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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楼主: shirleyss

情以何堪包裹丢失全过程,寻找解决方案!(希望卖家和买家们都来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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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床上的猫 于 2007-8-28 22:55 发表
看了半天...mm你不应该说这样的话.这个跟她是不是学生或上班了没有什么关系吧?
觉得卖方应该承担些经济上的责任.毕竟买方出了钱,东西却没有得到,而卖方到现在为止好象是什么都没有损失呢.
我相信双方都没有说谎,所以建议卖方也承担经济上的责任,前提是双方都没有欺骗的行为.相信骗子还是很少的.
这里买卖都是先给钱后发货,说明对卖方足够的信任,而且买方白丢了那么多钱的东西,卖方却说不肯赔,那买方的态度肯定不能好了.我想如果是我丢了这些钱我也会心情不好的.
还有我发现很多人都愿意跟外面商店或ebay这样的地方做比较,什么税啊售后服务啊的,我觉得没有可比性,人家有的买卖双方的保障我们这里差不多都没有,没有鉴定对错或行为的硬性规定,都是风险很大的,所以出了事情我认为就应该双方承担.
声明谁都不认识.....
对与不对都算是个建议吧,最好你们私下商量大家怎么承担损失,这里争个嘴爽也没用,好好解决问题才是重要的
ps:我也订过卖家mm的东西,因为我6月回国了,就没买成,还想有机会再买呢,所以希望有诚信的卖家一直做下去.

不同意这样的看法,不带保险的邮寄方式是买家自己选择的,并且卖家在她的帖子里面也表明过不带保险的邮寄方式丢失一概不赔偿. 我也是相信双方都没说谎,卖家寄了,买家也确实没收到.包裹的丢失,是邮局的责任,而不是卖家的.如果卖家愿意赔偿一部分那完全是出于道义.但是现在这个事情闹成这个样子,买家一再咄咄逼人.卖家现在即使按买家的要求赔了,恐怕也会落下无数的猜疑.
更何况,因买方自己选择不带保险的邮寄方式,包裹丢了,买方产生了损失.
而因卖方没有损失,就得让卖方赔偿部分以减少买方经济上的损失,这个好像没什么逻辑关系的吧,有点说不通吧.当然如果卖方愿意赔,那是出于道义,前面已经提到过了.
看目前的状况,双方都在气头上呢,大家都消消气,早点休息,睡个好觉,明天看能不能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如果实在没办法私下解决,还是支持报警,没什么丢人不丢人的,得到公正的解决,是大家都乐意看到的.也是最能让双方信服的.

P.S. ebay的买卖也几乎都是先给钱后发货的,这点有可比性的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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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28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床上的猫 于 2007-8-28 22:55 发表

看了半天...mm你不应该说这样的话.这个跟她是不是学生或上班了没有什么关系吧?
觉得卖方应该承担些经济上的责任.毕竟买方出了钱,东西却没有得到,而卖方到现在为止好象是什么都没有损失呢.
我相信双方都没有 ...


我的意思并不是说,她不是学生,上班了就不给她赔偿了,我之所以开始的时候想给她做出一定的赔偿,也是出于道义和同情。

我提出她上班,就是觉得都已经工作的人了,为什么说话和办事是这个样子呢~完全凭主观意愿而不顾忌别人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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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来给shirleyss MM支持下!
在MM这里买过两次东西,觉得MM是个非常负责任的卖家呢,每次寄东西都超快的,都是在我的钱还没到账的情况下就寄出了,我绝对相信她不会做这种事情的啦!
我也相信情以何堪MM的确没收到东西,这个要怪只能怪Post吧。。。损失这么多钱的确郁闷,不过MM之前既然选择了没保险的方式,现在没收到,不该把Post的责任转嫁到卖家MM身上吧?说真的shirleyss MM如果赔钱是人情,不赔也是道理啊。可是情以何堪MM一开始态度就超强硬的,一口咬定shirleyss MM没寄东西,凡是帮她说话的都是马甲,最后还说要报警去了,实在有点。。。如果一旦没收到东西就要赔一半,那大家将来都这么做好了啦,大家都这样半价买东西好了。。。
ps声明下,我可不是马甲,我在萍聚就只有这唯一一个ID,用很久了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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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看完整个事,好长那.......

