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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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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以何堪包裹丢失全过程,寻找解决方案!(希望卖家和买家们都来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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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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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开贴的原因,想就我最近发生的包裹丢失问题,希望大家讨论一下~我想这里的很多卖家和买家都发生过包裹丢失的问题,但是没有一个很好的解决法案能够很公正的合理的保障卖家以及买家双方的利益。借助我所发生的事情,希望给所有的卖家和买家mm做一个警世~

讨论的问题是:

如果买家选择不带保险的邮寄方式,发生包裹丢失现象,卖家应该负有什么样的责任?

发生丢失现象,如何证明买家是否真的没有收到包裹?这时要是卖家给买家的赔偿的话,如何来保障卖家的利益呢?

不带保险的邮寄,只有一个quittung,上面只有一个邮寄的时间和邮寄的费用,没有任何收信人和寄信人的信息和包裹号码,这个到底能不能证明,包裹已经寄出?如何保障买家的利益呢?


做团购也有4,5批了,一直都是尽心尽力,尽量做到让所有团购的mm满意,每次都要很好包好包裹,尽快的把包裹给jms寄出。但是第一次遇到这样头疼的问题,也请在我这里买过东西的mm过来看看这个帖子!!

我所遇到包裹丢失事件的过程是:(过程有点长,希望jms耐心看一下啊~$汗$ )


我在4月末5月初的时候,在团购里开了一个现货的帖子,由于我在当时在国内实习,所以我在我帖子里向买家声明:关于邮寄: 定购的并转帐的jms不要急啊~DD都是我德国的朋友帮忙邮寄的,所以只能等3,4个人一起邮!所以有些先付款的mms可能要多等几天才能收到DD,但是时间不会太长的,希望大家见谅了~~~
并且建议所有买家选择带保险的邮寄方式,如果选用不带保险的邮寄方式,万一丢失一律不予以赔偿!



今年5月中旬的时候,情何以堪mm在我的现货帖子里,订购2样护肤品。我们在经过几次短信后,mm要求用不带保险的paeckchen邮寄,并很快就给我转帐了。我收到钱的时间是5月24日,24.05.2007  QINGYIHEKAN LP+CD   94,50 EUR    由于5月26日我在国内举行婚礼,当时我忙的真是晕头转向,所以那几天一直都没有时间上dolc,家里是电话线上网,用代理上dolc只能去网吧上,所以那5,6天的时间,我一直都没能上dolc回帖子,后来我托我朋友在我的帖子里帮我说明了我没能回帖的原因。情何以堪mm的包裹是5月30号寄出的,邮寄后我朋友就在帖子里通知了所有邮寄的mm ,30号总共邮寄了4个mm的包裹,2个hermes(还留有邮寄凭证),一个paeckchen(情何以堪的包裹)还有一个Warensendung。最终所有mm都收到包裹,只有情何以堪mm没有收到。由于我的过失,当时并没有事先嘱托帮我邮寄的朋友留下小票 或是拍下照片。


在我办婚礼的那几天,没能上dolc回帖,情何以堪就在帖子里语气非常不好的说到,由于我一直没能回帖,坚决让我退钱!后来我朋友告诉她包裹已经在30号邮寄了,我后来也回帖说:前段时间没能来回帖 ,想她表示了歉意。                                 

过了几天后,情何以堪在帖子里说包裹没收到,我说,让她不要着急先,让我朋友去邮局问问。但是过了2,3天后,包裹还是没到,也没有被退回。情何以堪这样说到:
1,        paeckchen是带保险的,是有包裹号并可以查询的。原因就是以前一直都用paeckchen从没发生过丢失现象(没丢过就能说明包裹带保险嘛?)
2,        由于我晚了几天邮寄,正好就碰上了丢失的这个几率,要是我没有拖延时间寄的话,包裹就不会丢失。
3,        不问青红皂白就执意说,我根本没有邮寄。还表示过和经常给她邮寄的邮递员很熟似的,邮递员说,最近的一周从来就没有给情何以堪送过包裹。(我也来德国有几年了,也经常收到包裹,但是每天给我送信的邮递员都是不同的,几天才轮到同一个。)
4,        说版规规定,包裹丢失了,卖家要赔偿一般的损失。



在此期间,我也很积极的想和情何以堪mm解决问题,最好是能够一起把包裹找回来,我朋友多次去post询问包裹的事情,我也是几乎天天晚上去网吧(一上就上到国内半夜的1,2点钟),上dolc和mm解决这件事。


后来情何以堪说让我去post做一个nachforschung查找包裹,说做了这个就能水落石出了。当时我还很高兴,马上我朋友就去post做了nachforschung,并且把复印件邮到情何以堪的Eamil里。但是过了大概4周的时间,post告诉我朋友,说包裹还是找不到。这时情何以堪mm就回帖道:即使是做了nachforschung也不能证明我真的给她寄了,并要求让我给她赔偿94,5欧的一半给她,说是版规规定的!


