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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享受人生

《死亡约会》--作者: (美)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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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四章

第二天和平常一样开始。结束时就不太一样了。
    我转了一圈,不过没发现任何好东西。整整一天,我都在想着与丽塔的约会。我坐立不安、紧张焦虑,而且实实在在感到狂喜。我和汉尼斯一起吃了午饭,聊了波比的案子。汉尼斯喜欢丽塔,相信她说的一切。目前为止,警方认为波比是被小贼杀死,除非凶手因为别的案子被捕,否则很可能永远不被发现。“不错,尼尔。”
    我说。他抬头看了我一眼,然后我们再也无话可说。
    还有一段时间,我不想回店里,就打个电话告诉普莱德,我今天回不来,什么事明天再说吧。“恐怕彼得会有问题,”她说,“他刚来找过你。知道你不在,他看起来很不高兴。我让他打烊时再来,那时你准在。”
    “可今天确实不行。他说有什么事了吗?”
    “没有,不过我觉得肯定是急事。”
    “等他再来时,试着帮帮他。昨天他跟我提过,可能有好书要给我看。要是他需要钱,就给他点。如果真有必要,最多可以给他几百块。开一张附近那家银行的支票,告诉他明天我会跟他算清楚。”
    “好吧,不过我觉得他好像不是为这个。身上又没带书,也没提过钱的事。”
    “好了好了。,要是情况更糟,叫他往丽塔·麦金利的住处打电话。还有一件事,给你的朋友哈克尼斯打个电话,告诉他你今晚一个人打烊。再告诉路比和奈夫。”
    “我能应付,简威先生。”
    “听我的,照我的话做。那段时间对你来说,实在是最危险了。得让别人知道你今晚一个人打烊。那样他们就能照应着点了。”
    我听到她不耐烦地叹了口气。
    “普莱德小姐?你在听我说话吗?”
    “是的,简威先生。”
    “就这么办。”
    “是的,简威先生。”
    我决定在丹佛西区淘淘书,一路逛了过去,傍晚才到麦金利家。
    沿着山路开上山时,天色几乎全黑了。仪表板上显示4 点53分。我比预计的晚了点,常青路上有家店吸引了我,你也知道淘书是怎么回事儿。丽塔把大门敞开于是我直接把车开了进去。我看到她正在干活,院子里点了一堆火,大堆垃圾被送进火海。天气很冷,她穿一条褪色的牛仔裤、一件红色法兰绒衬衣和一件厚外套。
    这幢房子建在山顶,有一个朝东的前廊,面朝丹佛。我进去时,麦金利小姐挥了挥手。
    从远处看,她显得非常年轻,不过一走近,错觉就消失了。她是那种在岁月中增添风韵的女人,等到了了四十岁时,肯定会让人更加神魂颠倒,那大概是在六年以后。我们互相寒暄,我先就这次到访向她表示歉意,她则挥手表示没关系,随后把我领进屋里。“我的书到处都是,”她说,“你得花上很长时间,才能全部看完。”
    屋子里闻起来有股霉味,一个地方要是被封起六个月,难免会有这种味道。她的起居室是长方形的,有个壁炉和高高的天花板。她有张巨幅的鲸鱼版画,是洛克威尔。肯特为1930年版《白鲸》所作。周围还有其他鲸鱼——书架上的鲸鱼摆设,墙上的版画、油画、照片。壁炉上方挂着一幅放大的照片,里面一个男人站在快艇船头,一条大点的船正在逼近。我了解这张照片的意思:一个绿色和平组织的人,正在奋力阻挡一船的现代捕鲸人。

    起居室的书并不多,而且据她所说这些都是垃圾:“只不过是我在看的一些东西。”重头戏则在远处的两个房间。整面东墙是由玻璃做的,墙上挂的厚重窗帘如今已拉开,很可能是用来保护那些书,以免它们被阳光照到的。其他几面墙边,则堆满了书籍。
    “开始之前我必须告诉你,大约十分钟前有个电话找你。可能是你店里的女孩,听起来很混乱。喏,我在录音机上录了一些。”
    她拿出一个微型录音机。我首先听到彼得的声音。
    他正说到半句话,仿佛一直在对着录音机讲话。我听不清他说什么,只知道声音惊慌失措。然后他离开了,接着电话里传来了一片杂音。一个女的说,“让我跟他说,彼得……彼得,把电话给我好吗……给我,彼得,现在。”随后普莱德小姐登场了。“简威先生,是你吗?哈哕?”然后,我听到她的声音小些了,好像转过身去,“没人接听电话,彼得,你肯定是这个号码吗?”接着彼得尖叫,确确实实是尖叫——“是他妈的答录机!”接着我听他喊了什么,可是无法听清那些词。他俩同时说了大约十秒钟,然后普莱德拿起电话,压低了声音说,“喂,对不起,有人来了……我会打回去的。”
    电话挂线了。
    “你的朋友真够特别的,简威先生。”麦金利说。
    “我不知道发生什么了。”
    “我想最好你先回个电话。”
    打电话时,她离开了房间。电话响了又响,墙上的钟是五点二十五分:书店已经关门二十五分钟了。
    我盯着录音机坐了片刻,麦金利把门拉开一道缝。
    “一切还好吗?”
    “我不知道。我能再听一遍磁带吗?”
    可磁带上没有任何新的东西。
    我往路比的书店打电话。电话才响了一下路比就接了。
    “嘿,路比,我是简威。听着,你能去我店里看一下吗?”
    “当然可以。出什么事了?”
    “彼得刚才去过。我担心他给普莱德找麻烦。”
    “好吧……把你现在的号码告诉我……马上回给你。”
    我挂了电话,坐下来等待。
    “来点咖啡吗?”麦金利小姐说,“如果想喝别的,我还有威士忌。”
    “对现在来说,喝点烈酒都不过分了。”
    “你喜欢怎么喝波旁?”
    “无所谓。”
    她拿酒回来时,正好路比打电话了。她示意我接,路比说,“那地方没什么问题,简威博士。门都锁得严严的。”
    “你敲门了吗?”
    “都敲过了。走了一圈,连窗户也敲了。屋里没人简威博士。甭管彼得发什么神经,她一定妥善处理好了把他平安送了出去。”
    “好吧。”我用怀疑的语气说,“谢了,路比。”
    我看着麦金利小姐。“真是一天也不让我消停。”
    “很可能只是一个简单的答案。”
    “是啊……可你说过她会再打电话的。”
    “也许她忘了。她确实说了有人进来了。不管怎么说,你现在也帮不上忙了。还是做点该做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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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五章

朱利安·兰伯说的藏书的事都是真的,只除了一样——即便如此,你也无法做好足够的心理准备。你从没在一个地方见过这么多激动人心的书。这里收藏的,全是十九世纪以来的文学作品。你需要一双书痴的慧眼,才能懂得欣赏到一册十全十美的有五十年历史的首版书。
    它看起来不像一本新书,就像一本从没被触摸过的旧书,如此奇妙。从未被一双人类的手触摸过,这就是她的藏书给你的第一印象。那个屋里的某些藏书品相绝佳,就我所知半个世纪以来也堪称罕见。她有一架子1910年以前出版的杰克。伦敦,还包着崭新的护封呢。她拥有那本把海明威引进图书世界的诗集。这里有那么多签名书、变体书、孤本、有特殊背景的版本、作家本人的藏书、信札和手稿,这里的一切,使得通常的首版书变得陈腐平庸。她有刚出厂的《在灯塔上》,还有斯坦贝克的处女作,精彩绝伦但印数极少的《金杯》。不一会儿我就发现,这种列举毫无意义,它仅仅是对那些伟大的、珍稀的、妙不可言的神圣书籍的简单罗列。当我看
到那本霍桑拥有过的、有梅尔维尔题词、还有霍桑大量亲笔批注的《白鲸》时,我听到一声长叹在房间里回响。过了一会儿,我才听出来是自己的声音。
    电话响了,我想起了普莱德小姐。我听到答录机启动了,随后传来丽塔·麦金利的声音,重复着那段我听过‘千万遍的留言。哔的一声之后一个男人说,“丽塔,是保罗……有空的时候给我回个电话。”几乎紧接着,电话再次响起。答录机再次播出那段留言,接着一个声音说,“我是乔治·巴特勒三世,从纽约打来。我决定买下昨天我们谈过的四本书。请尽快把书和账单寄给我,好吗?”
    当然,我知道巴特勒三世是谁。我经常在AB杂志上见到他的广告。“乔治。巴特勒三世先生宣布他收购了……
    诸如此类。乔治·巴特勒是所谓的藏书界的巨头之一。看了这些广告之后,你就会知道,他用不着像正常人类那样穿裤子,他只需飘起来,同时落到两个裤管里就行。
    我很想知道,这四本让乔治·巴特勒无法割舍的书到底是什么,以及它们价值几何。一万元?两万?这对于麦金利小姐来说,只不过是些常规的生意,她在这座山中的象牙塔里,经营的确实是与众不同的生意。
    我歇了一会儿,然后给普莱德小姐家里打了个电话她不在家。我已经看完了一面窄墙,还剩下两面墙没动。
    我觉得头晕眼花,就像一个刚从连续三周的狂欢节上回来的醉汉一样。她的藏书如同盛宴,如此丰富,而我的决定,是今晚到此为止。我站起来伸个懒腰,向门口走去。屋里只能听到老爷钟的滴答声。现在是八点半。我穿过幽暗的走廊,向尽处的灯光走去。突然间,我闻到了烹调食物的味道。走进厨房,我看见她已摆好了一张两个人的桌子。
    开始我没看见她。她倚着一扇玻璃门,纹丝不动地站着,出神地望着外面的夜色。我清了清喉咙,她转过身来。她的脸上若有所思,充满落寞得近乎悲哀的神情。
    瞬间这神情消失了,换上了另一付面具。她有点惊讶,好像已经忘了我在这里。
    “嗯,简威先生,你都看完了?”
    “再给我一个礼拜,也不过才刚刚开始。”
    她什么都没说。
    “我本想买些东西,”我说。“我这么做是为了炫耀。
    可是我不得不告诉你,现在我根本不知从何谈起。“
    “那些书是有这样的影响,让人不知所措。”
    “希望你下一次外出数月,能有办法保护这些藏书,我会锁好门的。”
    “难道连个防盗警钟都没有?”
    她摇了摇头,“你觉得我该有吗?”
    “是的,还得配备武装警卫、探照灯、警笛以及狼狗。要是我的话,还要围着屋子挖一条壕沟,并在沟里养满鳄鱼。这还只是初步的。”
    “噢,要是你只能把一件东西锁起来,那么拥有它就没有任何乐趣了……别让任何东西把你变得疑神疑鬼。”
    “疑神疑鬼和常识之间还是有区别的。要是有天回到家中,发现所有的书都不翼而飞,你会感到高兴吗?”
    “是的,可它们毕竟只是书而已。我会再买的。”
    我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她说,“我爱它们,但并不愿意做它们的奴隶。假如我不拥有这些书,总有人会拥有的。只要它们没被催毁,在谁手里又有什么区别呢?”
    “真让人难以相信。即便没有水、食物和空气,我也能在那间房里呆一个星期。”
    “说到食物和水,我正给咱俩准备吃的。希望你不介意只吃水果和蔬菜。我正在试着戒掉肉类。”
    那道菜是东方口味的,金黄的酥皮下,是坚果、嫩笋和椰菜,美味极了。她还送上一瓶好酒和一小块巧克力蛋糕。
    晚饭时我们一直在聊天。她放弃肉食是为两个原因,健康和政治。她是环保主义者。我认为个人行为影响有限,难以改变世界。她被我的观点激怒了,“只要你还这么想,你就是环境的敌人。只有靠每个人的参与,环境才能有所改变。”我不信这一套,不过我也不想惹恼她。
    突然间,她一下就变成了我在乎的女人,我只希望谈话可以轻松愉快。我真心的说,我赞成她的大部分观点,只是不相信能通过个人的方式取得最终的成功。
    她面无表情看着我。“真搞不懂你,简威。”
    “那我们是平手。我也搞不懂你。”
    “我不知道你是诗人还是暴徒。”
    我大笑,简直有点不能自己。她则摇了摇头,看起来一点也不觉得好笑。
    “你整个夏天在干什么?”我问。
    “旅行。你呢?”
    “做我的老本行,找书。夏天你出去找书了吗,在遥远的异乡?”
    “我在夏天从不做任何跟书有关的事。事实上,从五月到九月我都不做生意。夏天里我甚至不看书。”
    “要是你在五月一号接到电话;某个新墨西哥的家伙说,他有一万册完美的书要便宜卖给你,你会怎么办?”
    “我会告诉他,看来他得找别人了。我可能会让他找你,如果我喜欢你的话。”
    “你给我一种印象,好像这些书对你无关紧要。”
    “当然重要了。这些藏书是靠温柔的爱和呵护,才逐渐聚拢到一起的,所以它对我有意义。只不过它不是最重要的事罢了。”
    “那什么最重要呢?”
    “我现在还不想回答。也许将来会,如果我能了解你更多的话。从目前来讲,这与你无关。”
    有那么一会儿,我们只是无言地吃着东西。然后她说,“我可从不擅长心理游戏。如果你还是一个警察,我想我终究还会告诉你的。只要你想,就会发现的,你的朋友汉尼斯就知道。”
    “我不会对你那么做。”
    “很好,真的。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只是非常……非常……注重隐私。我把隐私看得比任何东西都重要,除了自由以外。”
    “嘿。”我举起双手,假装投降。
    电话响了,答录机启动。这是另一个在旧金山的书商,询问她是否还有第一版的《歌剧魅影》。我知道她有,我刚见到过那本书。
    “你把电话放大到屋里所有地方都能听到?”我说。
    她点了点头。“这样,我就能把那些讨厌的家伙删除。这个答录机是我和外界的缓冲器,而那个功放则让我知道,来的电话是不是我现在就想接的。但是,我还从没接到过刻不容缓的电话。”
    “即便是乔治·巴特勒三世,”我假装敬畏的样子说。
    “乔治让我很头疼。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跟他打交道。”
    “你知道我想要什么吗?”我突然说,“你那本斯坦贝克,有幅阴茎涂鸦的那本。”
    她笑了,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笑。“那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对你来说,它可能太贵了。”
    我觉得喉头有点发紧。“多贵呢?”
    “如果一定要问的话,你可能买不起。说真的,你不是非得买东西的。我这儿不收参观费。”
    我拿出支票簿,轻轻叩着桌子。
    她眯起了眼睛,变得强硬起来。“一千五百元。”她说。
    我觉得喉咙里的硬块一下子涨大了,可我仍然在支票上写字。
    “写一千二吧,”她说,“通常我不打折,也不会要求别人给我打折,不过这次例外,我们算扯平了。收款人写绿色和平组织。”
    我冲她眨了眨眼。“绿色和平组织?”
    “需要我告诉你怎么拼写吗?”
    “绿色和平组织。”我傻乎乎地拼着。
    “绿色和平组织是让我每天早上起床的动力之一。”
    我把支票给她。“噢,麦金利小姐,我敢打赌,每天早晨至少有一千个很好的理由,可以支撑你起床。”
    听到我的话,她的双颊绯红了。她真的脸红,我觉得自己的脸都有点红了。我很久没扮演过这种殷勤角色了。
    “那么,”她起身添咖啡,“你已经用零售价买下了你的第一本真正的好书。你打算拿它来干什么呢?”
    “卖了它。”
    “不错。你觉得还有赚头吗?”
    “像这样的东西,总会有得赚的。”
    “你知道,简威先生,我真的认为你会成为一个出色的书商的。你已经知道了一些人们需要花几年才能学会的东西。”
    “哦……”
    “当你花双倍的价钱买下一些独一无二的东西,你就占了大便宜了。我花了很长时间才学会这件事。有些人永远学不会。乔治·巴特勒就不懂,而这是我目前经营的惟一方式。”
    “要是你的荷包够鼓,应该就没问题。”
    “那样是有帮助的。在旧书行业里,白手起家是很的。”
    “那还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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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继续说,我想。我们毫无进展,这番礼貌的饭后闲谈就像旋转木马一样,无休无止。我需要一个突破点,一些能够拆除她的围墙的东西。我有种直觉,要是离开之前还不能找到钥匙,她就永远也不会再让我回来了。
    我们之间有些东西在起作用,这东西是好的,但并不全是好的。这种状况让我没有半分把握。我知道她对我感到好奇,可她永远不会向我开口。因为拒绝谈论她自已所以她也放弃了刺探别人隐私。我能看出,要是我俩之间有任何缺口可以打开,采取行动的人一定是我。渐渐地,我把话题转到了我的童年。她专注地听着,于是我受到鼓励,继续讲下去。谈话变得很私人。突然间,我开始对她讲些从没告诉任何人的事。
    首先,我的出生是个意外。我父亲是个律师,生意好时一年能挣五十万。他有万贯家财,而我一个子儿也没得着。老头和我十五年来没说过一句话,即使此前,我们也谈不上亲近。拉利。简威不是容易亲近的人,然而他很威严,在法庭上,他就以威严和镇定著称。有一次,他的镇定好像消失了,三十七年前,他跟一位美丽动人的女士调了一次情,造就了……我。而我现在却坐在这儿,心痛欲碎。在我的父母身上,我看到的既有令人心寒的傲慢和欺骗,又有轻佻和不理智。我的母亲珍尼简直是疯子,她使我不再信任美丽的女人。头脑、爱心和机智,在我心中永远美貌更重要。最令人奇怪的是,尽管他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想要把我撕碎,可我还是生存了下来。而且,尽管环境如此恶劣,我最终还是成长为一个能很好适应社会的理智的人。一个他妈的如此正常的人。
    “嗯,还算他妈的正常。”她这时并没有笑。
    “噢,是吗?你觉得你他妈的有多正常呢?”
    “相当他妈的正常。”
    突然之间,她像个小女生一样傻笑了起来,这让她容光焕发,重新年轻起来。“这是我一周以来,说的最有智慧的话。”她说,于是我俩都这么笑了。我疑惑,这是否就是我在寻找的突破口?好像不是。对于我想告诉她的任何事情,她都会兴致勃勃地聆听,可却从不主动发问。我从来也不是唱独角戏的高手,不过已经尽我所能了。我给她讲北区高中的故事,关于我在一群鲨鱼中间如何成长的故事。“如果在我身上有些暴徒的迹象,大概就是从那儿来的。”至于诗人的气质,如果我真有这一气质的话,从何而来就不得而知了。
    “天晚了。”她说。
    这是我的第三击出界吗?她的语调什么也没泄漏。
    既然如此,一次大胆的正面进攻,看来就是老简威军火库里最后一件武器了。
    “嘿,饶了我吧。你为什么不打开那道门,只是一道小小的缝儿,让我看看门那边有什么呢?”
    “我知道那边有什么。我过的并不是僧侣生活。”
    “咱们别再兜圈子了,丽塔。星期五一起吃晚饭,然后到丹佛最热闹的地方走走。”
    “不。不合我的口味,简威先生。”
    “那我就租套礼服,然后咱们一起去诺曼底吧。我无所谓。”
    “我有所谓。”
    “噢,你还有三十秒钟,可以重新考虑。”
    她摇了摇头。
    “我知道有家顶极的餐厅,他们除了椰菜之外什么都没有。我要带你去那儿吃早餐。那儿有全城最好吃的椰菜煎饼。我们可以坐一回观光车:我们还可以在河上赛艇。或者,我们在十七街上走一走,冲我老爸的律师事务所吐吐舌头。忘记书籍、罪案和一切吧,就几个小时。喂,你觉得怎样?”
    “不。”她斩钉截铁地说。
    “我就知道你会同意的。”
    她冷冷地盯了我很长时间。“你是在得寸进尺,简威先生。我不想这么不客气。”
    “没关系,对我不客气吧。我脸皮厚,我受得了。我不会拔剑自刎的。既然我们已经这么开诚布公,就让我问个问题吧。你是不是担心我会用吃沙拉的叉子吃鱼?
    还是你们这种身份的书商有规定,不能跟我们这些小人物交往?“
    “别这么凶,先生。”
    “我只想努力和你沟通想法。”
    “那就别努力了。很简单。我不想陷进去。”
    “你觉得认识我会陷进什么里面?”
    “我就是这么想的。”
    “通过什么方式呢,看在上帝份上?”
    “你觉得呢?男人和女人总能通过什么方式陷进去的。”
    我往后靠了靠,远远看着她。“好吧,这话可够直接的,顶我一个大跟头。”
    “我本来也不想这么说的。”
    “这有什么不好呢?世界就是靠它运转的,对吧?如果有事情发生,就让它发生好了。书里不就是这么说的吗?”
    “什么也不会发生的,简威先生,我向你保证。”
    她一直僵硬地坐在椅子里,直到此刻才放松了下来,靠在椅背上缓缓地舒了口气。“我本不想让你来,你知道的。”
    “现在别说这种话。是你给我打电话的,记得吗?”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打。”
    “你知道的,只是不想说罢了。”
    “这种话不用说出来。你在这儿,不是吗?别老他妈的分析我的想法。既然你已经来了,肯定是我想见你。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愿意让你闯进我的生活。如果我这么说太生硬的话,对不起,简威先生,不过这只能说是你白找的。“
    接下来,一件奇怪的事发生了:她的手开始颤抖。
    她竭力想找些话说,并把手伸向一堆报纸,结果拿起的居然是那份报。“外出期间我从不取消订报。我请个男孩儿,帮我把每天的邮件和报纸拿进来。我想也许应该取消,不过没有。我想知道,我不在的时候发生了什么事。看我今天早上发现了什么?”
    这篇报道跟我读过的有点不同。标题是“被控滥施酷刑的警察名字被确定”。在这一期上,他们把我的照片移到了第一版。这照片此时就在桌上盯着我,同时也怒气冲冲盯着这个同样愤怒的世界。
    “这是给我的饭后甜点吗?”
    她只是看着我。
    “麦金利小姐,我在你身上浪费了很多俏皮话。我开始觉得你一点幽默感都没有了。”
    她还是没说话。她目光灼灼盯着我的脸,让我觉得像被太阳灼伤一样。
    “你想我该对此做些解释吗?你想听什么?”
    “我不知道我在想什么。”
    “我的评语是,你读到的东西不可信。”
    “就这样?”
    “告诉我你想要什么,我会尽我所能给你的。我是说,瞧,今天早上你看过这张报纸了,对吧?你有大把时间,可以打电话取消约会。可是你没这么做,对吧?”
    她的眼睛一刻也没有从我脸上移开。她摇了一下头,这动作如此细微,几乎无法察觉。
    “即便我来了以后,你也可以把我推出去或敷衍一番了事。可是你也没这么做。你给了我一杯够劲儿的酒,还让我免费参观了一番,接着又请我吃晚饭。你希望我怎么解释这一切?”
    她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
    “我要回家了。”我说。
    我站起来停了一下,我的手紧紧抓住椅背。我们看着对方。她的脸就像一堵坚硬的墙。她一言不发。我走到门口回看了一眼。多伟大的退场啊,我想。我将像低劣牛仔片里的傻蛋英雄一样,渐渐地消失。在院子里,我又回头看了一眼。她站在门前,她的身影在黄色灯下,形成了一道剪影。我冲她愉快地挥手道别。去你的,我想。接着我又想,别走,这事儿关系重大。别这么做,此刻将决定你今后的生活,我想。
    我拉开了车门,一脚踏进车里,把身子靠在了车窗上。当我再次开口时,我的声音在山顶回荡,显得洪亮而清晰。“报纸上登的都是一面之词。我要说的是,如果你有兴趣的话,那家伙是个杀手。我想把他绳之以法,已经超过两年了。我想我最终还是厌倦了。他强奸了一个女人,并且把她打傻了,而且还打算着卷土重来。可他却遇上了我。至于滥施酷刑吗,算了吧,他那么大个儿足以自卫了。他说我把
他铐起来打他,那是在撒谎。
    我把手铐打开了,我们俩之间是一场公平的角斗。就这些。我要回家了。“
    我沮丧地开车下山。内心深处却感到一种奇怪的兴奋和喜悦,各种滋味混在一起,让我无法形容。我不知道正在发生什么,只知道它是件大事。哦,真是大事!
    我怎么能虚度了三十六年光阴,而从未有过一次这种感受呢?从她的住处开出五英里,我把车停在路边,努力跟自己的内心争斗,不要回去,不要回去,无论如何,今晚不要。我赢了……理智的胜利。
    明天早上,我还会给她打电话的。
    她会给我打电话吗?
    总会有办法的,来解决她的金钱、专业水平带来的种种问题,以及我的野性。
    无论如何,这不是终点。这是不确定的世界上,惟一可以确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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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六章

我到书店时,已经是凌晨了。除了远处一辆救护车。
    街上空寂无人,又一个漫长的夜晚开始了。我把那本斯坦贝克夹在腋下进了门。午夜时分,这里有一股污浊、发酸的气味。我锁上门,把书放在柜台上,坐在凳子上盯着它看。我翻开书,看着斯坦贝克在多年前画的那幅涂鸦,那时他名气、荣誉、金钱集于一身,创作才华正处于巅峰。一件奖品,是的,也许有人会说,这是一次胜利,可这只是徒有虚名的胜利。你可以把它拿回去,丽塔小姐,听到了吗?你可以把这该死的东西拿走。你需要做的,只是跟我说一声。
    我扯下一片胶纸,把书包得像新的一样。我用一杆颜色很淡的铅笔,写上了新价钱——2000美元,然后在玻璃柜里找了一个合适的位置摆它。
    电话响了。
    不可能,我想。我看它响了三声,才拿起听筒说了声哈啰。
    “我知道你在这儿。”她说。
    “你变聪明了。”
    “我也这样干过。当你买到第一本珍贵的书时,总是迫不及待要看它在新家里的样子,即使是午夜。”
    “你可以记下来,它看起来棒极了。”
    “你有一个小时可以偷着乐。过了一小时再这么做,就有点不合身份了。”
    接着是很长的停顿,我心目中,已经把这样的停顿称为“丽塔式空白”了。然后她说,“我打电话是要告诉你一些事。可却不知如何开口。”
    “我们可以玩问答游戏。这东西是动物、植物还是无生命的?”
    “是动物。”她说。她的声音沙哑有力。
    “我就感觉会是动物。”
    又是停顿。我不知道该做什么,只好接着开玩笑。
    “它走路用两条腿还是四条腿?或者像爬虫一样,用肚皮贴着地滑行?”
    “这问题有点困难,”她说。“我知道,你认为我一直在玩弄你,可我不是。我只是有时不能前后一致。”
    “嘿,如果想要前后一致,我会去买个机器人。你确实发出了各种混合的信号,那又怎样呢,生活本来就是这样,至少你是真的。”
    “你生了??BR>    “只是有点困惑,麦金利小姐。一开始你就直截了当告诉我死心吧。可随后,却又给我打电话,正式邀请我。
    你为我准备晚餐,可是当我约你的时候,你的反应就像我是集中营的屠夫。你已经看过那张报纸了,你对我的劣迹一清二楚,我为此惴惴不安吗?一点儿都不!我只是很高兴,能有机会见到你的藏书。“
    不出所料又是停顿,十秒钟的停顿。我想吹上一曲“挪威的森林”,不过最终还是忍住了。
    “你真是个怪人,简威。”她说。
    “可我就像地狱一样迷人,你得承认这点。”
    “是的,”她说,于是我又感到了哽在喉咙的那块东西,但愿我在接下来的谈话中不会嗓子嘶哑。
    “我有个阴暗的小秘密,”她说,“如果我告诉你,你能保证不再找我吗?”

