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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 转载:法兰克福机场中文翻译丑闻震撼德国联邦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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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21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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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6855698 于 2015-2-21 14:13 编辑

在朋友圈里看到这则新闻,转到萍聚让大家看看,可能论坛也有朋友就遇到过这人渣。。。。。


多行不义必自毙 害人无数千夫指
作者:朱剑


在法兰克福附近很多华人均知道有一位华人翻译,长期给机场边防警察以及附近的警察局服务。不少人在机场被警方拦住后,会遇到他。他对自己的同胞态度恶劣,咆哮斥责超过警察,甚至还诱骗一些不懂德语和德国法规的人承认自己有问题,告知他们说,一旦承认了就没有事情了,否则在这里被关押下去自己还要承担全部费用。一些不明白利害关系的人就按照他的说法承认了,于是立即就被扣押起来遣送回去了。受害人很冤枉,但无处申诉。在法兰克福一带不少华人也受到过他的恐吓欺诈。笔者就知道几位受害人。今天,我要借贵报一角,将这一害群之马的一些事情公诸于众,也希望有更多的人能提供线索,让恶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同时本人也借此机会呼吁中国驻德使领馆和各个侨团,与德国警方及时沟通,反映华人受害的事例,让有劣迹的人永远丧失做翻译害人的机会。
1月24号,德国发行量最大的《图片报》(法兰克福地方版)爆出一个猛料:《法兰克福机场中文翻译丑闻震撼德国联邦警察》。


《图片报》的报道

报道说,一名受雇于法兰克福机场联邦边防警察长达18年的57岁中文翻译Jinsong.S因为涉嫌虚假翻译,导致百多起案件要重新审理,涉案达千余人,其本人也在2014年12月被停职。
这条新闻一出,立即引起哗然。因为重新审理以往的百多起案件,社会成本的投入将是极大的,这些费用只能由纳税人承担。而且在报道中,记者提到了这位翻译在以往的工作过程中多次使用“恐吓”以及“敲诈”来为自己获得不正当利益,但是在正式判决之前,记者还是小心地引用其前同事所称Jinsong S.的是在“违规工作”的字眼。不过,此翻译的行为,究竟是违规,还是犯罪?其经手的翻译案子中的当事人,都经历了什么样的被捏造和被敲诈的不公正待遇?为什么这样恶劣的丑闻,在前面的百多起案子里都没被发现,直至这么长时间之后才浮出水面?
匪夷所思的种种问题,经笔者与一位受害人M女士的详细交谈之后,终于比较全面地了解丑闻被揭出的前因后果。

