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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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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门青灯照古佛---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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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7 0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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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宦官在历史上又称为寺人、阍人、中官、中贵、貂珰、阉人、内官、太监等,最初负责宫廷中诸如开闭宫门、洒扫殿庭、传达话语等贱役杂务,后来逐渐干预政事,为祸之烈尤以东汉、唐、明三代为甚。当然,干政祸国者毕竟只是少数。宦官作为一群特殊的奴隶,呻吟在君主XX的绝对权威之下,过着苦难生活。悲惨的境遇和苦难的生活,促使他们寻找精神寄托,追求虚无缥缈的幸福。明代,宦官多崇信佛教。其具体表现有:

  (1)向寺院布施。布施,梵文"檀那"的意译,即以福利施与人。佛教宣扬布施有多种,而以施与财物为本,称可得大富乐之果。明代宦官向寺院的布施有下列类型:

  有布施钱财等以助寺院修建者。如景泰年间的司礼太监兴安"喜禅学,深悟理性","间以所获金帛修营梵宇"。万历初年兴建万寿寺,司礼太监冯保"领其事","先助万金","各中贵无不捐资"。南京栖霞寺千佛岩佛像剥落,"无复相好",寺僧"谋庄严之"。宦官客仲"乞诸当事者二、三公","舍金为助"。不仅如此,客仲等还布施修建了山门、天王殿、大雄宝殿、祖师殿、伽蓝殿、藏经殿、韦驮殿、接引殿、三圣殿、地藏殿、碧霞元君庙等,使栖霞寺面貌一新。在修建过程中,客仲"躬自荷锸畚土,引绳叠石,与工师共拮据之",还布施了工力、技艺,被今人称为"有明一代栖霞寺最有力之护法"。

  有布施佛经、佛像等宗教用品者。如三宝太监郑和于永乐至宣德年间,"陆续成造大藏尊经计十一藏",分别奉施给南京灵谷寺、天界寺、静海寺、鸡鸣寺、佛窟寺,北京皇后寺,镇江金山寺,福建南山三峰塔寺,以及云南五华寺等寺院,流通供奉。他几下西洋,"感戴皇上、佛天之诃护",于宣德初"出己缗,命工铸金、铜像一十二躯,雕妆罗汉一十八位",以及铜炉等物,准备"逮候西洋回还,俱送(南京)小碧峰(寺)退居供奉"。但是,他后来在出使西洋途中去世,后人不违其言,将佛像诸物"尽皆送付碧峰(寺)之退居供奉"。天顺年间,镇守居庸关太监崔保"舍资造像、印经、建佛事","岁无暇日"。

  有布施寺僧生活之用者。如前述太监兴安"每岁饭僧,率以为常"。北京西郊黄村皇姑寺,"多皇亲、内官供给信施"。有的寺僧的生活所需甚至全部由太监包下来。如正德年间,禅僧满起至京,居庆寿寺,"中贵姜、贾二君为供养主"。《补续高僧传》记载,"京师诸刹,凡属中贵供奉者,即以中贵为主人"。看来,宦官供奉的寺院还比较多。

  有布施其他物品者。如,郑和将亚、非各国的一些玉石、檀香木、绘画等带回,施于各寺院。他还将一些奇异植物采回,种于寺院。如南京静海寺有西府海棠,郑和等"自西洋携至,建寺植于此"。永宁寺有詹葡花,"乃三宝太监西洋取来者,中国无其种"。报恩寺有五谷树一株,"乃三宝太监西洋取来之物"。弘济寺有娑罗树,"永乐间三宝太监带来之种"。

  总之,宦官对寺院的布施,从钱钞到物品乃至工力技艺等,囊括了寺院的一切日常用度所需。

  (2)礼敬僧人。僧人为学佛言行、传佛教化之人,是佛教"三宝"(佛、法、僧)之一。宦官信佛者,也礼敬僧人,向他们讨问法要。如,著名禅僧大阐憩金台大宝禅寺,"道风翕然","司礼黄、高二公闻师名,袖香见之,言机契合,恨参承之晚"。名僧憨山德清居山东莱州海印寺,"道俗归依","大珰辈慕之,争往顶礼"。

  对于尊信之僧,宦官还为他们请赏,向皇帝举荐。如,名僧传如至京,"因经厂王太监奏请,得赐大藏经,赐金建阁"。太监梁方"引用妖僧继晓,以左道惑上"。一些僧人死后,宦官还为他们请建寺、塔。如成化十年(1474年)三月,大应法王札实巴死,"有旨如大慈法王例葬之","中官遂请造寺建塔"。

