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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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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一根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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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7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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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一根香烟



(一)


  她从镜中一点点仔细地端详着自己。曾经的美丽生动已被思念成狂的日子凿上纹路,再浓的脂粉也没挡住那些沟沟、壑壑,而那只当年被他称作“柔荑”的手抚到眼角鱼尾时,她突地发现,不知何时,镜里竟多出一只枯萎丑陋、布有青筋的手横生生地挡在脸上。她慌忙神经质地甩掉它,抖索着从一大堆罗列不齐的护肤品、香水中抓出一盒象牙白的粉底,负着气就使劲地往上扑,直到已看不见青筋在日光灯下嘲笑地闪烁时,才带着习惯的姿式从梳装台一角的烟盒中,轻挑一支香烟用火机优雅的点上。房间里,霎时糜烂出奢侈生命的味道。
  她喜欢这样,仰着面,眼神空洞的盯着天花板,半*在五彩绚丽地沙发上,以张扬的色调填充空虚至极的灵魂,在熟悉的气味中消磨自己烟像的生命。看着自指间盘旋而出的缕缕青雾丝丝绕绕地向上飘呀飘后,再轻轻一荡,便消失在寂寞的房间里时,心里就有说不出的快慰。燃掉的烟头,她从不会刻意将它抖落在那只紫蓝色的水晶烟缸,因为,她爱极了它们自然滑坠后,掉在脚边就粉身摔骨的那一瞬。






  (二)


  一至以来,她觉得,其实,烟与女人有着某种致命的联系。当然,这并不是说用一个男人的爱作为桥梁,将烟与女人等同起来,而是如果说,一只烟像女人一生的缩影,那么,自己这只烟也已烧掉了最为精华的部分,只剩下半截残存在一个男人手中;又如果说,一只烟本身就是一个女人的话,那么,她情愿自己快些被收影过去,燃烧,不过是实现自身价值的一个过程,可是似乎用昂贵、廉价这把世俗的尺子来衡量一支烟抑或是一个女人的价值在她眼里并不重要。其实,更为严重的是,现在,连她自己也不能清楚的意识到究竟什么对她而言才能算为重要。所以,像烟一样无目的地烧,那里飘出来就不仅是尼古丁的诱人,也许还能吐露出身体深处某种肮脏地病毒。“尼古丁毒不死人,只要每次都那么一小点、一小点的吸。”这是她崇尚烟的原因,其实整个空间好象都是这样,阴阳相调,生生相克,没有一种东西是终极好或无穷坏。所以,不要将烟想像的那样十恶不赦。没有人用断头台上的刀来威胁她点燃第一支烟。她只不过是在烟中找到了一种对影相怜的生命本源。




  (三)


  她从嘴里长长地吹出一口烟丝后,慢慢地抬起手放在刺眼的日光灯下,覆在手上的粉底开始灰尘般飞扬,直漫的四周充满了30年代旧上海的气息,低靡潮湿得让人发霉。
  其实,如果上天能让她再选择一次的话,她希望自己是一朵白玫瑰,哪怕饭粒般粘在爱自己的男人身上,可是,偏偏,她成了一枝红玫瑰,成了男人胸口那粒擦不去的朱砂痣。也终究注定了会凝固成蚊帐外那抹残红的血,不会有太多的惊心触目,也不会有人过于怜悯。
  与他相识,是一次偶然。那时,她刚满23岁,那是一个充满无数希望与憧憬的年龄,也是一个充满无尽迷茫与未知的年龄。那个季节,花是红的,叶是绿的,水珠儿总是讨厌地、痒痒地滴在手心……
  “燕麦,亲爱的,看看几点了,还没起床,大家都在等你啦!”电话那头传来好友气急败坏的声音。
  现在想来,如果不是好友这个能催出人命的电话,她也不会从家门跑出来就撞入一个男人的怀中。当然,也就不会有后来的故事发生。
  “对,对不起”天啦!怎么这么不小心,她想她现在脸一定是红透了,她的胳膊正被一只有力地手拉着,否则,随时都有可能垂直吻地的危险。
  “这么快,坐飞机也能赶上。”他的幽默化解了她尴尬的局面。
  她笑了,抬起头来望了望这个还算有点绅士风度的男人。男人约摸30余岁,削瘦的脸,削瘦的身材,春暮,黑色的外套里穿着一件灰白色的高领羊毛衫。
  “好了,你有事,忙去吧!再见”男人放开她,笑一笑说。
  “再见”
  可是,“再见”这两个字也是轻意能说的吗?其实,人与人的关系不过也只有三种结局:从未相识、相识后到死也不再见、相识后再见面。而这个世界,最无耻的交易、最揪心的疼痛、最复杂的感情却又往往承载于第三种关系。所以,既然他们说了再见,就注定了要再见面,注定了要再站在漩祸边缘,那么也就注定会被这第三种关系纠缠的一生残破不堪。


