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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楼主: 享受人生

《泣血幽瞳》--作者:徐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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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9 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6、丑陋女教师

  教师的宿舍跟学生的连在一起,当然要比学生的好多了。资料上曲青婷是外来户,老家远在甘肃偏僻的小县,父母很早就去世了,全靠全县第一的优异成绩,由县里所有乡亲捐助才来到沿海城市念完大学,可因为没有背景,只能被分配到一个仅仅比家乡稍富些的镇立中学教书。

  今年有四十一岁了,仍是单身。不过沈颀和陈公达都看过死者生前的照片,尽管人都死了,不该再说人家什么,可曲青婷实在是个丑陋得令人悚惧到血液和骨髓深处的女人,那张脸甚至还不如一张画得端正点的鬼脸,跟橡皮泥捏坏了似的,也许要是那场车祸毁了她的容,也至少能够留给人们一丝产生温和想象的余地。在世人的潜意识中,如果一个人相貌很美,却未必是个好人;反之如果很丑,那肯定不是好人。

  光看看不动的肖像都那样令人作呕,更何况面对活生生的面孔了。想到这里,她不由得同情起那些天天面对曲青婷的学生们了。简单直接地去揣测,大概这就是她单身的原因,丑陋本身就是身为女人的悲哀,但是最大的悲哀确实因此而导致的无人去爱——这种生理和心理的双重折磨促成了她疯狂虐待学生的戾气。

  但是连一个了解她的人也没有,她的情况就真的不得而知了。

  沈颀与陈公达对望了一眼,他们已经来到曲青婷生前教的那个班。

  “谢谢你还想着找我陪你一起来。”沈颀说话时总是刻意避免去看陈公达。陈公达在追她。

  陈公达也不介意,只是笑笑说:'只能从曲青婷的同事和学生当中了解情况了,但愿能有新的发现。“下课铃终于响起,尖锐得如同暗夜里的枭鸣,学生们都很不自然地微颤了一下,随即孱弱无力地瘫伏在桌上。当然精力充沛的也有很多,压抑了许久的愤怒化为高亢的歌声合唱起来,沈颀初来乍到,猛一听还以为他们在学鬼叫。

  “两位有什么事吗?”一个男孩从教室走出,很老练地问,实在不像是十五六岁所能有的口气。他大概以为来了记者。这个封闭、残酷而升学率极高的地狱式学校总能引得大量的记者和极地探险爱好者的来访。大多不会明着扛摄像机,但是尽管他们不表露身份,精谙世故的学生们总能找出他们与家长之间的微妙差别。学校专门培养了一堆能说会道的学生干部,以备对付记者。

  “你是班长吧?”沈颀冲他笑了笑。那学生发了一阵愣,随即回应道:“是啊。你们是来问曲老师的事的吧?”陈公达回头瞧了瞧沈颀,又转而兴致盎然地问道:“你怎么知道?”那学生家自己的判断得到了认可,眉目中隐然有些得色:“这个月几乎天天都有记者来。”“我们不找你。”沈颀硬生生地拒绝,她知道从学生干部中是得不到真实的情况的。

  班长坚持说:“我是一班之长,也是曲老师的得力助手,对曲老师的事也最清楚,你们要问找我好了。”沈颀比他更坚决,淡然地回答:“不,我们想要听听一般的同学是怎么评价你们曲老师的。”班长犟得很,死赖着说:“我虽然是班长,但是我跟同学们打成一片,无论学习和生活上都尽力帮助他们……”“我们不是记者!”沈颀向陈公达示意,陈公达亮了亮警证:“你知道刁梓俊么?”班长的眼球迅捷地翻到另一边,伴着腥红的血丝,惶然地跑开了。

  “刁梓俊很出名。”沈颀向陈公达介绍道,转而向教室里面瞧去,角落里有几个学生大大咧咧地将脚放到桌面上,嘴里不干不净地讨论着什么。沈颀觉得他们才能比较真实地评价自己的班主任,便指着其中一个长毛:“同学,出来一下好吗?”那长毛先是吃了一惊,接着皱着眉质问道:“你丫谁啊?怎么了找打吗?”沈颀也愕然,她起初总认为金天闯形容这个学校时所用的语言太夸张,可现在她亲眼见识了,他们视打架为日常琐事,一句再普通不过的问话也意味着恶意的挑衅叫嚣,遂成为火星进而引发一场殴斗。

  陈公达绝不允许有人这样对沈颀讲话,厉声喊:“你给我出来!”长毛见对方这样强硬,体格也够魁硕,不禁在士气上有些怯了,但他迅速调整过来,走向门口,他的几个同伴也跟上。等一出门,长矛发现对方仅有两个人,立即高喊起来:“伙计们都过来,有人来找事!”

  很快地,十来个身着运动服的男孩围了上来,个个都在一米八零以上,稚气未脱的目光中充斥着暴躁与凶狠的色彩。长毛得意地指着陈公达问:“你玩哪儿的?这么膨胀,信不信我弄死你?”陈公达一时有些不知所措。沈颀朗声问:“有人认识刁梓俊的么?”这群耀武扬威的孩子都为之一震,长矛很勉强地挤出个“嘿”字,表示不屑:“刁梓俊又怎么啦?拿个死人来吓唬我?他早过时了!”沈颀有些伤感地点点头,说:“看样子你知道不少事,跟我们走吧。”长毛这才感到不对头,半晌问:“警……察?”他那些义气为重肝胆相照的好兄弟们,早已不知不觉地隐藏进人群之中,难以辨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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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9 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7、把脸放进油锅

  “曲老师她……”长毛狡猾地转着眼珠,很费力地说:“她挺……她还行。”

  “我说你呀,”陈公达拍着他的肩膀,“你跟我们说实话,公正客观一点二,这不是对死者的不敬,不用害怕。”“我害……谁?谁害怕了?”长毛苍白无力地笑着,“那我可实话实说了。她这个人……呸!那还算个人么?妈的,老子豁出去了,活着的时候我都不怕,还怕她变鬼么?先瞧她那长相:生命中不能承受之丑!而且性格阴沉,脾气暴躁,成天冲着我们发火撒泼,有事没事就挑我们的刺儿,扇一耳光踹两脚那是常有的事。有一次我在课堂上睡觉,又没犯什么法,不过我算好了她不敢发火,因为当时是公开课,有许多领导和老师旁听,还有记者录像。谁知道她不动声色,把手指伸进我的头发里,用力撕扯,还猛地敲打我的头皮,从外表还看不出来,因为她只是轻轻地触碰我。我们都恨死她了。这一死嘛,虽然谈不上大快人心,她本人也算是永朽不垂了。我们挺高兴这是真的,没必要隐瞒。不管是谁干的,就当是为民除害了。……哎,你们警察可不能跟记者一样,出去瞎说啊,你们问我我才说的,我这可都是掏心窝子的大实话,你们一宣扬,我非死不可,学校能杀了我。”

  陈公达不由笑了:“不,我们绝对尊重你的隐私,再说我们能了解到真实情况,若真的对破案有利的话,还会考虑给你予以公开表扬和颁发奖金,不过……”他转而严肃正色地问:“你刚才说的'我们',具体范围是指……?”“哦!……当然啦,我们这些……嘿嘿,混子生不用多说了,其他普通的同学嘴上不说,但是我绝对敢保证,他们心里也非常反感曲青婷,大家都心照不宣了。不过……那些成绩很优秀的学生,没受过她的气,也就谈不上讨厌她了,可是大概也没有谁会喜欢她,最多尊重她作为一个老师的职业尊严而已。”

  沈颀觉得时机成熟了:“同学,你别介意,但我希望你能正面、明确地回答我:你知道刁梓俊吧?”长毛怔了怔,低下头揉了揉鼻子,顿了七八秒才迟疑地说:“刁梓俊……谁能不知道他?他算是老前辈吧,比我大十届,是我们学校有史以来最出名的人。学生嘛,都崇拜强者,谁凶谁坏谁就是英雄。虽然我不认识这个人,可他的那些事在这个学校传了十年,越传越玄乎,就跟圣经似的,这里的每个人都能当典故背下来。”“刁梓俊根曲青婷老师有过矛盾吗?”

  “刁梓俊……应该跟所有老师都有矛盾吧。几乎所有的领导和老师提起刁梓俊没人说他好话,包括现在市委的岳书记,他当初在这个学校的时候给刁梓俊当过班主任,对刁梓俊也很有意见。……说起来,刁梓俊最恨的应该就是曲青婷和岳书记了。”“你能不能谈谈你所知道的详细情况。比如刁梓俊和曲青婷的冲突……”

  “这个啊……我们大多知道的是些刁梓俊打架斗殴的事,这些倒不怎么清楚。不过曲青婷倒是在课堂上讲过一点二。她总是爱暗地里观察学生的行为,然后在公共场合揭发批评,让那个学生大出洋相。比方说,她老师八九点钟突袭学校外的那个网吧,揪出很多上网的学生,强迫他们互掴耳光,学校觉得她离了功劳,还表扬了她,就差没给她颁个伟人题词的”民族英雄“了。这就助长了她的气焰,从此以后她就变本加厉更疯狂地进网吧大吼大叫,揪着学生的头发从里面拖出来。她总在班会上唾沫横飞地讲上网的害处,这个时候就不止一次地提起刁梓俊,说这个老一辈渣滓生怎样痴迷网络,最终走上歧途之类的话,但她并没说最后到底制服刁梓俊了没有,可我们听网吧里的一些本地无业青年都说,刁梓俊在网吧里朝她吐了一口痰,正好吐在她脸上。”

  沈颀突然想起了金天闯不分轻重的讲话中,关于刁梓俊吐痰的那一段,不禁莞尔至于又叹了口气。

  “大概是四个月以前吧,刁梓俊开着一辆崭新的宝马跑车来参加校庆,当时我们全校都轰动了,当大家伙儿知道他就是那个刁梓俊时,都崇拜死了。我们觉得,当流氓也不是没前途,你就说刁梓俊吧,他能坐这样好的车,全烟州市也没有几辆。曲青婷从那以后,一直到……死,再也没提过刁梓俊上网走上歧途的事,她也知道,这种富贵歧途谁不想走?有本事她也开辆车来,哪怕桑塔纳我也佩服她。这样的反例根本说服不了我们。”沈颀警觉地问:“他来学校时,专门找过曲青婷吗?”

  “那倒没有,曲青婷尽量躲着他,免得受他奚落,听说刁梓俊的嘴跟拳头一样是有道行的。当年她对刁梓俊那么苛刻,刁梓俊现在发了大财,哪能不报复?谁都知道刁梓俊是个有仇必报的狠人。好在刁梓俊根本没瞧得起她,觉得报复她纯粹是浪费时间,就好比一只曾经咬过自己的蝼蚁经过自己身边,没必要为了显示自己的强大而非要去踩死它。所以刁梓俊也就没再专门找过她。曲青婷也有自知之明,一天都在自己的宿舍里没出来,生怕给刁梓俊遇上。”“其他的领导、老师对刁梓俊的到来什么反应?”

  “我饿了,那反应可就大了,说什么的都有,但大多数是忿忿不平,觉得自己教了一辈子书,到头来还不如一个痞子挣钱多。可作为教师,收入也相当可观了,他们却偏不知足,非跟他们认为无可救药的人去比一下,他们恼羞成怒的原因其实是他们不愿意承认自己当年的判断失误,为了师道尊严他们宁可去对抗事实。不过校长可不这么看,他能白得刁梓俊的老板捐助的一栋教学楼,光乐得下巴都脱节了,哪还会恨刁梓俊?”陈公达感到再问也问不出什么了,有些丧气,回头看看沈颀,想从她的表情里征求相同的感觉。

  沈颀不甘心,问了句很不专业的话:“那……你还知道些什么?”

  长毛一愣,继而回答:“就这些了。怎么,你们怀疑是刁梓俊杀了曲青婷?”沈颀当然不是这个意思,可她还是忍不住问:“你认为呢?”

  “呵呵,我认为能好使吗? 不过……大概不会吧。刁梓俊变得有钱有势,这一切都来之不易,哪能为图一时之快就把富贵全葬送了?”陈公达乐了:“呦,行啊。本来以为你还不怎么懂事,这不,你也有点想法呀。”沈颀无可奈何地摇摇头:“我们走吧。”

  “等等,你还没吃午饭吧?我请你。”陈公达突然想到这学校周围大到酒店小道馄饨铺什么也没有,只得问长毛:“同学,你们食堂在哪儿呢?”“食堂?”长毛很诧异地反问,“你们难道不知道'民以食为天'吗?我们学校是'民以天为食堂'.你们不会是想在这里吃吧?我好心给你们提个醒,这里的饭没法吃,我在这儿已经三年多了,经历千锤百炼,刀山油锅,这才能勉强咽进去,你们这样没受过什么训练的,乍一吃非整出病来不可!他们还给菜起了别名,用来应付外来采访的记者,比如'我本善良',意思是饭本来就容易凉,'独孤求败'意思就是蘑菇有毒概不负责。”

  陈公达当然不信,可沈颀听金天闯讲过,学校饲养的猪就是吃学生吃剩的饭,胃里不由泛上一股酸水,一阵抑制不住的恶心夹杂着诸多杂乱琐碎的怪异镜头在胸腔里来回搅拌翻滚,好几次都险些冲到喉头,瞬间涌起剧烈的辣味。

  “往北走有个旧平房,灰黑色,瞧见没?那里有三个窗户,是卖小灶的。学校把这房子承包给石冶本地的个体贩子,每个月抽点儿油水。”

  陈公达饶有兴趣地问:“那你怎么不去吃小灶,非去吃学校的大锅饭?”

  长毛甩着头发说:“你说得轻松,我倒是想啊,虽然贵点儿也比去吃那些猪食强。没办法,学校怕那些卖小灶的抢了他们食堂的进帐,就要求所有的学生一律吃学校自己做的饭,除非体质虚弱长期有病的学生,得出示医院证明和家长签字,然后经学校各处层层审批才能获准吃小灶,其他人只要偷偷去吃,就会给全校通告,然后被强迫拿着一张纸,上面写着'我嘴馋,我活该',从初一到初四三个教师轮流走秀一圈,丢尽脸面。不过话又说回来,那小灶的饭再怎么差也的确比学校做的强,可也强不了多少,一小半碗糙黄米饭得要两块钱,一丁点肉也没有,炸臭豆腐是小灶最好的伙食了。即使这样,那却是我们梦寐以求的美食了。我们平时吃的都是些地瓜干和加了猪大油的白菜汤。石冶的确穷,但是我们学校并不穷,校长还有辆沃尔沃呢。他们给我们吃这样的东西,说是为了培养我们吃苦耐劳的集体主义精神。”

  沈颀和陈公达愈听愈觉得恶劣,再也不能把这些听似夸张的话当儿戏一笑置之了。两个人一路沉默着走向那座看来相当古旧的破房子,也许他们都在向,这一切一切悲剧的制造者,不是刁梓俊,也不是曲青婷,更不是刑坤。

  蓦地,一股浓郁的臭气裹着油炸的刺鼻味道扑面迎来。沈颀从窗口外向内探视,里面一口漆黑的锅在昏黄的灯泡下盛着煤油般乌黑的油,正在扑哧扑哧地乱响。两双同样肮脏的手在来回地挪腾炸豆腐的位置。嘶哑的声音从中传来:“小闺女,要点儿什么?”

  沈颀的肌肤娇嫩腻滑,显得很年轻,很容易被当成学生,她也不加辩驳,只是笑着说:“你给来两串吧。”“一串一块!先给我钱!”

  陈公达抢先一步递过去一个钢镚.沈颀打量着四周,问:“请问,怎么没人来呀,这么冷清?”

  里面那接近五十岁的矮胖老女人狐疑地打量着她:“小姑娘是新转来的吧?学校心黑,管得严,不让学生娃儿来这儿吃,你们……”又顿滞一会儿,问:“两串豆腐能饱么?要不要来个包子?”“什么馅?”

  “瓜包子,自家种的,挺甜的,可好吃唻!”那女人也不管沈颀是否同意,冲里面喊:“扣子!你包子弄好了么?给小闺女来俩热的!瞧小闺女多俊!一个一块钱。”一只手猛地从窗中探出,仿佛中世纪被关押在地牢数十年的巫婆,青筋血脉纵横交错,骨头在薄薄而又老化的皮肤中随时都能漏出来,像是一张树叶的叶脉,清晰极了。手中拿着一只人脸大小的包子,被她捏过的地方黑乎乎的,裂了好几处口子,黄绿色的浆液在汩汩地蠕动。

  沈颀受不了,倒退了几步,觉得手里的豆腐也没了味道。

  “咋?不吃?不吃也不退你钱,俺都拿出来哩。”那女的冷冷地将包子放回去。

  陈公达对沈颀说:“走,我们打计程车回市里吃。”沈颀暗想,自己有生之年再也不踏进这个地方了,这个地球上竟然还有这种从肌肤到神经都位置强烈振颤的阴暗世界,仿佛置身外太空或是毒气战场,不戴氧气罩就无法维持生命。

  就在她回首的那一瞬,监狱般的铁栅栏窗中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伴着嗞嗞的油炸声响,仿佛有什么大东西在锅里加工。沈颀本以为是包子,因为那恶俗的妇女完全具备为浪费区区一只包子而发出伤心欲绝的尖叫的品质。但那不是包子,是一张真正的人脸。属于那个卖包子的,叫“扣子”的中年汉子。沈颀并没注意观察的情形,而陈公达却把前后经过看得很清楚,木立在那里,瞳孔大而滞痴。扣子是主动把整张脸用来投进油锅里的,油锅的温度极高,人是根本无法承受的,但他却一直深深将头埋在锅里,任其烹炸。那女贩子——也许是他的妻子,绝望使得她野兽那般鬼叫着,用力拔着锅,企图把他与锅分开,但似乎不管用,脸与锅深深地嵌到一起了。

  油似乎冷静下来,女人的尖叫也停止了,此时的她却隔着那口锅及自己的丈夫远远地,仿佛碰到了麻风病人或艾滋病携带者,生恐沾上一样。正在这时,“扣子”双手有力地抓住锅,向外使劲一扯,尖叫又再度响起,扣子脸皮上不止三处如同面筋般连结在锅上,稀烂的肉翻卷过来,从森森白骨深处溢出了焦臭的腐味,远远超过了锅中的豆腐气味。他还不放松,再用力一拔,锅从窗中两根铁杆中射出。扣子张开了嘴,咆哮了起来,鼻子以上的整张脸皮齐齐地翻下来,裸露的血管中没有一丝红色,反而呈金黄色。他的一双眼睛与刁梓俊死时完全一样,鼓出两个半球形,已经被完全炸熟。外层还形成一圈薄黄的脆皮,因骤然受冷正不断剥落。

  那老女人缓缓地回过头,面无人色,与丈夫一齐向窗外瞧去——如果扣子还能看见的话。妇女的目光中滚动着对这个镇,对这个城市,对这个世界的无限绝望,而她的丈夫,此时已不知死活。而我们这些人又何尝不是如此?终日戴着一张变幻万端的假面具,心却已经死去很久了,直至这张假面具被毁,人们由恐惧不安到真正想去窥视内心深处的世界时,他们总也不能肯定地断言那其中是否有一个鲜活的灵魂。

  又一声嗞嗞的烤炙声,这次是那个女人,把脸扎进了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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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9 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部分::::::::   天堂的隔壁是地狱

1、天敌关系


  石冶一中被警车填满,人群再填满警车间的空隙。热闹过后学校冷却了下来。然而凶杀永远不会因为发生机率频繁而成为生活中的一种习惯。长年生活在平静中的人们永远也摆脱不了对它的恐惧。而对于长年处在麻木中的学生来说,这种事并没给他们带来丝毫触动。他们并不了解生命的无常,也没有看透尘世间的功名利禄,悲欢离合,只是认为这些远不如自己的前途重要。不同的欲望区别着这世上的任何两个人。

  沈颀收到了金天闯的电话,匆匆赶到了他家。金天闯正坐在电脑旁发痴。

  金天闯转过脸:“你来啦。”声音有些萎靡不振。

  沈颀看到他转脸的熟悉动作,按捺不住恐惧,张大了嘴,半晌才问:“找我什么事?”“你还记不记得我的那个同学,香港的生物学硕士程科?他一个礼拜前回香港了,今天还给我发了一个邮件,你要看看吗?”沈颀摇摇头:“除了案子,我不想看别的。而且,我讨厌生物学,从小就讨厌。”

  金天闯悻悻地说:“是啊,可能你看了也没什么用。但我看完了以后,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我觉得有必要告诉你。”沈颀为之一振。

  “这邮件里的文件,搜集了很多灵异事件,自古到今,国内国外,从科学到迷信各种角度去解释——你先听我说完好吗?这些让我想起,胡功在挟持我的时候说的一句话,他是这么说的:'你以为我想撞死两个无辜的人吗?那是我失手了!我给邢坤干了二十多年的司机,从来没有出过事情,就那次,我还真见了鬼了我!我想他作为一个老司机,根本不该出现连撞两人的失误。他原来的打算只是想去撞顾学庆,然而方向突然失去控制,转了方向。也就是说,假如冥冥中真有一种未知的力量在操纵,那它的目标一定不是顾学庆,而是那两个无辜的人中的一个,抑或两个都是。”“我爸爸?”沈颀吃了一惊。

  “我猜这跟你你爸爸没关系,他仍然是无辜的枉死者。因为胡功第一个撞的就是他,如果目标真是他,那就不该继续再撞曲青婷。'那个东西'若是真把他们两个都当成目标,又上哪儿去找你爸爸和曲青婷并列走在大街上这种机会?概率不到万分之一,没可能这样凑巧。而且曲青婷是石冶一中的教师,在烟州城里出现更是稀罕。”“你认识曲青婷?”“她是我们班主任,还教刁梓俊那个班的课。”“石冶一中的教师又怎么啦?”