  (3)修建寺院。明代宦官中,修建寺院之风盛行。南京与北京作为明朝的两京,是宦官集中之地,其所修建寺院相当之多。在南京,宦官舍宅为寺者,如承恩寺原为御用监太监王瑾"故第",王瑾"既殁","改宅为寺"。宦官新建的寺院有,永乐时宦官刘瑞在鼓楼西北建普光庵;正统间内府酒醋局太监喜住在韩府山阳建永泰寺;南京守备内官监太监罗智在郭外南城安德乡建静明寺;太监刘某在南城雨花台旁建普德寺;太监扬寿藏在都城南安德乡瑞云山之麓建普应寺;正德间南京内官监太监余俊在郭外南城安德乡建祝禧寺。重修的寺院有,正统时太监金普英重修梁天监年间所建金陵寺;正德初年,观音阁毁于火,太监萧通与诸同官"嗣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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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17 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作为永乐以后明王朝的首都,是明代宦官的大本营,宦官新建、重修的寺院更多。明人王廷相谓:"西山三百七十寺,正德年中内臣作。华缘海会走都人,碧构珠林照城郭"。可见宦官在北京建寺之多。万历时曾任宛平知县的沈榜撰《宛署杂记》,更为精确地记载了当时宛平县境内共有三百六十四所寺院(包括寺、庵、堂)。其中,由宦官新建者计三十九所,重新修建者计三十七所(一所寺院经两次以上重新修建者仍以一所计算),占寺院总数的21%。我们知道,明代北京辖有大兴、宛平两县,宛平辖区仅为北京城西边,即从正阳门棋盘街以西直到西山一带,其余则为大兴县辖区。宛平一县如此,则整个北京的宦官修建寺院之多可见一斑。如果我们再联系宦官在北京人口总数中所占比例,可以发现宦官修建寺院确实太多了!其后,宦官修建寺院之风更甚。对此,清朝乾隆皇帝抨击道,"至今京城内外以及西山琳宫梵宇,(明代)大珰修建者十居八、九"。

  当然,明代宦官所修建寺院绝不仅限于两京。由于被委以宣命、守备、镇守、市舶、监仓、守陵、监军、督造、采办、矿监、税使、关使等任务,明代宦官遍布全国。他们每到一地,都会在当地兴建或重修寺院。如,明初在东北设立奴儿干都司,受命多次巡视的太监亦失哈于永乐十一年(1413年)在其治所特林建立了一座供奉观音的永宁寺。后寺被毁,宣德八年(1433年)亦失哈又加以重建。镇守辽东太监王彦"在边三十余年",多修建寺院,"曰普陀、端寂、兴福、天宁、仙宁五寺,则重建者也。曰双峰、福田、玉泉、崇兴、普慈,则新创赐名者"。万历时被派往苏、杭充当税使的太监孙隆,在杭州重修净慈寺、烟霞寺、龙井寺等寺院,使原本荒落者"焕然一新"。

  (4)怂恿皇帝违例度僧建寺等。明朝最高统治者多崇信佛教,并对之加以提倡和保护。但他们又无一例外地整顿和限制佛教,抑制佛教势力的膨胀,以便更好地维护封建统治。崇信佛教的宦官不顾国家抑制佛教的政策,经常怂恿皇帝违例度僧。如,正统元年(1436年)九月,都知监太监洪保"请度家人为僧",得到批准,"凡度僧二十四人"。正统中期以后,"佞佛"的专权太监王振"请帝岁一度僧",违例度僧更甚,数目也更庞大。景泰年间,明代宗宠信的宦官兴安也佞佛。本来,明代宗即位之初,鉴于正统年间所度僧、道太多,"特诏停之"。但至景泰二年(1451年)正月,兴安"以皇后旨度僧、道五万余人"。其后,兴安又多次唆使明代宗违例度僧。弘治年间,"道教置不谈,而佛氏为中宫及大珰所信向",明孝宗"亦不能自异",在僧人已经超额的情况下仍然大肆开度。