  (四)




  那一天,朋友之间的聚会也如同往日一般热闹、尽兴,先是游山玩水,尽情玩乐嬉戏到夜的帷幕悄悄降临。然后,又到迪厅里把嗓子唱得连哼国歌也走调的地步。但是,圣人早就说过,一个人喜极、乐极都不是什么好事。所以,当凌晨1点,她因玩丢了钥匙站在门外瑟瑟如秋叶时,忏悔也就没什么作用了。最后,无奈之下,她只好敲响对面那位平日里对自己很是慈祥阿姨的门。
  门开了。
  “是你?”
  “怎么是你?”
  她直直的盯着有些背光的门牌号,疑心自己是否患上了老年痴呆症,或是在梦游什么的,不然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他抬起左腕看了看表,恰巧,时针、分针、秒针都齐齐地重叠在凌晨1点5分5秒。
  “我,我与朋友去玩,回来时才发现钥匙丢了。老天,我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丢的,是在半山腰那个凉亭,是迪厅的座位上还是……”
  “好了”他*在门口懒懒地打断了她那些毫无意义的讲话,现在的女孩子都是这要迷糊吗?“不要企图我能帮你打开那扇结实的防盗门,进来吧!明天自己去找开锁店。”
  他说完话就径直走回房间,留下她一个人呆呆地站在门口。
  其实,她根本没必要向他解释什么,面对他这样生硬的态度也可以骄傲地拒绝进入,扭头转到朋友家去。
  可是,有时人就那么一个连自己也琢磨不透的东西,虽然也常常在某件事后,自己都难以理解得掉下一大堆无用、杂乱的毛发,但那些都是事后的无聊,或是事后不得不让你必须拿着手术刀去肢解地问题。
  所以,当初,她仍是踏了进去,以至9年后的今年,抽着烟的她回忆这段时光时,不得得出自己就是从那一夜燃烧的结论。
  她坐在沙发上,捧着他递来的一杯白开水,才知道,那位慈祥的阿姨已到另一座城市尽享天伦之乐,抱孙子去了。他,阿姨的另一个儿子也就理所当然的从单位宿舍搬回家来。
  “你该休息了,今晚,你住里房,我还要继续码字。”他将她手中的水杯取下放回桌面。
  “码字?”她不解地问。
  他指了指书桌上放着的那款黑色地IBM手提电脑说:“对,我的工作就是将汉字完美的拼合,组装,再把它们一层层地码起来。要命,有个稿子主编已经催了好几次,今晚,我通宵达旦也得把它赶出来。”


  (五)


  许久以来,我对音译地名有着执拗的反感--从没有人能徐志摩那样把佛罗伦萨译出“翡冷翠”的晶莹透剔与超凡脱俗。印象中,西南面总有很多古怪的地名。今天,当双脚踏上这片广袤的土地,看到这里的人们立在阳光下,站在经幡旁,仍以千百年来恒古不变的姿式,左手摇着超度灵魂的转经筒,右手拨着刻满梵文的佛珠时,我被深深的感动了。才发现,一个拗口地名,也许就承载着一个民族的灵魂,又也许正在滞留着一个民族即将绝灭的文化……
  文章断了,她想一定是被她那三更半夜鬼样的敲门声惊断的。
  “你喜欢徐志摩?”
  “确切地说”他顿了顿又道,“我只喜欢他的《两地相思》”
  “你是说他那个将背叛心态描写的琳漓尽致的《两地相思》吗?”
  “你也知道?”她的话让他不得不好好正视一次这个在他眼里稚气未脱的疯丫头。
  她被激起来了,“哦,不要认为社会的文化是我们引领,文化的主流是你们倡导,主流方向是你们把握,你们就成唯一有文化、懂文学的人了。”
  他被她的论断震住了,突然发现刚才自己那句不经大脑思考的话有多么愚蠢至极。
  “其实,我更喜欢他《雪花的快乐》中‘假如我是一朵雪花/翩翩的在半空里潇洒/我一定认清我的方向/飞扬、飞扬、飞扬/这地面有我的方向’徐诗人作这诗一定为了诠释什么是幸福。”
  听完她的分析,他笑了。“小小年龄,你哪都有方向,飘在那里都是美丽,你也能理会出徐诗人的难,他是想成为一朵雪花飘进林徽音柔波似的心胸再永久地消溶,可是,最终他们终究没在一起。”
  “如果他仅仅追逐的是一个过程而不是结果呢?”她问他。
  其实,这世界所有的结果何常不是由过程堆积而成?一个最后结果,也许并不会最美,但构成结果的过程却是不能用美丽来概括。事无绝对,所以,有时,当你捧着手里苦苦追逐的结果时,才发现,它也不过是实现另一个结果的过程,虽这与上当受骗是两回事,但它也能炫晕着你就这样,依次类推,无休无止的安然跨入地狱或是天堂那一刻。
  他愣住了。“是的,可是,谁都想要结果,不然,他就不会坠落在党永山。你该去休息了。”他说完这句话后,长长叹了一气,然后将身体重重埋进深软的椅背。