被捏造的罪名

M女士已经生活在德国十多年,从事体面的职业,法律方面的朋友和人脉也多,也许正是这样的条件才得让翻译大胆妄为的恶行在她这里得以终止。
时间追溯到2013年的4月,M女士在法兰克福一家亚洲超市偶遇一名无助的女士A,A女士说她在德国生活有困难,语言不通,寸步难行,眼下只想回家,问M女士能否帮她定一下机票。向来热心的M女士就帮她在因特网上定了一张从法兰克福飞上海再转往延吉的机票,飞行时间是2013年4月21号。 订票时留的是M女士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并从她的账号打款出去,A女士欧元现金给她。看见同胞的困境,M女士再次约A女士在亚超碰面送给她几百人民币,用于A在中国转机时购买水、食物和电话卡联络家人的支出,希望她顺利平安地回家。
2013年4月21日恰是周日,下午M女士一家人正在花园里休息,电话响了。
来电话的人自称是法兰克福机场海关警察,通话伊始便用审讯语气诘问M女士几个问题,诸如M女士从事什么工作,是否认识A女士,是否协助他人在德国非法居留,是否让他人黑在家中非法打工等。M女士对问题一一做答时,面对越来越具有导向性的提问和歇斯底里的语气心生疑窦。她冷静地询问对方的身份,质疑他是否真是机场警察,但对方避开这个问题不答。M女士期间三次要求他将电话给警察接听,可以用德语沟通,对方非但没有将电话转给德国警察,却讲:如果你不承认A在你家非法居留为你打工,20分钟后警察就到你家去云云,至此M女士面对这样的威胁应声反问:您的姓名?
此时对方电话被重重撂下。
M女士在他扣下电话后迅速翻看来电显示,可惜这个电话号码是隐匿的。
M女士和丈夫没等来警察,越想越气,去报案吧又没有有效的线索。
数天后,M女士收到A女士从国内家里打来的电话。A女士在电话里对她千恩万谢,但接下的叙述让M女士震惊又愤怒。A女士说,她在出关登机时,被海关警察拦下,然后一名中国翻译审讯她,审问她滞留在德国期间是谁接收她,是怎么挣钱等等。由于A女士的机票是M女士帮忙所订,且留下M女士的通讯方式,于是M女士成了严重怀疑对象。尽管A女士一再声称M女士只是帮忙订票,但翻译显然没有放过这条重要线索。
审讯时这位翻译没收了她身上的手机以及M女士赠予给她的人民币。在没收后没有给A女士开具任何凭证。
期间翻译让她只要承认在德国一直住在M女士家里,就可以上飞机回国。A女士和翻译再三重申,M女士只是好心帮她订了张票,都不知道M女士家在哪里,怎么能住人家? 在被扣留了一天后,翻译让A女士在几份文件上签字,A女士说她看不懂德文,请翻译告诉她文件的内容,这位中文翻译说: 你没必要知道,签字就能上飞机。A女士孤单一人求助无门,为了早日离开德国回到老家,就按照翻译的要求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M女士听后不解,觉得和这位翻译素昧平生,他为什么这样栽赃自己呢? 他有什么权利没收他人财物不给凭证呢? 如果他不是真正的警察,他又有什么权利打电话呢? M 女士想着警察会来调查的。
但是,接下来的整整一年半,没有任何机构找到M女士调查此事。直到2014年10月8号M女士突然收到Staatsanwaltschaft Frankfurt am Main通过海关给M女士的Vernehmung: M女士因涉嫌非法容留和雇佣他人去海关接受审讯。
2014年10月29日M女士准时到海关应讯。
在听取了M女士对事件的陈述并做了笔录后,海关官员告知M女士,Staatsanwaltschaft Frankfurt am Main是根据事发当日A女士签名的笔录立案的。
M女士要求阅读一年前那份她毫不知情的签名笔录,但是海关官员说她无权限阅读,不过可以听,于是海关官员就一条一条把一年多前的笔录念给她,这一念,M女士真是目瞪口呆!在笔录中,M女士非法雇佣没有身份的黑工A女士达三年之久(也就是说,从2011年就开始雇佣A),期间,M女士给A女士8欧元每小时的工资。德文的笔录下面是A女士的签字。
显然这是份利用A女士语言障碍而捏造的笔录,如按这份笔录,这个案件是按Strafprozessordnung 即刑事诉讼启动。
M女士当即向海关官员表示要报案,但时隔一年半,无法准确的出示被电话威胁的日期,并不知道这个翻译的姓名,请求海关给予必要的帮助。
海关官员按笔录文件当场将准确的时间提供给M女士:21.04.2013。并告诉M女士,持这个时间去报案,警察会查出是谁给您打的这个电话。
这次审讯结束后,M女士和律师进行了沟通和报备,于2014年11月9号去州警察署报案。州警察署的调查随即启动。
2014年11月20号,Staatsanwaltschaft Frankfurt am Main致函M女士:对M女士涉嫌非法容留雇工的调查终止。

2015年1月24日以《Bild》为首的德国几大媒体刊载了《Dolmetscher Skandal schockt Polizei》的文章:
在法兰克福海关警察署担任翻译达18年之久、名字为Jingsong. S的57岁中文翻译因为“工作违规”于2014年12月被停职。《Bild》披露:他多次以恐吓的手段向当事人索要财物,声称对当事人给予帮助,同时在翻译的文件中篡改信息,每次收取至少300欧元的“好处费”。对一无辜的女性旅游者他施加压力,威胁要让警察逮捕她。对一个男性同乡,毫无理由地以让他进监狱来要挟。警方在2013年时就对该翻译进行过调查,因为他伸手要钱,怀疑他收取好处费。初步统计,此翻译涉及恶意虚假翻译的案子达到数百起,涉案上千人。翻译将不再被启用了。

