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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4 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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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决定去游泳。
还有什么事情比在烈日炎炎的夏日,跳进冰凉的湖水畅游一番更惬意的事情吗?分别回家带上泳装,我们向着市郊的一个水库进发了。
一路上,王浩一个人开着车,我们三个就在一起闲聊,丁晓还是老样子,白白净净。余若也还是一副开心青春的模样,见到我,亲热的唧唧喳喳的说个不停。多少个下午,我们是一起在篮球场上度过的。丁晓属于实力派,动作朴实无华,但是绝对实用。默默的干着场上蓝领的工作,抢篮板,防守,传球。当没人意识到他的威胁,开始放松对他的防守的时候,他就开始连续的得分。我们在篮球场上是无敌二人组合,从小就有的默契和扎实的基本功让我们所向披靡。
在这个时候,余若就会在旁边兴奋的大喊大叫。她的身边放的是我们的衣服,怀里抱着两瓶矿泉水。我们每一个漂亮的动作,每一个得分,她都会尖叫着跳起来。又谁会想的到,这个青春活泼的丫头曾经根本就看不懂篮球。
记得她刚开始看我们打球的时候,有一次我运球突破的时候,被对方一个防守队员断掉。等到下来的时候,她瞪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问我,为什么你不能把球抱在怀里,跑到篮下在投篮呢?我和丁晓顿时崩溃,无语。一直到了高中,她终于明白了,如果篮球抱着也能跑,那就不是篮球了,那是橄榄球。
这种一起打球看球的经历一直持续到高中毕业。后来我和她留在了本市的大学,丁晓则考上了南方一个遥远的学校,在广州。
到了水库旁边,我们迫不及待的换好衣服,争先恐后的跳入水中。我尽情的在水中扑腾着,和他们打做一团。同时变换着各种泳姿,狗刨,蛙泳,自由泳,仰泳。
最后闹累了,我就把身体放平,静静的躺在水面。这个时候,我感觉不到阳光的刺眼,天空是那么的蔚蓝,几朵白云缓缓的滑过。
恍惚中,我又回到了以前。以前我们也是这么闹着,游着,在这同一个水库里面。在更年轻时候的我们,根本不懂得什么叫做惧怕。从10几米高高的水坝上,我们想都不想,尖叫着直接就跳进水里。体验从高空急速下落的刺激。又在极短的时间里面感受不同水温的变化。从最先表面水温的温热到最底端湖水的冰冷。还有一次,我们竟然带了2瓶白酒,就在湖边,我,王浩,丁晓,把酒喝的干干净净,然后带着恍惚的眩晕,跳进水里畅游,竟然不知疲倦的绕了水库一个圈。
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会知道,那时候的我们三个,是多么的危险。
从水库回来,我们开车回到市内,找了一家干净的餐厅坐下吃饭。
席间我们闲聊,我问王浩,最近又祸害什么好姑娘去了。
首先,我要更正你的语病--王浩一脸的严肃--我和姑娘在一起,是为了保护她们,不受外来危险的伤害。
你的意思就是说,只能受你一个人的伤害?--我也很严肃。
我也并不是在伤害她们,我只是让她们明白一些生活的简单的道理。她们迟早都会受到一些伤害,那么这个伤害的人如果碰巧是我,她们是幸运的。因为我和她们每个人在一起的时候,都是真心的。
我们始终严肃着,当王浩说完这段话,我和丁晓,余若互相对视了一下,然后异口同声的说出两个字--禽兽!!
然后我们就再也绷不住了,一起哈哈大笑。
听到王浩的这番话和他的道理。我不禁想起金庸笔下的一个人物,你肯定也能想的到,没错,就是他,段正醇。和很多女人都有过关系,然后又都选择离开,不管是乐意还是不乐意。在书里,他也曾经哭喊着对每一个旧日的恋人说道,我爱你们,我对你们的每一个都是真的。
没错,那也是个流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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