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古典时代流传下来的希腊罗马雕像是微笑的,奥林匹斯山上的诸神是微笑的,文艺复兴时代的宗教题材作品很多,人物却恢复了微笑。到了16世纪,更一发而不可收,陆续出现了塞万提斯、莎士比亚、莫里哀等喜剧天才。哲学家不甘人后,笛卡儿、斯宾诺莎、霍布斯、孟德斯鸠……人人都对“笑”有一通说道,讽刺大师伏尔泰和戏剧理论家莱辛自不必说,就连以艰深枯燥著称的康德、黑格尔也对“笑”给出了严格的定义。这个传统延续到20世纪,柏格森有名为《笑》的专著问世,党内斗争的失败者张闻天在家赋闲时穷极无聊,将其翻译为中文。林语堂看了George Meredith 的An Essay on Comedy,触动灵感,洋洋洒洒发挥成一篇幽默小品,遭到鲁迅的迎头痛击。二人正吵得不亦乐乎,比他们都年轻的钱钟书出来,古今中外掉了一通书袋,其中心思想竟然是“幽默不能提倡”!这真是一剑封喉了啊。
不过,热闹归热闹,在希腊罗马和文艺复兴之间存在着一个“马鸣萧萧”(钱钟书语)的阶段仍然是不争的事实,给本来已经很黑暗的中世纪又抹上了浓重的一笔。20多年前的电影“玫瑰之名”(The Name of the Rose),13世纪意大利北方的修道院里发生的一系列神秘死亡,究其根本(凶手是谁我不会说),是为了隐瞒图书馆里珍藏的亚里士多德论喜剧的孤本,不让人笑!
法国中世纪历史学家Jacques Le Goff就中世纪的笑和喜剧性写了三篇短文,收入德文版《中世纪的笑》(Das Lachen im Mittelalter, 2004)一书。他认为,在“笑”的领域,集中了那个时代最激烈的冲突:哲学与神学的冲突。在哲学里,亚里士多德是大权威,他关于笑的理论见诸“人”的定义:人是会笑的动物,homo risibilis,正是笑的能力,将人与其他动物区别开来。而在神学里,根据对《新约》的研究,耶稣从来不笑。基督徒的生活应该以耶稣为榜样,所以不能笑。哈哈大笑也就在许多修道院里,同沉默、谦恭、贬斥肉体等要求一起,明文加以禁止,其理由也可以在《旧约》里找到不少根据。
上面这些话,有的是Jens Anker Joergensen说的,有的是转述Jacques Le Goff论文中的观点,综合起来似乎可以这样说。在西方的两大传统——希腊罗马和基督教当中,前者认可笑的积极意义,后者则否,但也不绝对,还是给“笑”保留了一些地盘,因此,在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世俗化过程中也为自己保留了地盘,避免了被彻底否定的命运。人们常说,西方的历史就是希腊罗马和基督教两大传统斗争和妥协的历史,在应不应该“笑”的问题上也是如此,呜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