《图片报》报道用的照片

因为这起丑闻的最后裁定还没正式公布,海关方面也没有透露细节,而作为这名翻译的前同事、海关警察署的有关发言人小心地称其所为是“工作违规”,是“翻译不准确”。

“忠于德国法律”的誓言只能凭借良心来执行
机场译员在未核实信息就记录在案,此行为若是“工作违规”也算勉强可接受。但是,他在电话里明目张胆威胁M女士,他在机场没收了A女士的财物,没有留下没收凭证,也只是工作违规吗?他分明已经走进了德国法律的禁区。
翻译的职业与其他很多职业最大的一点不同是:其他职业可以有一套严格规定的约束流程来对照执行的程度,但是翻译很难。事实上,在翻译所在的位置上可谓无从约束,翻译是处在信息不对等状态下的唯一能了解双方的主控者。
笔者认识萨尔州一位资深译员C女士。C女士介绍:在通过翻译考试后,议员需要在法庭宣誓,誓言是忠于德国法律法律,严格按照翻译的职业规则去从事这个行业。但是,“誓言”不是可掌控可监督的工作流程,誓言的遵守只能凭译员的良心来执行。
作为宣誓翻译,水平大都无可厚非可以让人信服,但是,在信息完全不对等的两方之间翻译要担当桥梁,翻译的责任感和正义感就是第一要素。让案子呈现其最真实客观的状态,这是翻译的最基本职业素养。但是,职业的特殊性让翻译游走在法律边缘的机会与几率,比起其他职业,多太多了。
C女士坦率告知她遇到过的不少案例,因为她经常要协助警察去给一些不懂德文的难民或者案件嫌疑人做翻译,当她还没开始翻译工作,就常会有难民说:小姐,我给你一些钱,你帮帮我吧。
译员的收入每小时50欧元左右,为警察署翻译协助案子的调查当翻译这活是很辛苦的,时间会很长,脑子高度集中,有时一天翻译了10小时口干舌燥筋疲力尽回家,收入扣除了各种税以后到手的说不定不到300欧元,远不及一些诱惑之下挣其他途径的“翻译费”那么轻松。而诱惑又几乎随时存在,于是免疫能力不高的译员就会动起了心思。
另外,当翻译工作只能凭借良心来执行,那么在遇到不同译员的当事人,就会有完全不同的境况或命运。C女士透露,她就曾遇到过一个案子,因为翻译不甚负责的错误,让一名做餐馆的年轻人白坐了一年多的牢,后来案子重新审理,但是当事人没有语言能力,也无钱聘请律师,此事竟也就不了了之。
法庭上的誓言可以很重,若看重了它。法庭上的誓言也可以很轻,若看轻了它。

“防偷防抢防同胞”是件悲哀的事情

法兰克福机场翻译丑闻在华人圈子里引发了愤怒。如此明目张胆捏造、恐吓、搜刮、敲诈自己的同胞,且涉及时间如此长久,涉案人数如此众多,实在让人感觉丑恶不堪。
因为法兰克福机场是个来来往往客流量极多的地方,在这里,边防警察要面对的很多当事人多是游客、过境者、甚至没有合法身份的难民,前两者因为不在本地居住,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破财消灾”、“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的东方式想法,而后者更是处于弱势,胆小害怕,不敢据理力争,语言不懂,无法维权,更是只能依赖翻译,长期的这样的地盘性优势让翻译感觉自己能力膨胀,以至于往恶的方向越走越深,也出现了这种“虚假翻译达百多起”却一直没被发现的境况——因为他认准了这是他的主控地盘!
匪夷所思的现象有其原因。贪婪翻译的行为也将有法律裁定和惩罚。只是,当我们人在海外旅游或者生活,却在接受一个又一个“防小偷”“防强盗”“防假警察”的安民告示之外,又要不得不接受一个“防同胞翻译”的通告,这是一件多么悲哀和讽刺的事情!
好在,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国外,丑恶之人终究为数甚少,相比来说更多的是愿意出手相助的热心肠之人。在法兰克福就成立了华人互助网,为海外更多华人提供帮助;领事馆的紧急求助电话也是24小时开通。只是,一方面,弱势一方要尽可能使用正确方式维护自己,但是自己也不要做一些让人有机可趁的事情,话说机场的翻译不也是更愿意挑一些本身可能也有问题、上前敲诈了还能让对方“有苦说不出来”的人选来作为他的行骗对象吗。再另一方面,好心帮人也要注意方式,M女士也想提醒更多善良的人,记住她的教训,帮人的同时要保护好自己,也要有勇气用法律的手段捍卫自己和同胞的权益。
到底这位Jinsong S.为什么要如此陷害自己的同胞呢?有人告诉笔者说,他靠做翻译为生,华人出事越多他的活就越多,赚钱就越多。而且,华人一旦出事了他还有了一个欺诈赚钱的机会。他要从德国警方多获得劳务费,也要从华人那里敲诈钱财,左右通吃,就是他的逻辑。
而不少华人或是胆小怕事,愿意息事宁人,或者因为不懂语言和法规,而让这样的恶人左右逢源。到头来姑息养奸受害的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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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21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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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21 21: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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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0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实版的“食人魔”对善良人们和社会道德的伤害
                 —法兰克福机场中文翻译事件的真相