  (六)


  那一夜,她合衣第一次躺在那张柔软、宽大的床上。然而,却不能作到像婴儿一般酣然入睡。她突然想到了两个赌鬼的笑话,清晨,甲赌鬼对乙赌鬼说,唉,昨夜,因为输出了前所未有的惨痛业绩,一夜都没睡好觉,真叫辗转难眠。乙赌鬼说,昨晚我是像婴儿般入睡的。甲赌鬼惊叫,老兄,我真是佩服你的定力呀!乙赌鬼说,不用,我是像婴儿一般睡着又哭醒,哭醒又睡着。想到这,她哑然失笑了。生活,并不像人们所讴歌的那样斑澜十色,即便是要十色也并不在于生活本身,而在于人的内心。其实,你说生活是斑澜,那么它就是斑澜的,你说生活黯然了,那么它也就黯然了。所以,那时的她觉得每一个人都应该笑对每一缕属于自己的阳光。
  “咣”外面传来玻璃器皿摔碎的声音。
  她悄悄起身。从门缝里,她看见灌满烟雾的房间里,他蹲下拾起一只摔碎了的高脚杯后,又折身取出一只满上一饮而尽。真是浪费红酒。
  “你看够没有?”他转过身来直直地盯着她。
  她刚走出房间,就被满屋的烟雾呛得喘不过气来,并不停地咳嗽、咳嗽。
  他快步走过来将她推入房间,他觉得她有时真是可爱得像一掬纯水,让人掺不进一丝杂念。
  她望着他,一边辛苦地拍着胸口,一边叫道:“老天,你要喝醉完全不必浪费红酒,要这样抽烟,完全可以坐上重工业区的烟囱。”
  “好了,好了,丫头,你睡吧!我得去赶完那件稿子。” 他被她有些滑稽的表情和夸张的说教逗笑了。
  然后,他走了出去,却留下她莫名其妙了一个晚上。
  如果说,一个人进驻另一个人的心灵有很多种可能的话,那么,他以他独特的方式进了她的心灵,又如果说,一个人还不明白别人是怎么进驻入自己的心灵的话,那么,她的莫名其妙就是最好的证明。


  (七)


  这是一间很别致的茶房,整个房间素雅、简洁。一张黄杨树根雕琢而成的茶桌,上面放着一个青磁碎花花盆,花盆里是一株挺拨的台湾云竹,墙的一面挂着一幅塞尚的圣·维克多山。
  他坐在她的对面说:“我邀你来品茶是为了祝贺燕麦小姐再一次堂堂正正走进家门。
  她说:“你这不是时刻提醒我丢去钥匙的马虎与你一大早就找来开锁店服务员的细心吧!”
  “燕麦小姐,我可没那意思,既为邻居,请你一次也不为过份。何况,这家茶园真的不错。”
  “怎么不错了?”她故意问道。
  “深喑茶道”
  “说来听听”
  “先说这房间吧!首先这门槛高门矮并非设计师的纰漏,而是为让每个人品茶之前都能低姿态进入并随时保持虔诚与自谦的态度,再次就是这饰物,饰物多必杂,杂必烦,品茶就为了避开过多人为的东西,一盆云竹与一幅名画就足矣填充空间上的空白感了。”
  “批评家说,塞尚是一个‘本能’画家,但能使他成为‘后印象之父’怕也是因为他本能驱使画笔而出的返璞归真,所以将它搬到人们修身的茶房来,就更能体现设计师对茶道独特的参悟,是这样,对吗?”她接着他的评论说到。
  他点了点头
  “继续”
  “再说这泡茶的水,茶叶好坏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物质基础,但水也是关键的因素,水可分为三、六、九等,今天,这茶杯的水就是采自西山的天然泉水,不过,水中最优应为春晨露水与峰雪融水。”
  “这茶的学问也真够多。”
  “我刚才讲的这些也只是茶中形而下的范畴,而形而上的,确切的说是一种朦胧地意识,这种意识则是由品茶者对茶道的参悟与品茶者之间构建的良好平台来完成。
  她端起茶杯仔细盯了一眼那来自西山的水道:“常来这吗?”
  “从前常来”
  “从前?”
  “对,从前,和我的前妻。”
  “前妻?她,也喜欢品茶?”她问
  “什么都喜欢品尝,也包括从未有过的生活。”
  “生活?你这话让我听不明白”
  “好了,你一个小丫头要明白这么多干嘛?”他笑着对她说
  “不是我问,你自己说的。”
  “那我保持沉默。”
  “当然可以,朱自清也曾说过,沉默是一种处世的哲学,用得好时,又是一种艺术。”

