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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mxx

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ZT)(附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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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14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十四



第二天,郑滢照常上班,满脸笑容,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她性格中最让我佩服的一点就是拿得起、放得下,当时再怎么伤心,过后绝不回头。

她关照我以后看见章文刚不要露出什么脸色,我也做到了,只是有一次在走道上看见他和我们部门的一个项目经理说话,他好像对我们部门提议的某个项目里程日期很有意见,在那里振振有辞“这样的话,只留十个工作日要完成三十六个测试方案,对我们太不公平了” ,为了强调,他把“太不公平了” 一连讲了三遍,脸上板得一本正经。我不由恶作剧地想,他在床上对郑滢说“你不是处女而我是处男,不公平” 的时候是不是也这么道貌岸然,想到这里,差点笑出来,立刻转过身去装咳嗽。

这个人果然很喜欢“公平” 。其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喜欢公平,然而,有时候,追求了公平,便可能错失某些珍贵的东西。

七月份,郑滢过二十三岁生日,她决定要开个派对好好庆祝一下,用她的话来说,“冲冲喜” 。

在草拟邀请名单的时候,她低眉顺眼地问我,“我要是请张其馨,你会不会介意?”

“介意什么,是给你冲喜,你想请谁就请谁。”

“可是,我如果请了张其馨,就不好意思不请程明浩,对不对?”

我笑起来,“请吧。我不是早就说过要忘记他了吗?放心,我这个人说话算数,绝对不会到时候再去眼泪汪汪借酒发疯。”

“那就好,” 她很高兴,“上次她过生日请我,我可送了她一套雅丝兰黛呢,这次该她还礼。其馨挺要面子,我估计她应该会买一套倩碧什么的。再说,她和程明浩一起来,也不会轮到她自己掏腰包。”

“可是程明浩也不过是个学生啊。”

“还说你忘记了,一转眼又心疼人家的钱包。女人心疼男人的钱包,就等於心疼那个男人。想开点,他的钱包再鼓,也轮不到你去花。” 这个人精。

“神经病,” 我白她一眼,“那你希望我送你什么?”

她居然顺着杆子往上爬,“嗯,一小时挣二十五块钱的人,我的期望值自然就比较高一点了。迪奥怎么样?”

“你狮子大开口啊?”

“心疼自己的钱,就快点去找个男朋友。知道什么时候最能体现男人的价值吗?” 她眯起眼睛,开始绘声绘色,“就是当你大包小包买了一堆东西,他搂着你的肩膀,微微一笑,问你‘要不要再逛逛?’ ,你摇摇头说不要了,然后他脸不变色心不跳地掏出信用卡,用非常帅的姿势签名的时候。什么叫潇洒?那才叫潇洒。” 这个家伙很善於纸上谈兵。

“你是说男人当冲头被人家宰的时候潇洒?” 我忍不住好笑。

“无聊,不跟你烦了,我去给张其馨打电话。”

几分钟后,她回到我的面前,脸上表情复杂,“关璐,程明浩不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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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14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十五


“上次见面,我就觉得那两个人好像不大好,可是没想到他们竟然会分手。” 郑滢大睁着眼睛做事后诸葛亮。

“为什么?” 我觉得不可思议。

“张其馨告诉我,她和程明浩已经分手了,可是呢,她说会带另外一个人来参加我的生日派对,你说是为什么?”

“怎么会这样…”我眼前突然又浮现起程明浩拣起凉鞋、然后弯下腰放在张其馨面前的情景,脱口而出,“这不是对程明浩很不公平吗?” 她怎么会舍得跟他分手呢?

