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v 发表于 2009-6-19 16:08


我没说签了的人不正常哦.............
Awa 发表于 2009-6-19 15:5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的是LZ希望她属于正常范围。那是签了的正常,还是不签的正常呢?

Liv 发表于 2009-6-19 16:11


对,刚回头看了下,是她自己想的。
不过人家协议都提了,她想想各种可能性也不太过分哦。

这位LZ MM我觉得没怎么太过分,看不惯的是,这个时候说的就只是奢侈品,想的就是消费,没为自己将来想想,读书,工作阿 ...Awa 发表于 2009-6-19 16:0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
{:5_314:}木办法,人家想法跟咱们不一样。也没啥。只不过她男友因此防她一手也是预料之中的了。{:5_336:}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09-6-19 16:15


对,刚回头看了下,是她自己想的。
不过人家协议都提了,她想想各种可能性也不太过分哦。

这位LZ MM我觉得没怎么太过分,看不惯的是,这个时候说的就只是奢侈品,想的就是消费,没为自己将来想想,读书,工作阿 ...
Awa 发表于 2009-6-19 16:0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似乎没有考虑到将来独立的事情,个人觉得,女性要自我保护,还是应该充实自己,提升经济独立性,象靠这样来维护,本末倒置了

bellissima 发表于 2009-6-19 16:22


这个协议真正伤害的是我的感情。生活嘛,有钱时吃饭店享受,没钱时喝喝粥调剂。但是我觉得老公是必须给我安全感的,其实这个协议的钱,房子什么的,就算我离婚了拿到了,又怎么样,不会去住,卖了又对不起良心,毕竟是他们家祖传那么多年的。可是我的未婚夫给我了一个全垒打。有老公疼爱才是女人真正的幸福生活。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我是很要强的一个人,我需要工作,需要独立。但是即使再独立,还是希望有个温馨的家。
* u' l- G4 p4 F9 {所以我想要的保护,求救只是希望不要离婚,生活快乐。而他既然用法律来保障,我也想用这个来减少离婚的可能性。
/ M& `! ^) Sx7 G只是这样而已。# j3 y2 R) ^4 z" R
至于很多人说的,不愿分享增值部分。我是很不舒服的。理智上觉得,简直就是为了离婚做准备。
papme 发表于 2009-6-16 22: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 mm,我特能理解你。
我和你相同年纪,背景可能也比较相似。好强,需要一个温暖的家,也是我特别希望的。
虽然在技术上我不能给你什么帮助,但是我觉得你的做法并没有任何错。
祝福你能幸福。

p.s 实在不明白,坛子上为什么就有人那么自以为是啊。既然lz说的明明白白,她是希望也通过法律的手段增加自己对婚姻的安全感, 还是有人尖酸刻薄地曲解lz的话, 我作为旁观者, 都为lz觉得很无奈。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09-6-19 16:28

既然楼主有独立的打算,就先考虑一下,是否要接受这样的条款了(那个什么共有财产用在维修房子上)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09-6-19 16:30


说''失落''可能更贴切点吧..........
Awa 发表于 2009-6-19 15:5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办法,爱情是婚姻的基础,但是不是全部,所以会遇到现实的问题

zgjill 发表于 2009-6-19 16:36

130# papme


我很理解你。不是所有的人都是为了钱为了来德国。
爱你的人和你谈条件,真的很难过。
你留点心眼是应该的。人也是会变的。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你做得对,找律师。签了以后,就别放在心上了。
衷心地祝你幸福!

Awa 发表于 2009-6-19 16:44


你说的是LZ希望她属于正常范围。那是签了的正常,还是不签的正常呢?
Liv 发表于 2009-6-19 16:0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好意思,说话不够精确。
比如正态分布,在钟型两边上的算是''不正常''的,在钟形中间的算是''正常''范围值,
我就大概这个意思。LZ MM希望自己属于大多数(''正常'')的范围。
我解释清楚了吗?