我做代购也做过几批了,也没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情何以堪在她发的帖子里说,给我发了很多短信说和我解决问题,但事实是从开始到现在没给我发过一个短信,也从没有心平气和的和我商量过解决办法(态度一直都很强硬,其实发生丢失情况,这种态度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并不能解决问题),都是她说什么就是什么,不停的找各种原因把责任都推给我。没和我协商过,并执意让我给她赔偿一半的损失。(我承认,做为卖家应该对买家负有一定的责任。我没有让朋友帮我留下quittung,确实是我做的不到的地方。)


我当时也想要给情何以堪mm做出一定的赔偿,由于我没有保留任何邮寄的凭证,这点是我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将心比心嘛,谁丢了东西都很着急,90多欧也不是小数目啊~


但是在这个时候,一个卖家mm给我发了一个短信并警告我说,情何以堪曾经在她那里买过东西,当时所有的人都收到东西了,只有她没收到,当时她就说要卖家赔偿一半损失,由于金额不大,那个卖家mm就给赔了!当时是用平信邮寄的一张DVD,这个卖家mm一直都在怀疑是否情何以堪真的没有收到包裹。 我知道这事之后,当然不能轻易给她做出一半的赔偿,要真是这样的话,卖家的利益谁来保护呢?

情何以堪对我是否邮寄有所怀疑,这个可以理解,但是我也一直怀疑,她是否收到包裹,她也没有任何凭证来证明!后来情何以堪又放发誓说,要是收到包裹说没收到的话,就全家。。。。这种恨话谁都会说,大家觉得这样的话有用嘛?



我后来在帖子回帖说,既然情何以堪说卖家赔偿一半是版规规定的,我以前确实是不知道,我很想知道一下这个版规在哪里,即使我要赔偿的话,也要赔个明白啊~情何以堪继续说道:这是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团购里的人都知道!(我确实不知道)


$郁闷$ 我在帖子里一直表面的态度就是,我们不要在帖子里继续纠缠了,我说我的理,她说她的理,这样不能解决问题的,我确实是不能接受赔偿一半这么多的金额,最好的办法就是请版主来帮助我们解决问题,看看我到底该赔偿多少,到时候我肯定回赔偿的。后来我就很少在我的帖子和她争执了,她也很少在我的帖子 里回帖了,我一直等待她找版主后的解决方案,结果一直没消息。后来帖子沉下去了,自动删除了。我确实后一段时间没有上dolc,但是我让我朋友没事就上我帐号帮我看短信,看是否有情何以堪找版主后的消息,这段时间没有收到任何短信或是邮件(我的邮件写在我的帖子里)。后来也就没有情何以堪的任何消息了~~我怎么能知道她发贴子找我,还是好久后另一个同学发邮件告诉我的。这也是我一直没有出现的原因。
可能她一直也没去找版主吧~



情何以堪的态度一直特别强硬,一开始就一口咬定说我根本没寄,接着就是说我是骗子,没道德。。。的话,最后她说赔多少我必须赔多少(这一点我也生气啊,$怒吼$ 无缘无故被冤枉),就从来也不和我心平气和的好好说话,其实咱们要是好说好商量的话,问题也不至于到这样,我也挺理解丢包裹的人的心情的,其实做卖家的在自己能接受的金额下,赔也就赔了,无所谓的。我从来都是好言好语的,到了后来她还说一些侮辱我的话,我就更气了。这样赔偿的话,我赔的不甘心啊我~


$考虑$ 在情何以堪的帖子里面,她不断的在编辑第一页的内容,一开始说paekchen代保险,有人给她解释了,她不说了,修改了,然后又说应该有邮寄单的copy,说我是骗子,又有人给她解释清楚了,她知道没有了,现在又修改了。就是不断的在第一页修改内容让不知情的人听她一面之词来挑我的毛病。
而且在她的帖子里面争论的态度,就是我要是接受了赔偿一半的要求,就等于说我承认了我没有邮寄了一样。而且现在发展到说我是骗子,还有人说我恶心,找打,要踹我,帮我说话的人,情何以堪就说是我的马甲,我委屈不啊,凭什么啊,所以我才忍不住也发了这个讨论的帖子!




在这次丢失事件中,我确实是负有一定责任(没有留下quittung),但绝对不是主要责任,我可以做出对情何以堪的赔偿,但是情何以堪也要拿出她没有收到包裹的证明!!!(因为她遇到没有收到包裹的情况不是第一次了。)
既然事情已经发展的现在这个样子那么最后我在这里郑重声明!!东西我朋友确实寄出去了,而且也去post看了,柜台后面就有监视摄像头。无论情何以堪想怎么解决我都愿意奉陪到底!!!!


