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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签证] 美国绿卡申请的硬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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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3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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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在读学生以及其他专业研究人员都想通过国家利益豁免(NIW)申请绿卡。NIW最重要的优点就是不需要申请劳工证(PERM), 也不需要雇主的永久性工作职位的承诺。NIW申请的准备时间也相对比较短。但是,很多潜在申请人不能符合NIW申请的要求。根据我们长期的实践经验来看,如果申请人事先知道如何准备以及积累申请所需要的硬性条件,申请的成功几率将可以大大提高。

  NIW申请的批准主要基于三个因素:

  第一, 硬性条件,或者说申请人的资格;

  第二, 软性条件,如申请信和推荐信等;

  第三, 一定的运气。

  移民律师因为无法在准备申请的短时间内改变申请人的硬性条件,所以都过于强调软性条件的重要性。当然,一封有说服力的推荐信和强有力的申请信的确能够提高申请的批准几率,但这种解决办法只是适用于马上要进行申请而没有时间再准备或提高自己硬性条件的申请人。在准备申请信时,一封简单清楚、生动有力的申请信远远要比一封冗长复杂的更加具有说服力。

  但是,在审理申请的过程中,移民官也要看申请人基本的资格条件。也就是说,移民官会基于申请人的硬性条件来判断是批准还是拒绝申请。移民官对于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NIW绿卡申请的条件有比较明确的评价标准。例如,一个没有任何学术成就的第一年在读硕士研究生的NIW申请是很难获得批准的。

  绿卡申请是一项系统工程,申请人其实应该尽早设计一个申请计划。如果你能在工作和学习中认真地按计划实施,绿卡申请的过程就会变得更加顺利和简单。只要有一些基本移民知识,再加上一个良好的计划,申请人可以在申请开始很久之前就着手积累申请的硬性条件了。

  NIW申请要求申请人能够证明自己的学术成就和对美国国家利益的贡献。NIW申请经常用到下面这些硬性材料:

  " 硕士或博士学位

  " 期刊杂志文章或会议论文数量

  " 文章被引用的次数

  " 审核其他人的工作或作品

  " 担任专业会议大会或分会主席

  " 荣誉和奖励

  " 专业协会的成员资格

  " 研究项目经费

  如果你能从你的职业生涯的开始就对这些申请材料心中有数,你并不需要在做研究或工作之外花费太多额外的时间和精力就能显著地增强你的NIW申请的硬性条件。我们建议:

  1.如果之前没有硕士学位的话,再次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应申请一个硕士学位。

  NIW属于EB-2移民中的一个特殊类别。EB-2适用于在艺术、科学或商业领域拥有高等学位或特殊技能的专业人士。高等学位定义为超过学士学位的任意学位。所以硕士学位是普遍意义上对EB-2申请的最低要求。NIW申请必须满足基本的EB-2申请要求。因为证明其具有特殊技能对于NIW申请者来说是额外负担,而硕士学位能帮助他/她轻易地达到NIW申请的基本要求。

  许多外籍学生在进入博士项目时并没有硕士学位。很多人认为硕士学位并不是必须的,因为他们最终能拿到博士学位。但是,拥有一个硕士学位就有可能使你在完成博士学位之前成功地申请到NIW绿卡。许多Ph.D.项目允许其在读生通过完成必需课程和较短的论文获得硕士学位,其硕士论文可以是该博士研究项目的一个部分。因此如果博士在读时还没有硕士学位,应申请一个。

  很多博士生在博士在读期间就能够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我们事务所已经成功帮助很多拥有硕士学位的博士生获得NIW申请的批准,其中一些甚至在毕业前就获得了绿卡。

  2. 尽早发表学术论文——如果没有专业期刊论文,会议论文对于NIW申请也是很有帮助的。

  学术性文章在NIW的申请中是非常重要的支持性文件。这些文章可以表明申请人所取得的学术成就和对国家利益所做出的贡献。因此,申请人发表文章的数量就是移民官在审查其申请时的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同时,移民官也会考虑申请人的文章被引用的次数(尤其是独立引用)。

  跟学术期刊论文相比,很多NIW申请人都低估了会议论文的重要性。在一些学术领域,在学术期刊上发表文章的难度确实比会议论文要大,而学术期刊对投稿的审议过程也相对较长。比如,专业的商科期刊可能会花费几年的审议时间才会最终决定将一份投稿发表。由于这种不可避免的时间延误,在一些领域,想要在专业期刊上发表文章有可能花费三到四年的时间。但在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所需的时间就相对较短了。这种情况下,不妨先发表一些会议论文,这些论文也可以成为支持NIW申请的硬性条件。