Awa 发表于 2009-6-19 16:46


楼主似乎没有考虑到将来独立的事情,个人觉得,女性要自我保护,还是应该充实自己,提升经济独立性,象靠这样来维护,本末倒置了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09-6-19 16:1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阿,别人千'好'万'好',总不如自己'好'。

每周虎 发表于 2009-6-19 16:48

居然400楼了……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6-19 17:45

本帖最后由 凌波不过横塘路 于 2009-6-19 17:48 编辑



lz mm,我特能理解你。
我和你相同年纪,背景可能也比较相似。好强,需要一个温暖的家,也是我特别希望的。
虽然在技术上我不能给你什么帮助,但是我觉得你的做法并没有任何错。
祝福你能幸福。

p.s 实在不 ...
bellissima 发表于 2009-6-19 16:2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建议你先理解了大家说的话再来评论是不是存在尖酸刻薄曲解LZ的话。LZ想通过对男方的金钱惩罚增加对婚姻的安全感的话,她完全可以提出在协议里增加一条,如果男的要跟她离婚,必须付给她什么之类的话,也算是男的付她的青春费--如果男方觉得自己的青春和时间毫无价值的话,那就不要在这里谈什么爱情感情了,更没必要纠缠于人家父母的遗产。只不过,这一条她能否要求得到还是个问题。婚姻算计到这地步,还幸福个毛啊。

yuener 发表于 2009-6-19 17:46

???

Liv 发表于 2009-6-19 17:53

本帖最后由 Liv 于 2009-6-19 17:57 编辑


不好意思,说话不够精确。
比如正态分布,在钟型两边上的算是''不正常''的,在钟形中间的算是''正常''范围值,
我就大概这个意思。LZ MM希望自己属于大多数(''正常'')的范围。
我解释清楚了吗?
Awa 发表于 2009-6-19 16:4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她自己没结婚就盘算着男友还未得到的遗产,正常吧
还要求男友答应工资里面不受限制的给她购买奢侈品的支出,正常值吧!

日立 发表于 2009-6-19 18:01

你们没看吗,中德涉外婚姻离婚率高达50%以上(还没算上准备离婚的,如果一结婚就给女方长居,不知道这比例是多少了),楼主未婚夫有所顾忌纯属人之常情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09-6-19 15:52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求连接啊!!!

beagle 发表于 2009-6-19 18:07

catwyc 发表于 2009-6-19 18:18

re:awa

認識一對夫妻 太太的遺產估計有八位數
問了一下 說遺產得增值不算入共同財產中的

感覺lz的男友擬的這各協議 基本上還是沒違反啥法律的
倒是lz的司馬昭之心 路人皆知啊~~~


ps不過照論壇慣例的話 應該lz不久會出來說 她男友知道錯了 所以不用簽約了
她們幸福的結婚了 blah blah blah

Anonymous 发表于 2009-6-19 18:32

re:awa

ps不過照論壇慣例的話 應該lz不久會出來說 她男友知道錯了 所以不用簽約了6 J& l/ ~0 ?. n9 R5 `) {
她們幸福的結婚了 blah blah blah
catwyc 发表于 2009-6-19 18: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4_307:}

MR.OIL 发表于 2009-6-19 20:14

{:5_390:}

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09-6-19 20:17

re:awa

認識一對夫妻 太太的遺產估計有八位數
問了一下 說遺產得增值不算入共同財產中的

感覺lz的男友擬的這各協議 基本上還是沒違反啥法律的
倒是lz的司馬昭之心 路人皆知啊~~~


ps不過照論壇慣例的話...
catwyc 发表于 2009-6-19 18: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居然是论坛惯例。。

DLIII 发表于 2009-6-19 21:23


中德新闻那里的,就前两天的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09-6-19 15:58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嘿嘿, 中德新闻的那些东西, 你真相信呀。 {:5_387:}

catwyc 发表于 2009-6-19 21:27



这个居然是论坛惯例。。
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09-6-19 20:1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之前來問的結果都是這樣的啊~~~