[ 本帖最后由 shirleyss 于 2007-8-28 17: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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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01: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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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mm,你有那个nachforschung的证明不。。。给她看看,证明确实找过没找到。。。
这样至少可以证明你的清白吧,也可以消除她对你没有寄这一点的怀疑。。。


我也不知道有没有用。。。。不好意思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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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0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思源 于 2007-8-28 02:44 发表
mm,你有那个nachforschung的证明不。。。给她看看,证明确实找过没找到。。。
这样至少可以证明你的清白吧,也可以消除她对你没有寄这一点的怀疑。。。


我也不知道有没有用。。。。不好意思哈。。。




问题是,有个MM说,即使没有寄东西也可以在POST开nachforschung的证明的(这点我表示怀疑,哪天去邮局试试)

所以,现在LZ现在开出的这个nachforschung 买家mm 不承认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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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03:07 | 显示全部楼层
MM,冷静一下。你们好好的心平气和的解决问题。这才是最终的都想看到的。$送花$ $送花$ $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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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意见啊。
对于当事双方,最重要的是解决问题,是结果。
但是既然贴出来给大家看,另一个需要关注的重点是解决过程。
毕竟这个问题是有普遍性的,一个明确的解决方法是更重要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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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现在也正好遇到一个包裹损坏丢失的问题,不过是hermes的,因此有保险,所以我们现在就提供小票这些,应该就能解决。
但是对于没有保险的包裹真的就很难办,大家相互体谅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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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正经历一个更绝的
一个妹妹和另外一个妹妹合买的内衣,2个人的内衣由于号码估计的不准确,要和我换尺码.4套内衣哦

那个妹妹也不知道是否上了保险,我天天等,一周了.到现在还没到.这个事情更闹心呢:mad: :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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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28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思源 于 2007-8-28 02:44 发表
mm,你有那个nachforschung的证明不。。。给她看看,证明确实找过没找到。。。
这样至少可以证明你的清白吧,也可以消除她对你没有寄这一点的怀疑。。。


我也不知道有没有用。。。。不好意思哈。。。


那个nachforschung的证明开出之后,我朋友就马上把复印件寄到情何以堪的电子邮箱里了~给她什么都没有,就是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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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购本身就是有风险的。但是既然有交易,双方都应该本着诚实可信和友好的态度来进行。出了问题就寻找合情合理的解决方法,侮辱谩骂不是受过教育的人应该做的。

希望事情有个结果,希望双方互谅互让,圆满解决。$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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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也寄过几次包裹和warensendung,幸好都还没丢过,有一次就让GG拍录像了,巨傻$汗$
楼主MM的包裹是不是丢了很长时间了,要不再去查一查,大家都让一下才能解决,两边都不容易$m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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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我个人是相信shirleyss mm把东西邮寄了的,没有任何1个卖家不是在兢兢业业做人,小心翼翼做事的。那些对买家对代购极其不负责任不上心的人毕竟是极少数,我相信大部分卖家都是非常有责任心的。为什么?说句不好听的,就算不是为了给自己树立好口碑引来更多的回头客,也要为了少找麻烦少吵架阿。谁喜欢天天放下生意不管跟买家打嘴战?谁在现实生活里没有自己的一摊事儿?


但是如果是我, 到了现在这个份上,就会同意各付一半这个提议了。
为什么?平静快乐安心是钱最难买来的东西。如果让我用40多欧元换取这些,我觉得值。
如此这般纠缠下去,(其实谁都明白找polizei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又有什么意思?
40多欧也算是给shirleyss mm和所有卖家敲响了警钟,以后在交易过程中,务必要更加的认真仔细谨慎小心。
既是对买家的负责和保障,更是对自己的负责和保障!

[ 本帖最后由 雨木瞳 于 2007-8-28 13: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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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件事基本上是错误在买家
自己没选择带保险的方式邮寄丢了东西怎么能就怀疑卖家没寄东西呢?