  “你还记不记得,刁梓俊的棺材下葬的那一天,我们集体看到了什么?”“是……是啊,我记得。”沈颀几乎要按住心脏,才能抑制它的剧颤。

  “那也是在石冶一中的后山。”“这也能算规律?有点儿牵强。”

  “我看过报纸头条的大幅照片。刁梓俊和那俩做小灶的伙食贩子,尽管不是一个死法,但死时的状貌很相似。他们俩都是石冶一中的吧?”沈颀这才考虑到严重性,有些不敢相信地问:“难道……难道凶手跟石冶一中都有仇?还是……”她随即感到很荒诞很可笑,摇摇头说:“不,你别胡说了,都什么时代了……”金天闯打断她:“可程科说这是科学,全世界包括美国、日本都在研究这些神秘的超自然现象。”“你认为这也算超自然现象?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像个大人啊?”

  金天闯第一次很自信也很淡然地一笑:“你难道不是亲眼所见吗?”

  沈颀的心猛地一堕,想到几天前的惨景。人可以自杀,但绝不可能在那种剧疼下无动于衷。只要不是没有知觉的植物人,都应该反应强烈,这是所有生命共同的本能,而她看到的却是有悖于这一定律的杀人事件,不是自杀,也不是他杀。若这种有意识指引致死可以勉强归为他杀的话,那凶手也许不受法律制裁,尽管他在用催眠或盅惑的方式终结生命。

  “这么说,刁梓俊、曲青婷和那两个小贩子,他们之间必定存在某种联系,我们办案的重点,应该放在寻找四名死者的共同敌人上,是吗?这个人会催眠术让人中邪?还是给他们用了什么毒药、幻粉之类的?”

  金天闯想了一会儿,说:“刁梓俊和曲青婷就像逆戟鲸跟大王乌贼一样,天敌关系。要说曲青婷的对头就该是刁梓俊的盟友,他们哪儿还会有什么共同的敌人?”大概双方习惯相互挑剔对方讲话的漏洞,因此能很快地补充不足之处。沈颀脱口而出:“有啊!曲青婷可以跟别的老师产生矛盾,刁梓俊也可以得罪除曲青婷以外的其他老师啊。或者……或者反过来说,曲青婷可能总是训斥某个学生,而刁梓俊也经常欺侮他,这两种可能都有。”

  金天闯盲目地点点头,但转瞬间,他的目光中透露出一种阴寒的悚惧。沈颀距他这样近,当真给他吓了一大跳:“你,你干什么?想起什么啦?”“没……”金天闯竟越掩饰越害怕,周身剧颤。

  沈颀被他弄得不知所措,下意识地想拔出枪,尽管她现在一无所有,但仍能极清晰极强烈地在受到这种明明来自遥远的时空之外,却近在咫尺之间的威胁。她厉声追问:“你一定要告诉我!你们到底做过什么亏心事?”“不是我!我没有!”金天闯尖锐地叫道:“是刁梓俊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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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9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2、校园霸王

  沈颀努力克制住自己因被恐怖喧染而同样激动的情绪,平静地继续问道:“他干过什么?你今天必须说清楚,不然你的良心会一生一世不得安宁!”

  金天闯想了半天,才吱吱唔唔地说:“石冶一中,除了本地的一千多名学生以外,外地来的有七八百个,东北的、海南岛的、本省滨都的、烟州的、云州的、宁川的、丹港的,很杂很乱。其中以烟州的最多,大概有四百多个人,刁梓俊是头儿,没人敢不服他,都得按时向他缴费,一个人一星期也就是十块左右吧。过年回来收得比这多一些。刁梓俊一次能净挣四千多块,还分给我们一些。我,东然,程科都不要,其他人一人能分得四百多块。刁梓俊就拿这些钱通宵达旦地上网,泡酒吧迪厅,下馆子,买名牌衣服。谁要是敢抗拒不缴,刁梓俊就天天来找他的碴,一直打到他乖了为止。刁梓俊练过散打,下手非常狠,一般没挨几下就会受不了,老老实实地把钱交上去了。遇到同样的痞子生,他就往烟州城里打电话,约人出来开片群殴。所以大多数人都知难而退。

  “虽然烟州是沿海城市,本省内除了省城滨都和旅游城市丹港以外,烟州算是最富庶的了。但烟州的学生也不见得个个都有钱,刁梓俊本人就没有。谁家富谁家穷,刁梓俊自己心里也有数,对穷学生收钱也相对少一些,但不给那绝对不行。谁要是装穷给刁梓俊看穿,就会被拖到男厕所后面吊着打,再逼他把包括国歌在内的所有革命歌曲统统翻唱一遍,以后每星期得交双份,还不服的就得喝他的尿。凡是不需提醒主动交的,平日里出了什么事,刁梓俊都会很大度地出来摆平;要是总拖欠着不交的,刁梓俊就会故意每天都让他当众出一两次丑,直到他受不了补上了为止。可总有那么几个学生宁可给打死也不肯交,刁梓俊倒真拿他们没辙,但他对外宣称都交了,免得其他人不服,也跟着抗拒不交。当然,学习好的学生,有老师护着,刁梓俊怕惹出麻烦,也不去招惹他们。这些事情,学校的领导,老师都不知道,也从不过问。一方面没有人敢上告,另一方面,他们自己也不去管这些事,只关心升学率。说起来,大概也只有岳衷怀还能管管他,那也只是因为对刁梓俊有成见,而非为了人间正义。他每天看见刁梓俊都翻一次白眼,一年就得翻365次,遇到闰年还得多翻一次。

  “我记得有个学生叫于水清,长得又肥又丑,曾经有谣传说他因为太丑而被狗误当作屎啃过。杜鑫达说这家伙跟伽利略为了推翻亚里士多德的定律而从比萨斜塔上扔下来的铁球一样。我们都管他叫'地球'或者'于胖'.性格不是一般的沉默,我有时候想想都怀疑他会不会说话。他人老实,脑子也笨,学习成绩总排在全班末尾。老师和同学谁也瞧不起他。他倒也不在乎——其实,我……我也不知道他在不在乎,反正他基本上没什么表情,天天都是那个熊样……”

  “他长什么样?”沈颀忍不住问。

  “个头很矮,又胖墩墩的,平头,脸又大又圆,肤色黝黑,上面全是疙瘩粉刺,对了,最有特色的就是他那双眼,又细又长,看起来黑色比眼白还多,平日里老眯在一块儿,像是给缝起来了,总也不见睁开,连眨也不眨一下。”金天闯没注意沈颀此刻的神色,继续自顾自地说着:“要成绩没成绩,要人缘没人缘。上体育课是他最可笑的时候,大家为什么总盼着上体育,就是为了看他出丑。他跑起来的姿势特别怪,浑身的肥肉一颤一颤的,连班里速度最慢的女生也跟不上,引体向上,仰卧起坐,俯卧撑更是一个也做不来。你说你胖吧,掷三铁应该没问题,可铅球连拿也拿不动,更别说扔了。甚至有时候在操场上直接昏过去了。他的家长说他体质极差,请求学校允许他吃小灶,尽量少参加剧烈活动,他就越来越孤僻,不跟任何人说话,总一个人坐在墙角,呼吸微弱得几乎没什么声响。我有时候进教室也没怎么看,可凭直觉知道没人,就脱了上衣又唱又跳,半天才猛然看见这家伙,吓得我差点儿把心脏吐到他脸上。当时他也没什么反应,只是直勾勾地朝前看,他肯定能看到我,可他好像也是在看我。

  “他父母都是下岗职工,他妈妈觉得没事何做,就去给人家当保姆。后来好像雇主诬赖他妈妈偷了一千块钱,这事儿还传到学校,他妈气得再也不出门了,全家就得靠他爸一人养活。他爸开小杂货批发店,开始干得还行,于水清给刁梓俊的贡钱也照交不误。后来烟州发展起来,超市、商城越来越多,小店很快就入不敷出了。他爸本来脾气挺好,经过这么多波折,就成天打骂于水清泄气。可我们……可刁梓俊不知道这情况,照旧逼着于水清交钱。于水清连自己的生活费都不够,再交出来还不得饿死?所以打死也不给。刁梓俊说他没钱还这么胖,分明是扯淡。现在想想,很可能是他家有肥胖基因遗传,他爸我见过,也是胖得很。他家穷,他自己也不争气,因为笨总是考全班倒数几名,名列后茅。有一次发下卷子他看到有个'9'字,很高兴,但怎么找也找不到另一个数了,他就是这么笨。

  “大概是刁梓俊跟姚汝澄打架的前一个月,星期天下午,从烟州来的学生坐公交返校。我们刚回宿舍,就看见于水清在上铺,手里还拿着一张破破烂烂的十元钱。刁梓俊眼尖,马上喊:'于胖,拿的什么,给我!'于水清也不吱声,嘴里也不知轻轻咕噜了些什么,只一个劲儿摇头。刁梓俊恼了,说:'你说什么呢你?你大点儿声我听不见!你个小畜生,几个星期没交贡了?不是说没钱吗?这是什么?啊?'于水清还是无动于衷,也不知道是他反应不过来太迟钝了还是害怕了,索性束手待毙。刁梓俊是什么脾气,跳上铺一拳就把他撂倒,然后伸手扯了一条毛巾被罩在他身上,摁在床沿上打了个痛快。他觉得还不解恨,就拉过一张反搭被板——就是我们学校规定每个人必须有的,木头平板,用来插在毛巾和被之间,保持铺面整洁美观的。刁俊就用板子狠狠地砸他,再用板角尖卡他的头,一边打一边威胁:'你给不给?给不给!你的命不值十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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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9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3、两年一怒

  沈颀听得异常愤怒,按捺不住骂道:“学校里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怪不得他死得这么早,这就叫恶有恶报!我看就这样还太便宜他了!”

  “最后于水清给他打昏了,刁梓俊把钱搜出来,出去玩了。于水清本来体质就弱,这一打就大病一场,加上四天没力气下床拉屎,烧得比以前更胖了。他一直在宿舍里躺着,没到班里上课,他爸一般不去看他,因为从烟州市中心到石冶镇得七八块钱,太贵了。可这一次发烧挺严重,他爸爸就急三火四地赶过来,进了宿舍就骂你小子没事瞎得什么病,害你老子花钱!于水清就跟他哭诉经过。他爸是他唯一的支柱靠山,他只要在外面挨了打就跑回家躲着,不指望他爸为他报仇,只盼能安慰自己两句。但在家也跟在外面一样挨打,只不过换了个连还手的权利也被剥夺的施暴者。他爸总觉得他是个窝囊废,听完了就破口大骂他没出息,倒霉蛋,可他爸自己不也一样么?他爸认为自己在社会上受气,无力反抗倒也罢了,儿子在学校受气,再不反抗还有脸活下去吗?于是他爸就跑出去向季校长告状。可季校长觉得刁梓俊是国家二级运动员,学校重点培养的好苗子,而于水清好像活着对谁都没什么价值——当然,他死了也没什么价值,反正就是没价值。于是,老校长就把刁梓俊找过来,比较温和地'批'了一顿,后来越批越温柔,就差没亲亲他了。刁梓俊在校长的强迫下归还了十块钱,于水清满心欢喜。等他爸一走,他去买晚饭的时候,拿出折叠的钱一展开,发现原来钱中央已经给撕了一个大洞,不能再花了……”

  沈颀的眼睛几乎要射出火苗来。金天闯早就察觉了,于是就在形容刁梓俊时刻意添了些尖酸恶毒的反面语言,以示自己和他不是一丘之貉。

  “我当时在那儿买晚饭。那十块钱不能花,其实我早就知道了,可我不敢在他爸没走时提前告诉他,那样做就是背叛当初拜把子时发的誓。当时他那副穷酸可怜相,站着晃了半天,也不知道该干什么。后来他在裤兜里摸索了一会儿,竟然又摸出两块钱来。他把钱放在裤子深处的内兜里,刁梓俊当然料不到。我估计这是他上个周省的钱。这时候我就有些佩服他了,在这个学校里伙食极差,又那么贵,加上杂七杂八的乱收费,我们一般没等挨到周末就花光了,还得借,等下个周回来时再还上,如此类推,恶性循环,像他这么胖反而还能省出余钱来,真是不容易了,那准得有一两顿饭一口没吃才行。不过他这两块钱,也只够买一个小灶的瓜包子。

  “当时我也在买瓜包子,我们九个也不屑于去吃连老鼠也不偷吃的大灶。通常来讲吧,吃包子都希望馅多一点儿,可我们都希望包子面多一些,因为那方瓜馅很稀,那些小贩还美其名曰:'灌浆包'.根本填不饱肚子,多吃些面才能充饥。相对而言,比起同样价钱的一小半碗稀疏黄米,这包子卖两块钱还勉强算合理,于水清也接受得了。他猛然看见我了,虽然眼睛很小,可我还是感受到从中溢出来的恐慌,我觉得他挺值得同情的,就冲他笑了笑,可能我长得也不怎么好看,他还是很害怕,催促那老女人快给他包子,他也不多说,只两个字:'包子,包子!'不停地重复。他的声音也细,在这样嘈杂的环境下根本没人听得见。他急了,就拉扯那个女贩子的袖子。

  “女贩子挺忙,看也不看他,只问:'干啥?'他说:'包子。'小贩说先给我钱。他焦急地说:'我给了你钱了啊。'那小贩子骂:'胡扯!你什么时候给钱了?'于水清都要哭了:'我真的给你钱了!'小贩说:'你个小肥猪少无理取闹,赶紧给我滚!'于水清又说:'阿姨,那我不买了,请求你把钱还给我吧!'小贩夸张地叫起来:'哎,你小小年纪还挺鬼啊,就这两下就想敲诈老娘?你打小在猪圈长大的吧?'于水清平时说话细声细气,可一哭起来跟放屁似的不是一般地响。人一多,那俩小贩架不住于水清的嚎啕大哭,男的只好出来打圆场说:'好好,你在这儿等着,我们一会儿把包子全卖完了,就数数钱,如果真有多的,再还给你。'于水清破涕为笑,点头一个劲儿地说谢谢叔叔阿姨。

  “我当时就觉得可笑,这于胖也太没心计了,人家这么说他都相信。他怎么知道人家有多少包子,到时候只要有人家矢口否认,一口咬定不多不少正合适,他是包子也吃不着钱也拿不到,还拿人家没办法。而且等包子卖完了,小灶也停了。他这一顿就又得挨饿,这么熬一夜的滋味可当真生不如死。于水清还就真在那儿等了,足足等了二十分钟,就是不动弹。我也不明白他是蠢呢还是有毅力。那小贩本以为他迟早会饿得去买别的东西吃,谁料他就死活在这儿耗着,于是紧张得满头是汗,拿包子收钱的手法也不像刚才那么迅速顺当了,甚至有些慌忙滞顿。等到最后,果然人家一点钱,脸不红心不跳地说:'不多不少,正合适。'就要收摊。我亲眼看见于水清的的确确给了钱了,但我压根从心里蔑视他,觉得他又胖又丑又蠢,让人恶心,也不想帮他澄清。再说单凭我证明也没什么用,如果换成是刁梓俊,用不着当场砸了他的摊子,只要一句话就能让全校没一个人敢买她的包子,那贼婆娘非服软不可,可刁梓俊又怎么会帮于水清?

  “就是这个时候,于水清突然退后一步,我从来没见过他的表情有太大的变化,更别提当时他第一次表现出那么地愤怒难抑,那种愤怒完全是多年贯穿生活的积怨和痛苦垒储的,所以特别让人害怕。我离得挺近,心也是呼呼直跳,他的眼睛总是眯成一条线,睁也睁不开,可这次骤然完全张开了,而且圆得可怕,死死地盯着那女贩子,突然高声喊道:'你骗人……把钱还给我!'没待那女贩子开口,他又尖叫着吼了一句:'把我的钱,还给我!'相对于平时他半年不说一句话而言,这一句足以算得上是惊天动地,这种说法一点儿也不为过。当时我就有一种错觉,以为他之所以一两年都不说话,其实是在积蓄能量,只为今天此时此刻的爆发,只为了能有力气和勇气高声喊出这样一句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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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9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4、已逝十年

  沈颀已经完全被震撼了,痴痴地问:“然后呢?”

  “然后?哼,你以为他一发怒,小宇宙就爆发了?就进化成SEED了?变成超级赛亚人,天下无敌了?那个男贩子,上来一脚就踹在于水清的肚子上,把他踢了个跟斗。光这一下于水清就吃不消了,捂住肚子在地上费劲儿地来回滚,跟个乌龟给人放翻转不过来了似的。我看着可怜,就过去扶了他一把,但只扶了一下我就立即松开了——没办法,当时这于胖眼泪、鼻涕都混一块儿去了,嘴巴里都淌出口水来了,真让人受不了,我琢磨着就算是虚怀若谷包容天地万物浩渺穹苍的马克思还活着,也接受不了他这个阶级。我一瞅,这丫又晕过去了。你说即便他在这之前被刁梓俊一顿暴揍,又发烧烧了四天,可这一脚就能把他踢晕,也算是个奇观了。那俩贩子也真是,比人贩子还恶,而且欺软怕硬,刁梓俊或者姚汝澄在这儿白拿个包子他俩也不敢说什么,可就于水清那副憨模样,让人看一眼觉得不欺负欺负都可惜了。唉!”

  沈颀冷冷地说:“不光刁梓俊,他俩也该死。”

  金天闯不由好心提醒和句:“喂,说什么呢你,你可是警察啊。”又接着讲下去:“有一次听他班的同学讲,于水清和他同桌的女生吵起来了。自从给刁梓俊和那俩小贩欺负后,他的逆反情绪越来越明显了。原来于水清的同桌想捉弄他,就在椅子中央钉了些钉子,只钉进去一点儿,很长的部分在外面。于水清也不知道,一屁股坐下去,裤子立马就开了花。当时幸亏是冬天,他里面还有毛裤,否则这家伙非把一身五花肉露出来不可。大概除了校服,于水清就这么一条像样的裤子,所以非常恼火,而他同桌见阴谋得逞,哈哈大笑起来,等周围的人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以后,全班哄堂大笑。于水清受不了这等屈辱,因为他是我见过的弱者中永远不会习惯被欺负的唯一的一人。他抓起同桌的文具盒远远一扔,他同桌勃然大怒,也把他的文具盒扔出窗外,远远地砸出去,然后哭着去找班主任曲青婷。

  “曲青婷并不是偏向这个女生,而是太讨厌于水清了,加上他同桌添油加醋地反咬于水清,又娇滴滴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一把屎一把尿,把曲青婷灵魂里仅存的一丁点人性全给争取过来了,于是曲青婷要于水清滚出去罚站。这一罚站就是三节课,冻得他鼻涕淌得人高。到第四节课曲青婷良心发现,允许于水清上了,因为第四节课是体育课。于水清没跑几步就摔了一身泥,大家都以为他要土遁。这次任体育老师如何故伎重施,怎么踢他也休想叫他再站起来了。接着曲青婷变相体罚他,命令他早晨六点十分到六点半,中午十一点四十到十二点,晚上六点到六点二十之间都去她办公室里,也就等于不准他吃饭。这种惩罚一直持续到第二天中午,他一连五顿饭粒米未进,还被强迫做蹲起500下,最后于胖居然尿血了。等到曲青婷发现他脸色不对劲,也害怕了,连忙允许他吃饭,可这时候于胖连一口饭也吃不进了,还往外吐。”

  “你们这是什么学校!”沈颀发疯似地喊着,“他们死得一点儿也不冤枉!死得好!”