(八)




  那个春天很快就过去了,他忙着采风、忙着撰稿、忙着应付各式各样以不同理由造访的女人。
  她也忙着花卉的培养、改良及其与初识的男友不停地约会。
  但是,偶尔他们仍然会穿过门进入彼此的房间畅所欲言,并为对方送上好吃的糕点及零食。
  他说,她是他最好的倾听者和最佳的语言拍挡。
  她笑,“语言拍挡”?文字工作都这么不遗余力的发挥想象,像加工车间一样制造出更新、更多的词组来填充本已复杂无比的汉语言吗?
  他又说,她感觉她像小鹿一样敏感与可爱,像极了理想中的妹妹。
  她答,林妹妹也是妹妹,但那样的前车之鉴过于凄凉,如同清月下的一地无依无靠的野霜。
  他不知,她会为那些无聊女人故意故作、甜腻的声音而反感。
  她也不知,他深夜进房前总会不经意地看她房里的灯光。
  她深深吸了一口烟。
  想,如果,如果不是那一夜他喝醉了,他们到现在也一定局限于第三种关系中“仅仅相识”那张表皮层。
  可是,生活就是生活,不能用一个如果左右,假设可以在任何条件下成立,但前提不能是生活。所以,单凭这一点,我们就应该为生活喝彩,因为,我们通过努力一毫米也不能左右的东西实在是太少。






  (九)


  她失恋了,但没有想像中的悲伤。因为,她发现男友欺骗了一个本不应该骗她却是很是一般的问题,她受不了这种一般性问题也要被骗的感觉。她觉得,一般尚且如此,特殊就更难预知。
  “笃笃笃”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她起身开门却看见了一个从不认识的女人。女人身材婀娜,化着淡淡的妆,一身黑衣,将原本白晳的皮肤衬得越加无瑕。
  女人先是一愣,似乎是吃惊,然后用很是好听的声音问到“蜀非,他在吗?”
  哦,老天,又是一个追求者吗?
  “你敲错门了,请向后转。”她有些生气地说。
  女人婉尔一笑轻轻说了一声对不起,然后迈出轻盈的步伐折回了身。
  她不得不承认这是她所见过他所有追求都中最出色的一个。
  两个小时后,她出门看见他的房门虚掩着。她敲门,里面没回声,她再敲也没有。她走了过去。灯下又是满屋袅绕的烟雾。然后,她看见桌上堆满了酒瓶,旁边似乎还有一小块绿莹莹的东西。他一人坐在沙发上梦呓般的言语着“为什么,为什么?”
  “你,你怎么了?”她走近他问。
  他抬起头来看见她,猛然站了起来,神情似乎很激动“哦,你回来了,我知道你一定会回来的,这才是你的家,对不对?”
  她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
  他走过来抱着她然后就开始哭,长这么大,她还从没见过一个男人如此伤心,她不知道怎么劝他只是不停地问:“你怎么啦,老天,怎么啦!”
  “亲爱的,知不知道,这一年,我快要没有等你的勇气了。”
  她闻到他身上浓烈的酒精味,想起了那个女人。
  “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我可以忘掉过去你所做的一切,我们要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她似乎明白了一切。
  一个女人也许最受不了的就是一个男人当面述说对另一个女人的爱,但一个女人最拒绝不了的,也是一个男人对另一个女人爱的这份执着。她会嫉妒它,同时,也会想着去占有它。
  所以,当他开始吻她并将她带至她曾合身而卧的那张床时,她并没有太多的反抗和拒绝。
  她想,如果说,作为一支烟,她丢失钥匙那一夜被他悄悄地点燃,那么,这个夜晚,她又被他狠狠的吸了一口。







(十)



        清晨,她醒来时,他正坐在床边默默地看着她。
  她将头蒙进了被窝,他又用手掀开,然后,对她说:“我知道对不起三个字份量似乎太轻,但丫头,你听着,我会照顾你一辈子的。”
  她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别用那样的表情盯着我,我是一个男人。”
  “你并不需要负什么责任。”
  “我愿意的,谁也不能改变我;我不愿意的,谁也不能强迫我。”
  她发现从那一刻起,她真的爱上了他。
  不知是谁说过,女人,一种感性动物,一种*耳朵生活的动物。所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男人们只要记住甜言蜜语总会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当然也不管这甜言蜜语是你有心营造还是无意撒下,女人都会感觉它是抹在心坎上的一把蜜。但是,也应该要记住,不要轻易许下什么诺言,因为,诺言对于男人而言是“自由”头上的一把枷锁,会让你的责任再加上一个沉甸甸的包袱;对于女人而言,则是一副兴奋剂,会让她们更找不到东、西、南、北。