  明王朝禁止私创寺院,但宦官们对有关诏令也置若罔闻。他们一方面自己大量修建寺院,另一方面又不断怂恿皇帝修建寺院,且穷极土木。如,正统年间,王振唆使明英宗修大兴隆寺,"壮丽甲于京都内外数百寺",并"树牌楼,号第一丛林"。景泰年间,太监兴安"佞佛甚于王振,请帝建大隆福寺",严壮可与大兴隆寺媲美。明英宗复辟初,因"各处连年灾伤,人民饥窘",令停止"内外修寺造塔一应不急之务"。但不久,他就从太监曹吉祥奏请,修彰义门广济庵。明宪宗宠幸僧人继晓,为建大永昌寺。后继晓以星变被勒为民,"寺亦随废"。次年,太监梁方要求择地重建。明宪宗遂令"相度地基",最后以恢复袁氏已失广平侯爵位而换得其宅为寺址,"既又市其旁民居数十家,大兴工役,视旧寺益加广矣"。正德年间,"左右近幸献谄希恩",在禁中盖造"新宅"、"佛寺"、"神庙"等。

  僧官,尤其是高级僧官,负责管理国家佛教事务,按规定必须由礼部考选,吏部覆授。但专权宦官往往越过这些程序,将依附于自己的僧人报请皇帝"传升"为僧官。如,正统时宛平人龚然胜"为僧附太监王振,得为右觉义"。正德年间,宦官推荐、传升的僧官日多,"一时缁流率赂近幸,号称门僧。自是传升、乞升充满官署,至不能容云"。

  一些官员拆毁寺院,驱逐僧人,在地方严厉执行抑制佛教政策。与佛教有千丝万缕联系的宦官,则对这些官员加以诬陷,进行迫害。如,景泰年间,按察佥事孙振望在福建兴化等三府"毁淫祠","行厚俗富民之道"。但镇守福建右监丞戴细保却诬陷他"擅毁"寺庙,"请治其罪"。嘉靖年间,明世宗奉行禁绝佛教政策。江西提学副使徐一鸣积极响应,"尽毁古建寺、观,并逐僧、道"。镇守太监黎鉴诬其"激变",明世宗竟下令将徐一鸣"逮下诏狱"。

  此外,宦官们还要求重开嘉靖以后被封闭的戒坛,使僧人自由传戒。史称,明神宗亲政后,"开戒坛诸事","大珰辈屡屡力为之请"。

  (5)吃斋念佛,逃而为僧。

  普通宦官的日常生活,也充满了佛教化色彩。其居处皆设佛堂,香火、钟磬齐备,仿佛寺院一般。《酌中志》记载,京城玄武门附近,"俱答应、长随所住,各有佛堂,以供香火。三时钟磬,宛如梵宫"。他们信仰的佛教,诸宗兼有,而以禅宗与净土宗为主,也有藏传佛教,这与明代佛教的存在和发展状况是一致的。如,万历时太监张稳常与人"清谭","语默间留念西方净界,谆谆者也"。

  香诵经,孜孜忘倦。夜则跏趺而坐,至三鼓乃寐。积五十年,率以为常"。嘉靖时御马监太监刘玉"不茹荤","严戒以终其身"。万历时福王府承奉曹奉,"持佛氏戒,号丹岩居士"。一些宦官还读经听法,精通佛学。如,成化年间的署典玺局丞张端,暇时手不释卷,"惟事简古,旁通内典,一时咸以远大期之"。正德时御用监太监钱义"通释老经典,命祈祷,累有感应"。明末宦官刘若愚,"自崇祯戊辰(元年)秋绝荤酒,皈依释氏,又诵《金刚》等经"。焚许多宦官还吃斋念佛,成为不出家的佛教徒。如成化时司设监太监夏时"素好释教,每朝退,

  个别宦官,因为不堪忍受宫中非人待遇,或者感情失意打击等,甚至逃出宫中,出家为僧。明代宦官逃而为僧者最早见于宣德年间。宣德三年(1428年)十二月,内官阮其、内使范台等"私买僧牒,改名逃往山西陀罗山为僧"。其后,此风日盛,"各监、局小内使多为僧人所惑,有长素食者,亦有潜逃削发为僧者"。宣德八年(1433年),明宣宗不得不招监、局之长训话,下令"敢有潜逃为僧者,皆杀不宥",并命令各地"加意盘诘,有小内使祝发为僧、潜逃在外者,悉捕以来。若寺院藏匿能自首者,宥其罪",否则,"事觉,俱论死"。但禁令并未能刹住宦官逃而为僧之风。正统十三年(1448年)九月,内使金荣等三人又"变其衣帽,潜出禁门,至密云县青洞口内剃发为僧"。万历时,宦官宋保因为对食宫女抛弃,"不胜愤恨,遂弃其官,去为僧不返"。郑贵妃近侍庞保,"虑热闹终有散场,苦海回头是岸,于是弃职为僧,常往不返"。