  金天闯这才惊诧莫名,喊道:“沈颀,你疯了!你是不是中邪了?”

  沈颀一愣,连连拍打自己的额头:“不,不不,我不该这样想。不该!我是警察……天闯,我只是觉得……觉得于水清太可怜了。”

  金天闯突然自心底升起一股恶寒,这种无以名状的罪恶感,竟和那一夜在石冶碑林感受到的一模一样!

  “于水清还有别的仇人吗?”

  “当然了,于水清的仇人比刁梓俊多得多,连诈骗两块钱挨一脚都死得这么惨,比这更坏的还不得……”

  “你知道的还有谁?”

  “还能有谁?骆飞、杜鑫达,还有许多学生、老师和无业青年。我们不认识他之前的仇人还没算在内。就说那个岳衷怀,市委书记,他也没少欺负过于水清。”

  沈颀沉吟许多,一字一顿地说:“他们都不是好人,都该受到惩罚,但都罪不致死,你——你一定是还有什么没跟我说。那个于水清现在还在烟州市吗?干什么工作?我立即回报董局,让陈队长请求申请逮捕令。于水清会催眠术吗?……你,你怎么了?这么害怕干什么?”

  “你……确定凶手就是他?”

  “是啊。”沈颀没在意他的表情,“不是他还会是谁?”

  金天闯突然面孔痉挛,持续了好久,空气像是凝结成了细小脆薄的冰晶,顺着呼吸深深扎进了鼻腔,在那里交错穿插。

  “他……已经死了十年了。”金天闯这句话像是直接扎入沈颀大脑皮层的针刺,令她的眼睛一阵噬骨的痛楚,几乎要流下泪来:“你……你说什么?他死了?他是个死人?你怎么从来没跟我提到过?说!你到底隐瞒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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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9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5、怨灵复仇?

  “初四寒假只放了三天。大年初三刚回来,刁梓俊就收保护费,这一次大家都有压岁钱,所以比平日多要了五块。于水清过完年长了一岁,胆子也越来越大,明目张胆地说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我看他确实没什么钱了,不过这样忤逆的话在全校两千多个学生里显然是独一无二的,就算姚汝澄也不敢公开向刁梓俊这样讲话,刁梓俊立即火冒三丈,将我们都叫出来,抓着于水清的手,骆飞和杜鑫达一人抬一只脚,三个人一起把他拖到后山。

  “刁梓俊拿了一把铁锹,轻轻在于水清的后脑勺上来回磨擦,说你不是要命有一条吗?今天我就要你的命!我、东然、程科,我们三个害怕了,我连作声都不敢,试着劝说,哥你别把事弄大了,这胖子也没什么钱,放了他吧。刁梓俊骂我说你懂个阴毛,害怕就滚回烟州。不蒸个馒头也争口气,这么胆小顶屁用!接着指着于水清说:'你看这周围,全是树做的碑,老一辈的石冶人都埋在下面,每一棵树下都有尸骨!不想我挖个坑把你也埋了,就快把钱交出来!'谁知于水清眼里一点恐惧的成分也没有,只是死死地瞪着眼睛,当时我突然觉得,他在预知死亡。刁梓俊火了,和骆飞、杜鑫达一起抬起他,将他拥进一个浅坑里,开始铲起土来,挖了几下,催促我们说:”你们还等什么?程科从头到尾没说一句话,可这时却厉声说:'我不干!我绝不干了!哥,你是不是疯了?你再这样干,我就跟你绝交!'刁梓俊不以为然,命令骆飞他们继续挖。他们也没拒绝,因为石冶这里风水特殊,有碑林这么个奇观,而且还活埋过上百头病猪,所以村里的孩子总爱玩'埋死人'或'埋'死猪'的游戏,谁都不怎么在意,已经成为这里独特的民俗之一。

  “最后那坑挖得相当深,大家都累得汗流浃背,喘得很重。于水清就是站起来,也只能露出个脑袋。刁梓俊用力地往他身上撒土,一边撒一边骂:”让你嚣张!你怎么不牛╳了?嗯?瞪我呀!今天把你活埋了!“

  于水清给泼得满身黄泥,但眼却一眨不眨,死盯着刁梓俊。当脚被土填住了,于水清真的有些急了,就试图往上爬。我相信刁梓俊肯定是不想弄死他的,只想要点儿钱,并且使他彻底臣服。可于水清的负隅顽抗令刁梓俊愤怒,刁梓俊的性格就是你犟我比你还犟,一定要让你服气才罢休。所以他只希望于水清认输害怕,乖乖把钱交上,可一点效果也没有,就更加狂怒了,见于水清还要爬上来,想也不想,一铁锨拍在他脸上,这一下也并不重,但于水清一声不响地栽倒了。他经常昏倒,所以我们也不是很担心。刁梓俊喘了半天粗气,'呸'一口痰吐在他脸上。后来他大概自己爬上来了,但是没上课,回家了。不过从此以后就再没见着他,听说他得了大病,一个月以后就死了。他爸他妈哭得死去活来。于水清也没什么遗书留下,只是好像死前曾要求把自己葬在石冶碑林。于水清他爸妈觉得从来没满足过儿子什么愿望,这次决定帮他实现。于是最终把于水清的骨灰埋了进去。至于究竟是哪棵树下,我也不记得了。“

  “他的父母现在在哪儿?”

  “这十年之内,相继也都……”金天闯陡然忆起了刁梓俊的窒息式死相,那不也跟被活埋很像吗?不由说道:“可就算要杀人,又何必等到十年之后呢?当时他已经死了,直接报复不也一样吗?”

  沈颀却灵光一闪,颤颤地问:“你说,……是不是因为刑坤要给学校盖教学楼,把石冶的后山挖开了……那是学校的禁地,那些树……树下埋的死人就……”她本来是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可这种人类千百万年进化所积甸下来的恐惧都无法超越的噩魇,足以令任何忠虔的信仰基石动撼。

  金天闯背脊一阵酸冷,抬起头:“我们……是不是如果不阻止工程……继续任他们挖山毁林,那就……还会死人?”

  沈颀打开门,背对着他说:“我去找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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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9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6、不为人知的东西

  沈颀在晋达公司大门徘徊了半天,门卫坚决不放她进去,就在这时,刑坤开着一部冰蓝色的兰博基尼缓缓驶入,把头一侧探出窗外,笑着问:“哎,沈小姐,找我啊?”

  “是,我就找你。”沈颀不疾不徐地回应。

  刑坤敛起笑容,阴恻恻地逼视着她:“你还敢来找我……进来吧。”

  沈颀随着他乘电梯上十八楼的总裁办公室,电梯狭小的空间令沈颀十分地不自在,仿佛整个世界只有这般大小。刑坤一对冷电似的目光在沈颀俊俏的脸上扫来扫去。沈颀只盼望快些到达终点。

  电梯门一开,沈颀忙不迭地一步踏出来。刑坤自顾自地走着。员工鞠着躬将豪华办公室的镶金大门打开。刑坤一边双手摸着头发,一边吩咐:“给沈小姐上茶!”

  “不用了!我有急事要找你。”

  刑坤坐到真皮老板椅上,摆了个舒适的坐姿:“找我帮忙吗?”

  “我们也算是老朋友了。由于过去的某些误会,间接造成了你的失业,这个这个……我一直是有愧于心哪,总想找个机会好好补偿你一下。说吧,除了我的命以外,十万二十万的这不成问题。”

  “我不要钱。”

  刑坤怔了怔,随即把脸笑成了一团麻花:“哟,沈小姐对IT业也感兴趣?那……想要在敝公司谋个什么职位啊?”心里却一阵紧缩:“这该死的女人,在外面查不到扳我的证据,就想进公司主电脑偷资料,还明目张胆地跑到我眼前,往我嘴里摁苍蝇!”

  “我不是来求职的。我只希望……不是希望,是强烈要求你立即停止在石冶的工程项目。”

  刑坤这才多少吃了一惊,重新打量着这个在自己看来完全无足轻重的渺小对手:“你……你说什么呢?嗯?你知道这工程我投了多少钱吗?一亿七千万!我本来还想用这笔钱买个F1玩玩呢,可为了这帮孩子能有个像样的地方学习,我也狠狠心忍痛割爱了。在你看来,大概这是我这个人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价值体现了吧?——你总不能否认这的的确确是件好事。再说了,这工程我已经交付给新环公司的老板沐春,我只管出资,你非要制止那也不该找我,就算你现在还是警察,申请不下相应的文件,那工程照样也不会停。退一步讲,你什么文件和手续都有,可这也是人家城建局、规划局的辖域。只要工程本身没有违法犯罪或者能导致灾难的其它因素,你们公安局也就根本无权过问。我说得对吗?”

  沈颀给他驳得哑口无言,闷视他半天,接着拉过一张椅子,与邢坤面对面坐下。

  刑坤有些诧异:“怎么,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你还有什么理由继续留在我的办公室里?”

  沈颀睥睨着他:“刑坤,你不想知道我这么做的原因吗?”

  刑坤冷笑着:“这还会有别的原因吗?大家都心照不宣了。你要为你父亲报仇,该找胡功报去,可你偏死咬着我不放,还这么有恒心这么有毅力,看来想要结束这段恩仇咱俩只能比比谁的寿命长了。你真是不识好人心,你说我如果想要不声不响地弄死你,你认为还很有难度吗?我有意想要想放你一马,你居然敢出现在我的办公室里!你千方百计地想从我平日里所作所为的每一个细节里捕风捉影,抠出来你认为的不妥成份以后,再凭臆想断章取义、极其牵强地去跟现有的刑法配配对,这蠢伎俩是用猴子的大脑想出来的吧?这些我都清楚得很而且都能容忍,可你说我就不明白,你给我解释解释,我盖教学楼能跟你爸爸的死扯上关系吗?你爸爸是死于应试教育的祖国花朵么?”

  “这的确跟一个人的死有关系,不过不是我爸爸。”沈颀凑近他:“是刁梓俊。”

  刑坤细长的眼睛如同触电一样极迅捷的眨动了一下,略微镇定后,问道:“你说什么?”

  “我知道,不论是这样想还是直接说出来,都可能会很荒唐很可笑,可是……”沈颀颤栗地咬着下唇,“可是杀害刁梓俊的……不是人!”

  刑坤并没有如她所想哈哈大笑,也毫无任何惊异的表情,目光中却浮掠着淡漠的荒凉感,那一瞬间为沈颀锋锐的职业触觉与女性独有的尖刻思维捕捉到了,她不敢想象却又不得不相信,连邢坤这样可说物质生活达到极致,在世人劣俗的心目中可称为成功人士的黑道帝王级人物,也会有这样根本作不得伪的绝望神色。他不仅在跟人斗,也在跟天斗。

  “我很早以前就这么想了。……”刑坤闭上眼,捂住额头并擦拭汗,“胡功跟了我整整二十三年,车开得一直不错,可他撞死了两个人。当时他对我说:'我的车突然不听使唤,方向盘自己转出去了!'我觉得都四十多岁的人,时间再仓促口舌再拙笨,也用不着编出这么低劣的理由来推搪塞责。”

  “你承认是你指使胡功杀人了?”沈颀瞪着他。

  “可我没有说假话!我只要他杀顾学庆。只要你没证据,就凭我说的这几句话也不能指证我!而杀那两个人也不是胡功的意愿。正如你所说的,杀害你父亲的凶手,就是杀害刁梓俊的……那个……”

  “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相信我?我是说,为什么相信这种说法?”

  刑坤仰倒在椅子上,天花板上的浮雕映在眼里,使得眼皮突然异常沉重。若在平时他真想就此闭上,再不睁开,而现在心中却急剧膨胀起睁眼看这世界的欲望。他不想就此瞑目,尽管他过上了普通人拼搏几辈子都依然遥不可及的梦幻生活,可他还是觉得有许多事情仍不可捉摸,仍没有尝试过,比如……做个好人。

  “我们吃这碗饭的,……我们都很相信报应。我是坏人,你是好人,你是这样认为的,是吧?你难道真的就从没有过触动自己心里最卑劣最龌龊成份的时候吗?你从没有令自己一贯坚持并为之自豪的原则性思维模式所强烈反感与排斥的另一面吗?无非就是……我把它付诸了实践。我们都是俗人,我相信这世上总有些不为人知的东西,拷问着社会的良心,它们正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看着我们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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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9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7、是我们间接杀了他

  这几句话惨黯极了,沈颀几乎站都站不稳了。

  “停止工程,梓俊能活过来吗?”

  沈颀仍觉得这问题可笑,“你认为呢?人从生下来开始就在走向死亡,只不过,工程再继续,就会再死人。”

  “我不会停止工程的。” 刑坤顿了一会儿,确定沈颀说完了才答复,以示并未打断她。“就像我一样,干了多少坏事,总会有谁给我记得清清楚楚呢。我从不奢望能得好死,他们也是一样,只要做了,迟早要还,而是十倍奉还。人为是阻止不了的。”

  沈颀又惊又怒,气愤得说不出话来,甩开门兀自奔下楼。

  金天闯百无聊赖地走上街,在福利票亭里又买了五注。他从不奢望能戴上大红花,中它几十万,受到俗人的追崇与恶俗之人的嫉恨,但这些副作用都掩盖不了成功的辉煌光芒。他很早就打算做一笔生意,但苦于没有本钱,如果有朝一日真能得偿所愿,他一定会好好珍惜这笔钱,决不像现在这样边挣边花,毫无节制。经历过这半年来诸多光怪陆离的事件后,他从外表看起来更加镇静了。那些偷窥贪官的愚蠢想法一扫而光,更别提去付诸实践了。

  俗人也在进化。

  在这期间金天闯和廖东然又碰过几次面,总在少年时代常去的一家小吃部里。廖东然不声不响地付了钱,金天闯要么装作没瞧见,要么一边很拙劣地谦让,一边老实不客气地将所有菜盘里的肉全部拨到自己眼前,直到剩下两块,他夹着一块扔进自己满是唾液的饭碗,将最后一块送进自己嘴里,同时关切地问:“怎么?你不吃肉吗?”廖东然只是笑,说:“条件不允许啊。”

  来到廖东然家里,偶尔又聊起了程科。原来程科又经历过人生的第二次质的飞跃与升华,刚回到香港便转随自己的导师移师欧洲,在更广袤更自由的空间发展。他也是普通人,也会有七情六欲及各种不为人知的卑劣心情,要解脱它也许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终日埋首实验室,去探寻人类乃至所有生命诞生之前的混沌世界,它死气沉沉,但也毫无私欲,最终不会因日益发达的思想而引致邪恶与罪孽。

  程科在电子邮件中这样写道:“回首我们从前的日子,那种无拘无束、狂野不羁、弗知轻重的逍遥生活,至今令我深深地感动。但如今我也明白,那份感动仅仅来自于青春本身,而非我们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的生活方式。刁梓俊的死并非是应了宿命论的善意迷信,也决不是物质世界的偶然巧合。我们的一生都在拼命追求,同时也在拼命忘记一些东西。随着时间的延长推移,它将会愈来愈严厉地拷问,残忍地咬噬着我们的良知。但是,我们不应该抱怨,因为错的是我们!我们为此付出了一生一世无法安宁的代价,这使我们刻骨铭心,甚至传到下一代去。就如同四次苍之浩劫分别造就了生命、哺乳动物、原始人类以及人类文明的出现,它的每一次进化都是以上一个庞大种群遭受翻天覆地的毁灭为前提的。我们没有那么伟大,因为那毕竟只是我们个人的成功,更无权以任何与之无关的无害事物甚至活生生的人作业赌注。

  “我们的少年时代,永远不会与谁结什么深仇大怨,那些只是极度空虚的自我中心说带动的信仰暴乱所致。可我们曾经的的确确伤害过一些人。这世上非敌即友,敌人只有不共戴天这一种,而朋友却有很多种。哪怕但凡敌人的某个行为受到我们的尊重,也会被我们的潜意识划归到朋友之列。像我们,或像只是见面打个招呼,互相递个名片这样的,甚至曾是扭转敌对情绪而最终站到我们这一方的边缘人。而即便是我们九个,你们细细想过没有,朋友这两个字有多重,我们真的能担负得起吗?我们的友谊当真牢不可破吗?想要这样长久甚至亘古不易,那我们就必须永远共同维护并争取同一利益。而显然,这对于九个性格迥异、爱好不同、成熟后对世界有着各种看法的人来说,这是不可能的。我们只能奢望有一天不会因为利益恰好相悖而成为死敌。若真的非有那么一天来临,我真庆幸自己能说了这么多在平时面对面都无法开口的纯灵之言,至少在成为死敌前,我爱你们,我的朋友。”

  “他就像是马上要去死似的。”金天闯不知所措,很不安地总结道。

  两人明显被适才的信所感染,半晌不语。

  “我想他就是个高尚的人,跟咱们不是一个层次。说真的,我佩服他,真的。”廖东然眨眨眼睛。

  金天闯仍不同意,认为程科吃得好、穿得好,还开好车,薪水又高,这与匿迹深山老林不为人知的风尘侠隐终究有质的不同。这只是程科全身心浸淫科学的一个极大的副产品,好比两个人上床发生关系往往不为人知,可一旦女方肚子一大,生出孩子来却有目共睹。金天闯偶然间欣喜地发现,自己终于不再将即时的想法全盘脱口而出了。他感到有必要说一些凝重的话题。

  “还记不记得于水清?”

  廖东然的脸像一下子被大脑下达了拒绝输送血液供应的通谍,顷刻间没了活力,他第一次粗声粗气地反问:“当初不是说好永远不提他了吗?”

  “我们当然可以不提他,”金天闯不断地给对方施压,“可从半年前一直到现在,这些怪事都是谁干的呢?就连对于朋友的惨死,你最多也只是写几篇毫无感情的报道,你不敢像对待其它事件一样刨根问底。……我不怎么会说话,可能说不到关键地方,我可没欺负过于水清,也没什么好怕的。”

  廖东然凝视他,缓缓地问道:“这是事实,我也没有。但我们没有欺负过别人吗?”

  “那我们自己呢?我们没被别人欺负过吗?”金天闯不以为然,“我可不记得你还是个这么有同情心的人,你怎么不想想,那时候谁也没可怜过我们呀。都是些孩子,有什么欺负不欺负的?小时候打打闹闹这很正常。长大了回忆一下,这算什么?一笑了之就算了,还能怎么样?”

  廖东然沉重地摇摇头:“天闯,你说说,我们那天几乎等于活埋了于水清,那也叫正常?那还不叫欺负?他是因为我们而死的,是我们杀了他。”

  “你放屁!你胡说什么?”金天闯终于按捺不住,跳了起来。若在大街上他会考虑影响,但这是在廖东然家里,他不会有任何顾虑。他本来是想让廖东然害怕难过,自己获取些快感,谁知反而反客为主,这尤其令他愤怒难抑:“你说清楚些!是谁杀了他?装什么清高?我从头到尾什么也没干过!”

  “可你也没阻拦。”廖东然死盯着他说,“我们是间接故意犯罪。”

  “你真让人讨厌!”金天闯叫道。

  “那你让人喜欢吗?”廖东然站起来,“才这么几句话你就受不了?你还记得你曾经是怎样对我恶语相加的么?我们从小一块儿长大,感情是岁月沉积出来的,我并没有真的喜欢过你的人格。天闯,你看看你,像个孩子,不停地口不择言,不住地伤害别人,而且毫不负责,并用各种花招狡辩推塞,掩盖自己的错误。你成天装爱作势,用最恶毒的想法揣测别人,积极并且隐密地随时准备报复那些无意间因为可笑幼稚的理由得罪你的人。刁梓俊、程科、我,或者是其他的兄弟,没有谁喜欢你。我们一直在迁就你,可你就总盼着别人倒霉,仿佛这可以帮助你走运。程科所说,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的生活方式,是说谁呢?一是直接伤害别人的刁梓俊,二是间接刺痛别人的你……金天闯。朋友两个字如此之重,你能背负得起么?请你原谅,天闯,我今天才把心里话说出来,你让我恶心,让我愤怒,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我受够了。从今天、从现在开始,我决定选择不再忍受了!”

  金天闯恨恨地说:“好,太好了!你这样不尊重我,你……”

  “你尊重过我吗?你身上究竟有哪一点值得我尊重?”廖东然肃然反问,“你能说给我听吗?”

