透过虚掩的门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在病床前走来走去,宽阔的肩上架着一张杀气腾腾的脸,像武侠剧里面的江湖浪人一样,黑黝的大手一掌拍上床架子。
  “他妈的!那贱人竟敢找人打你,阿兰,你放心,回头我就跟她离婚,那贱人不知道是谁给她借了胆……”
  来茴推开门走进去,说道:“欧阳的怒气还真不小呢!程兰刚受了委屈,你不关心一下,反而在这里发飙,是不是有点说不过去呀?”
  欧阳擎少见来茴进来,稍稍敛起怒气,浓眉仍是烦躁地纠紧。“你来了就好,阿兰从进了医院就不说一句话,你劝劝她……”
  “你有事就去忙吧,我跟她聊聊!”来茴把他的公事包递给他,逐他出门。
  待欧阳擎少走了以后,来茴才敢仔细看床上的程兰,脸肿得老高,破皮的地方被贴了膏药,乌青的眼睛肿得只剩一条细缝,缠着绷带的右手吊在脖子上,嘴唇烂掉了,红红的肉从里面翻出来,那张脸,怎么看都恶心!一个纤弱的女人竟被打成这副模样,来茴又是愤怒,又是怜惜,眼看又要哭出来,她赶紧背过身,揉了揉鼻子,才坐到病床上。“阿兰!”
  细缝稍稍睁开了一点,破烂的唇翕动发出沙沙的声音。“别问他们是怎么打我的!”
  “没,我没要问,阿兰,还有其他地方伤到吗?我是说腿!”
  程兰惊恐地瑟缩了一下,半晌后才说道:“骨折了!”
  来茴再也忍不住了,眼泪扑地滚落,她握住程兰唯一没被伤到的手指,哭道:“离开欧阳吧,你犯不着为他受这种委屈,你可以再去找份好的工作,为什么还要受这样的委屈!”
  细缝里流出一股清泪,滚到耳后,烂唇微微地颤抖。“我死也不离开,至少现在不会离开,就算是拼了命,我也不会让她好过!”被来茴握着的手指用力弯曲,在她的手掌心上划出一道火辣的伤痕,程兰蓦地拔高音调,像走音的笛声一般刺耳:“你知道吗?她找了五个男人打我,我痛得昏死过去,她还叫人用木棒打断我的腿,昏死的我又痛醒过来,她穿着高跟鞋踩在我的脸上,这种屈辱,这种痛,你说我会放过她吗?”
  来茴骇然地哆嗦了一下,两眼睁大了望着程兰,透过细缝,她看到的不只是眼泪,还有仇恨,那种抽骨剥皮的仇恨,她知道程兰毁了,即便是她离开了欧阳,这次痛苦的经历在她的人生中也留下了磨不去的阴影,直到死,她都会恨着那个人,也许,她的人生从这刻起,就只有恨了!
  她不知道程兰会用什么手段再报复回去,但程兰的性格向来刚烈,爱上欧阳让她改变了许多,同样的,因为这份爱受到伤害,她极可能依循原本的性子,做出傻事来。来茴忍着手掌心的痛握紧她的手指,颤抖地说道:“阿兰,别做傻事,答应我,千万别做傻事!这事让欧阳去解决,你好好养伤,别胡思乱想,好不好?”
  程兰没有理她,乌青的眼睛缓缓阖上,像两朵复仇的黑色曼陀罗,灵魂和鲜血都汇入那里,灌溉着刻骨的仇恨。来茴的心彻底寒了,再说什么都是无益的,只能用汗湿的手心紧握住她的手指,仿佛这样,程兰就不会走得太远……
  惨淡的阳光一缕缕地被收回云层,月亮幽幽地挂上天际,苍白的月光溜入病房内,覆在来茴的黑色凉鞋上,再悄悄地攀到苍白的床单,攀到她苍白的脸上,病房里除了隐在黑暗里的程兰,入眼皆是苍白的。
  她握着程兰的手指,陪她坐到天亮,中途有医生护士进来,欧阳也来探过,谁都没有说话,在这样一个死气沉沉的空间里,仿佛只适合说一句话:“节哀顺便!”,所以,谁都不敢开口,连喘息听起来都是悲痛的。
  天亮时,甫下飞机的周于谦直接赶到医院,把一天滴水未尽的来茴拉出病房,逼她喝了点粥才送她回南岭。
  给木偶一样的来茴盖上被子,见她两只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周于谦心里打了个突,紧接着胸口有些闷疼。他脱了鞋上床,温柔地搂着她,手覆到她眼睛上,低声说道:“我不会让你受到这样的伤害!”