“拜托拜托,你说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要提这两个字行不行,我现在一听见‘公平’ 就打恶心,” 郑滢已经回过神来,“唉,这样不是正好吗?我是说,你要是还喜欢程明浩,就应该把握这个机会把他给捞回来。男人啊,有两个时候最脆弱了,生病的时候和失恋的时候。现在简直是天赐良机,唉,最好他再生一场病,不要大病,感冒就可以了,然后你呢,就去照顾他,在他身边嘘寒问暖,那么楚楚可怜地看着他,再往手上贴块邦迪装成是帮他炖鸡汤的时候弄伤的,应该就差不多了。然后呢,他就会很感动,突然发现自己以前错过了如何的一个好女孩,唉呀,然后呢,他会抓住你的手贴在他的脸颊上,这个时候,记住了,你要矜持,红着脸、犹豫一下,然后把手抽回来,这可是关键,否则就跌身价了…” 郑滢开始温习电视剧的标准情节,自说自话,眉飞色舞,而我心里盘旋的却只有一个念头:程明浩一定很难过。

我不要他难过。自己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而带来的那种难过是刻骨铭心的,我经历过,所以不想他也经历。而且,他越难过,就说明他越在乎张其馨,为了这一点,我也不希望他难过。

但是,我不相信他会不难过;所以,我跟着一起难过。

我依然没有忘记他;他依然可以轻而易举地左右我的喜怒哀乐。

郑滢的生日派对在星期六晚上举行,为了不辜负她的“高标准、严要求” ,我专门去买了一个迪奥的礼盒。回来的路上经过一家书店,我被橱窗里一本书的封面吸引了。那是一本有关园艺的书,厚厚大大的,封面上画着一种漂亮而眼熟的花 -- 非洲紫罗兰。

据说,那是一种可以开很久的花。去年夏天,我曾经买过一盆送给程明浩。

然而,开得再久,到现在恐怕也会谢了吧。

我走进去,拿起那本书。书很重,我抱着它坐在书店里的脚凳上开始翻,里面有一章写非洲紫罗兰,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下来。

本来毫无意义的信息,却因为和他沾了那么一点点边,每一个字都变得温暖、亲切如同故人。

等我读到最后一段,突然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抬起头,正撞上一双明亮的眼睛在对着我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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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14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十六



我惊讶自己能看一本花花草草的书看到入迷,以至于有人搬了一张脚凳坐到我的身边都没有察觉。

而更让我惊讶的是,那个人就是非洲紫罗兰的现任主人 --程明浩。他微笑着对我说“你好” 。

我立刻合上书,挤出一个笑容,回了一句“你好” ,再也想不出别的话来说。

他看上去稍微瘦了一点,脸色有点苍白,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明显的不对劲,与我想像中满眼血丝、头发蓬松、胡子拉喳、黄绿着脸到处找晦气的失恋男生全然不同。他的脸色还是很沉静,眼神依然清澈见底,唇边挂着温煦的微笑。

“最近还好吗?” 他问我。

“嗯,” 我点点头,“你怎么也在这儿?”

“我来看书,有一本参考书太贵,我不想买,就跑来看。你呢?”

“我…我也是来看书,” 我指指手里的书,一边用右手遮掉封面上的非洲紫罗兰,只露出标题。

“你喜欢花草吗?”

“其实我喜欢漂亮的图片。小时候我妈不许我买连环画,我就跑到书店里看,一个下午能看掉好几本,看完了就觉得特别高兴,因为不用花钱。后来她知道了,给了我钱叫我去买,我都没买。”

“我也是。我曾经在书店里看掉一整本‘基度山伯爵’,连续看了好多个星期天,” 他笑着说,“可惜那个书店里没有地方可以坐,站得我脚都发麻。对了,你妈给你的钱,你没买连环画,干什么了呢?”

“你绝对猜不到,我买了一支润唇膏。其实当时我是想买一支口红,因为我妈从来不许我碰她的,说小孩子涂口红会学坏,我觉得她就是小气,所以呢,我就偷偷地把零用钱存起来自己去买,结果跑到商店里又心虚起来,不敢问人家,挑价钱便宜的随便买了一支,结果打开一看,什么颜色也没有。我很难过,觉得被他们骗了。”

“后来呢?”