    “我从不盲目下注。只有傻瓜和外行才那么干。”
    “我想反正也会告诉你的。我不想你认为我一直在耍你,带着这种看法离开。”
    “那又有什么区别?如果你反正是要我离开?”
    “我告诉过你,别老他妈的这么理智去分析一切。有些事情,就凭你的感觉作主吧。”
    “你还什么都没说呢。”
    “很简单。我讨厌暴力,可同时,我一生都无法抗拒暴力男人的吸引。”
    “有趣,,‘我说,努力咽下喉咙间那个有足球那么大的硬块。
    “我本不想让你来的,可最终还是邀请了你,都是出于同一个原因。我虽然看到了那伊报纸,却并没取消我们的约定,同时不愿意和你约会。觉得合理吗?”
    “不太明白,不过尽管往下说。我喜欢你的声音。”
    “你袖子上别着暴力徽章,人走到哪儿它就跟到那儿。你带着它到处逛,就像别的男人随身携带公文包一样。它像夹在我们之间的第三者。它让我胆战心惊。”
    我听到她的喘息。那个足球变成了篮球。
    “尽管如此,只要一个男人为了自己的目标,能不顾一切不择手段,我就会失去所有抵抗能力,变得手足无措。”
    我坏笑了一声。
    你跑不了了,我想。
    “我不想再见到你,”她说,“我只想让你知道原因。
    “我的直觉告诉我,咱们还会见面的。”
    “我已经订婚了,简威先生。下个月举行婚礼。”
    “那我还来得及阻止一件错误。”
    “再见。”她说,挂上了电话。
    该死,我想。
    哈哈!我内心狂呼。呦嗬!
    兴奋和绝望就像一对姊妹花,同时降临了。
    我打回给她,接电话的是那个破答录机。哔的一声响起,我想像着她坐在厨房听我声音的样子。这时疯狂占据了我的头脑。我把话筒贴得很紧,对它低声细语。
    “噢,丽——塔!这是神秘客人的神秘电话!只要猜出我的名字,你就可以赢得整整一卡车《看图识字》。噢,对不起,并不是乔治·巴特勒三世!不过已经很接近了,真了不起!听听我为你准备的安慰大奖吧!两卡车的《看图识字》!你家里平添这么多色彩鲜艳的畅销书,肯定会更加富丽堂皇的。你的朋友绝对会用无比崇敬的眼神仰视……”答录机又传来了哔的一声,这倒不错,否则我可能会一直说到天亮呢。我放下电话,盯着它看了很久。
    响啊,你这混蛋,我在心里骂着,可那个混蛋只是静静地躺着。
    她笑得直不起来,我敢肯定。
    她太软弱,以至不敢打电话来。
    她在独自回味着我的机智和幽默。
    该死的!
    我消了消气。在书店里,你总能找到事情可做。有一摞低价的首版书需要标价,于是我就开始忙活。我给普莱德的植物又浇了点水,然后开始研读《书蠹周刊》。
    大约看了一个小时,两点多我就在柜旁的大椅子里睡着了。
    睁开眼睛,我浸泡在寂寥绝望之中。这不是爱情带来的肝肠寸断,比那更绝望更直接。街上仍然漆黑一片,外面的世界虚无空洞,没有任何生命迹象。这座书店就像一个坟墓,一动不动,寂静无声,阴森恐怖。
    也许我做了个梦。有好几个月没梦到过杰奇·纽顿了。也许是这个噩梦回来找我,只是我醒后记不起来。
    然后我感觉到了什么。
    是那股刚开门时屋里就有的酸味。现在这气味更浓了,仿佛什么东西发酵了,甚至还有股令人作呕的甜味。
    如果你跟我一样,在谋杀科呆了足够长的时间,这种气味你就不会轻易忘记了。
    死亡的气味。
    我起身向里面走去,那股气味越来越强。
    噢,天哪,我想。
    打开办公室的门,拉开灯。看来没问题,就像路比所说,一切井井有条。
    可那气味更浓了。
    有一个地方,路比不可能看到那个地方——走廊尽头的洗手间。那间小屋只有一扇天窗,任何人都看不到里面。
    我打开了那扇门。
    普莱德小姐用呆滞的眼睛盯着我。彼得脸朝下,蜷缩在她身上。
    每个人的头部都中了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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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七章

凶手进门时刚刚打烊。普莱德甚至来不及锁上前门。
    他来的目的只有一个。店里的钱分文没动,书也一本没丢。他就是来杀人的。在我给书店回电话时,五点二十五分,她和彼得已经死了。
    凶手是从前门进来的,我们一直锁着后门。他强迫普莱德锁上门,钥匙还紧紧攥在她的手上,完事之后就从后门逃走了。后门的锁可以从外面带上。
    凶器可能是点三八。弹道测试会给出答案。
    普莱德先死的。子弹从前额射人,正中双眉之间。
    她仰面倒下,以恐怖的扭曲姿态靠在墙上。
    彼得比较难对付。惊恐之下做了一番挣扎,一枚子弹没有击中,射进了墙里。然而,第二枚子弹送了他的命。
    当然,凶手把枪带走了。
    他很可能戴着手套。后门的锁上和整扇门,都一个指纹也没有。前门倒是有很多指纹,都是顾客留下的,其中大部分,将永远无法核实。
    他来了,杀人,然后走掉。整个过程可能不到两分钟。
    其他的就只能算推测了。我猜彼得知道,是谁杀了波比。他来店里是想告诉我的,可那个凶手先赶到了。
    普莱德只是顺便杀掉的,在错误时间出现在了错误的地点。
    一如往常,案子的疑点比线索多。如果这事跟波比一案有关,为什么彼得等了好几个月,才来告诉我真相?
    那个凶手怎么会突然想杀彼得?他早干什么去了?为什么这案子在今天发生?是什么原因让祸从天降?假如答案在巴拉德的藏书里,有什么东西值得去为之杀人,那么再杀两个是不是同样值得?到底关键是否在于巴拉德的藏书?如果是的话,丽塔怎么可能毫无察觉?一个很小的东西,小到没人看得见它,然而却让波比买下了所有藏书。注意那些小东西,简威博士。我仿佛听到路比在说。即使对最出色的书痴来说,这也是最难的一课。
    注意那些小东西:小册子、宽幅印刷晶、书脊上没有字的袖珍书。要知道,这样一册饱经岁月侵蚀的小东西,能给你比整座书店更多的财富?BR>    一件小东西。你知道有这么一件东西,却不知道它到底在哪儿。如果你是波比,就必须买下所有的书。如果有必要的话,还得把它们全部拆开,逐页翻看,甚至把外面包的布撕开,拆掉封面,再拆掉装订线,把每页纸切得粉碎,在滤网里全部过滤一遍。如果有必要,就去杀人或者被杀。这是一件被藏起的小东西,肯定如此,因为如果没有藏,会很容易偷走。丽塔·麦金利可以趁着巴拉德出去倒咖啡时,轻而易举把它藏在衣服里。波比也可以在他围着那堆书瞎转悠时,轻易把它揣进口袋。
    一切都落在钱上。那才是能够打动波比和彼得的东西。金钱是他们永远攒不够的收藏品,是人生的动力。
    意义和目标。波比希望能像书商一样受尊敬,而不是像书探一样被嘲笑。要做到这点,你必须有钱。他还需要别的东西——知识品味、敏锐的眼睛、充沛的精力赌徒的血液,还有骗子的想像力。可是,如果没有钱,你根本无法起步,一切都无从谈起。
    书店景象跟我见过的上百起谋杀案没什么两样。警察、摄影师、素描师、验尸官。
    一样的现场,可还是不同。承受这一切的是我。死去的女孩是我的人。
    从我发现她那刻起,我又成为警察了。

    一个没有警徽的警察。
    天亮以前,汉尼斯和新搭档卡麦隆一起来了。我不喜欢他,对我而言他太强硬,而且喜欢跟人斗嘴,尽管很多人都说我们像是双胞胎。我想他是个好警察,可却不喜欢他的为人,因为在他本应长着心脏的地方,是一块冰。很久以前,我们曾是警校的同班同学。即便那时,我们也从没喜欢过对方。汉尼斯、卡麦隆和我谈了将近一个小时,三个老警探像是在叙家常。我知道他们要什么,尽我所能给了他们。在他们发问之前,我已知道要问什么。我给他们讲普莱德的故事,她从哪儿来,前因后果。还有彼得的事,他和波比的交情。汉尼斯就站在一旁,他向黑洞洞的街道望去,即便偶尔看我一眼,也会刻意避开我的眼睛。我猜他明白我的意思,在一桩谋杀案上,你永远不能行动迟缓,永远也不能自以为任何有关的人不够重要,不值得你去全力以赴调查。你永远不会知道,凶手会在什么时候卷土重来。
    我们谈了很多普莱德的事。她在地球上一个敌人也没有,没有人会恨她。我告诉他们我的想法:这案子跟波比的死有关,普莱德是无辜的受害者。我告诉他们,彼得这两天多么容易受惊,当他给麦金利家打电话时,情绪有多么失控。我还把丽塔的事和谣言告诉了他们。
    当然,顺便地,我还说了杰奇·纽顿常在附近出没。
    “我不知道,”我说,“这事不像杰奇干的。”
    “要在以前,你肯定会认为是他的手笔。”汉尼斯看着窗外说。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
    “有什么区别?”卡麦隆说,“你们俩成为好友了?”
    “这不像他的风格。不信你可以自己去查记录。杰奇以往做的案子,都是随意和偶然的,这次可不一样。杰奇杀人前不会搞得满城风雨,我就是这么看的。”
    “看法就像屁眼,”卡麦隆说,“一人一个。”
    “很有趣,莱斯特。”我说。“我得记住这句话。”
    天已大亮了,时间是七点半。这场悲剧已经传遍了整个街区。人们聚集在人行道上,透过窗户往里张望。
    “跟她约会的家伙是谁?”卡麦隆说。
    “你是指杰瑞·哈克尼斯?”
    “应该是的。”
    “我不认为他们约会。他几天前曾带她吃过一次晚饭,仅此而已。”
    “我们需要见见他。我们还得上山去会会这位麦金利女士,顺便看看她还有没有那盘带子,也许检验科能分析那些声音。那样,我们就能听清他们当时在说什么了这是首要任务。去她那儿怎么走?”
    “除非你先打电话,否则进不去。这是那位女士的规矩。”
    “我也有我的规矩。把她的地址给我,至于怎么进去,就不用你操心了。”
    “要是先打个电话,就能省点麻烦。我觉得不是她干的,你呢?”
    “我可不知道这是他妈的谁干的。”
    “莱斯特,案发时她跟我在一起。”
    “错,是当她播放那盘据她说刚刚录到的带子时,她才跟你在一起。再说,你不一定非得亲自扣扳机,才能牵扯进一宗谋杀案。”
    我缓缓点了点头。“这是精心计算过的风险。如果她现在还留着那盘磁带,打个电话就能让她把磁带保存好。”
    “或者把它烧了。”
    “或者再用它录点别的,”汉尼斯说,“这是最可能的。她会把那带子塞回答录机,甚至只要我们一给她电话,那卷带子就洗了。”
    “噢,该死的,”我想起了什么。“我想我可能已经干了。”
    “你干了什么?”卡麦隆恶意问道。
    “我大概午夜回来。刚一进门,她就打来电话,我们聊了几分钟。然后我又打电话给她。该死的,她把答录机开着。我对答录机说了很长时间。”
    “多长?”
    “够长了。”
    “你说了些什么?”
    “一些愚蠢的废话。无聊愚蠢的废话。”
    “情话?”卡麦隆说。
    “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想我的问题不需要翻译。你是不是跟这个女人有一手,简威?”
    “是,”停了一下我回答,“我想是的。”
    “该死。”卡麦隆说。
    “下次谈恋爱之前,莱斯特,我保证先征求你的许可。”
    “现在,我们必须去拿带子了,”汉尼斯说,“在她消掉之前。”
    “没有搜捕令,你们不能随便进去。”我说。
    “你还是改不了扮演警察的老习惯,对吧,简威?”
    卡麦隆说。“我想现在你该记住,到底谁才是真正的警察。”
    “如果你肯闭上嘴,好好听着,就会知道我说的多有用。你不能直接去敲她的门,她有十尺高的篱笆墙和锁着的大门。如果没有搜查令就翻墙进去,你从那盘带子上得到的任何证据,都会毫无价值,即使凶手一五一十供认并且把他的电话给你,也毫无用处。”
    “除非她真的有牵连,”汉尼斯说,“我们不能用那盘带子指控她,不过如果凶手另有其人,我们就他妈的能用那盘磁带了,对吗?”
    “还是先保护好自己吧。”我说。
    “看来你挺会保护自己的,简威。”卡麦隆说,“就是丢了饭碗,现在又死了一个手下?”

    他们把尸体装进口袋抬了出去。人群发出集体的低叹,接着渐渐散开。这一切好像没完没了。检验科的人把整个书店翻了个遍,这可相当漫长。我一直等他们出去。我坐在门上,努力让自己什么也不想。当看到这一切逐渐结束,我就开始准备一个新的招牌。我用一支粗笔在硬纸板上写着:暂停营业。
    我在人群里见到了熟悉的面孔。克莱德·菲克斯几个我认识的书探子。我看见路比独自站在一边,奈夫站在几米外,也是一个人。以前我就见过这种场面,死亡总有说不清的吸引力,即便挚友也会被它分开,各自揣着他们最黑暗的迷恋和恐惧。杰瑞·哈克尼斯往店里瞥了一眼,然后问我发生什么了。当我告诉他,他几乎要病了,再也没说一句话,晃晃悠悠地顺着街道飘远了。
    任何暴力致死都让人寒心,而这一次甚至更糟。我觉得,自己好像刚被一头老虎撕成了碎片。
    接着,仿佛一瞬间,他们全走了。检验科的人把罩子卷起来,把装备挨个收拾好,外面人群也开始散去。
    十五分钟人去店空,一阵刺骨的寂寞涌上心头,几乎让我无法忍受。我对人的了解真是少得可怜,我想。你能真正了解任何人吗?普莱德对我来说,已经变成了模糊的图像。我喜欢她,可同时我知道,用不了几年,我会再也记不起她的模样。真正和她相处的时间是多么少啊。
    别担心,普莱德,从现在开始,我会多花些时间的。我会的。
    我从这边走到那边,把灯逐个关上。洗手间的情况最糟,血迹犹在,房间扑满了提取指纹的粉末,死亡的味道经久不散,只是不像刚开始那么浓郁。我很少哭泣,但现在我多想痛哭一场呀。男子气概对我来说,已经变成了一个肮脏的形容词,用它来哄骗那些像我一样不懂体贴的混蛋,然后再让他们原形毕露。这次,我的确洒下了几行泪,那是为普莱德流的。然后,我把新的招牌放进橱窗,锁上前门,开始追查杀害她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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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八章

“我简直不能相信,”路比说,“该死的,那个可怜的孩子,真惨呀!”
    奈夫像是受到了刺激。他坐在柜台后面,不过那双忙忙碌碌的手,现在却无所适从。
    “你们昨晚在做什么?”我问。
    “我们就呆在这儿,简威博士。你给我打过电话,你知道我们在这儿。”
    “你有没有看到什么,听到什么,或者有什么不寻常的人出现?”
    我说话时扭头看奈夫,他的脸已经变得煞白,手指也开始颤抖。“我……我想我……可能看见他了。”他说。
    “我俩一直坐在这儿,等着警察来问话,可他们一直没来。”路比说,“我俩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们得先去追查更紧迫的线索,可是一定会回来的,”我说,“你看到什么了,奈夫?”
    而奈夫却一句话也说不出。他双手捂着脸,坐在那儿直哆嗦。
    “给他一分钟,”路比说,“这简直是晴天霹雳。”
    “对我们大家都是如此,路比。”我说。“五点到六点之间,你们在干什么?”
    “看书。”
    “什么书?”
    “我们刚进了一批美妙的货。我正弯着腰看这些书,就在门边。我什么也没看见。”
    “我打电话时,你正在干这个?”
    “是啊。埃默里跟我在一块儿,就坐在现在的地方。他不太舒服……”
    “我有点感冒,”奈夫说,“有一整天了,我想也许出去走一会儿,买两本书,也许就能缓过来了。我应该回家上床睡觉。可是相反,我却出门买了这些书。我刚回来,内急得不行,都以为要忍不住拉裤子了。你知道我们的后面,拥挤不堪,厕所在巷子里。我坐下办完我的事儿,然后就过去打开后门,把味儿放一放。那时正
好看见一个家伙……从那个方向过来……耶稣,我正好看到他的脸。”
    “他长得什么样?”
    “就像我不想在黑暗巷子里遇到的那种样子。”
    “告诉我具体点,奈夫。譬如他的身高、体型,以及年纪。”
    “我不知道。四十……也许还要老一些。当时我没太留意。我只知道他是白人,很壮。”
    “有多壮?两百磅?六尺高?这你得告诉我,奈夫,我可看不透别人的心。”
    “很……魁梧,两百磅……至少那么多。六英尺……我不知道。总之,从这儿看来够分量。天哪,他看见我瞧他了。”
    “然后他做了什么?”
    “把头扭开……就像这样……继续走他的路。”
    “他让你觉得可疑吗?”
    “为什么?我又不知道有人死了。我习惯于在附近看见各色人等,干吗要有任何想法?耶稣,那家伙直盯着我,我又该怎么办?”、“告诉警察们发生的事,就像你告诉我的那样。”

    “好吧,可他们到底去哪儿了?要是他们回来之前,那个家伙又来的话,该怎么办呢?”
    “我没说过你不用担心。有人在城里杀了三个跟书打交道的人,也许我们大家都得小心一点。如果我是你,今天会歇业一天,两人搭伴去警察局等汉尼斯,告诉他你看到的情况。你能协助警察画出嫌犯肖像吗?”
    “也许……我不清楚。我没盯着他看,他扭头时我出把头转开了。”
    “他穿着什么?”
    “一身黑。黑色的西裤,黑色的外衣敞开领子,浅灰色衬衣,没打领带。耶稣,他外套底下就藏着枪,差点就给我一枪。”
    “或者他只是附近的流浪汉,跟这一切一点关系也没有。我猜你从没在附近见过他。”
    “在哪儿也没见过。他看起来不像流浪汉。”
    “他从这儿经过时,你看到他了吗?”
    “没有。我回到……前面店里了。”
    我长出了一口气。“好吧,让我确定一下时间。你说你出去办了些货然后回来,这是……大约差十五分五点?”
    “差不多,我没有看表,不过我敢肯定,五点钟我在这儿。”
    “正是打烊的时间,简威博士。”路比说。“记得当时我正在想,过一分钟就得关门了,那时埃默里回来了。”
    “那么应该快到五点了。”我说。
    “我不知道。”奈夫说。“也许吧,也许你是对的。”
    “是差几分呢?”路比说。
    “你开什么车?”我问道。
    “我的车,一直开的那辆,就停在后面。”
    “沿高尔菲斯街开了一路,经过所有的书店?”
    “没错。”
    “经过我书店的时候,你有没有往里看一眼?”
    “我瞟了一眼,一向如此。我喜欢看一下别人有没有生意,经过每家店都会往里看一眼。”
    “那么书店开门还是关门?”
    “不记得了,我没看招牌。不过前台没人,这我敢肯定。”
    “有没有看哈克尼斯和菲克斯的店?”
    “当然。菲克斯跟往常一样,就坐在靠窗的椅子上。哈克尼斯去了别处。你知道,他把牌子挂在门上,写着几点几点会回来。我没注意这回写的是几点。对了,我想喝口水。”
    我等他回来,接着发问:“也就是说,你开车经过这些书店,随后把车停在这儿,把书卸下来。这花了多长时间?”
    “不超过一分钟,”路比说,“书少而精,只有三箱。花不了一分钟,就全搬进来了。”
    我一直看着奈夫。“然后你干什么了?”
    “正如我告诉你的,直奔马桶。我实在憋不住了。”
    “那你蹲了多久?”
    “不到一分钟。你知道拉肚子是怎么回事,全是水。”
    “然后你打开后门,看见了那个家伙?”
    他颤抖着深吸口气,点点头,又把气吐出来。
    “那就是说,你在后面有……两分钟?而这一切,都发生在五点以后的几分钟里?你没看见那个家伙开车离开?你们俩都没看见?”
    “我什么也没有看见。”路比说。
    奈夫看起来很不舒服。我们沉默了一会儿。
    “我不介意告诉你,简威先生,这事儿让我精神紧张。在他们逮住那个畜生之前,恐怕我不会睡好觉的。”
    我冲他略点一下头。“想起别的什么,就直接告诉我。发型……伤疤……”
    “我没看见任何伤疤。他有一头浓密的黑发,发线靠后,前额看起来像个大写的M.他的脸像……像乌龟,嘴抿成一条线。我没法告诉你他眼睛什么样,我看见之前,他就把头扭过去了。再说,就算我看见,大概也记不住。”
    “他什么也没说?”
    “该死的,没有。整个过程不过几秒,不过已经够了。”
    “好吧,”我说,“今天别呆在这儿了。到下城区,告诉汉尼斯这些事儿,让他们找人画个像,尽你所能帮点忙。”
    “好的……一定。”
    “最后几个问题,然后我就得走了,”我说,“我中午跟普莱德小姐聊过。让她给你打电话,告诉你打烊时她会一个人在那儿……”说完,我端详他俩的脸。
    路比摇摇头。“她没给我打电话。”
    “没有。”奈夫说。
    该死的,普莱德,我想。下次记得照我说的去做。
    突然后脊梁一阵寒意,但愿我别染上奈夫的感冒。
    “彼得呢?‘’我说,”我问过你们,知不知道他的住处。“
    “以前不知道,现在也不知道。”路比说。
    “彼得姓什么?”
    “啊,等一下……是,我知道,就是话到嘴边说不出来。该死,埃默里,帮我想想,你知道的。”
    “我也不记得了。”
    “嗨,咱们开了无数张烫手的支票给这个混球。对不起,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不想对死人不敬……我只是……想……帮你找着他的名字,可是一点也没头绪。你没给他开过支票吗?”
    “我对他从来都付现金的。”我说。
    “那多好呀。就在我舌尖,就这么近。他叫彼得,啊……啊……可恶!彼得,啊……我明明记得的呀,他那该死的姓!”
    “先想点别的。”我说着,把目光投向玻璃柜边的三箱书上。“这就是你昨天买的吗?”
    “是啊,真他妈棒。过去看看。”
    我顺着箱顶看过去,一本很不错的《隐形人》,下面是本《发条橙子》,完美。在那底下还有两摞书,大约十五本。三个箱子总共能装四五十本。
    “是个急茬儿的买卖。”路比说,“那个女人要去外地,她给我们打电话,急着要现金。我跟你说,我们不得不到处乞讨,才勉强凑齐这笔钱。总共得一千五百块呀,在两个小时之内。不过,我们成功了。”
    我没有翻那个箱子,这次我一点看书的欲望也没有。
    准备离开了,在门口我问:“嘿,路比!彼得姓什么?”
    “布奈玛,”他说,“两个n 一个m.彼得·布奈玛。天哪,简威博土,这手真管用。真他妈的管用。”
    “有时候有用,有时没用。”我离开时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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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九章

哈克尼斯昨天也出去搞了一次大采购,他店里充满了新买进来的斯蒂芬·金的味道。柜台里面、地板上都是金的书。他在两天前接到电话,昨天一早就去看货。买书是在三十英里以外,他大约一点半就关门了。他走到我的书店,跟普莱德小姐说了会儿话。她提过要一个人打烊,不过他说,打烊的时候他回不来,所以她该给路比的书店打电话,让他们知道这事儿。她转了转眼珠说,“你们这些男人!”这就是他见她的最后一面。说着说着,也都快掉下泪了。
    我问他昨晚什么时候回来的。“快八点。”他说。“我到那边是差一刻三点,挑书花不了多少时间。金的东西从来不用费时间,你知道它们值多少,对方也同样清楚。惟一的问题是,你能否以合理的价钱拿到手?一般来说,卖主总是想通吃,恨不得一分钱也不让你赚。不过这位倒挺通情达理的,我只付了百分之六十五。”
    “伙计,听起来可不便宜,”我说。
    哈克尼斯没理会。他说,“对任何书都可以说贵,只有金除外。我会把它们囤积起来,一年后再看,这个价钱就便宜无比了。可那又能怎么样?又有多少区别呢?”
    “是啊。”我说。
    这些书是一个女人的。她的丈夫是个藏书家,不过去世了,而她正为自己的余生作打算。金似乎不在她的考虑之列,不过卖掉金换来的钱,则能让她有个相当不错的开始。“这些书花了不少钱,”哈克尼斯说,“是我银行里最后的一个该死的钢崩。可是看看我得到的。”书全在那儿,金的全部作品,所有限量发售的签名版。然而,哈克尼斯看起来,并不太拿它们当回事。
    “四点之前我就完事儿了,”他说,“我应该回来。如果我回来了,也许她现在还能活着。我应该五点以前回来,带她去吃晚饭,那样她就什么事也没有。”
    “那你干什么了?”
    “一个人出去吃饭,在学校附近的快餐店。我在那儿坐了一个钟头,想点儿事。”
    “想什么?”
    “她。”
    他用悲伤的眼睛注视着我,这双眼自我上次见,已经衰老了不知多少,“我知道你怎么想,简威,可你错了。她是个孩子,我知道这点。可她身上有些特别的东西,让我深深陷了进去。我忘不了她,你能明白这种感受吗?”
    我想到了丽塔·麦金利,可我什么也没说。
    “我知道这事从头到尾都是错的。像我这种年纪的男人,跟一个她那么年轻的女孩在一起。可你又能怎么样呢?陷进去就是陷进去了。于是我吃了顿便宜饭,在周围瞎转悠打发时间,一直在想这事儿。然后我回到这里,把东西卸下来,一直工作到十点才回家。”
    “你什么都没看见?”
    “那时候还有什么可看的?”
    克莱德·菲克斯一如往常,一点忙也帮不上。他有几个月没见彼得了。他不喜欢这个混蛋,彼得在他店里不受欢迎。我问菲克斯,是否见过一个凶恶的男人,他说他谁也没见过,即使见过也不会告诉我。我再也不是警察了,他知道,他什么也不必告诉我。