  感觉到怀里的身体轻颤了一下,随即手心被睫毛轻轻划过,他松开手,见来茴已经闭上了眼睛,他才把手移到她腰上。“睡会儿吧,我陪你!”
  来茴侧身,脸埋在他怀里,周于谦感觉到怀里的身体在轻轻颤抖,以为她冷,正要给她压紧被子,却听见一阵细微的抽泣声……
  胸口一片湿热,他心底升起一股久违的怜惜,纤腰上的手臂收紧,将她嵌入自己的怀抱中……

星星和月亮 发表于 2008-5-27 23:55

9

  来茴闷头抽噎到半夜,睡过去前,屋里漆黑又寒冷,周于谦鼻子里哼出轻微的鼾声,也许不算打鼾,只是睡得熟了,呼吸声大了些,无论是什么,那声音都不是在回应她的寂寞,也让她觉得自己没必要再抽噎下去,把冷气调到二十八度,便一头黑地睡了过去。
  翌晨醒来,拉开落地式大窗帘,出乎意料地,是大晴天,阳光如金色瀑布倾泻进室内,阴暗霎时被驱逐到墙角,来茴赤足站在艳丽的金色光圈里,蓝天白云,飞机航行划出一条清晰的白痕。
  她打了个呵欠,转身从衣柜底层找出牛仔裤,T恤穿上,头发随意的绾了个髻,用一根乌木簪子固定,一缕红色的卷发掠到颊边,她打算一会儿去医院探望程兰和母亲,所以脸上脂粉未施。
  “起床了?”周于谦推开门,把手上的《财经报》扔到沙发上,转头看见来茴不同于平常妖娆妩媚的妆点,而是偏于简单清爽的打扮,他稍稍恍神,记起第一次见到她,就是这个样子。
  认识来茴,是缘于四年前,他因公务去了B城,接待他的合作商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子,姓江,具体什么样子,周于谦忘了,印像深刻的是,他的脸像抹了层桐油,黑得发亮,肚子里该是藏了个酒桶,坐着站着都吃力。听他的员工说:江总都坐坏了好几张大班椅,他要站起来非得撑住桌子,不信,你看他的办公桌,都被磨出两个手印儿来。还别说,周于谦到他办公室洽谈工作,真看到光亮的桌面上有两个磨得褪色的印子。
  江总为了拿下周于谦这个大客户,邀请他去了B城的“天上人间”,走进豪华包房,周于谦看到有五六个清纯漂亮的大学生排排坐着。他结婚三年,虽然夫妻并不和睦,却鲜少出轨。江总分明是打探过了,以为他对小姐不感兴趣,才费心思找来名牌大学的学生。
  来茴那晚就在其中,几个大学生中,她算是最漂亮的,但比起演员出身的李月琴来,就如同山鸡比凤凰,周于谦没有放心思进去,如果没有发生那场冲突的话。
  那天在的男人都是风月场上的老手,涉世未深的学生哪敌得过这些人,不多时,女学生几乎都被灌醉了,只有来茴还有警觉心,不管男人说什么,她始终不端杯子,到了中途,她背起包要离开,江总肯定是不放人的,拉拉扯扯中,来茴被一个耳光打得摔到沙发上。周于谦自始至终都冷眼旁观,爱慕虚荣的女孩子,本来就该受点教训,换句话说,来的学生都毫无背景可言,今晚就算是这些人强硬地把她们怎么着了,也只能吃闷亏。
  直到扣子被扯掉了几颗的来茴抓了个酒瓶,摆出要跟人拼命的样子,周于谦才喝了口酒,语气淡定地说道:“江总,今天到此为止,我送她回去!”
  或许是厌恶江总,亦或是被当时的乌烟瘴气烦透了,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他终归是帮了来茴,而后来再遇到这类事情,周于谦却再未理会过,实在看不过去了,他转身离开,也不愿意给自己惹上任何麻烦。
  周于谦一直记得那张漂亮的脸蛋有多倔强,明明是要哭出来的样子,偏偏死咬着唇,他那时候以为,她很坚强,后来才知道,她是害怕得忘了哭,因为----
  她为了谢家逸,可是流了不少眼泪。
  “你还没走……去上班?”来茴抬起皓腕,手表上日期显示7月22日,周四。
  周于谦忙敛了神,说道:“正要走,你要出门?”
  “想去医院看程兰!”
  “我顺路送你去吧!”