  金天闯本想指着门大吼一声:“滚!”但又及时神志清醒地判断这是廖东然家的门,于是“轰”一声摔门,跑下楼去。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让廖东然、程科,还有所有不喜欢他的人,全部以最惨的方式死去。你们都去死吧!如果他们不能老老实实地接受自己喜怒无常的牢骚与唾骂,那他们就不配做自己的朋友!他们已经没有什么价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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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9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部分::::::::   走廊里的亚里士多德

1、第一监狱


  福特蒙迪欧缓缓停靠在烟州第一监狱的铁门前。廖东然下了车,与守卫的武警按章交涉。片刻,铁丝网缠绕的电动大门隆隆地打开。廖东然回到车上,驶向三监区。

  队长开始喊名,会见亲属的囚犯们神色凝滞地机械般坐满了座位。廖东然感觉不对,对一旁的队长问道:“请问……我们杜鑫达……”对方愣了愣:“杜鑫达啊?你是……杜鑫达的亲属吗?”“不是,”廖东然忙不迭地补充道:“可我是他非常要好的朋友。”那队长上下打量着他,很稀罕地问:“你……什么?你跟他是朋友?……还非常要好?请问您是干什么工作的?”“记者。我们是同学。”廖东然很急切地问,“他生病了吗?”队长郑重地看了看廖东然:“你跟我到这边来。”廖东然老老实实地随他进了一处狭小的办公室,里面只有一张摆着14寸旧彩电与破风扇的木桌。

  “你看了不要激动。”队长打开监视器,镜头缓缓地现出奇特的沙沙声。虽然象素单调,但毕竟是台彩电,里面的画面渗入了些许惨绿色。许多身着监狱制服的人将一个人摁在木板上,而那个人在哇哇乱叫,周身的巨幅颤动超过了任何一种类似癫痫的疯病,周围站着的五六个人身体都很健壮,却不论如何也无法完全制服他。他是杜鑫达。

  “他怎么了他?他……”廖东然用手指用力地触撞着屏幕,“他出什么事儿了?你们怎么可以打他?”“从今天早晨开始,他就不停地乱叫乱喊,还用手抓扯墙皮,把手指甲都弄裂了。”廖东然顺着队长的手指瞧见墙头隐约的几处又黑又狭长的痕迹,那黑是血液凝固干化后的颜色。

  “我们给他打了三次镇静剂,药量几乎超过标准,可还是抑制不住他。这时的他已经十分危险,连我们的狱医都不能接近他做精神鉴定,更别说让他去接受家属探访了。还有,狱医在窗口向里窥望他,发现他的动作虽然疯狂但很被动,眼神也很静,一点儿没有精神病人或患狂躁症的人目光里的那种浑浊。我们怀疑……他在装疯。”“”今天就是他出来的日子,他还装什么疯?“廖东然冷冷地看着对方,”他就这么喜欢这个地方,赖在这儿不走,再多呆些日子?“队长平日里颐指气使惯了,很不高兴:”你这人怎么说话的?“画面中突然传出一阵凄厉的惨呼,盖过了本身的嘈杂,只见床边上的人在使劲殴打杜鑫达。廖东然激怒不已,刚要向那队长喊什么,却见白光一晃,一张脸贴到了画面上,由于监视器的角度令这面孔严重走形,因此一只眼上插着的大筒针则显得格外醒目。廖东然这才恍悟,明白了那群狱卒殴打杜鑫达的原因:有狱医要再给他打一剂强镇,却被他反手将粗大的针管送入狱医的眼里。就在这时,杜鑫达也不知哪来的一股大力,一下子挣脱众人,伸手一拔,那针筒”哧“一声喷射着纯正的鲜红光彩,原本针尖上挑着的眼球也像刚打碎的生鸡蛋般,半液半固的粘稠物流溅在狱医脸的一角,仿佛有生命般剧烈扑腾。狱医狼嗥般发出非人的吼叫,从老旧劣质的监视电视播音器中传出已经变味许多,却仍能深深刺痛廖东然的神经中枢。

  杜鑫达并没笑出声来,但脸上的表情分明是在哈哈大笑,开心得很。一名狱警拿着对讲机大声呼喊,要求支援人手,廖东然转身之际,那队长已经带人离开监控室,直奔牢房。杜鑫达扯过床单一把罩在一名狱警的脑袋上,接着以自己的额头向那床单中蠕动挣扎得剧烈异常的脑袋一撞,折断的脆响又在廖东然的半规管内打洞。床单上顿时被浓郁的殷殷腥红浸透。这在几乎与黑白电视屏幕无甚区别的劣等彩电画面一样耀人二目。剩下的四个人仍站着,却在一刹那间停驻了步伐,他们自心底溢出的恐惧覆盖了整个脸庞,尽管己方人在数量上占尽优势,但没有谁想把命送掉。

  杜鑫达一声怪嚎,主动扑向其中一个矮个子。另三人一边庆幸他没有将自己列为首选目标,一边惶然地避闪。谁知杜鑫达一把拉过地面死尸的裤角,“呼”地抽出腰带。由于死者身形臃肿,腰带本来也系得很紧,所以这样用力一扯,腰带上沾着不少血红的碎肉丝末。杜鑫达拔下拴在上面的钥匙串,迅速选出自己囚室的那把,麻利地打开门,冲出廖东然所能看到的范围,屏幕框内一片沉抑寂落。

  廖东然见到他这种极具理智的做法后,更坚信他没有疯,他不知道这画面所代表的是哪一间囚室,世上的房屋百种千类,而囚牢却是相同的。廖东然无目标地狂奔着,经过许多一模一样的地方,而他的人生,任何人的人生,不也在毫无方向感地不住重覆着某一些根本没有任何意义的行为么?

  在经过一个拐角时,他与队长及众多狱警的目光相遇,而走廊尽头的未知之处,站着一个人。这里是这带最高的楼房,一共五层,虽然并不能算是危楼,但也不是可以随便往下跳的。廖东然高声叫着:“鑫达,是我啊!是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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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9 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2、走廊尽头

  杜鑫达看到廖东然时,竟完全不像廖东然想象的那样六亲不认,他的脸上,冷漠与激动不住地交织、搅拌、揉和,翻来覆去地起伏,像是一团随时可以改变形状的湿面筋。好象维克多。雨果在他的诗《冥想》中描写的那样:“他流露出恐怖。”他张开嘴,牙腔之间拉开许多条扯成直立状的细长血涎,内中竟发出女人般的尖叫声:“东然!……东然——!”

  “是我啊!”廖东然感受到了自己微弱的成功,“鑫达,你快过来!”

  杜鑫达的声音携着哭腔,越来越模糊,如同用鼻子在讲话,里面重叠出男女老幼各种不同的嗓音:“东然!我们都错了!我们都错了!”

  廖东然当然明白他在说什么,也喊:“我知道,我知道你对那件事很愧疚,那是我们一生的包袱!这是一桩无可辩驳的罪行!决不是能用少年轻狂这些毫不负责的言辞就可以轻描淡写粉饰而过的。可……可这已经无法挽回了!我们真的不会因为一个错误哪怕是大错就被定性为坏人,你就别一错再错了……”

  廖东然突然被打断,杜鑫达的声音蓦地变得清晰而尖细,阴寒彻骨,诡异得令周围寒湿的空气也化为妖雾凝散,包围着所有人。他在说:“谁说……无法挽回?”

  廖东然觉得自己的喉结在向上移,仿佛那是个多余的东西,马上就要冲出嘴来,剧颤着问:“你……你是谁?”

  杜鑫达仍在发着另一个人的声音:“你知道亚里士多德吗?”不等廖东然回答,他继续自顾自地说着,“我连续十多个晚上一直在重复这样一个梦:在一座楼,就跟我们现在所处的一样,楼顶有一群排着一字形整齐队伍的人。他们一个接一个地从楼顶上跳下,动作很优雅,再挑剔的人也无可指摘。像跳水运动员一样,在半空中回旋地转一圈,然后落地。地面没有水,但是,他们自身可以制造液体。亚里士多德站在一旁说:'两个大小不等的同质铁球同时从高处抛下,是同时落地的,伽利略是正确的,我错了。我错了!'”

  廖东然翟然一惊,想跑过去,虽然这根本来不及,但他仍然跑过整条走廊,走廊仿佛是一条时间隧道,长长地且不可捉摸。少年时代的故事被剪成画面,片片地碎撒在他身体周围,只要一伸手便可以抓住。似极了雨果笔下的《爱尔那尼》,这是一个舞台。舞台上的演员装扮成只有狂热的精神病患者才能臆想出的骇人怪物,悄无声息地占据了人类的心灵。走廊两边窗框旁被风吹起的墨帷幔如同鼓足了勇气的帆布,仿佛酝酿着重辟天地的海上风暴。

  其实当一切都醒来时,杜鑫达在笑。他是这样笑的:“嘿嘿,嘿,嘿嘿!哈哈!哈哈哈!啊哈哈哈哈……!”

  廖东然终于抵达了走廊的尽头。在他很小的时候,走廊的尽头是自己一切恐惧的来源。在不能确认黑暗那边到底存在着什么时,仍残抱着破碎希望的人们是不会轻易涉足的。即使成年之后,童年时一些深入己心且已成为经典的习惯仍令他思之悸然。有人说恐惧是人类自创世伊始从血液与骨髓中带出的与生俱来的必然情感,但那只是些对神秘自然之神灵畏惧而产生的野蛮,原始的本能,真正确切地害怕某种事物,应该源于童年。童年没有阴影的人却不见得是无惧的,他们只是没遇到过真正的恐怖。

  廖东然捂着几乎被热泪烫伤的脸孔,像在巅崖之巅向下俯瞰冥界咆哮着的阿凯伦河与宁寂的斯季克斯河交汇处,卡隆奉普路同之命摇着长桨,在水中向崖顶发出鸦鸣般的揶揄嗤笑。他不相信会看到比这更惨烈的画面,作为记者,血肉模糊的场景已经见得太多。但事实是眼前一片天蓝与金黄交织的怪异电光,火花四迸,发出噼叭的爆响,随即一股烤炙的焦臭被猎猎朔风卷起,直插进自己的鼻腔。

  他向下看。

  杜鑫达挂在二楼的电线交汇处,身上站着一些鸟雀。对面房脊上的一只黄猫目不转睛地盯着这大块的烤肉。电线仍在“滋滋”地冒着火花,杜鑫达本就发黑的外层皮肤已经如焦炭般瘪裂,皮肉向上翻卷着,逸出淡淡的青烟。那双眼睛烧得有些凹陷,灵魂透过躯体的眼睛从那个刚到不久的世界向这边漠然凝望着廖东然,以及他身后平凡的一切。

  不远处的三幢居民楼同时传来了叫骂声,汇为一片。停电令他们不能惬意地欣赏精彩的电视节目了。

  金天闯只是惯性地飞快瞥一眼,然后打算像以住那样随手撕掉,可在这亿分之一秒,几乎不可称之为时间的闪电一瞬,他的神经达到可能在他一生中都鲜有的快捷反应顶峰。他和其他两种极端的人完全不同,既不会欣喜若狂也不会心惊胆战,他就跟没事儿似的,动作,姿势都不变。金天闯就是这样一种人,从天而降的突然厄运会予以他致命的打击,而与此相反的好运却不会令他深受触动,因为他总认为,这是他本就迟早应该得到的,好运是属于他的,总算来了。

  这是一张最高的特等大奖,人民币500万。过去保密措施不严时,许多中奖者会戴着各种各样的面具,像参加化妆派对般偷偷摸摸地去领,然后再悄无声息地举家搬迁,改名换姓,离开居住了半生的城市甚至国家。其中有一条再浅显不过的真理:人们对待自己的好运都看得很大度,而对于他人的好运,会坚决认定是不劳而获,是厚颜无耻的道德沦丧,接着内中的激进分子便会藉此替天地行道,将不劳而获的恶名舍己为人地背到自己身上。

  金天闯不懂当前的世界格局,也不懂中国社会的情况,但他却绝对了解自己身边的这个空间,如果中奖被人知道,这500万元无异等同于悬赏自己脑袋的酬劳。他很害怕,但他决不后悔。他曾在心里谋划过很多大计,统统被人,甚至自己的朋友嗤笑为痴人说梦,现在他就要一一去实现。他的脑海中突然间涌上了诸多莫可名状的恶毒念头,这些在他的奇迹没有出现之前只不过是精神胜利的复仇术,可眼下却不同了,因为一切都变了。他觉得自己刹那间变聪明了许多。又骤然闪出沈颀理所当然的愤怒神色。她的愤怒止在罪恶本身。金天闯不敢再想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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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9 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3、死了,都死了

  金天闯在路经一个迪士高厅时发现站在门口正四下张望的骆飞。他俩互相对视,却没有什么特别明显的情绪表露,因为无能的人大都希望自己被别人看成是神秘和冷酷的化身。金天闯终于开口问道:“哎,你不是在当保安么?”

  骆飞晃晃清末民初时代才留有的奇怪长发,起先并不打算搭理对方,只是金天闯有了钱,气度在不知不觉中变得雄壮厚实,目光盯得骆飞很不自在,只得点点头说:“哦,给开除了。”

  他根本用不着解释原因,金天闯也用不着去问。如果说刁梓俊被炒一定是因为打架斗殴,骆飞被炒就是因为他太喜欢跟人——尤其是上司顶嘴了。这习惯金天闯记忆犹新,因为他专记别人的缺点和倒霉事情。

  骆飞指了指身后伴着强劲舞曲节奏摇摆的淫乱闪光,问:“进去玩会儿?”

  金天闯摇摇手说不,我喜静。

  骆飞撇撇嘴:“你呢?你干什么工作?”

  “我在家待业。”

  骆飞这才平衡地笑笑,反安慰他说:“没事,车到山前必有路,会转运的。”可任谁都知道这是一句屁话,谁都觉得实在没什么话好说,两人又因此再沉默半天。

  “梓俊的事你听说过了吧?”金天闯又问。

  “知道。操,他不是挺牛╳的么?”骆飞说完后忽然觉得有些过分,补充道:“他也不容易。”

  金天闯百无聊赖地四下张望。少年时代沉淀的情感如同一笔本来还算丰厚的存款,随着时间的消磨,现今大家都已把各自那份给花得差不多了,要重新储蓄,恐怕是不可能的了。骆飞也有同感,只得打破尴尬场面说:“那个,我还有事。”

  金天闯知趣地点头:“我走了,你忙吧。”他转过头离开,当然不可能清楚背后发生的事情。骆飞本来转过去的脸,又缓缓地转了回来,每一秒钟的偏移角度都极为均匀,换了一种颇为奇特的表情。尽管是同一张脸所作出的,但表情不仅取决于相貌,也与本人的习惯有关,骆飞的眼睛极不自然地眯了起来,焊成一条细狭如针的肉缝,一向因吊二郎当而绷紧歪皱的腮帮肌肉变得格外松驰,嘴角略翘,在笑与不笑之间,以令常人难以知察的微微颤动挣扎着。他开了口:“天闯,回来啊。”

  金天闯顿住脚步,心里却咯登一下:莫非骆飞知道自己中了巨奖了?他强作镇定地转过来,问:“干嘛?”“过来,”骆飞的笑像是枯木被利斧砍开的裂纹,“你跟我来。”

  “你不是有事吗?”金天闯想尽快摆脱他,语气显得很不耐烦。

  “我没事,”骆飞慢吞吞地说,“我很好。”

  金天闯暗忖:“糟了!听口气他有九成可能知道我中五百万的事……我真该早些取出来离开烟州。”脸色变得煞白,问:“你……你叫我跟你去哪儿?”

  骆飞迟缓地仰起头,看到街对面的二十二层的居民楼顶端隐没在空中炽烈的白茫中。他又低下头,平视金天闯:“我们到对面好吗?”

  金天闯对他假惺惺的客套话很是恼火,恶狠狠地问:“你这是在跟我商量吗?”

  骆飞笑着问:“你来不来?”

  金天闯一厢情愿地想道:“你连自家兄弟都敲诈,我还真没看错你。可这五百万我只肯给税务局一百万,剩下那四百万是完全属于我的!不管是谁,要把它抢走,我一定杀了他!”他却不知这只是自己凭空捏造的臆想,只是阴恻恻地瞪着骆飞,跟着他穿过马路,两人站在街中央人行道避车时,静止的身躯与周围川流如梭的车群形成强烈反照。金天闯觉得,只要走过这马路,少年时代的一切都随着时光般快捷的街头景致一同被推向永远不会回头的过去。

  骆飞钻入楼洞,进了电梯,金天闯怔了怔,在电梯的大门将要闭合前猛地一拍,挨到骆飞身旁。电梯在上升,两个人并排站着,只是用东方人能看到180度平角的独特视线相互交流。金天闯忍不住了。转过脸问骆飞:“你想干什么?”骆飞越笑越开心:“我比你更迫不及待,但在这儿的确不能。你马上就会知道了。”金天闯总也沉不住气,在这电梯狭小的空间里,似乎空气无法流动,凝滞冻结在一起。金天闯被压抑得无可按捺,叫道:“你不能现在就告诉我吗?”骆飞这才有些诧异地问:“怎么了,你不舒服吗?”金天闯的目光从来未有如此骇人过,他一字一顿森然地说道:“骆飞,我金天闯是个什么人,我想这不用我多说,你们从小就知道,我胆小怕事,你就以为我能随随便便任人摆布么?”骆飞越来越奇怪,嘴唇刚要蠕动,仿佛想说些什么,金天闯一把揪住他的衣领,阴寒彻骨地说:“谁也不能夺走我的幸福生活。骆飞,这钱我一分一毫也不会给你。这是我凭自己的本事挣来的。你要满世界宣扬那是你的事。但我必须得明明白白告诉你,再懦弱无能的人也有自己绝不容他人侵犯的铁杆原则,为了这笔钱我什么都做得出来,你要试试吗?要试试吗?嗯?”骆飞奇道:“钱?什么钱?你在说什么?”金天闯“呸”吐了一口,继续说:“你少装植物人!听不懂是吧?那就别再提这件事。”骆飞竟毫不介意,只是指着按钮说:“看,到顶层了。”金天闯一步跨出来,冷冷地怒视骆飞。骆飞走出电梯,正了正衣衫,笑容保持了好长时间,直到他重新开口问:“你知道亚里士多德么?”金天闯嘿嘿地笑着,揶揄地反问:“是他让你来敲诈我的?等收拾完你就轮到他了。”手机这时突然急响起来,他飞快瞥了骆飞一眼,接过电话,里面是廖东然的声音,总是这样焦急,因此金天闯也并怎么在意。

  “你又有什么事?净添乱!”金天闯由于现在没工夫,也没再多说,否则他会殚精竭虑搜集一大堆令人难过上火的恶毒词语去挖苦廖东然,以报上次之“仇”。

  廖东然的声音在剧烈发颤:“天闯,天闯!死了!死了!大家都要死了!”“你说什么你?你才死了呢。”金天闯的耳屎哗哗振落。

  “今天鑫达出狱,你忘了?他说什么亚里士多德,然后从楼上跳下来了!……”金天闯一阵哆嗦,几乎要跪下来,瘫倒在地,他惊恐万状地抬头,极艰难地将目光移回骆飞的脸上。

  “天闯,天闯你怎么了?说话啊!……”手机像知了般响着。

  骆飞笑着,一只脚踏到楼顶的最边缘,接着仿佛是被人抬起似的,那一刻就像十年前他,杜鑫达与刁梓俊一起无情地将于水清扔进深渊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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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9 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4、朋友的死令他愉悦

  金天闯不相信宿命论,但他知道于水清不论是死是活,或是一只饱含了地狱所有恨意的冤灵,都绝不会放过当初欺侮自己的人。金天闯不想费力去救骆飞,这可是二十二层顶部,保不齐连自己的性命也会搭上,而且万一他的身体沾上了自己的指纹,而且最后还是死了,尽管不是自己的责任,但自己也脱不了干系。随即被一大堆麻烦缠住。然而这些看似合理的理由都只是借口。他决不敢将隐匿在心底的主观愿望说出来甚至在脑海中过一遍,可他真的盼望于水清继续控制着骆飞,这种念头起初摇摆不定,后来却自模糊中挣脱,变得愈加强烈狂热起来。如果骆飞还原了本性,必定会如自己先前所料,以公开为威胁要求分得一部分彩票奖金,这可是自己万万不愿看到的。

  所以,去死吧。

  金天闯一面安慰自己没什么大不了的,人总是要死的,一面形式上作自我批判,用良心谴责自己为何要有这么卑劣下作的念头。不知为什么,总觉得骆飞的动作出奇地慢。但他竭力控制住亲自上前去帮骆飞一把的念头,毕竟现行法律不制裁尚未作出真实行为的犯罪意念。