    我在自己的书店给机动车辆管理局打电话,告诉他们我是卡麦隆警官,需要一个谋杀案被害者的详细报告。
    冒充警察是违法的,而且严格来说,这么做毫无必要。
    也们的档案向所有人开放,不过有警察的介入,能让进度快点。在丹佛,有两个叫彼得·布奈玛的人得到了驾照。一个住在樱桃山,那是豪华的乡村俱乐部,另一个住在一间公寓里。作出选择并不困难,十分钟之后我已把车停在一幢大而无当的老式砖屋前了。我从后备箱拿出一袋工具,塞进外套,然后走进那栋房子。这里没有防盗门,大厅散发着腐臭味儿,信箱上似乎从来没写过名字。彼得的信箱里有一封信。我撬开信箱,把那个薄薄的信封捡了出来。信封是手写的,邮戳表明来自俄勒冈的波特兰市。寄信人是“彼得·布奈玛太太,12335SW 123 ,波特兰市。”我想也没想,就把它插进了外套口袋,彼得门上的锁和信箱上的一样简陋。住在这儿的家队没都被谋杀,简直是个奇迹,进门时我就是这么想的。
    我长出了一口气,跟这儿比起来,波比的公寓简直就是总统套房。这里有股阴冷潮湿的味道,就像过期的牛奶。
    一张折叠床,上面只有一层长年累月积下的污垢,没有迹象显示床上曾经铺过床单。地板上有些空罐子,角落里全是老鼠屎,当然,到处也都满是书籍。这儿有两个小房间和一个厕所,所有的犄角旮旯都堆着书。两扇窗户的窗台上都摆满了书,地板中央也高高地堆着一摞。
    我知道时间不多,卡麦隆和汉尼斯下班前就会来这儿。
    我戴上手套开始工作,小心翼翼地处理它们,尽量不破坏任何指纹,这些书和先前的一样——百分之百是垃圾。
    这里的情况跟波比那里太相似了,以至当我在壁橱里层翻出两尺高一摞好书时,丝毫不觉惊讶。
    非常棒的书。
    这些书跟波比那儿的旗鼓相当,都是著名作品,都是现代文学,第一版,品相上佳,不同流派搭配合理。
    这次我没再费神列清单,因为我知道,待会儿离开时是不会丢下它们的。那些侦探小说那么好,真让我直想流始逐一评估它们,但我不打算让它们留在这儿。你知道,耗子会把书啃坏的。
    其他的一切都毫无价值。作为一个书虫,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现在开始恢复了警察的眼光。主要房间毫无遮蔽,一览无余,活脱脱就是都市边缘人生活方式的凄凉写照。整个屋里没有能放一张纸的平整地方,没有柜子,没有桌子。只有点不值钱的小玩意儿。在床底下,我发现了一捆用橡皮筋扎起来的信。我一封封翻检着,发现了它们的共同点,所有信都署名老妈,每一封都以同一句话开头:“你那一大箱书今天已经到了。”最近三个月,每两周就有一封信。老妈写信惜字如金,总是直奔主题。信上没写地址,彼得肯定知道。信封上倒是写了地址,这样即使寄不到,也还能退回原处。彼得没有留下那些信封,我从信箱捡到的,大概是现存惟一一个老妈的信封了,很可能是今天早上才刚送到。
    我回家之后把这封信打开。跟其他信一样,“你那一大箱书今天已经到了,我把它跟别的放在一起。”没有废话。“今天去了老爹的墓地,你的朋友朱尼。斯克斯又怀孕了,她已经跟五个男人怀了六次孕了。我当年就说过,现在我还要说,你摆脱她是件好事。你不能永远为她心碎……你为什么不回家呢?”一个崭新的彼得形象浮了出来,在这间半明半暗的屋子里,我逐渐看清了他选择的孤苦凄凉人生路。一个不善言辞的年轻人被爱伤透了心。
    朱尼·斯克斯活生生吃掉了他,并把他放逐到了这座荒岛。他靠五毛钱的书和讨来的香烟勉强煳口,却总抱着一丝微弱的希望,希望有天能花六块钱,在救世军的商店里买到一张价值千万的老地图。他想像着,总有一天他会开一辆金碧辉煌的凯迪拉克,回到波特兰的家中,把朱尼·斯克斯从所有的一切中带走。他会像是在电影中一样出现,玉树临风,不发一言,准备宽恕这一切。在这个梦里,生活是那么美好,而这美梦却总是他妈的一步之遥。只要某个蠢材摆出宝贝时,他能及时出现就够了。然后,他就会衣锦还乡,证明给所有人看,他是图书大王!
    我拉开窗帘,把所有的信又读了一遍。这些信都是一个腔调,老妈总是说收到那些书,提上两笔老爹,或者老爹的墓地,或者老爹对今日世道会作何感想,然后话题一转,插入对朱尼·斯克斯的恶评。“你的朋友朱尼斯克斯”,这几个字总是写得如同控诉。老妈的围裙带子似乎穿州过省蜿蜒而来,把她儿子封锁在这穷困潦倒的生活之中。
    老妈可能还不知道噩耗。警方才刚刚展开对彼得亲属的调查,没有这些信,他们没那么容易找到彼得的老妈。我拿起电话打给联合航空公司,用信用卡在飞往波特兰的下班飞机上订好座位。我又致电赫兹租车公司在目的地预订了一辆车。
    如果杰奇想要我的钱,他得赶快了。这样一路花下去,恐怕剩不下几个子儿了。
    离出发还有五个小时,而这段时间我也过得颇有收获。
    我从没失去对搬家公司这条线索的信心。一辆两吨重的货车,不会凭空从麦迪逊街的石头里蹦出来。肯定有某人在某处租了它、买了它,或者从什么地方偷了一辆。我摊开电话号码本,开始逐个拨号。当你知道一个名字时,这就花不了太久了。彼得·布奈玛在六月十号晚上,从东高尔菲斯街加油站租了一辆卡车。我打了六七个电话就找到了,我告诉他这是丹佛市警察局的卡麦隆,过会儿会去查看他的纪录。然后我洗了个澡躺下休息,这是三十六个小时以来,我头一次睡觉。
    八十分钟以后,闹钟把我叫醒了。起床时,我觉得从没这么糟糕过。我简单收拾了一下旅行箱,锁好门,然后离开。我没带任何正式的套装或领带,又不是去给全美丢脸警察联谊会发表主题演讲。
    到达加油站时,离起飞只有一个小时了。把车租给彼得的家伙已经辞职了。经理保证说,反正那家伙也记不得。我心想,要指望那辆车还在停车场里,可能有点异想天开。事实也是如此,“那辆车早没了,”那个人说,“八月初有人租它开往佛罗里达,是单程。”这辆车被彼得·布奈玛租了不下十八次,即使在最好情况下,任何物证也老早就消失干净了。不过我还是问了一句。“你们会保存那些车上丢的东西吗?像纸呀,笔记本什么的?”那家伙说会,如果看起来值钱或者重要的话。接着,他拿了一箱废物给我。全是这个,废物。我查了一遍,什么也没有。我问他要彼得的合同原件,原件已经交给公司了,这里只有副本。“瞧,这辆车没办齐手续就租出去了,”那个家伙说,“这就是为什么杰瑞不能继续在这儿工作,那个畜生什么都不懂。所有车都该用信用卡租赁,就算是耶稣他老人家亲自从十字架走下来,我也不会破例,只要想租我这儿的宝贝,他就得有信用卡。我跟杰瑞说了十五次,可他是怎么做的呢?他收了现金,就把该死的东西租出去了,除了记一下那家伙的驾照号码,我们什么凭据也没有。要是他把车撞坏了,我们又能怎么办呢?”
    我看了那张粉红色的复印件。彼得是六月十号下午四点十八分把车提走的。第二天下午两点五十六分,车子被完好地送了回来。最起码,有人把车还了,记录没提还车和租车是不是同一个人,想来即便不是,值班的也认不出来。这辆货车被租了二十二个小时还加了油就在离这儿几条街外,彼得把车停在那儿。波比接过方向盘,彼得消失在夜幕之中。这些事在复印件上都为商载。波比接手,把货车开进了永恒。五点钟他已到了巴克利的店里,独自一人而自信满满。七点钟时他已到了巴拉德那儿,仍旧一个人。他独自忙活了一宿,清晨离开。请彼得帮忙似乎是很方便的办法,可波比没这么干,宁愿自己一个人把所有累活揽下,也不愿让彼得知道内幕详情。
    还有一件重要的事。那张复印件上有一栏要写里程数。那辆车被租走时,里程表的数是39523 英里,还回来是39597.74英里,这74英里可以有很多用法,没有个可以确定。波比可以先去巴克利那儿,然后直奔目的地。或者,他也可以在整个傍晚开车游荡。那七十英里可能都用到了漫无目的的游荡中了。可不知为什么,我有别的想法。波比没驾照,这意味着,他开着车的每一分钟都是冒险。如果有个警察把他截停,麻烦就来了他去巴克利那儿是为了打发时间,等巴克利打烊,他就到一个咖啡馆里要了杯咖啡,一直在等时间过去。这是我的猜测,一旦属实,就意味着他把斯坦利·巴拉德的书,运到了一个可以粗略估算出的地点。离这儿二十五到三十五英里,来回就是五十到七十英里。
    举例来说,丽塔·麦金利的住处,离我现在站的地方,刚好三十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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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章

去波特兰的飞机7 点46分到达,整个路上我都在睡觉。赫兹的租车手续不太繁琐,到8 点半,我已经向南行驶在5 号州际公路上了。即便有地址,要找布奈玛老妈也不容易。在郊区,好几次我不得不掉头,等找到时已经9 点多了。她住在村子边上,周围的人家离得很远。
    一根柱子上有个信箱上写着“布奈玛”字样,就是已经褪了色,字迹斑驳,有一个n 已经掉了,剩下的也只能猜出个大概。
    我把车驶进车道。老妈,做好准备。我已经不是第一次派送死讯了。
    这里杂草丛生,到处都是没剪过的植物。房子周围堆着巨大的垃圾堆,屋子看上去也十分简陋。我把车灯关掉,熄灭引擎,深深吸气。拉着的窗帘里,透出暗淡的黄色灯光。远处一只狗在吠。我敲了敲门,那狗几乎要疯了。我听到一个声音,女人喝斥那条狗,那狗居然神奇地闭上了嘴。接着传来脚步,门开了一道缝儿。一只眼睛往外窥探。
    “布奈玛太太?”
    她只是看我,一言不发。
    “我叫简威,是丹佛市警官,有些坏消息要告诉您。”
    门又开了一些。我瞥见她干枯的头发和皱纹密布的脸颊。这是一张年迈枯槁的脸,就像吸血僵尸一样苍白。
    她涂了深红色唇膏,染到了牙齿上,看起来就更加阴森。
    本以为这是一次安全、理智的旅行,看来全泡汤了。
    “你从哪儿来?”这声音干巴巴的。
    “丹佛。”
    “一个警察。”
    我没否认,她也没要我的证件。她又开口了,声有点刺耳,但却已经颤抖了:“是跟彼得有关吗?”
    “是的夫人。”
    “彼得受伤了吗?”
    “他死了,夫人。”
    她站在那儿,将近一分钟一动不动,一言不发。
    接着,一声哀嚎,简直不是人类能发出来的,比空袭报更加刺耳。狗也开始嚎叫,他俩声音搭配得完美无比她离开门,大门敞开。我看到她瘫在一张椅子上。哀号还在继续,她的肺活量令四岩灾眯牛那只狗也同样让人吃惊。虽然这事儿跟死亡有关,但我看到的并不是伤,而是疼痛,剧烈的疼痛把这个家庭推人疯狂?BR>    她终于慢慢停下来,接下来又开始了新一轮发泄她开始破坏这个房间。似乎这种活动对她来说是家常饭,她先把一个很重的雕花玻璃烟缸扔出窗外,接着窗帘扯下来,在地板上乱踩乱拖。她无论看到什么,想摔个稀巴烂,或者撕成碎片,而那只狗一直在嚎。
    砸烂了一盏灯,拆散了一张在以往的袭击中劫后余生桌子。这次也会过去的,她坐在地板上,重重地喘气嘴里似乎在念着别人听不懂的咒语,像唱歌一样。
    我小心地走进屋。不得不防备,老妈会不会把剩下的怒气发泄到我的头上。
    “那个自私的小混蛋,”老妈说,“那个没心没肺、油蒙了心的倒霉鬼!”
    我不知道该坐该站。她抬头看我,用冰冷的声音说“你认识彼得吗?”
    “是的夫人。”
    “他是个自私鬼,一辈子都是。你说呢?”
    “我还不太了解他。”
    “一个自私的孩子。除了自己谁也不关心。我早道,有天他会离我而去。现在我该怎么办呢?谁来照顾我?你吗?”
    她紧盯着我,这眼神让我难受。我设法顶住她的注视,直到她把目光移开。她咕哝着站起来。点了一根烟,喷得屋里满是烟雾。她开始忙活,重新开始收拾这个破烂的家,嘴里还一直念念有词。
    “他对我做了什么!活该在地狱里呀!”她说,“他真该被火烤,让这个自私的家伙清醒一点。现在,他可没办法说不喜欢了。不听话的家伙总是这样。”
    是的,作为一个警察,我曾给很多人送过噩耗,但从没有一次像这样。
    通常是这种情形:你来到家里,把坏消息说出来,然后等待,直到第一波的震惊和彻底的心碎过去。如果你运气够好、那个幸存者还没彻底崩溃的话,你还能问上几个问题。而通常他们也有一箩筐问题:他有没有受罪?他走得顺利吗?突然之间,我意识到,我等的这些问题永远不会出现。布奈玛老妈一点也不思念彼得,她的世界只有她自己,她才是这个宇宙的中心,无论她的儿子为她做了多少。此时,我想做的,就是跟这个女人保持距离。
    可毕竟还有正事要办。
    “他给您寄了些书来。”我说的时候,就像陈述一件事实,声音里充满权威。
    “书!”她吼道,“我要把它们烧了!”
    “恐怕您不能。”
    “我倒要看看,你能怎么阻止我。你试试看。就是这些破书,让我剩下了孤零零一个人。它们把他抢走了。要不是为了这些书,彼得还会在家的。”
    “我应该给您解释一下,布奈玛太太——”
    “我告诉他,找份工作。出去找份工作,像个有尊严的孩子那样,照顾好你的老妈。可是不,他不愿意这么做,他一生关心的都是书!”
    “那些书在哪儿,布奈玛太太?”
    她挤出一丝邪恶的笑容。“那就只有我知道了。”
    “你不能毁掉它们。它们不属于你。”
    “谁说它们不属于我?难道彼得没把它们寄给我吗?”
    “彼得没有权力把它寄给任何人。那书是一起谋杀案的证物。如果你试图占有它们,或是毁坏它们,将会面临起诉。”
    “我才不在乎呢。反正我的生活已经毁了。爱过的每个人都离我而去,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呀!”
    我转了一圈,然后直视她的脸;去你的,我想。
    “布奈玛太太,”我说,“别逼我逮捕你,我不想这么做。”
    “胆敢跟我这么说话!拿走吧,把那该死的脏东西统统拿走吧!反正我从来没喜欢过它们。”
    “它们在哪儿?”
    “在车库里,还能在哪?”
    我穿过屋子,向后门走去。
    “都是些垃圾,”她吼道,“现在我就能告诉你,里在除了垃圾,什么都没有!”我听见她的脚步声,她一直跟我穿过这间黑屋子。“彼得一直在追寻着愚蠢的梦,”她说,“老在别人扔出来的废品里瞎找一气。真丢脸,我自己的儿子捡别人的垃圾!一想到这个我就烦心,这让我的脸往哪儿搁呀!他找了一辈子,可除了废物什么也没有!全世界都知道那是废物、破烂,可他不这么叫!他什么都懂!其他人全都错了,只有他是对的,他就是这么看的!他找到的东西都像金子一样值钱。哈!他穿种州过省到了丹佛,看他都寄了些什么破烂给我?一堆废物!
    你听说过这种事吗,警察先生?你听说过这种事吗?你在听我说话吗?“
    我摸索着穿过厨房。那只狗在附近嚎叫着,我绕过它向门口摸去。还能听到她的叫声,她的声音一路紧随我穿过后院。她变成了一个图书专家。“一本书只有够老够旧才能值钱,每个人都知道。必须得古老,可他找到老书了吗?没有,他捡起那些每个人都有的书,然后想告诉我它是值钱的。他一辈子都在说这种傻话……”
终于,她的声音渐渐消失了,也许她终于累了。我看到车库,它离我四十码远,在一条黑乎乎的小道上。我推开门,沿着墙边跌跌撞撞想摸开关。我找到的灯很暗,不过已经够了。在远处的墙边摞着八箱书,大部分还没开封,都打着丹佛的邮戳。我把箱子盖割开往里看,每箱大概有二十本书,或多或少。我迅速拉了个清单。
    一百六十四部作品。全是1927到1955年间的完美无瑕的首版书。
    零售价?谁也拿不准。
    我认为是两万美元。紧接着,我就把这些箱子摆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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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一章

最早一趟回丹佛的航班是6 点47. 我提前一个小时到了机场,而后跟波特兰机场的人干了一架。航空公司对行李的重量有规定,而我显然超过规定标准了,即使我愿意支付超重费用,没特别许可也不能把五个以上的箱子弄上飞机。我逐级跟那些官僚纠缠,告诉他们我是正在执行秘密任务的丹佛警官,这是一宗牵涉到图书盗窃集团的案子。我没有任何证件,我说,因为卧底警察从不带任何证件,不过丹佛市警察局的汉尼斯警官可以证明我所说的一切。当然,在他们找到汉尼斯之前,我的飞机就会起飞。那个当值的家伙非常多疑,他给丹佛打了电话。
    “他们证实,丹佛警察局确实有一位汉尼斯警官。”
    他告诉检票口。他用严厉的目光盯着我问。“你说你叫什么名字?”
    “卡麦隆。”
    他看着我的机票。“这上面写的是简威。”
    我转了转眼珠。“这次旅行是秘密的。”我用一种忍到极点的语气说。
    “丹佛警察局有一位卡麦隆警官吗?”他对电话问道。
    接着,他略一颔首把电话挂了。“让他上飞机吧。”他对检票的人说。
    上帝保佑联合航空公司。
    一路蒙头大睡。到了斯特普敦,我先把今天要做的事计划了一下。
    首先是保证那些书的安全。
    我先去一家熟悉的寄存处,把那些箱子摞成两摞摆在悬空的货架上,然后打道回府。
    洗了个澡,刮了胡子,吃了早餐。一壶加料咖啡几乎让我的神志重新清醒了,接着我就坐在电话旁,挨个列出今天的任务。
    汉尼斯·巴拉德兄妹。丽塔·麦金利。
    我想知道,警方昨天在丽塔那儿发现了什么。我想看看画师的草图,如果已经出来的话。汉尼斯则是获得上述信息的最佳途径。可紧接着,我看到今天下午的行程已经全都排满,要为杰奇·纽顿一案作证。“狗杂种。”
    我自言自语。气急败坏的我,努力抑制住想把咖啡摔到墙上的宥,然后平静下来,给律师打了个电话?BR>    罗伯特。摩斯可不是免费帮我,尽管他本应这么做来着:很久以前,我还穿警服的时候,从一个性变态的手里救出他的孩子。当那个笨蛋光天化日之下劫持孩子的时候,我就在四条街外,这只能算我的运气好。一个邻居目击了全过程,打电话报了警,不到两分钟,嫌犯所驾车辆的信息就在无线电中传开了。当那辆车超速经过我停留的小餐馆时,总台还没念完那段描述信息呢。我抓到了那个家伙,尽管这不过是尽自己的本分,可从那以后,摩斯就欠我一份情了。他就是这么想的,而且对他来说,这是至关重要的一份情。你没办法拒绝这个人,竺欠我一份大人情,所以当杰奇找我麻烦的时候,摩斯提出要免费帮我。我俩在钱的问题上争论了一番,最终同意这样的方案:他会全力以赴办我的案子,而我,则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付律师费。我很想知道,他是否乐意挣一个看门人的工资。
    “你他妈去哪儿了?”他说,“自打今早看到那份文件,我就一直在找你。”
    “出去跟大自然交流了一下。今天下午有何进展?”
    “我不知道,你希望怎样?我可以申请延期,考虑到你店里昨天出事了。他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也想知道。今天下午我需要时间。案子要花多久?”
    “他们会千方百计让你难受。莱文是个卑鄙小人。要是他知道你赶时间,恐怕你还是带上晚餐牙刷好些。你明白吗,他就是想增加你的律师费。”
    “他可真不了解情况。”我说。

    “这不过是欢迎仪式而已,我的朋友。我猜他们几周内,会再次把你弄上法庭。莱文会一时疏忽,忘了问几个关键问题,然后他就会要求法庭再次听证。潮水般的盘问会涌来,要是运气好的话,我们的案子也许能在明年正式开庭。我的建议是,最好面不改色心不跳,别为那家伙操心。今天一定要到场,尽量别迟到。如果他愿意,让他一直问到晚上吧,我会陪着你的,伙计。”
    “我知道你会。”
    “下周就轮到我们了。我简直迫不及待,想把芭芭拉弄上证人席。我要辣手催花。瞧,她还从没作过证,根本不懂这是怎么回事儿。如果她认为杰奇让人害怕,那么我要把她剩下的胆子统统吓到坟墓里去。”
    我挤出一丝干巴巴的笑容。“那可怜的孩子。”
    “行行好吧你。要是我不这么做,那可怜的孩子会把你羞辱个够的。看在你付的慷慨律师费上,我可不想让她这么干。”
    “我不能不为她难过。这并不怪她。”
    “这全怪她。别想让我手下留情。”
    “好吧,”我说,“做你认为正确的。”
    “我一向如此,克里夫。你今天下午怎么安排?”
    “你大概把全部时间都搭进这案子了吧。”
    “我是做了些小调整,是的。不过你别为我担心,总能抽出时间跟孩子钓鱼的。”
    “我不担心,咱们开始吧。如果可以的话,我真希三点以前就能从那儿出来。这天要是还能剩点时间,有多好呀。”
    “别报太大希望。”摩斯说。
    我给停尸房打电话,安排普莱德的葬礼。又给公墓打电话,找了一块地方。
    我给警局打电话,找汉尼斯。
    “你他妈去哪儿了?”这句话简直要成为问候语了,人们一听到我的声音,都会自动蹦出这么一句。
    我们商量好中午一起吃饭,选了个位置合适的饭馆,从那儿我可以步行去莱文办公室。已经十一点一刻,我直奔那儿去了,只想要一杯咖啡和一个生鸡蛋。而汉尼斯则狼吞虎咽,“天啊,尼尔,要是能再活一年,就算你够命。”我敲着桌子说。汉尼斯摆出了一脸严肃。“让我们聊聊案子吧,兄弟。”他说,我则摆出了全神贯注的姿态。
    “过去十二个小时,我一直到处找你,”他说。
    “我去山区溜达了一趟。”
    “你去那儿干吗?”
    “散步,思考,看蝴蝶。”
    “昨晚山里下雪了,那儿没蝴蝶。”
    “是那种更漂亮的蝴蝶,尼尔,两条腿,会滑雪的。”
    很长的沉默。汉尼斯当我搭档很久了,一直以来都是我的副手,我们的成绩也还不错。可毕竟是很长的合作了,他对我了解非常透彻,光我想要破坏规矩他一眼就能看同来,因为我这么干的次数已经太多了,他说,“你知道,我的狗屎搭档都快疯了。他算知道什么叫阴沟里翻船了。”
    我岔开话。“你在麦金利那儿得到什么了?”
    他没接我的茬。“克里夫,你他妈的到底打算干什么?”
    我说,“事实上,你吃的那个三明治看起来也不错。也讦我该也要一个。”
    “好了,克里夫,少废话。让我直截了当吧,你是不是在插手这案子?如果是的话,卡麦隆会给你准备—大筐麻烦。”
    “今早从山里回来的时候,我拉了张清单,列出了所有的烦心事。是心理医生让我这么做的,据说尖叫疗法更有效。或你知道吗,尼尔,上面没有卡麦隆的名字。”
    “该死的,你这个自大的混蛋。”
    “当然。听着,你到底想不想跟我谈?”
    “也许,要是你肯把屁眼儿的塞,子拔出来,少装会儿警察。”
    他深深吸了口气,屏住呼吸,随即吐出一口长气,“我只是不想看你栽跟头。”
    我耸了耸肩。“耍完花枪了吗?要是完了我想告诉你一些事,一些真正的事实。准备好了吗?听好,这家伙死定了。我不知道他是谁他躲在那儿,可他逃不出我的手心,就算躲进耗子洞里,我也会把他挖出来的。
    你可以把这话记下来,坦白说我他妈根本不乎卡麦隆怎么想。“
    我拿起他的泡菜咬了一口。“这个答案满意吗?”
    “是的,”他冷冷地说,“这正是我担心的。”
    “现在,这是我的全职工作。”我说。“你想谈正经事,好。一天你有多少时间?你们到底有没有追查贷车的线索?我有,因为没别的事打发时间。这段时间,我的书店会暂停营业,我要全天候追查这个混蛋。我还知道,你现在必须抓住仅有的线索,因为证据正在枯竭我找到了某些东西,可是如果干等你们,它就毫无价值。
别怪我。”
    “什么证据?你到底找到了什么?”
    “没什么,不过是一些能带来崭新看法的东西。要是单行道,自己不走也不必挡着别人吧。据我所知,汉尼斯老妈培养的,都是有礼貌的小海象。”
    “你疯了。要是卡麦隆认为我向你通风报信,他能把我给他妈的吃了。”
    “这情报对他也有用。瞧,我必须得走了,不能在这儿闲扯一整天。你得做决定了。”
    他一动不动,内心激烈斗争。
    “别为我担心,”我看了看表,“还有半个小时我就得赴约会了,我的屁股都快被人告掉了。”
    “只此一次下不为例,”汉尼斯说,“你想知道什么?”
    “所有有用的消息。在麦金利家发生了什么。你尽可以添油加醋,告诉我莱斯特破门而人,在她正要把那卷录音带投入火中时,来了一个当场抓获,顺便可以提一下她的脸色,是涨红还是苍白。”
    “你真该去演喜剧。”他摸出一个小记事本匆匆翻开。
    “昨天早11点48分,在杰斐逊的警官陪同下,根据地区法官哈兰。布雷克利签发的搜查令采取了行动,翻越了峰景街尽头的篱笆墙……”
    “我想在哪儿见过这个。马上就该下雪了,然后又会变成雨。我可没时间听你扯淡。”
    他把记事本搁在一旁,长时间盯着我。他是个循规蹈矩的警察,当他不得不绕过规矩另走一条路时,难免会有些不适应。
    “她把那盘磁带给我们了。”
    “真的?全在上面吗?”
    “好像。”
    “被我洗掉的呢?”
    “那是另一盘带子。记得她曾经把那盘带子放给你听吗。她又放了一盘新带子进答录机。我们到那儿时,想要的磁带还在录音机里。”
    “你们听了吗?真是傻问题。上面有什么?”
    “你听过的东西。”
    “你们的结论呢?”
    “我们认为,最后进店的是凶手。从案发情况来看,时间刚刚好。那个家伙——彼得,对吗?好像就在那一刻崩溃了。”
    “你们从他们同时说话的录音里,听出什么东西了吗?”
    “乱成一锅粥。我听了复制带足有二十多遍,可还是什么都听不出来。检验科拿走了原声带,也许能发现什么。他们有设备,他们能干些不一样的事,比如分离不同的声音。今天晚点,他们可能会有结论。”
    “这可能有点过分,你知道。看在过去我们的情份上,你能把他们的结果告诉我吗?”
    “反正我已经被你害死了。就不在乎头上多来一枪了。”
    “你们去的时候,麦金利表现如何?”
    “很合作。马上走到录音机那儿,拿出磁带交给我们。不到十分钟,我们就出来了,连莱斯特都喜欢她。‘资我静静坐着,陷入了沉思。
    “到你了。”汉尼斯说。
    我从搬家公司的线索说起,告诉他彼得如何租到货车,还告诉他加油站的地址。我把波特兰的事儿告诉了他,还有可爱的布奈玛老妈。我把彼得的书告诉了他,我是在哪儿找到的,我认为它们值多少钱,我把它们放在哪里。我说的时候,他一直闭着眼睛,一副活受罪的苦相。最后他说,“我不想知道你是怎么发现的,我应该
知道吗?”
    “大概不。”
    “那你还指望我能怎么用这些线索呢?”
    “我会想办法,通过合法渠道,把情况桶给你的。目前就算这里涉及法律上的灰色地带吧。”
    “你的屁股才他妈灰呢。克里夫,你告诉我该怎么办。我他妈的怎么才能把那些书从俄勒冈弄到丹佛?我又他妈的能从俄勒冈的哪块砖底下找到它们?”
    “我想你必须跟着证据走,好警察总是这样的。”
    “去你妈的。你会害我坐牢的。”
    “说实在的,我考虑过这种可能性。没准儿我得蹲几天牢。当时我只知道,不能把那些书留在波特兰。否则,它们已经在老妈的后院里化成灰了。”
    “如果这些证据是淫秽物品或毒品,恐怕你就不会这么在乎了。”
    “你说的有道理。”
    “我当然是对的。”他把啤酒一饮而尽,“你疯了,克里夫,你真的疯了。”他站起身来穿上外套。“你疯了。”
    他重复说。“该死的,不过你曾经是个好警察。你真他妈是个好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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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二章