“后来我把润唇膏旋出来想往嘴唇上涂,旋得太多,又太用力,整支就那么断掉了。当时我虽然觉得买了‘次品’ ,还是心疼得要命,又不敢告诉别人。所以一直到现在,我用润唇膏都非常小心。”

我们一起笑起来。说来奇怪,这段尘封的、有点丢脸的回忆,我从来没有和人家说过,却对他说了,而且并不觉得不好意思。

“你的书看完了吗?” 我问他。

“没有,我下个周末再来看。”

程明浩没有开车,我们一起坐地铁。车厢里人很多,好不容易有一个位子空出来,他让我坐下,很自然地用身体为我挡住人潮。我偶尔抬起头来看站牌,他对我微微一笑,说“还有两站”。那一刻,我突然觉得好像已经认识了他很久。那是一种很好的感觉。

到站了,我对他说了声“再见” ,走出车厢,再回头的时候,车子已经轰隆隆地开走。我有点后悔 --刚才说“再见” 的时候忘记对他微笑一下。我知道自己笑的时候比不笑的时候要好看一些。

晚上给郑滢庆祝生日,来了很多同事,我第一次发现她在公司里人缘那么好 --当然章文刚没有来。

张其馨那个让我们挂念了几天的谜正式解开:她的确新交了一个男朋友,叫林少阳。她把林少阳介绍给我们认识,我和郑滢不由暗暗交换了一个眼神,并非因为那个男人的名字和我们猴年马月时崇拜得发昏的林瑞阳只差一个字,而是因为他实实在在有几分像田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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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14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十七


仔细地看,林少阳的长相和田振峰还是有很大的差别;让我们一下子把两个人联系在一起的,是他的眼睛。他和田振峰一样,有一双会笑的眼睛。

六年前,我和张其馨在学校篮球场边把球扔回给那个男生,他说谢谢时脸上的神采和眼睛里的笑意差点把我们当场电昏;过了这么久,我早已康复,显然,张其馨的电阻并没有增长多少。

我可以肯定,张其馨是为了这么一双会笑的眼睛离开程明浩。

在派对上,他们是一对相当醒目的情侣:林少阳殷勤小心地照顾其馨,其馨跟郑滢说了一会儿话,就坐到林少阳身边,一脸温柔,偶尔凑过去和他咬咬耳朵,两个人都是很甜蜜的样子。

其馨送的生日礼物竟然真的是一套“倩碧” 化妆品,她笑着对郑滢说,“我也不知道该买哪一种好,林少阳说现在很多女孩子都爱用这个牌子,我们就买了下来,希望你喜欢。”

派对结束告别时,其馨看着我,好像想说些什么,却又没说,只是笑了笑,我也回了一个微笑。我有点伤感地发现,从前那么好的朋友,竟然落得无话可说。

大概没有什么比爱上、或者说爱过同一个男人能更加彻底地摧毁女人之间的友谊。我和其馨曾经两次一起爱上同一个男人,过了初一过不了十五。

客人走光,郑滢忙着拆生日礼物,突然抬起头来问我,“你觉得那个林少阳像是个好东西吗?还是我有偏见?”

我从洗碗槽的一堆盘子里抬起身,摇摇头,“我不知道。”

郑滢微微皱起眉头,“也说不出为什么,好像就是有什么地方不对。”

我笑她,“别忘了你手里还拿着人家送的礼物呢。他可是神机妙算,知道你想要什么就送什么。”

“就是这个不对!”郑滢一拍大腿,“这些方面太精通的男人,肯定不会是好东西。”

“那可未必,我看蒋宜嘉就比我还喜欢打扮呢,那么几根头发,天天用发胶弄得亮光光、香喷喷、还根根竖起才来上班,人家对女朋友可是忠心耿耿的。”

“不,这个问题的关键不是喜欢不喜欢打扮,而是帮谁打扮。男人自己喜欢打扮不要紧,可要是一个男人那么会买女人的东西,肯定没什么好事情。” 郑滢煞有介事,“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鞋。还有啊,你有没有注意到,他的眼睛很花,就像田振峰一样。”

英雄所见略同。世界上很多事情,大概都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我问郑滢,“她有没有跟你说为什么会跟程明浩分手?”