  我们已经帮助过一些没有在专业期刊上发表过文章的客户成功申请NIW绿卡。比如,我们曾经有一位客户,在他提交NIW申请时,只有硕士学位和两篇作为共同作者的会议论文。但是,还不到4个月,在2007年初他的申请就被批准了。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这个成功案例的信息,请阅读我们网站上的文章

  3. 积极参加学术活动;

  对于博士生来说,他们有很多机会去积极参加各种学术活动。比如,专业期刊和学术会议经常需要审稿人员。博士生也可以主持学术会议的分会,或担任小组会议的讨论人(Discussant)。除了可以支持你的绿卡申请,这些活动也可以丰富简历,有利于以后的求职。很多博士生都是在参加各种学术活动的时候建立起广泛的人际关系,后来通过这些关系找到了工作。这种人际关系对你以后的绿卡申请也是非常有帮助的。

  我们曾经有一个客户,在提交移民申请时还没有在专业期刊上发表过文章。但是,他曾经多次为IEEE会议审稿,还主持过小组会议。这些经历都对他的移民申请非常有帮助,他的申请在2007年5月获得了批准。

  4. 在你的事业开始阶段尽早建立自己的学术关系网;

  推荐信在NIW申请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据我们多年来积累的NIW申请经验,我们认为,一份 NIW申请一般需要5—7 封推荐信。申请人从自己的同事那里拿到推荐信是比较容易的,比如,在同一个系或者同一个研究组里工作的教授写的推荐信。除此之外,申请人还需获得2—3封独立推荐信。这些独立推荐信的作者都是没有跟申请人共同工作过,也没有私人关系的人。因此,仅从获得推荐信的角度来说,建立学术关系网对于NIW的申请人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

  建立学术关系网有很多方式。你可以在学术会议上做报告后参加相关的讨论;你可以与和你有共同研究兴趣的人一起讨论,然后提出自己新的研究观点;你也可以向自己在会议上遇到的专家学者寻求合作研究意向。这些活动对于你的事业和以后的绿卡申请都是非常有利的。如果你可以跟这些研究学者们建立联系,那么以后在他们那里拿到推荐信就会比较容易。

  绿卡申请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细心的准备可以让这个过程变得容易一些。在你的事业或学业的早期阶段就开始进行绿卡申请的准备工作是非常有益的。天道酬勤,最好的准备就是未雨绸缪,尽早积累更多的硬性条件。这些都可以使你未来的NIW申请更加有说服力,更有可能获得成功。更多资讯,请登录http://www.eduglobal.com/

来源艾迪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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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3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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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3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路上看到一篇挺详细的帖子是关于(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申请的....

EB-2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What Constitutes National Interest?

by Victoria Chen, Esq., J.D. (陈品瑞律师法律博士)

Generally, application of second preference of employment-based immigrant visa, unlike first preference, requires a specific job offer and labor certification. However, a foreign person may seek a waiver of the offer of employment by establishing that his admission to permanent residence would be in the “national interest “.

What is “National Interest“ ? The Standard of Law is Unclear

The Immigration Act of 1990 states that the standards for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under the Eb-2 category are “significantly above that necessary to prove prospective national benefit “. However, the regulations provide no further explanation of what standards are necessary to qualify for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In contrast to the regulatory formulations provided in other areas of 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 in which USCIS has increasingly favored a checklist approach, the national interest area is devoid of checklists. USCIS believes it appropriate to leave the application of this test as flexible as possible although clearly an alien seeking to meet the standard must make a showing significantly above that necessary to prove “prospective national benefit. “ The burden will rest with the applicant to establish that exemption from or waiver of the job offer will be in the national interest. Each case will be judged on its own merits.

Recent Trends of Approved Cases

A substantial amount of case law from AAO (Administrative Appeal Office) decisions has provided guidance of some trends:

A. Higher Approval Rate for Science Field Generally, a higher approval rate is found for scientific occupations and a lower approval rate for social science applications and varying results with business applications and those for aliens in the arts.

B. Recommendation letters from Government Officials Helps Substantially: As suggested by the INS (now the USCIS) in its regulations, letters from government officials and agencies attesting to the national interests which will be served by the alien's permanent residence will greatly increase the chances of success in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case.

