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关于Kun房子,和房东的纠纷
本帖最后由 becci 于 2009-3-10 14:55 编辑我是2月15号左右找到了别的房子,马上打电话给房东,房东说有3个月的Kündigungsfrist, 不过我可以帮她找Nachmieter. 于是我登报找了好几个人,都想要那个房子。等我和房东再打电话,约时间让她和想要房子的人见面的时候,她说她要去urlaub, 要2月28号才回来(2月的最后一天)。
等她回来后,我交了房子,也把那些想要房子的人的电话给了她。她从中选了一个. 本来应该就没事了,结果昨天房东打电话来,说那个人拿了钥匙,没交押金,现在找不到人了。房东打电话到那个人的公司,公司说2年前这个人就被解雇了。房东马上把房子的锁换了。
今天,就刚刚,房东打电话来,让我交3月份的房租。如果3月中能找到人要房子,我就只交半个月。还口口声声说我上班,没时间,她帮我找人好了{:5_368:}
我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只好求助大家,3月份的房租真的该我出吗? 不该。 不该。
月隐 发表于 2009-3-10 15:3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谢谢。我也觉得我不该交,纯属欺负人!! 因人而异。房东如果好说话就不需出。如果楼主的合同上写明3个月的frist的话,那就只能出了。除非提前3个月和房东说或者帮房东找到Nachmieter. 因人而异。房东如果好说话就不需出。如果楼主的合同上写明3个月的frist的话,那就只能出了。除非提前3个月和房东说或者帮房东找到Nachmieter.
wxyzsh 发表于 2009-3-10 15:5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们帮她找到了好几个人,她在度假中,也和那些想要房子的人都打过电话,度假回来以后选定了其中的一个。我交钥匙的时候,她说已经没问题了,回退给我kaution的,现在突然变卦。 按我的理解,你已经帮她找到Nachmieter而且移交房子了,所以Kundigungsfrist应当因此就中断了。不收押金就移交钥匙这是她的过失,不是你的问题,所以不应当由你负责。
问题是你有办法证明吗? 那个人拿了钥匙,应该已经和你的房东签完合同了吧,你房东总不会什么都没和人签就给钥匙了吧{:4_289:}。这事儿就和你没关系了啊。我觉得也不该让你出3月份房租。 按我的理解,你已经帮她找到Nachmieter而且移交房子了,所以Kundigungsfrist应当因此就中断了。不收押金就移交钥匙这是她的过失,不是你的问题,所以不应当由你负责。
问题是你有办法证明吗?
月隐 发表于 2009-3-10 16:1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交钥匙的时候,我男朋友在场。不过他可能也不能为我作证,没说服力。其他的事情,比如把钥匙给了后来要租房子的人,那个人没交押金等等,这些都是房东告我的。 那个人拿了钥匙,应该已经和你的房东签完合同了吧,你房东总不会什么都没和人签就给钥匙了吧{:4_289:}。这事儿就和你没关系了啊。我觉得也不该让你出3月份房租。
Lining 发表于 2009-3-10 16:3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现在越来越觉得3月份的房租和我没关系了。她选错了人,是她自己的问题。不能说如果那个人没跑,好好的住在那个房子里,那个房子就和我没关系了。那个人跑了,就是我的责任,我得给她房租,赔偿她的损失。什么道理嘛{:5_390:} 。。。 。。。倒霉阿。。。 到底房东和你的nachmieter签了合同没有,lz好像一直不回答这个问题
如果没签新合同,你又没收到房东的kuendigungbestaetigung,那怎么证明房子已经移交了呢{:5_390:}
和德国人打交道还是得长个心眼,每步都做到位,让人抓不到把柄{:5_363:} 到底房东和你的nachmieter签了合同没有,lz好像一直不回答这个问题
如果没签新合同,你又没收到房东的kuendigungbestaetigung,那怎么证明房子已经移交了呢{:5_390:}
和德国人打交道还是得长个心眼,每步都做到位, ...