“这么下去咱们不会有任何进展,”莱文说。“你已经承认你恨纽顿先生。你已经承认,此前两年多的时间里你一直骚扰并且迫害他。你已经承认你绑架、威胁、殴打、非法使用手铐并且拘留纽顿先生,而这并不是丹佛警官所要执行的合法任务,这一切纯粹出于你的恶毒仇恨。随后,你违反纽顿先生的意志,带他去兜了兜风。听起来就像电影里的情节,简威先生,可据你自己供认,当天晚上似乎仅仅发生了这些。所有情况你都已经承认并记录在案,最后,当我们谈到河边小空地的事,你居然希望人们相信,你不但把纽顿先生的手铐打开,让他公平地跟你较量,而且还让他率先出手?”
    摩斯的身子靠着桌子略向前倾,用非常厌倦的声音说:“律师,如果你一直这么问下去,结束之前我们都会变成老头的。长篇大论已经过时了。”
    “摩斯先生,这是一次听证会,不是正式庭审。我用自己的方式获取信息,似乎并不违反法律。”
    “只要你不是真的想让他回答这些问题。”
    莱文喷了一口雪茄。他说话略带纽约口音,是个强悍的犹太律师。他转过身来,隔着整张桌子盯视我。“让我来问你。你是否真的想让我们相信,即便你把那副手铐打开了,还是能够给纽顿先生造成如此严重的身体伤害?”他打开一包照片,把它们甩在桌上,“就如我们在这些证据中所见到的?”
    “事实如此。”
    “纽顿先生是个大个子,你同意这点吗?”
    “不。”
    “尽管如此,他的块头比你大,大很多。”
    “我只能说他的肉多一些,如果你问的是这个。”
    “你会怎么来形容你的受害人,简威先生?请描述一下他的外表。”
    “他是一个白种男性,六尺四寸高,两百三十磅重,强壮,褐色头发,褐色眼睛,有时候留须。”
    “请用同样的方式描述自己。”
    “白种男性,五尺十一寸,一百九十磅,黑发,黑眼睛……”
    “根据你自己的描述,纽顿先生比你重了将近四十磅。”
    “差不多。”
    “他的手臂比你的长……”
    “是的。”
    “你认为纽顿先生身上有很多赘肉吗?”
    “不太多。”
    “有多少?”
    “看不到多少。”
    “事实上,纽顿先生是个健身爱好者,对吗?”
    “我也是这么听说的。”
    “他练拳击、练举重。总之,对他的年纪来说,他的体格可以算是健壮的,你同意吗?”“嘿,“我说,”想问你就问吧。别发表一通声明,然后让我同意你说的话。”
    “好,现在我来问你。你希望我们相信,你是在公平的基础上跟这个人进行较量,尽管他手腕上磨破的伤痕犹在。你放开他,并在公平的决斗中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
    “问完了吗?”
    “清回答问题。”
    “是的。”
    “你怎么能做到呢,简威先生?坦白说,我觉得这有点难以置信。在你看来,你是如何搏斗,并且取得如此辉煌战果的?”
    “我把他打得屁滚尿流。他也想打败我,可是他失风了”
    “你指望我相信这一套?”
    “对你,我什么也不指望,先生。” “原谅我不断讨论这一点,可我真的觉得难以置信”这你已经说过了,“摩斯说,”快点吧。“
    “我只想弄清楚,他是怎么做到的。”莱文说。
    “他们又不必遵守拳击比赛的规则,”摩斯说,“不过是两个在河边斗殴的家伙。你参与过这样的打斗吗,莱文先生?你可以用拳头打他,他也会用拳头回敬你,狭路相逢勇者胜。”
    “我一点也不懂什么是勇者,摩斯先生。我知道的只有摆我面前的这些证据。跟我的当事人相比,他是个瘦弱的男人,我当事人的身体条件在这种对抗中,占有绝对优势,然而他却在这场对抗中被打坏了。我想弄清楚,如果那副手铐真的被打开,这到底是怎么发生的。”
    “很简单。”我说。
    “既然这么简单,请你解释给我听。”
    “把你的当事人带来,把桌椅挪开,我会让你看到,那是怎么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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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三章

“我认为他不会再问那个问题了,”摩斯说,“恐怕我不得不越俎代庖了。”
    “你这么做有必要吗?”我说。
    “别开玩笑了,即使等真正的庭审开始之后,也不会有更难回答的问题了,你也不可能找到更好的答案。”
    “如果没人提出这个问题,它又怎能伤害到我呢?”
    “因为问题就摆在那里,克里夫,无论是否有人提出来。他们会看见你,他们也会看见他;然后他们会看到那些照片,于是他们自己就会提出问题。所以,我要先发制人。你要把你的话再说一遍。清场,把他带到这儿,我会让你看看,那是怎么发生的。耶稣,我爱死这句话了。你不是用轻率或傲慢的语气说的。甭管你干什么,只要别藐视法庭就行,这是底线。你就这么说,就好像毫不怀疑这次结果会和上次一样。我甚至有点想请求法庭准许,为你们俩特设一个拳击台了,仅仅是为了陪审团的利益。这把戏有点冒险,不过它可是很有看头的。
    法庭永远不会允许我们这么做,不过这肯定会让他们明白,我们想说的到底是什么。只要你说出这话,并且说话算数,陪审团就再也忘不了了。甭管那个坐在法官席上的老头,他再说什么,也都没用喽。“
    我们坐在莱文办公室对面的小咖啡馆里,对我的证词做事后检讨。莱文把我整个下午的时间都占满了:现在4 点半,街灯全亮了。很难相信,今天早上我还在俄勒冈。
    我觉得沮丧,仿佛我失去的不是一个下午,而是整个一周。
    “下一次别再这么恶狠狠的,”摩斯说,“放松点。就当这是一场受欢迎的比赛,事实上,庭审也经常会变成这样。我知道对你这样的老古董来说,这有点讨厌,不过一个适时的微笑,只要不是强挤出来的,有时的确会带来巨大的好处。”
    我向他回以很白痴的一笑。
    “就是这样,”摩斯说,“现在你明白了。没人会作出对弱智人土不利的判决的。”他作手势添咖啡。“跟我回家吃晚饭吧。”
    听起来不错。他们都是好人,摩斯和他的妻子帕蒂,还有他们的两个孩子。我救的那个女儿已经十九岁了。
    她是个护林员,大自然的女儿,一个可爱的姑娘。我已经好久没见她了。
    不过今晚不行。“我想我得干会儿活儿,”我说,“我得好好利用一下今天剩下的宝贵时间。”
    “你真是个A 型血的人,克里夫,”摩斯端起咖啡说,“你最好能学会放松,伙计,不然的话,面对你自己身上的事,总有一天你会笑不出来的。”
    那辆兰博基尼停在莱文的办公室前。当时我正看着窗外。莱文正准备收工,而杰奇·纽顿和芭芭拉·克洛维—尔从车里走了出来。今天的丹佛天寒地冻。最初他们在门口挤作一团,接着莱文指了指那家咖啡馆,于是他们横过马路。摩斯肯定看见,我的身体开始绷紧了。他朝我看的方向望去,不过我们什么也没说。当他们走进咖啡馆,响起了一阵柔和的门铃。这间馆子人很多,惟一空着的几张桌子都远在墙边,他们必须得经过我们这儿才能过去。莱文看见我了,于是有点犹豫。他对杰奇说了些什么,接着他们全都看过来。杰奇笑了,说了些什么。他指着一张桌子,随后全都朝我们走来。芭笆拉从我两尺外走过。这几个星期,我一直都没见过她。现在她看起来形容憔悴、筋疲力尽,了无生气。
    “嗨,芭芭拉。”我说。
    她不敢看我。她的嘴唇开始颤抖,杰奇一把拽着她的胳膊,把她强行从我们这张桌子推开。他们在远处一个角落坐下,离我们这儿不能再远了。
    摩斯的目光越过糖罐看我。“那就是克洛维尔?”
    “就是这位女士。”
    “她看起来快要精神崩溃了。”
    “一旦杰奇缠上你了,你是不会剩下什么活路的。”
    “等我开始对付她,杰奇就需要再露一手了。我真的觉得你没必要为她担心,克里夫。如果那是他们的主要证人,那他们就该有麻烦了。”
    尽管我不太信他的话,不过还是很高兴听见他这么说。摩斯并不了解,芭芭拉对杰奇的恐惧,已经是根深蒂固了。我知道这种恐惧,甚至压倒了被指控作伪证的威胁,或者公众的嘲笑。我想,这种恐惧可能跟求生欲望同样强烈。如果这种恐惧持续下去,而且一直看不见尽头的话,那么死亡,对她来说可能更有吸引力。
    “看来你不太相信我的话,”摩斯说,“我向你保证,克里夫,我懂得怎么跟她这种人打交道。”
    “是的,可是这以后她会怎样?”
    “那就不关你的事了。”
    “你错了。你知道,她惟一的过错,就是被吓得脑子不好使了。”
    “她惟一的过错就是,她是一个自私的撒谎鬼。为了把自己的压力卸掉,她会不惜毁灭你或任何人。我实在没办法让自己同情她这种人。”
    可怜的芭芭拉,我看着那头的她,自言自语道。
    “还要点咖啡吗?”摩斯说,“我本想回家的。不过我不想示弱,让那些混蛋以为赶跑了我们。咱们再喝一杯吧。”
    我又要了一块苹果派。我们闲扯些八竿子打不着的事情。中年以后,摩斯开始钓鱼了,他花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掌握飞竿的技巧。出于礼貌,他问我图书买卖如何,我告诉他,很大程度上就像在城里钓鱼。每个周末的早晨,垂钓者和书探子都要做一系列同样的动作,并经历同样的感情波澜。对他们两者来说,好收成意味着至少一打以上的战利品。寻找的过程才是最重要的,追逐本身就是回报。
    我瞟了一眼莱文和杰奇的桌子,他们正盯着一堆文件和案情摘要。芭芭拉坐在他俩中间,眼睛盯着那杯无底洞一样的咖啡。似乎,如果她盯得足够深足够专注,尼斯湖怪随时都会浮出水面向她微笑。杰奇对她说了些什么,随后她点了点头;他又说了句什么,她看着他的脸色,就像在看一头怪物。接着,她望向我。即使隔着牛个屋子,我也能感到她的痛苦。我试着朝她微笑,并且忍不住冲她眨了眨眼。
    她道了声歉,然后起身走向狭窄的走廊,盥洗室就在那里。

    那一刻,我脑海里能想起的,只有莎士比亚的名言,懦夫在真正的死亡之前,其实已经死了无数次。
    死亡出现在我的脑海。
    突然我觉得很不自在。
    摩斯正讲着他这个夏天最精彩的一次钓鱼旅行。我应该去钓鱼,他说,对我们这些A 型血的人,这是一种很好的治疗方式。如果你有丰富的想像力,并且想适当地破破例的话,淘书的过程从表面看来,也许跟钓鱼有些相似之处。可它毕竟,是太过于紧张了,我需要些能帮我放松的东西,摩斯说。
    杰奇·纽顿在远处墙边盯了我很长时间。我不甘示弱地回敬他。莱文一边说话,一边把文件推来推去。摩斯正絮絮叨叨,谈论着他新发现的一种鱼饵,鱼能够闻到它的气味。一个女服务生把纽顿点的东西端了上来,并且开始在两位绅士和芭芭拉的空位子前摆餐具。
    “她在里面可呆了有一会儿了。”我说。
    “谁?”
    “克洛维尔。”
    我起身,向盥洗室走去。摩斯在我身后叫着:“嘿克里夫,你他妈的觉得自己在干吗?”他的声音有一丝忧虑,似乎他也能闻到死亡的味道,这声音和我内心深处突如其来的感觉,完全契合。我经过杰奇的台子。杰奇和莱文两人紧盯着我,目送我走进那条黑暗的走廊。
    我喊着芭芭拉的名字。
    走廊两边的门上,有不同性别的标志:裤子和裙子。
    我敲了敲裙子标志的门侧耳倾听,接着推开门往里窥视。
    “芭芭拉?”
    我盯着厕所隔间的外墙,又叫了一次她的名字,可是没有丝毫回应。“嘿,我进来了。”说完我就这么做了。
    我顺着那排厕所隔间巡视了一圈,她就在那儿,坐在地上。
    她手里拿着一柄小手枪,用那种劲头盯着它,就好像一个学医的学生,在毕生第一次手术前,紧紧盯着一把手术刀。
    眼泪在她脸上淌。她举起枪,对着枪管往里看。
    “嘿,”我伸手说,“别那么干。”
    这是一柄小巧的点22左轮手枪。不用费劲,也用不着持枪许可,你可以在丹佛任何地方买到它——一种体积很小的枪,专为妇女和儿童制造,不过足以胜任她脑子里想做的事。
    “嘿,芭芭拉。”我说。我努力挤出微笑,心里却没丝毫把握,不知道这笑容能不能看起来足够真实。这笑容的确是真的,不过却充满了恐惧。我温柔地说,“你知道魔鬼辞典是怎么解释自杀的,甜心?对暂时的问题的永久性解答。这对你可一点好处也没有。”
    这会给我带来安宁,她似乎这么说。我又走近了一步,心里开始盘算,我的机会到底能有多大。如果我猛然冲向她,那么,我可能会有百分之五十的机会,在她扳上并且扣动扳机之前,把她抓住。也许她并不怎么了解枪支,——我方得一分。可是我离她还有十尺远,——对方得一分。
    “听着,我有一个好主意,”我说,“把那东西放回你的手袋,让我带你离开这儿。咱们可以到一个我熟悉的地方,坐下来好好聊聊。好吗?好吗?芭芭拉?我们会谈妥的。
    如果我不能帮你找到十个值得活下去的理由,那咱俩再——块儿自杀。还有比这更合理的建议吗?来吧,芭芭拉。我要请你吃一回豪华大餐,然后咱们一起,携手并肩把所有难题统统解决掉。我知道的,你不会想这么做的。“
    我闭上了嘴。她已经扳上了扳机,我惟一的希望也消失了。我觉得胸口一阵发紧,几乎就像透不过气一样。
    “芭芭拉,求求你……听我说……嘿,看着我。”
    她抬头了。她的痛苦又一次像灯塔般,照亮了整个厕所。
    “我向上帝发誓,咱们有办法摆脱这一切。”我说。
    “我发誓一定会有办法。我向你保证,不过,你可一定得做聪明事呀。”
    从她眼中,我清晰地看出,她正处于崩溃边缘,只差一点点。我见过三个人自杀,到最后阶段,对于即将到来的选择,他们都会毫不迟疑。他们看来如出一辙,都是一副彻底绝望的模样。
    我要失去她了。
    她开口了。她的声音冷硬干涩,说出的字句也断断续续毫不连贯:“我留了张字条……它会帮你洗脱……支持你所说的一切……”
    “如果你这么做了,那留什么字条也他妈的毫无意义,你听到我说的话了吗?芭芭拉,你在听我说吗?”
    “没有。”
    “再给我一次机会。就一次,芭芭拉,让我向你证明我是对的。我甚至不会把枪拿走的,我有这个信心,你千真万确绝绝对对会改变主意的。让我告诉你一些事儿。
    纽顿拿我一点招都没有,我也不会让他碰你一根毫毛的。
    我有那狗杂种想不到的办法,我能把他修理得很惨,比上次还要惨一百倍。把枪拿开,让我告诉你,好吗?“
    枪已经对准她的太阳穴,她的手指扣在扳机上。她就要这么干了,我却阻止不了她。简威,要是还能有什么更好的建议,最好立刻就说,因为,再也不会再有什么该死的明天了。
    “我认识一个家伙,他能够让纽顿后悔见过你。我不开玩笑。那天我跟你说的时候,一点没有开玩笑的意思。把枪放下点,让我说完,让我把话说完好吗,芭芭拉。纽顿善于利用法律制度,他能把整个制度玩弄于股掌之上,有金钱,有一个精明的律师,他知道他有什么权利,老杰奇一点儿也不含糊。法律制度全让杰奇。纽
顿这样的人渣收买了。所以,我们要在制度外想点办法。我当警察的时候不能这么干,不过现在我不是警察了,我他妈的现在肯定能了。咱们要按杰奇的规则玩他的游戏,明白吗?而我可以向你保证,他百分之百会后悔的。他再也不能碰你一下了。这是最关键的。等我们把他搞定,他就再也不敢瞅你一眼了。”
    “你不了解他,”她说,“你不知道他都能做些什么。”
    “哦,我了解。不过至少,我还知道他不能做什么。”
    她张开了嘴,可是什么也没说。我听到有个女人从我身后走来,在洗手池突然停了下来。
    “怎么回事?”那个女人说。
    “出去。”我说。
    她没动。我能听到她在我身后,我能听到她的呼吸。
    “女士,你最好照我说的做。转身走出去。”

    她走了。这回动作很迅速,我听到门砰地一声被关上了。
    “马上该有人来了。”芭芭拉说。
    “别担心。谁也不能靠近你。”
    “警察……警察会来的。”
    “我会陪你过去的。现在这样,并不算什么大事呀。”
    我们对望着。我强烈希望,自己的样子看起来足够真诚。我听到远处传来一些噪音,一个女人在尖叫,有人在奔跑,还有些尖锐、兴奋的声音。咖啡馆外,遥远的某处隐约传来一声警笛。
    “他们来得倒快。”芭芭拉说。
    “一个电话他们就能到,甜心。城里到处都是他们的巡逻车。”
    “简威……”她的声音变了调。
    “我在这儿。”
    “我不想再活下去了。”
    “你肯定会这么想的。可现在你不能做这种决定。你根本不知道别的选择是什么样,你甚至还没给过我一次机会呢。”
    这时她的声音充满了怨恨。“你本来有很多的机会你什么也干不了……”
    警笛声越来越大。我知道,如果警察冲进来,她肯定会自杀的。我可能还有两分钟的时间,但她能否放弃我可毫无把握。
    她把枪放进嘴里,我知道,我的时间用完了。
    最后一次恳求。我绝望地叫道:“芭芭拉,看在基督份上,别这样做!”
    她眨了眨眼。
    “别这么做,”我说,“求求你了。”
    然后我看着她……慢慢地……从悬崖边上缩了回来她颤抖着。枪从她的嘴里拿了出来。
    我伸出手。她什么也没做,枪上的扳机仍然扳着不过现在,她拿枪的手虚弱地搁在大腿上。
    我碰到了她。我用手指拨弄着她的头发,并且轻拭去她脸颊上的泪。我跪下来,注视着她的眼睛。
    外面,警笛声越来越近。
    我伸手围住她的肩膀,帮她站了起来。“咱们一起见他们。”我说,“现在把枪给我,我来带你出去。”
    这时门开了。杰奇·纽顿站在我俩面前,挡住了去路“滚开,纽顿。”我说。
    他还是站在那儿,脸上充满了蔑视。
    “滚。”我说。
    他轻笑一声。“愚蠢的婊子。”
    我还来得及阻止之前,芭芭拉举起那柄枪,给了他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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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四章

他们把她押进警车,随后把证人隔离开来,目击者主要就是我。我当证人简直快要养成习惯了。这是两天来,我第二次向着穿制服的家伙做陈述,一五一十说出目击到的事实,再被告知,到角落里去远远等着,直到一位穿西装的警官到来。芭芭拉坐在车里,当一个警察探身过来,试图跟她说活的时候,她的身体紧紧缩做一团。当他们向她宣读权利的时候,我想:一旦你了解个中内情,又不再属于那个仅仅循例录口供圈子的时候,你的同情心就能够迅速从警察转到被告身上,这是多么神奇的事啊。一个便衣警探接手负责。他叫奥哈拉,是个魁梧的家伙。我认识他好多年了,不过并不太熟。我觉得他应该是个好警察。我听见他指示那些穿制服的家伙说,直到她完全平静,能够理解问题并清晰思考,能为自己的话负责之前,别问她任何问题。她看来还处于震惊之中,一个穿制服的说,“那好,咱们马上把她带到下城去,找个大夫给她作检查。”
    这一切不过是几分钟的事儿,而此时,救护人员仍然在女盥洗室的地板上,抢救杰奇·纽顿。
    “老天,”奥哈拉看见我的时候说,“你就不能离麻烦事儿远点儿吗?”
    他回到盥洗室,几秒钟后就出来了。
    “我猜你终于料理掉那家伙了。”
    “嘿,我不过是拉拉队员而已,奥哈拉。要是我插手的话,她会有支更像样的枪的。”
    “好在她没有。”
    那一枪击中了纽顿的喉咙,穿过了他的脖子。子弹从头盖骨底部穿出。一塌糊涂,奥哈拉说,不过大概不会致命。
    不管是不是致命伤,救护人员都在有条不紊忙着他们的工作。
    “你想跟我说说吗?”
    我把整个故事告诉了他,毫不隐讳地说,纽顿这就是自作自受,他这样折磨那个姑娘,已经很长时间了。
    不过即便这样,也没花多长时间。我的主要陈述被安排在稍后的时候,在下城区警局里,那里有间烟雾弥漫带个速记员的小屋子。
    “你觉得我能见见她吗?”我说。
    奥哈拉大笑。“你这家伙。你知道不该问这种问题的,简威。”
    “我告诉过她,我会帮她度过这一切的,尽我所能。”
    “你不该跟她说这个。”

    “我相信她有权见律师。程序是这样,不是吗,奥哈拉?还是我走了以后,他们新改了规矩?”
    “你的律师在哪儿?”
    “就在那边。”
    我把摩斯叫了过来。
    “到下城区跟克洛维尔谈谈怎么样?”
    他冲我眨眨眼,看我的那副表情,就好像我突然始说阿拉伯语了。
    “我说真的。”我说。
    “你疯了,克里夫。你想让我代表那位女士?”
    “我想让你过去跟她谈谈,让她知道她并不孤独吧,摩斯,没人比你更合适了。跟她讲讲你最近那次鱼。讲的时候,还可以顺便提点免费的建议。”
    “克里夫,听我说。无论如何我也不能做这种事。明白吗?我相信你懂得什么叫利益冲突。”
    “瞧,我不忍心她一个人面对这些恐龙。”
    奥哈拉咆哮着,“你这家伙!”
    这时,他们开始把杰奇往外抬。他躺在一具担架上,头部被一个支架固定着,鼻子里和手臂上的管子晃个不停。他双眼张得大大的,那双可爱的蓝眼睛里充满了泪水和极度恐惧。看见我之后,这恐惧又增加了一倍。
    “圣诞快乐,杰奇。”我说。
    他们把他塞进救护车,关上车门。警笛声又再响起,车子都开走了。
    “她没杀死他,真算他走运。”奥哈拉说。
    “噢,是的,她也够幸运的。两个月以后,她又得面对所有老麻烦了,外加一箩筐的法律问题。等她终于能出狱的时候,可能会发现杰奇·纽顿,就站在监狱门口等着她呢。”
    如果这样的话,我想,我也会在那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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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五章

当我在警察局里忙活完了,还没到七点呢。坏人有了恶报,好人又可以扬眉吐气了,我跃跃欲试,只想干点什么。心血来潮的我,驱车前往斯坦利。巴拉德家。在门上,我看到一个牌子,写着“由约翰·贝利公司代理出售”,下面还有一个经纪人的电话。这房子看来有股悲伤的味道,仿佛刚刚失去了挚友。这是一栋优雅的老式房屋,建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如今仍然充满了活力。
    那时候,他们还会建造这种久经考验的房屋,而不是现在搭建预制板拼凑的活动房屋。曾几何时,在丹佛,这样的房子只要公开出售,不到一天就能脱手。那时,石油生意正欣欣向荣,页岩一夜之间大受欢迎,落基山脉弥漫着经济上的兴奋情绪,可惜没能持久。石油很快就枯竭了,而那些商人从来也没弄明白过,如何能把页岩里的油抽干。于是,国家房屋与城市发展署就插手了房地产市场,开始把房子白送给人们。现在,巴拉德的房子闲置了,原因很简单,这儿的房屋供大于求。
    我走上门口的阶梯,从窗口往里窥探。借着隔壁的灯光,我可以看见整个前厅的大部分。里面的东西被搬空了,让这里显得有些不同。巴拉德兄妹把这儿洗劫一空,只留下了墙壁和地毯,哦,还有那些书架。这是一幢专为书探子设计建造的房屋,大而坚固,而且已以经装好了书架。我想知道他们要价多少。我绕到房子后,往里瞧,可那儿的能见度非常低,只能看出那儿的的还没被搬走。我穿过草坪,到车库那儿碰了碰运气。
    库门锁着,不过我还能看出,这是一个很大的车库,停两辆车,外带工作间。一个人在车子停在这里之还有空余的地方,能放五千本书。
    我看见隔壁窗前闪过一个影子,格林沃德先生在瞧我呢。其实也没什么可看的,不过毕竟,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冲他挥了挥手,走进了他家。他家门廊的灯亮了,他在门前站了一会儿,透过门上的玻璃看着我。似乎他还没认出我来,不过最终还是把门打开了。
    “我很惊讶,这房子竟然还没卖出去。”我指着那幢房子说。
    “要是他们不赶快卖掉的话,恐怕它就要倒了。”他说。
    “他们没好好照顾这房子吗?”
    他作出一副厌恶的表情,挥动手臂。“他们什么都不管。他们什么都不在乎。他们就是想要钱,还有就是玩他们那愚蠢的游戏。”
    “什么游戏?”
    “互相仇视的游戏,打败对方的游戏。你可能从没见过这样的事。他们俩的样子,简直就像两条狗,中间扔着一块肉。这是我见过的最极端的嫉妒。他们一点也不在乎房子,只想确保一件事——即便只剩一块钱,对方也不能得到它。”
    “你知道他们给这房子开价多少吗?”
    “你有兴趣?”
    “我不知道,或许。”
    “进来,天气太冷了,别这么站着说话。”
    进了屋,他要请我喝咖啡,我很乐意地接受了。我们坐在厨房,被一屋子的书包围着,一起聊天。
    “他们开价八万,”他说,“对这个地方来说,这个价格相当合理,即使在现在。你觉得呢?”。我觉得也差不多,也点头了。
    “等到卖不掉的时候,他们就会开始往下减价。听说现在的价钱,是六万五千块,可是还没有买家。我不理解。要是我有足够的钱,可能我自己就会买下来的。我不懂房地产,可我知道一点,对这样的房子来说,六万五根本算不了什么。十年前,斯坦利拒绝了一个人出价十一万。当然,那时还是好年景。”
    “有人总认为,好光景又回来了。”
    “然后,那些人就能找到更糟糕的方式,去挥霍他们的钱。要是我像你一样年轻,我会这么去做:把它作为一项投资买下来。我会还价4 万8 千5 百块。”
    “这个价钱他们不会接受的。”
    “他们会的。他们只想把它出手,除了房子以外的所有东西,都被他们彻底卖掉了。这房子现在,成了拴在他们脖子上的一个包袱。他俩恨不得再也不看对方一眼而这房子,则是唯一把他们绑在一起的东西。他们会接受这个价钱的,简威先生。事实上我认为,他们甚至会接受比这更低的价钱。”
    “我还以为您不记得我了。”
    “我的眼力不错,记忆力也不错。”
    “要是他们肯接受五万块,我会立刻买下这房子。”
    “试试看吧,去跟他们提。他们会抢着接受这价钱的。你会看到我是对的。我从没见过这种事儿,那种仇恨,简直是纯粹的怨毒。那么多的能量被浪费掉、燃烧掉,仅仅是为了恨。”
    “这是因为什么而形成的?”
    我们对视了一眼,我知道我开始怀疑什么了:这个老人的心里,藏着些从没对人说过的秘密。
    “是从哪儿开始的,格林沃德先生?”
    “有些事儿我不能说……有关名誉。”
    “有三个人死了。我懂得名誉,先生,可是外面有人杀了人,我要设法阻止他们。可是,如果我只有半付牌这就有点困难了。”
    他看来有点失神。然后,他牢牢地盯住我的眼睛“他们并不是亲兄妹。”他站起来,又给我们倒了点咖随后把咖啡壶放回炉子上。
    “你怎么发现的?”
    “这可不是我发现的,是斯坦利告诉我的——瓦伦泰是领养的孩子。”
    “嗯,这样解释就能明白了。”
    他点了点头。“斯坦利的兄弟查尔斯,娶了一个娇弱的女人。她身体娇弱,你明白,脆弱。他们认为她不能牛育,于是就领养了那个男孩。几年后,她发现自己怀上了朱迪斯,中年得子,多让人惊喜啊。”
    “那是一定的。”
    “其实这也不一定会带来冲突。有时,这些事能很好地解决。斯坦利告诉我,他们真的努力尝试过。查尔斯和他的妻子尽了一切努力,在一个平等的环境里养育他们。可是从一开头,就出现了愤懑、怨恨和嫉妒。”
    “有点像该隐与亚伯。”我说。
    “可在那个故事里,归根到底还有爱,而在这儿,你能找到的只有恨。”
    “那天我问他俩时,就觉得有什么事儿不对劲。朱迪斯说了些什么,当时听起来不太合理,所以我就没怎么留意。似乎是‘如果你寻找巴拉德家族的传人,我就是。’”
    “是啊。我不知道这消息对你有什么好处……”
    “这可能是个谋杀的动机。”
    “如果他们打算谋杀任何人,那也肯定是对方。”
    “也许。或者他们也有可能很享受这种仇恨。”
    “你这话可就让人听不懂了。”
    “你得允许人性里有怪僻。”我说,“也许他们喜欢相互间的关系。你懂吗?甜蜜的悲伤,仇恨其实是爱,只不过是同一种感情里的对立面。也许,要是没有对方的存在的话,他们反而会觉得失落。莎土比亚也描写过这种东西,对吧?要是干掉你恨的人,那你也就完了。用别的方法去折磨他,会好得多。在生意上打败他,榨干他的一切,这些都够你回味一辈子的。”
    “我可不信这套。”他说,可是我却有种感觉,在他内心深处,还是有点相信。
    “你还有事没告诉我。”我说。
    “没什么事……只是对任何人无害的小东西。”
    “我想,你得让我来决定,它到底是不是无害。”
    他摇了摇头。“不过是斯坦利说过的一些小事。它不可能跟你的案子有任何关系。”
    “我认为,要是斯坦利先生还在的话,从我对他的了解看,他会希望你告诉我的。”
    “也许,可他现在不在这儿,我也不能违背对他许过的诺言。”
    “这笔交易里,有些东西一点也不合情理。那个人有一万册书。我知道他从读书俱乐部买到它们的,我检查了近五十年的账单。它们都很合法,都写着他的名字,还有他手写的批注。他总在空白地方写上,他是什么时候收到那本书的,又是什么时候阅读那本书的。这些书曾经做过评估,而评估师,一个被人们推崇的权威,为发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然而,最近两天以来,有两百册书出现在市面上。它们可不是俱乐部的书,都是精美的首版书,非常吸引人,非常值钱,也许共值两万五千块。我不知道,除了这幢房子以外,它们还能从什么地方冒出来。”
    “令人难以置信,”他说。“人们真肯付那么多钱吗?
    仅仅是为了拥有一本首版书?“
    “有时候,比这还要多。格林沃德先生,你和巴拉都不知道首版书值钱吗?”
    “我们从来没讨论过钱的事儿。在我们那一代,金属于一个人的私事。再说,这话题很无聊。我们对钱在意。”
    “有人在意。那个女人来看书的时候,你在吗?”
    “我在忙我自己的事儿。完事儿以后,斯坦利把大致过程告诉我了。”;“他有没有告诉你,那个女人认为所有藏书一文不值?”
    “他是这么说的,是的。”
    “你从没见过那个女人?”
    “没有。”
    “有没有任何方法,能让我把你说服呢?”
    “我已经有问必答了呀。”
    “还有别的要告诉我吗?”
    “现在没有。”
    我起身准备离去。
    他也跟我一起站了起来,眼睛紧盯着我。他不肯让我走,我想:有什么事让他困扰。他终于开口了,可说的却是那幢房子:“我认为,你应该买下斯坦利的房子,简威先生,我真的这么认为。”
    “我在考虑。”
    “要是一个人能用4 万5 千块买下那样的房子,只要他没立即动手,那他就一定是个大傻瓜。你可以把它租出去,赚到比你多得多的钱。只要几年的时间,谁知道呢?”
    我努力想看穿那堵墙。在我们之间,有一条谜一般的巨大鸿沟。
    “我听说,有时候房子会说话,”他说,“有时候,它们会告诉你一些秘密。没准儿这间房子就会呢。有时候,我还能感觉到斯坦利的存在,让人觉得他好像还在那儿,坐在书房里读书。那是座坚固的房子,简威先生。除此之外,还是个亲切的房子。要是我再年轻点并且有钱的话,我自己就会买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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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六章