  (6)组织养老义会,死后葬于寺院。

  封建国家将一些寺院辟为公办宦官养老场所,"京城内外寺庙,各有烧香内官十余员,及东、西舍饭寺,亦各有内官数十员,或年老、有病退居于此,止给柴米、冬衣、靴料,以终残年"。

  以葬焉"。参加义会的宦官,共同出资,购买土地,建立公共坟茔和寺院,"概归会中",土地由寺院"承业管理耕种,逐年租课出产,以备春秋祭享,及修理佛殿墙垣,养赡僧众过活"。会员退休后,入寺养老,"死亡有棺,为作佛事,葬于公地,春秋祭扫。后死者送先死者,较亲族有过焉"。至晚从嘉靖中期开始,明代宦官们自发地以寺院为基地,组织养老义会。史载,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七月,内官监太监韩锡卒,八月葬,"墓在(京师)南城弘法禅林,乃公之义会地也"。其后,宦官义会日多。如,万历三年(1575年),宦官徐经升任御马监太监,"忽思身后之事,则寿域安定关外永安庄义会之原,建立碑铭"。万历三十年(1602年)十月,奉御太监王安卒,其名下宦官韩朝等"卜吉旦,扶公柩出宣武门之南宝应寺义会佳城

  宦官死后,葬于寺院。义会会员死后葬于所有寺院,已见前述。未加入义会者,生前也多修建寺院,以备死后葬焉。前述宦官修建寺院,多有这一考虑。如,太监王彦年将七十,表示自己对佛教"生有重信,没有所依归也",遂购地建寺,"且卜寿藏,为身后计"。"佞佛"太监兴安"临没,遗命舂骨为灰,以供浮屠"。因此,刘若愚说:"中官最信因果,好佛者众,其坟必僧寺也"。普通宦官,其丧葬则由国家安排,在西直门外净乐堂"焚化",骨灰贮于净乐堂东、西二塔下眢井中。这与僧人的丧葬方式并无二致。

  宦官牌位、影像也由寺院供安,以奉香火。《酌中志》记载:"凡司礼监掌印、秉笔、随堂故后,各有牌位送外经厂供安,各有影像送西直门外大佛寺供安,看厂监工、守寺僧人侍香火不绝"。义会中的宦官,情况类似。

  综上所述,明代宦官的佛教信仰是相当浓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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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17 0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明代宦官多崇信佛教,既有与当时一般民众信仰佛教共同的原因,也有其个人或者说宦官集团的独特的原因。

  首先,明代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仍然十分低下,广大民众的生活中充满着种种痛苦和不幸,而佛教为人们指出了痛苦的原因和摆脱痛苦的途径,具有相当大的欺骗性和诱惑力,这是一般民众包括宦官信仰佛教的最主要原因。

  与前代相比,明代的社会生产力有了很大提高,嘉靖、万历时期在江南地区的某些手工业部门中甚至稀疏地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但尽管如此,明代仍然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据着绝对的统治地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仍然十分低下,广大民众生活在穷困饥迫之中。而以皇帝为首的地主阶级的超经济强制的剥削和压迫,以及联绵不断的天灾,更使民不聊生。在如此社会中,广大民众绝对不可能对自然、社会产生出科学的认识,从而找到摆脱痛苦和不幸的正确途径。"宗教偏见的最深的根源是穷困和愚昧",广大民众势必相信宗教宣传,并力图从宗教中寻找摆脱痛苦和不幸的途径。

  佛教的创教学说,主要内容包括四圣谛说、十二因缘说、业力说、无常说与无我说等,宣扬人生的一切苦难是由于自己的"无明"即未能认识到"无常"、"无我"等"真谛"而造成的种种因缘带来的,众生只要认识到这一点,依据八正道的要求,走戒、定、慧之路,精进修持,就可摆脱苦难,达到涅般寂静的理想境界。中国佛教还极力鼓吹因果报应、业报轮回等观念,称善有善报,行善积德,可以使人超脱轮回,往生无比繁华、富足、美妙的西方极乐世界。这套教义具有相当大的欺骗性和诱惑力。不少人为了摆脱生活中的痛苦和不幸,追求涅般寂静理想境界,遁入空门,出家为僧。而不愿出家为僧者,也大多在一定程度上信仰佛教,有的行善积德,吃斋念佛,以追求来世的幸福。这就是佛教中国化以后流行于中国的主要原因,或者说古代包括明代民众普遍存在佛教信仰的原因。明代宦官生活于当时社会中,大多不可能例外。

