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ssy 发表于 2009-2-20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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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issy 于 2009-2-23 16:4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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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ssy 发表于 2009-2-20 12:06

本帖最后由 Cissy 于 2009-2-20 12:15 编辑

补充:她说,她只有一张整个的账单,没有单独的寄包裹单!

41283793@qq.com 发表于 2009-2-20 12:15

同情下MM,她为什么不给寄带保险的呢?千万别说离的远不方便,是的话也应该提前和买家说清楚,甚至主动询问要不要带保险。邮费是一样的,应该主动给寄带保险的。个人想法呵呵,MM下回小心

Cissy 发表于 2009-2-20 12:24

谢谢ls的MM! 这正是她的理由,说她家附近没有Hermes。
她的观点是,我和她只提到过Warensendung(因第一件衣服时提到的),而Hermes我没提到过!
也不知她到底是怎么算的帐,最后竟说,我本来要寄Warensendung的,她竟然自己多出了2欧给我寄的包裹?! {:5_348:}

Cissy 发表于 2009-2-20 12:35

对了,为了能让大家看得更明白,三件衣服的价格分别是8欧,6欧,2欧,这样一共16欧。

yqdhhql 发表于 2009-2-20 13:04

mm消消气哈!丢包裹这种事,谁都不希望发生的,发生了买卖双方都不好过。
因为最近也在卖yy,知道卖家的辛苦,所以我觉得也不能把责任全推给卖家。如果卖家包邮的话,买家又没有特别的要求,理论上买家是可以选择最经济和最方便的邮寄方式,所谓最方便,也就是找离自己最近的邮寄地点。
我也一直都以为Paeckchen是比较安全的,虽然不带保险,但是很少会丢。所以在我包邮的情况下,都会主动寄paeckchen而不是warensendung。Hermes是不是就好,也是见仁见智的,我的一个买家mm就甚至提出,千万别寄hermes,呵呵。所以mm如果不特别说明要hermes的话,贺mm是可以根据自己的经验和判断选择其它邮寄方式的。
当然,包裹丢了之后怎么处理,双方是否应该共同承担损失,这本身就是二手的一个漏洞。个人认为卖家作出相应的补偿是应该的,但这只是出于道德,并没有任何约束,全看买家的运气了。

dior_gh 发表于 2009-2-20 13:21

{:2_226:}

Cissy 发表于 2009-2-20 13:26

本帖最后由 Cissy 于 2009-2-20 12:36 编辑

想寄Hermes的理由一是至少卖家可提供个Auftragsnummer,可在网上查询,二来万一丢了,还有个保险。
lsmm说得对。我并没有把所有责任推给卖家mm的意思,只希望她能给相应的补偿而已,她奇怪的论点是,她没说我应该完全自己负责,但所有的损失应该我自己承担,那不就是我自己负这个责了吗?!
她唯一给我的补偿方式是我可优惠在她将新开的帖子里买衣服,我还敢吗?!{:5_371:}

yqdhhql 发表于 2009-2-20 13:38

所以说啊,这是二手最大的问题了。不出事还好,一出事,首先倒霉的是买家。钱毕竟已经在卖家手里了,她愿不愿补偿,补偿多少,都是看她的心情和RP。
我觉得正常情况下应该一人一半,可是哪里有约束呢?
大家买卖东西都是为了开心,有时候钱并不是最主要的,花钱闹了个委屈才是最郁闷的事啊!
mm还是试着和卖家再沟通沟通,大家在外面都不容易,能相互体谅是最好了

开心冰儿 发表于 2009-2-20 15:10

啊。。。大姐,你怎么跟我一样,最后走霉运啊?
我最近霉得是喝凉水都塞牙缝啊。。。
你试着再跟那位mm沟通一下吧。。。希望能找出个合理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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