网卖也有惯例的嘛.
买家自己选择不带保险的包裹,如果丢了,卖家是不用赔偿的,如果赔偿那也是道义上的事,做Nachforschung也只是道义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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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情以何堪 于 2007-8-28 20:28 发表

MM,我没有硬说卖家不对,而是卖家硬说东西掉了她没有责任,叫她拿寄出证据她又拿不出来,我提出的折中办法一人承担一半她也不接受,只肯陪2欧。你叫我怎么办,是人都会火了

MM,你提出的要求人家就要接受吗?

你这样提要求的方法,是人才会火呢!$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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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yyf 于 2007-8-28 22:11 发表
就这件事刚才又和我gg进行了激烈的讨论
gg说小票对于代购来说就像纪律对于士兵来说一样重要
不管服务态度,产品质量如何,但保存这些票据是代购交易的基础
证明了交易的存在,如同买家的汇款单一样
根本不用执著于买家是否收到
即使买家收到了,卖家拿不出任何证据也得赔偿
当然,如果能调出收银口的摄像纪录就另当别论
卖家强调说,那谁来保障卖家的权益
就是你的小票!!!!
上边是gg的观点,表拍我
我觉得gg的话从客观角度讲是没错的啦
可是从感情上讲,我赞成一人一半,息事宁人


MM,你家GG不做团购,所以有些问题他不懂,大家不怪他!!!!$握手$ $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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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摄像头的事根本就没用,都几个月了

就算还留着,也只能说是有人那天寄了东西,应该不会先进到能照到地址吧

一直潜水来着,看到提了这么多次这个,实在是想说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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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決定報警了?
警察叔叔會查清楚的吧?

弱弱的問一句,代購這類算商業行爲麽?賣傢是學生mm麽?

假設,查出來賣傢果真寄了,買東西的果真沒收到。。。。。那過錯應該是post的了?可是post已經說了沒保險就不賠償的了。。。。。然後就應該是賣傢的錯?賣傢也說了沒選保險她也不陪的了。。。。。

post可以在聲明了服務内容及範圍之後就有恃無恐。在郵寄的櫃檯,你選擇郵寄方式的時候,post的人也不會提醒你要保險。。。。。。丟了包裹你也不能說,我寄的時候你沒跟我說我不知道這種方式沒保險的。。。。。。

這官司,似乎沒什麽好打的。。。說真的

聽説賣傢有拖延發貨。。。。即便造成損失應該賠償,買家也要提供受到損失的證明啊。包裹丟失和晚了幾天,表面看來並沒有直接關聯。至於誰寄的。。。也不是討論的重點。。。。重點是東西沒了!

看警察叔叔能找到些什麽新的證據吧。如果他也只能遺憾的告訴大家,包裹沒了。。。找不到了。。。
事情好像就又回來了原點$考虑$ 沒半點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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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tjustme 于 2007-8-28 22:22 发表


如果mm不被人相信,还要赔钱,mm愿意啊??

先佩服下自己,竟然看完了

说这话不知道会不会被拍。。。不过还是想说

从5月等到7月,也算相信了吧,还要怎样
早同意赔一半也不会出现后面那些对寄或者没寄的疑问了吧
找警察我觉得和做那个NACHFORCHUNG没啥区别,这么想的人应该也不止我一个吧

还有,一直想确定下,卖家MM的底线是不是就是那2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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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晚樱草 于 2007-8-28 21:08 发表
还是请那三位说有code的MM站出来把code的事情说清楚吧
邮局自己都说评收据没有办法查询
律师也说,那张收据不能作为证据