  其次,明代统治者对佛教的提倡和保护是广大民众包括宦官崇信佛教的另一重要原因。

  佛教宣扬的行善去恶,包含了遵守封建国家法令制度、维护现存秩序、做王朝顺民等内容,具有"阴翊王度"即维护和巩固封建统治的作用。因此,历代封建统治者在整顿和限制佛教的同时,多对之加以提倡和保护,明代统治者也是如此。明太祖宣扬佛教使"世人良者愈多,顽恶者渐少","阴翊王度"。他鼓吹佛教与道教以及儒家学说"所济给之理一","于斯世之愚人,于斯三教有不可缺者"。在位期间,他频繁而大量地度僧,经常与僧人谈论佛法,信用僧人,修建寺院,多次举行法会,并曾亲自出席,御制大量有关佛教的诗文,下令编集、刊刻大藏经,等。明成祖自称"敬佛"。建文年间限制佛、道田地,明成祖则以"恢复祖制"为名"复之",使"僧、道限田制竟罢"。此外,明成祖还信用僧人,修建寺院,举办法会,大量编撰佛教著作,两次编集、刊刻大藏经,崇信藏传佛教,等。其后诸帝,除明世宗、明思宗以外,大多佞佛。他们崇信藏传佛教,大量封授、供养藏传佛教僧人,广作斋醮;信奉汉地佛教,大量度僧鬻牒,容忍私度者的存在;不断建造寺院,对私创寺院予以容忍。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在最高统治者影响下,广大民众多崇信佛教。宦官生于斯,长于斯,难免不多崇信佛教。

  第三,明代宦官崇信佛教还与其所处的特殊环境有密切关系。

  明代宫廷之中,佛教信仰气氛很甚。皇帝、后妃多佞佛,宫中广塑佛像,甚至宫殿梁拱间皆遍雕佛像。宫中还专门设立了为皇帝、后妃等人礼佛服务的准寺院──经厂。番经厂"习念西方梵呗经咒","做好事"。汉经厂"释典具宗、教两门","诵经持咒,劝化群生","如遇万寿圣节、正旦、中元等节,于宫中启建道场"。宦官聚居宫廷(京外办事宦官也无不从宫廷中派出),举手投足无不接触佛教,自然要受影响。

  帝王、后妃等人的崇佛建寺之举,无不通过宦官──这些宫中被阉割的男性奴仆来传达或经办。如,藏僧哈立麻"有道术",明成祖闻之,遣司礼少监侯显"赍书币往征"。明成祖建南京大报恩寺,监工官以内官监太监汪福为首。该寺工程"迁延年久",至宣德初年"尚未完备"。明宣宗下令由太监郑和等"即将未完处所用心提督",刻期建成。明神宗登极,"辄度一人为僧,名曰代替出家",而主持选僧者则为宦官。宫中的汉、番经厂,以宦官司香火,佛事活动也由宦官承担。如,汉经厂设"内臣若干员","每遇收选官人,则拨数十名习念释氏经忏",举行佛事活动时,"遣内大臣瞻礼,扬幡挂榜,如外之应付僧一般。其僧伽帽、袈裟、缁衣亦与僧人同,惟不落发耳"。番经厂"所供西番佛像皆陈设,近侍司其香火",举行佛事活动时,"本厂内官皆戴番僧帽,穿红袍黄领护腰,一永日或三昼夜圆满"。宦官耳濡目染,必然要随其主人──帝王及后妃等一起崇信佛教。

  第四,明代宦官崇信佛教还与其悲惨、苦难的生活和境遇有直接关系。

  宦官生活史实际上是一部苦难史、辛酸史。宦官制度作为野蛮的奴隶制残余,在中国封建社会中为最高统治者更为广泛地采用。一个人要成为宦官,首先必须承受阉割去生殖器之苦,更要在一生中承受因生理缺陷而来自社会的歧视。进入宫中以后,他们成为皇帝、后妃的奴仆,任其驱使,动辄得咎,轻则责打,重则处死。不仅如此,宦官集团本身也是一个黑暗XX王国,成千上万的一般宦官听命于少数掌权宦官,新入宫宦官要拜老宦官为师、为父,受其压榨。俟年老体衰,失去服役能力和使用价值时,宦官又被逐出宫外。长期的宫廷职业仆人生活,使宦官缺乏在宫外谋生的技能和体力。而他们的家庭经过联绵不断的天灾人祸的打击,许多已离散破灭。那些被拐骗、俘虏进宫的宦官,则多无家可寻。更为重要的是,宦官因生理缺陷备受世人歧视,许多宦官的家人亦以此为耻,使其有家难奔,死后也不能葬入祖坟。