  来茴到医院门口下了车,周于谦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医院门口,如今那张脸上再找不出一丝倔强,他知道是自己的杰作,以钱易物,来茴就是那个物品,议价,签约,成交,付款,简单又纯粹,她的自由,骄傲,倔强,一同被出卖,成了一只没思想没灵魂而被豢养的鸟。
  他发现,他对自己的杰作,并不是很满意。
  车子朝喧嚣飞驰而去,周于谦埋头浏览文件。不管满不满意,他是商人,只计较有没有赔本,爱情,艺术那一类抽象的东西,不适合商人。
  他知道在支票的空格里填上数字,便可以从银行里取出钱来,却不知道该在心里填上什么东西,才能从其它的地方取得同样的东西。
  他心里只剩下一种悲凉的空洞,唯一能填充的,只有钱。
  程兰仍是没有说话,呆呆地望着窗外灿烂的阳光,她心里却潮湿得发了霉。来茴只能从她的眼晴里发现一些情绪,忿恨,恶毒,嘲讽,还有……
  有那么一种人,受到侮辱或伤害后首先想到的不是振作或反省,而是报复;要报复又没有计划,这时,就会陷入一种自我幻想的状态中,幻想用各种方法报复回去,人家怎么伤害她,她便幻想出狠毒十倍百倍的方法,想着仇人被她的恶毒法子折磨得死去活来,她便有一种心灵被撞击的痛快感。
  来茴便从程兰的眼里看到了那种快意的光彩。
  那种光彩是她极为熟悉的,小学时,班上最调皮的男生欺负她,用毛笔给她的脸画上八字胡,放学后,死对头小绿特意跑到她跟前,弯腰看了看她低垂的脸,故意“哇!”的大叫一声:“来茴,你看看你的脸哦,好丑!”路上的学生都好奇地看着她,有的捂嘴偷笑,有的放声大笑。来茴哭着跑回家,镜子里的她----真的好丑!
  洗干净脸后,她就呆呆地坐在镜子前,幻想着有个人能把欺负她的男生狠殴一顿,然后当着全校同学的面骂小绿:“你是个丑八怪!”
  现在想起来,镜子里的那双眼睛和程兰的眼睛没什么两样。
  来茴陪她坐了一会儿后就走了,只希望程兰和她一样,一两年后就忘了那件事情,就像当初,欺负她的男生上高中时成了她的好朋友,而小绿,也仅是比比谁的辫子多,谁的衣服好看,着实没有什么深仇大恨。
  虽然小时候,她把那个男生跟小绿列为头号仇人,立志长大后一定要报复回去!
  报复了吗?没有!人生中的磨难多的是,哪记得了那么多,若程兰也同她一样,面临失去亲人的境地,不知道她还会不会认为因爱而抛弃一切,是值得的!
  说她来茴不够朋友也好,被打一顿,真的,只是件小事!
  尽管,她昨天也被吓到了!
  七楼VIP病房里,来如芸被小余和来茴的说话声音吵醒,浑浊的眼珠子转了一圈,定在来茴身上,皱巴巴的黄皮脸笑了笑,说道:“今天不上班?”
  来茴剥了颗荔枝送到嘴里,手掌心接着吐出的核,说道:“妈倒是把日子记得挺清楚的,事情做完了,就来看看你!”
  小余摊开热毛巾给来如芸擦脸,抢过话头:“茴姐没看到台历吗?你的生日和假日伯母都让我记上了,一到放假就跟我说----小余,你茴姐今天会早来吧!”
  来茴走到病床前,桌上的台历正对着来如芸,转头就能看到。她接过小余的毛巾,仔细地给母亲擦起手来,那是一双枯瘦脱皮的手,从前能给她编出满头的小辫子,能给客人做出流行的发式,现在却只能靠别人挪动。躺在床上五年,她就是母亲唯一的支柱,数着日子等她“放假”来探望。
  热毛巾擦过手背,皮肤湿湿的,汗毛还有白鳞一样的皮屑被熨平,来茴的眸子里闪过激动的流光,她从包里拿出一管护手霜,挤一点在手心,均匀地涂抹在来如芸手上,柔柔地为她搓着指缝。
  “妈,家逸回来了!”她不能再以为延续母亲的命就尽到了责任,与家逸重逢的事,在她心里再也闷不住了,她是那么急切地想找个人分享,而母亲,正是最希望能分享她心情的人。
  来如芸激动地张了张嘴,愧疚地望着来茴,终是没发出任何声音。
  “他有女朋友了,妈,你放心,我不爱他了,我跟他现在只是朋友。”来茴有一下没一下地搓着手,眼睛窥伺着母亲的神情。“他说想来看你,算他还有点良心,记得你当初有什么好吃的都给他留一份。但我不让他来,妈,你说,要他来干什么?不是惹着您伤心嘛!”