Conclusion from Opinions and Decisions

The range of cases and decisions indicates that the government requires a fairly direct benefit to the community-at-large before it will agree that a job is in the national interest. A job, for instance, that consists of basic research in attempting to find a cure for AIDS virus will satisfy this requirement. A job that results in the rescue of a company from bankruptcy and that saves dozens of other jobs will also meet the burden. Factors that have been considered in successful cases include:

A. The foreign person's admission will improve the U.S. economy.

B. The foreign persons' admission will improve wages and working conditions of U.S. workers.

C. The foreign persons' admission will provide more affordable housing for young, aged, or poor U.S. residents.

D. The foreign persons' admission will improve the U.S. environment and lead to more productive use of the national resources.

E. The foreign persons' admission is requested by an interested U.S. government agency.

These factors should not be considered exhaustive. For instance, cultural benefit is not listed, but it has been considered favorably for cases involving the arts. Applying these criteria, or variations involving other factors such as cultural enrichment, the Service Centers have found national interest in an array of occupations, including: corporate vice-president (in a paper-recycling company); computer programmer (of computer programs that locate disposal sites for radioactive waste); anthropology professor (specializing in the cocaine-producing region of Peru, knowledge of which is necessary to U.S. drug interdiction efforts); and mall general manager (of a new shopping mall that local government officials believed vital to local economic well-being).

To conclude, it might be confusing that the law and USCIS regulations have not been specifically provide a clear definition or checklist for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However, it can benefit petitioners who are creative about their theories concerning national interest and are able to submit substantial evidence to satisfy the burden of proof. Chen Immigration has been helping clients come up with strategies to argue their occupations are in national interest and satisfy the burden of proof.

http://www.wegreened.com/Victori ... 0402.html#Greenc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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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3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打算将来在美国学习和工作,那么如何获得美国绿卡是必须要了解的事情。美国绿卡的获取可以通过许多不同的途径。今天就给大家介绍几种获得美国绿卡的方法。

  1.J类签证得到绿卡的方式

  凡持J一1签证的赴美访问学者,在美国完成了预定的学习研究计划后,必须回到自己的国家居住及工作两年后,才可以在美国申请永久居留身份。该类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申请移民:(1)“特别杰出的人士”可以通过第一优先类人士,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2)具有特殊才能或高学历的人士,可以通过“国家利益豁免”的途径,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3)向移民局申请免除返国居住两年的限制。当然,也可以回国住满两年以后,再以移民身份进入美国。

  2.从学生身份到获得绿卡

  对于大多数赴美留学的人员如何获得美国绿卡呢?一般的做法是在美求学结束后,先寻求一份工作,以雇主出面将F一1学生身份转为H一1B受雇身份,再经过雇主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待劳工证批准后,再以第二类职业优先移民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移民申请批准后,再申请美国绿卡。

  3.L类签证绿卡的获得

  在美持有L—I签证人士,可按职业移民中的第一优先类,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不需要向劳工部申请劳工卡,移民手续和程序简单,所需时间也要快得多。L一1签证是属于外国公司在美国所设分公司或其他类型公司的经理人员或行政主管,一般只要这家美国分公司连续经营一年以上就可为公司里的L—l签证人员,包括为外国母公司的经理人员申请美国绿卡。

  4、特殊能力人士申请绿卡

  如何获得美国绿卡对那些具有特殊能力人士和某些有高学历的人士来说是比较容易的。他们无论持有何种非移民签证,大都能通过“国家利益豁免”的方式,直接申请移民。只要具有硕士以上的学历,并有一些科研成果作证,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对于某些在校的高学位学生来说,也可利用这一程序,提前申请绿卡。

  仅仅教你如何获得美国绿卡的途径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想提醒你的是,取得绿卡,成为美国的永久居民,就自动成为一位美国纳税居民,得向美国政府申报全部收入。若被证实触犯了税务法律,绿卡就会被吊销。因此在获得美国绿卡后,一定要关注美国有关绿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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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3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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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3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俗称的加拿大绿卡就是加拿大的永久居民卡,又称作“枫叶卡”。

  一、获得绿卡后的居留时间有区别

  绿卡代表着移民永居身份,美国和加拿大都要求永居人在一定时段内住满规定时间,才能保留移民身份。

  1.美国是比较严格的,要求绿卡持有人在一年的时间内必须要住满半年,否则在入海关的时候会受到移民官详细的询问,并且有丢失移民身份的可能。

  2.加拿大的政策比较灵活,要求枫叶卡持有人在五年的期限中住满两年即可保留移民身份。换句话说,在五年的期限里面,一个枫叶卡持有人前三年都不在加拿大也可以,只要后面两年一直呆在加拿大就可以保留移民身份了。最近几年,美国和加拿大执行绿卡居留时间问题上尺度趋于严格,特别是加拿大,对不常在加拿大居住的移民,或者长期穿梭在加拿大和其他国家的太空人盘查非常严格,在机场也安装读卡机,纪录绿卡持有人的入境时间。