孔雀啊孔雀 发表于 2009-3-11 13:0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说实话,房东和后来租房子的那个人是不是签了合同,这个我不知道。不过当时我租这个房子的时候,是先签了合同,房东才把钥匙给我的,当时也没交Kaution,是后来转账给的她。我觉得如果没有合同,也没有Kaution就把钥匙给了别人,好像有点不太可能 哎,现在问题是即使那个人和房东已经签了合同,但是现在那人找不到,房东为了坑钱,可以撕毁合同,或者干脆不承认,要是当时移交房子的时候,让房东在你的合同上注明已作废,现在就没什么事啦
其实你可以和房东商量下,一旦他们签了合同,房东应该用合同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可以上警察局或者找律师,讨回的罚金可比3月一个月的租金多多了。而且一般是一手交押金,一手交钥匙,我想那个人既然要了房子,拿了钥匙,可能出远门办事了,一定会回来的,不然,我想不出,他骗把钥匙有什么用,现在也无法证明那个房东到底收没收到押金呀。我看要是花钱消灾,怕麻烦,就把3月押金付了,但是得看着房东撕毁合同,要不就是一分钱不给,找律师吧 LZ在这件事上很难证明你的kundigungsfrist已经结束了,一切都发生在口头上,没有法律约束力
房东选错人,没拿kaution就给钥匙都是她的错,但只要她不承认这一切就都像没发生过一样,你没法证明 哎,现在问题是即使那个人和房东已经签了合同,但是现在那人找不到,房东为了坑钱,可以撕毁合同,或者干脆不承认,要是当时移交房子的时候,让房东在你的合同上注明已作废,现在就没什么事啦
其实你可以和房东商量 ...
孔雀啊孔雀 发表于 2009-3-11 13:2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比较不理解那人拿到把钥匙然后跑路有啥用
估计过一段就回来吧
诡异 LZ在这件事上很难证明你的kundigungsfrist已经结束了,一切都发生在口头上,没有法律约束力
房东选错人,没拿kaution就给钥匙都是她的错,但只要她不承认这一切就都像没发生过一样,你没法证明
ianbb 发表于 2009-3-11 13:3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我当时觉得房东还挺Nett, 也答应了把kaution转回来,就什么都没要。唉!
只能希望她不要不承认她把钥匙给了别人,不承认她已经找人换了锁。
不管最后怎么样,还是得争取一下,不能她说我要付3月的房租我就给。
我也比较不理解那人拿到把钥匙然后跑路有啥用
估计过一段就回来吧
诡异
gabbie 发表于 2009-3-11 13: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啊,房子是空的,不带家具。他只拿着钥匙跑了,没理由啊。希望他早点回来,我也就没事了 我记得以前看帖子,有人说找了一个免费的Mieterschutzverein 咨询过。现在这个帖子我找不到了。有没有谁知道这个Mieterschutzverein啊,我找到的都是交钱的。 我记得以前看帖子,有人说找了一个免费的Mieterschutzverein 咨询过。现在这个帖子我找不到了。有没有谁知道这个Mieterschutzverein啊,我找到的都是交钱的。
becci 发表于 2009-3-11 14:3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免费的吧。不是都要交个年费吗。好像60欧
没免费的吧。不是都要交个年费吗。好像60欧
Lining 发表于 2009-3-11 17:1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找到的也是60欧的 去Mietverein问一下,不过是要交费用的。我们是作为会员一年交几十欧。但是有问题的时候,信什么的都是他们帮我们寄给房东的。。 他们比较懂这方面的法律。 去Mietverein问一下,不过是要交费用的。我们是作为会员一年交几十欧。但是有问题的时候,信什么的都是他们帮我们寄给房东的。。
orangeven 发表于 2009-3-12 10: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我去看一下 和德国人办事,一定要白纸黑字留下证据,要不他们是反口就不认的。 和德国人办事,一定要白纸黑字留下证据,要不他们是反口就不认的。
缘份 发表于 2009-3-12 19:1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次算是长见识了,以后不能随随便便的相信人,即便是很随和,很友善的德国老太太! 本帖最后由 becci 于 2009-3-13 10:09 编辑
昨天朋友在上网找相关法律条款,在一个做咨询的论坛上找到了一个和我们情况一模一样的例子。答复是
Ich werte die Uebergabe als stillschweigenden Abschluss eines Mietaufhebungsvertrages zum xx.xx.2009. Für die Verpflichtung zur Mietzahlung massgeblich ist die Gebrauchsmoeglichkeit i. S. von § 535 Abs. 1 BGB und nicht die Frage, ob die Wohnung auch tatsaechlich genutzt oder bewohnt wird.
Die Antwort auf Ihre Frage lautet daher:
Meines Erachtens nach müssen Sie - nach erfolgter Uebergabe am xx. xx.09 - nicht noch die anteilige Miete weiter zahlen.
据说那个论坛上有很多关于租房纠纷的解答,等我拿到网站的地址,发上来,说不定大家遇到事情了也能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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