这不过是个地理问题。瓦伦泰。巴拉德住在利特在市区的南边,朱迪斯。巴拉德。戴维斯住在帕克山,麦迪逊街只有几分钟的车程。所以,我先去了那儿。
    她隔着纱门盯着我瞧,努力回想我的名字。
    “简威警探,”我说,“记得吗?”
    “啊。”她说,然后就放我进去了。
    如果她知道我最近碰到的事,那至少她也没有提起。
    对她来说,我这个人的生活,在我走进她的屋门时才刚开始,走出去的时候就自动结束,而现在,又重新开始了。“你抓住那个家伙了吗?”她领我走进客厅,随口问道。我说没有,我还在努力。她示意我坐在一张塞满西的巨大椅子上,然后问我,想不想来点喝的。我说当然,她就弄了杯双份威士忌。她看着我一口吞下了三分之一,她的眼光一刻也不离开我。我知道我看起来不像警察了,而且当然我看起来也不像,可她却连一个问题都没问:我的领带到哪儿去了,为什么我的鞋子没擦我怎么能在工作时间喝酒。她只是看着我,等待着。
    “我刚去看过你们的房子。”我说。
    她似乎有片刻困惑。“噢,你是说斯坦利的房子。”
    “是个好房子。我很惊讶你们还没有把它卖掉。”
    “大而无用的废物。在丹佛的这种时候,白送都没有人要。”
    “也许你找错了房产经纪。我觉得那幢房子应该卖得掉。”
    “用你的钱来说话,简威警探。你能用相当他妈的宜的价钱,买走我的这一半。我是说非常他妈的便宜。”
    “我在听。”
    “你是为这个来的吗?”
    “不,不过我有兴趣。”
    “你开个价吧。”
    “我也还有房子住。我觉得,说出我能负担的价钱,对你可能是侮辱。”
    “请尽管侮辱我吧。我脸皮很厚,而且很想摆脱这一切。”
    “那我可真不好意思……五万?”
    “给我属于我的两万五,你现在就能拿着我的半座房子出门。”
    “你看,你哥哥会怎么想?”
    “能不能不这么称呼他呀?光是听到这个词,我的胃里就恶心。”
    “那你愿意怎么叫他?”
    “我对他的称呼,可不适合公开场合,那不是能在电台里播的。咱们来点高层次的吧,干脆什么也别叫他,就当他是无名鼠辈。”
    “好吧。那你认为,他会怎么说呢?”
    “他比我更需要钱。”她恶毒地笑,“赡养费。我希望他所拥有的一切,都被那个女人拿走。”
    “好吧,让咱们这么说吧,”我说,“只要是这个价钱,我一定会买的。”
    “警官,你让我乐翻了天。让我再给你添点酒。”
    我用手遮住杯口。“还是不了。我今天还有很多事要做。”
    “你要去见他?”
    “我必须得去,不是吗?”
    “待会儿给我打电话,告诉我他说了什么。我知道他会答应的。他能装腔作势一番,不过最终,还是会像我一样,乐于摆脱这个破屋子的。这个周末我们就能把文件准备好,不过,我又得见到那个白痴了。”她点燃了一根香烟。“那么,你来这儿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我一直惦记着那些书。我甚至找到了一些。”
    “那又怎样?”
    “它们并不完全是别人想的那样。”
    “我不想显得太失礼,可我为什么要关心呢?它们已经不在了,早就成为历史了,与我再也没有任何类关系了。”
    “你也许会改变想法的。”
    “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意思,警官。”
    “我觉得,你们或许把事情搞砸了。或者,也许是你们两人中的一个,把事情搞砸了。”
    “你能不能说得再明白点?”
    我专注地盯着她的眼睛。说谎的人通常都会看别处除非他们真是顶级的说谎大师。她毫不畏惧地迎着我的视线。
    “我认为,有人耍了个小花招,”我说,“我认为那些书,比任何人所知道的都要值钱得多。”
    “谁耍了花招?你是说那个被人干掉的小矮个吗?”
    “他只是工具。幕后还有人主使。”
    “而你认为,这主使人就是我们俩中的一个?”
    “有可能。问题是,是哪一个呢?”
    “我甚至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
    “我认为,你可没有这么笨,戴维斯夫人。”
    “请叫我戴维斯小姐。根本就没有戴维斯先生这这人,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有。戴维斯,是我妈妈的娘家姓。”
    我没说话。我看到,她的双颊开始闪光。
    “那个狗娘养的。”她用几乎是耳语的声音说。
    “确实有人是狗娘养的。”我说。
    她站起身,踱到窗前,又走回来。
    “让我把这事儿弄明白。你认为,我们俩其中的一个,发现了这批书的真正价值,雇用了某人买下了它们然后……你是这么想的吗?这就是他对我做的事吗?”
    我耸了耸肩。
    “那么告诉我,那个畜生侵吞了我多少钱?”
    我可不知道该如何告诉她。
    “多少钱?”她逼问道。
    我把酒一饮而尽。
    她又点起一根香烟。“能给我一个直截了当的答案吗?基督,男人们怎么都这么肉?”
    “要是有答案的话,我会告诉你的。正如我说过的,我只见到了两百本书。”
    “那就先从这两百本开始吧。这两百本书值多少钱?”
    “谁也不能保证它们都来自这儿。这只不过是我的猜测。”
    “别管什么猜测不猜测,请你说明白点。那两百本书值多少钱?”
    “在书店里,零售的话……两万。最多也许三万。”
    她的鼻孔张开,喷出一阵烟雾。看起来,她就像座一触即发的火山。
    然后她真的爆发了。
    “三万美元!两百本书就值三万美元!”她向前跨了一大步,把她的酒弄洒了。“他妈的狗娘养的!”她尖叫着。“你知不知道,那该死的房子里总共有多少书?”
    “图书是些很有趣的东西。”我镇定地说。“仅仅因为一本书值钱,并不意味着你能据此判断其他的书价值如何。”
    她面对我的时候,全身都在发抖。“警官,这意味着老斯坦利并不是所有人认为那么傻。这意味着,斯坦利很清楚他在做些什么。还有,简威先生,这意味着所有那些书,很有可能都是值钱货。基督,我们在谈论的,可是上百万美元呐!即便是那幢房子,跟这些书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
    我什么也没说。
    “我要亲手杀死那个混蛋!”她说。
    “我可不会这么做。”
    “滚蛋!你倒试试看,看谁敢拦着我!”
    “如果你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我会阻止你的。”
    “你敢威胁我……”
    “我也在试着跟你讲道理。你是愿意听下去呢,还是愿意因准备不足,把这一切统统搞砸?”
    她坐下来,双手规规矩矩地交叉放着。杯里泼洒出的酒,正渗进她脚下的地毯里,而她却毫无察觉。

    “首先,”我说,“我们要清楚,事情是不是这样。其次,我还不能肯定就是他,没准儿可能是你。第三,无论是谁,他都杀了三个人。我可不是在打比方,戴维斯小姐。你见过被枪击中脸部的人吗?”
    她看着她的双手,那双手正不受控制地颤抖着。
    “说你要杀死某人是一回事,真正去干又是另一回事。这家伙,无论他是谁,已经欠下血债累累了。他打爆了一个书探子的脑袋,还枪击了两个人的头部。你觉得你愿意牵扯进这样的事儿里吗?”
    她咬紧牙关说:“你到底想要什么?”
    “我想让你什么也别干……明白吗?别打电话,别到那儿惹是生非。坐好了,等着我。”
    “老天!”她喊道,“我怎么可能干坐着,眼看着那个大混蛋逃脱呢?”
    “没有人会逃脱的。九千本书不可能藏在谁的裤口袋里。我会找到那些书的,如果你别碍事儿的话。”
    她没说话,我接着说,“我能从你那儿得到一些直截了当的回答吗?”
    “关于什么的?”
    “你和他。”
    “没有我和他。从来也没有。他跟我一点瓜葛都没有。”
    “你们俩是一块长大的。”
    “这又不是我的错。”
    “戴维斯小姐,你们俩之间发生过什么事儿?”
    “什么事也没发生过。只不过是老掉牙的一见生恨’罢了。?BR>    “你们互相嫉妒吗?”
    “他总是嫉妒我,”她又点起一根香烟,并没有注意到,烟灰缸里还有一根没抽完。“他是个领养来的孩子,他为此恨恨不已。他恨我,而我从来就没机会跟他和好,从一开始就是。”
    “他有没有显出任何的暴力倾向,无论小时候还是长大以后?”
    “他从来也没那个胆子。总是鬼鬼祟祟的。”
    “怎么样鬼鬼祟祟?”
    “有次他往窗户里偷窥,突然被我抓到,在我十三岁的时候。当然,总是那类的事情。”
    “你认为,他有实施谋杀的能力吗?”
    她好像突然软了下来,有那么一会儿,很奇怪的一会儿,我觉得她会哭。很快,她又振作了起来。
    “不。”她说。
    “能说出这句话,可真是不容易。” .“是啊。我很想说是,可是我真的不认为,他有胆子朝任何人开枪。不,他更像那类雇凶杀人的人。”
    我想起奈夫说过的那个龟脸人。
    “一个职业杀手。”我说。
    “当然。这个他干得出,没问题。我认为,他绝对能干出那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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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七章

我驱车迎向即将来临的暴风雪,一直往南开去。我想到了那辆u —haul卡车,还有波比。维斯福用去的里程数。我又想起格林沃德,还有神经兮兮的巴拉德兄妹,还有那个长着龟脸的男人。挡风玻璃上的雪花开始结冰,道路变得越来越滑。我有种奇怪的感觉,仿佛有个无所不知的魔鬼,在跟我同行,而他那邪恶的力量即将施展出来。奇怪的是,我居然记不起瓦伦泰。巴拉德的模样。
    我脑海里有他的声音,有他筛选伯父遗物时那忙碌的双手,还能想起他舔那些标签,把它们贴在一件件物品上时,他舌头轻轻地颤。可是,他的脸对我来说,仍然是一片空白。我能清晰地在脑海里描绘波比。维斯福的模样,而我和他,只不过在几个月前,见过很少几面而已我能清楚地看见彼得和普莱德,他们像两个沉默的乘客而那个魔鬼,就盘踞在他俩之间。来啊,伙计们,跟我说话呀。“说呀!”我大声说。告诉我一些我不知道的情。那个龟脸男人是谁?那些书在哪儿?丽塔。麦金利的评估结果,为什么会跟事实有如此大的天壤之别?
    我又核对了一遍地址。那所房子坐落在远离街边的小树林后。房子显得漆黑一片,树林把来自街上的灯全挡住了。一阵风刮了起来,卷起了车道上的积雪。我亮着车灯明日张胆地开了进去,然后在车里坐了一会儿让那两条光柱在房子前面晃来晃去。在我看来,好像有人在家。我把灯关了,紧接着熄了火。黑暗让人压抑。
    我下了车,跟着手电筒的光,沿着一条小径,来到了门前。我按了门铃,然后开始敲门。没有动静。我沿着屋子绕了一圈,然后顶风步步维艰地穿过院子,来到了车库前。他去别处了,而且走得匆忙。车库门没关,水泥地上还有车胎的印记,院子里也还有车辙的痕迹,只被雪盖住了一半。 .我走回车旁拿出工具。我知道,要是有人开车进来,我就只能束志颓芰恕—我把车停在院子中央,根本无法逃脱。不过,即使这么做等于自杀,只要我做了决定,就再也不会瞻前顾后了。我稍微考虑了一下后果。也许,我会蹲上个三到五年。没什么,随后我就用牙齿咬住手电?BR>撬开了前门。
    第一件事,是找一条逃跑的退路。那是后门。我穿过大厅和一条黑暗的走廊,终于找到了它。我检查了一下,确定能很容易地把它打开。很好。嗯,也许不是很好,不过已经够好了。就是它。我会告诉法官说,我来找巴拉德,房子里漆黑一片,可车库的门却开着,于是我就绕过去查看。他们就是这样,凑巧在后院里抓到我的。我会从那条后路溜出去,若无其事绕到屋子外面,而这,就是我将告诉他们的说辞。我还在屋后停了一下撒了泡尿,这是个有趣的细节,我想,能给这个无聊的故事加点可信度。
    想好了这一切后,我穿过房间寻找。找什么呢?我只有一点若有若无的直觉,觉得自己甚至可能找到巴拉德的藏书。第一个要找的地方是地下室。我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厨房里正好有一道黑黑的楼梯直通下面。
    如果他现在回家,我就死定了。忘了后门吧,我永远也跑不到那儿。我深深吸了口气走下楼梯。微弱的手电筒光亮引我来到一个精致的房间。这儿没有书,只有一张水床,一个五斗橱,一台大屏幕电视,一部录像机,还有摆满了一墙的色情录像带。一瞥之下我看到了架子上,那些诸如《苦月亮》和《夜夜夜狂》之类的标题让我知道,他到底喜欢哪一类的娱乐。这儿毫无意义。大厅旁还有一个房间,于是我去了那儿,推开门。没有书,这里基本什么都没有。房间里没有家具,只有几个箱子,而我一眼就看出,里面除了废品破烂以外,什么都没有。

    我什么都没碰。下一处有可能的地方,就是阁楼了。
    巴拉德的阁楼,不是可以拾阶而上的那种,我只在天花板上,发现了一扇可以活动的小门。我用厨房里找到的扫帚把它顶开,抓住门洞的边缘,把自己拽了上去。我叼着手电筒,把探进洞里的头从一边转到另一边,接着体力不支掉了下来。我又如法炮制,这回是看另外一面看来,他好像从来没有来过这里,阁楼里积了两寸厚的灰尘,没有人活动过的痕迹。
    我检查了一遍客厅。这个无脑的痴呆儿,甚至连一本读者文摘精华本都没有。事实上,就我目力所及,巴拉德的整幢房子里没有一本书。由于记起了以前两次我到宝贝的经验,我特意检查了一遍厨房里的碗柜。这回可不走运。那就……去他妈的书肥。也许这回我能找到支枪。很多案子都是这样最终侦破的,由于凶手那令人难以置信的无能和愚蠢,而被找到凶器。我走进卧室,找遍了所有可能藏枪的地方,可是什么也没有。
    最后,我来到了他的工作间。他连一本法律书都没有有。我从来没到过一个家里没有法律书的律师家,这个书斋几乎空无一物。他有个文件柜和一张书桌,都没有上锁。我拉开柜子,里面是一些老文件,老早之前—些案卷的副本。我翻了两遍里面的文件夹,希望能找到重要的东西。可里面什么也没有。
    最底层的抽屉里,塞满了色情杂志。我知道又是浪费时间。
    桌子上有文件架,还有许多小格子和抽屉。文件架是空的,小格子里铺了一层灰,抽屉里塞满了黄书。我可没兴趣检查这些垃圾,这里怎么看也不像是个律师的书房。
    在最后一处地方,我找到了些东西。在桌子上,一本黄色的拍纸簿被推得远远的,静静躺在暗处。最上面的一张纸上,画满了涂鸦和笔记。顶端有个名字——路比库夫,下面是一个数字——$1235.上面还有一个电话导码,我认出那是东部丹佛的号码,离我的书店不远。
    路比库夫,听起来很熟悉,可是我记不得在哪儿听过。
    他在这张纸的底部做了些乘法运算。他把8500这个数,跟许多数字相乘,从10到150 都有。每次得出的结果,墨迹都在加重,越来越多的划线,越来越多的愤怒。
    8500,大约就是老斯坦利藏书的数量。这些数字都是些猜测——有人觉得,要是这些书每册价值10元、50元、70元或者更高的时候,可以用乘法算出,所有这些书总共值多少钱。他不太了解书,从没听说这么大量的书,能按照一个较高的平均数来计算。不过话又说回来,到目前为止,我还没见过一本书的价值低于100 美元。
    路比库夫呢?我敢打赌,他就是那个龟脸人。我离破案越来越接近了,我想。
    我把那个电话抄在记事本上。我把所有东西分毫不差放回原位。然后,我就他妈的溜之大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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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八章

我坐在车里,听着外面呼啸而过的风声。一阵冰冷的恐惧从普拉特河上吹来。
    在离瓦伦泰家半英里外的加油站里,我往汉尼斯打了个电话。
    “是我,甜心。”当他拿起电话的时候,我说道。
    “噢,真是幸运的一天。”
    “你们在麦金利的磁带上有什么发现?”
    “我可不想在电话里说这个。”
    “莱斯特干了什么,往你身上安窃听器了吗?”
    “你在给我找一个大麻烦,克里夫。”
    “嘿,一个麻烦哪儿够啊。尼尔,赶紧告诉我吧。”
    电话里传来嘶嘶声,我静静等了一会儿。
    “你到底想让我说什么?”他说。
    “我想让你说,是的,好孩子,圣诞老人确有其人。
    我想听你放声高歌,唱那首‘挪威的森林’。我在想,也许你会在歌词里,插上两句麦金利录音带的事儿。“
    他叹了口气。“你干吗不过来一趟呢?”
    “因为我在两千里外,而且正往反方向跑呢。”
    “那么,恐怕我帮不了你了。我不能在电话里说这事儿。”
    “他们把声音分离了,对吗?”
    “我不想讨论这个……”
    “他们把声音分离了。”
    “我告诉过你,现代设备能产生奇迹。你想谈这事儿,好,我能谈上一晚上。自打跟你吃过午饭之后,我就变成了一个职业科学家,一个电子奇才。你知道吗,他们可以让十五个人同时在一起说话,然后那具机器能分离出每个人的声音!你知道这个吗,克里夫?跟音质和音调有关。而我以前一直以为,音质是伐木工人在树要倒时喊的号子。”

    “彼得说什么了?”
    “我想他喊的是‘要倒了,闪开’。也许他在俄勒冈时,曾干过伐木工。”
    “你是个混蛋,汉尼斯。”我说真的。
    “噢,是吗?无所谓。总有一天我会跟你坐在一起对笔记,看看谁才是真正的混蛋。”
    “是你,尼尔,你正在变得和他们一样了。”
    “有个消息告诉你,我一直都和他们一样。”
    “那就挂了吧,如果你没人话要说。”
    我们听着彼此的沉默,足有十来秒钟。然后他带着一种从未有过的怒气说:“克里夫,你在滥用我对你的友谊。你把自己的头伸到绞架上去。就已经够糟的了,还想让我也把脑袋伸进去;—还说什么看在过去的情份上?BR>    该死,这案子还没了结,你就会害我丢掉警徽的。“
    “你这么想我很抱歉。”我说,可我并没放下听筒,我知道,我的沉默对他能起作用。
    “该死的,”他说,“这样不对,克里夫。”
    我没说话。
    “那个混蛋什么都没说,行了吗?没有任何该死的话,可以让你或任何人用得上。你想知道他的原话吗?我应该知道的,我整个下午都坐在那儿,听那盘该死的磁带。他说,‘走开,走开。’他说了两遍。然后他说,‘你再也不能把我怎么样了,人们已经知道了。’”
    “什么人们?”我自言自语。
    “你可以去问问他。”汉尼斯说。
    “什么人们?”我又说。
    电话里静默了两分钟。
    “那普莱德小姐呢?她说什么了?”
    “她说,‘哦,嗨,一切正常。’”
    我眨了眨眼,“她说什么?”
    “她说,‘一切正常,我会给你打电话的。’”
    沉默在继续。
    “你还等什么,再也没有加演节目了。”汉尼斯说。
    “就这些,言简意赅:我们是白费功夫。我希望你感到满意。”
    “是的,尼尔,我很满意。”
    “我想你开心,老朋友。如果你不开心,我也不会开心。还有什么别的事,需要我为你效劳吗,伙计?”
    “谢啦。”
    “好。再也别这么折腾我了。”
    “是,我很抱歉——”
    可他已经挂了电话。


    我给丽塔·麦金利打了电话,尽管我知道这么做是徒劳的。
    可是,简直是奇迹中的奇迹,她居然接听了。电话铃刚响一下,她就一把抄了起来。
    “丽塔·麦金利。”她说。我喜欢这样接电话的女人,干脆利落、镇定自若,很有职业味道。实际上,我期待的最佳结果不过是那具该死的答录机,和那单调的声音相比,就算她说“去死吧你这个笨蛋”,也要好上一千倍。
    “不会是真正的丽塔·麦金利吧?是她本人吗?是真正血肉之躯的丽塔。麦金利吗?”
    “简威!”
    “我听到了什么声音?是你觉得太喜出望外,一下从椅子上摔下来了吗?”
    “你他妈的到哪儿去了?”
    “到目前为止,今天所有接我电话的人,都会问这同一个问题。我还以为,你能给我来点什么新鲜的呢。”
    “我一整天都在给你打电话。发生什么事了?”
    “报纸上都有,阳光小姐。我知道你喜欢看罪案报道,所以我猜,可能你已经读过所有关于此事的文章了。”
    “我想见你。”
    “这才是向正确方向迈出的积极一步。在你把我放逐以后,我还以为自己在路易斯安娜州的麻风病院,还以为我只有勤练撑杆跳高,才有机会回到你身边呢。”
    “你能来吗?雪下得挺大的。”
    “如果让你下山,恐怕也一样困难,还是我跑一趟吧。你那儿有什么吃的?”

    “冰箱里有两块牛排。”
    “你怎么改变食谱了?”
    “别问。”
    “我一会儿就到。最好给我一个半小时。”
    “我会把门打开。”
    一阵寒战袭来。“别那么做。”我说。“瞧,现在是九点半,十一点钟我在大门口跟你会合。开你的车下来,要是看我不在,就过半个小时再来。”
    “你怎么不让我把门开着?出什么事了?”
    “见面再跟你说。”
    我开始向西行驶,一头扎进了暴风雪笼罩的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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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九章

这是一次艰难的跋涉。我在空寂无人的高速公路上艰难前行,然后一路滑下溪谷。到了十一点,我还没到达常青镇。我在一家加油站停下,给她打了个电话,不过这回,她又打开了答录机。我给她留了一段轻松愉快的口信,告诉她别担心,然后又接着上路了。溪谷里同样看不见人影,这让我得出一个结论:今晚,我是本州惟一在高速公路狂奔的傻瓜。车子跌跌撞撞摇摇摆摆,在错综复杂的溪谷小路上行进,听到的动静让我想起了催眠师用的手表。在我视线即将消失的边缘,似乎漂浮着一些幻象。我看见彼得在车旁行走,一副神经兮兮、鬼鬼祟祟的样子。他略一转身,打开了一道门,哦,黑暗里,仿佛有个巨大的洞,那就是我的书店。书店里空荡荡的,只有普莱德小姐。彼得很沮丧。他太沮丧了,以至普莱德小姐不得不打电话到丽塔家找我。此时画面消失。我知道那一幕还在某处上演,可是我什么也看不见,就像画面消失的电视节目。我能听见他们的声音,可是我看不到,什么也看不到。
    普莱德小姐:让我跟他说话,彼得。把电话给我。
    运用你的推理能力吧,简威,理清头绪。想清楚吧,把那幅画面拼凑完整。
    有人出现在临街窗前。彼得。布奈玛隔着厚玻璃,跟死神四目相投。
    普莱德小姐:没人在接听电话。
    彼得发出极度恐怖的尖叫:是他妈的录音机!
    接着,死神就走进了书店。
    普莱德小姐:有人来了,我得过会儿再给你打。
    我听到的就这些。而汉尼斯,则听到了些其他的东西。
    彼得知道。他完全清楚发生了什么。
    走开!走开!你再也不能把我怎么样了!人们已经知道了!“
    什么人们?
    这就是我心中那冰冷恐惧的来源。
    如果彼得能用那些名字换来最后几秒钟,那些人就会有麻烦了。无论他们知道与否,他已为他们签下了死亡证明。
    我的车灯照亮了她家的小路。这里看起来就隧遭光滑陡峭,遍布危险。
    我把车子改为四轮驱动,小心翼翼重新上路。

    我不太清楚还有多远。离大门大概还有几英里吧,我想,进门后还有几百码。车子丁丁当啷经过一辆滑出路面抛锚的车,继续前行。在这样的路上,你可万万不能停下来,必须让轮子一直转着,保持车轮跟路面的摩擦力,尝试一鼓作气爬上山。我开过一段最陡峭的斜坡那儿的路面突然爬升,你还没意识,它就上升了几百英尺。要是换在一个阳光普照的干爽日子,本也是小菜—碟,可现在就不这么容易了。我在路上压出的车辙上一路颠簸而行。在我右边,峡谷朦朦胧胧裂开一条大缝,吹来阵阵阴风。
    我已开过所有的柏油路。现在一点灯光都没了让我不禁怀疑身在何处。山势越高积雪越深,我不可能成功的,我想。每前进一英尺,我都能觉得车子就要离地飞起来了。脚下的路突然转了个U 形的大弯,峡谷从我右边转到了左边。除了雪我什么都看不见,不得不找地方停车,几分钟后就看到了:路面在某个拐弯处加宽了一点,仅此而已,之后的路面又开始爬升。我的前轮冲进路边的雪里,车子停了下来。
    这可真是太悬了。我没有外套——只有一件夹克衫。
    这件夹克如果在深秋午后,还不成问题,但对于现在的极地探险,却一点用也没有。我惟一一顶帽子,是后备箱里傻乎乎的针织玩意儿。在丹佛,人们就是这么死的:出门时不过想去散个步,可是却接二连三出现了预料不到的事,最后的结果,往往和开始想的有天壤之别。我晃了晃皮带上的枪,拉上夹克拉链。接着,从后背箱取出帽子,又给枪上了子弹,口袋里也揣上了几粒,随即出发。雪很深,不过我还算够结实,能走得起来。有几次我滑倒在地,不过也没什么事。我甚至还没觉得冷,这是落基山脉非常有欺骗性的另一个气候特征,在你察觉到寒冷之前,已经被冻了个透心凉,再也缓不过来了。

