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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 高考 | 南科大、北外“一带一路” 外语专业2025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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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7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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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微信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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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方科技大学发布2025年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今年投放招生计划20名。北京外国语大学2025年针对“一带一路”外语专业继续实施综合评价招生,上海考生可报。

南方科技大学2025年

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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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科技大学依据《上海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具体要求,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南方科技大学2025年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01

招生对象和选考科目要求

身心健康、志存高远、勇于担当、独立思考、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参加参加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优秀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均须合格,考生须选考物理和化学。

02

招生专业及计划

1.学校2025年本科招生专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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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专业按物理学大类录取,学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在大学一、二年级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结合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对人才的需求,自主选择专业。

2.2025年学校在上海市投放招生计划20名,采用综合评价模式择优录取。招生计划最终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03

报名时间

注册报名及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

04

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步骤如下:

(一)网上注册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s://register.sustech.edu.cn/),按有关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二)上传报名材料

完成网上注册后,学生还需按照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中学经历、高中成绩、获奖信息(非必需),准备以下材料,扫描或拍照后通过学校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并确保上传文件清晰可读。

1.由本人撰写的自述信一份(讲述自己的简历、兴趣爱好、理想等),可手写或打印后由考生本人签名,字数约800字。

2.高中成绩记录(需加盖公章),包括高一、高二年级历次期末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提供)、高三年级最近2-3次模拟考试成绩(校级以上模考、联考),写明各科得分、总分及年级排名,注明各科满分。

3.获得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三等奖(含)以上的证书(非必需)。

4.其他获奖证书和证明自己特点、特长的材料。

05

选拔程序

学校2025年上海市本科招生继续采用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建立以学生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成绩和高校自主测试成绩为根据的综合评价录取体系。具体选拔程序如下:

(一)材料初审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2025年5月下旬完成审核,并公示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

(二)能力测试

通过初审的考生获得学校自主能力测试面试资格。学校将于2025年6月中旬举行上海能力测试面试,面试考点在上海,并通过招生网站公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上海能力测试的形式为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创造性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想象力、沟通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

(三)志愿填报

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能力测试面试,高考成绩公布后,须在高考本科提前批次第一志愿填报学校。

06

录取办法

(一)取得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及以上。

(二)按考生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择优录取。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折算成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60%,组织的能力测试面试成绩占30%,高中平时成绩占10%(综合素质3%、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考生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若综合成绩相同,高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都相同,能力测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成绩、高考成绩、能力测试面试成绩都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数学成绩、物理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三)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核算。依据上海市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7科成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每合格一门,计综合成绩1分,满分为7分。

07

学费

物理学大类专业学费:6000元/生·学年。

*注:口腔医学、人工智能为申请新增专业,广东省教育厅已公示,预计2025级本科生可选。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5年

“一带一路” 外语专业

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摘要)

2025年,北京外国语大学决定针对“一带一路”外语专业继续实施综合评价招生,在录取阶段依据考生的高考和学校组织的语言文化能力测试(以下简称“能力测试”)两方面的成绩录取考生。

1

领导机构

学校综合评价招生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本科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

2

招生专业
日语、日语(日本研究)、日语(高级翻译)、俄语、德语、法语、法语(国际关系)、西班牙语、西班牙语(葡语)、葡萄牙语、葡萄牙语(法学)、阿拉伯语、匈牙利语、捷克语、瑞典语(欧洲研究)、意大利语、荷兰语(欧洲研究)、塞尔维亚语(欧洲研究)、保加利亚语、立陶宛语(欧洲研究)、朝鲜语(朝鲜半岛研究)、菲律宾语(东南亚研究)、缅甸语(东南亚研究)、老挝语(东南亚研究)、僧伽罗语(南亚研究)、梵语巴利语、泰语、格鲁吉亚语、豪萨语(非洲研究)、马达加斯加语(法语),共30个专业及方向。学校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均不限选考科目。招生专业及学院介绍视频详见北外本科招生网:https://joinus.bfsu.edu.cn/spbw.htm。
学校在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原则指导下,将参考各省(区、市)考生报名及初审通过情况确定综合评价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及批次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发布为准,考生按招生计划填报相应高考志愿。

3

招生省份

本年度综合评价招生实施省份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云南、贵州、广西、海南、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31个省市自治区。

4

报名条件

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01

具有家国情怀,品学兼优,志存高远,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外语学习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突出,对区域国别研究和国际政治、经济、文化有浓厚兴趣;

02

高三第一学期期末(或最近一次模考)成绩在年级同科类排名前10%以内,并且语文和外语成绩均在同科类排名的前10%以内(学校生源基地校和省级示范校可适当放宽排名限制);

03

符合教育部《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高考报名条件。
此外,学校鼓励复语考生报考。复语考生是指熟练掌握英语、俄语、德语、法语、日语、西班牙语、朝鲜语等外语语种中任意两种语言的考生。申请复语考试的考生应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复语相关考试等级证明或学时证明,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语测试。法语、西班牙语的复语考生须达到《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A2级水平,德语的复语考生须达到《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B1级或DSD1级,朝鲜语复语考生达到TOPIK3级,日语复语考生达到N2水平,俄语复语考生达到教育部《普通高中俄语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基本要求。
5

报名要求

2025年3月15日0点至4月15日24点,考生登录学校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s://zhpd.bfsu.edu.cn/aeeaps)进行报名。考生在报名系统里填写和上传各类信息,无需邮寄纸质材料。身份证、复语考生的等级证书原件,学校推荐信(从报名系统打印),以及其他证书的复印件请在参加能力测试时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中学阶段所学外语语种必须与高考报名所选语种一致,因选错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中学在填写推荐信之前,应将推荐考生的《考生信息一览表》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填写推荐意见。

6

初审

01

报名结束后,学校将成立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以确定参加能力测试人选。

初审结果分为“通过”和“未通过”。

02

初审结果公布时间为5月中下旬,并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7

能力测试

01

初审结果为“通过”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确认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测试,测试时间预计安排在6月中旬(具体时间及详情另行通知),测试地点为北京外国语大学,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本科招生网。

02

能力测试形式为面试,满分50分,包括外语口试(满分25分)和中文面试(满分25分)。

03

复语考生须参加复语测试,复语测试为口试,满分5分,成绩3分及以上的作为附加分计入能力测试成绩;否则不计入,同时取消其复语资格,但保留其作为非复语考生的资格。考生成绩若累计得分超过50分按50分计。

8

测试结果

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能力测试总分达到30分且外语口试和中文面试成绩均达到15分的考生为“合格”,达不到测试标准的考生为“不合格”。

9

综合评价成绩算法

测试结果合格的考生,其综合评价成绩为考生的高考(实考分)、能力测试两个方面的成绩以当地高考成绩满分值按7:3的比例加总。

计算公式:综合评价成绩=高考成绩(实考分)×70%+能力测试成绩×(当地高考满分值÷50)×30%

10

志愿填报

01

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合格后,有资格填报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未参加学校测试、测试不合格以及公示不合格的考生,不具备资格填报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北外将不予录取。

02

公示合格的考生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填报高考志愿。

11

录取规则

01

录取程序开始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将符合学校规定条件并且报考学校的入选考生进行投档。

02

学校依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相同的,依次录取能力测试外语口试、能力测试中文面试成绩高的考生。

03

未被录取者,不影响考生第一批次及后续批次的录取。

注:内容来源南科大招生、北京外国语大学。

责任编辑:陈莹 执行编辑:崔翼琴
联系邮箱:shanghaishengxu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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