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聚社区-德国热线-德国实用信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萍聚头条

查看: 1478|回复: 1

我国垃圾焚烧发电市场现状及前景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0-14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微信登录

x
本帖最后由 forlorn 于 2009-10-15 19:19 编辑

摘 要:本文对我国现行的焚烧发电技术应用进行了介绍,发现垃圾焚烧发电在我国生活垃圾处理领域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通过对垃圾焚烧发电在我国应用的研究,我们发现,垃圾焚烧发电较为适合我国现阶段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要求和形势。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电价优惠和垃圾处理补偿费,可以说是垃圾发电的三大经济支柱,但目前这些经济支柱,并没有真正意义上达到三方平衡。发电产业链条上各方利益如何补偿、社会成本如何分摊,目前尚缺乏明确界定。如此种种都需要我国加紧政策层面上的完善。

    但通过研究,有理由相信2008~2015年,我国将迎来垃圾焚烧发电黄金时期。

    城市生活垃圾发电是近30 年发展起来的新技术,特别是20 世纪70 年代以来,由于资源和能源危机的影响,发达国家对垃圾采取了“资源化”方针,垃圾处理不断向“资源化”发展,垃圾发电站在发达国家迅猛发展。最先利用垃圾发电的是德国和美国。1965 年,西德就已建有垃圾焚烧炉7 台,垃圾焚烧量每年达7.8105 吨,垃圾发电受益人口为245 万;到1985 年,垃圾焚烧炉已增至46 台,垃圾年焚烧量为8106 吨,可向2120 万人供电,受益人口占总人口的34.3%。美国自80 年代起投资70 亿美元,兴建90 座垃圾焚烧厂,年处理垃圾总能力达到3000 万吨, 90 年代将新建402 座垃圾焚烧厂。

    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虽说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发展迅速,特别是2002年以来,国家和有关部门陆续出台和实施了市政公用事业的开放政策、特许经营政策、投资体制改革政策、鼓励非公经济政策等一系列相关的改革政策,加快了市政公用行业的改革开放和市场化经济的发展。作为最为传统的市政公用事业,垃圾处理领域也改变了政府单一的投融资渠道,而走向了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融资渠道多样化的发展道路。自1988 年我国第一座垃圾焚烧厂——深圳市市政环卫综合处理厂建成投产后, “十五”期间,国家已经在上海、天津、杭州、哈尔滨等大城市建成垃圾焚烧发电厂近三十座,而按照国家“十一五”规划要求,拟建和在建的垃圾焚烧发电厂还将有近60 座。各省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步伐也在加快,仅在福建一省,将在未来3 年中再建设20 座垃圾焚烧发电厂, 垃圾焚烧发电无害化处理率将达到70% 的世界发达国家水平。

    当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领域迎来了大规模投资建设的时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行业进入市场化的全面发展阶段。良好的投资环境、稳定增长的潜在市场需求带来了千载难逢的行业发展机遇,国内上市公司、外资、民营资本等多方投资主体积极活跃于这个产业。 

    一、现状点评:焚烧处理技术在我国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建设部最新统计资料介绍:截至2006年底,全国共建有生活垃圾处理厂(场)467座,处理能力8567万吨;填埋场372座,处理能力7103万吨,分别占80%和83%;焚烧厂69个,处理能力1138万吨,分别占15%和13%;堆肥厂26个,处理能力326万吨,分别占5%和4%;
截至2006年底,焚烧处理量占全部垃圾处理总量的比例约为13%,与2005年相比,填埋下降2个百分点,堆肥下降1个百分点,而焚烧处理上升3个百分点;我国垃圾通过焚烧发电进行处理的比重已接近国际平均水平。

    另外,一批焚烧厂在半年内建成或即将建成投产:宜兴垃圾焚烧项目、福州红庙岭垃圾发电厂、厦门市环卫综合处理厂、 天津青光垃圾焚烧发电厂、温州苍南垃圾发电厂、宁波镇海垃圾焚烧发电厂、淄博垃圾焚烧发电厂、昆明西郊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成都市第一垃圾发电厂等项目。其中80%的焚烧厂是在近5年建设的,若干从事焚烧厂投资或供货的龙头企业已经开始形成,可见,垃圾焚烧发电在我国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二、焚烧发电处理工艺点评:炉排炉与流化床焚烧厂细分国内市场

    目前国内对垃圾焚烧处理工艺的适用性认识存在较大的差导,针对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主要有炉排炉和流化床两种工艺。现阶段,我国适合用哪种工艺,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三个主管政府部门之间尚存在很大的分歧。但是,目前来看,炉排炉在市场的声音明显要强于流化床,甚至有建设部的专家认为流化床焚烧处理工艺根本不适合用于目前我国的生活垃圾处理,在国内对流化床处理工艺造成了很坏的市场环境。截止目前为止,国内炉排炉与流化床焚烧厂细分国内市场的情况统计情况如下:



三、全国垃圾发电区域市场点评:目前及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垃圾焚烧处理以东部为主

    最新统计资料表明,我国目前正在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75座,其中建成50座,在建25座;综合考虑投运、在建和正在进行前期工作3种不同阶段的焚烧发电项目,72%的焚烧厂集中在东部地区,而在投运和在建项目方面,广东、浙江和江苏位居前三名,三地合计占全国总量的51%,可见,目前我国垃圾焚烧处理,以东部为主,并且项目在东部地区的分布也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的省份。

    并且,在“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到,东部地区垃圾处理规划布局焚烧厂56座(占29%),中部地区垃圾处理规划布局焚烧厂9座(占7%),东北地区垃圾处理规划布局焚烧厂7座(占9%),西北地区垃圾处理规划布局焚烧厂4座(占10%),西南地区垃圾处理规划布局焚烧厂6座(占16%)。可见,在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的垃圾焚烧发电事业依然主要集中于东部地区。
相关统计数据如下:

其中各地区划分如下: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和海南等10省或直辖市;中部地区包括湖北、河南、山西、湖南、安徽和江西等6省;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和黑龙江等3省;西北地区包括内蒙古、陕西、新疆、甘肃、宁夏和青海等6省或自治区;西南地区包括广西、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和西藏等6省、直辖市或自治区。

四、行业内重点企业市场占有情况统计

    目前了解到,国内从事垃圾焚烧发电的投资商约有40-50家,市场上比较活跃的主要是:上海环境集团、北京金州、天津泰达、重庆三峰、威立雅、厦门创冠、深能源、温州伟明、中国环境保护公司、光大国际、清华同方、绿色动力、上海浦发集团、中科通用、锦江集团、日本荏原。有些地方性的企业利用地理及人事优势,试图进入垃圾焚烧发电BOT这个行业的企业也很多。例如广东南海发展股份公司,利用佛山市南海区垃圾项目,成功进入这一行业。吉林市百强实业公司利用吉林市1000T垃圾项目,也成功进入这一行业。

1.各主要公司企业性质分类统计如下:

1.1 政府主导型投资公司(5家):上海环境集团、泰达股份、中国环境保护公司、北京市环卫集团、上海浦东发展集团

1.2 专业投资运营公司(3家):法国威立雅、北京金州、光大国际

1.3工程投资型公司(5家):北京中科通用、重庆三峰卡万塔、清华同方、绿色动力、锦江集团、伟明集团

2.业绩统计如下:
2.1炉排炉焚烧厂公司分类统计

公      司       数量    规模       比例
上海环境集团        6    8400         19%
中国光大国际        5    4600         11%
温州伟明集团        6    4360         10%
深圳能源环保        4    3250          7%
重庆三峰卡万塔      2    2400          5%
金州控股            2    2200          5%
天津泰达环保        2    2200          5%
合      计         27    27410       62%
2.2流化床焚烧厂公司分类统计

五、我国垃圾焚烧发电市场前景:2008~2015年将迎来垃圾焚烧发电黄金时期

    在我国《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指出,在经济发达、生活垃圾热值符合条件、土地资源紧张的城市,可加大发展焚烧处理技术;新增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479项,其中垃圾焚烧厂82座,占17.1%,平均单座焚烧厂的日处理能力约为810吨。并且“十一五”期间,计划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总投资为589亿元 ,而“十五”期间的总投资为198亿元,对比可看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上的投资增幅是非常明显的。

    垃圾焚烧发电属于可再生能源发电当中的生物质发电,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 生物质发电电价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5年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加补贴电价组成,补贴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25元。同时国家针对垃圾发电还采取多项优惠政策予以保护:一是发电量全部收购;二是免除了增值税的征收,并在所得税上享受减免政策;三是国家会以垃圾处理补贴的方式向企业支付服务费,即所谓的垃圾处置费。
    基于以上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我们有理由相信,我国垃圾焚烧处理比例将继续稳步提高,2010年有望达到18%。结合市场目前的发展态势,接下来一段时期,采用BOT等方式建设焚烧厂将逐步占据主导,2008~2015年将迎来我国焚烧发展的黄金期。(同方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祁建富       廊坊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侯爱松)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Die von den Nutzern eingestellten Information und Meinungen sind nicht eigene Informationen und Meinungen der DOLC GmbH.
发表于 2009-10-16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Die von den Nutzern eingestellten Information und Meinungen sind nicht eigene Informationen und Meinungen der DOLC GmbH.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Archiver|AGB|Impressum|Datenschutzerklärung|萍聚社区-德国热线-德国实用信息网 |网站地图

GMT+2, 2024-4-29 02:25 , Processed in 0.056013 second(s), 22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