其实这件事情不是没转圜的余地,买家要是好好跟卖家商量一下
90多欧的东西不是小数,也许就会一半一半了
可买家态度真是有点强硬
要知道配你钱是人好不陪你钱是应该的,把话说的那么绝还说报警,换做是谁都不可能再让步了

[ 本帖最后由 rubfour 于 2007-8-28 13: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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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带保险的paeckchen跟hermes就差20cent 买家又买了将近100欧的东西 不明白当初为什么寄不带保险的包裹 是卖家疏忽 还是买家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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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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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个人感觉shirleyss mm的确被冤枉了。谁能肯定情何以堪mm不是故意设下的圈套,用不带保险的,然后就可以说自己没有收到呢?况且她说和邮递员很熟,这么熟了还能不知道packchen不带保险?还能丢两次东西??$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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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我咨询过德国的律师
的确邮寄之后,风险是就马上转嫁给买家了
但是卖家如果不能提供已经邮寄的证明,买家可以置疑甚至打官司,这个时候是有卖家举证的
邮局提供的小票是不能当作凭证的,只有有人替你做证明,证明你的确是邮寄了,而且这个人在法庭上是可以让法官信服的,或者你曾经拍摄下邮寄的全过程,这样才能证明你的确邮寄了包裹。(我看没有人会那么这么做的,太BT了)
所以这点是对卖家很不利的!
说真的,买家MM如果上诉的话,卖家MM真的很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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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忘记说了
如果去咨询律师的话,律师也会建议买卖双方五五承担损失的
我当初丢了一个200多欧的包裹(因为卖家收邮费是7欧,我也想当然的以为是post的带保险的包裹,结果她寄的是paeckchen)
最后协商过后也是这样的,大家承担一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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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乖乖,这点小事至于嘛?。。。

倒是完全让卖家赔偿不在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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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晚樱草 于 2007-8-28 14:15 发表
这个问题我咨询过德国的律师
的确邮寄之后,风险是就马上转嫁给买家了
但是卖家如果不能提供已经邮寄的证明,买家可以置疑甚至打官司,这个时候是有卖家举证的
邮局提供的小票是不能当作凭证的,只有有人替你 ...

MM,你说的这个是双方应该建立了买卖合同的情况下吧,比方说EBAY

但是现在的情况是没有这么个合同,那法官就会相信买家的确是没收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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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晚樱草 于 2007-8-28 14:19 发表
忘记说了
如果去咨询律师的话,律师也会建议买卖双方五五承担损失的
我当初丢了一个200多欧的包裹(因为卖家收邮费是7欧,我也想当然的以为是post的带保险的包裹,结果她寄的是paeckchen)
最后协商过后也是 ...


同意五五分担损失,两方确实都有疏忽$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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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晚樱草 于 2007-8-28 14:19 发表
忘记说了
如果去咨询律师的话,律师也会建议买卖双方五五承担损失的
我当初丢了一个200多欧的包裹(因为卖家收邮费是7欧,我也想当然的以为是post的带保险的包裹,结果她寄的是paeckchen)
最后协商过后也是 ...

还有这点
卖家收了7欧邮费,他确寄的paeckchen,太不厚道了

假如是我,律师的建议我是不会采纳的,毕竟我付了带保险的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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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iaoshuangbaby 于 2007-8-28 14:23 发表


同意五五分担损失,两方确实都有疏忽$握手$

但我觉得5,5不公平,尽管说我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我跟人家也是5,5,或者说损失我全负责

毕竟疏忽也有大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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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叽叽歪歪 于 2007-8-28 14:22 发表

MM,你说的这个是双方应该建立了买卖合同的情况下吧,比方说EBAY

但是现在的情况是没有这么个合同,那法官就会相信买家的确是没收到吗?


ebay不算合同,对私人卖家来说只是平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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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叽叽歪歪 于 2007-8-28 14:23 发表

还有这点
卖家收了7欧邮费,他确寄的paeckchen,太不厚道了

假如是我,律师的建议我是不会采纳的,毕竟我付了带保险的邮资!


我有疏忽,我只看了邮费,没看她说寄packch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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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晚樱草 于 2007-8-28 14:25 发表


ebay不算合同,对私人卖家来说只是平台而已

但是毕竟也是有证可图的吧

象LZ这个情况也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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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晚樱草 于 2007-8-28 14:25 发表


我有疏忽,我只看了邮费,没看她说寄packchen:( :(

哦,那就难怪了!!$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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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叽叽歪歪 于 2007-8-28 14:26 发表

哦,那就难怪了!!$汗$


所以那次教训十足
我才知道不少人还试图利用邮费赚钱$bs$ $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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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ebay对私人买卖双方不止是平台,她家说得很清楚~~~

Versandkostenr不仅包括实际邮资,还包括Verpacken的费用

[ 本帖最后由 Vivien.WW 于 2007-8-28 14:3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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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叽叽歪歪 于 2007-8-28 14:26 发表

但是毕竟也是有证可图的吧

象LZ这个情况也算吗?


双方都保留了当时的短信的话,也可以当作证据的
如果卖家可以提供当时的网页,证明她在网页上写过选择不带保险的方式自己承担损失的话,卖家几乎就没责任了
不过我估计是没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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