    德国华商报二月中旬版发表了一篇署名为朱剑的文章。称一名德国法兰克福飞机场联邦警察局的中文翻译多年来虚假翻译,恐吓敲诈造成上百起错案,千余同胞受冤云云。为证明其真实性,他将德国图片报1月24日的一片报道图文并茂地加以引述,并忍不住地编造一个是由于该翻译对“热心助人“的M女士捏造罪名,M女士在一年半后经律师咨询奋而前往警方起诉从而揭露此丑闻的故事。

    此文一出,加之各报及网页的转载,海内外华人惊愕,许多读者网民信以为真,咒骂声铺天盖地。更有甚者,号召人肉,组织暗杀。悲哉哀哉! 这么一篇只要人们读后对其真实性稍加分析,即令人产生怀疑的不实文章竟能如此轻易地强奸了人们的感情。当然,也有个别中国网民也像许多德国读者一样提出疑问,图片报的东西能信吗?  该化名朱剑的人引述了图片报的捕风捉影,夸张蛊惑的内容,加上自己的自由发挥和歪曲事实,强加给人们一个离奇的故事; 一个翻译在德国可以为所欲为,而德国的警方,检察官和法官似乎都是饭桶和白痴。最后还蛊惑人心地向人们抛出一个防天防地,要防同胞翻译的诡论。而事实上他是为了摆脱自己因违法而被追究,造谣生事,再用图片报公布的谣言来惑众,让人们以为这是官方的确认。心计高明但过于卑鄙。

    德国是一个法制国家。民诉必查,违法必究。法兰克福刑事警察对马提起的起诉进行了细致的调查,确认马的起诉为诬告,翻译是无辜的。法兰克福市地方检察院(Amtsanwaltschaft)于2月23日确认警方调查结论(案号: 862 Js 9618/15, 检察官: Schollmeyer)。法兰克福检察院(Staatsanwaltschaft)已就造谣惑众对图片报主编进行立案调查。对错上加错,为个人目的用非法手段利用图片报散布谣言的一名联邦警察局官员也进行立案调查。对马和朱的行为,则根据法律取决于受害翻译是否对其提出起诉。

