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eyuan 发表于 2009-3-9 18:57


可是我是已经工作一年多了,mutterschutz前正好合同结束,拿20多天的失业金就开始mutterschutz了。工作的时候一直拿的五级税卡。难道我的eltergeld只会300欧元吗?是不是一定得换成4,4 税卡阿?

老公是18的签证 ...
potentilla 发表于 2009-3-9 16:36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你产前工作,Elterngeld就是你netto工资的67%。因为5级税卡税比较高,相当netto比4级税卡少,所以Elterngeld也相应少。不是必须换的,只是说换了可以拿到更多Elterngeld而已。不过你没换也没办法了。我当时也没换,我们本来是4-4,我以为LG换成5级会有损失,后来才知道联合退税,不管3-5还是4-4缴税是一样的。
一般的工作签证都是18,看看签证上应该注明的。

kleinmiamia 发表于 2009-3-9 20:08

31# yueyuan


我们现在正在申请kindergeld和elterngeld呢,等申请下来再上来告诉大家一下,lz说的非常全面,强烈建议加精啊,谢谢lzmm啦。

不过我们知道,如果申请人签证是18但是是和公司捆绑的,就百分之百肯定申请不了Elterngeld了,但是好像可以申请kindergeld的,在这里补充一下。

yueyuan 发表于 2009-3-9 23:13

31# yueyuan

不过我们知道,如果申请人签证是18但是是和公司捆绑的,就百分之百肯定申请不了Elterngeld了,但是好像可以申请kindergeld的,在这里补充一下
kleinmiamia 发表于 2009-3-9 19:08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吗?没理由啊,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是跟公司不捆绑的签证才行。这个我觉得可以据理力争一下,写封抗议信什么的,或者让他们出具相应条款。

kleinmiamia 发表于 2009-3-10 00:19


是吗?没理由啊,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是跟公司不捆绑的签证才行。这个我觉得可以据理力争一下,写封抗议信什么的,或者让他们出具相应条款。
yueyuan 发表于 2009-3-9 22:1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关于Elterngeld的法律条款里有说明,如果工作许可是由于某种特俗目的而签发的,比如说是和公司捆绑的,一般都有说明,工作是不允许的,但是例外在某个公司是可以的,像这样的和公司捆绑的签证就是没有权利申请Elterngeld的,这个我已经咨询过了。

zoe_cheng 发表于 2009-3-10 10:43


关于Elterngeld的法律条款里有说明,如果工作许可是由于某种特俗目的而签发的,比如说是和公司捆绑的,一般都有说明,工作是不允许的,但是例外在某个公司是可以的,像这样的和公司捆绑的签证就是没有权利申请Elte ...
kleinmiamia 发表于 2009-3-9 23:1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的我也打电话给过我们这边的elterngeldkasse的负责人,的确是这样的。 "befristet, beschränkt" sind immer nachteile, 他们的prüfung其实不看法律条文。

zoe_cheng 发表于 2009-3-10 10:47

所谓的18.2, 从外办到外管局,没有人知道那是什么,都说那已经取消了。法律里面那条他们就理解为
捆绑的有限期的工作许可了。

neuneu 发表于 2009-3-10 11:26

vielen Dank!

yueyuan 发表于 2009-3-10 22:59

所谓的18.2, 从外办到外管局,没有人知道那是什么,都说那已经取消了。法律里面那条他们就理解为
捆绑的有限期的工作许可了。
zoe_cheng 发表于 2009-3-10 09:47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来真是这样。我印象中好像有认识的人捆绑签证也拿到elterngeld的,也许是我记错了。其实捆绑签证上写的很清楚是§18,并没有标明§18.2,但是解释权在他们手里,作为外国人还是很受限制啊。
§18.2据说是像国内过来做厨师的拿到的签证,有行业和时间限制,几年后就要回国的那种。

zoe_cheng 发表于 2009-3-11 10:09


看来真是这样。我印象中好像有认识的人捆绑签证也拿到elterngeld的,也许是我记错了。其实捆绑签证上写的很清楚是§18,并没有标明§18.2,但是解释权在他们手里,作为外国人还是很受限制啊。
§18.2据说是像国内 ...
yueyuan 发表于 2009-3-10 21:5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quote

是,我也曾经被解释说有的签证上是有回国期限的。那是肯定什么都没有的。
其它的,他们的意思是除了长居(含无限制工作许可)肯定有,其它的就是等材料来了具体看,决定权和解释权都在他们手里。各个地方尺度还不一样,所以才有这么多人觉得自己该拿的没拿到,或者稀里糊涂就拿到了。
而且团聚签证的尺度要比工作签证松很多。

跳跳糖 发表于 2009-3-11 10:39

我怎么当时没有那么复杂啊,我就是听说了18。2不行,所以我就去auslandbehoerde的时候,跟她说能不能给个证明,说我是根据18条的签证,她就很爽快的用她自己的名片背面给我写了这句话,说要是不给我elterngeld就打电话给她。我当时的签证也是有加注,说明我只能在我公司工作的。所以我觉得只要你的合同是无限期的,elterngeld是肯定没问题的,虽然当时的签证有可能是和公司挂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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