    在沿海地区,要是气温降到了冰点,你也会觉得冻僵。
    可在这儿,我曾在华氏三十多度穿短袖出门,从来没觉得需要加件毛衣。然而,半个小时之后,你会发现手指开始发青。哦,不会太远了。路在这儿开始变得平坦了,我还记得上次来还经过这里。用不了多长时间了,小菜一碟,麦金利和我,会一起共度圣诞佳节,我们从此过上了幸福生活。现在,路的脚钥始出现树木了,天依然漆黑一团。我一直咬着手电筒、低着头,努力保持乐观的心情。最重要的是,我一直走着,不敢停?BR>    最后,我看见了大门,这道海市蜃楼般的银色幻影,在静静地向我招手。可是我没看见她,这让我觉得不安。
    我看了眼表:差一刻十二点。她会不会是关上灯,在树丛里呆着呢?我的手电筒发出微弱的光,刚刚能勉强照到大门口,可是,在这样黑黝黝的夜里,它简直就像是希望之光。霎那间,一道强烈的光芒点亮了整个世界。
    闪光!她打开了车的前灯,简直就像引爆一颗原子弹。
    我吓得一下僵住了,结结实实倒退了一步。她打开车头们。,把灯光调暗,我听到车子发动的声音,;现在,我能看见篱笆后面那个憔悴的身影了。我看见她从车前奔过,一串钥匙发出叮当的撞击声。一会儿工夫,大门缓缓地打开。
    “你疯了吗?”我看不到她的人,她的声音却随着暴雪飘了过来。
    “晚上好。你最近好吗?”
    “难道你不知道,在这种天气穿这么一身,你会冻死的吗?”
    “我刚刚想到这点。别骂我,能活下来已经够幸运了。”
    我穿过大门钻进她的车里。里面的暖气棒极了。
    她倒是身着盛装:穿条厚厚的裤子,外套一直扣到了下巴。帽子拉到外套上,只露出了一小部分脸,能刚刚看到眼睛、鼻子,还有嘴。足够了。
    上帝,那一刻我爱上了她。
    我们上了山。那房子看起来甘美而温馨。它的确是。
    我站在走廊里,看着她脱下手套+ 我脑海里又涌现了那想法。基督,我爱她。在此之前,我从未对任何人有过这种感觉。
    真让人震惊。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我问。
    她转过身直视我。“真是个傻问题。”
    “那你的傻答案是什么?”
    她用了很长时间才回答,当然,那是多么可爱的沉吟。
    “我想我相信,”她说,“是的。”
    她的脸红了。
    “我真厌倦了一个人的日子。”她说。

    “那就不要一个人了。”
    “去你的。”她说,“去你的,去你的,简威。我生命中有很多不需要的事物,你是最没用的。”
    “我敢打赌你一直在想我。”
    “你是个无赖。天哪,一个警察!我和一个警察。”
    “我是个有教养的干瘪的珍稀图书交易商。”
    “就算有一本珍稀图书掉到脑袋上,你也认不出来。”
    “可我学起来很快。我学知识就像别人喝汤一样。我机智,我聪明。假如你没察觉,我可以告诉你,我还是个笑话大师。”我停住了,突然悲哀地意识到,不知什么时候,我的嗓音不自觉变高了。几乎和那个晚上一样,当时普莱德小姐向我讨工作,用的就是这种半认真半玩笑的哀求腔调。
    丽塔正专注地看着我。
    “最精彩的是,”我说,“我愿意彻底服从一个女人。”
    “你可真够宽宏大量的,多么慷慨。”
    “难道你看不到,我的这些优点把整个夜空点亮了吗?简威和麦金利,令人叫绝,不是吗?”
    “六天之前,我还从未听过你的大名。那时我在五千英里之外,正享受日光浴。现在,你不但逐渐控制了我的生活,还要让我付出最高昂的代价。”
    “这其实也没什么。就像在无聊的电视节目里,那个一本正经最无聊的家伙,总会拿到最高的报酬。”
    “闭嘴,”她走近兰步。她的外套早已脱下,扔在了某处。我俩之间的空气好像通了电,她胳膊和脖子上的汗毛都立了起来。我知道,只要我一碰她,这股电流就会把我们烤焦。
    她伸开双臂圈住我,使劲儿地吻我。整个世界都在为我庆祝。
    “这真是疯狂。”她的呵气钻进了我的衣领。
    我回吻了她。她的手搁在我的枪上。我能感到她的心跳,我能听见,就像远处传来的洪荒战鼓。
    “你从来也不关心书,”她说,“你不过是想钻进我的裤子,拼命施展诡计罢了。”
    “我什么也瞒不了你。”
    “嗯,”她说,“我想你赢了。”


    我记得路比曾经说过:这是一桩最令男人心醉神迷的事。当时,他是在形容图书生意,把它跟做爱相提并论。此时,我手里还握着枪,甚至都想不起来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反正不管怎么样,我俩和那柄枪最后一块儿倒在了床上。我紧紧抓住那把枪不放。这冷冰冰的铁块现在成了我的最后一丝理性。我在她身体里战栗着,她猛地拉紧我,把我带进了最深处。在我长驱直人的时候,竟然一刻也没有松过那把枪。这感觉太妙了,不信你试试,就知道这他妈的有多好。我闭上双眼,任由自己沉浸其中。噢,我完全迷醉了。此时,任何人都可以大摇大摆从前门进来杀死我们,我根本不会察觉,更不会在意。他们甚至可以派六个团的骑兵带着攻城槌来。
    “简威。”她说。
    “嗯。”
    “告诉我,压在我脑袋上的不是你的枪。”
    我用另一只手拿过枪,然后把自己撑了起来。
    她开始大笑。“这事儿倒可以大书一笔。我刚被一个拿枪的男人蹂躏一番,可这甚至不能算强奸。”
    “这只是你的想法,”我说,“我只是没得到机会那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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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章

到了凌晨两点,我们才腾出功夫对付那些牛排。“今天是我堕落生活的第一天,”丽塔说,“失去了贞操,又开始吃肉了。看来,我到底还是一个放荡的野蛮人。”
    “老天,难道你也是第一次?”我说。
    她抓着我的头发乱揉一气。我喜欢她这样。这至少意味着,在我们之间存在感情,而不仅仅是肉欲。我开了两听啤酒,牛排马上就要好了。
    我们开始吃东西。牛排很棒,我的女人更是没挑。
    我们一句话也没说。
    直到好一会儿之后,我们坐在壁炉旁,她才放松下来。“那天晚上,我跟你谈过之后,马上就给保罗打了个电话,”她说,“就是……出事的那晚。”
    “保罗是……?”
    “我本来要嫁的那个人。”
    “我喜欢你用的过去式。继续。”
    “他那边当时是凌晨三点。我把他从床上弄起来。我想本该等一会儿的,可不知怎的,这件事好像太大了。上帝,简直就像地震。我觉得整个世界都要脱离轨道。”
    我吻了一下她的脸。
    “我打电话给他,跟他说了声再见。”她说。
    这一瞬间,再也没有无声的空白,我们的对话也再也没有那种永恒的等待。“我跟他是几年前认识的,在绿色和平组织里。每年夏天我都去那里,去广阔的大自然中工作。今年我拯救了一条鲸鱼,你相信吗?我穿着潜水衣,挡在那条鲸鱼和捕鲸人之间,不停骚扰他们,直到他们离去。直到那一刻真正来临,我才知道我有勇气这么做。此后,我就再也没有一丝犹豫了,我就是为这个活的。今年,我们失去了一位志愿者,你知道吗?有个年轻人在抗议核试验的活动中,被害死了。我跟他交情不深,可他的牺牲使得一切突然变得极为真实。我开始明白,我也可能死去,可我不想这样。每一分钟,我都做好了灰飞烟火的准备。你知道一柄现代的捕鲸枪有多厉害吗?想想都让人心惊胆战。而你却必须骚扰那些捕鲸人,嘲笑他们,骚扰他们,激怒他们,挡在他们的枪前面,逼他们向你射击。同时你也很清楚,如果能找个借拍到了我。保罗给了我~盘节目录像带,可我从没看过,录像里面永远不会有那种真实经历的震撼。海明威描写狩猎和战争时,就说过这种意思。如果你对那些经历随便谈起,那么所有这一切就都被糟蹋了。我以前读到时,曾经还想过,这都是些大男子主义的废话。可该死的,现在我知道他是对的。他们在新闻节目里播了二十秒的片断,而实际上,那是一场历时两小时对意志的考验。海明威一点没错,那个老混蛋。当你做了些人们称为英勇的事迹后,你不能谈论它,不能坐在摄像机镜头前,在一盘录像带上幸灾乐祸地大放厥词。你只能把这段经历珍藏在内心深处,即使稍微提起,也是对它的亵读。”

    她指着墙上那幅照片:一个穿潜水服的男子。
    “那就是保罗。如果你不喜欢,我就把他的照片拿走。”
    “没必要。”我说。我有资格表现得宽宏大量。我欠道,此刻保罗会宁愿和我换位置,希望挂在墙上的是我而呆在沙发里的是他。
    “他是个好人。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我们总是没有……那个词怎么说来着?”
    “火花?”
    “对,就是这词儿。他真是个好男人。像我这样的坏女人配不上他。至于你嘛,从另一方面来访……”
    “我想我能搞定你。”
    “你当然能。搞定我吧,简威。告诉我,你都想知道些什么。”
    “任何你愿意讲的事。”
    “噢,求你了。别现在才来传香惜玉。从我第一眼看见你,你就一直咄咄逼人。甚至比这更早,要是算上电话留言的话。”
    “那就告诉我一切。”
    她花了一些功夫定神,然后才开始讲述。白兰地让我们彻底放松下来,我们又往壁炉里添了些木块。
    “那时,我在达拉斯的一家书店工作。我们有个叫威廉。马龙的顾客。你听过这个名字吗?”
    “啊哈。”
    “要是你在这行呆的时间够长,你会听说的。威廉。马龙是个藏书家。他的名字不常出现在《书合周刊》上。他是那种不喜欢被众人关注的人。这很像我,非常注重隐私,没有朋友,总是跟人保持距离。我猜,对那些不认识他的人来说,他充满了神秘感。不过,图书界所有的大腕儿都知道他。他无论在哪儿买书,都不必担心信用限额。你认识的流氓大概会把他叫财主。终其一生,他都钟情于图书,最爱现代文学。他是家族里最后一棵独苗,没结过婚,可是上帝——他真是一个让人钦佩的爱书人。马龙无所不知。他有一整堵墙的参考书,可他从来也不需要它们,它们全都装进他脑袋了。他生活的快乐,就是到书店中去发掘好书。他视金钱如粪土,对他来说这是一场游戏。别人要多少他就给多少,从不讨价还价,不管付出十块钱还是一万块,对他都没有任何区别。只要他想要一样东西,就能立刻得到它。”
    “马龙所掌握的图书知识,比十个书商所知道的加起来还多。住在达拉斯的时候,他是当地书店里的名人,尽管他总是不希望引人注意。我不知道最初是什么,使他喜欢上了我。也许是因为,每次当他走进书店,只有我没对他卑躬屈膝吧。我仅仅知道,突然之间他就走进了我的生活。
    “你当然能。搞定我吧,简威。告诉我,你都想知道些什么。”
    “任何你愿意讲的事。”
    “噢,求你了。别现在才来传香惜玉。从我第一眼看见你,你就一直咄咄逼人。甚至比这更早,要是算上电话留言的话。”
    “那就告诉我一切。”
    她花了一些功夫定神,然后才开始讲述。白兰地让我们彻底放松下来,我们又往壁炉里添了些木块。
    “那时,我在达拉斯的一家书店工作。我们有个叫威廉。马龙的顾客。你听过这个名字吗?”
    那不断驱使他光顾问一家书店的原因终于真相大白,就是因为我。我这么说是不是大虚荣了?从一开始,早在第一次交谈之前,我们就感觉到,彼此间有着莫名的吸引力,好像空气都变得不一样,在我们俩之间起了微妙的化学反应。你了解那感觉,简威,我知道你了解。“

    “现在我了解了。
    “是啊,就是这样。当这种感觉出现时,你不会在他是谁,他多大年纪,他有多少钱。在乎这些东西的人都是傻瓜。还有种族、宗教、政治信仰等等,这些事情都不重要。后来有一天,马龙走进书店,问我是否愿意作他的助理。我当场就辞去了书店工作。我的老板是个混蛋,反正再过一个礼拜我也会辞职的。我甚至都没问马龙,我将担任的是什么样的助理工作。我不在乎,在图书行业里,我漂了好几年了,去过不同的图书馆、不同的书店,这已经让我厌倦了。我准备好尝试新的东西,而这时,马龙把新的生活给我带来了。”
    “接下来的四年,我们走遍了天涯海角。我们的脚步踏遍了全世界,为的只是找寻书籍。所有值得我去了解的知识,都是在那段时间学到的。我们在巴黎住了六个月,每年夏天都去英国。我们在各地买了许多杰克。伦敦作品集,其中最有趣的一套是在东京购得的,现在还有一部分在这儿,在那个大房间里。你能想像当时的情景,不用我再多说了。马龙再也没回德州,我也是。他买了这个地方,喜欢这里的与世隔绝,喜欢房子周围的篱笆墙。现在,你再也不能修建这样的篱笆了——有太多的地区限制条例。不过幸运的是,他们也不会让你把原来的篱笆拆掉。马龙对科罗拉多一直情有独钟,他不喜欢游客蜂拥而至的夏天,只喜欢隆冬的科罗拉多。他最爱大雪封山,这个人总是与众不同。如果他还活着,我还会和他在一起的。我从不认为这是场疯狂的风流韵事,不是那样的,我只是知道,我会一直跟随他的。”
    “可是,他死了。”
    “你没必要再问这个问题了。我敢肯定你听过这个故事。
    你听到的是哪个版本?说我为了他的钱还是他的书而杀了他?“
    “人们乱嚼舌头罢了。”
    “是啊。是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确实杀了他。
    他那时已经五十岁了。他抽烟抽得很凶,没办法戒,他抽了一辈子烟,终于死在这上头。有一天他对我说,‘丽塔,我不能死在医院里。’当时我就明白,要面对的是什么了。随后的几天,他一直专注地打理生意。他请来一位律师,口述了他最后的遗嘱。我知道他把所有财产留给了我。我们从没讨论过这事儿,可是我太了解他了。
    你可能不相信,财产我并不在乎,只希望他活着。一切都井井有条,甚至包括他希望的死亡方式,都按照他自己制定的程序进行。他选择了注射,我知道那支致命的针剂搁在哪儿,我也知道它是做什么用的。等到那个时刻终于降临,我把那个东西从柜子里取出来,尽我所能帮助他。上帝,我真是一个懦夫。我禁不住痛哭失声,浑身哆咦,我从没亲眼见过有人死在我的面前。我知道,他希望我能在他死时保持坚强,可我就是做不到。他给自己注射的时候,我把他的头搁在我大腿上。本来,这一切就该。
    到此为止了,可是……他就是死不了。人们告诉你那种针剂很管用,整个过程应该毫无痛苦,而且一弹指的功夫,你就会过去了。只是真正的情况,完全不~样!那个人就是,死……不……了!我以为是他打的剂量不够。那药使他昏了过去,而且他是那么痛苦!他痛苦地翻滚抽搐……
    而他还是没有死!于是,我往针筒里装上药,又给了他一针,这分量足以杀死一只恐龙……可他还活着!这简直就像是一场噩梦。然后,我想起了他的枪。

    “我知道枪在卧室里,不过我花了好些功夫才找到子弹。我不太懂论,可我想我能琢磨出来。我回房里坐到他身旁。他的呼吸沉重费力,他在挣扎,他在战斗,我拿出枪顶住他的脑袋,扣k 扳机。我记得我想,‘我怎么下得了手,我怎么能有勇气这么做、然后,他看起来好像放松了,我知道他要去了。他就这样”……慢慢地……去了……很及时,要是再过十秒钟,可能我就真有麻烦了。我甚至连怎么松开扳机都不知道。我扣动扳机,往墙上开了一枪。你还能看见那个枪眼。我想,警长直到今天都还怀疑我 .他何宣读遗嘱的时候,我就坐在那儿,什么也没说。可是无论如何,这绝对是一个重大的谋杀动机。我一向知道马龙富有,可当我知道确切数字时,仍然感到震惊。他从没告诉我,他到底有多少钱,这完全是他的事儿,我从来也没有刻意打听。我想我够幸运了。要不是马龙有先见之明,把他要做的事告诉了他的律师,那我可能真要费一番口舌洗脱自己了。即便这样,现在也有很多人猜疑我。对于这个山区的人和图书圈子的人来说,我是个谋杀了男人并逃脱法律制裁的女人。所以,我一直独来独往,从不跟任何人打交道。这就是我的故事,这就是我如何变得富有和有名的故事。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会慷慨解囊捐助慈善事业。我从不觉得,这些钱是属于我的。”
    这天拂晓阴冷潮湿。寒气逼人,我们又睡了好几个钟头。当我醒来时,她的头错在我下巴上,我的手则搭在她胸上。我静静地躺着,不愿意惊动她。可还是有个凶手没落网,事情该有了断了,时间不会为我停留。我想,我的推理已经缩小到了二选一的范围。这案子所有情节都变得合乎情理,除了她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之外。
    只有这点,让我一直摸不着头脑。
    她翻个身睁开眼。她摸着我的脸说,“再爱我一次。”
    而我不能,实在不能说不。于是,我们在被子下面胶着爱抚,直至筋疲力尽。我们爱得天昏地暗,爱得日月无光。
    直到过了几百年,我才说我们必须起床了。她的回答是,“从今以后,我们没有义务必须去干任何事。”不过,她最终还是起来了,一丝不挂站在床头,简直太可爱了。她转身走开,紧接着我听到了淋浴的声音。我盯着屋子里最暗的角落,回味着所有的一切。我在心里对自己说:上帝保佑,我希望你没跟这件案子搀和在一起。否则,这会让我心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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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一章

二选一:一个半斤,一个八两。我们下山的时候,在脑子里又掷了一遍骰子。我的启示是利特顿。我们慢悠悠开到了汉普敦,然后沿着圣塔菲路向南开。道路仍然很滑,不过已经是白天了,我只用不到四十分钟,就下了山。
    我开到一家名叫丹尼的餐馆前。
    “你就在这儿下吧。”
    “我跟你说过,简威,我天生排斥快餐。”
    “你会熬过去的。喝杯咖啡,看看报纸,在这儿等着我。”
    “我得等到什么时候呀?”
    “直到我回来。”
    她作出一副坚忍的表情,“希望你以后不会一直这么对我。”
    她下车绕到我这边。我摇下车窗,她在那地盯我看了好一会儿,满头红色的秀发在风中飘舞。我想,即使二十年后,我也能记起这副情景:在糟糕的阴天里,她那张珍贵的脸定格在车窗上。她身体前倾吻了我。“别让人把你杀了。”她的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你也是。”我说。可她已经转身,向饭馆去了。“我很快就会回来。”
    我喊,可她没做出任何回应。真是个奇怪的女人,我想:奇怪的女人,从头到脚充满了秘密。
    我想起了那天早上,我们的一次一针见血的讨论。
    “我希望你今天陪我。”我说。
    “听起来不错。咱们干什么呢?想去纽约吗?”
    “我要去抓那杀了那三个人的凶手。”
    “哪你要我干吗?”
    “我需要知道你很安全,”我说,“我想,他下一步可能要对付你。”
    几分钟后,我把车开到了瓦伦泰。巴拉德家。在早晨的雾气中,我远远看见那幢房子。如果沿路走上去,很快就能看见车库。车库关着门,那位法学博士在家。从路上什么也看不出来,这里到处是水坑,还有正在融化的积雪,根本不可能从上面找到任何痕迹。不过,他在后院压出的车辙不见了,一夜之间就被完全冲刷掉,上面也没有新的痕迹出现。
    看来,他回家已经有段时间了。
    我不知道该等待什么,我只希望自己有准备去面对。
    我用夹克盖住手里的枪,现在,我得步行三十码,穿过这片空地才能到房子。窗里黑乎乎的,任何一扇窗都是狙击手藏身的绝佳位置。我吸了口气继续前行,像推销员一样大摇大摆走到前门。我紧贴着墙倾听。房里的动静听起来,跟我上次来的时候一模一样,换言之,鸦雀无声。我绕着房子转了一圈,在每扇窗户前停留片刻。
    我往里张望,门厅里什么都没有。继续前进,到下一扇窗。厨房。没有收获。一线曙光正从云中透出,穿过厨房窗户,在屋里变成彩虹。我蹑手蹑脚溜到屋后,转过屋角。下一扇窗是他的书斋,他就在那儿,坐在桌前,背冲着窗户。他什么也没做。我想他可能睡着了,就是那么一动不动。可是突然,他动了起来:放下腿,到处摸索一阵,然后点了一根烟。他坐着抽烟,我就站在外面,离他后脑勺不到两尺,不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
    其实我只有两个选择。我选择的是正面进攻。绕到屋前,来到大门口,我按响了门铃。
    我听到他立刻就来应门了。
    他猛地拉开门说:“来得他妈的正是时候。”等他实党这个人不是他所期待的,这话已经脱口而出了。
    “你他妈的是谁?”
    “简威警探。我跟你在伯父的房子里聊过,记得吗?”
    “嗅,当然。你来这儿干吗?天,现在才八点钟。”
    “让我进去跟你说。”
    “瞧,我正在等人,可没有多少时间。”
    “没问题,我不会占你很多时间的。”
    他很不情愿地从门口挪开。我走进门,枪仍然藏在夹克下面。你永远也不会知道,跟这种人在一起会发生什么。
    我们走进客厅。这里看来隐约像是我曾来过。他问我要不要咖啡。虽然想得要命,可我嘴里却说不。我有条规矩,就是永远不跟那些可能杀我的人一起吃喝。
    他看起来倒不像:衣冠楚楚,穿一身干燥的衣服,头发梳得很整齐。事实上他看来蛮机警的,就像一个即将出庭接手大案子的律师。他也一定在打量我。“你看来好像刚打完一仗。”他说。

    “是的。”
    “我想那一定很有趣,不过正如我告诉你的,我在等人。有什么需要我为你做的?”
    “你可以告诉我,你对伯父的藏书都了解什么。”
    他是个糟糕的说谎者。他目光游移,竭力想装出漫不经心的样子。“有什么可说的?我们全都谈过了。”
    “我们只谈了一些,可那并不是我要问的。瞧,你有要务在身,我也是。你是想告诉我呢,还是等路比库夫先生来了以后,咱们但再一块谈谈?”
    这一拳正中要害,几乎足以使他从椅子上跌下来。
    “你他妈的怎么不马上给我滚?”
    “好吧。这是你的地盘。不过我会再来的,还有话跟你说,巴拉德。要想把你自个儿从这团乱麻里择出来,你需要一个比你棒得多的律师呀。”
    我起身要走。
    “什么乱麻?你在说什么?”
    “嗅,我想你很清楚。咱们不用在这里浪费时间了。”
    “等等。咱们没必要这么恶请相向。咱俩能和睦相处的,我是说,难道咱们之间有什么隔阂吗?”
    “我是没问题。”
    “坐下。”
    我缓缓坐回椅子上。
    “你怎么知道路比库夫的?”他说。
    “我有的是办法。有时候他们有点迟钝,而且笨手笨,脚,不过通常,到最后我都会发现些什么。比如,虽然我知道路比库夫,可是并不知道所有的事。你为什么不给我讲讲呢?”
    “告诉你什么?”
    我们在兜圈子。这样下去没完没了。我竭力想找一些话,试图打破这种僵局。
    “就假装我什么也不知道吧,我更喜欢这样。你告诉我路比库夫是谁,还有,你是怎么跟他搅和到一块儿的。”
    “他是我雇的一个私家侦探。”
    “继续。这件事儿跟那些书有什么关系?”
    “我要让他帮我找到那些狗娘养的书。”
    “让我搞清楚。开始你几乎要把那些书送人。现在,你却雇了个家伙,来帮你把它们弄回来。”
    “那时候,我还不清楚事实的真相。”
    “什么真相?”
    “它们价值连城,就这样。而且,它们仍然属于我,老友,这点可别搞错了。”
    “你已经把它们卖掉了,并且签上了名。”
    “我签了什么鬼东西并不重要。那笔交易是在欺诈下进行的。那个家伙知道它们的真实价值。等我找到那些宝贝,咱们倒要去看看,法庭会把它们判给谁。”。“你怎么知道这些的?”
    “大约三个礼拜前,有个家伙来告诉我。”
    “啊哈。一个叫彼得。布奈玛的家伙?”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对他一无所知。我接到了一个意外的电话,那家伙说,我白白送掉了一大笔财富,还说,他知道那些书在哪儿。他自己有一些,如果我想全都要回来,当晚九点去东高尔菲斯街的一家咖啡馆见他。”
    “然后发生了什么事儿?”
    “他没有赴约。我一直等到十点钟,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只是有种感觉,这事儿不是闹着玩的。等他没出现,我就说去他的吧,一个笨蛋在浪费我的时间。可第二天,他又给我打了电话,我一听就挂了,不过总觉得有些……对于图书,我可以算是一窍不通,我也不在乎。
    可我总觉得有些不对劲,有时候人就是有这种直觉。“

    我点了点头。
    “所以,那天晚上九点,我又到了那家肮脏的廉价咖啡馆。这次那家伙来了,坐在我桌子旁。他是个该死的无业游民、流浪汉,看在基督份上。我几乎要站起来走人了。然后,他打开一个盒子贸鲆槐臼椤T谖铱蠢矗这本书跟别的书没什么两样。‘看看这个。’说着他取出一本小册子,那是一个波士顿书商的图书目录。‘瞧瞧,’然后他指给我看那本目录里开的价钱。那可是六百大元啊,兄弟!我几乎要把饭喷出来了。一本他妈的破书就值六百块。接着,他又拿出一本书和另一本目录。三百五?BR>    还用我告诉你吗,此刻他已完全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你怎么回应的?”
    “我问他想干什么。他说他想要三分之一。我猜他事先作了些调查,无论如何,他知道这财产涉及到三方。”
    “你妹妹。”
    他不耐烦地挥了挥手。“咱们就这么说吧,那个家伙知道里头的利害关系。在他告诉我那些书的去向之前,我得起草一份协议,并且得让……你知道,签字。然后,我自己再签上字,并且作公证。我不在乎。那份该死的协议一钱不值,任何人都能随时解除这种以敲诈勒索和欺诈为基础的协议。于是我就说好吧,我会把它都弄好的,一切都会漂漂亮亮,并且合乎法律。他算是撞到枪律师也不像你想的那么差劲。我当然签了字。稍后咱们法庭上再见分晓。”
    “可那家伙随后就被干掉了。”
    “是啊,那时候我就知道,发现了一桩罪行。”
    “于是你就雇了那个侦探。”
    “没错,而且到目前为止,他已经帮不少忙了。”
    “他都干什么了?”
    “没什么特别激动人心的事儿,你放心。如果你想听我意见的话,我认为他是个蠢材。”
    “昨晚你去哪儿了,巴拉德?”我突然发问。
    “你怎么知道我出去了?”
    “给你打过几个电话。”
    “我开车去兜风了。我找不着路比库夫。我给他的办公室打电话,还有他家里——除了报警之外,我什么都做了,可是除了那该死的电话留言之外,我什么也找不到。我付给这家伙的钱,比一个律师挣的还多,可是我打电话,却哪里也找不着他。最后,我终于联系上他了,可他居然不能见我。我简直不敢相信。他在忙活另一单案子,这让我火冒三丈。他一整天都不在城里,你听说过这种事吗?这个偷窥者在圣塔菲跟踪别人的老婆,害得我白白浪费了一整天。他说他只能在今天早上,去机场时顺便跟我见几分钟,你能相信吗?我付给这个小丑八百块,而他也许能在早上八点、在为别人赶飞机的路上,挤出一丁点时间给我。”
    “所以你就出去兜风……”
    “没错。没什么特别目的,就是想消消气。有什么不妥吗?”
    “也许没有。我想跟你聊聊你伯父的房子。”
    “关于什么?”
    “我也许会有兴趣买下它。”
    “你在开玩笑。”转眼之间,他变得像猫咪一样温顺。
    “没有,不过我没有太多的钱到处乱撒。”
    “要买下我这一半,并用不了多少。”
    “戴维斯小姐也这么说。这也许是你们惟一达成共识的事。”

