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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 李作鹏写给党中央的两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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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7 0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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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作鹏写给党中央的2封信
北京时间2013年10月18日 首发
      
     经历文革并在中央工作过,现在还活着的人越来越少了。黄、吴、李、邱四人中,黄永胜、吴法宪、邱会作都已走了,我是仅存的还能说话的见证人了。我做了一个决定:再次向中央写信,实事求是的反映30多年前的情况,并表明我的一贯态度。  


    年过九旬,毫无顾虑,不吐不快。是对是错,让历史去检验吧!
   
    思来想去,我把这封给中央的信定名为《不平则鸣》。这也许是我有生之年写的最后一篇文章了。
   
     又过去了两年,送出去的信石沉大海。我做了必要的修改后,收录在此集(《李作鹏回忆录》)中,供学者和读者看吧。

不平则鸣(之一)九十岁李作鹏

一、林彪是反对“四人帮”的先锋
   
    庐山会议林彪为什么反对“四人帮”?主要是林彪与江青的矛盾日益尖锐,江青要夺军权。
   
    由于江青独尊自己是文革首领,企图控制军委办事组,架空林彪,由她直接调动解放军进行“三支两军”工作。黄永胜在林彪、总理的领导下对此不满,很少到她那个庙里烧香磕头,报告请示,因此江青就很生气,多次骂黄永胜:“国民党搞党国,你们搞军国,你们搞军队领导一切,不受党的领导。你们目无中央文革,对我封锁消息,你们戴红星军帽,穿红旗领章军装,不觉得耻辱吗?” 康生也曾指责军委办事组是反江青的“俱乐部”。江青怒骂黄永胜,实际上是怒骂林彪。
   
    林彪对军委办事组曾有三条决定:不许江青一伙进入军队;不许军队中有江青一伙的代理人;不许江青一伙插手军队工作。林彪也曾痛斥江青“无名小卒,野心不小”。
    林彪在庐山会议上不点名的批判张春桥反对毛主席是“天才”,也就是批判江青一伙反军乱军、阴谋夺取军权的野心。所以林彪在庐山会议登高一呼,全场热烈鼓掌拥护(台上除毛泽东外,周恩来、陈伯达、康生均鼓掌)。第二天,再次听完林彪讲话录音,仍然全场热烈鼓掌拥护。
   
    林彪蒙冤垮台后,江青更加忘乎所以,不但反军乱军“火烧荒山”,要夺军权,还要夺党权,夺政权,野心越来越大。
   
    毛泽东去世后,华国锋打倒了“四人帮”,功不可没。但糊里糊涂的,同时把黄、吴、李、邱打入十八层地狱,鱼龙混杂,玉石俱焚,是完全错误的。
   
    据说胡耀邦主张“一风吹”,有人批判他右倾,他忍气吞声,不久就去世了。
   
    江泽民上台后,对林彪问题未见有任何表示,令人失望。可能是顾虑违反《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无能为力。《决议》出世时,客观形势仍是极左思想余毒严重,《决议》不可能百分之百的正确。
   
    其实庐山会议问题并不难解决,打倒“四人帮”就是给庐山会议重要平反。李雪峰、郑维山的解放,也就是为庐山会议第六号“反革命简报”的平反。
    毛主席发动和领导的文化大革命彻头彻尾是错误的,各种大、小冤案都平反了,难道文革中唯独林彪一案是正确的、不能平反?只有华国锋的“凡是”思想,才是如此逻辑!如果说林彪“叛国外逃”,处理有困难,可是黄、吴、李、邱及其许多受牵连的高级干部并未叛国,为什么不能平反!