“说了,” 郑滢朝天翻了个白眼,“说得玄玄乎乎,呐,就跟你甩杜政平的时候说的那套废话差不多,我听了两句就知道是谁没良心。你们这些女人啊,自己狼心狗肺,还要编出那么一通话来掩耳盗铃,结果越描越黑。” 她摇摇头,一脸痛心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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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14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十八


那个星期六下午,我犹豫好久还是又去了那家书店,差不多等了半个下午,把那本园艺书从兰花一直看到了茶玫瑰,程明浩并没有出现。走出书店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一个特大号傻瓜,而且还是美国的特大号。

回到家,郑滢也在看书,自从失恋以后,她学会用看书来打发周末的时间,只不过,她看的书门类特别,不是“恋爱心理” 就是“寻找心灵的彼岸” ,再不就是什么“女子爱情兵法” ,有一次,我甚至发现她在看“男人必读” ,因为她觉得有必要知己知彼。如果以一本书三个学分计算,在那个夏天,她突击了一个谈情说爱的硕士学位。

郑滢的一个优点是有了好东西从不吝于和人分享。那天,她兴奋地指着手里的书对我说,“关璐,你听,这一段写得太有道理了,恋爱有两大类型,第一种是像火光燃烧一样具有强烈冲击性并且充满热情,而第二种是从友谊发展出来的温和恋情,很多人都在这两种恋爱中左右为难,结果往往明知道前一种爱情盲目,还是会身不由己地去追随,就像这首诗写的,‘君看寒光耀目流星没,绝胜沉沉天际苦勾留’ ,” 然后她得意洋洋、拿着唯一的听众做案例分析,“比如,你对程明浩的感情像是流星,而杜政平呢,就是那个‘苦勾’ ,是不是很贴切?”

“什么叫‘苦勾’ ?” 我无精打采地问。

“就是苦兮兮的月亮啊,你想,星星‘嗖’ 地一声掉地上去了,天上就剩下那么一小弯月亮,冷冷清清地、孤零零地挂在那里一动不动,就叫做‘苦勾’ 。”

“没有可怜到那个程度吧。” 我抗议。我承认自己对杜政平不好,但无论如何还不至於让他“冷冷清清地、孤零零地挂在那里一动不动” 。

“打个比方嘛。其实,所谓爱情或许本来就像流星,飞过的时候光彩夺目,可是不会再回来,只让你看一次,过期作废,真没劲。”

她的话勾起我的伤感,我说,“我宁可希望它像哈雷慧星那样,这一次错过了,等过了一段时间,它又会回归,到那个时候,还是一样的亮。”

“帮帮忙,这不是吊人胃口吗?”

“这样的话,至少人心里还有希望啊。”

那场谈话的结论是,郑滢正式把我归入了书里描述的那一类“对感情期望高而缺乏防卫性的人”,她语重心长地说,“你这样的人容易受伤害” 。我完全同意,却无能为力。

过了几天,下班以后,我坐地铁回家,竟然在车站里碰到了程明浩,他隔着人群向我打招呼。

“你怎么在这里?”

“我… 路过。” 我等着他说从哪里来路过、或者是到哪里去路过,可是,他却什么也没说,脸上有点红。

我的脸也“刷”地跟着红了起来,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他,会是故意在这里等我的吗?两个星期之前,我们坐地铁经过这里,我的确告诉过他,我的公司就在附近,我天天从这里搭车回家。

我发现自己那颗“对感情期望高而缺乏防卫”的心兵不厌诈,很没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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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14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十九



车子往前飞驰,我们静默着,过了一站又一站。

我心里很着急 -- 好不容易有机会和他在一起,却什么话也不说,实在有点浪费。但是着急也没用,我还是想不出话说。

终于他问我,“你什么时候实习结束?”