  生活中的种种痛苦,迫使宦官到佛教中去寻找解脱,追求来世的幸福。因此,他们崇信佛教,向寺院布施,修建寺院,礼敬僧人,怂恿皇帝违例度僧、建寺,吃斋念佛等。而年老出宫后的处境,又使他们不得不提前作好养老准备,有钱者建寺购田,组织义会。因此,时人指出,"内官修建寺观,不过自为身后香火之供,眼前福田之计"。

  第五,明代的宦官政治是宦官崇信佛教之风盛行的另一重要原因。

  宦官信仰佛教,并非明代特有现象。佛教自东汉时传入中国,晋时逐渐为中国社会所接受,信奉者日多。据史料记载,北魏时期开始出现宦官信佛建寺。《洛阳伽蓝记》称,宦官刘腾建长秋寺,刘腾初为长秋卿,"因以为名"。此外,如昭仪尼寺、魏昌尼寺、王典御寺、凝圆寺也是当时宦官所建。隋时,宦官宋祥"舍宅"立真心尼寺。唐时,专权太监大多信佛,修建寺院,吃斋念佛,礼敬僧人。玄宗时,高力士于来庭坊造宝寿佛寺,"宝殿珍台,侔于国力"。寺钟造成,高力士"斋庆之"。肃宗时,李辅国"不茹荤血,常为僧行,视事之隙,手持念珠"。代宗时,鱼朝恩献通化门外赐庄为寺,"以资章敬太后冥福,仍请以章敬为名,复加兴造"。昭宗时,军阀朱全忠、宰相崔胤尽诛宫中宦官,"两街僧、道与内官相善者二十余人并笞死于京兆府内"。五代时,有宦官出家为僧。后唐明宗"诏天下悉捕宦者而杀之,宦者亡窜山谷,多削发为浮屠"。宋太宗时,宦官王继恩崇佛,"士大夫之轻薄好进者从之交往,每以多宝院僧舍为期"。真宗时,宦官周怀政信僧,连废黜皇帝的阴谋也与右街僧录澄远商量。事情败露后,澄远以"预闻妖诈",被决杖黥配郴州。元末,京师大饥疫,"死者相枕藉",宦官朴不花"请市地收瘗之",又"就万安寿庆寺建无遮大会","于

  众所周知,宦官自出现之日起,即逐渐干预朝政。东汉宦官"手握王爵,口含天宪","举动回山海,呼吸变霜露",一些皇帝也被玩弄于鼓掌间。至唐,"宦官之权反在人主之上,立君,弑君,废君,有同儿戏"。明太祖朱元璋将君主XX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峰。他"鉴前代之失",令宦官"不得兼外臣文武衔","衣食于内庭",并镌铁牌置宫门曰:"内臣不得干预政事,预者斩"。建文年间,"御内臣益严,诏出外稍不法,许有司械闻"。至永乐年间,因明惠帝宫中宦官曾在"靖难"之役中为朱棣提供过情报,以及宦官狗儿等在战争中多立军功,明成祖"即位后遂多委任"。其后,明朝多庸主,加以形势紧张,最高统治者更为广泛地信用宦官,宦官的权势和地位空前强化。明代宦官狐假虎威,凭藉皇帝的信用肆虐一时。抨击宦官干政或对宦官胡作非为提出异议的官员,非遭下狱、拷打,即被降调、罢职。而无耻之徒只要逢迎宦官,一定会保住官职,甚至飞黄腾达。于是,封建士大夫多将气节、廉耻等传统道德人品一概弃而不顾,以小忠小信取宠于皇帝,以结纳宦官作为保职升官之道,形成了明代官场的宦官风格,明代政治也被称为宦官政治。对此,黄宗羲一针见血地指出:"阉宦之祸,历汉、唐、宋而相寻无已,然未有若明之为烈也。汉、唐、宋有干预