二、否定两个反党纲领
   
    毛泽东说,庐山会议主要就是两个问题,一个是国家主席问题,一个是称“天才”问题。
    反党的“理论纲领”——天才论,“组织纲领”——设国家主席。这是对林彪庐山会议讲话的结论。
   
    天才论如何正确解释,我自认不懂,甘拜下风。我的粗浅感性理解,从“天才”两字的字意讲:天,是无限大,无限高;才,是能力、智慧。两字合起来说,“天才”就是伟大的才能和智慧。《现代汉语辞典》中对“天才”的解释是:卓绝的创造力、想象力,突出的聪明智慧。
   
    庐山会议上,林彪讲了一句:“毛主席是天才,我还是坚持这个观点”,这就惹起来了毁灭自己的大祸。毛主席定性其是“唯心主义先验论”,是“反党理论纲领”。我认为这是文不对题,强加罪名的批判。林彪并没有说毛主席的天才是先天就有的。陈伯达搞的马列主义语录中,也没有讲天才是先天就有的内容。毛泽东根据什么得出“唯心论、先验论”的结论?这个定性难道不是无中生有、假的放矢、歪曲原意的吗?难道不是完全不应该的“失误”吗?
   
    关于国家主席问题。文革以前设有国家主席,刘少奇担任国家主席,不论接见外国友好人士及出国访问,争取团结第三世界各国,实行和平共处,功不可没。刘少奇蒙冤后,国家主席空缺。
   
    1970年春,修改宪法时,毛泽东主张不设国家主席。关于副主席问题,林彪一开始就主张可设可不设。林彪不仅不愿担任国家主席,也不愿担任国家副主席。
   
    由于政治局讨论同意毛主席意见,不设国家主席,所以庐山会议自始至终林彪根本没有再提国家主席问题。陈伯达搞的马列主义语录,也没有涉及国家主席内容,可见他们已同意政治局的决议,并没有再坚持设国家主席问题。
   
    只有汪东兴在庐山会议华北组发言时,特别强调要设国家主席,并由毛主席担任国家主席。
   
    毛泽东在庐山会议闭幕时的讲话,讲到国家主席问题就很生气地说:“你们有飞机大炮原子弹,把庐山炸平了,我也不当国家主席!”这不是生汪东兴的气,而是生“有飞机大炮原子弹”的林彪的气,不承认林彪已经“改正错误”。事后,毛泽东更严厉地批评林彪是反党、是夺权,难道这不是强加罪名,而是马列主义?谁相信?我是不相信的!
   
    毛泽东去世后,仍然恢复了国家主席制度,可见国家主席制度有优越性,不能取消。
    现在江泽民、胡锦涛先后担任党、国家、军委主席,既不像曹操那样害怕放在“炉火上烤”,也没有像某人那样将拥护自己的人诬成是“反党、夺权”。结果是党、国家、军队统一领导,搞得不错。我拥护,我支持。

三、否定无限上纲、强加罪名的极左路线
   
    “一个是无限上纲的钢铁厂,一个是乱戴帽子的帽子厂”。这是毛泽东说的,应该自作自受。其主要表现是:颠倒是非黑白,把是当非,把非当是,把黑当白,把白当黑;正确的认为是错误的,错误的认为是正确的;顺流认为是逆流,逆流认为是顺流。其次是以小化大,半两当作千斤,说错一句平常话,做错一件平常事,不是原则错误夸大为原则错误,不是路线错误夸大为路线错误。甚至把出生入死革命几十年的共产党人、高级干部,夸大为反党、反社会主义、反革命的三反分子。这是文革中的普遍现象,庐山会议并不例外,举几个无限上纲、强加罪名的例子,可以证明:
   