    “你说多少?”
    我耸了耸肩抱歉地说道,“五万。”
    “这周末,我就会把文件弄好的。我想尽快搞定这事儿。”
    “那很好,”我愉快地说。我问他那房子最近是否作过估价,有没有检查过是否有白蚁,管道有没有问题。
    我尽可能用了一切拖延时间的技巧,东拉西扯了老半天,几分钟后,路比库夫终于来了。我们听到他的车开进院子,然后门砰地一声关上了。巴拉德的怒火升起了。“咱们倒来看看,那个狗娘养的有什么屁话要说!”他嚷道。
    “我不会给他时间说话。他在赶时间,因为他的飞机就要起飞。我付给这个混蛋八百块,这就是我得到的。”
    他走到门口摔开门。便道上传来脚步声。我慢慢地凑上前去,那柄枪还好端端地藏在夹克下面。我看见一个身影从窗前闪过。
    他俩的声音此起彼伏混在一起。路比库夫说他很抱歉,一两天之内他就会回来继续办这个案子,不过现在,他只有几分钟的时间。巴拉德冲着他大吼,“我才不管呢,朋友,你可以呆在他妈的圣塔菲!把我的钱还给我,你这个该死的骗子!”
    接着是一场混战。巴拉德挥出一拳,这一拳似乎没什么力道,因为两秒钟之后,—他就被放倒在地上了。那个家伙甚至都没挪地儿,就顺手把他打趴下了。我绕过巴拉德,他正挣扎着想坐起来,我盯住那个路比库夫的脸。
    不是龟脸人。没有引人注目的大鼻孔。他是个矮个子秃顶,一点都不像刚把自己客户打翻在地的私家侦探。
    “你也想试试吗?”
    “不,伙计,”我说,“我不过是来打个招呼。”
    我小心翼翼绕过去,顺着那条路走了下去,钻进我的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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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二章

丽塔拿着一份报纸和一袋热腾腾的食物,走出了那家餐馆。“好吧,”她说,“可我没看到后座上有铐起来的杀人犯呀。”
    “别激我,麦金利。上车。”
    我朝北往丹佛市开去,沿着圣塔菲路,加入了上班时间的滚滚车流。她给我买了一杯超大号咖啡和一个甜肉桂卷。在我喝咖啡时,她把肉桂卷掰成小块,一片一片喂我。
    “这东西可能会杀了你,”她说,“里面有一半是胆固醇,另一半是致癌的防腐剂。要是你要,我这份也归你了。”
    “谢谢,不过不了。每天早上来一剂毒药,也就够多了。”
    于是她把自己的肉桂卷吃了。
    在去丹佛的路上,我们碰上了塞车。她打开报纸,“今天早上有条有趣的新闻。你的朋友纽顿先生把自己剁碎了。看来你一如往常,又当起了目击证人。为什么你总不把有趣的事告诉我呢?”
    “因为你情绪不稳定。读给我听。”
    “当然,”她折起报纸开始朗读。
    没有我不知道的消息,除了克洛维尔还没对警察开活下来。报道末尾,扼要总结了杰奇跟警方的争吵,以及他跟我持续不断的麻烦。
    有那么一瞬间,我内疚地想起了芭芭拉。
    “我想这证明了一件事,”我说,“兔子急了也会咬人。”
    “还证明了一件事,”丽塔说,“墨菲定律。”
    “哪条?”
    “时间会撕开所有旧创疤。”
    路比住在议会山上,汉堡特路1300号。我把车停在门前的街道上,叫丽塔留在那儿。
    他的公寓在三楼。路比开门时,脸上还睡意正浓。
    “这他妈是谁啊?噢,简威博土?”他还处于晕头胀脑中,这对于一个夜猫子来说,实在再正常不过了,他正在勇敢地尝试一件事,用第三杯咖啡快速启动他的心脑功能。
    他挥手示意,我坐到一张椅子上。只见他递给我一个杯子,冲炉子上的咖啡壶点了点头,随后消失在厕所里。
    我先听到水哗哗流的声音,然后是冲马桶的声音。我给自己倒了杯咖啡环顾四周。这是个整洁的地方,真让我意外。我能看见后面的卧室,除了还没收拾好床以外,那里似乎相当整洁。这是间简朴的公寓,甚至可以称为简陋,有高高的天花板和老式暖气片。几张裸体人像和四幅可爱的版画,给这片光秃秃的墙壁添了不?BR>彩。我喜欢这里,甚至愿意在这种地方定居。
    路比一边扣着衬衫一边走了出来。他看来仍然迷迷糊糊,四肢还没能协调好呢。他坐了下来喝了口咖啡,慢慢地终于记起了他还有个访客。
    “出什么事了?这个时候你来找我干吗?”
    “你得多长时间才能醒过来?”
    “一两个小时。不到中午我没法开始运转。这个礼拜轮到我开店。本来应该是奈夫开门,可他就是不舒服。要是你问我,我觉得他想离那里远远的。这事儿把他吓坏了。要咖啡吗?”

    “有了。”
    “噢。”
    我转向他,双手紧紧握住杯子,用它来暖手。“我还想问你几个问题。”
    那一刻,我只有一个基本的问题。不过,同时有些想法,在我脑袋里慢慢成型。
    “再跟我说说那些书的事儿,路比。”
    “什么书?”
    “就是彼得和普莱德遇害那天,奈夫在布卢菲尔德买:的书。”
    “你还想知道些什么?”
    “是个女人,对吗?”
    “是啊,一个急着要搬家的女人。”
    “你跟这个女人说过话吗?”
    “在电话上,当然。”
    “听得出她的声音吗?”
    “怎么可能?我从没见过这位女士。”
    “她的声音是不是像某个你认识的人?”
    “老天,我想不起来。那种情况下,我可没想这么多。她对我来说,只不过是电话里的声音而已。”
    “这交易花了你多少钱?”
    “一千五百块。要是你觉得这种小钱不足以让你动心……”
    “你怎么凑齐款子的?”
    “有一两个家伙肯借钱给我,我们批发掉了一些存货,其余的由奈夫去借。”
    “你俩各自借了多少钱?”
    “我弄的很少。我们卖了一些书,搞到三百块。奈夫不得不借了一千。”
    “他从哪儿借来的?”
    “去你的,他也有自己的朋友,就像我一样。”
    “一开始,你是怎么知道这个女人的?”
    “她给我们打电话,在电话本上看到我们的名字。”
    “那是什么时候?”
    “同一天早上。”
    “你一定只花了两个小时,就把这笔交易搞定了。”
    “我们必须要快,不然那些书就没了。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儿,你得立即行动。”
    “你怎么知道是些好货色?”
    “有时候你就是知道,简威博士。开车去一趟又能有什么损失呢?那位女士看来挺了解书的价值。我的意思是,她对它们如数家珍、了如指掌。没有什么‘你打算出多少钱’之类的废话。她直截了当告诉我们都有哪些书,她想要多少钱。她给了我们不少方便,来想清楚这笔交易。她对自己做的事情非常清楚。当你跟一个这样的人打交道时,你必须得假设,她所有的话都是真的。如果她没有那些书,你就带着钱回家呗。”
    “那你们是什么时候完成这笔交易的?”
    “我们到……两点钟左右凑齐了钱。”
    “然后呢?你给她打电话了吗?”
    “她不肯告诉我们号码,说她已经把电话线掐了,她会给我们来电。”
    “她倒是给你们打了。”
    “是啊,就在我们凑齐钱之后几分钟。她打电话说,三点钟在布卢菲尔德见我们。”
    “就在那时,她跟你说过话?”
    “是的,就一分钟。我接了电话。不过,她主要是跟奈夫打交道。”
    “你接电话时,她是不是要跟奈夫说话来着?”
    “是啊。”
    “他们同意会面……然后奈夫马上就出去了。”
    “没错。”
    “他大约……两点半离开的。”
    “我猜差不多是那时候。”
    “大约五点回来。”
    “是的,那笔交易几乎没花什么时间。那个女人确实有她说的那些书,而且全都是顶级的首版书。奈夫只用看看那些东西,再把钱交给她就行了,然后开车回来。”
    “然后他去上厕所,你就开始翻那些书了。”
    “是啊,这到底是怎么了,简威博士?”
    “这个跟你说话的女人。你肯定以前从没听过她的声音吗?”
    “去你的,这问题我怎么答,简威博土。我只跟她说了几秒钟。”
    我拿起他的电话拨了丽塔的号码。等那个答录机开始工作,我把听筒放到路比的耳朵边。
    “我猜可能是她。现在想来,她听起来确实像某个人……”他边听边斜了我一眼。“丽塔·麦金利是谁?”
    我什么也没说。
    “那有可能是她。”路比说。
    “那天之前,奈夫和丽塔·麦金利见过面吗?”
    “嗯,我告诉过你,她来过我们店几次。他可能见过她。我倒是记得去年她来的时候。他不在,回东部去了。
    要是我没记错的话,是去淘书了。我记得那次的整个过程,店里只有我和麦金利俩人。我觉得怪怪的,好像自己是个刚开始干这行的小孩。很长时间里,都没人能让我有那种感觉了。“
    “可是那时奈夫不在。”
    他摇了摇头。“你想得出什么结论,简威博士?”
    “我不知道,路比。”我看了看表:八点四十二分。

    “再跟我说说那些书。我当时往箱子里瞟了一眼,只看见;了几本。”。这下他可打开话匣子了,只有书能让他完全清醒。
    “这可是我们近几年来,弄到的最好一批货色。有时候,你能找到一两本这样的书,可是从没有像这样一下有五十本的。从没有像这样,一下子就能有三箱,而且每本都让人爱不释手。让我想想,其中有一系列东尼。希勒曼的东西,所有他早期的作品。《祝福》、《死者的舞厅》、《飞越围墙》,每本都值两三百。当你拿起这些宝贝,就像从箱子里往外拿百元大钞一样。你只需坐在那儿数数一共有几本书,就像数你银行里的钱一样。他妈的,这些书甚至比银行存款还好,因为它们会不断升值。希勒曼是最近最火爆的作家。还有一些四十年代的雷克斯。斯塔特系列,简直是热销得不得了,好得不得了。还有埃勒里。奎恩的处女作……我知道你老是
听我这么说,简威博士,不过这真的是至今为止世界上最棒的一本。还有别的一些东西……啊……”
    “《发条橙子》,”我提示道,“我看见那本了。”
    “是啊,多好的一本书啊,简直能要你的命。你读过吗?”
    我摇了摇头。
    “很棒的一本书。让我想想,里面还有一些黑人作品,一本理查德。莱特,一本拉尔弗。埃里森,半打恐怖小说。马蒂森的《地狱之屋》,保存得那么好,现在能卖上两百五十块。还有几本爱情小说,哦,对了,还有一本马蒂森的经典之作,《我是传奇》。还有一本真正的吸血鬼小说,有天晚上我百无聊赖拿来读,结果被吓得半死。听着,说到黑人作品,我们有一本托尼。莫里森的处女作,《最蓝的眼睛》……他妈的,连我都没见过那本书,品相绝佳,我敢打赌我们能弄个五百块。让我想想还有什么……《柏林疯事》,值好几百块,还有一些冯尼古特和那个侦探灼书,轻而易举就能卖个两百五,还有一本精彩绝伦的布朗神父作品,你一看见那本书的护封,准保眼珠子都得掉出来……”
    我看了看表。我已经不听他说什么了。我知道他已沉醉其中,在所有爱书人都向往的广袤世界里尽情飘游。
    这是最能令一个男人心醉神迷的事,就像跟一个美丽的女人做爱。
    “你读过那本小说吗,简威博士?”
    我摇了摇头。我都不知道他说的是哪本。
    “是我喜欢的东西,宝贝儿。当我把那本书从箱子里拿出来,全身的血液简直都沸腾了,它看起来就像是几小时前刚从印刷机里拿出来。即便我们不得不用批发价卖掉一些维持生计,剩下的也一定能让我们赚大钱的。这批书给我们注入了新鲜血液,你明白吗?让你的心脏重新扑腾起来了,让整个世界都为你而舞。等一下,还有……”
    “够了,路比。”
    “噢,等等,我才刚说完其中的一半。”
    “不管怎么说,这些已经足够了。我想,我已经得到想要的东西了。”
    “我不明白。你他妈的到底在找什么?”
    我看了看表。“你的时间感怎么样,路比?”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你认为咱们坐在这儿聊了多长时间——从我问你那些箱子里的书开始,你觉得过了多长时间了?”
    “也就一分钟左右,最多两分钟。不可能更长了。”
    “七分二十秒,如何?”
    他脸上现出一付惊讶的表情。
    然后是惊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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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三章

在往北开的路上,我把这些片断拼凑起来。这让我觉得恶心空虚。
    丽塔察觉到我们之间有所改变。她一向很敏锐。
    “怎么了?”
    我摇摇头耸耸肩,作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你怎么了?”她坚持道。
    “没事儿。”我看着她,提高了声音来强调我的回答。
    我看她的后背僵硬起来。你不能欺负她,或者把你的意志强加给她。但你可以用自己的沉默,来命令她闭嘴。不过你可别搞错,她会沉默,但并不意味着,她也会忍受一切。
    车子又开了起码十英里,她才再次开口。
    “我们要去哪儿?你愿意告诉我吗?”
    “去看个家伙。”
    我又看了她一眼。“你听说过艾默里·奈夫吗?”
    “我不知道……我猜我听过这个名字。他开了一家书店,对吗?”。
    “你从没见过他?”
    “我想没有。”
    “你从没有卖过一本书给他?”
    “我怎么知道?你记得每一个买过你书的人吗?你让我别扭,我不喜欢你现在的表演。”
    “我没有表演。”
    她看了我一会儿,扭过头,又陷入了可笑僵硬的缄默里,跟我倒正好像是一对儿。我们既不能说话也不能沉默,这样简直令人窒息。我只好打开了收音机,而通常,在车里还有别人的时候,我从来也不会这么做。一个频道里,是几个念过书的白痴在互相谩骂,把今天整个的谈话节目都毁了。我受不了他们,终于调到了一个怀旧电台,他们正在播“山姆的歌”,至少我听过四千遍了。不过相比之下,至少我还能忍受这个。
    路比给我画了一张地图,算是回答了那个问题。他只去过那儿一次,几乎是一年前了,不过记性好得足以让我找到那里。上高速公路以前,我把那张地图摊开放在仪表盘上,道路左边是一片白茫茫的绵延远山。我俩的目光再一次相遇。我在红灯前停下来,我们对望了片刻。
    “灯绿了。”她说,于是我又踩动了油门。
    接下来,她甚至没有看我一眼,却彻底把我击败了。
    她这样做时,就像一个高明的外科医生,声音里一丝颤音都没有。
    “看来我又成嫌疑犯了。我不喜欢这样,不应该是你。”
    我什么都没说。
    “对我来说,信任是非常宝贵的事,”她说,“如果早知道你的这副嘴脸,我可以向你保证,昨天晚上什么事也不会发生。”
    “我知道。”

    “那就跟我说话,你这个混蛋。”
    就算在用这些脏字的时候,她的声音仍然保持着镇定冰冷。
    “也许这里头牵扯到一个女人,”我说。“我不清楚她做了什么,以及为什么这么做。”
    “但是你认为,这个女人就是我。”
    “我没认为任何事。”
    “错,简威,而且明显是撒谎。”
    我点了点头。
    “这件事开始变得恶心了。”她说。
    “一直都这么恶心。”
    “真滑稽,我还以为是另一回事儿。那一见钟情呢?”
    “还健在。它跟这事儿没任何关系。”
    “也就是说,它也好不到哪儿去。”
    “不对,”我说,“我只是在做一个警察该做的事,让我的鼻子跟着线索走。”
    “你昨晚也是这么干的吗?也许你是在跟着什么,不过肯定不是你的鼻子。你知道我怎么想的吗?”
    “我不敢问。”
    “你该问问。不是什么好看法,对你来说。”
    我们逐渐接近隆蒙特。我的眼睛扫视着路面,寻找出口。
    她还没开口,我就知道她要这么问了,这正是我害怕的事。
    “你想这些事儿有多久了?”
    我深吸一口气。“你想听诚实的答案吗?”
    “当然。”
    “这想法一直在那儿。我把它从脑海里强行驱逐,并且试图蒙蔽自己,可它就是不肯走。”
    “也就是说,昨晚它也在床上,在我们中间。”
    “因为那份该死的评估报告。我就是搞不懂。”
    她给我一个干巴巴的笑容,“不过你可真行,我不得不说。你有办法能让女孩相信,你对她是真爱。”
    “是真的,”我说,“真的,丽塔。”
    “啊。”她的声音细小得几乎听不见。
    我以为就该到此为止了,可她继续说:“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你认定是我干的。不可能为了钱,你想看我的银行账户吗?”她翻开那本第一联邦储蓄银行的支票簿。要在开车的同时扭头看,会让我有点晕眩。不过真正让我晕倒的,是上面的一大串儿数字,而且目力所及,还没有一个小数目。这感觉,就像站在一个深不可测的悬崖边上,低头往下张望。

    “这不过是我出门带的旅费。在我的支票账户里,钱比这个多四倍。我还有用来做其他生意的专门账户。我还有一个投资账户,是去年我的会计说服我开设的。看来,我挣的钱甚至比能花的还要多得多,就算我想要它们都送人,也得花不少时间。我躺在床上都挣钱。你想知道昨晚,当你在跟着你的,嗯,那个鼻子走的时候,我挣了多少钱吗?我能算出来。就在说话的这一分钟,我还在挣钱呢,看在基督份上。我下辈子都不用再动一个小拇指了。我工作,是因为我必须找点事儿干,否则会闷得发疯。我天生就当不了游手好闲的有钱人,精力太过旺盛,一刻也闲不下来。我不想挣更多的钱,甚至连我现在拥有的都不想保留。所以,请你告诉我,我的动
机是什么?为了更多愚蠢的钱,我怎么会去说谎、偷窃还有杀人?”
    我痛苦地耸耸肩。也许为了刺激,我想,也许为了爱。谁又能知道人们会做什么,谁又能说清都为了什么?
    “我还有一个账户,”她说,“你可以把它叫作操你的账户。”
    我知道她是什么意思。我对操他的钱了解甚多,主要因为我从来没拥有过。她用同样单调刻板的声音说:“你是最激动人心的男人。只要一想到你,我就禁不住会激动。甚至从第一天见到你的晚上,我就是这样。从你书店走出来时,那种感觉那么强烈,以至我不得不停下来,找个东西倚靠一下。我想,这就是我的男人。这种感觉太震撼了,那是我生命中最欣喜若狂的时刻。我简直等不及再见到你。可你却没信心,简威。我不认为咱们能有结果。”
    “我需要了解真相。你得理解。”
    “你需要学会信任。我知道这不公平。一个公正的上帝,是不会在我们互相了解之前,就出这样的题目来考验我们的。我没责怪你,不过你也别怪我。我就是这样。在我生命中这个特定的时刻,我需要信任多于需要爱。如果两者都能得到的话,当然是最好的。如果不行,我也知道我该选择什么。”
    “我想,是我当警察当得太久了。”
    她叹了口气:“上帝并不存在,生活也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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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四章

在隆蒙特以南五英里,道路开始蜿蜒向左拐,变成一条柏油路。两侧,星星点点散落着一幢幢房子。在公路尽头有一段坡路,此时,那些房屋已经被我们甩在身后,我们在尘土飞扬、崎岖不平的路面上颠簸而行。大平原绵延起伏的边缘上,出现了依稀可见的树影。
    就在路比地图所指的地方,有一条车子轧出来的小道。然后是那幢房子,在长满树木的干枯河床后面,静静窥探着来访者。我拐了个弯停下车,里程表显示,从丹佛到这儿,一共走了二十六英里。
    “看来不像有人住。”丽塔说。
    “看看再说。”
    我要她留在车里,让马达转着,然后步行百码,来到屋前。这是一幢古老的乡村别墅,英国歌特式。窗里黑乎乎的,在上午的阳光下,它显得空空荡荡。一条不规则的长廊,透过树篱时隐时现。风力很强,从前面的山上刮来。有些窗户已用木板封上了,前廊的扶手有几处已经倒塌,门口的台阶也摇摇欲坠,让人胆战心惊。
    房子的东翼竖起了一些脚手架,显示最近刚刚修葺过。
    院子里没有车。我观察了一会儿,没看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我走到屋子侧面,然后绕到前面。这地方就像地窖,附近连只鸟都没有,只有一直呼啸的风声。我小心翼翼走上前廊,在门口屏住呼吸,听了听动静。
    什么动静都没有。
    这种事我已干过不少回了。当我还是个警察的时候,不知道有多少回,我鼓足勇气,用这同一只枪指着前方,然后义无反顾地走进麻烦里面。这种行动永远有非凡魅力,总会有突然死亡的可能性,死亡的那个人可能就是你,这会让你喉头发紧,肾上腺素激升。我试着推门,开了一道缝。我抬眼望去,只见一幅风景画,破破烂烂的老家具,一些古董画,来自另一个时代的农场遗物。
    桌上摆着一盏煤油灯,玻璃灯罩熏得乌黑。角落里,甩着一具年代久远的轭。
    我往里走了一步。地板发出吱呀一声,在这片死寂中,不啻于一声枪响。我再次紧贴在门边,屏住了呼吸。
    等了一会儿,侧耳静听。在我等待的功夫,一只耗子急匆匆穿过了房间。
    看来不像有任何希望。客厅里的灰尘足有半寸,这里至少半年没人来了。
    今年简威的直觉,似乎不那么灵了。
    如果这里毫无收获,我就会被打回出发点,从头开始去找那个龟脸男人,重新开始。
    积尘上,留下了我深深的脚印。这将是白费功夫,我想,又一条死胡同。我来到一条幽深的走廊前,还是什么都没发生。一条由尘土堆积而成的缎带,一直绵延伸展到屋后。
    我把枪放低些。全身的力量仍处于警戒状态,不过警戒级别已经降下来了,从红色变成了黄色。
    走廊两侧各有两个房间,到头又是一条走廊,通向房子东边。在那儿,有一扇紧闭的门。
    可是,当我试图推它的时候,它无声无息地打开了。
    门里面,是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一个充斥着油漆、玻璃和新贴护墙板的世界。一个乐声悠扬、有人居住的明亮世界。
    一把万能钥匙插在门上,收音机音量极为柔和,以至隔壁都几乎听不到。擦得锃亮的地板是新的。我看见左边有个厨房,里面灯火通明,贴着黄色墙纸,还有闪闪发光的簇新电器。一个装修了一半的书房,以及对面的卧室。厨房里一台收音机送来柔和的曲调。脚手架的影子投在房里。

    我窥探着卧室。
    他躺在床上,在一张湛蓝的床单上,穿戴整齐。他好像睡着了,可是因为脸冲墙,所以我无法肯定。我好像看见他张大双眼躺在那儿,等待着什么。我小心走了进去,没有惊动他。他的呼吸悠长而有节奏:似乎已经睡了好一会儿。我蹑手蹑脚来到床边,还是看不见他的脸。他一只胳膊压在身子底下,所以看不见他的手,不知道手里有没有拿着什么。我不喜欢这样,可是没有选择了。我俯下身,轻轻摇晃他。
    “起来,奈夫。”我说。“把手慢慢伸出来。”
    他立刻就清醒了:太快了,我想,不过当一个男人持枪站在你床边,谁都会迅速清醒的。他坐起来。我看到他竭力装出吃惊的样子,心里立刻雪亮:他就是我要找的家伙。他的演技有限,还不能让他没有破绽地表演。
    “给我慢慢站起来,”我说,“就这样,好孩子。现在,我要你走到墙边,把你的双手放在墙上,就像电视里演的那样。”
    我摸遍了他全身。他身上什么家伙也没有。
    “坐到那边,”我说,“不是那儿,是那张木头椅子。坐好,看着我。”
    他坐下,看着我按部就班扮演一个警察:搜查那些明显的、容易想到的地方,看看有没有武器。没有。
    他动了动。
    “坐好别动,”我说。
    “我只是想挠挠腿。”
    “什么也别挠。别用那种眼神看我。我的手一紧张,枪就难免走火。”
    “你不会冲我开枪的。”
    “我向你保证,我开枪与否,不需要别人许可。”
    “这到底是他妈的怎么回事?”
    他试图抵赖,这就是他全部象征性的努力。他知道他演不好,现在我也知道了。路比说过,他曾经做过魔术师,也许这是真的。不过,凭他现在虚张声势想蒙混过关的演技,永远也得不到奥斯卡奖。
    我认识几个这种家伙,只要你没彻底拆穿他们的底牌,他们就会一直骗你。可是一旦,你盯着他们的眼睛,把关键的事情透露一二,他们就会彻底垮下来的。
    奈夫尽量回避我的目光。他看着天花板和窗户,除我之外,他愿意看任何地方。“你喜欢我这儿吗,简威先生?我叔叔留下来的。我来这儿一年了,把这块地方隔离起来,一次干一点儿。最终我会全干完的,虽然这不是我擅长的工作,木匠活呀,上油漆什么的。不过,我挺喜欢看着它逐渐成型。我喜欢这里那里随手干一点,不喜欢汗流浃背。”
    “路比也这么说的。”
    他挤出一丝笑容:扭曲中透着亲切,几乎能算是温柔的笑容。“路比,”他说,“多了不起的家伙。他愿意为任何人两肋插刀,真是大好人。”
    “你能告诉我,你把那些书藏在哪儿了吗?”
    他耸了耸肩,猛地扭过脸去。好像十分意外。
    他向窗外望去。从这儿,他能看清楚外面的马路。
    “我看见你来了。我知道你进来的方式,非常小心,就像……算了,我就是知道。我本可以朝你开枪的。”
    “你为什么没做呢?”
    “枪在谷仓里。那样,你就会看见我跑过去拿枪。而且我还不能肯定,你到底知道多少。我想也许……我能骗过你。我太不了解你了。你怎么发现的?我做错了什么?”
    你天生就会失败,我想。
    “告诉我,”他说,“我得知道。”
    “也许我能跟你做笔交易。要是你能告诉我,那些书藏在哪儿。那么没准儿我会告诉你。”
    “当然……我会告诉你……我还能有什么损失呢?”
    我想了想,犹豫了。我的证据都不太牢靠,而且支离破碎。我为它们能否通过法官的审查而担忧。我破案时,一直把程序问题抛诸脑后,而现在,要跟杀人凶手平静地谈论这些证据,却让我有一种奇怪甚至沮丧的感觉。奈夫微微一笑,那种沮丧的感觉就在我心里扎下了根。我不需要他,我想:反正迟早我也会找到那些书的。
    然而我是个书痴,不是警察,而且现在就想看见它们。我身上有那股狂热,那股书商的狂热,我想知道是什么力量,会驱使一个理智健全的人去杀人。
    你怎么想出来的?不断想,一直在想。一个雕刻家是怎么把木头雕成大象的?取一块木头,把上面所有不像大象的部分切掉,就这么简单。就算在睡觉时,你的脑子也会不断思考这事儿。当你穿越暴风雪,死去的人们在你耳边低语。甚至当你做爱时,也会想到它。事实上,就在那时,第一丝微弱的迹象,从阴霾中显现了出来。作家和雕刻家都是这么干的,为什么警察不行?有很多书讲如何创造性地工作,大堆的学术著作都探讨作者的构思过程。奇怪的是,我一直都是这么当警察的,却没有一个人写过这方面的书。
    你有个想法——不必很确切,不过却能模模糊糊让你想到一些可能。
    那是在我跟丽塔做爱时,我突然听到路比的声音。
    这是一件最令人心醉神迷的事儿,他说,于是霎那间,我戳穿了奈夫的不在场证据。试试在法庭上这么说。没用,可是宝贝儿,我就是这么想出来的。最后,我把这些化成了词语:“我不过是不断地调查,不断追踪。这是个不断去伪存真的过程。朱迪斯没有干。巴拉德没有干。
    没有什么龟脸人,奈夫,那不过是你当时为了掩饰自己,而编造出来的谎言罢了。一旦我看到事情有这样的可能性,就开始记起好多事儿来。所有的事情加在一块儿,结果就都指向你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要是我说错了,你可以随时打断。你在五点前一两分钟进店。你在路比面前扔下一堆好书,你知道他立马就会迷糊。然后,你就钻进后面的厕所,不过并没呆在那儿。你从那儿出来到了后院,绕过房子上街。你的时间掐得很准。任何一个小岔子都可能毁了你的计划。一个打烊时间还不肯离去的顾客,或是某人看见你五点以后进了我的书店。这样的可能性太多了,任何一个都能打破你的如意算盘。你一定是孤注一掷了,奈夫,居然干出这种事,而且差点他妈的就成功了。”
    他摇了摇头,“你不懂什么叫孤注一掷……”
    “不过真是老天帮你。当时天已经黑了,街上一个人也没有;好运气一直跟着你。你花了,嗯,三十秒钟,从你们书店后门到了我的书店。你逼普莱德小姐锁上门,然后把他俩赶进里屋,把他们杀了。你立即赶回自己店里,整个过程肯定不超过五分钟。你从后门进去,把枪藏了起来。第二天,我跟你谈话的时候,它可能还在那里,在书架后面什么地方。然后,你回到前面店里,路比还在,和你走的时候一模一样,压根儿没动窝。他以为根本没有两分钟,即便是对他催眠,也不会有更好的效果了。从某些方面讲,这比催眠术更有效。”
    “感冒什么的也是假话,是为了掩盖你杀了三个人后,那种发抖的样子。一旦认识到这一点,我就开始注意其他线索了。我记得路比告诉过我,你是如何重视隐私保护的。我记得他提到,你继承了这个农场。隆蒙特离丹佛只有三十英里,波比租的那辆货车,里程数多了七十四公里。我想到,你不肯把电话号码给任何人,简直是太奇怪了,竟然连你搭档都没有。有天晚上,当我和路比在我店里干到很晚时,他还笑话你的怪癖呢——无论发生什么,你都不想别人给家里打电话。这事儿很不妥,奈夫,它让我觉得不安,可我又不知道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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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然后,我就记起来了。该死,其实我见过你的电话号码,我见过它被写在什么地方。然后,我想起那是什么地方,是在波比。维斯福的小电话本上。“
    他苦涩地笑了笑,随即摇了摇头。他好像想说什么,不过还是没开口。
    “就在他书里,”我说,“我可以把它从证物室里扒出来让你看。我感到奇怪的是,怎么居然花了这么长时间,才把它记起来。那么,你为什么会愿意把号码告诉一个书探子呢,奈夫?没什么比一个如饥似渴的书探子更烦人了,可你却把私人电话给了他,而不是给你的搭档。
    这没有道理,除非你和波比在做什么勾当。接下来,所有事情就都合乎逻辑了。就这么回事儿。你跟波比在干什么买卖,而这买卖比你的搭档或生意都重要,甚至比你生命中的任何事情都重要。
    “然后,还有驾照的事。波比没有驾照,可你却不知道这点。路比知道,可是你不知道。即便在你干掉波比之后,你还是不知道。你怎么也想不出,彼得。布奈玛是怎么搀和进来的,因为你一直以为,只有你和波比在单干。有件事儿我怎么也想不明白,你是怎么发现老巴拉德那些书的?”
    “我知道已经好多年了。你知道……日思夜想……”
    “你怎么知道的?”
    “我在第八街开过一家小书店。很久以前的事儿了,那时候我和路比还不认识,在第八街接近奥格登的地方。
    你知道,那儿离巴拉德先生住的地方不远。有一天,他走进我的书店。我们开始聊天。他说他有很多书。就这么聊着聊着,我告诉他我想去看看。他非常热心,于是我就到了他家。那个家伙简直就是……令人难以置信。
    他挑书的眼光无与伦比……我简直想像不出,他是怎么能如此持之以恒地挑选收藏这些珍贵书籍的,真令人难以置信。我不知道还能说什么,他这么做已经有四十年了。某些作品,他甚至会有两三本,就放在书架上外面那层的后面,从未动过。全是首版书,每一本都是我所见过最完美无瑕的藏品。简威先生,我可是阅书无数。
    而最可恶的,也是最稀罕的,是他根本不为钱而收藏,他一点儿也不在乎它们的价值,一点儿都不知道,也一点儿都不关心。这是每个人都梦想能碰见的大鱼,而我却根本买不起这些书,因为我永远也凑不到那些钱。可那个老人,上帝,他是那么的天真。我本以为,要是扔给他一些钱,也许不用太多,就能把那些书弄走了。要是我运气够好,他不会再核对,而对我来说,只要花上几千块,就能把这些书都卷走了。当我试图给这些书估价时,我……真的是在哆嗦啊!我算出一个数,然后又否决了它,不知如何是好。既不能太高,又不能太低。
    你知道——要是他觉得太低,该死的,他就会觉得还是留着它们好。要是我出价太高,他就会开始疑心,它们到底值多少钱。你明白这种游戏,在这一行里,你跟人打交道的时间和跟书打交道的时间一样多。我打量了周围环境,他的生活并不奢华,看来不像是有钱人。五千块,我想,会让这个老人的生活有所改观的。于是我就这么说出来了。他像个真正的绅士一样笑了笑,说我真是慷慨,可他此刻并不打算卖掉它们。也许有天他会这么做,他说。那是十二年前的事了,我告诉你,我没一天不在想那些宝贝的。我梦见过它们,我每天都会想起无数次,每次当我望向窗外,看到那些书探子拿进那些臭狗屎的时候,每当我意识到,我是多么无望地陷入这些日常杂务的时候,我都会想起它们。“