“八月底。”

於是我们开始聊我的实习、功课、对旧金山的印象,都是很大路的话题。我问他,“你有没有考虑过转学计算机?现在这个专业那么热。”

他说,“我还是比较喜欢自己的本行,还有,我希望能早一点拿到博士学位。”

“可是拿了博士学位未必能找到好工作啊。”

“是这样的,我出国的时候,我外婆很开心,看见人就讲她的外孙要去美国念博士,因为她觉得念书能念到博士就是到顶了,还专门叮嘱我一拿到学位就马上拍一张‘戴方帽子’ 的照片给她寄回去,” 他低下头,“我外婆年纪大了,身体又很不好,她跟我说过‘无论如何都要再坚持几年看到你读完书的那一天’ 。我不能让她失望。”

“你很怕让别人失望吗?”

“也不算,我只是很怕让对我寄希望的人失望,那样我会非常难过,因为毕竟不是每个人都会对我寄予希望。”

我看着他脸上清秀俊朗的线条,突然感到很迷惑:他既然那么怕让对他寄希望的人失望,那怎么就不怕让我失望了呢?还是他根本就不知道我的希望?

他自己给了我希望,然后把它打得粉粉碎,还在这里说什么“怕人家失望”。他怎么做得出来?

我觉得胸口闷闷的,不再说话。我们又静默了。

快到我下车的那一站,程明浩说了一声“对了” ,掏出笔记本,撕下一张纸,写了他的电话号码递给我。

“谢谢,”我在那张纸的下面写上我的电话号码,撕下来还给他。

下车后,我把那半张纸叠好放进钱包夹层。刚才,我和程明浩分了一张纸,我不知道,在人生中,我们能够分享的东西,还能有什么。

回到家没多久,郑滢叫我去听电话,捂着话筒激动不已,“男人,男人。”

竟然是程明浩。他说,“我只是试试看这个电话号码。”

“你是怕我写个假的给你吗?” 我不由笑起来。

“不是那个意思,” 他有点尴尬,“其实,刚才我忘记跟你说,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或者加班晚了需要人接,给我打电话好了,我有车。”

“噢,谢谢你。”

“真的,不用客气。” 他恳切地说。

“谢谢你。” 我的脸颊贴着话筒开始发烫,讲出来的话却干巴巴的。

放下电话,郑滢知道是程明浩打来的,一脸诧异,逼我把通话内容复述一遍,然后眉花眼笑,“小姐,恭喜你,他这样,就是要追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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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14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八十


“人家也没怎么样,就是说有事找他帮忙而已。”

“正好啊,也不用等他生病了,以后你呢就天天在公司里留晚一点,然后抓他的差送你回家。他这样送上门来,两个星期之内绝对会有突破性进展。”

“也许他只是客气而已。” 嘴里这么说,我心里也希望郑滢说的是真的。

“装傻。我在旧金山住了这么久,他怎么从来不打电话来叫我有事找他帮忙?你就照我说的去做,不会错。”

“算了,抓差也要等的确需要的时候,否则太做作了。”

“你怎么这样,” 郑滢恶狠狠地把锅里的青菜倒进碟子,“恨铁不成钢” 地说,“老实交待,为什么要跑到旧金山来?不要嘴硬,现在好不容易有了机会,不好好把握,到时候,bingo,人家心凉了,你就后悔吧。”

“他要是真喜欢我,就不会那么容易心凉。”

“随便你,随便你,” 郑滢无可奈何地摇摇头,突然来了灵感,“你说程明浩会不会就是你‘生命中的另一半’ ?说不定,你们本来就应该在一起,后来阴差阳错分开了,但是冥冥中还是有那么一种力量在牵引着你们去寻找彼此。” 显然,在埋头苦读下,郑滢的理论水平提升很快,已经掌握了那个被千万人口水泡过的柏拉图“两性人” 理论。她越说越玄,“就是这么回事,否则怎么解释你好端端地会把杜政平甩掉,然后等你一来旧金山,张其馨又会正好和程明浩分手呢?你怎么解释呢?啊?”