{:5_367:}

DLIII 发表于 2009-6-19 21:36



...
我只是觉得大家拍这个MM太厉害了点,她的男朋友其实做得也有点过分的。
Awa 发表于 2009-6-19 15:0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意你。 {:5_377:}

据我看帖子的理解, LZ的BF自己是个工程师, 继承有一栋房子, 在老家, 现在由他妈妈住, 没有租金收入, 他自己另外租房。 他父亲据说有点钱, 不过谈那些似乎太早。 现在她BF提出, 各自从父母继承的房产以及增值, 和对方无关, 但是没有明说维持房产的费用怎么处理。

看样子LZ不喜欢这里的ID们的言语, 不打算过多解释。 我看她纠结的, 主要就是这栋现在由准婆婆住的房产。 如果这个房子要维修, 费用如果由她和她LG出, 对她的确非常不公平。中国人为父母住房买单, 可以理解, 德国人如果要这么做, 如果太太同意, 也可以理解。 现在是她BF一方面想为他母亲住房买单, 一方面要求太太签个德国常见的比较冷血的合同。 她有心结, 非常正常。

前面我劝了她半天, 如果不想放弃这段感情, 要想开点。 话虽然这么说, 但是她BF的做法, 不是不过分。 咨询律师当然必要, 只是一个人在一个陌生社会, 和法律, 律师打交道, 真的很容易吃亏。

lavender80 发表于 2009-6-19 21:57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09-6-19 22:09



嘿嘿, 中德新闻的那些东西, 你真相信呀。 {:5_387:}
DLIII 发表于 2009-6-19 21:2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有点不相信,60%还差不多

龙的传猫 发表于 2009-6-20 00:51

感觉楼主和你BF根本就应该还没有到谈婚论嫁的程度, 虽然楼主你自己说已经认识是4年那么久了。 然后楼主还在那里口口声声说你们是很爱很爱的, 我就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如楼主自己所说 你也什么都不图, 那就先做好自己好啦, 那才是保护自己的最好方式。

Awa 发表于 2009-6-20 19:25


她自己没结婚就盘算着男友还未得到的遗产,正常吧
还要求男友答应工资里面不受限制的给她购买奢侈品的支出,正常值吧!
Liv 发表于 2009-6-19 17:5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的和我说的两码事。

Awa 发表于 2009-6-20 19:27

re:awa

認識一對夫妻 太太的遺產估計有八位數
問了一下 說遺產得增值不算入共同財產中的
catwyc 发表于 2009-6-19 18: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是这样的,干嘛还签协议啊,不签也一样啊,想不通为什么这个男的还来这么一遭,搞得大家都不开心。太蠢了吧。

Awa 发表于 2009-6-20 19:28



同意你。 {:5_377:}

据我看帖子的理解, LZ的BF自己是个工程师, 继承有一栋房子, 在老家, 现在由他妈妈住, 没有租金收入, 他自己另外租房。 他父亲据说有点钱, 不过谈那些似乎太早。 现在她BF提出, 各 ...
DLIII 发表于 2009-6-19 21:3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很同意你说的。{:5_377:}

寂寞鸽子 发表于 2009-6-20 21:47

签什么协议那个男人和他父母也真是不聪明
让他父母直接在遗嘱上写明所有财产只赠与自己儿子然后律师公证不就好了
根本都没有必要告诉lz

寂寞鸽子 发表于 2009-6-20 21:49

LZ说她未婚夫是很可爱的人,这个我相信。至于LZ爱不爱这个男的嘛,问问她如果这个男的没有这个房子失去遗产还要不要跟他结婚就清楚了。

其实为LZ这样精明的女人操心是多余的,她其实还能找到更有钱的老公。
ssdz 发表于 2009-6-16 22:3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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