  骆飞居然一把死死地抓住边缘的栅栏,抽搐着向内费劲地挪步。金天闯有些急了,他很快能明白个中道理:因为在他们九个朋友中,骆飞是个最珍惜生命与健康的人。过去大伙一起去打架,骆飞尽管下手狠毒,但总是在保障自己不被伤害的前提下,换句话说他潜意识里的自我保护与求生意志极强,这与刁梓俊的不要命不怕死大大不同。于水清想在同一天诱使两个意志坚强的人成功自杀,显然道行还不够。金天闯自认为想明白了,他居然猛地浮出要助于水清一臂之力的可怕想法,不是为了于水清,而是为了五百万。

  危楼之巅,微薄的空气令金天闯大脑中氧的供应受抑,疯狂的暗红色迅捷袭入了瞳仁。他瞧了瞧近处自己的身旁,又远及整个楼顶,正处在天与地的交接处,这时云端已压得很低,周围再没一幢楼有这样的高度了。

  骆飞仍在死与不死之间痛苦诀择,两张脸孔交替轮换着,波浪般涌动。金天闯想自己除了手,还有一张嘴,嘴是不会留下类似指纹的证据的。

  “哥,二哥!”金天闯试探着说,“你看下面多漂亮啊!高高的大厦,各种各样的车,雄伟的立交桥,还有……”骆飞用一声粗暴的吼叫打断他拙劣的诱辞,全身仿佛蓄满了力量。金天闯有些害怕,论起动手技术,骆飞仅次刁梓俊,是烟州出了名的打架大王,斗战圣佛,要是生在古代绝对是练绝世武功争天下第一的材料,自己可不想给他一拳打下楼去砸地球。

  “你……你想我死?金天闯?”骆飞杀气腾腾地问。金天闯刚想呈央求状解释说不,骆飞却突然充满绝望地颤声说:“天闯,天闯,我不想死,活着多好啊!我不想死,救救我!救救我!”这句话像拨云见日,打动了金天闯未被金钱抹杀的最后一丝良知,但很快如同茫茫雨夜中的一道短暂凄华的电光,只造就了瞬间光明与温暖的人性,立即为更大的物欲雨潮所浇没。在这个世界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位置,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非得安守本分不得越位,只不过必须要以另一个人的毁灭为代价。金天闯先是痛心地喃喃说:“对不起,骆飞……”随后又不疾不徐地说道:“我救你……谁救我?”那声音镇静得像长年封冻的湖面。

  骆飞如同野兽般嘶嗥起来,飒飒劲风将声音射向楼下,分击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金天闯向后退了几步,确定骆飞伤害不到他时,才高声喊:“骆飞!你的死期到了!你干尽了丧尽天良的坏事,是个十恶不赦罪该万死的畜生!你说你活着有什么用?上不能养父母,下不能……我呸!你还有下吗?你一个标准的青皮无赖,烟州最大的垃圾!你死了,对大家都有好处,起码可以净化城市嘛!和你做朋友是我这一生都无法洗清的耻辱!大家都讨厌你,就唯独我还可怜你,搭理你,你算个什么?虚伪,无耻,长得又丑,成天不刷牙,嘴里一股屁味,你凭良心说说,你从出生到现在总共洗过几次澡?你有幅射你知道吗?总而言之你一无是处!你快去死吧!”

  这番话总然没头没脑,不着边际,跟低素质的市井老百姓夹七夹八地骂街一样,但仍是极大地刺激了骆飞。金天闯见他目眦欲裂,知道自己的话很有效果,就算不能劝到他自杀,也要把他气死,于是又喊:“骆飞,你只要从这儿纵身一跳,什么都解决了。为什么像你这种不可饶恕的人,还能好好地活在这世上?而被你欺负的于水清却含冤死掉?”这话一出口,他相当后悔,这不仅能令骆飞精神崩溃继而威胁到自己的安全,更不知是否会触痛于水清敏感的伤疤。这家伙此时也许就在一边瞧着呢。

  骆飞的意志开始朝对金天闯宵小恶毒的语言而感到愤怒的方向转变。他甫一抬脚,就觉得一股大力凶悍地将他向外拽。整个人向下弹出去,但在一切都将结束的一刹那,他仅余无几的钢铁般坚固的求生本能最后一次擦燃,令他伸出一只手,抓住了栅栏。他身长手长,又是体育特长生,这种类似引体向上的动作尽管横加了几十倍的引力,仍然不能将他彻底送进无间地狱。对死亡的无限恐惧会消除所有看似刻骨铭心的爱恨情绪,骆飞对金天闯的恨意一下子幻化得无影无踪,只是在不住地喊:“救命!救命!救我,我是你的朋友啊!”金天闯缓步走到他眼前,冷冷地说:“这是你这辈子第一次俯视我,是吧?”骆飞歇斯底里地狂吼道:“拉我上去吧!拉我上去吧!我要摔下去了啊!”金天闯深深吸了口气,仰头凝视被淡灰色包围的日头,转而向下看着骆飞那张瞬间憔悴得几近枯槁的脸,毫不为之所动。他知道,就这样僵持的话,骆飞迟早……还是会掉下去的。在如此的压强下,再强劲的肺活量也不能使骆飞的手臂支撑起他的整个身体,终于,他的手无力同时也是无奈地松开,抛向虚空。

  金天闯不想去看,因为骆飞必死无疑。他要做的是快些离开这里,以免惹人怀疑。

  等他到了楼下,才重又找回了二十二层顶端完全无法满足他的充实感与沉稳感。人失去了重量,同时也会失去斗志。他看到密密麻麻的人群内层不断缩小,外层不断扩大,争抢着去瞧那具死尸。金天闯高兴地笑了,这时如果他能再看到街头的一面镜子,就不会注意自己脸上的粉刺了,而会着实吓一大跳,甚至心惊胆战——他决计无法想象,也想象不到自己的笑竟然会那样丑恶与可憎。

  各式各样千奇百怪的人组成的群体都完全不能分散金天闯已疲惫不堪的眼帘所属的视线,因为在金天闯看来,他们不仅出奇地相似,而且简直毫无差别。这也并非是中国人太多的缘故,马上有一个更好的理由让他释然:缓缓蠕动着人群之间,有一片凄淡的灰暗色泽,一直在凝滞不动,两条细缝眯了起来,下面的嘴角,轻轻向上翘起,仿佛在宣告一个时代的终结。

  金天闯十年后第一次看到于水清,起初也不由恐惧得迅速冰冷到每一根神经末梢,但骆飞的死带给他的愉悦竟足以与之抗衡。他竭力控制住自己,也挤出了一个笑作为回应,然后抄着兜,若无其事地融入了落暮冥冥下的凄红灯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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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9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5、你成熟了

  金天闯没有引起廖东然的任何怀疑,因为他俩处于极为相似的境地。骆飞与杜鑫达的死亡令刁悻俊神秘猝死以来一系列的杀人案件更加扑朔迷离。金天闯只是去公安局做了笔录,在没有任何对他不利的证据的情况下,基本上毫无阻力就脱开了干系。最终沈颀没在公安局说出自己唯心论的反动看法,但这并不妨碍专案小组的最后认定:这期间所有以自杀为表相的恶性惨剧很可能是一个会巫蛊术,专以诱导方式致人死亡的催眠师。

  金天闯持号码进入福利彩票中心,将属于自己的四百万存在中国工商银行内,而不存在本地银行,因为他想去本省的省会滨都去获得更大的发展。但他有些更大胆的设想,还需要努力去完成,于是他打定主意约了沈颀去吃饭。尽管有了钱,但他仍不想惹任何人怀疑,只选择了一个普通的饭馆。可饭馆的墙壁上刻有“科教兴国”四个大字,下面总有一个石雕般稳重的威严老者在卖A片,所以尽管普通,但这一特色令它很容易被找到。

  沈颀正在饭馆的观赏鱼水箱旁愣神,水箱里有很多只能看不能吃的鱼:黑狮头、朱砂水泡、红白锦鲤、地图鱼等等。金天闯刚刚站到她身后,她已不知为何察觉了,也没有回头,只是说:“看看这些鱼,有这么多不同的种类,本来应该相互排斥的,可它们还是和谐地生活在同一个水箱里,而且相处得很好。”

  金天闯笑了,意味深长地回答:“毕竟它们都是鱼。”

  “那我们这个社会呢?”沈颀回眸短短地瞥了他一眼,重又回到座位上。

  “是啊,你和刑坤都是人,却不能和平相处。”

  “我跟他完全不同!他算个人吗?”沈颀把金天闯刚递过来的菜谱又扔回去,“你找我到底有什么事?”

  “你为什么……每次见我都这么说?”金天闯抿了一口咖啡,接着压低了声音:“你想不想扳倒刑坤?”

  沈颀愕然地抬起头审视他。

  “怎么了?”金天闯早料到她会有这种反应,做作地四下瞧瞧,“我哪里不对么?”

  “怎么突然跟我说这个?”沈颀尽量装做漫不经心,但她犀利地瞬间纠集起浓郁杀伐之气的眼神证明了她不具备当卧底的条件。

  “刑坤指使胡功开车撞人,我看见了。胡功单独来找过我,跟我说了一些事情,我也听见了。我是个证人。你现在不是警察,可以以个人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告刑坤杀害了你父亲沈宗义。我呢,就为你做证。”

  “行吗?”沈颀有些措手不及,“可律师呢?”

  “廖东然你记得吗?开蒙迪欧的那个小报记者,他是法律专业的,考有律师证,只是烟州长期以来都挺稳定,加上剧本创作来钱更快,他就没去律师事务所应聘。”

  “你知不知道刑坤的律师都是从北京、上海、深圳请来的,有国际影响力的著名大律师?他们可从来没打输过一场官司。”

  “要不是他刑坤有这个资本,也许我会更早地向你提出这个建议。”金天闯丝毫没被触动,“刑坤很有背景,这我完全知道。但有个人是刑坤的最大对头,而且论到背景,刑坤未必吃得下他。”

  沈颀愈发惊奇了:“你说的总不会是你自己吧?”

  “我说的是刁梓俊的班主任!”金天闯警惕地环视周围,防止有人偷听,声音低沉到了极限,“现任的市委书记……岳衷怀!”

  沈颀像是触了电,俯下身低声训斥到:“你只不过是认识他,可岳衷怀没教过你,他教过刁梓俊,你跟他没什么深厚交情呀。即使有,他也不会听你的。”

  “我有个朋友谭敬奇,是他的门生,”金天闯信心十足地说,“改天我约他出来,请他帮帮忙。”

  “你要贿赂他?”

  “汗,他家里开奔驰的,我贿赂他?我拿什么贿赂他?神舟七号?”金天闯不紧不慢,“我们兄弟之间的感情你是不会懂的。即使现在变成了纯粹的利益关系,但感情没了,了解却还存在。我们九个人的性情、喜好、隐私,在相互的眼里都是透明的。我敢这么说:就算是谭敬奇的父母或岳衷怀本人,都未必比我更了解他。”

  沈颀很奇怪地盯了他一会儿,半晌,淡淡地问:“你策划很久了?”

  “刚刚开始。”

  “你觉得这可能吗?”

  “女人就是女人。”金天闯异常镇静地说:“想不到与不可能是两回事。这世上有许多看似不可能的事,却发生了,珍珠港,911,这只是你目光不够长远,想象力不够丰富,思维不够开阔而已。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沈颀再度陷入凝思,嘴里却喃喃地说:“你变了………你终于………成熟了。”

  金天闯坦然接受了赞美:“嘿嘿,为生活所迫啊。一个人到了该成熟的时候如果还不成熟,那他的死期就快到了。我可是还想活个大岁数。不愿这么早就被生存法则淘汰掉。唯一可惜的是我成熟得太晚,因此更要尽快赶上别人。”

  沈颀仍用怀疑一切的目光打量着金天闯,并非如同金天闯过去那般以百般挑剔别人为乐,而是生恐金天闯会犯下法律不容饶恕的错误,于是问:“刑坤倒台对你有什么好处?”

  金天闯的睫毛轻轻振动着,正视沈颀,说:“你……究竟把我看成什么人?”

  沈颀直言不讳地答道:“我更希望你还像以前那样胆小怕事,唯唯诺诺,起码不会惹祸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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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9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6、赚十几亿

  “那还算个男人吗?你到底答不答应?”金天闯把她眼前一直用来掩盖窘相和拖延时间的菜端起,放到自己面前,认真地问:“你明确地回答。”

  沈颀的眼微微地眯了眯,肃然道:“天闯,你该找面镜子照照,你的眼神真可怕!你已经变成一个可怕的人了。”

  金天闯非常讨厌她避实就虚的回答:“我一直都是这样!你快回答我!”

  沈颀竟摇摇头说:“我现在已经很清楚地知道,杀害我爸爸的真正凶手是于水清!”

  金天闯实在料不到她会这样说,不由勃然问:“这样的话你也说得出口?你以前那些神仙一样的正义感现在都到哪儿去了?也变成俗人了?你别忘了,你曾经是个警察!那天晚上你跟我说什么来着?不是说刑坤是黑社会吗?不是说应该为烟州所有市民彻底铲除他吗?如果从头到尾你只是为了替父报仇,你干脆去山里修练几年XX功,当个侠客算了!”

  “我实在想知道你的真实用意,”沈颀神色黯然,“能把实话告诉我吗?”

  金天闯不住地点头:“好……好!好!”他在桌面上乱颤的食指骤然顿滞。沈颀的目光立即重又移返到他的脸上。金天闯歪着脑袋仿佛认真思忖了一会儿,一字一顿地说:“我要取代刑坤。”

  这话带来的冲击对沈颀来说完全不逊于于水清幽灵般的杀人手法,沈颀没有像其他熟悉金天闯的人一样感到可笑,而是涌上一股怒气:“你说什么?!你说什么呀你……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金天闯如今已毫不避讳包括沈颀在内的任何人的目光,他很洒然地说:“这些话都是我深思熟虑以后才说的。你别曲解我的意思。我只是比较喜欢电脑,而且尤其是晋达这个牌子而已。我想当个像他那样呼风唤雨,一手遮天的大老板,住豪华别墅,坐高级轿车,过过富有的生活。”

  “你想做买卖挣钱这是好事,起码比过去不思进取强。可你怎么能往歪处上想?刑坤那钱是好来的吗?”

  “你说的我全都知道。正因为是不义之财,所以我觉得用起来也没什么违心。人与人只有唯一的区别方法,那就是财产。这个世界上只有有钱人和穷光蛋两种人。社会是有钱人的,国家是有钱人的,整个地球都是他妈有钱人的!中国的贫富分化是世界上最严重的,矛盾也是最尖锐的,这个矛盾永远无法调和,因为阶级属性是个很不稳定的流动概念。朱元璋当了皇帝后,他还算无产阶级吗?中国的孩子从小就生活在对未来的恐惧之中,他们被告知自己所处的社会资源极为匮乏,必须成为人上人,将所有与之竞争的对手全部挤垮。你仔细看看,有钱有其实很多,只不过比穷光蛋的数量少一些而已。若要改变现状,只有两种方法:第一,推翻世界上所有的政府——可能吗?第二,我不做穷光蛋,我也要做个有钱人!”

  沈颀冷笑着:“所有的穷光蛋都想做有钱人。”

  “你说得一点儿也不错!”金天闯硬生生地说,“但没有一个有钱人想做穷光蛋!”他觉得气氛有些僵冷,就欠身给她倒了杯茶水,“沈颀,本来你是个警察,就没挣几个钱,现在连工作也没了,长期这样,你的生活怎么办?我们将来……总得有些物质基础吧?”

  沈颀脸色微微泛红,不再答话。她虽然英气,却并不完全属于那种在任何时候都能深明大义的女强人。尽管金天闯有百般不是,而且基本上是她见过的最难看最蠢笨最令人讨厌最没用的男人,但她不是毅然拒绝了前途远大并深爱着自己的陈公达。她没有察觉自己近来越发变得凄宛悲切,再也找不回当初的蓬勃英武,她在潜意识里早已将金天闯看作了自己的男友甚至丈夫,只希望他能尽快把所有的缺点都改掉,和她一起平平淡淡但安康幸福地生活。这也许就是她以及她这类女人注定的宿命。

  她的这些想法金天闯并不知道,金天闯最近的成熟,仅仅极其片面地限于他的小聪明,他没去理会沈颀的表情,接着说:“刑坤并不是国有企业的老总,但那公司也不是他自己的。他不过是晋达在烟州的总代理。这是一个亚洲驰名的品牌,一旦刑坤倒台,公司的信誉和形象将会立即垮掉。他将会成为负债累累遭受万人唾骂的可怜虫,下半辈子最窝囊的生活正等着他。可这时他不能靠卖掉公司还钱,因为毕竟晋达是日本的企业,虽然远远竞争不过索尼松下,可也由不得刑坤自己作主。他唯一能选择的就是保留公司的名字,而仅仅将自己的职位让贤给另一个人,保全公司,并得到一笔相应的赞助。可惜的是,钱他也许能还上一部分,而公司的法人代表仍然是他,他必须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这可是赖不掉的。在中国,枪毙是板上钉钉铁打的事实了。到时公司濒临破产,越欠越多,最终只需要给刑坤几百万,尽管远远盘不下整个公司,但绝对能盘下他的位置。”

  沈颀听得愣住了,半天才说:“你别胡思乱想了!不可能这么少。就算真的只需要几百万你也付不起,你有钱吗?公司的新总是谁,得由在日本的总部董事会决定,从投资多的股东们里选拔。而不是你。跟你没关系,毫无关系。你总是这么幼稚……”

  “你敢瞧不起我?我知道你们一直都瞧不起我!”金天闯不知为何暴怒起来,“凭什么别人说起理想来就是宏伟蓝图,我一说起来就是胡思乱想?你们全都对我有偏见!全都不尊重我!”

  沈颀并不理睬他激烈的情绪,她更觉有必要把话讲完:“每个人都是唯心主义者,以为地球为自己而转,事实上尽管谁都不是世界的主人翁,但也都不是旁观者。一个人要是总对自己没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估,他就是对自己的前途甚至是生命不负责。天闯,你有多少能力,多少斤量我太清楚了,这不是单纯的思想转变就能转变出来的。这需要知识、见识和胆识。你还是安安心心做个普通人吧!”

  “不!”金天闯倏地站了起来,“砰”一声一拳砸在桌子上,低声吼道:“我不甘心!凭什么别人就能开宝马坐奔驰,住花园别墅,去夏威夷和澳洲渡假?我过去当学生的时候,父母都在外地做小买卖,不为生活犯愁,也从没去想这些,只希望活得自在一点,快乐一点,可现在变了,一切都变了!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商品社会里,我们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会永远固守住自己内心深处的那份纯洁呢?任何看似牢不可破的原则都会有它被攻破的时候,这靠的就是时间,没有其它!”

  店里的食客们都有些惊讶,纷纷低声嘀嘀咕咕,胆子小的人已经陆续向店外转移了。

  沈颀冷冷地瞪着他:“你坐不坐下?不坐下我就走了!”

  金天闯颓然坐了下来。

  “你简直有些病态自恋,妄想狂!难道钱就是一切吗?”

  “你少跟我探讨人生哲学,我告诉你,人这一辈子只需要三样,一是养你长大的父母,二是带来利益的朋友,三是养你到死的钱,就这些!”

  沈颀阴恻恻地说:“我不想说出什么难听的话来。可你……你以为钱那么好赚吗?如果你能勤勤恳恳,辛苦干它五六年,说不准还能赚到十几万,等到你三十五岁之前,就会有属于自己的车了。成功的话也许还会是一辆中档价位的车,这多好……”

  “胡说!胡说!”金天闯的狼嗥把店里所剩不多的客人一股脑全吓跑了,“谁说我才赚十几万?谁说的?我一年就可以赚几十亿,我要超过比尔·盖茨!谁说我在四十岁之前才能买中档车?再过几年我就要有十几辆私家车:布加迪、劳斯莱斯、宾利、世爵、迈巴赫、兰博基尼、玛莎拉蒂、法拉利、保时捷……甚至F1!我还有数十万员工,几百个保镖,私人游艇和飞机!”

  沈颀见他跟建国初期的xxx一样超英赶美翻转地球,不由惊诧莫名。她不再劝了,只是愕然问:“你……你疯了吗?无论你如何辛苦勤奋,这些都是绝对不可能的。”

  “谁说的?谁说的?”