  二、获得绿卡后的权力和义务的区别

  绿卡持有人如果不在加拿大居住,可以不纳税。从这点来说,美国绿卡和加拿大绿卡持有人在所在国的权力和义务基本是一致的,除了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其他的权力和义务和该国公民无异。

  两国绿卡在这方面的区别最大的一方面是在纳税方面。如果是美国绿卡持有人,无论是在世界的任何地方,都要交美国税,递交美国税表。

  但是对于加拿大枫叶卡持有人,如果他没有居住在加拿大,不产生居住关系,那么他可以不交纳加拿大税。这点是两国国家绿卡持有人比较大的不同。

  三、两国绿卡在国际旅行方面便利性的区别

  拿美国绿卡进入加拿大无需签证

  获得美国绿卡和加拿大枫叶卡,实际上就是获得一些国家的签证。美加的绿卡,在帮助持有人进入某些主权国家是用处很大的。美加绿卡持有人如果访问墨西哥、瑞士、多米尼加、牙买加以及其他一些加勒比海岛国,可以直接入境。另外,美加绿卡持有人进入韩国过境也不需要签证。这些都是美加绿卡持有人所共享的便利。

  但是美加绿卡在两国互访这个环节却不等同。美国绿卡持有人进入加拿大不需要签证,而加拿大绿卡持有人进入美国的时候却不能无签证自由入境,这个情况和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的相互签证政策非常相似。

  不过加拿大绿卡持有人通常都会很容易获得美国的五年或者十年的多次往返签证,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赴美国旅行也是十分便利的。

  四、关于哪个国家的绿卡好的问题

  这个问题真的很难回答。如果一个学生到了美国,如果他不愿离开美国,一定要获得美国的身份,加拿大的枫叶卡对他来说吸引力不会太大;但如果想获得一个北美的居住身份,显然,申请加拿大的枫叶卡更具现实操作性。而对加拿大的学生来说,既然在加拿大生活了那么长时间,加拿大枫叶卡是时间的问题,那么没有必要费那么大劲去美国再重新适应拿绿卡。所以哪个国家好的问题在这个方面无从考证。

  对于在大陆的希望移民的学生和工作人士来说,我觉得美国和加拿大的绿卡都不错,加拿大枫叶卡比较容易申请,办理时间也短,所以是一个很好的选择。而美国绿卡对中国境内工薪阶层来说申请几乎不可能,即使它很好,也很难获得。所以,希望到北美发展的人士,如果以自己的能力来申请的话,那么加拿大枫叶卡应当是北美发展的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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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3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美国绿卡(green card),是用于证明外国人在美利坚合众国境内拥有永久居民身份的一种身份证。“获得绿卡”则用于指称成为永久居民的移民过程。绿卡持有者的合法永久居留权是由官方授予的移民福利,其中包括有条件地在美国居留与获取工作的许可。美国绿卡的作用很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直系亲属受益:凡美国绿卡持有者与外籍人士结婚后,即可办理配偶及配偶21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的美国绿卡申请。

  学生贷款:18岁以上的美国绿卡持有者可以在拿到美国绿卡的当年申请各种类型的学生贷款,如上美国优秀私立大学,一年的学费多达三万美金左右,当美国绿卡持有人士想读一个两年硕士时,六七万美金可拿一笔贷款。毕业后找不到工作可不还贷款,找到工作后分年还清,通常每月只拿工资的五至十分之一还贷款。在美国,没有因经济困难而上不了学的人。

  孩子的出生:不管有没有拿到美国绿卡,任何在美人士(含非法入境者)在美出生的孩子都会被视为美国公民,持有美国护照,不限制在美国境外的居留时间,终身自由进出美国。18岁公民宣誓后即从法律上享有美国公民的一切权益,包括立即为配偶、子女、父母办理美国移民。

  学费:在18岁上大学之前美国全部中小学实行义务教育,即零学费(“贵族”私立寄宿学校除外)。相比之下,目前北京、上海、广州三地有关机构办理中小学赴美留学一年就需两万多美金。上大学(含研究生、博士生)只交本地人学费。以加州为例,水平中等的加州公立大学,外籍学生一年交一万五千美金以上学费,而“本地人”在加州州立大学一年只交纳二千多美金的学费。

  奖学金:对于有意申请美国大学奖学金的普通中国人来说,只能和来自全世界的优秀人士竞争数量极为有限的对外籍人士开放的奖学金。但对于有美国绿卡的人,能享有奖学金的范围,远远超过一个外国人所能申请的。因为美国很多发放奖学金的机构限定奖学金只适用于“美国人”(含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的人)。