  (十一)


  那时,她想,他们是真的恋爱了,世界似乎只剩下他们两个人。感觉像极了夏娃与亚当。唯一不同的是,他们不会被伊利园中上帝规定的条文所禁锢,可以尽情放肆幸福的相爱着。
  她24岁生日那天,他送给她一副她似曾相识,翠玉制成的水滴形耳坠和一套黑色的小礼服。
  他说,黑色最能将女人的妩媚展现的淋漓尽致。当然,仅限于她及如她一般的女子。
  她说,其实我喜欢白色,黑色似乎不太适于我的年龄。
  他说,你这不会是说我已经老了吧?
  她急了,那有,那有,我穿还不行吗?
  他又说,我喜欢玉,玉、月光、女子三者皆为阴,但是三者组合起来却是世界上最唯美的画面,像极了波提切利《维纳斯的诞生》中那个美丽女神出世的情景。
  她笑,可他是一个忧伤的完美主义者,他的画美,却能让人毫无警觉的悲伤。我也喜欢是玉,不过,我怕有一天会丢了它,因为宝玉丢了玉就丢了魂,实在有些让人畏步。
  他说,不会的,丢了,我再买给你。然后,又长长叹息道,除非你要退还给我。
  她大笑道,送给别人的东西还想收回去,休想。
  穿上那件黑色的小礼服,让他为她带上那副精制的耳坠。
  她发现他盯着她的眼神与往常有些不太一样。
  半晌后,他说,太像了。
  她问,像什么?然后跑到镜子前面左照右照,她觉得自己实在太美了,像什么?像那个贝壳中出走来的女神?还是他所说月光、玉中的唯美女子。







(十二)


  “燕麦,你能不能快点,婚宴时间快到了,朋友直催。”他站在她旁边吸着烟说。
  现在,她已经不再像过去一样对烟雾过分敏感,因为,他在写东西时总习惯抽烟,而每次她总在离他一米远的地方吸着被动烟并与他一同感受文字带来的神奇力量。
  “我穿什么衣服呢?”
  “女人啊,真是烦,难怪圣人早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我衣橱里怎么全变成黑色的衣服啦!圣人也说,女为悦已者容。”
  “地母说,为人在世,总戴个假面具,你不能戴着它上床,要睡觉,非得独自去。燕麦小姐,请不要为面具而烦恼了。”
  “哦,老天,地母那些语言是说给垂死者的,你别对一个鲜活的我进行这样的祈祷。”然后,她取出一套荷叶边的黑色套装问他,“这套,还行吧?”
  “嗯,去掉一个最高分10分,去掉一个最低分0分,最后得分0分。”
  “是什么态度。”





(十三)


  这是一场很盛大的婚礼,每一个步骤都像我们平日里参加过的婚礼一般繁琐。新娘披着洁白的婚纱,手捧一束娇艳欲滴的玫瑰,新郎容光焕发敬酒言谢。
她无比幸福地坐在他的身边,听着他与他的朋友谈天说地,心里却梦想着自己那天也披着如此结白的婚纱。
  “蜀非,你也来了。”
  “你,你也来了。”
  她感觉到他的慌张,她抬起头就看见了那夜敲错门的那个女人,仍旧一袭黑衣,一脸淡淡的妆。
  女人望着她婉尔一笑轻轻说了声“好”
  她知道这是他的前妻,但是她觉得此时自己似乎有些不能自信的面对她了,因为什么,具体的,她也讲不出来。
  回到家后,她发现了他的郁郁寡欢,她知道他是为他前妻目前的处境而担忧。“朋友说,她过的并不好。”
  “这是她的选择”她答。
  她更衣,再次打开衣橱时,整整一橱的黑色让她猛然爆发出一种极为不安的感觉。
  手一松,衣服落在地上。她慌忙去拾,眼里的余光却看见了衣橱底角的一个油皮信封。
  她伸手将那个沉沉的信封取出,打开后,她惊呆了。
  照片全是一个人的,他的前妻,那个笑魇如花的女子,全是一袭黑衣地恬静在每一张照片里,更让她惊讶是她耳边戴着与她一模一样的耳坠。
  世界全空了,她不知道应该怎么想清这件事。
  他醉酒,酒瓶边绿莹莹的东西--自己水滴形的耳坠(与她初见它时的似曾相识);他送她黑色礼服--他第一次看见她穿黑衣时梦呓般的“样极了”。
  是了,她成了一个不折不扣地代替品,从开始到现在,她不过都是他精心打造而出的一个赝品,一个胜似真实的赝品。




(十四)