    为了让人们了解真实情况,只能在此公开这个本不情愿公布的全部过程。

    2013年4月23日12时30分,一张姓中国女士在法兰克福机场二号航站楼预乘坐中国东航班机经上海前往吉林回家。在出境护照检查时,张女士出示了一本中国驻法兰克福总领事馆颁发的中国公民旅行证(海外华人俗称回乡证)。因其中无任何签证或居留记录,边检官员将其带入办公室进行例行调查。由于她声称不懂德语,警方只能先用电话方式通过翻译了解情况。张女士说,她是刚到德国来旅游的,丢失了护照。对警方的问题,何时何地持何签证入境及何时何地丢失护照等,她的回答是: 忘记了! 。但系统显示,她在多年前进入申根境内。接着警方在搜查中,发现了能证明她至少在法兰克福居留了两年以上的证据。据此对其因涉嫌违反德国居留法进行起诉。翻译于14时35分被请到场,为此案的处理进行翻译。警方在对张进行审问前,对其携带的现金和有价物品做了记录(Barmittelvermerk)。她带有3千元人民币和280欧元现金,一部装有德国电话卡的黑色Nokia手机。翻译将此记录翻译后所有在场人签字(两名官员,张和翻译)。接着警方在通过翻译向她说明了法律须知(Rechtsbehilfsbelerung)后,对她进行审问并同时进行记录。审问为一问一答形式,为时约4小时。在四页多的审问记录中张一开始仍坚持旅游丢了护照之说。在警方例举事实和出示证据并在反复拉锯式的审问后,张陈述,她许多年前在国内借了债,花了约八万人民币找蛇头办了一个考察目的的签证,先在法国入境,在巴黎黑住了几年。约在两年前经人介绍到了法兰克福。警方问她住在哪儿?  她先回答不知道,到处都住过。有时在公园或火车站。又在警察的反复询问后,她说住在一个姓的马女人家,为其看孩子做家务,因不定时,每天8欧元并包吃住。警方问其地址,她说因不懂德语,不知道街名,只知道是在法兰克福北面一个新区,马家是一个三层排屋的中间一套并对马的家庭,孩子数,名字性别年龄等情况做了陈述。警方出示了她手机中的记录,她承认是马的号码。警方按此用警务电话(注: 法兰克福飞机场边防警务电话为明号,显示069-3400加四个后缀号码)拨通马女士,欲问一下她的地址。马接到警官的电话表示听不懂或不知道对方在说什么。在这种情况下,警方打开电话免提,要求翻译进行即时翻译(法兰克福飞机场联邦警察局电话系统拥有极强大的储存,存有数年来每次通话的数据,接话人能看到号码)。马在听了情况后表示她不认识任何现在在飞机场的中国女人,她家未住过其他人,也没讲她的地址。她直接对翻译进行攻击。对此翻译向她解释,翻译只是在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与涉案人毫无利害关系。官员要执法,翻译仅仅是语言工具,各涉及人都有自己的权利。

    在这个情况下警方结束了对张的审问,按程序向检察院汇报此事。检察官命令向张收取了两百欧元的罚款押金(Sicherheitsleistung),押金记录一式五份,经口头翻译后由四人签名,张得到一份为凭。检察官命令警方扣留张的Nokia手机以用于对此案的继续调查和作为法庭证据。为此警方开具了扣押证明(Sicherstellungsprotokol),一式三份,经翻译后由四人签名,张得到一份为凭。警方将剩余80欧元及3千元人民币再次如数清点还给张,张在上述的现金记录上签字确认并于19点30分离开警方办公室在国际转机区域等待第二天的同一航班回国。在这之前,警方为其改签了机票。在约五个小时的警方处理过程中,翻译主动为张烧过开水并受警方委托为她购买食物,这些均记录在案。警方对张没有进行关押,不存在像朱剑文所说翻译在张被关押一天之后又来威逼她签字等等。该案处理过程都有警官在场,翻译从未并且也不可能与张单独相处。