    1,庐山会议是党内第十次路线斗争,是两个司令部的斗争???
    2,林彪那个讲话,是搞突然袭击,搞地下活动???
    3,那些大将包括黄永胜、吴法宪、叶群、李作鹏、邱会作,还有李雪峰、郑维山,他们是
    有计划、有组织、有纲领的。理论纲领是天才论,组织纲领是设国家主席???
    4,解放军有骄傲情绪,背上背了两个包袱,一个是打仗有功的包袱,一个是支左有功的包袱???
    5,华北小组六号简报是反革命简报???
    6,表扬江青“参加两次路线斗争,就是同刘少奇,还有同陈伯达、林彪的斗争,都是江青端出来的,她是立了大功的”。要向江青学习???
    以上各条除了最后第六条外,有什么确切事实根据?是实事求是吗?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吗?是治病救人吗?是党内民主作风吗?我怀疑,我不相信。最好由参加庐山会议的中共九大二百余中央委员评论,由全党、全军、全国人民评论。
    在中共中央会议上,不点名地批评一个党员,竟惹起这样多、这样大、置人死地的滔天罪恶,结果毁掉一个丰功伟绩的元帅,毁掉一批丰功伟绩的将军,毁掉一个著名的政治家、理论家,还有一批其他高级领导干部,你不觉得痛心吗?我觉得异常痛心!难道这是光荣、伟大、正确的共产党的伟大胜利,值得高兴、值得庆贺吗?不!!这是自己毁灭自己的大悲剧、大灾祸、大错误!第一位全党拥护的接班人毁掉了,第二位全党拥护的接班人又毁掉了,谁高兴?第一是反共反华分子高兴,他们手舞足蹈的庆贺。第二是党内“四人帮”高兴,他们与反共反华分子互相呼应,也是手舞足蹈的庆贺。
    毛泽东是中国共产党诞生的领导人之一,是创建工农红军的领导人之一。在战争年代,他的丰功伟绩是谁也不能否定的。
   
    我过去对他一直是拥护的,我现在对他既拥护又反对,正确的拥护,错误的反对。
    林彪对毛泽东的拥护,比谁都早,比谁都坚决,比谁都积极。毛泽东顺境时他拥护,毛泽东逆境时他也拥护,林彪遭到毛泽东严格批评时,仍然拥护毛泽东。他是毫不动摇,几十年如一日拥护毛泽东的“顽固份子”,“死硬派”。可是最后拥护毛泽东是“天才”,拥护毛泽东当国家主席,本来是“名正言顺”,为党为国的忠诚好心,开始毛泽东也说是“顺流”,不是“逆流”,“二月出现逆流,八月出现顺流”。以后却出乎意外的变了,“拥护”变成错误,拍马屁拍到马腿上,烈马扬脚一踢,把林彪踢翻了,落在臭水坑里,惨不忍睹,臭不可闻。
   
    毛泽东对待几十年南征北战、出生入死、同甘共苦的亲密战友,多么无情无义!
   
    历史京剧《打金砖》,其主要内容是汉光皇帝刘秀喝醉了酒,糊里糊涂把同他一起同甘共苦的开国大臣杀得一干二净,在要杀某武将时遭到强烈反抗,就地拾起一块砖头,要砸昏君,皇帝迅速躲开,没有砸着,最后武将砸自己头脑而亡。皇帝酒醒后,知道皇后为了报杀父之仇,阴谋诡计故意把已戒酒的他灌醉了,结果将皇后也杀了。
   
    这个故事虽然荒唐,但我感兴趣,有教育和启发作用。文化大革命中,也是像喝醉了酒一样,糊里糊涂的昨天打倒彭罗陆杨,今天打倒刘邓陶,明天打倒二月逆流。同时把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和各省市主要负责人差不多一扫而光。可是至死之前毛泽东也未酒醒过来,糊里糊涂地表扬作恶多端的江青“立了大功”。刘秀是真喝醉了,难道毛主席也是真的“糊涂”吗?

四、两次性质相近的庐山会议
   
    庐山风景幽雅,是军事、政治、文化齐聚的奇山。
    30年代,蒋介石坐镇庐山,指挥赣湘鄂地区“剿共”,在庐山召开多次高级军事会议,并办庐山军官训练团。
   
    解放军在广大人民支持下打败了蒋介石后,共产党也在庐山召开过各种重要会议。其中特别是一九五九年七月中共中央扩大会议及一九七零年八月中共九届二中全会,均是两次不成功的会议,给人印象非常深刻。
   