  “你没有学历,没有能力……”

  “谁说非要有学历和能力才能赚钱?没念过书的亿万富翁有的是!有学历、有能力的人都是受雇给别人的职员!你只会打击我的自信心!你不能就代表我不能吗?我还没做你怎么知道不能?”金天闯此时完完全全像个疯子,神经病,如果生在商末周初的年代必定能排进疯神榜里,“我告诉你,我就是要做那种不必工作,只需成天坐在办公室里悠闲地喝咖啡的大老板!你竟敢蔑视我!你现在巴结我还来得及,不然等我成功了,我一分钱也不会给你!后悔死你!我将排入世界富布斯富翁榜,名垂千古!”

  沈颀的脸终于彻底阴沉下来,她再也受不了这个狂妄自大痴人说梦自怜自恋不可理喻的怪物了。所有的希冀随之尽皆破碎。她站起身说:“我认为你还是死了比较好。”说罢快步移出店外。

  金天闯怔了足足两分钟,店里冷冷清清,他转向店员,粗声粗气地说:“你看什么看?看什么看?!结帐!连她一起!——不!连刚才店里所有的人!让你们敢看不起我!”

  收款台的店员赔笑着,生怕触怒了眼前这条疯狗,扑上来一口咬断自己的喉管,只得小心翼翼地回答:“谢谢您……不必了。所有人都付过帐了,刚才那位小姐……连您的帐也一起付了。”

  金天闯的眼睛几乎要喷射出岩浆来,木立当地。他怒不可遏地想,沈颀竟然也不再站在自己这一边,世故人情真是太冷漠了!她跟廖东然、程科、刁梓俊、杜鑫达、骆飞一样没什么区别,全都该死!世上所有瞧不起他的人,都该入无间地狱!而金天闯从没想过,令他人敌视、蔑视他的,正是他那令人无法忍受的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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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9 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7、你这杀千刀的

  岳衷怀用拇指和食指揉挤着惺松睡眼上方的“丝竹空”穴。这些时日石冶一中发生的事情他也略知一二,尽管这些小事根本不配进入堂堂市委书记的耳中。他抬眼瞄了瞄端坐在对面的谭敬奇。这个学生当初曾跟自己做对,但如今却投到自己门下,决然与过去那些毫无前途可言的卑俗朋友决裂。当他仍在学校任教时,这样做只为了瓦解这一团结的“邪恶轴心”阵营,现在自己已然是权倾一方的官宦,如同体积大的星球,引力自然大,有碎散的陨石吸附也毫不为怪。

  谭敬奇明显与他的八个兄弟不同,他外表温厚憨迂,做事勤快麻利,具备在中国官场中生存的一切先决条件。小时候依附刁悻俊,现在依附岳衷怀,以别人的强大造就自己的强大。他从不正视岳衷怀的眼睛,语气里永远充溢着卑躬谦逊,时不时说一句不愠不火恰到好处的妙言,令岳衷怀心花开朗,胸膈畅然。这样的人,谁会不喜欢?就连他的同事,尽管嫉愤于他的溜须拍马,但也真的实在挑剔不出他对自己有何不妥的举动。

  “老师……”谭敬奇忐忑不安地说,“我想跟您说件事……”

  岳衷怀总要在弟子面前维护师道尊严,于是只轻轻发个鼻音“嗯”。但他已经打算认真聆听了。

  “烟州市这几年在您和其他政府领导的英明治理下,发展相当快啊,不论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水平,还是当前大好形势下的精神文明建设……”“敬奇啊,”岳衷怀叹着气,无力地揉着太阳穴,“我和你师徒有十年了,有什么话,直说吧。”

  “哎?……哎、哎!”谭敬奇战战兢兢,“可是不论您怎样努力,什么社会都有好人坏人嘛,所以问题有些害群之马……”岳衷怀注意力集中了:“你这是说谁啊?”

  “我……”谭敬奇咽了咽口水,细声细气地说:“我说的是……晋达公司的老总刑坤。”

  “他?”岳衷怀面不改色,只扬了扬眉毛,而内心深处的另一个他却穿着比基尼草裙在夏威夷沙滩上跳肚皮舞,同时两手作胜利状V,嘴里大声喊着“YEAR——!YEAR——!”他立即回归了中国当前国情的现实,故意漫不经心地说:“刑坤,我是知道的,他怎么啦?虽然社会上对他的非议不少,可我看他也没有什么比较明显的犯法举动啊。”谭敬奇见岳衷怀一边开脱表明他自己与刑坤毫无私怨,一边又明褒实贬刑坤的为人,最后还暗示自己得拿出确凿的证据来证明,于是心领神会说:“我有个同学叫金天闯,过去……我……不懂事的到时候,我们九个……”

  尽管这样表达起来很费事,但他始终不敢明着提刁梓俊的名字。岳衷怀当然明白:“哦,金天闯么,我有印象。是咱们班邻班的曲老师教他吧?我记得,你们当初的感情很好嘛!唉,人生短短数十载光阴,还是学生时代这段最美好!”他故意叉开,意为显示自己并不重视刑坤犯法这个话题。

  谭敬奇忙说:“老师,他有一次跟我说,刑坤指使胡功开车一连撞死两个人,又撞伤一个人,这些他全都是亲眼所见。他是现场唯一的目击证人,并且就是他把第三个受害者送往医院的!”岳衷怀再也无法掩匿眼中的亮光,只要眼皮再张开一点儿,他的目光就能射出大气层打下个飞碟来。他喃喃地问:“什么?不是说……一直都没有目击者的吗?……唉!他怎么现在才说啊,事情都过去快半年了……那,他突然重又提起这件事,有什么想法吗?”

  谭敬奇狡黠地说:“我猜……他是想向人民法院起诉刑坤!”“唔,年轻人有这样的思想觉悟,不容易哟!”岳衷怀完全精神起来,“倘若这是真的,刑坤这么有背景,你的这位朋友还敢不屈不挠地同邪恶势力作斗争,实在是难得的优秀市民!我们当代的年轻人,就是缺乏这种勇于抗争黑暗的意志!都说精神文明建设要与物质文明建设同时抓起,从哪里抓?就从这里!我很早以前就不止一次地跟你们说过,生活中的每一点一滴,都蕴含着极发人深省的道理!……唉?说到哪儿了咱?噢!他要起诉?”

  “可他苦于自己作了原告,如果同时兼证人,这恐怕……”谭敬奇把剩下一半原本已赋予生命的话又活生生吞进肚里,等呆会儿饿了就再从胃里调出来反刍一下。

  “这么说,他是想让你作为原告上诉喽?”

  “我?”谭敬奇用食指一指自己,心想岳衷怀你这杀千刀的,居然如此险恶毒辣,把我推到一个四面楚歌八方受敌近乎耶稣的位置,你自己却安稳地躲进避风港里,轻轻松松地瞧着刑坤完蛋。可岳衷怀是市里一把手,他的口喻又有谁能不从?

  “就这样定了吧……怎么?敬奇,还有什么要说的吗?”岳衷怀装傻卖呆地反问,又怕把谭敬奇逼上绝路,便再鼓励几句:“放心,有整个烟州市政府和广大市民支持你。如果真的如金天闯所说,是个大案,那政府会考虑给予你一定的奖励。”

  烟州市政府就是一座马上就要拆迁的老房子,广大市民就是什么都没有,政府给予的奖励就是一张五毛钱的大红纸上面写着“奖状”二字,这些谭敬奇心里都清楚。他即便担心仕途不保,但也决不致愿为此置身险境,忙想竭力推辞。这时,一个端丽的年轻女孩从二楼走下来,披着一件睡衣,睡眼惺松地问:“爸,谁来啦?”谭敬奇像触了高压电,一跃而起道:“小瑶,是我啊!好好好好好好久不见了!”

  岳瑶微微冲他笑了一下,差点让谭敬奇当场馋断了气。岳衷怀本来就打算培养一下女儿与得意门生的感情,这时心里更大快朵颐,想女儿来得正是时候,来得好,正可以再加一把火,忙说:“怎么样,敬奇,这事是很困难,但十年来我所了解的你可是从不怕任何困难的,而且总是帮我排忧解困,若真的不行,我也不勉强。今天正好当着小瑶的面,说说你的想法吧。”谭敬奇再怎么恨岳衷怀老奸巨滑,他毕竟是岳瑶的父亲,自己可决不能在心仪的女人面前显得像个懦夫。于是胸脯一挺,像只猩猩般来回敲打着:“您放心,这事儿就是豁上我的命,也一定办成,决不辜负党和政府的信任和您的栽培。”岳衷怀非常满意。岳瑶笑着说:“为了烟州市的发展和安定,这次就算了,今后你可别让敬奇去干危险的事啊。”

  岳衷怀轻声斥道:“你懂什么?”谭敬奇见岳瑶这么顾念自己的安危,心里大受感动。

  当年岳衷怀还在石冶一中教书时,岳瑶也就读该校,并和谭敬奇同班。岳瑶在烟州本地算不上如何美貌,但在石冶粗手大脚红肤方脸的农家姑娘中间,自然是绝对的亮点,被公认为石冶一中的校花,追求她的学生无论本地外地都数不胜数,然而她一个也看不上。她也并非如同纯情的小女孩般只喜欢英俊高大的白马王子,抑或成熟女人那样恶俗地只认房车存款,她自小受岳衷怀的专业指导,像岳衷怀的弟子们一样狂热崇拜父亲,甚至有恋父情结,认为他上天下地无不能,一朵梨花压海棠,大陆得靠他才能收复台湾。她认为要找也得找一个像父亲这样的。谭敬奇就符合这个特点,他左右逢源,既和刁梓俊等人称兄道弟,又人不得罪岳衷怀,嘴上喷蜜,说得岳瑶心花怒放,很轻易地将她弄到手。刁梓俊本来也决不肯放过任何一个美女,可他不想违背义气抢兄弟的女友,最主要的原因是,她是岳衷怀的女儿,就算长成玛丽莲。梦露也不能令刁梓俊抑制住恶心。相对来讲,刁梓俊更崇尚无形的权力和实际的金钱。

  后来事实证明谭敬奇脱离小团体投奔岳衷怀的选择极为明智,岳衷怀成为市委书记后,岳瑶也成了烟州市人民共和国的公主,人逢必夸。岳瑶的学习成绩也的确不错,考上了省重点滨都大学,毕业后分配在晋达电脑推销部,现在已经成为部门经理,一个月拿三千多元,这种待遇对刚踏入社会的年轻人来讲,绝对是一场游戏一场梦。谭敬奇打算攀上岳衷怀这棵大树,并要将他由师父变为岳丈,而且谭敬奇也真的喜欢岳瑶,接下来自己在市委的仕途就更加光明平坦了。

  他心里想的什么岳衷怀清楚得很,但岳衷怀不计较这些,目前唯一的目标就是灭掉刑坤,弄出个震惊全国的大案,自己也好扬名立万,爬到滨都省政府里去,并将女儿提到原来刑坤的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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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9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8、市委书记死了

  金天闯等了很久。在这之前他给谭敬奇打了七八次电话,大多没有回应,仅有两次谭敬奇接了,但说的话含有大量的“……嘛”“……哟”“……啊”“……哩”等杂质,毛主席遗传给全中国几百万官员的经典官腔令他实在无法忍受,真想一口浓痰顺着电线吐进谭敬奇的耳朵里。他喜欢教训别人,但决不允许别人用相同的方式对待他。

  可就在他焦虑不安的时候,刑坤已经用不着焦虑不安了,两名穿着制服的大盖帽出示了证件,把刑坤带走,同时抄出七十多枝枪,包括俄罗斯走私来的AK-47与榴弹炮,子弹13万发,光这一项非法持有如此规模的枪支罪,刑坤就得在监狱里长生不老,更别提只需一年之后,烟州是谁家天下又得单说。

  事情出人意料地顺利,神户的总部反应强烈,也向国内法院要求严办刑坤。鉴于大使馆的介入,整个北方闹得沸沸扬扬,刑坤在省政府的后台也保不住他,最终连自己也被揪了出来,叶世泽这种市级别的更是难逃法网。岳衷怀是一边感叹日本企业的严于律己公私分明,一边也叫好刑坤的垮台。谭敬奇出了不少力,得到了省里的肯定与表扬,仕途通天,但他仍旧保持头脑的冷温,毫不犹豫地将功劳推给岳衷怀。岳衷怀一面假意拒绝,一面真意接受,省里考虑让他向上迈一步。至于岳瑶,铁定要嫁给风光的谭敬奇了。抢得第一手资料的媒体也发了笔不小的横财。报纸上的八卦新闻日益演化成无聊斋志异,于是现在就流行一种说法,说是刑坤长得像猪,触怒了狐仙所以遭到报应。这场风波就跟一场会议一样,隆重地开幕,隆重地闭幕,然后当官的继续当官,种地的接着种地。

  可大家都冷落了一个人,那就是策划整个倒台事件的金天闯,他没有得到任何封赏,烟州的晋达公司老总位置也跟他完全没有关系。他重新又愤怒起来。尽管他根本无需这样——他已拥有了百万身价,但这需要别人给予必要的承认与崇敬,以满足他征服全宇宙的野心和自尊。在他看来,人生若是一出戏,他就是这戏的主角,整个世界发生的事都是围绕他自己展开的,其他人可有可无。而最好的朋友也不过是活得长一点儿的配角,在最后一集光荣地替自己挡了一剑或一枪,然后壮烈牺牲,成就了自己的一番霸业。

  这段日子他没事可做,就选择打牌赌钱,与那些无业人员不同,他的目的真的仅仅在于娱乐消遣,因为赌徒们总会发现赌钱的特性:没有永远的赢,却有怎么也翻不了身的输。

  沈颀再也没来找过他,廖东然也没有,可金天闯并没有为此而感到孤独或难过。他仔细想想,刑坤一死,起码对自己生命的威胁解除了,而且烟州整个黑道系统虽然算不上是彻底瓦解了,也会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不能也不敢出现类似规模的黑社会势力。当然即便这样,下一个坐庄龙头也轮不到他,这他总算还有点儿自知之明。他的心态一直没有平和。一没过硬文凭,二没正式职业,所以初步计划拿出一百万来投资做个小房产买卖。如今的烟州社会空前安定,也用不着偷偷摸摸了。

  在此期间他曾经给沈颀打过电话,沈颀的手机长期关机,家里电话则有录音:“如果不是金天闯,请留下电话号码和留言,如果是金天闯,什么也别留下。”这令金天闯绝望之余更加地怒不可遏,他觉得自己已经仁至义尽了,因此同样要再给廖东然一次同等的机会。于是他也打了廖东然的手机,由于职业需要,廖东然总是开着机。金天闯劈头就问:'喂,假如我有很多钱,你愿不愿意跟我和好?“东然沉寂了一会儿,静得可怕,就在金天闯怀疑自己的手机坏掉时,他及时地开了口:”天闯,第一,你有再多的钱,我也不会跟你和好,我不想害自己。第二,也许这才是第一:你不可能有很多钱。我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你跟钱怎么可能扯到一起呢?我明天就要转到丹港工作了,我想这辈子都没机会再见到你了。再见!永远别再见!“金天闯”砰“一声将电话砸到地板上,随即拎起一条凳子用力地撞击着电话,本来他不打算用这种方式渲泄,因为这电话毕竟不能代表廖东然本人,不过他现在有钱了,这样的电话他可以一天换一个。

  金天闯觉得还不解气,又跑回屋里,从墙头摘下两只倒挂着的布偶,这些是他从夜市上买来了,用孩童般颇为拙劣的画技描出两个只能隐约看出是一男一女的面孔,男的身上写着“廖东然”,女的身上写着“沈颀”。这些日子他常用针孔扎“廖东然”的脑袋,再掷到脚底猛踏几下。“沈颀”的胸部和两腿之间则被他不知扎了多少针。然后他疯狂地亲吻着“沈颀”的嘴,接着不知为何又暴怒起来,用剪刀将胸部两枚象征乳头的红钮扣剪掉。这时他再也没有了耐心,把“廖东然”放到案板上,“砰砰砰”用菜刀狠狠地剁成了三段,又拖着大皮鞋冲入卧室,自写字台抽屉中找了瓶红墨水,嘿嘿傻笑着倒在“尸块”上,眉毛恶毒地紧皱着。

  接下来是“沈颀”,他扯过来对准自己的胯部夸张地撞了几下,然后找出打火机,“呼”地点燃,狂热地瞧着被火吞噬最终成为一团黑炭的“沈颀”。

  “王八蛋!畜生!”他骂来骂去还是这些顸颟无能的单调陈词:“就这样还太便宜你们了!你们应该每天受千刀万剐,每天都给火烧,都被粪泼!”他仿佛为自己突然萌发的异想而得意,便将两团垃圾扔进街上没盖的“敞蓬”下水道。“吃屎吧你们!”不知怎么,就这样也难以令他平静,他“嗷”地一声跳起来,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激怒,这令他一刹那间眼前一片惨白,他牢牢抓紧桌角,这才勉强站稳,半响都一言不发。

  他在惊怒中昏睡了过去。

  他梦见自己开着一部宾利雅致,财大气粗地喷云吐雾,停在一家极其奢华的宾馆前。他的另外三个好朋友左善、常征两个人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了,样子困迫不堪,就像过去的自己,面对刁梓俊和刑坤一样。而现在,自己却威风八面地点了一桌五千元级别的大餐,燕窝鱼翅熊掌猴脑象拔干鲍穿山甲,只要是法律允许和地球上有并且确定不是外星人本人的东西,都吃了个痛快。然后自己带他们洗耳恭听最贵的桑拿,包最漂亮的小姐过夜。自己给他们讲了很多奇闻轶事,而他们只能瞠目结舌地听着,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他像个不通事故的孩子那样笑了起来,同时又像个不折不扣的魔鬼。

  沈颀在虚幻中渐渐来到一个似曾相识的世界。她站在马路一旁,地面是由红与绿交错的方砖铺砌的,微细的隙缝之间钻出了浅黄色的尖草。她对面的红灯一亮,机动车辆停滞了行动。她看到了一个因此而显得清晰起来的身影。那是金天闯,他只是着一身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石冶一中校服,脚上是一双仿真耐克鞋,脸上洋溢着很温厚很淳朴的笑容。沈颀心头一宽,立即冲他一笑。

  但随即她的笑容僵固了,封冻了,随后彻底地破碎,片片飞散,飞散到抑郁难消的沉闷空气中。金天闯背后的那辆硕大无蓬的沃尔沃大货车离开了,取而代之的是车后掩盖的近百名黑西服墨镜手执砍刀或长棍的打手,走在最前面的金天闯也不知在什么时候换成了相同的装束,目光变得阴晦起来,始终为一团荒涎不经的迷雾所笼罩。

  沈颀被一阵急切的电话声惊醒,她犹豫半天,承受着刺耳铃声周期性的煎熬,这才缓缓接过,问:“是……谁?”

  “是我,陈公达。”

  “我吃过晚饭了。”

  “不是为这个……你……你要是还想看看那个古怪的连环案子的进展,就过来吧。”

  沈颀瞬间被这话震得异常清醒,手不住地发抖:“那……是不是……又有人……死了?”