  政府帮助找工作:美国政府有专门机构免费为本国人找工作。美国绿卡持有者只要到此部门登记自己的技能、专长和兴趣,该部门就会免费为人找工作。同时,该部门还免费培训等待就业人员的基本技能(如电脑、英文等)以协助他们就业。

  就业自由:持有美国绿卡者在美国工作是不受限制的。为保护本国人的利益,美国很多工作(高科技、生化、军事等研究、生产、保卫工作)都不对外国人开放,即使外国人具备相应的知识与专长。这种情况使得外国学生在大学毕业找工作时,与美国学生处于极不平等的竞争。而美国绿卡持有者无需担忧,他(她)可以从“劣势方”转为“优势方”。

  退休福利:累计十年交税记录后(底线为每月$50左右的实交税金即可),便可在退休后(通常为65岁)终身领取美国联邦政府发的退休金(每月$1000~$1200)。对很多移民来讲,领取退休金的年数比交税工作的年数要多。

  失业救济:申请人及配偶甚至孩子在转美国绿卡后没有工作时,政府免费给你找工作。具有六个月的交税记录后,到美国当地有关部门报失业就可以领取政府救济金(额度从每月$400~$1200不等)。

  人寿与基金:美国绿卡持有者可以享受一些在中国没有,只在美国有的一些人寿与基金挂钩的保险险种,使本人退休后能够有较多的收入。

  老年医疗保险:在美国医疗费用相当之高,但任何“低收入”美国绿卡持有者(无需交税记录)可在退休之后,办理“医疗卡”,持卡看任何病不再花钱。这一点可以彻底解除身患疾病的老人的后顾之忧。对于不属于低收入的人,只要有累计十年的交税记录,退休后只要再付很少的保险费,医疗费用也就不用自己承担了。

  购房补贴:美国绿卡持有人在退休后即可申请购买低收入老年人公寓住房。可用大约市场价格的35%左右的款项购买由国家补贴兴建的在美国属于自己的住房。

  政府补贴:美国绿卡持有者在退休前没有累计十年的交税记录时,只要转成美国公民,退休(65岁)后政府直接发放生活补贴(每月$600多)。本人不在美国生活,也可享受这笔钱。

  绿卡持有者在美国住上一定时期后可以申请加入美国籍,如果想留学美国可以先获得美国绿卡,这样可以节省很大一笔留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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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3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对于申请中国的永久居住,申请美国的绿卡似乎要容易一些。

通常来说,申请美国绿卡有两条路可走。一是通过工作移民,一是通过亲属关系来移民。不管是走哪条路,都有两个步骤。第一步是申请人为受益人提出绿卡资格申请 (I-140 / I-130),第二步是受益人在境内进行身份调整 (I-485),或在境外使馆申请移民签证。

大多数的同学,从国内来美读书,然后工作,走的多是工作移民途径。工作移民 (Employment Based Immigration) 按照类别主要有三(宗教及投资人士属类此不赘述):1) 杰出人才;2) 高学位人士;3) 专业人士。这三类申请要求各异,获得绿卡的等待时间也大不相同。

杰出人才是指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方面,享有国家级声誉的人士。这一类(EB-1)不申请需要劳工纸 ETA-750,细分如下。

EB-1a - Extraordinary Ability Aliens

此类申请,不需要雇用证明。但条件较为苛刻,必须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 获得过国家/国际级大奖;
2. 拥有会员资格;
3. 被主要媒体报道;
4. 独自/共同评审过他人工作;
5. 在科学、学术、艺术、体育、商业等领域有显著贡献;
6. 在主要刊物上发表有学术文章;
7. 其工作作品曾经参展;
8. 在著名机构任领导职位;
9. 你有高薪下属;
10. 其艺术作品具有商业成就。

EB-1b - Outstanding Professors and Researchers

此类申请,需要有雇用证明,受益人必须在学术领域至少工作了三年,且满足下列条件中任何两条:
1. 获得杰出奖;
2. 拥有会员资格;
3. 有专业报道;
4. 独自/共同评审过他人工作;
5. 有科学、学术上的贡献;
6. 在主要刊物上发表有学术文章。

杰出人才 EB-1c 的跨国公司经理类(Multinational Manager or Executive)

略。

EB-2 -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or an Alien of Exceptional Ability