  “有女朋友了?”来如芸低喃着,又说道:“也是没办法的,该你们没缘份。家逸第一次来家里,好像是你们放暑假。那孩子真勤快,我们娘儿不能干的重活,他两天就做完了,我是打心眼儿里喜欢他,以为你们有个好结果,所以,你们年纪小,我也没反对。唉!小茴,既然回不了头就别多想了!”
  “我没多想,再说,当初是我提出分手的,这么多年,我哪还会想着回头?”来茴抽出纸巾,抹干净手,状似无所谓地说道。
  “小茴,你说实话,是不是因为妈才跟家逸分手的?”来如芸一直介怀这件事儿,看女儿愿意同她谈了,便试着问出来。
  “不是,上大学后,不知道什么原因,我们总是吵架,或许是彼此都太了解了,缺点掩都掩不住时,互相都厌烦!”
  “唉,那是你们年纪太小,不懂得该怎么去处理感情!”
  应该是吧,那时候的他们究竟怎么了?来茴想不出个所以然,爱情是没有逻辑的,找不到方向的时候,就开始急躁,互相撕扯,伤害。一旦失去了,理智重回大脑,清醒了!
  便清醒着悔不当初!

星星和月亮 发表于 2008-5-27 23:55

10

  谢家逸同周于谦签订了他上任以来的第一份合约,MOIO新产品的代工。周于谦除了让秘书将利润的百分之五汇入谢家逸在海外的户头外,又宴请MOIO各高层在夜总会大行其乐。
  人到齐后,艳丽的妈妈像母鸡带小鸡一样,牵出一群形色各不同的美女,清纯的,美艳的,妩媚的,真是百花齐放。众人陆续点了合自己胃口的。谢家逸放眼望去,要了一个脸上留有几分“纯真”的小姐,周于谦是老顾客,自然有常陪的,倒是不必费心。
  灯红酒绿间,“名流公子”已是醺醺陶陶,西装脱下,衬衫敞开,揽着小姐摸捏调笑。周于谦和谢家逸却把小姐扔在一旁,心不在焉地谈些无关紧要的“公事”。
  其实,谈“公事”只是个名头,两人中间夹了个来茴,一个是前男友,一个是情夫,这般别扭的关系,加上曾有过节,导致他们在暗中互比着耐性,谁也不肯向对方先露出色令智昏的一面,这无关于爱,而是男人的脸面。
  男人,就是这种奇怪的动物。明明心里养着个禽兽,却仍是要用锦衣华服来遮遮掩掩,充装门面。
  到了下半夜,MOIO的几个手下开始撺掇谢家逸唱歌助兴,谢家逸连连摆手,接着,周于谦带的几个下属也跟着起哄,自作主张地让小姐从排行榜上选了首通俗易唱的歌曲,又把无线话筒塞到他手中。自家同事的面子可以不给,合作公司的面子却不好驳回去。
  盛情难却,然而,当歌名显示在大屏幕上,再熟悉不过的音乐响起时,家逸愣住了,很快的,他又恢复如初般镇静,只是首歌而已,他虽这样想,启口却是艰难的---
  低低的男声,如一片秋叶从枝头轻轻落下,带着凉凉的微风,拂面而过,他的心却愈渐沉重,记忆猝不及防间一涌而上,沉沉地压向心头。
  高三毕业时,班上的男同学聚在简陋的卡拉OK厅里庆祝高考结束,没有豪华的包房,没有昂贵的名酒,没有漂亮的小姐,只有一堆穷酸的学生,手抓着750ML装的青岛啤酒,豪气万千地举瓶碰撞,借着几分醉意,他和同学瞎吼出这样一首歌---“秋天的风,一阵阵地吹过……”
  同样是秋天,去年,来茴在操场上对他说---我喜欢你!他回头,身后只有情绪高涨的男同学,他骤然失了兴致,从椅子上勾起外衣,默默地走向门口,没人发现他的悄然离开。
  街上的风含着夜深的凉爽,昏黄的路灯拉长他的影子,人行道上,他歪歪斜斜走到一个小商店前,提起柜台上的话筒,任性地在凌晨拨出来茴家的号码。
  我想你!他低低地说。好想抱抱你!