    1959年7月,中央会议是讨论以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为三面红旗的经济建设形势,并总结经验教训。会议期间,彭德怀向毛主席呈送了一份书面意见,其中内容有一句:三面红旗、大跃进是小资产阶级的狂热性。这句话刺痛了毛泽东的心,很快发起了所谓党内第八次路线斗争,毛主席无限上纲,诬蔑彭德怀“里通外国想夺权”,又说:“黄克诚、张闻天、周小舟也跳出来反党,他们搞军事俱乐部,不谈军事,谈什么人民公社办早了,得不偿失”。还说:“我同彭德怀相处几十年,只有二八开,二分合作,八分不合作”。会议胡批乱斗,搞得彭帅撤销职务,臭不可闻。
   
    文化大革命中,中央文革小组指挥红卫兵把彭德怀拉出来胡批乱斗,甚至将他折磨得死去活来,最后蒙冤死去。毛泽东一句挽救的话也没有说。彭德怀是工农红军创始人之一,不论国内反蒋,还是抗日和抗美援朝,均是中外名将,竟遭如此下场。
   
    1970年8月,中央会议主要讨论宪法修改、发展经济计划和战备,林彪在开幕式大会上讲话,其中有一句不指名批评张春桥的话,林彪说:“毛主席是天才,我仍坚持这个观点”。陈伯达搞了几条马列主义关于天才的语录,以证实林彪讲话是正确的。
    批评张春桥,刺痛了毛泽东的要害,“手脚都整凉了”。什么是要害?是对待文化大革命的态度,是全体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对江青、康生、张春桥一伙人倒行逆施的群起而攻之。
   
    毛泽东坐不住了,很快发表了《我的一点意见》。明斗陈,暗批林。
   
    会议结束下山后,在北京首先召开了批判“反革命简报”的华北会议,撤消了李雪峰、郑维山的职务,并隔离反省。然后召开批陈整风会议,批判“军事俱乐部”的黄永胜、吴法宪、叶群、李作鹏、邱会作。会后,毛泽东召集上述几位谈话说:“你们的问题在我这里解决了,主要看今后实际行动”。
   
    可是毛主席1971年南巡时,态度突然大变,在外地秘密讲话,策划批林,其内容不准告诉北京任何人。毛泽东宣布庐山会议没有完,批判林彪庐山讲话是搞突然袭击,搞地下活动。毛泽东背着党中央,背着中央政治局,秘密策划批斗林彪,其行为就不是光明磊落的。他自己提出的“三要三不要”,自己做到了吗?我看“不要分裂”、“不要搞阴谋诡计”他就没有做到。
   
    林彪为什么“逃”往苏联,众说纷纭。但我认为,“逃”往苏联不是叛变,而是躲难、躲批斗、逃祸。像朝鲜、越南有的高级干部跑来中国躲难、逃祸一样。
   
    有的批判文章说,国民党有汪精卫叛逃,共产党有林彪叛逃,他们的罪恶,永远不能翻案。我认为这是胡说八道,是“四人帮”式的思想言论。汪精卫永远不能和林彪相提并论。汪精卫是彻头彻尾的叛国投降日本帝国主义,当日寇在中国伪政权傀儡主席和伪军统帅,配合日军侵略中国,残杀中国人民。难道林彪是这样吗?你能拿出半点根据吗?
   
    我过去说过:林彪出走是“逼上梁山”,是毛泽东秘密策划批斗林彪的结果,对不对,请大家评论。生在中国,死在中国,出走是错误的。毛主席则说:“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让他去!”不久还高兴地同干部开玩笑说:“你们伤风感冒了,我的亲密战友、副统帅、参谋总长,哪里去了?”由此可见,和当年对彭德怀的态度一模一样。
   
    彭德怀是杰出军事家,排名第二的国家元帅。林彪也是杰出军事家,排名第三的国家元帅。他们的一生对革命事业做出卓越贡献,为党为国为民立下丰功伟绩。对他们的功绩,任何无限上纲、强加罪名都是诬蔑不了的。彭德怀早已平反,林彪仍是悬案,早应平反,30多年了尚未平反,什么时候平反,拭目以待!