高学位人士是指雇用职位要求有硕士/博士学位(或在取得学士学位后有 5 年相关经验)。注意,这一要求是工作职位的要求,你本身拥有高学历并不一定能申请此类。

坛中大多数的同学都是申请的这一类,其中又有 PERM 和 NIW 之分,需要劳工纸 ETA-750.
常规的 PERM 是指申请由雇主提出,并且需要先有劳工纸(ETA-750)的批准。

NIW 即所谓国家利益豁免,是说你所从事的工作对美国而言,具有国家一级的利益,你因此要求豁免劳工纸(但仍需要提交 ETA-750B). NIW 的申请,不需要雇主的支持,受益人可以自己申请。这里的豁免,是仅指劳工纸的豁免。其它和 PERM 完全一样。

EB-3 - a Professional

专业人士(EB-3)是指雇用职位要求有学士学位(或无学位但有 2 年相关经验)。同样,这是职位的要求。

这一类的申请,和 EB-2 PERM 差不多,除了学位的要求稍低之外。因为劳工纸的缘故,申请须由雇主提出。无 NIW 一说。

由上可以看出,雇主申请型有 EB-1b, EB-2 PERM 和 EB-3; 而自己申请则是 EB-1a, EB-2 NIW 两类。

理所当然,EB-1 最快,由于排期总是当前,顺利的话从开始申请到收到绿卡不超过六个月。EB-2 次之,通常在 2-3 年之间。EB-3 的时间就要长一些,在五年左右。如果在申请过程中,有 Name Check 的问题,其造成的延误无人可以准确地断言。

对绿卡申请要求不太清楚的人,经常会错误地认为有博士学位就可以申请 EB-1,硕士学位申请 EB-2,学士 EB-3.

其实,申请 EB-1 类并无学位要求一说,任何学位的拥有者或是无学位人士,都能提出申请。

EB-2 和 EB-3 虽然有学位的要求,不少人误解为是只要自己拥有该级学位,就可以申请对应的类别。不是这样的。这个学位的要求,是指该职位对学位的要求。比如说有一个职位只有 BS 的要求,即使你有 Ph.D.,在那个位置上也只能申请 EB-3 类,--除非雇主能够把职位要求改为 MS,或者你另谋高就。--这一点要注意才是。

这个学位,不是非得是在美国拿到的不可。

对于学历不足的人,可以用工作经验来顶,美国境外的工作经验也是算数的。但这个经验必须是在另外一个公司,或是另外一个职位上获得的。不能因为你现在已经在这个职位上工作了五年,就打个广告要 5-year experience.

另外常见的误解是关于 NIW. 如前所述,NIW 嫡属 EB-2 类,与同类的 PERM 排期一样,只是不需要申请劳工纸而已。由于以前的劳工纸的申请费时颇长,且 I-485 处理较快,所以走 NIW 比 EB-2 PERM 能省时间。随着 PERM 处理的加快,以及 I-485 的延缓,NIW 在时间上的优势也越来越小。

NIW 的好处是,不需要雇主支持,所以成为与老板关系微妙的同学的首选。这样,即使在 I-485 提交 180 天之内跳槽,也不存在任何的风险。另外,因为没有 ETA-750 的要求,广告费用也能省下来。

但是,NIW 有一大麻烦,两大命穴。麻烦是要准备 6-7 推荐信,其中的苦楚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了解。两大命穴则是经常被移民局 RFE 到,试论证你为什么不能申请 PERM,或试论证你的工作对美国的利益有全国范围的影响。

如果在你开始联系推荐信的时候,就开始打广告申请 PERM,你走 PERM 比 NIW 不但要快(排期从 PERM 算),而且省事儿(不需要等推荐信,也没有上面提到的两大 RFE 之忧)。

有同学问,可不可以同时递交不同的 I-140 申请?答案是 Yes. 但是请注意,有的不同申请会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

如果你同时申请 EB-1a 和 EB-1b,那没有什么关系,没有任何的冲突。

倘若你申请 NIW 之后又申请 PERM (EB-2/3),那么移民局拒了你的 NIW,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为什么?既然你能够、而且在申请 PERM,那么就说明你不是一定需要 NIW 的。

还有,在你申请 PERM 时,如果既有 EB-2 也有 EB-3 的,那么你是在招徕移民局对你的特别青睐(也许 DOL 就 audit 了)。因为同一个职位,是不应该有不同的学位的要求。

还有要注意的一点是,递交雇主支持型的 I-140 时所表明的意向是,当受益人拿到绿卡时就为该雇主工作,这里并没有要求受益人在 I-140 递交时必须正在为该雇主工作。所以在校学生,不是只有 NIW 一条路可走。

又由于 AC-21,受益人在递交 I-485 之后可以更换雇主(参见“试释 I-485 pending 换工作的 180 天”),所以技术上说,一个你从未为之工作过的雇主,是可以为你申请绿卡的。其要点是,当你的 I-485 在审批的时候,你必须有一份与 I-140 上的相同或相似的工作。That's all.