嗯。我是在邮局实习过.所以知道一些。但是我实习的部门不是专门分信件包裹的。记得有mm在这个部门工作过,她会知道得更清楚。我就来说说我知道的吧。
首先,现在所有的信件包裹都是先用电脑扫描,字迹清楚地,就由流水线自动传送到相对应的组里去了。这个事会在电脑里保存下来的,要不然丢了信,邮局拿什么去查?也就是说,]每封信没件包裹上都是有记号的。信件上的记号就是那排橘黄色的小条纹。包裹的是编号。字迹不清楚地,回手动分配,这个会不会有电脑记录就不清楚了。
也就是说,post最少可以查到信件是否被送到了买家mm家附近的邮局。但是,邮局可能因为原来是吃国家粮的地方,工作积极性不是很高,很多追查都会被敷衍了事。再加上近几年post为了节约成本请了不少临时工分拣分发信件,使得丢失信件包裹事件屡屡发生。比如说,我和好友住两个区,我的小区算是高尚区,我就从来没丢过东西。我价值不超过20欧元的dd都不加保险的。好友住的区土人多,她网上订的手机是要用身份证才能拿的dhl identity竟然被不负责任的邮递员随便找了个路过他家门口自称是邻居的人冒领了。
后来我和我家附近邮局大爷唠嗑时还说起过这事,人告诉我,dd完全丢了的可能有两种,一是在分派时被人a了。
2是被邮递员a了。地区邮局工作人员很少会参与其中,因为他们是雇员,会因此丢了工作,和那些临时工不一样。
他们包裹信件摸下就知道里面大概是什么,价值高的,会动脑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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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柠檬+冰 于 2007-8-29 01:14 发表

先佩服下自己,竟然看完了

说这话不知道会不会被拍。。。不过还是想说

从5月等到7月,也算相信了吧,还要怎样
早同意赔一半也不会出现后面那些对寄或者没寄的疑问了吧
找警察我觉得和做那个NACHFORCH ...


mm说话这么中肯,不会被拍的,但是mm疏忽了一点,买家在差不多同时间另一个卖家那里买了12欧的东西,说自己没有收到,并在很短几天内就立刻要求那个卖家赔一半的钱!那个卖家mm也出来作证了!

那么按照买家的脾气,90欧的东西,是什么理由让她可以忍气吞声2个月才上来发贴呢?mm自己考虑吧~~


[ 本帖最后由 itjustme 于 2007-8-29 01:4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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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卖家是学生的话,估计闹到警察哪里会有麻烦吧。。。毕竟是学生身份,不能做生意的。。。说白了,算违法行为吧

如果是工作的话大概不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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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0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一人一半很公道~因为两个人都有责任。
买家mm没有选择带保险的邮寄方式,所以卖家mm只要提供邮寄的凭证,就可以完全不需要任何赔偿!
但是卖家mm没有办法证实自己寄出过包裹,而且从服务上来说,邮寄时间也有拖延,售后也没有及时回复买家mm的询问。当然,我们相信卖家mm的人品,但是卖家mm自己也有过失,所以卖家mm也应该为此负责。

赔偿一半,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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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05:4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大家都相信LZ寄了,为什么这个买家在同一时间两样东西没收到的情况下,宁可咬定LZ没寄,也不怀疑一下自己那边POST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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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你的小狗狗 于 2007-8-29 03:27 发表
我觉得一人一半很公道~因为两个人都有责任。
买家mm没有选择带保险的邮寄方式,所以卖家mm只要提供邮寄的凭证,就可以完全不需要任何赔偿!
但是卖家mm没有办法证实自己寄出过包裹,而且从服务上来说,邮寄时 ...


采用没有保险的邮递方式,邮局不会给你任何书面证明来证明卖家发货。
因为如果卖家手里有了有法律效力的发货凭证,那即使是一个没有保险的邮件,邮局也得负责赔偿。
而邮局,世界各国的邮局都是共同的,对于没有保险的邮件不予赔偿,他们又怎么会给发件人留下把柄呢?

另外一个,既然买家认为是卖家无法证明自己发货,责任在卖家。
那如果我是这个买家,我就会要求卖家全额赔偿。
那个买家一直认为自己没出错,干嘛还要分摊一半的损失啊。
买家底线是自己赔一半的话,那是说自己负担哪一半的责任?
我们一直看下来,买家从头到尾就没说过自己哪里做错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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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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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情以何堪 于 2007-8-28 20:16 发表
看见很多人说: "买家也无法证明自己没有收到"

想问一下,卖家和买家,如果想证明自己的清白,谁更容易拿出证据。当然是卖家。卖家可以拿收据,可以在邮局拍一个照。(在这点上说明一下,不一定非要用照相机拍 ...


你的心情我完全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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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我觉得旁人的话都容易激起争论,具体事情是怎么样的,只有当事人是最清楚的,我觉得双方应该冷静下来,别在吵下去了,大家都远在他乡的不容易,在国外闹到要去警察局,对谁都不是件好事。


另外想提醒情何以堪MM,你那边总丢东西,我觉得是你那边邮局的人可能有问题,以后买东西也不要省那点邮费而没了东西又伤了和气,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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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hirleyss 于 2007-8-28 22:14 发表
你的最低底线就是赔偿一半,这个事儿,我确实接受不了。
这样吧,咱们不要在帖子里指责对方了,我相信你确实没收到,但是我也请你相信我。
但是如果达不到你最低底线的要求,那么mm你还是去报警吧。我也去找学校的法律援助!!