  明代以前,皇帝、封建士大夫与宦官之间一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宦官影响力也主要在宫廷之中,且旋兴旋废。他们在社会中并无地位,其崇佛建寺等举动也很难得到世人认可,因此不可与明代相提并论。明代永乐以后,皇帝多信用宦官,听任他们崇佛建寺,宦官"益重佛僧,建立梵刹以祈福者,遍两京城内外云"。而宦官政治下的封建士大夫,多对宦官低头献媚,对其崇佛建寺等举动也采取了容忍、甚至颂扬、鼓励的态度。如,宦官建寺,为作碑记者多为一时名臣,甚至有不少为大学士、首辅。在寺碑中,撰碑者几乎无一不对宦官崇佛建寺大唱赞歌。太监王彦建普慈寺,大学士杨荣"为记其事","且叙其行业"。后王彦又建广宁寺,"为寿藏于其间",杨荣又为作寺记,称王彦"功烈在朝廷,一心之诚在佛","所以崇福于君上也,而福萃于君上,所以及于群生也。群生之受福,公宁不与有其福乎"。皇帝、士大夫的容忍、鼓励,无疑对宦官的崇佛建寺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此外,明代宦官的崇信佛教还有其它一些原因。如,明代自宫求用者聚居京师,多寓寺观及豪势之家,已与佛教结下"因缘"。成化十五年(1479年)二月,明宪宗"申禁自宫以求进者",即令"京城内外寺观及豪势之家敢潜容者,并地邻火甲俱究治以罪"。而一些寺僧也主动结纳宦官,求取布施和保护,攀附权贵。当然,明代许多宦官有权、有钱,这也是其崇佛建寺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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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17 0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明代宦官崇信佛教的种种举动,对当时乃至其后社会都发生了重要影响。

  第一,宦官崇佛建寺度僧,破坏了封建国家抑制佛教政策的贯彻和执行,加速了明代佛教势力的发展和膨胀,维护和巩固了封建统治。

  明代宦官崇信佛教的诸表现中,尤其以占宦官少数的监、司、局之长──太监等的怂恿皇帝违例度僧建寺、修建寺院等,对社会影响最大。我们知道,明朝的佛教政策,以抑制佛教为主,在此基础上又加提倡和保护。如,为了抑制佛教势力的膨胀,洪武年间开始逐步建立度牒制度,限制出家人数。永乐时期,明成祖对度牒制度加以完善。永乐十六年(1418年)十月,明成祖又命"榜谕天下","今后愿为僧、道者,府不过四十人,州不过三十人,县不过二十人;限年十四以上、二十以下,父母皆允,方许陈告,有司行邻里保勘无碍,然后得投寺、观,从师受业;俟五年后诸经习熟,然后赴僧录、道录司考试,果谙经典,始立法名,给与度牒,不通者罢还为民。若童子与父母不愿,及有祖父母、父母无他子孙侍养者,皆不许出家"。可见,出家不仅有一系列的条件限制,如年龄、定期考试、父母同意等,而且各府、州、县的僧人还有定额限制,全国僧人也就额定三万七千余人。崇信佛教的宦官经常怂恿皇帝违例度僧,破坏了度牒制度,使僧人数量大增。如,正统时"掌礼者屈于王振之势,今年曰度僧,明年曰度僧,百千万亿,日炽月盛"。景泰年间,兴安"崇信释教,请上三年一度僧,至数万人"。

  为了抑制佛教势力的膨胀,明王朝还禁止私创寺院,力图控制寺院数量。但宦官却不断兴建寺院,这些寺院无一不属于私创寺院。宦官利用与皇帝近密的关系,为寺院请求赐额,使这些寺院一跃而成敕赐寺院,有了合法身份。时人称"京师巨刹,大兴隆、大隆福二寺为朝廷香火院,余有赐额者,皆中官所建",即反映了这种情况。另一方面,他们又不断怂恿皇帝修建寺院。这样,永乐以后,内、外人等大量修建寺院,寺院数量大增。正统时有人批评说,迁都以来,"所废弛者,莫甚于太学。所创新者,莫多于佛寺"。尽管其时大量开度僧人,还是出现了"两京敕建寺多僧少"的奇怪现象。成化三年(1467年)十二月,又有官员抨击"京城内外居民辏集处所,多有内、外官员人等增修寺观、庙宇"。至成化十七年以前,京城内外敕赐寺观至六百三十九所,"后复增建,以至西山等处相望不绝"。

  宦官怂恿大量度僧,不断兴建寺院等,破坏了明朝抑制佛教政策,使佛教势力得到了一定程度地发展和膨胀,给广大民众包括宦官套上更加沉重的封建枷锁,消磨了他们的斗志,维护和巩固了封建统治,总体上应予以否定。

  第二,明代宦官大量向寺院布施、修建寺院,耗费了难以数计的民脂民膏,对生产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起了阻碍和破坏作用。