五、否定林彪搞军事政变谋害毛主席
   
    如果林彪要搞军事政变并不困难,利用他在全党、全军、全国的政治威信和黄、吴、李、邱掌握的陆、海、空军大权,搞军事政变可能易如反掌。但林彪根本没有“当面说好话,背后下毒手”的反动阴谋。黄、吴、李、邱也根本没有这种反党、反毛泽东的邪恶祸心。
    共产党、毛泽东把我们提拔到重要领导岗位,寄以很大希望,中共九大时又进入中央政治局,更加感到光荣又责任重大,应不辜负党的重托。因此庐山会议期间,根本不可能搞什么军事政变。有的人说是“未遂政变”,言之无凭,不能成立。毛泽东说是搞“军事俱乐部”,也没有根据。
   
    后来,林立果认为黄、吴、李、邱“这些老总政治水平低……指挥军事战役可以,指挥政治战役不行,今后政治斗争不能靠他们,真正领导权要掌握在我们手里”。因此出现“五七一工程纪要”。
   
    我认为林立果那些不切实际的反革命武装叛乱的空想,与林彪无关。什么“小舰队”,什么“教导队”,什么火箭筒和火焰喷射器……,他们野心不小,要谋害毛主席,要袭击钓鱼台,要由他们这些无名小卒掌握国家大权。但其具体措施、具体办法则是很低能的,白日做梦、志大才疏,像小孩玩家家一样胡闹,根本不像是指挥千军万马的军事家、国家元帅、著名战将林彪的作为。
   
    还有,我在中央24号文件中看到的林彪给黄永胜的所谓“亲笔信”,内容:“永胜同志,很惦念你,望任何时候都要乐观,保护身体,有事时可与王飞同志面洽。敬礼,林彪”。我认为这封“亲笔信”一定是伪造的,是欺骗无知人的劣等作品,根据有三:
   
    第一,林彪的铅笔字体,我稍有了解,我一看所谓“亲笔信”的字体同林彪的字体,就觉得似像非像,不是林彪亲笔写的。
   
    第二,黄永胜与北戴河林彪处有保密电话畅通,林彪不论重要指示和一般指示,均用保密电话告诉,而黄永胜与北戴河天天有电话来往。我在军委办事组工作,还没有见过林彪有书面指令。
     
    第三,林立果手中的林彪给黄永胜的所谓“亲笔信”,为什么不送给黄永胜,而是给他们死党传阅?这不是明明白白的借林彪的权威,欺骗他们死党,拼命去干坏事。最后这份“亲笔信”还是从他们死党手里收回的。
    “四人帮”利用所谓“手令”和这份“亲笔信”,诬陷林彪要谋害毛主席,搞军事政变,那是百分之百的冤枉。有些批判文章也把这份所谓“亲笔信”当成“珍奇宝贝”,胡批瞎批,是盲目无知的。
   
    一个倾向掩盖另一个倾向,不平则鸣,现在就鸣到此,还有其他问题,以后再鸣。其实庐山会议情况,在我的回忆录中已有所记录,但那是80年代和90年代写的。现在写的是补充过去的不足。
   
    90高龄老人,能不能继续补充很难说,可能带到火葬场烧掉而了结。但物质不灭,历史是人民写成的,我很乐观。

李作鹏写给党中央的两封信(下)
   
    当总理知道林彪要“外逃”的情报,应立即指示北戴河担任林彪警卫的8341部队加强警卫,加强监视,控制林彪的交通工具。同时总理完全可以直接与北戴河林彪或叶群通电话,明确告诉他们,中央不同意夜航,不同意现在离开北戴河。

不平则鸣(之二)九十岁 李作鹏

一、含冤负屈
   
    特别法庭判决我三条大罪:第一是组织领导反革命罪;第二是阴谋颠覆政府罪;第三是诬告陷害罪。这三条大罪,根本没有出示任何证据,完全是诬蔑陷害。
   
    其实当时国外评论很多,有的说:“黄永胜等几位大将的罪行,没有明确的证据”,有的说:“证据不足有失公平”,有的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等等。
   
    现在主要谈林彪在山海关机场”外逃”问题。在这个举足轻重、震动中外的问题上,特别法庭对我定罪三点:1,“两次篡改周恩来的命令”;2,“没有采取任何阻止起飞的措施”;3,“事后涂改电话报告记录,掩盖罪行”。
   