    “然后他死了。”
    “是啊。而我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现在这事儿藏不住喽。很快就会有人发现,这会是个大新闻。《书蠹周刊》会报道这事儿,这事儿就这么轰动。试想一下,当我发现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该有多么惊讶呀。等那两个白痴要把书拿来做家庭大甩卖,我简直不敢相信。有天晚上,我甚至站在雨里,在窗外看着他们。我想这些书想得发了狂。我的上帝,我真的疯了:我必须把它们弄到手,可是这事儿必须得小心,不能让它跟我联系起来。
    我知道,要是日后有人查出,买下它们的是我,那我就真有麻烦了。法庭对这种案子的判决很一致,如果某个具有专业知识的人,花太低的价钱买到一些贵重物品,他们总会判决那人把东西物归原主。基督,而我打算付出的钱,和它们的真实价值相比,简直就是沧海一粟,简直就是不值一提。“
    “于是,你就雇波比来干这事儿。”
    “那些书必须得消失。我需要一个无名小卒出面,把它们一口吞掉。我觉得他能保守秘密,他似乎再合适不过了。”
    “只除了一件事。他没有驾照。”
    “是两件事,”奈夫说,“我没想到的是,他居然积了一肚子怨气。我还以为,卖一晚上苦力挣几百块,会让他很满意呢。可是从一开始,我们就意见不一致,不久之后,他的话里就充满了威胁的味道。那天晚上他简直太过分了。于是我捡起一根铁棍,我还没醒过味儿来,他就倒在我脚底下了。我用一张旧毯子裹起他,把尸体抛在下城区。事后,我把毯子烧了。当然,你说的对,那个狗娘养的从没告诉过我,他他妈的没有驾照。”
    “他当然不会说。说了有什么好处呢?那时波比也闻到了大买卖的味道。他去找他的朋友,彼得,说服了他租辆卡车。这么一来,彼得也闻到了钱味。他跟着波比来到了巴拉德家,波比把书搬出来时,他就在街角躲着。
    早上,他又一次跟踪波比,结果波比把他引到这里。随后,波比被杀,彼得把这些事联系到了一起,认定那些书被你吞没,于是来敲诈你。开始,他是一本一本索取,接着就整箱整箱要了,简直要把你的心血全都榨干。“
    “花了几个月时间,我才弄清楚他是何方神圣。他做事非常小心,让我把书装在箱子里。丢在乡间某处,等他确定我不在旁边监视,他才去取。要不是他后来变得太过自信,也许我永远也发现不了。他卖了——本巴拉德的书给你,我在你店里看见了那本书,才知道了卖书的是谁……”
    “你就开始跟踪他……”
    “当时,我在DAV 对面的加油站,还以为那个畜生看不见我呢。可那家伙眼睛贼得像鹰。于是,我以为一切都完了,以为他会当街把一切告诉你。”
    “他太害怕了——怕得失去了思考能力。”
    “是啊,可这种情形也不会持续很久的。一旦他有时间,能想清楚了,我知道他一定还会回来。所以,我必须在这之前把他干掉。”
    “事实上,那晚他给我打电话了。算你走运,他只听到了我的录音留言。第二天,他又试了一次,可我在山上,在麦金利家。最终,他不得不进行选择:是躲起来,离开本地,还是来找我。他知道我打烊时总会在店里。
    如果能准时五点到达,下了公车直接钻进我店里,那就万事大吉了。他相信我会保护他。于是,他就打电话给普莱德,告诉她他要来。几分钟后,我给普莱德打电话说回不去了,那时我还不知道他想干什么,也不知道怎么跟他联系。我以为他需要钱,所以让普莱德给他点。
    我还让她告诉你们,打烊的时候店里只有她一个,好让你们帮她看着点。最后,她真照我说的办了,结果却害她丢了命。她告诉你了,对吧?对吗,奈夫?“
    他盯着双手一言不发。

    “她告诉你,她的蠢老板为她担心,可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彼得马上就要来了。彼得会在五点赶到。就在那时,你明白你必须下手了。也就在那时,你策划了整个血腥计划。彼得五点钟到了那儿,结果却发现,等着他的不是我,而是你。你紧跟着他进了店。你并不知道普莱德正对着丽塔·麦金利的答录机说话。而她说的话,全都可以跟你对号入座,一目了然,就像直接说出你名字一样。她说,‘嗨,一切正常。’实验室的家伙把这句话分离出来之后,我想了很久。她为什么会这么说?
    没有道理。她当时正跟我说再见,她告诉我有人进来了,她得稍后才能给我打电话。为什么就要挂电话时,她会突然冒出一句‘嗨,一切正常’?惟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她在跟那个刚刚进来的家伙打招呼。除了哈克尼斯、路比和你之外,不可能有别人了。普莱德还以为她在跟朋友说话呢,一位友善的长辈,打烊的时候来照看一下。于是她说,一切正常,彼得在这儿,我不是一个人。可是彼得已经开始尖叫了。他知道有什么事儿就要发生。一分钟之后,她也知道了。
    “看来没什么可说的了,什么都没有了,除了那件最重要的事。”
    “我终于开始恨那些书了。”奈夫说。
    “别担心,我会拿走它们的。”
    “是啊。”
    我屏住呼吸,不敢开口问,像个傻瓜似的,害怕他的答案会带来我不想看到的后果。
    “那个女人是谁,奈夫?”
    他看着我没有回答。
    “我必须得知道。是丽塔吗?”
    他的嘴唇扭曲着,发出了一声冷笑。“丽塔,”他说,“那个远近闻名的大书商,那个贼中之贼!”
    “你在说什么?你是什么意思?”
    他微笑着把手伸进衬衣口袋。我拉起了扳机,可他只是凄然一笑。等他把手摊开,手掌里躺着两个小胶囊。
    “那是什么东西?”
    “猜猜看。”
    我们互相对峙,那是漫长、试探性的一刻。芭芭拉。
    克洛维尔在我脑中掠过,同时还有过往那些年里,我接触过的上百起自杀和企图自杀的案例。
    “别这么做。”我说。
    可他已经把它们扔进了嘴里。
    “我早知道你会抓到我的,”他说,“从他们派你调查波比案子的第一天,从第一天我就知道。所以早就准备好了……”
    他弯下身子,从椅子上滑了下来。
    “奈夫。”我无力地说。
    我开始找电话,可是我知道,没有什么能救得了氰化物中毒。这东西一分钟就致命。
    他开始哆嗦呻吟,痛苦的哀号久久不能平息。
    他的脉搏开始放慢,我几乎都能看见,他的心脏正在逐渐停摆。
    我走到他身边蹲下,解开他的衬衫。
    这是我犯的最大错误。
    他的动作灵敏,就像是一条蛇。我根本不知道什么击中了我。突然间我就倒在地上,而他则站了起来。朦胧间,我意识到他踢中了我的脑袋。他用鞋尖踢中了我的太阳穴,这一脚他连吃奶的劲儿都使出来了。我的身子转了一圈,这下他在我背上了。他手里拿着一条绳子,我不知道绳子是从哪儿冒出来的。不过,别忘了,他曾经是个魔术师。就这样,这条绳子勒住了我的脖子。他割开了我的气管吗?接下来的二十秒钟里,我是如此绝望,以至除了不断起伏的肺之外,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我知道我的枪掉到地上,它顺着地板滑开,砰的一声撞到了墙边。我单膝跪起来,他还在我的背上,我摇不下去他,可要是我不能把他弄下去,我就会死。
    我拼命想把他甩下来,可是没成功。我俩一块儿狠狠撞在了墙上。他仍然抱着我不放,就像我们从生下来一直不停地搏斗,一心想要杀死对方。我眼前逐渐发黑,一点点失去了知觉……
    我听到一声尖叫,然后是一声枪响,接着,那条缠在我脖子上的绳子松开了。
    上帝,我又能喘气了!
    可我还得继续挣扎,又过了起码一分钟。我才能大当整个世界都清静下来,我看见丽塔站在奈夫的尸体旁边。她双手紧握着我的枪,注视着这一片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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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五章

我在奈夫的后裤袋里,找到了一把寄存处储物室的钥匙。隆蒙特只有那么一家自助式的寄存处。
    我们从奈夫家开了四英里,到那个寄存处,一路上大家沉默不语。到了那儿之后后,我水意识到,车上的收音机一直开着。
    本尼。古德曼正在唱“只有你”。
    我把车开到第254 单元,打开门走了进去。这感觉,就像走进了所罗门王的宝库。
    他在里面摆了一些书架,把一些书放在上面。是的,这些书全都美妙无比。
    可我已经厌倦了。要是你输了太多的血,这些新的血液也会把你淹没的。
    丽塔在外面溜达,直到此刻才进来。她什么都没碰,只是沿着书架走来走去,看着那些书脊。
    “就是这些书,”我疲倦地说,“这就是人们为之杀人的动机。”
    她只是站在那儿,对这一切视若无睹。在昏暗的灯光下,她看来好像老了些。
    我在角落的一张写字台上,发现了一些纸张。那上面,丽塔·麦金利的名字抓住了我的视线,我一张张地翻看。
    “看来,是一份你的评估报告的复印件,”我说,“你想跟我说什么吗?”
    她摇了摇头说,“我什么都不知道。”
    这案子的结局就是这样:一个僵局,一边是我深爱着的女人,另一边是我相信的一切,中间横着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到头来我又多了——具尸体和一个宝藏,却失去了信任,和一个美丽的女人。我的面前,还有一个尚未解开的谜。

    可这事儿并没完:真正的真相大白,是在六个星期之后。埃默里·奈夫已经躺在坟墓里,巴拉德的继承人们卷入了一场图书争夺大战,看来只有对簿公堂了。路比开始独自经营书店。
    丽塔·麦金利被大石县的检察官无罪释放,他宣布丽塔的那一枪是合理合法的。她走了,没有留下任何音信,告诉人们知道她去哪里或者何时回来。甚至,连那该死的答录机留言,都没有开。
    我每隔几个礼拜,都会见一次芭芭拉。克洛维尔。作为对我的关照,摩斯想了个法子帮她。我成了她的证人,所有能使罪行减轻的情节,都被提了出来,对她而言,事情并不是太糟。
    杰奇终于没有死。他丧失了一切感觉,说起话来也语无伦次。从现在开始,他连小便都需要有人照顾,但毕竟,他终归还活着。医生们说,他可能还会这样活三十年。听起来不怎么样,可是和死亡相比,毕竟还算不赖。
    至于我,我又经历了那些熟悉的身心俱疲。三个月前还那么新鲜刺激的图书生意,现在突然变老了,而我也随之苍老。我甚至害怕开门,我让门自己慢慢滑开,然后到后面,给那个洗手间刷漆,接着开门迎客。书店已经关了一个月,我花了不少钱,房租也快到期了,该到干活的时候了。
    可是到最后,我却觉得又回到了警察局的那些日子。
    白天漫长而枯燥平淡,夜晚更糟糕。我不知道接下来将要走向何方,可是我从来也不会任由自己郁闷憔悴。我知道我正处于人生的巨大转折,可是展现在面前的,只有过去,清晰但是不堪回首。而我的未来,还仍然是一片空白。
    我买下了巴拉德的那幢房子。所有文件在12月1 日前签完,我可以搬进去了。我计划搬家的这三天里,不再去书店了。路比答应给我找个靠得住的人,来帮我打理生意。他来的那天早上,带了一个似曾相识的女人。
    我花了好一会儿,才把她认出来。
    我指着她的脸,打了个响指说:“米莉·法默,那个当老师的书探子。”
    “现在就是书探子了,老爹。我再也不教书了。反正也赚不到多少钱,还不如干点我喜欢的事儿呢。”
    “那你可算来对地方了。”我说。
    我带着她适应了一下环境,领着她走了一圈,告诉她东西在哪儿,怎么找到她需要的东西。我把普莱德的大门钥匙给了她,告诉她每天四点钟,我都会来陪她打烊。好像没什么说的了,可我们都知道并非如此。我俩之间还有一件让人痛苦的事。路比和我的紧张状态,现在延伸到了我和她之间。我们俩从未提起过奈夫。路比总有点局促不安,似乎他对发生的事情也有责任。埃默里·奈夫用一种最简单最原始的方式改变了我们,我们始终无法摆脱他的阴影。

    即便是现在,这件事仍然是那么难于启齿。
    “不知道那些书会怎么样。”我说。
    路比烦躁地耸了耸肩,望向大街。
    “我们再也见不到那样的藏书了。”
    “也许不会了。”他说。
    我挨个看着他们俩。他俩都没说话。
    “嗨,你想找一份全职工作吗?”我问米莉。
    “当然了。”
    “你被聘用了。工资不高。每小时六块,买书算你八折。”
    “老爹,我觉得好像上了天堂。”她对路比说。
    我再次尝试打破隔阂。“我想不明白的是,那些书怎么能从俱乐部版变成首版书。要是我能找到答案,真是死也甘心了。”
    “那些书从来就不是俱乐部版的。”路比说。
    “可事情并不那么简单,路比。如果只是因为有麦金利的评估,那这一切再简单不过了。可是我见过所有那些发票和俱乐部宣传单。他在其中的绝大部分,都写了他订购的书名以及日期。那些该死的书都在,就是他订的那些,只不过它们都是首版书,而不是俱乐部版。他是你见过最热衷做记录的人了。那些书从俱乐部里寄来的时候,他就把日期写下来。等他读完之后,又把读后感写下来。所有这些都在,全部出自巴拉德的手笔。只是在这期间,有个妖怪不知怎么的,溜进了那幢房子,挥了挥魔棒,把那些破烂变成了金子。我能看得出路比想离开,可是却找不到借口。
    “你的答案是什么?”我问。
    “我没有答案。去你的,简威博士,我不知道。我甚至也不觉得这事有趣。那个老人怎么会有这么锐利的挑书眼光——这才是让我觉得最神秘的地方。要是咱们知道这个答案,转眼就能发财了。像巴拉德老头儿这样的家伙,怎么能白手起家攒下这么多宝藏?我不知道。也许他们有一套古怪的通灵术,他们知道什么东西会在多年后变得值钱。”

    “他们根本不用金钱来衡量一样东西的价值,”我说,“他们有一套截然不同的标准。而且我猜,在那个年代他们从事收藏,相对容易得多。因为那时一本书才两块钱。”
    “价格永远是相对的,你应该了解。一直以来,买一下书的钱总是和去饭店吃一顿相差无几。那时如此,现苎依然。我听腻了那些抱怨图书昂贵的屁话。你更喜欢哪一样,一本好书还是一块牛排?我知道我会选什么,无论何时都不曾动摇。”
    他走向门口,准备离开。
    “雇用这位女士很明智,”他说,“她会把你的生意打理好的,就像上一位一样。她说话有点无礼,不过你能应付得来,只要一天给她几个大嘴巴。”
    米莉伸了伸舌头。
    “你得把自己的脚镣去掉,让自己重获自由,”路比说,“你正在经历重大的人生转折,我一眼就看得出。你在加速成长,不知不觉之间,突然厌倦了做零售。你开始发现,图书这一行里有真正的乐趣了。通常完成这一步,要花上五年时间,而你在三个月中就做到了。你几乎全心投入了这一行,而现在,你已经准备好了继续前行。禅宗有个词来形容你的情况——悟。就是突然受到了神秘的启发。”
    “我没觉得有什么启发。觉得自己还和以前一样愚钝。在我弄清楚那两个问题之前,我没法让自己停下来。”
    “什么问题?”米莉说。
    “那些书是怎么变成首版书的……还有,那个女人是谁?”
    “哪个女人?”
    “彼得和普莱德遇害那天,一个女人打电话来找奈夫。是路比接的电话。”
    米莉·法默眨了眨眼。
    “该死,”她说,“我相信,那个女人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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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六章

不到两个钟头,我就搬出了我的公寓。
    我的家当少得可怜,这让我自己都觉得吃惊。我没带几件旧东西,而是订购了些新家具,下午就会送到新家。他们不太肯定的是,新床今天能不能送到,所以我也做了打地铺的准备。中午前,我来到麦迪逊街。对于十二月来说,今天算是够暖和的。可丹佛就是这样:在一个星期之内,雨水、暴风雪和热浪,可能会接踵而来。
    我把车开上去时,格林沃德正在摇椅里看书。他冲我挥了挥手,算是打招呼。我搬东西进去,随后开始收拾。看着那些书架,我不禁觉得欣喜不已:有多少书商的家里,能摆得下一万本书?我望向窗外,只见格林沃德已经进入梦乡,那本书还摊在他的胸前。几分钟后,我又看了一眼,他已经进屋丁。等我从拖车里搬出最后一批东西,他又回来了,加了一件毛衣。
    “今晚会下雪,”他说,“我刚看了天气预报。其实不说你也能感觉到,空气里有股寒气。”
    他给我们准备了些午餐。“等你干完就过来,”他说。
    我去卫生间梳洗了一下。地板上有两个很小的印,已经磨得发亮了,想必这里,是斯坦利。巴拉德每天早晨站着的地方。
    就在这面镜子前,他刮了不知多少次胡子。他注视着镜中自己的眼睛,这一切对他毫无神秘可言,都是他一手策划的。
    悟,我想。
    也许我会成为佛教徒的。
    现在,我知道了那些以前不知道的事情。我能想像得出,那天埃默里。奈夫坐在店里的情景。路比到街上去喝咖啡。普莱德刚打电话来,说今晚打烊时只有她自己,不过彼得就快到了,所以不会有什么事。
    于是,他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了。他拿起电话,拨了一个在过去数月经常拨的号码。
    我想见你……今天下午……我要你。
    而那时的米莉已经堕入爱河,不可能说不。
    问题是,我老是溜号。路比觉得我没有尽到本分。
    所以我们得这么做。十分钟后你再打电话来,我会让他接的。别跟他说你是谁,就说找我。说得一本正经一些……镇定冷漠。称呼我奈夫先生,他就会以为我是去买书,这样整个下午,我们就可以在一起。
    可是他却没来。米莉在电话旁等着,一个小时之后电话又响。

    对不起,亲爱的,今天来不了……我有点不舒服……也许我感冒了。我得回家躺一会儿……别,别过来,你会传染的。我会想办法补偿的……
    这是个障眼法,就像他以前用过的魔术手段一样。
    现在你看见了,哦,现在又没有了。
    就像是他为我单独表演的死亡骗局一样:看见他把两粒感冒胶囊抛进嘴里,你就什么都相信了。
    一旦你知道他是怎么做的,这一切就显得如此简单,如此轻而易举。
    我试着给丽塔打电话,其实心里毫无希望。几个星期以来,我都没有得到任何回音,现在仍然没有。
    随后,我记起了另一个号码。波比。维斯福曾经抄过这个号码,后来在哈克尼斯那儿丢了那张纸。我用了几分钟把它找到,紧接着又琢磨了一会儿。
    这是一个外州的电话号码。
    我试着在这个号码前加拨了洛杉矶区号,不行,电话自动断线。
    旧金山。
    又断了。
    终于到了纽约。一个女人接听电话。
    “绿色和平行动。”
    “这里是绿色和平……国际组织吗?”
    “我们是它的分支机构。”
    “嗯……丽塔·麦金利在吗?”
    “她昨天还在。”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波比拿着一个绿色和平组织致电话号码,到底有什么用?
    “请问她还会回来吗?”
    “我不清楚,先生。我相信她打算去欧洲。”
    在他被杀之前,一直在拼命地找丽塔。那时,她在海上拯救那些鲸鱼。
    她曾经出现在NBC节目里。为什么不可能是波比在节目里看见了她呢?
    那就是说,……什么?
    会不会是波比作为一个基督徒,良心突然发现了,他和奈夫刚刚完成了一桩惊人的欺诈罪行,也许上帝之手真的存在。
    电话那头的女人还在说话。
    “您要留言吗,先生……说不定我们能跟她联系上。”
    “告诉她简威来过电话就行了。”
    “还有,请她回电。”

    现在,我终于跟格林沃德老先生坐到了一起,我意识到结局就要揭晓。我想,我甚至几乎能猜到是怎么回事。我的悟性一直在超时工作,这觉悟来得如此突然,我完全被它淹没了。它像被飓风卷起的潮水般,一浪接一浪的涌来。
    “那么,这房子现在完全属于你了,就像他们所说,交易已经全部完成。”
    “确实完成了,格林沃德先生。”
    “再来点咖啡吧。”
    这就是格林沃德的规矩:教养和礼节第一,正经事则要等到一切准备好以后。
    作为新近得到顿悟的幸运儿,我并没有催他。
    终于,他还是提起了那个话题。“自从斯坦利死了以后,我心里总有事儿。我只想照他指点把事情做好,做他想做的事。”
    “我想您已经做好了,老先生。”
    他冲我微微一笑,笑容里不乏感激和欣慰,可同时也交织着疑问。不管怎么说,共有四个人死了。要是你没有预测未来的本事,真的很难知道该怎么做。
    “奥斯卡。王尔德曾经说过,愤世嫉俗者就是,对所有东西的价格了如指掌,却对它们的真正价值一无所知的人。按照这个定义,朱迪斯和瓦伦泰就是这样的愤世嫉俗者。”
    “我同意。”
    “他们没有成为好人。”
    “除了他们自己,没人需要对此负责。”
    “斯坦利觉得他有责任,他也很担心。在死前不久的一个晚上,他做了个梦,梦见他们在争夺他的书,把书全都撕破了。第二天,他跟我说了这个梦。他说,‘我不在乎这房子,什么都不在乎……我就是不想让他们得到我的书。无论是把这些书都送人,还是扔了,我都不在乎。可是,除非我确定他们得不到那些书,否则我是不会安息的。’”

    “他根本不知道这些书的价值,是吗?”
    “我想,到了后来,他终于知道那些书值钱了,至少足以引起一番争夺。不过你说对了——他并不知道它们到底值多少。要是他知道的话,会因此而觉得羞辱的。”
    “要是他把书都留给了您,那就能省下一大堆麻烦了。”
    “我能把它们放在哪儿?我自己也有书,我的房子里已经堆满书了,而且大部分都和他的重复。我把它们往哪儿搁呢?”
    “于是,他就按照一贯的思路想出了办法:只有把那些书分散送人,才是最好的归宿。”
    “对呀——把它们送人。斯坦利把书一车一车地送了出去。俱乐部版的书是他自己读的第一批书,他首先把它们送了出去。他把它们送给疗养院、医院,送给他认识和不认识的人。他特别愿意帮助年轻人发现读书的乐趣。就这样,他把书送了出去,可是真正喜欢的那些书,他都留了下来。他把俱乐部版的书送了人,然后又到下城的书店里,去买相同的作品。”
    “要把那些藏书分散开来,最简单的办法是……”
    “……是留下一份文件,证明那些书分文不值。是由一个没人怀疑的专家来做的。只有斯坦利和我知道真相,他要求我守住这个秘密,一直到他的遗产处置完毕。这房子,就是这份遗产的最后一部分。”
    现在我们都知道了。巴拉德把那份评估书放在他的文件里,另外又在他的书里夹了一份复印件。埃默里·奈夫发现了那份复印件,浏览了一遍之后,得出了一个合乎逻辑的结论:麦金利是个大骗子,她把价钱故意估低,好日后低价收购。可是波比花了些时间,去仔细地审查那份报告。只有他一个人知道真相,那就是麦金利上了别人的当。这就是为什么,当他和奈夫之间的交易开始变味儿,他一直试图跟麦金利联系。他以为,也许能跟麦金利做笔更好的买卖。
    格林沃德又给我倒了些咖啡,脸上浮现出一丝哀伤的笑容。
    “斯坦利得到了他想要的评估书。评估师来的那天晚上,我们交换了房子。她看到的那些书,全都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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