  “燕麦,你在干什么?”
  她发疯般地将衣橱中每一件黑色的衣服丢了出来。然后大声回答他“我要毁了这些罪恶的面具”
  “丫头,你在说什么?”
  “这应该问你,为什么,为什么让我穿黑色的衣服,戴玉制的耳坠,仅仅为了追求你的唯美吗?”
  “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想说,干什么把我扮成一个最努力的小丑,让我在这个舞台上如此买力的向你演绎另一个人的影子。”
  他望着她说:“,这不是我故意的,是对不起你们实在太为神似。”
  “不要把我与一个陆小曼般的交际花联系在一起”她失去理志的大声吼道。
  “住口,不许你说她是什么交际花。”他将手里的茶杯拍向桌面,震碎的玻璃镶进他手掌,她看见血从他的指缝一滴一滴落向地面。
  她从没见过他如此生气地对她讲话,她惊呆了,接着伴随而来的就是泄如洪水的眼泪与揪心的失望。她跑进卧室,快速地整理着自己的衣物,她要离开这儿。
  他走了过来,轻轻地揽着她说:“燕麦,原谅我好不好,我真不是故意的。”
  她扒开他的手说:“你走开,我不是那些个红色绒秋千架上的少女任你嬉戏观赏;也不是一个十足的傻子,由你玩弄于股掌。”
  “请求你别这样说自己行吗?”
  “既然不爱我,为什么要留下我?”她转过头来问他。
  他默然无语了,半晌后,他叹着气说:“走与留,自己决定吧!”
  她笑了,再狠狠地吸上一口烟,现在,她想,如果那天他能说出她希望的那么一个字,那怕是假的,她也就不会真的出走。
  就这样,两个过早骄傲的灵魂,都忽视了往后的生活,他们没谁愿意在“爱”这条准绳前退让一步,他们都不知道,吵完架后,不是世界末日,而是还要继续的生活。




  (十五)


  午夜的深秋,什么都冷得、静得一塌糊涂,树叶说它要离开枝丫,花朵说它要枯萎于夜霜,既然时间不能退回夏季,那么,谁又能阻止它们离开。
  她一个人圈进自己曾经生活过的天地,放好一池水准备洗澡时,才发现这屋已经有一年多没住人了,煤气罐里早没气了,但她面对那池凉凉地水仍是踏了进去。
  她慢慢躺下,水一点点漫了起来,人凉快起来了,她觉得自己太需要深秋这样的凉水来浇灌发热的头脑,也太需要这样零上几度的水来熔化隔着躯体的那块冰。她决不认为这是某种意义上的自残,因为,她要自己就这样从此去冷静思考,冷静生活,冷静的走向没有预知的未来……
  电话响了,她拿着听筒,却没有一点声音,她知道是他,甚至可以感觉到他那熟悉地呼吸。她将电话移到床头,就那样紧紧地握在手中,半个小时过去了,曾经有几次她动了动嘴,但终究没有吐出一个音节。最终,还是他先挂断了电话,当她听到那似乎从另一个世界传来的忙音时,她就知道要在他们之间去找寻一个结果实在是太难。




  (十六)


  一个星期后,他再次走向西南部,他没有给他透露一点此次远行的消息,当她知道他已坐上火车时,忽觉膝头无力,双腿一软就跪了下去。
  往后的日子中,她又开始忙碌,忙着花卉的制种,土壤培植,忙着用一把大扫帚打扫自己的生活,但她并不知道清洁工们通常在打扫出一条干净的地面后,却让更多的灰尘铺进了身体中颤抖的肺叶。
  所以,她仍然不停地关注着各类有关西南部的杂志与报刊,虽然这样无疑是大海捞针。
  二个月后的一天,在一份本市的晚报上她如愿地见到他的文字。
  我看见满山遍野结着对子哭泣地羚羊,为最后一次胜利大逃亡,淌过河流,走过青草皮,将梅花似的印蹄烙在雪峰之巅,一寸又一寸向后退退退。雄鹰呵!你这只飞翔在阳光下圣洁的神灵,还有什么能阻止这一次英勇地博击,请告诉我,在你啄食下小羚羊那迷蒙在晨雾里的双眸时,是否也曾对它唱道,这个世界就是弱肉强食……
  每次看到他写出来的东西时,她总能从中寻找一些什么来,她想,这一定就是他曾告诉过她有关于人类大肆猎杀藏羚羊的事了。他说他曾在一个山谷里看见满地人类遗弃的藏羚羊残骸任由秃鹰血淋淋地啄食,他还说,那是一个让悲伤的人越是悲伤,让残忍的人越是残忍的魔谷。
  她不知道他现在是否仍在悲伤,但是她从此订下了这份晚报,每天回家阅读它就成了她的一种习惯。



(十七)