    参加公审领导人之一伍修权曾说:“李作鹏主要是山海关机场问题”。
   
    公审及以前,我对山海关机场问题采取了全部承担责任的态度,因为林彪是在山海关机场“逃走”的,机场是海军机场,我是海军第一政委和党委第一书记,又是遵照周总理指示处理机场问题。因此当时我认为,山海关机场发生的问题,不管性质多么严重,我不但有领导责任,而且有直接责任。我不能把责任推给周总理。我对周总理领导的高水平、工作才能、人格风度历来是敬佩的。他在处理九一三事件的过程中,不管我觉得有什么不妥,有什么失误,宁愿自己承担,宁愿自己吃亏受委屈,也不把错误推给周总理。为了党、为了国家、为了大局,即使蒙冤负屈、粉身碎骨,也不说一句怨言。
   
    在特别法庭公审高压下,我咬紧牙关忍耐着,丝毫不涉及周总理,只说了一句:“承担责任,保存资料,保留意见”。同时我还表示,“希望特别法庭把处理山海关机场事件的全部资料长期保存,以留给尔后的史学家、法学家研究参考”。
   
    应该说,我这种做法不是实事求是,不是历史唯物主义,没有把真实情况反映出来,给历史留下一片空白。
   
    经过17年的刑期折磨,苦也吃了,罪也受了,人也风烛残年了,才决心将含冤负屈、闭口不讲的情节,吐露出来,并将详细情况写在我的回忆录中。

二、简述过程
   
    1971年9月12日深夜23时,周总理电话查问:“山海关机场今天下午是否有一架空军飞机到了那里?”我经查问后报告周总理:“有一架三叉戟飞机于晚20时15分到达,现仍停在机场”。周总理听后语气平和地对我做了四条指示:
   
    一,北戴河那位,可能要动,要飞夜航。夜航很不安全,不宜飞夜航。
   
    二,他要飞夜航,你就告诉山海关机场,待他到达机场后,就请他给我来个电话。
   
    三,空军那架飞机的行动,要听北京我的指示、总长的指示、吴副总长的指示和你的指示才能放飞。
   
    四,我已告诉吴法宪到西郊机场去了,作必要的准备。
   
    9月12日23点35分,我将周总理指示精神向山海关机场进行传达。但是由于我并不了解北戴河发生的情况,对总理电话指示中的第三条,当时我确有思虑:“难道周总理个人指示,或黄总长个人指示也不能放飞吗?”因此在向山海关机场场站值班员传达总理第三条指示后加上了我的补充:“四个首长中,其中任何一个首长指示均可放飞”。
   
    9月13日零点06分,我再次打电话告诉山海关机场说:“空军那架三叉戟飞机要经周总理、黄总长、吴副总长和我的联合指示才能放飞。如果其中一个首长指示放飞,不管是谁的指示要报告我,你们要切实负责。”
   
    9月13日零时20分左右,当场站领导电话请示:“如果飞机要强行起飞怎么办?” 我不敢决定。我答:“可直接报告周总理。”
   
    9月13日下午,秘书刘继祥向我报告,海航五师整理的《山海关机场九月十二、十三日情况报告》。其中山海关机场记录零点06分的通话原文,完全不符合我的指示原意。因此我进行了修改,修改后全文是:“零点06分,李政委来电话,再次强调中央首长指示,四个首长联合指示才能放飞。如果其中一个首长指示放飞,不管谁的指示要报告李政委。你们要负责任。”这样才符合我指示的原意。同时我要刘秘书与山海关机场校对,刘秘书经过校对后,报告我说:“完全与首长改动的情况一样。”(刘秘书仍然活着,可以查证。)
    之后,刘继祥秘书将报告誊抄后送我,我一个字也没有改动,就在这个文件头上写上:“呈总理批示”。
    事实过程就是如此。

三、周恩来的失误
   
    9月13日晨,召开政治局紧急会议,由周总理报告林彪“外逃”的经过。我从周总理的报告中,才大致了解林彪乘飞机“外逃”的情况。当时我听后非常震惊!原来周总理早就知道林彪要坐飞机“外逃”,但却没有向我透露任何蛛丝马迹,显然是对我政治上不信任!
    我认为周总理处理山海关机场九一三事件的过程中,存在重大失误,他采用的既不是上策,也不是中策,而是下策!
   