因为雇主支持型的申请,其 I-140 是由雇主提交的。故而命脉捏在别人的手里面。在 I-140 被批准之前,雇主可以随时撤回;在 I-140 批准之后,雇主也可以在你递交 I-485 的 180 天之内废止。如果你的 I-485 已经 pending 180 天了,你就没了后顾之忧。所以,人们一般都依此而在 180 天之后才更换雇主,--虽然你不必如此(只要雇主承诺不撤 I-140 即可)。

对于 EB 申请,每年中国大陆出生的名额是 9,800 (140,000 的 7%)。其中 1, 2, 3 类各占 28.6%(剩余名额为由宗教及投资人士使用),年度内未能使用掉的名额,不能带到下一年度,但上一类别未能使用的名额可以转入下一类别在同一年度内使用。

这里的年度是指每年 10 月 1 日开始的财政年度。

由于有上面名额限制的问题,排期的概念被引入了进来。所谓排期,是指开始绿卡申请的第一天。如果申请了 PERM,那么是 DOL 收到劳工纸申请的那一天;否则,是 USCIS 接到 I-140 申请的那一天(或 eFiling 的那一天)。

职业移民的申请分两步走,分别是 I-140 和 I-485. I-485 只有在受益人的排期当前时,才能提交;也只有在受益人的排期当前时,才能被批准。

亲属移民(Family Based Immigration),则是完全不同的情况。亲属移民的申请者,必须是美国公民,或是绿卡持有者。美国公民可以申请其配偶、子女、父母、或兄弟姊妹移民;对于绿卡身份,则只能申请配偶或未婚子女移民。

亲属移民的名额是 226,000,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者也存在排期的问题。

亲属移民的类别是这样来划分的:

FB-1 公民之未婚子女(名额是 23,400)
FB-2a 绿卡的配偶、不足 21 岁之未婚子女(名额是 114,200 x 77%)
FB-2b 绿卡的 21 岁以上未婚子女(名额是 114,200 x 23%)
FB-3 公民之已婚子女(名额是 23,400)
FB-4 成年公民(21 岁以上)之兄弟姊妹(名额是 65,000)

同样,上一类别未能使用完的名额可以转入下一类别在同年度内使用。

对于公民的配偶、不足 21 岁之未婚子女,成年公民(21 岁以上)的父母,没有排期和名额的问题。

在文学作品中,通常的情节是找个有身份(绿卡)的人嫁了,自己也就因此也有了合法的身份。这是严重的误导呀!如果你和有绿卡的人结婚,然后你的配偶为你申请绿卡,就属此类。你已经在美国境内的话,在配偶为你提出申请之后,自己必须维持五年左右的合法身份,才能够步入绿卡的第二阶段 I-485。你尚在国外的话,则必须等待五年左右才能申请移民签证。在此期间,很难获得任何非移民签证来美,除非是 H-1/L-1 (三年之后可以申请 V)。

一个好的替代方法,是等你的配偶转成公民之后(最多 3-5 年),你就可以马上申请调整身份(或申请移民签证),而没有排期的久等了。

注意,这里的重点是婚姻在绿卡之后。

如果结婚是在配偶的绿卡批准之前,即使拖到配偶的 EB 绿卡批准之后你才提出申请,你仍在 EB 之内而不属于 FB 。所以,在 EB 绿卡批准之前结婚,配偶的绿卡等待时间将大为缩短。

如王五同学在京工作,已婚有小女岁三。王老大旅美多年,混成了公民。王小女想通过王老大移民美国,行得通吗?

可以,只要愿意等。1) 王老大先以 FB4 类申请王五,十年;2) 王五变绿后以 FB-2a 类申请王小女,接着五年。

申请亲属移民,需要的表格,请参考“亲属移民从 I-130 开始”。

除了上面提到的两大类移民,另外还有抽奖移民 (Diversity Immigration) 和难民及政治庇护 (Refugees and Asylees) 两类。中国大陆出生的同学与抽奖无缘。

申请政治庇护,一旦被据,限期离境,要么成为“黑”人,只有通过与公民成婚来“漂白”一条路。

在成功地获得了庇护批准之后,你的政治避难行为却使你与中国政府结成了冤家。如果你的护照有了问题,或有其它任何需要中国领馆帮助的事务,就象寡妇死了儿子,没有指望。领馆会要求你签个声明,否则庇护绿卡 (AS6/7/8) 持有者是换不到新护照的。而你一旦签了,移民局又会来找你的麻烦,关于你当初申请庇护的真实性,绿卡被因此吊销也是说不准的。