你不是在国内??

[ 本帖最后由 最爱金城武 于 2007-8-29 10: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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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干脆卖家给买家20欧意思意思得了,这事赶上谁谁晦气!!!卖家的确寄了,买家的确没收到,但是是买家要求寄不带保险的,这个是买家的疏忽~~~~算个教训吧!警察局不用去了,基本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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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你的小狗狗 于 2007-8-29 03:27 发表
我觉得一人一半很公道~因为两个人都有责任。
买家mm没有选择带保险的邮寄方式,所以卖家mm只要提供邮寄的凭证,就可以完全不需要任何赔偿!
但是卖家mm没有办法证实自己寄出过包裹,而且从服务上来说,邮寄时 ...



$汗$
一人一半真的很不合理.
如果这样都要赔钱,那网卖就没有规矩了.
不带保险的包裹还要去想着办法证明自己有没有寄过,还要想着办法去保留证据,我的天那,ebay上的卖家都还怎么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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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osimo 于 2007-8-28 16:34 发表
光看标题,想,lz肯定是个文艺女青年,丢个包裹居然用·情何以堪· 来形容。看了帖子才知道,原来是个名字;)


:D :D $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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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不累吗?冷静下来后再谈吧。。。。。
郁闷地以后都不敢网络购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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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它两个不太清楚,但是第一点:
如果买家选择不带保险的邮寄方式,发生包裹丢失现象,卖家应该负有什么样的责任?
如果买家选择了不带保险的邮寄方式,自己要承担100%的风险!
这个是没得说的!
在情何以堪的贴子里也进了几次,看到她的口气和说法确实很不妥
最不赞同的就是她那段:<我也不知道小包裹是不带保险的,以为和HERMES价格差不多,就同样也是带保险的,为什么卖家在我选择邮寄方式的时候不提醒我,不然也不会怎样怎样>

当时我看的时候就很生气,感觉这样的说法很野蛮,确实,如果卖家MM在当时提醒她了,是更完美,但是,人家也不是故意不提醒的,因为邮费是买家出的,卖家提不提醒对自己没什么好处.换句话说,人家提醒你是大好人,忘记提醒了也是理所应当.怎么能够用"我不知道***,我以为***"这样的道理来说服人!说句不好听的,不知道规矩就先多学学,不晓得邮寄方式就搜一下柳絮飞MM的热贴好好学习学习再来买卖东西!
还有一点,她说的,论坛的规矩是,如果买家选择不带保险的邮寄方式,发生包裹丢失现象,卖家要赔偿一半的费用.
看到这点就很生气,感觉是狗急跳墙了,在二手团购逛这么久,自己也做了好几批,从来没有听过看过这样所谓的规矩!
再换句话说,如果买家选择不带保险的邮寄方式,发生包裹丢失现象,卖家赔你一半是你走运碰到好卖家了,要是人家不赔你,是理所当然!

最后一句声明,我不是LZ的MJ,只是很看不惯情MM的犀利言辞,纵使你再有道理,也得静下心慢慢谈是不,你这样呼呼呼的到处招人说理,谁受得了啊.你和S才是当事人,别人评什么理啊.好好谈谈吧.要是我看到你这样的口气和这么多攻击的语句,本来想赔的,看到都死定不赔了.

[ 本帖最后由 CrazySpeed 于 2007-8-29 11: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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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情以何堪 于 2007-8-28 20:16 发表
看见很多人说: "买家也无法证明自己没有收到"

想问一下,卖家和买家,如果想证明自己的清白,谁更容易拿出证据。当然是卖家。卖家可以拿收据,可以在邮局拍一个照。(在这点上说明一下,不一定非要用照相机拍 ...


凭什么说这里都是卖家?看到现在,很多都是非卖家并也在帮MM说话~
你说卖家们都帮着S说话,好为自己以后避免什么--真是很不公平的说法..

