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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igo 于 2010-2-24 19:22 编辑
“2008年海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览”在海口会展中心3号馆区开展,在第五区展出的28例市县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原省纺织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李庆普的贪婪的嘴脸和极度糜烂淫邪的生活让人发指。要说发生的最变态、最离谱、最寡廉鲜耻的事,当属95本淫乱日记及大量从事淫乱活动的“纪念品”了。
一个56岁的省纺织工业局副局长,不仅数年来对于嫖娼乐此不疲,而且还以未成年少女为主要目标,不仅将嫖娼的过程详加记录,还有录像机的现场记录……
初进李庆普的住宅,看见他的屋内装修还算朴素:卧室里只是一张铺着草席的普通铁架床,也没有太多摆设。让人觉得奇怪的是储物室内摆放着四个大铁柜,双面双开门,所有门都有密码锁。打开一看,里面的东西太出人意料了:满满的两抽屉日记本共有95本,日记本里每隔几页都有用纸包卷着东西。侦查人员审查笔记本内容时,发现上面全是李庆普记录本人每次嫖娼的全过程。“写得特别详细露骨,整个淫秽过程一丝不漏。”侦查人员从日记本上赫然得知,用纸包卷的竟是与李庆普发生性关系的卖淫女的毛发。每个纸包为一个卖淫女的,李庆普在上面仔细贴上卖淫女的名字,与他发生关系的时间等字样。女性的阴毛、带血的女性内裤、月经带、卫生纸、性用品、性工具、李庆普与卖淫女自拍的黄色照片、与卖淫女拍摄的性交过程录像、光盘、千余张黄色光盘、千余本黄色小说污秽物是这个“收藏小屋”的全部。
随便翻开李庆普一本记录有其活动的日记本:
11月9日:下午到发廊理发、按摩,叫她(指按摩小姐上床)……11月23日:“到北胜街女孩子多起来,与她进入房间,实际上她只有13岁……”
11月24日:下午,……将车停到一停车场,我让她到后座……写有上述语言的笔记本,李庆普一共有95本,这些笔记本都详细地记录了他每一次与卖淫女的苟合经过。
在2000年7月23日的日记中,李庆普充分地展示了其令人作呕的不齿行为,可谓是他嫖娼的“代表作”:
“开车到机场路,又到府城忠介路,看到阿英那家发廊和旁边的发廊都关着门。停下车,还好,看到阿和阿芳在旁边小卖部坐着。我叫阿英上车,我又开到中山路路边没开的市场,我停下车,叫她到后座,我也脱掉了衣服,两人干起那事……”
为了标榜自己玩女人的厉害,李庆普还将他玩弄过的娼妓排队。根据明细表上注明的时间,李庆普和编号第12号的卖淫女曾某发生关系时间是在1988年6月11日,也就是说自李庆普调到省纺织工业总公司,任经济合作处处长不到4个月就开始嫖妓,而且一发不可收,数量逐年增加,从一年几个发展到一年几十个。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李庆普将每次的嫖娼过程用摄像机录下,然后制作成光盘冲洗出照片。
一个如此变态的人,平时,却是一本正经很少谈女人,遇到朋友拿女人开玩笑时,他也极少插话,最多是说一句,“那是男人的生理需要”;当他的丑行被检察官揭露后,他还是那句厚颜无耻的话:这是男人正常的生理需要。平时他也偶尔公开表白:对女人,我可是有贼心没贼胆。
有一次,单位统一组织党员观看反腐影片《生死抉择》,刚看完这部片子回家,他又在家里看上了黄色片子,后又外出找娼妓。《生死抉择》对他一点警示作用都没有,这最终导致他在生死抉择面前选择了背叛党和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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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李庆普,男,1945年12月生,河北省平泉县人,中共党员,原省纺织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
李庆普于1995年——2000年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侵吞下属企业的公款共26.9万余元,李庆善有人民币92万余元不能说清合法来源。
2000年6月,李庆普驾车到原琼山市府城区中山路某偏僻处,在车内与某美容店一名未满14周岁的暗娼发生性关系。
法院还查明,2000年,李庆普多次嫖宿13岁幼女唐某,令人发指的是,他还自拍了嫖宿活动全过程。
2002年,海口中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以嫖宿幼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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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点评:如此贪婪的嘴脸,极度糜烂淫邪的生活,让人难于与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份联系在一起,这样一副塞满财色的躯壳内,是一个怎样扭曲变态的灵魂啊!李庆普丑陋的人生和可耻下场,又一次告诫我们:加强世界观改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决不是一句空洞的说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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