  可是我醉了,如果还能走到你家楼下,如果能去你家,来茴,我一定要抱够你!
  他说完挂了电话,拿出一块钱付给老板后,坐在店铺旁的台阶上,他醉得不能走了。
  风越来越急,他久久地仰望着天上那一轮圆月,仰到脖子酸痛,才把视线转向前方,醉意朦胧中,穿着白色T恤的来茴噙着笑站在他面前。
  来茴!你怎么会在这里?他讶异地站起来,走下台阶,手试探地搭上她的肩,确定他不是醉了,她真真实实地站在他面前。
  我来给你抱的啊!她笑着。你走不到我家,我就来找你!你忘了我家的路,我就来接你!她朝他伸开双臂。家逸,抱我吧!
  月亮移到头顶,洒下柔和清辉,小城凌晨的街头,树叶被风吹得沙沙作响,他紧紧地抱住她,用倾其一生的热情抱住她。
  你怎么会找到我?他在她耳边轻声问。
  我们的城市好小,相信么?不管你在哪里,我都能找到你!来茴那时这样说。
  也许不该到大城市的,否则,你怎么会找不到我了?家逸难过地想。
  众人皆醉,只有周于谦静静地听着那份忧伤,像是从心底嘶吼出来的忧伤,也只有他一个人看到了,谢家逸的眼眸隐约飘浮着一层泪光……
  音乐的尾音渐渐消失,雷鸣般的掌声响彻房间,谢家逸笑容可掬地应付众人的称赞,仿佛,他没有唱过那首歌,仿佛,这个房间从来都没有过忧伤。
  喧哗又起,小姐的娇嗔声,男人的调笑声,杯壁的碰撞声,谢家逸悄然走出房间,没有人发现他身上的落寞。
  宁静的露台上,他背靠着栏杆,海风从身后吹过来,手机屏幕亮着蓝光,上面显示着一串他从未拨过,却烂熟于心的号码,拇指按在拨出键上,久久没有揿下去,因为房间里的周于谦,他永远都没办法如四年前那样,毫不犹豫地拨出去……
  他的心里在拔河,一边告诉自己,只是以老同学的身份问声好;一边又在否定,只是一首歌而已,只是想起了往事伤感而已,无关感情,你并不是在想她!
  大脑正做着激烈的思想斗争,手机却振动起来,“肖钰 来电”覆盖掉那串号码,他滑动手机。
  “家逸,你在哪里?”
  “郁江路的---夜总会!”他很少对别人撒谎,除了来茴。
  “夜总会?你有没有叫小姐?”
  “叫了,不过没碰她!”
  “家逸,我想见你!”
  他沉默了会儿。“我喝醉了!”
  “哦!知道了。”
  那边失望地切断了通话,未拨出的号码又出现在屏幕上,他看了很久很久,看得眼睛都花了,看得那串数字都模糊了,才把拇指移到“C”键上,连按了十一下……
  其实,手机上还有个键,只要按一下可以把数字全部清除。
  那个键,是拒听键。
  他也许没想到,也许是因为,每按下一个数字,他就多了一秒的时间去考虑,考虑要不要听听她的声音。
  屏幕的背景灯灭了,渴望的火苗也随之熄掉了,手机像一块燃烧过的黑炭,没有温度地躺在他手中,他挺直身躯,把手机放回上机口袋里。
  这是个大都市,来茴找不到他!
  回到奢靡的房间里,众人都已尽兴,各自带了小姐出场。谢家逸和周于谦在停车场告别,两人都未携带“礼品”,自家的司机已打开车门候着,礼貌地握手后,分头坐进自己的汽车。
  谢家逸刚上车,上衣口袋里的手机又振动起来,还是肖钰的来电。
  “家逸,你还在里面吗?”
  “在停车场,正要离开!”他疲倦地说道。
  “我在门口!”
  谢家逸心头一震。“什么?”
  “我在夜总会门口,家逸,我想见你!”不等谢家逸开口,那边又说道:“我就站在路边的广告牌下面!”
  谢家逸转头,透过灰色的车窗看去,亮着蓝光的广告牌下,肖钰弯着腰左顾右盼,黑亮的直发倾泻到胸前,淹没了耳边的手机。
  “停车!”他朝司机大喊一声。
  车子甫一停稳,他立刻冲下车,不顾街头人来人往,一把将肖钰带进怀里。那种急切,像是捡回了遗失多时的宝贝,像是不停在拍动翅膀的鸟儿归了巢,像是孤单地亮了千百年的路灯终于等到了守灯人……
  又像是,尘埃落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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