这件事,S没留收据,她有一定责任--但不用一直咬着,好像她极不负责的样子..
想一想,人家是让朋友忙去寄,朋友没好好留下小票--她其实也是门牙自己吞..既然没有小票,赔些钱也是合理的~
所以MM只用强调S没小票有部分责任就好,不用再3称其不负责之类..拍照根本没必要一般留好小票就行了

MM自己呢? 你开始的找S的帖子听上去自己一点责任没有..是这样么?
不知道PAECKCHEN没保险能怪谁? 我在POST寄东西,不说要带保险的话没人会提醒我..这样说来,我丢了包裹是不是也可以找POST理论呢?

不知不表示无过,可你一开始就极力为自己开脱,明显怀疑卖家不良,不好听的话也说的不少...
这种情况下,我只能说:MM,别再让情况恶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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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握手$$握手$  $握手$
原帖由 gg111 于 2007-8-26 18:47 发表
大家一起考虑下这些问题吧

1. 买家不知道3.9欧的POST是不带保险的, 卖家是否应该对此负责.
2. 代购费与邮寄丢失是否有关
3. 版规是否有明文规定, 丢失一定要卖家赔一半. 我们不说别的卖家MM怎么做, 就说版规
4. 凭证的有效性是什么

[ 本帖最后由 gg111 于 2007-8-29 11:5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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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erkuraq 于 2007-8-29 01:22 发表

嗯。我是在邮局实习过.所以知道一些。但是我实习的部门不是专门分信件包裹的。记得有mm在这个部门工作过,她会知道得更清楚。我就来说说我知道的吧。
首先,现在所有的信件包裹都是先用电脑扫描,字迹清楚地 ...


可是paeckchen的编号在哪里呢?
我丢的那个paeckchen,查了前后有两个礼拜,最后不了了之
卖家据说还提醒了详细的包裹信息,包裹样子,颜色大小,她还保留了当时寄包裹的收据
结果还是什么都没有查到,一个270多欧的包裹就给post弄丢了,我和卖家都很难过,
最后在我找律师商量过后,我给卖家写了封mail,卖家也同意律师的建议,大家承担一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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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发生了不少有关邮寄损失的问题,因为版规已明确不提供营销帮助,所以只能谈我的个人看法。

1.拿出包裹寄出凭单以消除误会。寄出人没有凭单,收件人没有主动保险,最好的办法是心平气和的谈解决办法。
2.买卖双发多换位思考才能从根本上找到解决办法。
3.德国热线从来没有什么各赔一半的说法,或许是买卖双方自己的私下协议吧。我个人认为组团人在组团前就应该考虑发生意外情况的基本弥补措施,并和跟团人达成一致。若是组团人在一开始没有考虑因为盈利而带来各种风险可能补偿,那么因为意外情况而造成的损失组团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去解决。组团人既然有勇气组团,在某种程度上也得有作为团长对意外事件的预见能力和处理勇气。就向团购版版规和发贴规则一样,组团人有义务对跟团人基本的信誉进行审核和并事前提出意外损失补偿方案。这是对买卖双方的负责。
4.斑竹没有参与lz组织的团购,lz在和跟贴人发生矛盾争执时,直接把问题推给斑竹,找斑竹管理员要说法的做法是不负责任的。
5.最近包裹丢失事件频频发生,希望大家特别是有意组团开贴的网友不要把团购想得过于简单。审慎开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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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
原帖由 晚樱草 于 2007-8-29 11:57 发表


可是paeckchen的编号在哪里呢?
我丢的那个paeckchen,查了前后有两个礼拜,最后不了了之
卖家据说还提醒了详细的包裹信息,包裹样子,颜色大小,她还保留了当时寄包裹的收据
结果还是什么都没有查到,一 ...
原帖由 slrihalu 于 2007-8-28 21:10 发表
我似乎想起来了, 想那个CODE似乎是寄的时候邮局工作人员会在比如包裹或者MAXIBRIEF上贴个什么, 如果是代保险的, 就也贴一个在给你的凭证上, 如果是没有保险的, 就不会给你这个CODE, 就是说, 如果不是保险的包裹, 有这个CODE, 但是寄的人是除非照相什么的是拿不到凭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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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lrihalu 于 2007-8-29 12:02 发表
..................



我作为收件人,对这种行为很是无奈
我觉得会记下这种code的寄件人,除非是以前碰到过类似的情况,否则第一次也不会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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