    冬天来临了,天上时不时飘下几朵具有象征意义的雪花。很久没有他的消息了,有几次,她的手机也曾响起,但对方却一直不说话,其实,她知道是他,她想,现在,他到的地方一定很冷,一定有很大的雪。
  终于,他的文字再一次证实了她猜测的准确性。
  摊开掌心,迎接你不期然的浪迹飘落,却不料我急切浮起的热情已如了火,我知道,尽管你飘摇的灵魂没了归途,但这样的驻留也不会有理由,我的掌心就终究不是你的归宿,这里消融,不是你的选择,所以你用最后一滴流经我掌纹的泪,也能浇灭我满山遍野的火种……
  看完这段文字后,她绝望了,她知道他始终不能忘记他的前妻,一个美丽聪慧,一个高雅脱俗,一个灵魂飘摇的女人,是的,她的一滴泪就能浇灭他几乎再次燃起的烈火。其实,他自己又何常不是一朵雪,认清地面的方向在飞扬,飞扬,飞扬。蜀非呵,你是怎样一个痴情的男人,就是怎样一个绝情的男人。




  (十八)


  又是一个人间的四月天,他仍然在他的西南部如雪花一般飞扬。
  她开始失望并着绝望了,很久,她也没看见他的文字了。她不知26岁的她还能继续几次这样一场未知的等待。
  三年了,整整三年,有太多的回忆,也有太多的失望,有多少爱,也就有多少恨。饮下这杯咖啡样的生活,像炭烧一般焦,像摩卡一样酸。
  她以闪电般的速度穿上她梦寐已求的婚纱。
  渡完蜜月回来,她再次回到曾经的老屋去取一些旧物时,送报的老头给了她整整一个月的晚报。她才轻轻翻起第一页就看见了他这样一段文字。
  阿里这片无人区,让人感觉生命似乎是扬在向着阳光的尘土里,如果那来一片云,挡住了阳光,尘土及生命存在的意义就能立刻被忽视,我路过这里,像路过一片情感的盲区,信号被当空截下,不过是因这这里净得只能留下我的足迹而非我一跌再跌的爱情。其实,我的那些个已死的荒诞与新生的希翼,是我长久留恋你的原因,这一次,我是真的要走了,回到我那烦杂的闹市区,请你一定要为我祝福,为那个新生的希翼与如同你一般美丽的未来……
  报纸掉在地上了,她走至电话前,看见来电显示中储备了无数个来自西南片区的号码。
  门被推开了,他回来了。
  “丫头,你跑到那里去了?”
  他欣喜的望着她说:“我回来了,我想清楚了,我应该是爱你的”然后,他抱着她再说:“你穿白衣的样子真是清纯、可爱极了,这些天,你跑到那去了。”
  她躺在他怀里,任泪如雨下……
  她再一次将身体没入如同那个深秋一样的冷水里,她太需要冷静的思考了。她拒绝了他要和她一起生活的要求。
  “燕麦,你并不爱他,你怎么能容忍自己与一个不爱的人生活一辈子?”
  “你当初不也一样。”
  “不,这有本质的区别。”
  “婚烟意味着一种责任,我选择了婚姻就接受了责任。”
  “这样的婚姻是荒诞的。”
  “不要认为只有安娜的那种爱才叫爱”
  “可是,她的爱让人崇敬”
  “她的爱也让人畏惧,不然,她不会卧轨自杀。”
  “ 丫头,你在说些什么?”
  “不要问我,我不知道。”她逃也似的回家。




  (十九)


  26岁后,她开始用本能过着一种无为的生活。她在房间里病态般的种满芦荟。
  丈夫问她,种这么多干嘛?
  她说,芦荟叶能吸取新装修房屋中有有害物质,芦荟汁能美容。
  其实,她是提醒自己要像芦荟一样喜阴耐旱。
  然后,她摒弃从前生活中那些个所谓的高雅,把莫泊桑化作油里翻滚的青菜,将高更换作一日三餐的大米饭,再把一切有关于爱情的山庄埋没进记忆的深处。用一湖简单的,平面的水挡住所有想要爆发的火山和还要蠢蠢运动的地壳。
  简单了,平凡了,运动的轨迹开始趋于工作--菜市场--家这样正常的三点一线。
  他打电话来,她以各种理由拒绝了他的各类邀请,终于,电话越来越少,芦荟越长越好。
  她曾经认为自己有可能就要这样行尸走肉般的生活一辈子了,直到三年后的一天,她的丈夫突然提出,我们离婚吧!
  她知道,她又完了。
  她惊讶地望着他,没有想到会有这么一天。
  丈夫说,她什么都没你好,但是,她比你会笑。也不会一年到头只穿白色的衣服。





(二十)