政治避难批准之后,可以申请到美国的旅行证,但只能用于中国之外的旅行(申请不到中国签证)。想要回国的话,恐怕得熬到五年之后拿到美国护照的时候了。

在略述了绿卡申请的两大类之后,我们来看看整个绿卡的申请过程。

找到一份工作,同时公司同意为你申请绿卡;
公司刊登广告(招你时的广告也可);
公司申请劳工纸 ETA-950 (PERM) ;
公司提交 I-140 (EB-1b 类可免广告/劳工纸);
或自己提交 I-140 (EB-1a/NIW).

在 I-140 提交的同时或以后(不论其是否已经批准),只要你的排期当前,就可以提交 I-485. 在交 I-485 之前,你需要进行移民体检。

在提交 I-140/I-485 之后,你就有了移民倾向,想在境内进行单纯非移民身份的延期和转换,就有了限制。同样,这个时候你离境之后想再申请非移民签证,也是很难得到的。

H-1/4 和 L-1/2 是移民局认可的,具有移民/非移民双重倾向的身份/签证。所以转换或维持这样的身份、申请这样的签证,对于 I-140/I-485 没有任何的影响。

相反,如果是 B/F/J/TN 等,要么不会批准,即使批准了也会给绿卡申请带来负面的效果。

在 I-485 提交的同时或以后(只要还在 pending),你自己可以随时申请 AP/EAD. AP 是让你在一定时期内能够不需要签证而返回美国,而 EAD 是赋予你不受限制的在美国的工作权利。
依赖于你提交 I-485 时的非移民身份,使用 AP/EAD 会使你的非移民身份失效而变成单纯的 AOS. 尔后,如果你的 I-140 被拒而造成 I-485 的被拒,或 I-140 批了而 I-485 被拒,你的 AOS 身份就丧失了基础,面临立即离境的局面。

如果你在境外时,你的 I-485 被拒(或 I-140 被拒),在 30 天之内你仍可以用 AP 入境(因为你有上诉的权利)。上诉期之外,你可以凭有效签证入境。

I-485 提交之后,移民局会通知你去打指纹。

移民局还要对你进行背景调查,其中由 FBI 进行的 Name Check 是通常延误的罪魁祸首。如果两、三年也没有结果,可以寻求外界帮助、或打官司 WOM.
如果在提交 I-485 之后,排期倒退,你的 I-485 的处理不受影响,但绿卡的批准则要等到排期的再次当前。

一旦你开始了移民申请,你的 H-1 身份可以超出六年。在提交I-485 180 天之后,可以更换雇主,请留意 "same/similar" 的问题。

在 I-140/I-485 的申请过程中,移民局可以要求提供更多的材料,谓之 RFE. 请尽早回复。

I-485 的处理中,是否需要面试是各异的。工作绿卡申请人,可以无需面试。

凭 Receipt# 你可以在移民局的网站,查看你的申请状态,并可在注册之后要求移民局把状态的更新 email 给你。

在绿卡批准之后,你有一些要注意的事项,如白皮书的申请和 Selective Service 的登记,因为这些会影响你以后的入籍申请。

在批准之后,工作移民五年可以申请入籍,亲属移民是三年。申请可以提前三个月递交。申请入籍时需要再次进行 Name Ch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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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3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民或有绿卡的都可以的,只要婚姻的真实性,结婚后如果在中国是没有绿卡拿的  必须人在美国一定的时间才可以由你的老公(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申请给你绿卡(所以要和他搞好关系,不然离婚的话,你直接就被遣送回国了)
有2种途径  1. 你以未婚妻的身份申请去美国,这道程序在中国的时间会长一点(变数就会很多) 然后到美国后大概1年半就能申请绿卡了  2.先结婚,再去美国,这样可以早点到美国,但是绿卡要2年以上才可以申请
爱情要真实,如果签证官觉得你的婚姻存在疑点,就难了,第一次拒签 后面在签就会很难  
结婚需要什么时间?只要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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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3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都可以

与美国公民结婚, 立刻申请,1-3年内有望能取得绿卡,但是婚姻要保持最少2年

与美国永久居民(绿卡)结婚,立刻申请,5-6年内有望取得绿卡,婚姻也要保持最少2年。

结婚时间没有规定,但是要有证据(如照片和信件)证明婚姻(相爱)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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