我正想提醒她,早在大学二年级上学期,那个睡在她下铺的姐妹就曾经大力宣扬过这个“在苍茫人世里寻找另一半” 的理论,而她老人家一边做仰卧起坐一边批示“这么说人本来应该和黄鳝一样雌雄同体啦?狗屁不通” ;突然记起当时郑滢正对中文系那个时不时喜欢绉两句歪诗放到校报上去丢人现眼的所谓“93级四大才子” 之一迷得发呆,一天到晚捧着本徐志摩哼哼唧唧“我不知道风是在往哪个方向吹”,连风向都弄不明白,还能指望她什么呢?

“这种东西都是骗骗小女孩的,你也相信。”

“但是你不觉得很美好吗?” 郑滢睁大眼睛、一脸陶醉,“反正我觉得它很有道理。你想,我以前交的男朋友之所以要分手,其实是注定的,因为他们都不是我生命中的‘那一半’ ,而真正属於我的那个人,也正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里焦急地寻找我呢。这样一想,我心里就特别特别舒服。” 从来不肯相信浪漫的人,一旦相信起来,往往变本加厉。

我忍俊不禁,“那个人最好在美国,否则,还要漂洋过海,实在太辛苦他了。”

她言归正传,“反正啊,我觉得你和程明浩有点这个味道。只不过,你们这两锅温吞水,你热的时候,他不热,等他热一点,你又凉下去了,兑在一起,天晓得什么时候烧得开。”

又过了一个多星期,才出现一个机会去顺理成章地抓程明浩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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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14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八十一


那一天,主管突然把我和蒋宜嘉叫去,说有一个“好消息”。我满以为是谈将来毕业后回公司工作的事情,结果不是。原来,总公司某个重要人物明后两天巡视到旧金山分公司,日程早已排满,但由于一个演示临时撤销,就空出来一个小时。虽然我们部门已经有两个演示上了日程,主管大概想着“多多益善” ,就奋勇争先抢到那个时间段,叫蒋宜嘉和我把我们项目的演示去再做一遍,说“再做一遍” ,是因为自从那次被人家抓了小辫子以后,主管不知是为了“雪耻” 还是真的自我感觉不错,反正,他已经叫我们在不同场合演示了好几次。

演示在明天下午四点到五点,主管说,“你们今天尽量把演示材料再修改一下,明天上午排练,” 然后加上一句,“好好做,让大家对你们有个好印象,将来说不定很有用的。” 话说得含糊,但意思已经相当明显:你们以后想回这家公司工作的话,这是个表现的好机会。

回到办公室,蒋宜嘉说,“我算是明白‘做秀’ 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了。‘做秀’,‘做秀’,就是说不仅要会‘做’,还要会‘秀’ ,有时候,‘做’ 什么并不太重要,关键是‘秀’ 什么,还有‘秀’ 给谁看。”

我笑起来,“想想看,我们的‘秀’ 还有哪里可以再煽情一点?”

“做过那么多次,能改的都改了,还能怎么样?”