  她走进酒吧,要了一杯鸡尾酒。
  待从说,小姐,这是你叫的冰心火焰
  她端起来,看见几种不同类型的烈酒混合在一个高脚杯中却还企图想着以金赭、茶红等各种颜色各自为营时,就笑了。
  喝第一口时,她觉得太苦,喝第二口时,她觉得太辣,喝第三口时,又觉得混着淡淡的甜。
  后来,她开始飘飘然了,喝醉地感觉真是不错。
  从一个吧台到另一个吧台似乎不用脚去走,飘一飘就能到达,她就想,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人要喝醉的原因。醉酒后的人,可以模糊及忽略现实中很难应付的问题及很难迈出的一段距离,而只留下大脑作一次又一次迟顿的思索,你可以沿着智者的耳脉走过,再沿着先知的皱纹走回,也没人说你作了多么愚蠢的一次旅行。他们甚至还会赞扬你,呵!这是一次多么热情洋溢的一次真情表白。那么,醉吧,再多喝一点也没关系。
  她开始想念他,他们已经有一年多没有联系了,她现在真不知道他过得好不好。
  午夜12点,她摇晃着从酒吧出来,刚一上台阶就被绊倒。一只手将她拉了起来“小姐,你没事吧!”
  她回头惊叫着,蜀非
  “你,燕麦,你怎么在这?”他半响后才认清他扶起的女人居然是她。
  “你怎么喝酒了?”
  “一个人没事出来逛逛”……
  他将她带回家时,她已经醉得不省人事了,他取出两支葡萄糖给她灌了下去。




  (二十一)


  醒来时,她的头痛得像要炸开,起床下地,又觉得头重脚轻的厉害,宿醉的感觉实在是太遭糕。
  他推门进来问她,怎么喝那么多酒?是不是这一年过得不好?
  她慌张地笑了笑问,你,还是一个人?
  他点了点头。
  她正准备告诉他,她已经离婚时,门铃响了。
  门开了,一个女孩子走了进来,她看着那个女孩子时惊呆了,女孩子约摸23、24岁,青春阳光,穿着一身及地的白裙,耳上坠着一滴水珠似的玉,她没看见她,只是拉着他的手说,蜀非,看看,我穿上好看吗?可这裙,你似乎买大了一个号。
  他望着她指着旁边的那个女孩子说,这是……
  她打断了他的介绍。好,她向那个满面狐疑地女孩子轻声问候道。
  然后她又对着他说,再见。
  他追了出来,燕麦。
  她转身笑着说,回去吧!我已经不是从前那个燕麦了。你的燕麦在屋里等着你。
  他终究还是不知道她已经离婚了。




  (二十二)结局


  她想,她真的不知道他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男人,他一生都在不断的追逐,却又全在一段又一段恋情中悔恨,她没有把握断定,他究竟是如当初对她一般不能把握现在,不经意期间又在用一段恋情诠释另一段恋情的悲壮;还他真在用一种这个世界最愚蠢的方法怀念一段逝去的过往,铭记一颗胸口上永远也抹不去的朱砂痣。
  她将那对一直保存的耳坠退还给他,告诉他,她已然不会丢魂了。走时,她随手拿着了他书桌上的半包香烟,对着有些莫名的他说,送给我。
  他问,还过得好吧!
  她点了点头,好,怎么不好呢……
  一周后,他结婚了。
  婚宴上,他举着酒杯问她,丈夫怎么不带来?
  “你不知道呀!他们离婚了。”身旁的好友对着他说。
  他的酒杯就掉在了地上。
  她笑了笑,将满满一杯烈酒一饮而尽,随后拿着桌上一只未曾被用过的杯子递给他说,继续吧。
  这一幕,在热闹非凡的婚宴中,谁也没去在意。她终于明白了他,但一切也如同三年前他从西南归来一样的擦肩而过,晚了,全晚了。
  那晚,她再一次将自己泡进凉水里,突然,她发现有发丝浮在水池中,像极了一根根枯死在湖面的芦苇。她用手指轻轻挑起它们对在日光灯下,它们就弯曲的搭在指的两端,她看它们的样子就像千年的老藤搭上苍松般的欣喜。“好不要脸的东西”,她丢出它们,然后不停用手将水也一起拨撒出去……
  片刻后,她在鼻翼下深惊觉出自己的失态,随即拿起浴池旁边的香烟放深地一闻,熟悉的味道,熟悉的一切。她再抖索着拿过火机,左手夹起香烟,右手 “咔嚓”一声,舌尖就开始丁涩的发麻,三秒钟后,丝丝缕缕的青雾飘了起来,她再深深吸上一口,无数个记忆精灵又从被他抽空灵魂的身躯中活了过来,一个女人就开始燃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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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7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喜欢红唇蓝雾的感觉,在那一丝一缕绕指柔的迷雾里,放纵自己的思维,在回忆中狂奔,在现实中迷失,在未来中憧憬
香烟,就那么让女人变得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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