  宦官向寺院布施,尤其是助修、供奉寺院,以及新建、重修寺院,需要大量的钱财。即以修建寺院而论。明代大型寺院的宗教建筑,一般包括天王殿、大雄宝殿、伽蓝殿、祖师殿、观音殿、轮藏殿、法堂、毗卢阁、藏经殿、方丈等,僧人生活建筑包括僧房、香积厨、斋堂、职事堂、茶堂等。即使小型寺院略有减省,但是大雄宝殿、僧房、香积厨、斋堂等都不会缺少。这些殿堂之中,还有各自不同的像设,庄严辉煌。而且,寺院的建筑都追求高大庄严,金碧辉煌。前引王廷相"华缘海会走都人,碧构珠林照城郭"诗句,即可为证。乾隆皇帝也说,明代宦官多建寺院,"茔域封树,制拟山陵,华表丰碑,大书屹立,工费率巨万计"。因此,修建一所寺院,需要大量的财力、物力、人力。

  明代宦官布施、修建寺院的大量钱财从哪里来?明人称,"祖宗以来,凡阉割火者,皆罪极之人,或俘获之虏。景泰以来,近畿民畏避差役、希图富贵者,往往自宫,赴礼部求进。自是以后,千百为群,禁之不能止"。可见,明代宦官的来源有罪犯,有俘虏(主要是越南和边境少数民族之人),当然还有朝鲜等国进贡之人,而更多的则是京畿周围的贫苦民众,其家庭绝大多数不可能提供大量钱财。宦官布施、修建寺院所费,只能是入宫以后得到的。而宦官在宫中、职上所得,除了俸薪、皇帝赏赐以外,无非贪污和盗窃国家资财、收受官员贿赂、勒索盘剥民众几条途径。

  明代宦官"服食所需,皆朝廷给之",因此俸薪极其微薄,"月米一石"。皇帝对宦官的赏赐,一般数额也很小。单纯依靠俸薪、皇帝赏赐,宦官也积累不了多少钱。宦官布施、修建寺院的大量钱财,主要来自贪污和盗窃国家资财、收受官员贿赂、勒索盘剥民众,这在史籍中多有记载。宦官利用办事和管理国家资财机会,大肆贪污和盗窃,中饱私囊,其中一部分被用于布施和修建寺院。如,景泰时,内使阮绢阿附司礼监太监兴安,"为嘱管工太监黎贤,擅于内府西海子边作佛庵,及西山等处作生坟、佛寺,盗用官木等料万计"。正德时,宫中工役繁兴,"中外因缘为利,权奸阉人所建庄园、祠墓及香火寺、观,工部又皆窃官赀以媚悦之"。因此,人称"内官收积家财,金银珠玉动以万计,此皆从何而来?非盗府库之钱粮,则削生民之膏血","盖造佛寺,费用无算,以一己之私,破万家之产"。明代宦官致富的最主要途径还是收受官员贿赂。赵翼称,"明代宦官擅权,其富亦骇人听闻","贿随权集,权在宦官,则贿亦在宦官"。成化年间,吏科给事中李俊等言,宦官"司一钱谷则法外取财,兵民坐困,贡一方物则分外求赂,官吏被殃","如梁方、韦兴、陈喜辈,不可枚举。往往缮写经书,布满寺观,进奉金玉,遍索闾阎,内耗府库之财,外夺军民?br> 明代宦官积聚的大量钱财,无一不是民脂民膏,分文莫非百姓血汗。在生产发展还十分落后、人民生活万分艰难的明代社会,宦官通过压榨和盘剥民脂民膏,布施、修建起一座座庄严、辉煌的寺院,造成了大量人力、物力浪费,对生产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以及社会的进步无疑起了阻碍和破坏作用。

  当然,明代宦官崇佛建寺等也有一些积极的作用和影响。其一,宦官生活的佛教化、修建寺院以及组织养老义会等,使宦官有了精神依托,在一定程度上免除了后顾之忧,对减轻他们的生活痛苦、缓和君权与宦官之权的矛盾、稳定明朝政局发挥了较好的作用。这一做法,也为清代统治者和宦官继承。清代宦官记载说,"太监养老义会由明代至今,由来久矣。凡为太监者,无贵贱皆苦人,所以有养老义会之设。清代太监养老组织有二,一是当和尚或当老道,一是加入养老义会"。其二,明代宦官布施、修建的寺院,许多堪称中国佛教文化、建筑文化的杰作,是明代文化的组成部分,对明代文化的发展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其三,宦官崇佛建寺,为不少出家人提供了修行场所和生活来源,也为许多百姓提供了就业机会,这对缓和社会矛盾、发展生产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不过,与其消极作用相比,明代宦官崇佛建寺的积极作用和影响实在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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