“不如秀点真的吧。反正做得差不多了,索性建个环境,放一系列真的数据去运行一下,肯定有说服力。”

“‘建个环境’ ,说得轻巧,有那么多先行软件呢。”

我说,“测试部门有几台机器上不是装着挺全的吗?跟他们去借几个小时吧。”

我给郑滢打电话,她说,“不好办,那几台电脑现在都被章文刚那一组霸占着,他把它们当宝贝,你要去借,可能性顶多百分之十。”

“那要是你开口呢?” 我好奇。

她懒洋洋地说,“比你还少百分之十。”

於是我请蒋宜嘉出面-- 至少他们的交情足够在一起探讨剃什么头。蒋宜嘉去了一会儿,垂头丧气回来,耸耸肩膀,“老章死活不肯。先跟我打官腔,说任何不在现行测试计划里的东西都不能占用他们的机器,后来又说,他主要是怕借给了我们,以后我们部门其他人再跟他开口就不好说话了。他说从前他们组在这方面很吃亏,所以现在规定任何人也不商量,他不能自己坏了规矩。不过,” 他递给我一张纸,“老章说我们可以照这个上面的地址去安装那些先行软件和补丁,最后一个链接是所有的安装文档。”

早听说章文刚在公事上是出名的“铁公鸡”,不虚此名。

我叹口气,“看来我们只好自己装了。”

蒋宜嘉有点不以为然,“就为做一个‘秀’ ,花这么多时间精力,值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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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14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八十二


“老板不是暗示我们,要是表现得好,有利于将来回公司工作吗?”

蒋宜嘉犹豫一下,终于透了底。原来,回来工作对他来说一点吸引力也没有。他计划年底毕业,而到现在,已经有六家公司给他发了录用通知,还没决定到底去哪里,但肯定不会回来,因为他觉得这里工作环境不好,“穷山恶水,泼妇刁民” ,最大的毛病是“女人太多,你们女人哪,嘴巴尖、心眼小,要么不整人,整起来把人往死里整” -- 他八成被上次那个婆娘吓破了胆。蒋宜嘉嘴虽然损,但听他骂可骂之人,却也着实过瘾。我唯一弄不明白的倒是,这个人自己婆婆妈妈,找的女朋友也嗲气十足,骂起女人怎么毫不心虚。后来,他如愿以偿,去了一家靠硬件起家、以男性化著称于行业的公司;据他说,面试的时候,从基层技术员到高级主管,一溜都是男人,他当时就觉得“找着组织了”。

“你拿六家公司的录用通知干什么?” 我很惊讶。

“慢慢比较啊,反正有很长的时间可以决定接不接受。‘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听说过吧,就是说,我们男人选工作和你们女人拣老公一样,够重要吧?况且,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的价值嘛。”我被他训导得只有点头的份,突然明白“上帝在这里关上一扇门,就会在别处打开一扇窗”何等正确:某人现在对感情专一,便在另一个领域里花心,而且,不踩则已,一踩六条船。

他看我羡慕,居高临下补上一句,“放心,等你找工作的时候肯定也这样。要真想回这家公司我看也不难,现在的形势,每个公司都会招人,我们部门就你我两个实习生,我又不跟你争,有名额肯定是你的。着什么急呢?”

“可是我总觉得,一样做,能做好一点,为什么不做好一点呢?就算是‘做秀’,也不是人人轮得到的啊,”我依然固执己见,“我们可以现在先把演示材料过一遍,下午装那些软件和数据,就拿你的电脑做服务器好了。”

他面露难色,“这个 … 我恐怕真的有点困难… ” 原来“四点半” 的父母来美国探亲,飞机傍晚到旧金山国际机场,他有一场更大、更重要、关系到终生幸福的“秀” 要做。难怪他今天打扮得山清水秀,头发和皮鞋格外光可鉴人。

“要不,我和她说一下,可能晚一点去…”他嘴里这么说,脸上两百分的不情愿已经明确告诉我,假如这位“毛脚” 在未来的岳父岳母面前因此印象欠佳以致姻缘有个什么闪失,他绝对会把帐算到我头上,并且用唾沫淹死我。

“不用了,你还是去吧。那样的话,我就在自己电脑上装,反正也用不着两个人。今天能弄好的话,我们明天早上就让老板看一下,要是弄不好也就算了。” 我被他的神态逼得通情达理。