  “是。……”

  “这次是谁?”陈公达轻轻顿了一下,很费劲地说:“市委书记……岳衷怀。”

  沈颀手里的话筒似乎中了地雷的埋伏,一下子飞出老远,伴着很短很脆的一声烈响,玻璃的碎片混入了因减肥才能通过的异常尖锐的风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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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9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9、石冶碑林

  如果说晋达公司私藏枪支与故意犹杀人足以轰动大半个中国,那岳衷怀的死可以毫不夸张地记在外星人当天的报纸头条上,假如他们也看报纸和懂得死亡含义的话。

  这是一个狂飙不羁的黑夜,伴着激烈无常的暴雨,如同一万多年前那场摧毁人类最早文明的洪灾。仿佛雨中含有大量的沥青,足以让人体无完肤一般。沈颀坐上了陈公达的吉普车,仍有一种马上要陷入地下的感觉,尽管底盘很高,但还是有很多黄泥喷溅在旋涡上,吉普车的翻车率是普通轿车的三倍,沈颀不愿胡思乱想,但她真的强烈之极地觉得,自己马上就要堕入黑暗无光,没有一丝空气和缝隙的无间世界,仿佛是一场精神与灵魂的活埋。

  在出事现场,单警察就围了百来号人。各种各样的路障叉麻雀垒长城般纵汇横聚。记者或普通市民都被算作闲杂人员赶得很远,董炎极其庄肃但其实是威胁他们:“不准把此事公开!否则……”他咬牙切齿地瞪圆了眼,又有凶案现场作背景,惊雷闪电作烘托,似乎意思是否则你们的下场就跟随岳衷怀一样。

  陈公达走在沈颀前面,并向周围不住地亮着警证,这才没人理会沈颀,直到岳衷怀的居室,守门的刑警要求沈颀单独出示证明,董炎抬头时瞥见了沈颀,默许般点点头,沈颀方能得以进屋。

  屋里的景象我描绘不出,因为所有给我讲故事的人讲到这里都不约而同地说不清楚,我又未能亲眼目睹,再现只会更加模糊逊色,也只能用写作的人词穷时所写的一句再庸俗不过的应付之辞:“简直没办法用语言形容。”

  不过还是必须要形容一下。三十多平方米的卧室变成了一个天然的画室,一个民族工业时代的大染坊。很久以前,沈颀还是个学生时,警校有位没有任何名气的教授,但他的另一个身份却是位小有名气的画家,办过很多画展很多人对他疯狂的抽象画难以理解,他却偶尔透露说,常将沾满了颜料的排笔四下乱用,任意恣性,无所拘囿,恬然所至,被甩出的颜料就很自然地喷洒于纸面上,毫不费力地成为一幅伟大的抽象作品,因为抽象究竟意味着什么,谁也说不清楚,只能永远地争议,好比从地底深层挖出的一块圆形石头,可以说是枚恐龙蛋,也可以说是猛犸屙的屎。

  眼前就是这样一种景象,大泼墨大写意,仿佛有谁力大无穷,先轻而易举地将岳衷怀弄出点儿血,然后抓着他的一只脚,在整个卧室的墙壁玻璃或家具之间毫无规律地来回撞击。沈颀从不敢设想也不能相信,一个人身上所有的血全部都洒出来,居然能有这么多,无一不被浸得通红,这与一般的颜料不同,它仿若拥有了强大钻透力的腐蚀性,深深渗入了内部,入木三分,在我们的视界看不到的空间中肆虐无忌。

  沈颀惊了好半天,这才去看岳衷怀的尸体。谭敬奇一直在身旁,只是她无心去发现。布一揭开,尸体上的某些血肉也沾到了布上,这很像她在学生时代用透明胶将错字从纸上粘下就在那一瞬,沈颀感到一个色泽较浅的自己猛地从体腔中溢出,那也许是自己的灵魂,一下子跌入了尸体中,与其重叠,变得丑恶,那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噬心裂骨般的恶心——难看的东西真的难以让人产生同情之感,即使它们本身并无过错,但似乎丑陋本身就是罪恶。

  沈颀的第一个反应自然是于水清,这个被学校与社会同时毫不留情地唾弃的悲惨生命,此时正隐匿于视线难以触及的角落注视着这里。但她拿他毫无办法!如果他仍然真实地存在,那人间的法律不能也无能为力。

  可也许还有另一种可能。沈颀突然想到,也许这一切全是人干的,并没有什么于水清。金天闯撒谎?不可能,他要是有这样横溢的编谎才华,早就成了骗子或者作家了。或许于水清确有此人,但早已死了,凶手拿于水清作幌子,一个接一个地杀害。他与于水清共同的敌人。于水清难道就真的在那次离校后死了?仔细究底,整个学校还没有谁是亲眼看见的。于水清的家人也都不在人世,会有那么巧?他必定还有亲人,说不定正是这个亲人在丧心病狂地替他报仇。但无论怎样都解释不了,受害者们不可抗拒而又离奇诡异的死亡方式,这实在不是能用正常的逻辑思维去推测的。

  “岳书记的家人呢?”陈公达问谭敬奇,“他女儿叫岳瑶是吧?”

  谭敬奇受惊过度,很难再说出完整的话来,“小瑶……啊……小瑶哪儿去了?”

  “队长!”一个年轻警员在卫生间喊:“你快来看一下!”

  陈公达愣了愣,沈颀已经抢先一步跑进去,洗手间的宽大镜子有一处碎裂,并在不断扩大,接着一阵脆薄的响声,整面镜子分裂得极为彻底,成千上万的碎片映出大小不同的千百个沈颀。

  镜子后面的墙上,有四个用锐器击砸的大字:“石冶碑林”,陈公达等人悚愕地站在门口。沈颀早已预料,虽然事出突然胸口一震,也不是怎么太惊惶,但三名警员验证后,平静地说:“是用铁锨砸的。”“铁锨”二字才真正地撞击了沈颀的灵魂。沈颀忆起金天闯讲的往事,刁梓俊正是用铁锨挖坑,活埋于水清的。

  “去石冶碑林!”陈公达喊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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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9 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部分::::::::   希望,死于童年

1、奇特的梦


  金天闯梦见了奇特的景象。

  他置身于一处白昼将尽的黯淡空间,被一种朦胧不安的忧伤缠住。低沉,遥远,抑郁而庄穆的重量感令他产生了难以忍受的不适。他在无意间触到自己的脸,感到一片空前可怖的湿润。他在大滴大滴地落泪,冥冥薄暮的尽头,传荡来延绵无竭的呜咽,它来自黑暗的最深处,因毫无节奏感而不同于其它旋律,那是用生命最原始的发音器官吹弹出的。世界的尽头究竟有什么,是程科一直在研究并打算毕生投入的无限谜团。人类目前的原始科技只不过是真正意义上的科学的可笑雉形,人永远存在着对未知世界的恐惧。没有什么是不是可知的,但也许某些东西,我们短暂的一生甚至子孙后代几世都无法参详,这致命伤来自于野蛮与文明交织冲撞所诞下的对宇宙迥然枘凿的认识方式。谁敢说上帝本身的构造不是物质呢?造物主于熙熙攘攘的尘世之外,暗暗制造了另一个令人胆战心惊的空间。

  他在迷茫与幻无中看到了一片宁静似夜的墨绿色,它仿佛在象征生命的旺盛与不灭。这里是树的天堂,聚满了上帝允许地球拥有的各种植物,梧桐、棕榈、芙蓉、槐树、榕树、枞树、毛榉、松树、竹子,在日光的烧炙下如同镀金的教堂、尖塔与神龛。可又有谁能料想得到,那树木天堂的隔壁是人类的地狱,每一棵树都有一个高级的灵魂依附,它们奇异的嘈杂声隐匿于蜿蜒河谷与凄迷浓雾间断断续续的潺潺流溅里,潜藏在枝叶间鸟虫蛙蛇难以言喻的骚乱争嚷中。

  他们是谁?也许有的人须发飘垂,虬髯恶相,也许有的人慈眉善目,嘴角与眼缘却透露着不为人轻易觉察的阴险奸佞,还有一些人,他们的脸隐在喧器纷绕的俗世红尘背后,根本看不清楚。也许还有的人,根本就没有脸,但这对他们不重要。他们身体的其它部分却异常清晰,耳垂、颈项、手腕、指间尽是光彩夺目的珍丽饰品,同样雍容贵重的衣着有了这些,他们长什么样子都无所谓。有人长着猿猴的面孔,他们大概没有进化好,眼睛如同玻璃珠般麻木,毫无生气。这并不能算奇怪,也许长着猪的脸、狗的脸、鸡的脸、驴的脸,之所以仍能称之为人,缘于他们有着一副真正的人体躯壳,只是进化论学说没有对他们的存在详加说明,也许威尔斯在他的摩洛博士岛上可以解释得清。也有的野兽名称,没有谁能叫得上来,可这总比连脑袋都没有强。那些古代无头的人脖颈上总有一道发黑凝干的血痕,他们是被斩下了首颅。有人被腰斩,有人被劈成对称的两半。当然,也有人上吊自杀,他们虽然与众不同地挂在树枝顶端,但终归会腐落地面,尽归尘土。

  在欧洲中世纪,只有库尔皮耶人死后才会被埋在森林里,没人去那里缅怀他们,没人愿为他们哭嚎,他们的墓地上也只有狼的号叫。

  这里是校园墓地,石冶碑林,有太多太多金天闯并不感兴趣的身世之谜,他总有这样一种感觉:若是有一天,自己熟悉的人都不在了,活在一群陌生人之中,跟死去没什么区别。可至少有一个,那是他曾经认识过的,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他集中着人类本身最差劲,最可憎的缺陷:矮小、肥胖、丑陋、蠢笨,如果在纯粹而又直接弱肉强食的旧时代,他会因根本不配作一个人而淘汰出局,死于同类相残,野兽之噬,自然灾难或自身的羸弱体魄。人类这个群体自身,所有成员自祖先诞生伊始,都无法摆脱惧悚的梦魇,而这种人,更承受着比一般人不知高多少的惶恐与摧残。唯一可以依赖的,只有起码在血缘与外形上与自己大致相仿的同类。可实际的结局是,他正是死在了自己将微薄生命生存的唯一希望盲目寄予的同类手上。

  曲春婷、刁梓俊、小灶贩子,他们是世俗的强者吗?但他们的下场与现实可能发生的结果完全相悖。他们急速地湮灭在过去看来直如时间飞逝般的现代高速发展的质量生活中。人本身终究是脆弱的。

  金天闯试图跟树丛最底处那双细狭无间的眼眶所夹含的灰暗瞳仁对话,但他似乎是听不下任何的辩解与央求。金天闯思忖着,也许因为他也曾同样地向要伤害他的人辩解与央求过,可事实是这并不管用,他要的只是公平。自己与于水清都曾是受欺侮者,无非于水清选择了反抗,而他选择了依附,在和平年代这算不得卑躬屈膝,而是一种生存策略。

  金天闯与沈颀,刑坤一样,对从死亡中涅槃充斥着怨毒与憎恨的邪灵满怀畏惧,在它于现实中疯狂地报复所产生的巨大影响面前,无论作为一个普通的无业青年,一个警察或一个黑帮龙头,他们本质上共同的人性都是一样的孱弱无能。那邪灵的邪气皆是拜周围时时刻刻带给他无尽伤楚的同类所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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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9 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2、谁最喜欢你?

  石冶一中的校门仍然像烈士墓园般杂草丛生,透着发霉与焦烂混合的怪异味道,空中总是凝聚着浓郁腐烂的血腥气息。不知为什么,金天闯又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再度吸引回这个只给记忆造就创伤的地方。他也不明白,只是隐约认定,必须在这里做一个了断。

  他预感这一个将会是最后一次,而死的人也许就是他自己。他知道根本摆脱不掉,也就不打算无意义地逃避这座城市,而是索性大大方方地到石冶来,在这一刻他才强烈地感受和理解到刁梓俊濒临死亡时所作出的抉择,将骨灰埋在碑林,这里是他们这些人的最大归宿,他们是属于这里的。

  他只是轻轻回了一下头,猛然看到了她。她凌乱的头发溢发着的气息与学校周围久久驱之不散的诡异腥气别无二致,目光中充斥着无法抑制的慌乱,失魂落迫,跌跌撞撞,根本没瞧见眼前还有一个人。金天闯本来勉强平静下来的心又再度翻搅起来。

  十年之前,他比现在更幼稚,更纯粹地表达爱憎情绪,而就在那时,岳瑶是他认为的“一生”中最大的追求。当时学校有明文规定:师生不能存在亲属关系,因此岳瑶不归岳衷怀教,而是与他分到一个班,归曲青婷管。她的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能引起所有男生的注意。但之所以激动并非十年后的重逢,而是他听说岳瑶已经是本市晋达公司董事长最有希望的候选人之一,这令他突然产生了可怕的想法:会不会是她杀害了刁梓俊,然后趁着刑坤倒台得到了梦寐以求的位置?金天闯从谭敬奇的话里知晓,岳瑶是很支持扳倒刑坤的。

  就在金天闯迅速收敛膨胀起来的情绪,并打算要转身离开时,岳瑶很及时地发现了他,说了声:“你看不见我吗?”金天闯“呵呵”一阵傻笑,转过面孔装憨:“嘿嘿,你还能认出我?”

  “金天闯不是吗?你跟敬奇是好朋友,对吧?”谭敬奇的姓被摘去,令金天闯仿佛被摘去了脑袋,蔫蔫地回答道:“啊,对,对……”又没话找话地问:“那……你来这儿干什么呢?”

  “没什么,不知不觉就来了。”金天闯觉得她的口吻平淡得出奇,脱口问:“怎么?你还觉得这儿挺值得留恋啊?”岳瑶很古怪地看了他一眼,同时脖颈极不自然地绕了个弯,脑袋斜斜地一歪,随即又回归原位,非常缓慢地问:“请我吃碗馄饨吧?”金天闯心里一喜,眉毛跳起来了:“你要吃馄饨?好啊!好啊!”岳瑶是烟州城的公主,有权有势,好东西应该没少吃过,自己总结过去追她失败的原因,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他不像谭敬奇那样有钱也肯花钱,现如今她只要求吃碗馄饨,已经是送上门的暗示了,自己再怎吝啬,总不能将这机会也拒之门外吧?况且他现在虽仍不如谭家,但好歹也算是个小康了。

  校内的小灶不会因曾经惨死过两名小贩而收摊冷清,利益赋予了他们无与伦比的超常勇气,也不会受到学生们都回家的影响,学校与教师们的家都连在一起,任何地方都永远不会缺少贪吃的孩子。

  不过对于金天闯而言,尽管事隔十年,这馄饨仍难以下咽,所以他只买了一碗,递给岳瑶,看着她吃。岳瑶夹起一个,并没递进嘴里,而是用力一挤,里面的大白菜与少得可怜的肉末碎裂迸出。

  金天闯不禁笑了一下,想到小灶是石冶一中里最贵也是东西最好的摊点,却仍是这样吝啬,荤腥只是隐约可见。十分讽刺的是,初三下半年足足有一个月时间,小灶不论包子、馄饨或是菜里都充满了肉,且并非白花花的肥肉,而是精瘦猪肘。但很反常也很正常的是没有一个肯去吃,因为大家心照不宣:几天前的一场大屠杀,学校饮恨含冤,将辛辛苦苦养起的,比学生不知珍贵多少倍的两百多头瘟猪全部活埋。深更半夜,总会有猪肉贩子悄悄越过高墙,将半腐烂的猪尸挖出来,拖去黑市去贱价卖掉,以致于市场猪肉过剩,通货膨胀。那是一个非常时期,而现在又恢复了正常。

  岳瑶吃着吃着,突然问:“你喜欢我吗?”金天闯大愕,愣了好半天。不论按岳瑶的人品还是背景,他都不能说不,但烟州这个地方太令他厌恶,自己的愿望是携四百万去另一个城市开始新的生活,所以无论如何也不能被岳家拴在这儿一辈子,反正自己有钱了,想要什么样的女人不有的是!他迟疑了少顷,回答:“那是以前。”

  “现在呢?现在不了?”岳瑶虽然在追问,语气中却没有多少期待的成分。她叹了口气,说:“是啊。当初整整一个班级,甚至大半个级部,几乎所有的男生都很喜欢我。可能坚持到现在的……”

  “敬奇。”金天闯很高兴自己有这个能充当话题的好兄弟,“敬奇就是这样的人。”

  “他那是喜欢我吗?”岳瑶淡淡地说,“我如果不是岳书记的女儿,他会喜欢我吗?”

  “你可不能这样说!”金天闯的手不知所措地上下胡乱比划,“那照你这样说,这世上就没有人……”

  “有!至少有一个!”岳瑶目光一顿,继而得意又有些伤神地说,“于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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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9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3、死人爬出地面

  金天闯吓得差点落进身旁的油锅里,惊恐万状地环顾四周,然后重新审视眼前这个曾经被看作公主的年轻女孩。他可记得岳瑶当初是怎么对待于水清的。于水清跟其他男生一样,都狂热地喜欢岳瑶,只是因为性格封闭,不擅表达。

  岳瑶几乎每天清早一来教室就能看到满桌的玫瑰礼品和情书,每顿都有不同的男生请吃饭。于水清不敢这样大大方方,只是用好双又细又长狭缝般的眼睛远远地凝视着。这在通常情况下,也许会遭到大家的嘲笑,但男生们都去关注岳瑶,谁也没有空去观察他。只是于水清的相貌实在有问题,岳瑶很敏感,每天都觉得浑身相当不自在,当她偶然一瞥发现于水清正满口流涎两眼发直地瞪自己时,她第一反应就是极度地恐惧与恶心。她连喝令于水清不准再无礼地瞧她的勇气也没有,只觉得这个人有说不出的可怕。

  后来,岳瑶的食欲一直不佳,这引发了经济危机,所有对她无微不至的男生们都开始注意了。终于,岳瑶在心烦意乱中不经意地将没胃口的原因托出,令当天以及昨天、前天、大前天,还有明天、后天、大后天预约的七名男友异常愤怒,这其中就包括谭敬奇。但谭敬奇虽讨厌于水清,却也认为犯不上去收拾他,就好像列强们一边欺负中国,一边担心中国的暴怒觉醒。不过他那几个野蛮朋友就不这么想了。一次谭敬奇请岳瑶吃午饭——当然,除了炸臭豆腐,方瓜包子,就是馄饨。于水清转头跑,可手里还有一碗馄饨又舍不得抛弃。全校都认为于水清恶心,因此没人会贱到抢他的东西吃,这一点令诸多不恶心的人羡慕不已。骆飞上前一把夺过他的碗,“叭”地砸到地上,用脚碾了几下,笑着说:“你丫疯了?自家吃自家弟兄的肉?刚站起来就同类相残,别忘本,要牢记自己是头猪!”周围的人都哈哈大笑。馄饨贩子同时尖叫:“谁把我的碗砸了?”骆飞毫不避讳地斜着眼问:“我操你妈你挺厉害的?叫唤什么?你是在说我么?你活够了么?”那小贩知道这帮家伙不好惹,便揪住于水清逼他赔钱。

  杜鑫达突然掏出一根针管,这是前些日子给猪打疫苗时剩下的,没几个人敢用手去拿,杜鑫达也是戴着手套。他不怀好意地对于水清说:“过来呀,小肥猪,全校的猪都打过针了,你也得打针,不然就得给活埋!”于水清想掉头逃开,被骆飞一把抱住。他力气太小,混身赘肉,怎么挣扎叫喊也无济于事。谭敬奇胆小怕闹出事来,说要玩他也别用这针,会出人命的。杜鑫达不以为然地说,这针管我悄悄拿的,没用过,放心吧!于水清吓得尖叫起来,他恐惧起来能令身旁所有的人都倍感恐惧。他细眯的眼睛陡然圆睁暴突,嘴里几乎所有的牙齿都森然从翻转的唇皮下露出。杜鑫达真的只想开开玩笑就够了,真的没打算给他打针,但于水清突变的表情实在令人骇然生怖,手一抖,针已刺入了于水清的嘴里……

  金天闯想到这里,猛地感觉灵魂在颤栗。于水清离开学校以后就不声不响地死了,莫非就是因为这枝针头?……但刁梓俊等人“活埋”他,无疑也的确加速了他的死亡。不知于水清自己怎么想,金天闯总在问自己:人和牲口究竟有什么差别?他抬起头说:“岳瑶,你……你先回去吧,我既然来了,想……想去拜拜大哥。”岳瑶看得出他心里在想什么,缓缓地说:“我陪你去。”接着又自说自话:“我记得他总在一个角落里偷偷看着我。过去我对这种感觉很讨厌,说不出地憎恶,可现在没有谁这样做了,生活没有刺激了……”金天闯摇摇头:“我觉得你现在这么想,是因为你开始可怜他了。我也曾经仔细思考过:一个美貌的女生受到伤害的时候值得可怜,那完全是源于我们对她外表的怜惜;可于水清……他那种模样,即使受了再大的痛苦,也很少有谁会去可怜他,哪怕看他一眼。他才是真正值得可怜的人。”说到这儿金天闯呆滞了片刻,考虑要不要把这几次杀人事件的真相告知岳瑶。

  金天闯点了支刁梓俊青睐的“蓝泰”,把烟头放在墓旁,他拜的是刁梓俊心里想的却是于水清。岳瑶也点了一根照样。两人满腹心事地走着。末日吸着乌云的雨酒,面孔变得狰狞血红。金天闯看着未解的穹窿,突然冒出这样的念头:莫非人在喝醉之后,面色通红,才真正地现出人性本能,也就是人类原始混沌时期的那种暴戾恣虐的兽性?