    其实,这是个每天都会发生在法兰克福飞机场的无数案件中的通常一例。但是此案涉及到一个张所提到的马女士。法兰克福检察院在继续调查此案时根据分工负责的原则(Zustaendigkeit),命令海关调查马女士涉嫌违反居留法-非法雇工。一年多以后,到了2014年10月海关才传马进行审问,而她在此之前以为此事已不了了之。海关依法对马做出罚款决定(Bussgeldbescheide),根据德国法律,被告人可在缴纳罚款后可被免于刑事起诉。马即不想被刑事起诉,又不想缴纳罚款。最好的办法是告张案的翻译。说他捏造罪名诬陷。据案卷记录,马在他的Lebenspartner Jianwei ZHU(事后化名朱剑投稿华商报)的陪同下,到法兰克福警察局第十四分署刑事起诉翻译,告翻译一年半以前在飞机场对张威逼审讯,打电话来恐吓自己并私自拿走张的手机和200元钱等等。并如朱剑文中所述,马称自己是完全在热心助人,帮助张买飞机票并送给她人民币,一共和张在火车站前的中国超市里只见过两次面云云。对于这样的指控,警方必然立案上报。案子转到涉案的飞机场联邦警察局。联邦警察局又依据Zustaendigkeit 推给法兰克福警察局调查。负责调查的刑事警官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并对马的指控逐项核实。结果证明马的指控是不成立的。她的所有陈述都是谎言。马和她的同居人朱诬告翻译,却不知道张的手机并不是被翻译拿走,而是被法兰克福检察院没收,200欧元罚款押金先在还在法院金库。案卷对每一点都有详细记录。至于马称张根本没有到过自己家之说,警方核实张在审问中对马家情况的所有描述都与实际情况相符。谁也不可能捏造得出。马也的确住在法兰克福北部Riedeberg的一个三层排屋的中间一套(警方照片在案)。而翻译只是在处理张案的五个小时里如实翻译而已。翻译至今未见过马和朱,并认识他们,可能想捏造也造不出来吧!  至此,马已经事实上构成对他人进行诬告,以诬陷他人来解脱自己的违法行为。而朱在报纸上发表不实文章也已构成诬陷。 用妖言惑众的方式抹黑攻击他人、愚弄公众。最卑鄙的造谣手段无非是诬陷他人拿钱拿物了。这种行为理应受到法律严惩。

    马和朱又是什么样的人呢?他们自称不认识给他们带了两年孩子的保姆张女士,马只是为了“热心助人“,给仅在亚洲超市“偶遇的一名无助女士,为其“垫钱订购”回国机票,并约在第二天再到超市碰面,由张将机票钱用欧元还给马,马又由于“看见同胞的困境,送给张女士几百人民币(而根据记录张女士随身带有三千人民币),用于她在中国转机时买水,食物和电话卡...”。好一个助人为乐的故事,编的也过于低级了。张女士有大把欧元在手,亚洲超市旁边到处是中国人开的旅行社。张到哪里买不到机票呢? 你慷慨送给人家“几百元人民币”并声称被恶翻译拿走了。你不知道人家身上带有三千元!朱的文章还说,马女士在接受海关官员审问中,海关官员将张女士的证词念给她听,她所听懂的内容是“她非法雇佣没有身份的黑工达三年之久(也就是说,从2011年就开始雇佣张),期间马女士给张女士8欧元每小时的工资。”而在警方档案中张女士所述她在马家当了两年保姆,每天的工资8欧元。在此我们先不谈是否非法劳工,这是警方的事。但8欧元一天的工资可能也让人太寒心了。到底是谁在乘人之危剥削同胞?张在审问中不一定讲的全是实话,但马和朱也过于着急,此地无银了。

这种事情本不应该占用和浪费读者的时间。在此只简述一下事实过程。人们会自己辨别真伪。但当今媒体尤其是网络,为那些谣言的散布,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可能性。那些谣言像细菌一样世界范围地在网上传播,吞食着人们的良知,错误地诱导着年轻一代。我们联想到网络游戏中的“老怪”—“食人魔”,它是一种巨大、丑恶、贪婪、邪恶的怪兽,浑身散发着恶臭,不仅吃人、吃腐烂的尸体,而且散发的恶臭造成长时间的持续伤害。在游戏世界中,它们的恶行,情理、法理、天理难容,最终总会被正义的力量铲除。如今的媒体、网络谣言就如同“食人魔”,它们伤害着善良的人们,伤害着社会的道德良知。它们同样难容于情理、法理、天理,最终必将被正义的力量铲除。同时,本人认为,我们无论在哪个国家生活,都只有尊法守法才能树立国人的形象。靠口水造就不了强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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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0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读了一遍,个人更相信5月份的这个真相版

翻译骗人版在今年2月份的微博上也很流行

感慨一下德国法院现在开庭审理案件速度还不慢哦

点评

我也通读了一遍,确定第二篇文章的作者就是那个现在没有工作的翻译,我更相信第一篇,图片报主编被立案调查肯定是假的,否则早就沸沸扬扬了。  发表于 2015-5-22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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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0 15: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可以颠倒黑白的。如果翻译没违法   那太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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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1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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