我们把演示材料又仔细检阅一遍,改了几个地方,加入一些备份幻灯片,已是下午三点多钟。我开始建环境,他假仁假义问了句“真不要我帮忙啊” ,就乐颠颠地走了。

我照着安装文档一样一样把先行软件和补丁安装、调试好,把一套数据输入所有需要的部件,运行了几次,修正几组数据,终于得到了预期的结果。我非常高兴,看看钟,七点二十分,我打算趁热打铁再输几套数据进去。

一个小时后,即将大功告成之际,狗屎发生,而且臭不可闻 -- 我的电脑不知是觉得超时工作受了委屈还是倨功自傲,反正,它突然黑屏了,连个招呼都没打一下。



注:“狗屎发生” 即Shit happens.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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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14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八十三


我折腾了半个多小时,证实电脑确实死掉,连回光返照的可能也没有。

我一边掉眼泪一遍恶恨恨地捶了几下键盘。讨厌死了! 我讨厌这台电脑,讨厌这家公司,每年赚的钱以亿计算,却发这种设备下来,的确穷山恶水;我讨厌主管为了自己脸上好看拼命叫下属做秀;我讨厌章文刚拥兵自重不肯帮一点忙;我讨厌蒋宜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让我现在连个诉苦的人也没有;我甚至讨厌四点半的父母什么时候来不好,偏偏挑今天。

我把能想到的人统统讨厌一番,发现於事无补,我还是一个人对着冷冰冰、黑沉沉的电脑屏幕,现在唯一的办法是在部门那台后备电脑上把所有的东西重新做一遍。

我打开机房,开始从头做起。看着安装软件的蓝色状态条像蜗牛一样好半天才爬窄窄一小格,我火冒三丈:天知道这台机器会不会也发神经病?这些东西刚才我都做过了,凭什么要再做一遍?人家都不管,我一个人起什么劲?就算做完了,功劳也不见得归我一个人,何苦呢?我咬咬牙,关上电脑 -- 我困了,我要回家睡觉。

我给程明浩打电话,请他送我回家。终于有机会抓他的差,我心里却一点也不高兴。

半个小时后,我坐在他的车上。他问我,“怎么这么晚?”

我无精打采地告诉他是为了准备明天的一个演示。

“很重要吗?”

“嗯。做得好,说不定将来就有机会回来上班。” 说到这里,我很难过:要是真的能把刚才做完的东西演示一遍,效果一定会非常好。我闭上嘴,从纸巾盒里抽出一张纸巾,闷闷地把它撕成一小条一小条。

等一张纸巾被撕成拉面,我终于忍不住发牢骚,“其实,我并没有把准备都做好。我是说,其实我本来都做好了,后来电脑突然坏掉,就统统丢掉了,倒酶透顶。不过不要紧,我们可以用以前的演示材料对付。”

他转过头来,“可以重新做吗?”

“可是可以,就是要花好多时间,我懒得再麻烦。”我看着车窗外的街道。

窗外的景象突然不动了,我转过头,程明浩把车停在路边,一本正经地说,“不如我送你回公司吧。”

“我不要。差一点就差一点好了,反正我本来也不那么想回这里工作。你送我回家。”

“我觉得你还是应该把能做的都做好。”

“我做不好,行了吧?跟你说过了,我要回家! ”

“我担保你回家一定后悔。再说,已经做过一遍,再做一次只会更容易,对不对?”

“你又不学这个,你懂什么?!” 我生气了。

他认真地看了我几秒钟,摇摇头,脸上居然浮起一个微笑,“我是不懂,我承认,可小姐你总应该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吧?你要是觉得没有价值,怎么会花上一个下午的时间去做?又不是不会,多花点时间,就在这里哇哇乱叫,亏你好意思。” 他的口气简直有点恶作剧的味道。

我被他噎得没话说。

他自说自话把车开进一个停车场掉头,“走吧,做完我再送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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