  金天闯又想到了廖东然曾对自己说过,作品里值得怜悯的角色,受到所有读者同情的角色,决不能违背众意独断地将他们毁灭,这无疑等于把自己也一并送入了地狱。有的作者喜欢恣意杀死作品中活灵活现有血有肉的虚拟人物,作品以凝重感,令读者产生极大的感动。但他们完全错了,无知与愚蠢的血腥带来的不是感动,而是愤怒,恶心甚至悲痛。感动与悲痛不是同一种情感,感动的心是温暖的,而悲痛的心则是冰冷的。如果他们的故意仅仅是基于都市间无聊的生活而虚构的一个惨剧,恐怕不会有谁乐意欣赏。他又猛然意识到,也许连刁梓俊、骆飞、杜鑫达的内心深处也被自己积淀的巨大罪恶感所啃噬着,与其说是于水清的“恨意”杀害了他们,倒不如说是他们认为只有以肉躯的毁灭为代价,才能偿还这阴影般的罪业。

  “他喜欢你,你不理他,这也不算错呀,这是你的权利。”金天闯异常强烈地觉得于水清会在一旁倾听,因此他得像陈水扁一样尽可能把话说得圆满,令双方都满意:“当初学校里有多少男生喜欢你,你都没有答应。这种选择是自由的,于水清……于水清同学没理由……不,我是说,他在另一个世界也不会责怪你……

  “哪有另一个世界?”岳瑶突然暴怒起来,“哪有另一个世界?刁梓俊、骆飞、杜鑫达,他们都死了!……还有爸爸,永远都回不来了……”

  金天闯受惊不小:“什么?你说什么你?岳书记?……那你……”

  “只剩下我了!只剩下我了!”岳瑶“呼啦”一下张开了双臂,脚底下有些不稳,跌跌撞撞地叫喊着:“我来了!……我知道就算跑也永远跑不了……哪怕,躲得过你,也躲不过长在我胸腔里的心脏。就像避得开法律惩罚的罪犯,却避不开一生一世也不得安宁的罪恶感,我……!啊——!”金天闯给她突如其来的怪异举动吓了一大跳。

  岳瑶更像是在自言自语:“我……我不是故意的……你突然爬到我身旁,满身是血和泥,说你活不了多久了,又说必须在临死前看着我,你喜欢我……我真的害怕,害怕……怕你身上的血,怕你的表情……你把血沾到我身上了,我不敢留,就跑开了……不,不是我心狠,我真的想帮你!真的想帮你啊!可……我实在太害怕了……你语无伦次说自己要被活埋了,与其中样还如死在我面前……我不想啊,不想啊!你也不要怪爸爸,他……他以为你可欺负我,所以……所以抓着你的脚到处朝墙上乱撞……墙上溅满了你额头上的血……开除你不是他的本意……只是因为你再也没有来上学……就这样,把我也杀了就结束了……别再有人死了……”金天闯震撼不已,右手抖了抖,想上前拉她起来,毕竟在刁梓俊墓前这样发疯哭闹,实在不合适,但就在这一刻他再也无法抑制住半年前到现在连踵而至的恐怖事件以自己的剧烈摧残,尤其是现在,他真正看到了实物。距刁梓俊墓碑旁五米左右,令金天闯再也熟悉不过的那棵十岁的芙蓉树,非常明显地向上拔了一下,仿佛挺直了身体。

  岳瑶也连续不断地尖叫起来,可迅速为那棵树更为刺耳锐利的凛冽摩擦声所抹杀。六月开花的芙蓉瓣霎时变得腥红可怖,如同凝固着的血块,无情地飞溅。随着泥土与树干的交锋,一股凄迷的尘雾扬起,那棵树身外倾斜,陡然之际,一只泥塑般颜色的古板的手穿透了这个世界,五指张开,又按住地面,然后是一条完整的手肘!

  顿时臭气代替了氧气。

  金天闯喊得比原子弹都响,拉过岳瑶的手就没命地狂奔,其实并非他想救岳瑶,而是由于过分惊悚忘记拉开正拉着她的手。他俩没敢向后看,也没这个时间,否则他俩真未必会还有勇气再跑下去。那棵树的树根居然穿连着一具腐烂的尸体!树根刀剑般在骨骼间纵横交错,那尸体也像树叶一样,树根这庞大的“叶脉”通体变得微微发绿,拖出一根年代久远、红锈斑斑的铁锨,用力地砸击着他腹部与树根的交汇处,而且每一击都伴随着如同知了般以全身能量振动发出的惨叫,每一次声响都凶猛地翻绞着金天闯的脑浆。

  在金天闯与岳瑶转进拐弯处时,于水清已经彻底从地底爬了出来,整个身体混合着泥浆,与腐烂向上卷起的尸肉融在一起,释出一股薄荷味的零度寒气,金天闯远远地感到鼻腔内似乎充斥着冰洞里悬垂的万载玄冰,将最后一丝氧气排挤出去,寒彻入骨,几近窒息。

  于水清拖着那棵不能完全与之断绝关系的树杆,亦步亦趋地艰难挪动着,手里的铁锨在与地面的火并中迸射出赤红的金属电花,嗞嗞作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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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9 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4、吞掉她的头

  金天闯始终还是忍不住向后偷看了一眼,他看到了于水清眯得像两条圆弧似的双目,骤然暴张开来,几乎变成了完美的圆形,整只眼球绷紧了腥红的血丝,狰狞地立在中央。不论眼睛多么大,金天闯一生从未见过任何一个人能把整只眼珠全部露出眼眶,何况于水清的眼睛又细又长。于水清的眼珠抖了一下,仿佛红墨汁侵入了白水中,刹那间染红了眼睛的所有部分,甚至眼睛之外,都隐隐像在泣血一般。

  厕所是孩童时代的人类最恐惧的场所,肮脏与阴森自然地构就了它的神秘。在金天闯还是个孩子时,宁可憋上一夜尿,也不愿摸黑上厕所,他不知那黑暗的尽头,究竟存在着什么,而且宁可不知道。现在他根本顾不了那么多,尽管这是他一生中第一次进女厕所,可里面空无一人,他反倒更希望看到一群因激怒而惶然尖叫的女生,至少证明了自己与岳瑶并不孤独,孤独意味着绝望。他也没时间去仔细瞧瞧男女厕所究竟有何不同,没时间去因大同小异而大失所望,尽管这是他幼年一直渴求答案的难题。

  于水清第一脚踏进厕所时,金天闯的一只脚已经迈出了厕所的后门。于水清似乎好整以暇,总是慢吞吞地,富有节奏感地行进着,仿佛对手的生命已尽在他掌握之中,整个学校甚至石冶碑林已被他变成了一个属于自己玩转的魔域。就在这时,厕所里突然探出一个脑袋来,那是一个掏粪的老女工,羸弱矮小,佝偻着起身,尖叫了一声。金天闯和岳瑶这才发觉他们跑得多么快,以致于双方都没有发现,那女工这才想起了要叫。

  女人的尖叫一向刺耳而又细长,但这次的短促缘于极为清脆的砍击声,那颗半张着嘴的枯萎脑袋以衰老的血为动力,跌落到金天闯和岳瑶的脚前。

  岳瑶“啊”一声,四肢并用地跳到金天闯身上,牙齿如同骨骼碎裂般咯吱咯吱地剧响,尖尖手指仿若利刃,深深地嵌进金天闯只隔一层薄衣的肉里。这是金天闯第二次与除母亲以外的女性肌肤接触:他没忘记沈颀,却因场合特殊而体会不到一丝原本臆想中的激情与快感。金天闯本能地向前猛冲,然后一甩手,将她用力掷在地上。

  岳瑶来不及惊讶,就从金天闯陡然色变的神情和地面覆盖自己身影的巨大黑暗,料想到身后站着的可怕东西。

  金天闯倒退着狂跑,语无伦次地喊:“你别再追我了!只剩下她你没杀……杀她!你杀她好了!……不关我的的事!我可从来没有欺负过你啊!”岳瑶见金天闯这样卑劣,怒火超越了恐惧。起初她独自来学校时并非像她自己说的那样,是以送死来赎清罪业,阻止于水清继续杀人,而且怀着微妙的侥幸心理,企图利用于水清以自己的爱来感动他,得到他的原谅。这时于水清就站在他身后,她的求生欲望变得前所未有的强烈,哪敢再把对金天闯说的那些大公无私的话再以于水清重复一遍?她大声喊:“水清,请你原谅我……我知道你喜欢我,你爱我,我完完全全明白!其实我只是嘴硬而已,我……我在心里也喜欢你呀!……你,你不信吗?你怎么可以不信,好伤我的心呀!……请你一定得相信我!我是爱着你的!你的善良,纯朴,都深深打动了我,让我感动,让我着迷……”金天闯虚弱地怔了怔,登时又一阵剧烈的恶心,岳瑶催眠曲般娇柔风骚的声音,竟在用着如此令人作呕无耻虚假的语言。这种话,这种语调,岳瑶从来对任何异性用过,这是她的杀手锏。但于水清真傻到相信这些话吗?

  金天闯本以为于水清会因岳瑶这样露骨的恶劣谎言而一怒之下杀掉她,但于水清却渐渐安静下来,握着铁锨的手也在明显地松懈。岳瑶原本动过上前抢下铁锨的念头,但她强忍住了,于水清体力再差毕竟是个男的,自己没有把握能夺下来,况且对方现在都已经不是人了,万一彻底激怒他,自己就再也没有活路了。为了转移视线,她觉得时机到了,突然指着金天闯,对于水清说:“水清!你看这个人,就是这个人,他一直无耻地追求我,不让我向你表白,你说他该不该死?该不该杀?你要是真的爱我,真的心疼我的话,过去替我把他杀了!”金天闯没想到她竟会这样歹毒,惊恐得无以复加,真恨不得把她车裂,然而憎恨远不如恐惧的力量强大,他只觉得天地都在放旋转,茫然无措。

  于水清机械地向前跨了一步。

  就这一步也足以把金天闯的心胆撕裂。金天闯唯一仍正常的薄弱意识在促他快跑,但用力拔脚的结果是失去平衡,使大半个僵麻的身体重重坠向地面,再也爬不起来了。

  于水清肥肿的胳膊缓缓升起,铁锨正好将金天闯目光所能看到的日头完全遮蔽,看不见太阳,似乎已经身处无尽的黑夜。岳瑶见他已经就范,更加疯狂地叫嚣着:“快!给我杀了他!快杀了他!快杀了他!”声音愈来愈尖锐,眼睛中充斥着疯狂的杀戮血丝。

  于水清慢慢地转过头来,那头竟在脖颈上转了半个圈,脖子却没有丝毫地转向,而这一切又是那么地自然。岳瑶恐惧到了极点,脸庞上的嫩肉抖得厉害。于水清居然极为清晰地吐出几个字:“不爱被强迫。”岳瑶的大脑以最快的速度领会,点头如捣蒜:“是是是,我没有强迫你啊,我……我只是请求你,你随便……你是自由的……”于水清突然把脸轻轻凑过去,嘴唇向上微翘,岳瑶懂他的意思了,那是要吻她。她的人类传统道德意识与极度的惊惧感都强烈地向大脑传送不允许的讯息,认为与令她恶心的家伙甚至死人吻是不人道也是再可怕不过的行为,但都被想要活下去的欲望强压下去,那种欲望的强大威力足以再造生命。她也顺从地主动将脸贴过去,于水清迎来的唇部并未给她带来想象中的腐尸臭味,这让她更放心了。

  突然间,于水清张开了嘴,嘴越张越大,几乎像蛇或鳄鱼一样,把整个脑袋劈成了两半,舌头如同金环蛇一样,在钢刀般的剧齿中来回穿梭。血红色的涎液四下淌溅,一股黑灰色的恶臭气息将岳瑶的呼吸中止。

  金天闯再也看不下去了,捂住了眼睛。岳瑶闭了半天的眼睛再度睁开时,已经和没睁没什么两样了,弹指间的黑暗之后,随着骨骼筋肉的碎裂声以及伴出的死亡之痛,眼前已是一片最绚丽的红。

  金天闯不由想到了中东穆斯林极端分子野蛮血腥的斩首行动,但即使是这样,于水清的脑袋变成了两个大,两个腮帮夸张地向外剧鼓着,仿佛一头巨型蛤蟆,若非亲眼所见,谁又会想到,他面无表情咯嘣咯嘣咀嚼的是一个女人的头颅。

  颅骨虽然是由最坚硬的釉质组成,但对于于水清来说似乎仅仅只是猪肉的脆骨,吃了短短四十秒钟,竟全咽下去了,在经过喉结时,于水清的脖颈肿胀得比他那颗大头还大,但转瞬间立即恢复了正常。

  金天闯已经不能挪动,也不能说话了。他只能用唯一可以表达思想的眼神传递,坚信于水清能看得懂。他是在说:“你的仇全都报了,吃也吃饱了,就回去吧,回到你该去的地方,别再纠缠我了……”于水清转眼看了看地上半跪着的无头女尸,冲金天闯作了一个面部动作,在人类看来也许只能称之为笑,他将嘴里所有的牙都露了出来,以致于整张嘴皮都被翻出。程科曾在闲聊时说过,遇到野兽,决不能自以为很友好地冲它笑,否则会被认为是以露牙齿的形式进行威胁。野兽会因受到挑衅产生刺激而扑过来。但如果面对一头似笑非笑,呲牙裂嘴的怪物,又该怎么办?

  于水清又握住了铁锨,正在这时,一颗呼啸的子弹穿入于水清的脸,于水清的两只眼珠同时斜斜地瞥向腮上的洞,那伤口流淌出树汁般的墨绿色粘浆。沈颀跳下吉普车,冲金天闯喊道:“快过来!”于水清用手一挤伤口上下的肥肉,竟如同一团湿面粉,把伤口捍死,立即粘到一起,半分疤痕也没留下。陈公达则呆滞在车里动也不动,即使他身经百战,常置身险境,几度面对杀人不眨眼的悍匪,心理素质与经验极丰,也完全无法接受眼前这可怖之极的景象。

  金天闯早已动弹不得,沈颀喊了几遍都没用,只得一边用枪指着于水清,一边横着奔向金天闯,于水清仍然向前挪动。

  沈颀又开了枪,尽管她知道子弹根本杀不死眼前的怪物,而死后的于水清却也没有挨打的习惯,子弹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嵌到了铁锨上。沈颀也惊惶得有些不知所措,伸手去拉金天闯,可金天闯就像一滩烂泥粘在地面,要拖起来还真费力气。她转向陈公达喊道:“掩护我!”陈公达连像平时那样应付性地点点头也做不到,比金天闯更加失魂落魄。

  沈颀从没如此迷茫过。

  于水清居然又张开了嘴,声音不大,但在场又有谁能听不清楚呢?他说:“你朝我开了两枪。……你想杀死我。你们都想杀死我。”沈颀见他居然能说话,更是明显地大幅度战栗,她强迫自己镇定,可声音却像断断续续地电波:“你……你……你已经……杀、杀了这么多人,你还、还想干什么?……如……如果你真是,是鬼,你……不会受到法律制……裁,所以……你趁……现在快……住手吧,住手!……”于水清的身躯周围泛浮起一般灰暗的尘雾,渐渐令空气有些暖意。金天闯不禁有些发愣,他眼前似乎多了些奇特的、熟悉的幻象,那是沈颀与陈公达所不能理解的。

  他看到了从小玩到大,喝过鸡血发誓结拜的八个生死兄弟:刁梓俊、骆飞、程科、廖东然、谭敬奇、杜鑫达、左善、常征,甚至还有姚汝澄,每个人所干过的再平凡不过的生活琐事,至今回味起来,仍令他深深地快乐和感动。

  混沌的迷雾渐渐地淡开,他看不到于水清了,仿佛这个人从未出现在自己的生活中,人类历史中的真实世界,没有关于他的记载。地面躺倒着的是岳瑶的无头尸身,而她曾经美丽的头颅,已深深地嵌入了一只夹着铁锨的断裂人形树根里。良久,沈颀对金天闯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想把它重新种上。”当然,她不会想到他们自此再也没有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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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9 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5、不是结束的结束

  金天闯从不认为这一切都结束了。他突然感到很羞于面对眼前这个疯狂而恬静的城市。他不想再看见沈颀或廖东然,或者程科甚至任何人。去滨都也好,去国外也好,他了解自己所有的缺点,在现代社会他无力杀人灭口,逃避是唯一的办法。在这个万头攒拥摩肩接踵的忙碌闹域,庸俗卑劣而又紧张强烈的现代气息如同黑夜的阴影,笼罩着他们的眼睛所能触及的全部地方。

  烟州城与石冶镇中,有成千上万他很陌生却也决不能断定从未见过的人,在过着各自封闭而独特的生活。也许其中有许多人他即将会认识,或是永远无缘结交。他总是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我们九个没有犯错,没有来到石冶一中,没有接触过于水清,那这一切还会发生么?结果会不会是另外一个样子?除了于水清杀人以外,其他那些曾以欺凌弱小为乐的所谓强者,是否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已死的人又究竟是否至于被杀来抵偿呢?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喜欢优秀的人才是正常的;而对于一个对学校毫无利用价值,只会拖后腿的学生,只能用抛弃来缔造他们的命运吗?学校把他们全赶出去,赶到社会中,让社会承担这一切。校园的确应该有一个心照不宣的公共规则,但它决不意味着暴力。学校认为他们无可救药,真的无可救药了吗?只有无可救药的成年人,没有无可救药的未成年人,只要他们还未达到成人的年龄,就完全有被挽救的可能。是谁把学生变成了成人?接受教育的大好年龄时突然变为成人,然后面对阴暗悲惨毫无前途的余生。在学校里,生命卑贱得如同在战场上一样,本该属于我们的很多东西,我们都没有遇到。什么时候才能有一个说话有份量的人物,能站出来庄重地问一句:这究竟是谁的责任?也许学校,是传播文明最野蛮的工具。

  金天闯突然很怀念二十岁以前,甚至更早的童年。大概于水清也这么想:不论童年是否快乐,不论童年是否有阴霾,那毕竟是童年,童年的光华是任何污渍和灰垢都掩蔽不了的,那是上苍给予我们每个人来到这尘世上的最大恩赐,是我们所有生命的感动之源,即使是死在童年,被不能正确理解其含义的大人们称之为“夭折”,那也死而无憾,因为这种人生虽短暂,却有着漫长替代不了的完美。每个人从出生的一刹那就开始走向死亡,踏上寻找自己坟墓的旅程。真想小时候。希望虽早已死于童年,但这意味着,这一生都是个孩子,这将是多么美好的事。

  再看看这个仍然充斥着战火、硝烟、流血的纷乱时代,人无时无刻不在为一己私欲而挑起和进行争斗,这是人类最原始的本能。国际性的犯罪在战争结果尚未出现而难以确定成王败寇时,谁也不能说犯罪者究竟是英雄还是战犯。千百万年来,人从赤裸裸为利益自相残杀逐渐演化为寻觅各种牵强借口来持续嗜血与杀戮。不同信仰间的愚蠢对立造就的隔阂更为流血深深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当种子悄然长成了大树,一切都再也无法挽回。总认为自己才是正确的思维模式永远不会接纳这样一个幻想:可以赦免对主要的战争发动者的惩罚,只要不再有任何人死去。谁都无权以任何理由或名义去中止他人的生命,哪怕只是轻微的伤害。

  天空凄迷而沉寂,大地阴暗而潮湿,脚下的黄叶被风卷入尘世,再也无法回头,只能不住沮然伤郁地自天空中旋转,堕落,交冰冷脆弱的尸体埋入亘古不变的苍茫大地。

  我们可以很从容地从虚幻中缓缓向现实过渡,经历着黑与白交错汇聚的灰色地带。我们的眼前渐渐出现了事物的简单轮廓,然后绚丽多彩开来,尖刻的阳光冲破噩魇的黑寒,同时携来了一丝纯灵人性的暖。

  我们很怕它稍纵即逝,活着真好。

  尽管世界并不属于我们,尽管社会并不屑于在乎我们这些可怜虫,尽管我们一生的绝大部分都处于极度的空虚和绝望。

  因为这是一个多么美丽而又多么令人遗憾的世界。

  时间可以快进几十年,直至金天闯濒临死亡的一瞬,他仍然无法抹去这段回忆,在那个植物遮天蔽日的石冶碑林里,埋藏着数万人畜的尸体。其中有一个小胖子,丑陋臃肿,肤色黝黑,一张满是油脂与痤疮的圆脸总是蠢蠢地怪笑着,喃喃地吟唱着永远无人能懂的镇魂歌,用幽暗腥腐,如同泣血的瞳仁穿过密如针织的树冢草茔,透视着镇中来来去去的一代代人们。不论这瞬息万变的迷彩世界如何变化,他总是仰面躺着,却看不到本应属于一个孩子的纯洁穹宇,只有一坯厚厚的黄土,排挤出最后一丝生命极度渴求的空气,周围几株凄凄的枯草,被凛凛烈风肆意地把玩,始终难以静静地安息,不知究竟在等待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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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7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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