    什么是上策?当总理知道林彪要“外逃”的情报,应立即指示北戴河担任林彪警卫的8341部队加强警卫,加强监视,控制林彪的交通工具。同时总理完全可以直接与北戴河林彪或叶群通电话,明确告诉他们,中央不同意夜航,不同意现在离开北戴河。
   
    什么是中策?周总理既然对我政治上不信任,不便告诉我林彪要“外逃”的情报,那就不应该让我处理这个问题,应该命令其他人或海军司令员萧劲光来处理这个问题,明确告诉他林彪要“外逃”,立即关闭山海关机场,严格控制三叉戟飞机,软禁空军机组人员不准乱动。这样林彪即使到了山海关机场,也无法“外逃”。
   
    什么是下策?上面两策皆失,采取了对我政治上不信任,而又要我处理这样重大问题,既不敢告诉我林彪“外逃”的情报,又不敢指示我采取强有力阻止林彪“外逃”的措施,把我蒙在鼓里,糊里糊涂不可能有什么好的高明办法,周总理违背了“用兵不疑,疑兵不用”的原则,犯了兵家大忌,结果导致林彪飞机“逃跑”。
   
    周总理知道林彪要坐飞机“外逃”,为什么提出“四人一起”的办法?这完全不是他处理紧急重要问题的作风。周总理一生独自处理许多国内外、党内外的紧急重大问题,他有资格、有权力、有能力、有经验,独自专行处理,根本无须什么“四人一起”,完全是多此一举。
   
    但是当时一个是党的副主席、接班人,一个是中央常委、国务院总理,一个要夜航,一个不让夜航。摆在面前的确实是一个难题,怎么办?把林彪放跑了,不亚于爆炸一颗原子弹;把林彪扣住了,林彪不承认“外逃”,还会责问总理为什么限制我的行动自由,周总理就很为难了。找“四人”共同负责,似乎会好一些。
   
    其实“四人一起”是无法处理紧急情况的,很容易贻误时机,不是好办法。夜间四人并不是集中在一起,而是分散在各自住宅。林彪飞机要起飞夜航,山海关机场先向我报告请示,我立即报告周总理,报告总长,报告吴法宪,征求意见后,才向山海关机场作回答。或山海关机场直接请示周总理,由总理征求黄、吴、李的意见,也要一定时间。这才是拖延时间,放跑林彪的办法。
   
    在这里还要提一句,无论“四人一起命令”,还是“四人中任何一人指示均可放飞”,还是“联合指示才能放飞”,都无法改变林彪强行起飞的事实。只有周总理按上策或中策的原则果断处理,才有可能阻止林彪的行动。
   
    总而言之,特别法庭回避周恩来的重大失误,把我打成替罪羊,似乎是顾全大局。其实我个人牺牲,关系不大,最重要的是不执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及没有明确证据,有失公平,自毁长城的政治影响甚大。
   
    公道在人心,千古奇冤,历史迟早会还个清白。只要我们党的领导能够真正实事求是,做到彻底的历史唯物主义,敢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任何重大历史问题都可以公平、公道、正确解决。党的领导威信大为提高,人民心情舒畅,全心全意拥护。如果我们党的领导对于重大历史问题过分依靠“宜粗不宜细”,不敢触及问题的根本原因,不敢触及问题的关键,为了找替死鬼,甚至无限上纲,强加罪名,把好人诬成坏人,把小错说成大罪,用这样不公平,不公道的错误处理办法,来维持领导威信和权力,是困难的,不能持久的。人民不会心服口服,不会心情舒畅,不会团结一致,共同奋斗。民心似水,可以载舟,可以覆舟,这是人人皆知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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